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保罗突然想到了什么,“那么我今天是不是耽误你了?”

看池弥前几天的反应,他应该很期待今天的时装秀。

“什么?”池弥问。

“就是今天……”保罗双手比划着,“今天的秀,你是不是看不了了。”

池弥嘴里还漾着营养补给液的味道,明明带着葡萄糖的甜,他却觉得酸到了心里。

“没事,本来我也不想看了。”

“为什么呢?”保罗不解,“我以为你很期待的。”

池弥低头,又抿了一口营养补给液,涩得他眯了眯眼,“有什么好期待的。”

保罗:“……”

不知道他这情绪转换得怎么那么快。

池弥说出这话,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到底哪里来的那么大酸意啊,明明人家连他面都没见过……池弥在心里连着扇了自己十几个耳光,然后默默拿出手机,翻到了赵曼歌的微博。

赵曼歌还是个不为人熟知的HF模特,在国外都不算红,国内就更不说了,所以她的微博粉丝比INS粉丝还少,只有寥寥一两万。

不过这样一来,赵曼歌倒是常常在微博发一些日常,一般只有百来个评论,不至于被大量评论淹没,所以她会时常和粉丝互动。

最新的一条微博是二十分钟前发的,照片里的赵曼歌穿着一条黑色长裙,剪裁独特,脸上画着夸张的妆容,站在白色墙面前,低头看指尖。

这张照片和她以往放在微博和INS上的照片一样,构图、色彩、光线、阴影等都十分讲究,池弥虽然不懂摄影,但是他能看出来这些照片和其他明星放出来的生活照都不同。

以前池弥只是觉得因为照片里的人是赵曼歌,所以照片都比人家好看。但是现在他隐约觉得,这些照片可能都是出自那位名摄影师才会显得与众不同。

看着评论才几十个,池弥指尖微烫,点开了评论框。

手机用户45798:【这是男朋友拍的咩?】

点击发送后,池弥关掉手机屏幕,吸了一大口营养补给液。

几分钟后,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池弥余光瞥了一眼,没敢仔细看,又狠狠吸了一口营养补给液。

嘴里顿时全是葡萄糖的甜味,腻得发慌。

他打开手机,看到了赵曼歌的回复。

赵曼歌Mango:嘻嘻。

池弥真是恨……恨自己为什么要手贱去问,这下好了。

身旁的保罗看到他一脸失魂落魄,以为他出现不良反应了,连忙扶着他,说道:“索尔,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池弥仰头看天花板,摇头称自己没事。

保罗不明所以,只觉得今天的池弥奇怪极了,于是他低头瞟了一眼池弥的手机。

“你在看Mango的照片?”保罗惊诧,“你喜欢这个模特吗?”

“没有,就是看看而已。”

保罗哦了一声,“我非常喜欢她,虽然她现在还不火,但是我觉得她总有一天会成为最好的模特。”

池弥只嗯了一声。

保罗又说:“我好像没有告诉过你,上次关于《LALA》杂志我是藏着私心的,我知道你不接商业活动,但是主编告诉我那次搭档的是Mango,我就想劝你接下,这样我也有机会和Mango交个朋友了。”

“……”

池弥手里的营养补给液突然落到了地上,玻璃瓶炸开,碎成了渣渣,发出的声响在这安静的医院走廊里显得格外刺耳。

保罗吓了一跳,说道:“什么声音!”

