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话,开始动手去扯乞丐的衣服。

“妈的。”乞丐本来就不是残疾,两人合力,迅速地将形势逆转。

江皓月被揍倒在地。

同伙重重地朝他的腿踢了几脚,他们想要尽快脱身,可他紧紧抓着乞丐的衣服不肯松手。

他们骂了几句,踢他踢得更重。

“这个人的腿怪怪的。”乞丐眼尖地察觉江皓月身上的异样。

“靠,他戴的假肢啊。”他们发现以后,下手更重。

同伙踩着他的手,在水泥地上碾,有几脚甚至踹到了他的脑袋。

没见过被打的人是这样的……他一点儿没躲,跟不痛似的。他们打差不多了,准备放过他,他又一次地扑上来,要夺乞丐衣服里的钱。

“你他妈还敢过来,”乞丐骂骂咧咧地冲着他的腿踹:“妈的、妈的,我们碍着你本行生意了是吧?”

江皓月已经站不起来了。

他的骨架仿佛裹着碎掉的血肉,在一寸一寸地坍塌。

可是,他不肯放手,哪怕爬着都要跟过去。

“这个残废脑子有病吧!”

他们看着他在流血的半边脸,像在看一条疯狗。

“太他妈渗人了。”

最后,他们认了倒霉,丢下那两百元,摆脱他的纠缠。

江皓月脱力地倒在地上。

他握着两百元,奄奄一息地看向天空中惨白的月光。

胸口很疼,身上哪里都疼,他后知后觉地感受到铺天盖地的疼痛。

可能他是真的疯了。

江皓月低低地笑起来。

先是,一两声弱得几乎听不见的笑。

笑着笑着,他的笑声越来越大,笑得浑身都在抖。

他按紧那两百元,用着要把它们按进胸腔的力道。

“抢回来了。”他对自己说。

☆、67.前路

跨年那天,陆苗给家里打了电话。

不论是她爸还是她妈, 说的最多的话, 就是让她回来。

从最初的骂她, 到后来的跟她讲道理,最后化成一句无可奈何的逼问:“你到底折腾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回来?”

她应:“快啦。”

通话的最后, 林文方问她:“你是不是怨我拆散你们?”

陆苗想了很久,对她说:“没有。他不喜欢我, 不算拆散。”

离开X市的前一天, 陆苗又去吃了一次芒果冰。

那片绿绿的大海,被来往的游客和卖小商品的摊贩占满。陆苗坐的位置只能看见海的一小角, 她一勺一勺地把芒果冰吃完。

或许不是对的时节, 芒果很酸, 为了掩盖这个缺点,水果的表面加了大量的炼乳。

芒果冰尝起来酸得发涩, 又甜得发腻。

店里有一块留言的区域, 牵了几根长绳,顾客写下纸条、留下合照, 将它们夹在绳上。

陆苗在这儿留了言, 随身带着的那本大头贴被一同夹在纸条的后面。

她决定不再把它们带走。

店门打开,外面的海风吹动长绳上的字条。

纸上写道:

【我自己来了这儿。

之前约定老了要一起去,我等不及先去了。

我梦见过这里很多次,都是美梦, 忍不住想来看看。

我看了大海, 吃了芒果冰。

我总梦见我跟你一起来的, 我把我们的照片留下了。

江皓月,你今晚会梦见大海吗?】

被假乞丐团伙殴打的那晚,江皓月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

他满身是伤,晕倒在街头。

好心人帮他打了急救电话,在医院,除身上的伤和脑震荡外,江皓月被诊断出滑囊炎。

接着是做手术,和漫长的康复期。

他没把这件事告诉陆苗父母。

后来跟他们通电话,他得知了陆苗平安回去的消息。

……

施澈再见到陆苗,她的状态和几个月前的大不一样。

小脸蛋还是一样的漂亮,主要是精神好了,那股子他最看好的快快乐乐、疯疯癫癫,啥都没有还敢勇闯天涯的活泼劲,回来了。

他好奇地问她这段时间的打工经历,陆苗简单地跟他说了说。

“你这么能干吗?”施澈听得惊叹连连:“居然可以自己摆摊卖吃的!”

“别提了,有什么能干的,”她一脸尴尬:“之前打工赚的钱,卖烤肠赔了大半,我的厨艺只能用平平无奇四个字来形容啊。”

他却还是觉得她了不起:“要我是你的话,回来绝对是身上的钱用光了,混不下去了。你除了离家出走带的钱,还能再带回来一笔钱。”

被他一说,陆苗愈发尴尬:“唉,就那么点钱,亏你夸得下嘴。”

这一年她做的事,被家里视作一段黑历史,要多愚蠢有多愚蠢。被八卦的亲戚提及,林文芳和陆永飞都深感羞耻。

也就施澈是个异类,逮着她,嘴不停地一顿夸——光是“你太酷了”这句,他就用了不下十遍。

问及之后的打算,陆苗说:她准备复读,考大学。

对于复读,她家里的长辈是反对的,陆苗不会读书这件事他们心里有数,复读的风险很大。

已经蹉跎了一年光阴,再复读一年,按林文芳的原话说:“你现在慢了别人一大截。复读也不能保证你能考好,说不定考得还不如上一次。等上完一个三流大学再出来,你就是个老姑娘了,到时候学历一般,又不年轻,条件好的小伙子全被人挑走了”。

她为陆苗做的打算是,既然她愿意打工,不想读书,陆永飞那边可以把她介绍到熟人的小公司做前台。

她问陆苗:“要真有心思读书,你早干什么去了?”

