“先吃吧,你不是最喜欢三鲜虾仁馅了么。”

栗芷“哦”了一声,抬手拿起汤匙。看来是沈风和贴心地提前为她点了餐,也是,这么晚约在这么接地气的地方见面,基本上就是来吃饭的,要是吃过了,应该选个B格高一点的咖啡厅。

不过她以前虽然特别挑食,不爱吃的东西一口都不会动,但这三年漂泊的岁月下来,很多以前饿死都不会碰的东西现在也觉得味道不错了。

“我现在来者不拒,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栗芷喝了一口汤,顺口说道。

挺普通的一句话,但不知道为什么对面男人温存的目光微微凝固了片刻。

栗芷有点尴尬,咽下一口馄饨汤,“你的还没上啊?”

她是不是有点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以前和他一起吃东西的时候栗芷基本上就是放飞自我的状态,不然也不会把第一次约会的地点定在火锅店这种吃起东西来毫无形象的店。

中学三年的同桌,大学四年的情侣,她们之间真的太熟悉了。

沈风和却不以为意地摇了摇头,目光定定地望着她,即便和她对视上也没有错开视线,“我不饿,看着你吃就行了。”

栗芷:…

融资上亿的上市公司CEO,能不能不要这么心酸,看着她吃…看着她她还吃得下去吗?

“你别这样,随便点,今天姐请客。”栗芷叼着汤匙皮了一下,“一碗馄饨姐还是请得起的。”

沈风和果然被她逗笑了,点点头招来服务生,真的点了一碗馄饨。

栗芷本来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没想到他真的什么都没点,好像皮了一下并没有很开心,反而是这个没钱点宵夜的人更开心?

“你不是真没钱吧?”

沈风和认认真真地点了点头,一点都不像开玩笑,“钱包和手机落在刚刚的酒吧了。”

栗芷:…

“那如果我没带钱,咱们俩是不是要吃霸王餐了?”

虽然按照可行性来说,她们更有可能是刷盘子刷到天亮。

男人摇摇头,默默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张二十块钱的纸币放在了桌子上。

栗芷终于石化了。

这意思是沈风和用他身上仅有的二十块钱请她吃了一碗“巨额”宵夜?她是不是应该谢谢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她花了?

“沈风和,你不是在逗我吧?”

男人摇摇头站起身来,作势要掏兜,“不信你自己看,真的没有了。”

亲自端着馄饨过来的老板娘乐了,“小栗和男朋友过来吃宵夜啊?”

因为栗芷常常过来,和老板娘已经很熟了,这会儿见她亲自过来送馄饨,栗芷就忘了站起来准备掏口袋的沈风和那茬,把他晾在那儿了,“他不是我男朋友。”

老板娘笑了笑压根没相信,直接忽略掉了栗芷的解释,“差不多行了,人家长得这么帅,就多给点零花钱吧。”

她这远远看过来,人家都站起来准备掏兜了,这还不是男朋友,嗯,确实不像男朋友,像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

门口那车怎么着也得几百万吧,看他的衣着打扮也像是有头有脸的人,没想到兜比脸还干净,这小栗虽然看起来温温婉婉的,没想到管得还挺严。

栗芷被她噎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沈风和,还没反驳,老板娘已经乐呵呵地端着托盘走了,留下栗芷一句话堵在喉咙里一脸尴尬。

不过好在栗芷心大,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你刚刚说你的钱包手机落在哪里了?”

没看错的话,门口那辆白色阿斯顿马丁是他的吧?喝了酒还开车?

“酒吧。”沈风和见她相信自己确实已经身无分文,这才重新坐下来,开始吃栗芷请他吃的那碗馄饨。

就说他今天不对劲,栗芷抬手按了按眉心,“你怎么来的?”

男人没正面回答她,只是弯起唇角低笑了一声,叹了一声,“我就知道,你的道德感还是这么强。”

这根本就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他这是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栗芷刚想开口,又听见他更加不对劲地说道:“我喝酒了,不能开车,身上也没有钱,今晚可以借宿在你那儿吗?”