池弥两眼呆滞地看着天花板,说道:“心碎的声音。”

*

一年多后,日常奸视赵曼歌微博的池弥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

赵曼歌今天发的照片,拍得也太随意了,背景是杂乱的化妆台,照片左下角还出现了一只拖鞋。

一看就是在忙碌的秀场后台准备上台,抽空发了一张日常。

可是,就在两个月以前,同样是秀场杂乱的后台,赵曼歌发的照片可谓极有艺术感,背景看似无意,但是仔细研究都会发现角度十分刁钻,充斥着新即物主义摄影风格的踪影。

池弥心里暗搓搓地萌生了一个猜想,为了求证这个猜想,他再一次点开了评论。

手机用户45798:【咦?照片画风突变,芒果的“御用摄影师”捏?】

可惜,这时候的赵曼歌已经有了一定名气,微博粉丝涨了两三百万,评论也有小几千了,池弥这条极像僵尸粉发出的评论顿时消失在茫茫评论海中。

等了一个小时,池弥看见赵曼歌回复了其他评论,但是自己却没收到消息提醒,看来确实没运气被翻牌子了。

但是,他几乎可以确定,赵曼歌变成单身狗了!

随即,池弥开始狂翻赵曼歌以前的微博和INS,果然,那些非常漂亮的图片全都删得干干净净,毛都不剩一根!

池弥心中狂喜,捧着手机屁颠屁颠地坐到了院子的树下,靠着树干,晒着太阳,打量了一眼自己的家。

这是一栋极其现代化的豪宅,简洁大方,充满科技感。

但是从他监视赵曼歌的微博和INS来看,她应该不喜欢这种风格的房子,并且透露过自己喜欢海景房。

万一以后她来自己家里不满意怎么办?

池弥想了想,觉得自己应该防患于未来,立马给保罗打了个电话。

“是我,你帮我个忙,我想换房子。”

“没什么,我就是不喜欢现在的房子了。”

“要海边的,最好是地中海装修风格。”

“贵也无所谓,一定要温馨漂亮。”

挂了电话,池弥美滋滋地躺到草地上,开始脑补以后孩子要生几个,在哪里读书,要不要踢足球,或者学音乐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我弥,一个货真价实的痴汉。

另外,我看见有人叫我太太,以前不是都叫大大吗?太太什么意思?有jj的大大?

第71章 董罗番外1

番外一

十一月的帝都迎来了第一场雪, 罗如丝坐在办公室里, 端着秘书泡的热咖啡, 抿了一口, 太甜。

不知道是不是上了年纪的原因, 罗如丝越来越不适应这些年轻女孩子喜欢的口味, 什么焦糖玛奇朵, 什么芝士奶盖,统统腻得人舌尖发颤。

五点一刻, 助理把今天要处理的最后一批文件拿了进来, 罗如丝看过,签字,然后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正好这时,手机里也来消息了。

沈元洲:下班了吗?我到你公司楼下了。

罗如丝匆忙地将桌上的手机和车钥匙放进包里,顺便拿出口红, 打开粉饼盒子的盖子,用内置小镜子照了照。

口红都转出来了, 罗如丝却突然没了兴致,又将东西塞回包里。

走出公司大厅时, 罗如丝一眼就看见了停在外面的一辆银色奥迪, 旁边还站在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灰色西装,高级皮鞋,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玫瑰,吸引了不少下班路过这里的女孩子的目光。

罗如丝没想到今天沈元洲会来接她下班, 她原是打算自己开车去约定的餐厅的。

不过也好,幸好他提前来了。罗如丝想到自己今天开的是保时捷,如果到时候出现在沈元洲面前,到底会让他有些难堪。

罗如丝走到沈元洲面前,接过他的玫瑰花,他立刻拉开副驾驶的车门。

罗如丝弯腰,坐了进去。

车里很暖,罗如丝便把玫瑰花放到一边,取下自己的围巾。

突然,沈元洲俯身袭来,整个人都抵在罗如丝面前,距离近得下一秒就要亲上了。

“你干嘛?”罗如丝一震,问道。

“别忘了安全带。”沈元洲一笑,低头给罗如丝系安全带,呼吸拍在她的耳边,鼻尖全是她身上的香水味。

系好安全带后,沈元洲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而罗如丝坐在副驾驶上,皱了皱眉。

她今年都三十四岁了,什么男人没见过?沈元洲是当她是没谈过恋爱的老女人,还是初出茅庐的黄毛丫头?