陆苗没有跟她的家长多费口舌,她的态度鲜明:复读这件事是决定了的,拿出来讲,只是通知她父母一声。

她出走一次回来,父母更觉得她是不清醒、不理智的,她需要他们的管控。

他们仍旧不懂得尊重她的选择。在他们看来,她没有能力选择出“对的”路。

而陆苗也用她逃家的“前科”告诉父母,她选择要做什么,是他们管不住的。

在陆苗的成长过程中,她的情绪和意志,向来被视为无关紧要的东西。

恰如初中,被杀死的那只叫聪聪的老母鸡,恰如十八岁,她被扼杀的一腔孤勇。

他们告诉她“要懂事”,掏出鸡毛掸子,逼她跟不想与她做朋友的江皓月道歉;他们告诉她“要读书”,将学习成绩好的人作为她的榜样,考试不好就要挨骂;他们告诉她“要成长”,然后直截了当地冷漠处理她的心碎。

他们还告诉她“这个人不适合你”、“念这个专业以后好找工作”、“兴趣没用赚钱最实际”,“追逐爱情倒贴男人的行为是低贱的”……接下来,他们会告诉她在什么时间点应该去谈恋爱,应该结婚,应该有小孩。

成长的道路,他们矢志不渝地要把陆苗往一条正途上赶。这条路人人在走,无风无雨,看上去一片光明。

可是走在那条路上,她时常感到迷失,感到无力。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那儿,她在那儿,即便是她一点儿都不快乐。

一旦偏离轨道,便是错的。

学习是一件陆苗从小就不擅长的事,它让她头疼,让她倍感压力。

高三,她被关在寄宿的补习学校里,以江皓月作为自己的目标。她仰望着他,追逐着他走过的那条道路,竭尽全力地想要接近他。

她为他可以在第一志愿填“服从调剂”,因为他就是,她想要的全部。

但陆苗发现,自己无法做到,她拼命踮起脚尖,始终触及不到他在的高度。

江皓月生来就是月亮啊。

当她没有考上第一志愿,当她被江皓月明确地拒绝,他以她最不忍见到的卑微的姿态,告诉她,他对她的感情并非爱情……当这一切发生了,冷静下来的陆苗放过了江皓月。

她不想成为他的负担,他没有义务肩负她的期望。他是自由的、有得选的,正如小时候,他可以选择不跟自己做朋友,现在的他,可以做同样的选择。

她的感情、她家的恩情、他们一起长大的岁月、他身体的残疾,她不希望这些成为束缚他的东西。

他该是自由的,可以展翅去任何一片他向往的天空。

所以,陆苗不再将江皓月当成自己的目的地了。

眼见他们的人生轨迹渐行渐远,她停下脚步,陷在原地,像一滩烂掉的泥。

——那么为什么,要继续在这条不喜欢的道路上前行呢?

陆苗逐渐失去了前行的理由。

通过数月辛苦的打工经历,陆苗终于认清了自己,说服了自己。

读书对她来说依旧不是一件容易的、她想做的事,可它是一件她不得不做的事。

为了自己,她要读书。

只有受到高等教育后,她才能有专业领域的知识,以后能从事不那么费劲的工作。

陆苗曾经以为,诸如摆摊和清洁,是不费劲的。她是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比起“赚大钱”的吃力人生,她更想选择“快乐”的普通生活。等她真正经历了才知道,那些她认为简单的职业,远远没有想象得容易。它们是很累的,她做得很吃力,并且一点儿也不快乐。

就连陆苗自以为擅长的厨艺,也如江皓月所言,它不足以成为她赖以生存的技能,她的料理水平很普通。

绕了一圈,脑子不够聪明的陆苗,身体力行明白了这些浅薄的道理,了解了自己不足的能力。

——她需要读书。

之后的一年,有了复读的动力,陆苗回归到校园。

高四甚至比陆苗的高三过得轻松。

她的高三每天都在熬,死死追着那唯一的盼头,江皓月打来的电话是救命的稻草。

她的高四,静静守着一张堆满试卷和课本的课桌,日子过得很充实。不知怎么的,时间一天天地就过去了。

来年的高考,陆苗超常发挥,成绩过了一本线。

她的第一志愿填了她们省最好的一所大学,专业选了冷门的兽医学。

家里反对的声音她已然司空见惯,他们说他们的,总归没有绑住她的手脚,她该怎么选还是怎么选。

陆苗一直喜欢小动物。

虽然聪聪以后就没有养过任何宠物,但她觉得能够救助小动物的工作,是她未来向往的工作。

七月,录取结果出来,她被第一志愿录取了。

林文芳和陆永飞对她报的专业不满意,但总体来说,他们家不成器的女儿能上一个好大学,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好事。