作者有话要说:栗芷:这特么是要赖上我了…

第14章

沈风和说这话的时候一只手拿着汤匙在馄饨碗里搅和,另一只手撑着额角,显得可怜扒拉的,好像如果栗芷不收留他,他就无处可去了一样。

栗芷被他这个模样搞得有些心软,拿出手机划拉了两下,又放下。

她刚换了手机,通讯录里干干净净的,一个能帮得上忙的都没有,可眼神不经意间飘过沈风和撑在额角的修长手指,却像是被扎了一下一样,突然之间清醒了过来。

“不可以。”拒绝得斩钉截铁。

氲着一点笑意的黑眸大约没想到她会如此无情,也是愣了一下,声音有些喑哑,“为什么?”

栗芷看着他在馄饨碗里瞎搅和的那只手忽然停下来,狠狠心继续说道:“以后你也别找我出来吃饭了,就跟以前我说过的一样,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男人听到这终于整个人都静止了下来,眼中再疏无笑意,黑得发亮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她,好半晌才艰难地从喉咙里发出声音,“你就这么讨厌我,连见都不愿意再见到我了?”

嗯?

栗芷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质问问得一愣。她刚刚有说过讨厌他、不想见他吗?这根本不是她愿不愿意见他的问题,这是她能不能好好当一个前任的原则性问题。

“沈风和,女孩子就算再大度,也不会喜欢自己男朋友和别的女人走太近的,尤其是前女友。”栗芷双手叠在桌子上,刻意给“前女友”三个字加了重音,恨铁不成钢地解释道,“别让你女朋友不高兴。”

沈风和指间那枚戒指提醒了她,他就是真的没地方去,也不该借宿在她家,最多借个电话给他女朋友打个电话就够了,她记得以前沈风和对她的号码倒背如流的。

又或者他今天这样不对劲就是和他女朋友有关。如果真的是这样,不管是吵架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栗芷都觉得她不仅不能留他,连见都不应该见他。

方景洲有一句话说得对,分手后还继续做朋友,这事对两方的现任来说都是挺“日了整个动物园”的事情。

“女朋友?”沈风和像是没听懂她的话,疑惑地重复了一遍,才沉下声音,眸色渐深,“谁说我有女朋友?”

栗芷想起那天小包拿着卷宗感叹他名草有主,挑了一下眉毛,但话到嘴边就变了样,“大家都这么说。”

话一出口,对方就飞快地进行了反驳,“我只有你一个女朋友。”

这时候栗芷不想咬文嚼字地纠正她“只有一个”和“只有过一个”之间的区别,她的关注点在其他方面。

“戒指挺漂亮的。”

沈风和先是微怔了一下,继而恍然大悟地笑了起来,连眼角都带上了笑意,放下手看了一眼那道银色的金属环,“嗯”了一声。

“我没有什么女朋友,但戴着它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比如说采访过后数次联系他说想请他吃饭的那名财经女记者,或者是公司总办有事没事就喜欢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新入职的小姑娘。

这三年这枚戒指帮了他不少忙,就是没想到也差点给他掐断了最后一点希望。

栗芷是真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但转念一想,也无可厚非。

沈风和的确是事业型的男人。C.N科技对于他来说似乎并不仅仅是他白手创业的第一家公司,很多时候更像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执念。

栗芷还记得他跟她说“我要让所有人记住‘沈风和’这个名字”时眼底的光芒。有些人愿意背靠着太阳折射一点光辉,也能毫不费力地成为耀眼的存在,可沈风和不一样,他要自己做太阳。

现在他做到了,栗芷是发自内心地替他高兴。

“那你总记得住几个朋友的电话吧?”像沈风和这么聪明的人,一串数字而已,对他还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男人冷静地摇了摇头,“我从来不记无用的东西。”