说实在的,罗如丝早就厌烦了男人的这种自以为高明的手段,骗骗年轻小女孩还行,这种亲密的举动确实能让小女孩心里的小鹿乱撞一下,而她?

心里的小鹿早就撞死了吧。

沈元洲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的一个撩妹套路已经恶心到了罗如丝,看着罗如丝盯着远方不出声,还以为她还在回味刚才的感觉,于是勾唇一笑,伸手握住了罗如丝的手。

罗如丝反射性地抽出了自己的手,以警示的目光盯着沈元洲,“你能不能好好开车?”

沈元洲突然吃了个憋,也不知道自己问题出在哪儿了,只能归结于女人翻脸如翻书。

他讪讪地摸了一下鼻子,不再说话,认真开车。

半个小时候,到底目的地点。

罗如丝下车,抬头一看,廊桥餐厅。

罗如丝回想了一下,大概五六年前她来过一次,具体是跟谁一起来的,已经记不清了。她对那一次约会唯一的印象就是这家餐厅菜单上的菜品价格着实不菲。

服务员带着沈元洲和罗如丝走到了订好的位置,坐下后,服务员递上了菜单。

罗如丝摇头,“你点吧,我不饿,随意就好。”

沈元洲便低头开始点菜。

罗如丝看着他,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没有一根杂乱,眉毛也打理过,不像有的男人眉毛像杂草一般。

他垂着眼,睫毛纤长,挡住了他的眼神。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最像董星斓。

沈元洲三十岁了,但是长得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五六,只是眼神里藏着太多算计,稍微有点识人能力的人都知道这人心思不简单。

罗如丝自然也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也知道他疯狂追求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

当初在商会上,经朋友介绍,两人相识。

沈元洲是科大计算机系毕业的,算起来是董星斓的直系学长,但是中间差了那么五年,董星斓入校时沈元洲已经毕业一年了。

沈元洲科大本科毕业后又去国外读了硕士,回国后招揽了一群朋友,正在做互联网行业的创业项目。

互联网创业,就是一个烧钱的过程。沈元洲缺钱,很缺钱,他的脸上就差把“求投资”三个字写上去了,可惜他却不自知。

所以罗如丝今天答应和他出来吃饭,就是想跟他说清楚,少来纠缠她。

她虽然有钱,当年也养过不少小白脸,但可不是心甘情愿被人算计的。

点完了菜,沈元洲又拿出了一个盒子,明晃晃的“Bvlgari”烫金标志,引人注目。

“今天是初雪,也是我们认识一个月的日子,我选了一款手链,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沈元洲说道。

罗如丝盯着首饰盒子,转动着食指上的戒指,并没有要收下的意思。

“不打开看看吗?”沈元洲问。

罗如丝表情没有任何波澜,说道:“我也没有给过沈先生什么好处,怎么好意思收您的礼物。”

沈元洲一时无言。

他千算万算,却不曾考虑过罗如丝的生长环境。别人都是泡在糖罐子里长大的,而她是泡在钱罐子里长大的。在她还不认得钱的年纪,就已经把珍珠当弹珠玩儿了。所以金银珠宝,鲜花玫瑰,从来就不是侵入她内心的捷径。

“这是我的心意。”沈元洲勉强带着笑,说道,“其实我……”

“沈先生。”看到沈元洲眼角带着的春意,罗如丝便知道他要说什么,“沈先生的心意我心领了,但是如果沈先生有别的意思,恕我不能接受。”

“什么意思?”沈元洲脸色突变,眼神里伪装出来的柔情在慢慢消散,“如丝,这一个月来,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意吗?我是真的……”

“我明白。”罗如丝说道,“但是对不起,我暂时没有结束单身的想法。”

沈元洲心里一动,小算盘打了起来。

罗如丝在五六年前还是个换男友比换衣服快的人,这几年却一直单着,就和一个花花公子突然单身好几年一样,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安定下来过日子了。