“上大学允许你谈男朋友”林文芳对陆苗这样说。

她听出她妈妈的潜台词,如果她自己不谈,年龄到了,她会帮忙安排相亲。

再入大学校园,是陆苗的二十岁。

她是一只爬得很慢的乌龟,跟同伴赛跑,本来就爬得慢,还爬去了别的路。

所幸,陆苗爬着爬着又爬回来了。她明确了自己接下来要走的路,兴许这能够帮助她,往后能爬得顺利一些。

而关于那段走错的路,陆苗并非是一无所获的。

她证明自己能够独立生活,证明凭她的努力能够考上理想的学校……证明了这些,说明她同样是有能力的,她和江皓月之间并非隔着一道长长的、宽宽的,用尽一生也无法跨越的鸿沟。

除非他不爱自己。

耗时两年,撞倒南墙,陆苗最终坦荡接受江皓月不爱自己这件事。

她与自己的意难平和解了。

☆、68.更迭

施澈怎么也没想到, 陆苗会去兼职做家教,每个周末教一个初一的女生数学。

“你初中学习多差啊, 这不是误人子弟吗?”

“此一时彼一时,我现在是个大学生,教初中数学绰绰有余好吗?”

话虽这么说, 但陆苗每周没少花心思备课。

在此之前,她没有教过别人功课。

很偶尔的时候, 她在纸上一步一步给学生讲解,会想起自己在她那个年纪, 那个教她功课的人……他总是话很少,简单地审题后,工工整整在草稿纸上写下解题步骤。

她看完草稿纸, 还是不懂, 问他能不能讲得更清楚一点。他停笔望向她,抽走她手中的纸, 平静的灰眸像潭水。

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

更让施澈没想到的是, 陆苗恋爱了。

那男的叫李子羡, 学艺术的, 跟陆苗同岁,长相风度翩翩,弹得一手好钢琴。

施澈问陆苗为什么答应人家的告白, 她道:“他追我追得很认真啊。”

施澈不信。

“你一直不缺追你的人, 认真就能打动你了?”

“嗯, ”陆苗一件件掰着指头算:“他帮我们宿舍打水、送我好吃的、每天对我嘘寒问暖, 表白时用我的名字编曲,唱了一宿的情歌。”

施澈挑眉:“就这?”

“是啊,”她笑:“他是个有才华的人,对我也是足够的细心和用心啦,不然还要什么样呢?”

其实陆苗说的没错,不然还要怎么样呢?

一段感情的开头,向自己感兴趣的对象示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足够有诚意。

又过了一阵儿,陆苗和她男友约施澈出来吃饭。

施澈先前看过他照片,不过见到真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

金丝边眼镜,蓝条纹衬衫,青年嘴角含笑,五官端正。

倒是跟他先前想象的忧郁气质不同,李子羡颇为开朗,甚至称得上健谈。

刚来一会儿,板凳还没坐热,他已经开始着手帮陆苗消毒碗筷,点的菜也处处考虑到她的口味。

他管陆苗叫:喵喵。

“我家喵喵爱吃辣,这个毛血旺一定要点。不过光吃辣会上火,给你加个娃娃菜好吗?”

施澈在旁边听得直起鸡皮疙瘩。

所幸陆苗管李子羡还叫“李子羡”,不然他这顿饭可能一口都咽不下去。

原以为江皓月已是自己最讨厌的类型,施澈没想到比起江皓月,这个李子羡更不对盘。

归根结底,让他最不舒服的东西,不来自于李子羡本身,源于陆苗对李子羡的态度——面对他亲昵的称呼,她没有任何的勉强与抵触,她的笑容是真实的。

施澈从前喜欢过陆苗,后来他放弃了。

这事也没什么遗憾的,他欣赏陆苗,跟她做好朋友一样很快乐,不一定非要追到她……他的放弃,是知难而退。

就好比药难喝,他有选择时,不会喝;像打架,对手人多又很强,他上去打,八成会被打残,那他不会去打。

只是,他清楚知道陆苗曾经多喜欢江皓月。

而关于江皓月,高中时江皓月怀疑陆苗早恋,来找他,自己当时开着玩笑对他说“陆苗的幸福就交给我了”。

江皓月的眼神,施澈至今记忆犹新。

陆苗确实地,要放下江皓月,开始一段恋情。

这对于她,应该算是一件好事……但施澈不确定。

☆、69.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