栗芷:…

“那…我给你叫个代驾?”看样子沈风和很有可能就是叫代驾把车开过来的,不然也不能这么气定神闲地跟她说他喝酒了。

“你知道我从不叫陌生人碰我的车。”沈风和想着方景洲给他送到馄饨店之后被他撵走、嘟嘟囔囔地拿着他的手机钱包站在路边打车的模样,心安理得地回答道。

早晚有一天他要叫小栗子看看方景洲恶劣的本质,免得她被那人道貌岸然的虚伪模样迷上。

这个拒绝的理由也很合理。

栗芷知道他从前确实有这个避讳,只是没想到至今仍根深蒂固地留在他身上,也不好再说什么。

都可怜到这个份上了,栗芷自然不可能叫身上只有二十块钱的沈风和付账——反正全付他也付不起,见沈风和没有再吃下去的意思,便起身将那二十块钱塞回他的手里,拍拍沈风和的肩膀去结账了。

某人不动声色地将那二十块钱放回口袋,认真地看了一会儿收银台的老板娘怎么苦口婆心地教育栗芷不要管人家管的太严、栗芷怎么百口莫辩只好无奈地应下,等对方在门口朝他招手,便立刻迈开长腿跟了过去。

栗芷: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沈风和分花拂柳地走过来,她竟然想起了人类的好朋友——一只哈巴狗…

沈风和一直跟着她走进小区门口都没有说话,存在感越降越低。

此时已经是夜里快十点的样子,栗芷住的这个小区多半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晚上有夜生活的少,这个时候多半已经回家休息了,整个小区静的出奇。

栗芷听了一会儿两个人的脚步声,终于忍不住停了下来,“你干嘛一直跟在我后边?”

他很享受这种尾随别人的感觉吗?!

男人正低着头跟在后边不知道在想什么,因为她突然的停止和转身差点撞到她,下意识地后撤了一步,黑眸紧紧地盯住她,“你要反悔吗?”

反什么悔?难道这个时候反悔叫他去睡大街吗?

栗芷叹了一口气和他并排,“我家不太大,待会儿只怕反悔的人要是你。”

说起这个,栗芷想起早上走得时候有点急,好像没怎么收拾,不过因为对方是沈风和,也就抱着个破罐子破摔的心态提前给他打了预防针,“我家很乱,你现在想走还来得及。”

虽然眼下沈风和好像也没什么别的选择。

对方听出她并没有突然反悔的意思,整个人就放松了下来,很是随和地摇摇头,“没关系,分给我一个沙发就可以。”

栗芷乐了,“没那么惨,好歹有你一个次卧。”

走在身旁的男人听到这句话轻轻笑了一声。

栗芷一边输入大门密码,一边回头看了他一眼,“哦对了,虽然能分你一个次卧,但不许乱摸乱碰…”

说到这,大门应声而开,栗芷大力拉开厚重的铁门,接着说下去,“虽然我家很乱,但不许你给我收拾。”

虽然以前沈风和总是说她有洁癖,走到哪里擦到哪里,但实际上两个人里沈风和才是更喜欢有秩序和乐于整理的那一个。

两个人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沈风和就常常控制不了体内的洪荒之力将她拎到一边,撸胳膊挽袖子将她的抽屉、书桌整理得井井有条、纤尘不染,才能坐在她身边安心睡觉。

这样做的优点在于他心里舒坦睡得香,缺点在于栗芷常常找不到自己的东西。

于是最常出现的情景就是,沈风和趴在桌上睡觉,栗芷一边翻箱倒柜地找东西,一边抽出手来晃他的胳膊:

“沈风和,我英语书呢!”

“沈风和,我作业本叫你搁哪儿了!”

“沈风和,给我数学练习册找出来!”

“沈风和,课代表来收作业了!”

“迷迷糊糊”、“丢三落四”的印象标签就是这么被大家强行贴在栗芷身上的。

久而久之,收作业的同学甚至都不再问栗芷要作业了,直接走到沈风和旁边,敲敲他的桌子,“大佬,交一下你同桌的作业。”

那时候栗芷觉得他有毛病:管好自己就得了,干嘛还管她啊!