这么一想,沈元洲更是胸有成竹。

“如丝。”沈元洲伸手,穿过餐桌,握住了罗如丝的手,“我是个不善言辞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的心意,我只能直白地说出我的想法。”

“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他的声音极其温柔,让人感觉浑身都浸在蜜糖里一样,“我的工作很忙,但是每天晚上入睡前,我都会想一想你,这样第二天我就会再次充满动力。”

罗如丝的表情依旧没有变换,沈元洲以为,自己说了这么多,任何一个女人都该动容了。

既然她还没有动容,那就再加一把火。

“我这三十年来的人生,总是在闯荡,天南地北我都去过,可见到了你,却想着,一辈子就在你身边待着,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罗如丝哦了一声,“所以呢?”

“如丝,做我女朋友吧。”沈元洲说道,“我会给你很多很多的爱。”

罗如丝抽回了自己的手,拿起餐巾纸擦了擦,然后说道:“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做什么?”

沈元洲一噎,不知道罗如丝这话是什么意思。

罗如丝抱着双臂,看着沈元洲,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想我这个年龄的富婆,对纸醉金迷的生活已经失去了兴趣,就像找个男人过着平淡的生活?”

她指了指窗外,一辆兰博基尼奔驰而过。

廊桥餐厅价格不菲,所以来这里吃饭的都是有钱人中的有钱人,门外自然常常出现豪车。

“可惜我是个庸俗的女人,不管我是三十几岁,还是六十几岁,我喜欢的永远都是豪车豪宅。爱情?那是什么?能吃吗?”

“只要我足够有钱,我可以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男人,腻味了就换。人生这么长,我凭什么只和一个男人过?”

“还是说,沈先生觉得你有足够的魅力让我从此死心塌地跟着你?”

罗如丝这一大段话说出来,沈元洲脸上的柔情早就挂不住了,眼里的狭隘与贪婪乍现,这才是他本来的样貌。

什么翩翩绅士,什么真情实意,都是装的。

“你什么意思?不就是嫌弃我穷?”

罗如丝低着头,一边翻自己的包,一边说道:“恰恰相反,我只是想劝你,创业不易,须得走正当途径,不要成天只想着找个捷径一步登天。”

说完,罗如丝拿出了一个钱包,掏了大几千块钱出来,放到沈元洲面前:“加上今天,你一共请我吃了三次饭,我们AA,还有玫瑰花的钱,都在这里了。”

放下钱,罗如丝觉得自己也没有待下去的必要了,于是起身打算离开。

“你站住!”沈元洲突然喊道,在这安静的餐厅里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你到底在拽什么拽?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沈元洲说道,“你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女人,要不是看你有钱,谁还会要你?省省吧您,赶紧看在还有人愿意冲着你的钱要你的时候赶紧嫁了,再过几年,连冲着你钱去的人都没有了。”

罗如丝回头,看着他,目光如冰,说道:“你再多说一句,我就用钱砸死你,真砸,信不信?”

沈元洲顿时噤了声。

罗如丝绝对做得出来那种事,以她的家产,拿着一捆一捆的钱来砸他,不死也残废。

想到这里,沈元洲更是窝火。

他这一个月来费尽心思,花了不少钱,就是想拿下罗如丝这个家财万贯的女人。只要有她的资助,他的项目就能立刻开始运作,甚至可以好几年不盈利只推广。

可惜这个女人实在难搞,不仅冷若冰霜,还在这种时候下他面子。

沈元洲鼻子里冷哼一声,抓起自己的Bvlgari首饰盒子,叫服务员买单。

罗如丝挑眉,拎着自己的包包,极尽妖妍地走了出去。

六点的帝都,正是堵车的高峰期,罗如丝给司机打了个电话,司机说赶过来接她起码要两个小时。

罗如丝在临街的地方站了一会儿,收紧了大衣,穿过天桥,往地铁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