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临面不改色道:“哦,我忘了,已经到一个月了。”

白端端听了这回答,当即恨不得穿越到几分钟前打死那个提醒了季临的自己,她期期艾艾道:“我现在告诉你其实一个月时间还没到,还能来蹭饭吗?我可以少吃点,平时我能吃两碗饭,我现在可以只吃一碗,或者再少点也行,半碗也可以,反正晚上了,少吃点还苗条。”

“不用。”

是因为根本就吃不到是吗……

然而就在白端端内心哀嚎之际,季临又一次开了口——

“家里正好一袋米快要吃完了,我想明天吃新米,今晚想把旧的那袋都吃完。”他像是嗓子不舒服一般,咳了咳,声音略微有些不自然,“正好够两个人,你吃两碗也可以。”

这个意思……这个意思是?

“今晚我可以上你家吃饭吗?!”

“恩。”

“季临,风里雨里,感恩有你!”白端端兴奋之下,忍不住吹起了彩虹屁,“我真的没见过你这么好的老板!你就是我人生的指明灯!你就是我生命里最意外的奇迹!你平易近人慈悲为怀,你有爱下属团结同事,你胸襟宽广慈眉善目……”

虽然白端端这波吹捧又夸张又组合混乱,然而季临不仅没制止她,反而看起来心情很好,白端端看过去,看到他嘴角漾过一个稍纵即逝的笑,太快了,以至于白端端再看过去,季临的脸上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

很快,车就到了小区,白端端跟着季临上了楼,然后熟门熟路就跟着他进了他的屋子,季临走进了厨房,白端端就熟练地从季临家客厅里拿出了水果,然后开始削。

虽然不会做饭,但削水果白端端还是会的。季临做饭给她吃,她就也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给折腾点饭后水果出来。

她做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和季临生来就该如此配合,自己也完全没思考过最近这种本能是怎么练出来的。

而她也不知道,站在厨房里处理食材的季临正看着她,内心里涌动着陌生的情绪。

季临从不是个容易和人熟悉的人,他也擅长用最刻薄的话让别人远离自己,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客厅里坐着的这个女孩,就非常自然而然地走进了自己的生活,仿佛她生来就该坐在那里。

季临以前一直以为,自己可能这辈子只会有容盛这样一个能彻底走进彼此生活的朋友,毕竟愿意用十几年的时间来认识真正的自己接纳自己,不在乎自己的冷淡态度,为自己两肋插刀的人,除了容盛外,可能真的没有了。又或者说,即使有,那个人也不会再有十几年的耐心,而自己也不会给对方十几年的时间了。

季临觉得,有容盛这样一个朋友,就已经很好很够了,他不愿意再结交也不愿意再尝试认识第二个这样的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然后有了白端端。

她不属于自己的朋友,但稳稳当当地坐在了自己的屋子里,自然而然地等着自己做饭,而自己竟然鬼使神差般真的每一次都给她做饭了。

*****

厨房里的季临思绪纷飞,在客厅里的白端端却一无所知,她只知道没多久,季临这个中华小当家就把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都端出来了,而且一如他所保证的,饭真的应有尽有,别说吃两碗,就是吃三碗四碗都没问题。

白端端连续加班了快大半个月,吃上这口饭的时候,终于满足了。

“太好吃了!”

她在心里呐喊,真想一辈子吃这么好吃的东西!

白端端是个实在人,每次一提出问题,就会自动去想解决办法。她在内心分析道,想一辈子吃这么好的东西可行吗?答案是可行。方式呢?方式就是……

白端端看了眼前慢条斯理吃饭的季临一眼。

方式就是——

嫁给季临!成为季临的老婆!就能一辈子吃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个答案在白端端脑海里闪现的时候,就把她自己也给吓了一跳,其震惊程度直接让她一口饭差点噎住。

白端端喝了好几口水,才努力缓和了情绪,她偷偷看了季临一眼。

恩,这男人长得真是非常好,光是这么吃饭都像是一幅画,做的饭又这么好,每年还有半个亿的收入,就算比较抠门,但只要结婚了,坚持不签婚前协议,那么离婚还能分走每年四分之一的亿……其实这波不亏。

只是……白端端又看了季临一眼,觉得这事儿没有操作的可行性。因为她觉得季临大概不会很容易就爱上什么人,他看起来冷冰冰一个,自己好像也完全不是他会喜欢的类型。

一辈子吃上这么好的东西,看起来是没希望了。

其实这本来就是天方夜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白端端一想到这里,竟然有点失落和惆怅。

那季临会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呢?他总归会结婚的,到时候嫁给他的女的,就能吃这么好吃的了,莫名其妙的,白端端想想竟然有点不甘心。

然而与自己同样的,季临看起来也似乎若有所思,他慢悠悠地安静吃了会儿饭,然后不经意般咳了咳。

领导这是要发表重要讲话了。

白端端觉得,大概会给自己洗个脑,让自己好好继续加班,为盛临创收做贡献……

只可惜季临这家伙从来不按理出牌。

他问了白端端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刚才车上说,没见过我这么好的老板。”季临顿了顿,状若自然道,“你对每个老板都这么说吧?不是说林晖也是好老板吗?当初都闹成这样了,现在一回头还能记着他的好?”

他的潜台词虽然没说,但白端端已经听出来了——

“我和林晖,到底哪个老板好?”

白端端看着季临脸上明明在意的要死却还要装作不甚在意的表情,心里简直想发笑,这是什么幼稚的小学生啊,季临这家伙好胜心这么强吗?就算做老板,也要做最好的老板,和林晖决一高下?