后来她才明白,她是那种喜欢在身边画一个圈,只要这个圈外干干净净,圈里怎么乱都行的人,但沈风和不是。

沈风和听到她说前半句的时候笑了,等听到她充满怨念的那句“不许你给我收拾”,笑意就更浓了。

男人抽出一只原本插在裤子口袋里的手,抬臂帮她撑住了厚重难开的铁门,低下头有点戏谑地对上她目光澄净的眼睛,“小栗子,你是不是担心错地方了?”

清冽的气息突然迎面铺来,栗芷手上一松,见对方替她撑住了大门,很快就从他的臂弯下钻了出去,眨了眨眼睛。

“啊?”

沈风和笑着摇了摇头,反手关上门,楼道里的声控灯应声而亮,将那双好看的黑眸渲染得仿佛蒙上了一层温柔的底色。

栗芷听见他说:“没什么,我是说,你这样叫宽于律己、严于律人。”

作者有话要说:栗芷:就你知道的多,用你教!

沈风和:嗯

第15章

还没等栗芷反应过来他说得到底是褒义还是贬义,沈风和已经插着裤子口袋悠闲地走过来了,抬手替她按下了电梯。

栗芷住的这栋楼不高,又是夜里没什么人走动的时候,电梯很快就打开来,沈风和迈开长腿走进去,顺手替她挡住了电梯门。

栗芷看他下意识的这个动作,心里有点五味陈杂。

沈风和并不是个对谁都体贴绅士的人,这一点从他“人狠话不多”的特点就可以看出来,他能记得替她挡住电梯门,是因为以前栗芷真的被电梯门夹过。

现在想起来,事情的起因还是她,也可以说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天卓中学一向是非常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点学校,即便是面临升学压力的高三,也没有缩减任何体育自由活动课的时间。

栗芷升入高三以后,拜同桌沈风和所赐,也不像刚入学的时候那样全部时间都用来学习了——有时候老师讲了几遍也听不懂需要课后好好琢磨的问题,沈风和瞥一眼就通俗易懂地给她点拨明白了,确实大大提高了栗芷的学习效率。

因此,活动课的时候栗芷也不窝在图书馆里学习,而是正了八经儿地约上几个朋友一起在高三教学楼的楼下打羽毛球。

其实栗芷球技还是不错的,但她最喜欢大力抽球,打着打着就忘了自己是在树底下,“嗖”地一下子就把羽毛球抽到桃树上卡着下不来了。

桃树不高,但种在高高的大花坛里,栗芷站在树下跳了几下,连羽毛球的毛都没摸到。

正犯愁,忽然听见周围几个朋友的唏嘘声,还没等回头,跳起来在半空中的脚落下来的时候就踩到了人,一个踉跄差点把对方撞飞。

栗芷赶紧抬起脚往后退了一步,就看见沈风和站在她身后,一只手悬在半空中似乎正作势拍她,但脸上的表情可所谓扭曲非常,一副被她撞残了的模样。

“你干嘛站在我身后?”栗芷那时候已经学会了先发制人,免得沈风和再用什么奇葩理由赖上她。

沈风和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小栗子同学,我只是路过…”

言下之意是没有想到她竟然会下此毒脚,还理直气壮地质问他。

栗芷无心恋战,“哦”了一声就不打算再搭理他了,可刚转过身去,就被他从后居高临下地拎住了领子。

“你在这儿跳来跳去干什么呢?”

栗芷被他薅着领子丧失了主权,便有点没好气,背对着他指了指卡在桃树枝上的羽毛球,“不干嘛,球卡树上了,我要爬树。”

栗芷其实就是随口一说,并没有真的打算爬树,她就是一时起了玩心想要试试自己能不能够到,毕竟羽毛球楼下超市一块五一个,不行就去买一个接着打呗。

但沈风和当了真,听她说完后手一松,直接脱了挺括的校服外套丢给她,挽起衬衫袖子跳上了花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