只是白端端的沉默显然让季临有点不自在起来,他挪了挪坐姿,用筷子挑着盘里的一块鱼:“他也给你做饭,那他做饭有我好吃吗?”

白端端刚想回答,就听季临仿佛害怕听到肯定答案般,为自己继续加码道:“我想应该是我的饭菜比较好吃吧,你看你明显比在朝晖的时候胖了一点。”

这话白端端听了不乐意了,说自己饭菜好吃就好吃呗,怎么还牵扯到自己的体重了!她当即下意识反驳道:“季临,我胖难道吃你家米了吗?!”

季临含蓄地看了她一眼,冷静道:“吃了。”他看了看白端端手里捧着的饭碗,“而且正在吃着。”

“……”

这就很尴尬了……

其实反驳完,白端端就意识到不对了,只是她已经来不及收回刚才那句话了,如今只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晃了晃筷子,努力挽尊。

这可真是吃人嘴短,吃了季临家的大米,这以后季临攻击自己胖,还没法还嘴了……

结果就在她这样乱想之际,季临的声音又一次响了起来——

“我没觉得你胖不好,就是胖了一点点,挺好看的。”他这张嘴常年是用来杀人诛心的,如今对夸奖人这项新开拓的业务显然一点不熟练,这么一句话,说的极其不自然极其干巴巴,然而即便这样,他还努力继续道,“你还可以再胖点,也还是好看的。”

这明明是一番夸人的台词,然而季临却说的如临大敌,大概真的从来没有这么直白地夸奖过别人,他对此完全没有表情管理的概念,一张脸上仍旧绷着,语气也仍是冷冷的,要不是白端端听清楚了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光看这个表情还以为他是又要逮着别人给一顿语言的毒打呢。

他完全用一种“你就要死了”的表情和语气说着“你挺好看”,以至于白端端总觉得他说完你挺好看,下一句就是,所以你就要死了……

可惜季临并没有说下一句,他见白端端久久地没有回应,整个人都显得有些烦躁起来,带了点尴尬和淡淡的不安,他仿佛努力想要营救这个气氛——

“我的意思是,你胖不胖都挺好看。”

恩……

虽然表情还是有点过分一本正经和镇定,但这话听着还挺顺耳……

其实不仅仅是顺耳,白端端虽然面上不露声色,但是心里都快开心死了。

有什么比让季临夸奖人更爽的事情?那就是季临夸奖自己!不仅夸奖了!还来来回回强调着夸奖了三遍!可见自己是真的挺好看了!

只可惜季临这人显然对气氛的把控完全没有概念,白端端这边内心在眉飞色舞,季临那边就飞速转移了话题——

“你还没回答我上一个问题。”

上一个问题?啊?什么?

季临对白端端的不在状态显然不太满意,他抿着唇重复道:“我做的饭好吃,还是林晖做的饭好吃?”

竟然这么在意这个问题啊!

白端端差点笑出声:“你做的饭好吃!你比林晖做的好吃!”

然而这肯定的回答,季临还不开心了:“你是不是因为正好在吃我做的饭,所以张口就来讨好我随便哄骗我说我做的好吃,其实根本不是真心这么想的。”

“……”

以前怎么没发现季临这男人其实挺作的呢?简直像个无理取闹质问男朋友自己和他的前女友到底谁更好看,然后得到了你更好看的答案后还觉得是男朋友作假哄人,接着来一段经典男女吵架分手剧情的……

只是吃着季临的饭,白端端觉得自己还是有义务安抚他的:“确实是你做的更好吃,林晖做的东西也就是正常能吃的水平,算不上这种大厨级别的。”

这次这话终于成功取悦了季临,他矜持地笑了笑:“恩,确实。”

不过他的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很快,他又皱着眉看向了白端端:“你觉得做饭做菜是浪费时间?”

“啊?没有啊!做饭是陶冶情操!是忙碌工作生活的解压器,是思维转换休息的最佳途径!是一种新时代青年应该有的生活态度,是积极向上的人生姿态!”

白端端连忙否认,笑话,这能说季临做饭做菜是浪费时间吗?!这以后他还怎么可能让自己蹭饭?!

可惜这番吹捧,并没有让季临开心起来,他低下头:“哦,可你之前,说起林晖,可不是这样说的。”他阴阳怪气道,“‘只不过后来律所事情越来越多,他也不可能浪费时间去做饭了’,你看,你对林晖做饭这件事,就觉得其实是浪费了他的时间,怎么到了我,就变成了陶冶情操?”

季临虽然表情平静自然,但这语气里,倒是满满的怨气:“怎么?他的时间就是时间?我的时间就不是?他的时间珍贵不能浪费了去做饭,我呢,就应该浪费了去做饭?”

这一连串的话砸的白端端有些抬不起头来,季临这人是什么记忆力,自己只不过那天随口一句,他还能一字不差地记下来,如今逻辑严密地要自己给个解释,这男人,不仅作,还喜欢翻旧账,并且记仇,按照这个记忆力,白端端毫不怀疑,得罪了季临,这个仇他也就能记个一两百年吧。

季临还在表达自己的不满:“可是实际上,我的时薪比林晖的高,林晖的时间还不如我的值钱,如果他做饭是浪费时间,那我就是浪费生命了……”

“可你做的饭很好吃啊!比林晖做的好吃多了!你不做饭是料理界的损失!”

这话其实是白端端内心的真实想法,她没忍住脱口而出,但说完后其实对安抚季临此刻莫名其妙升腾起的男人好胜心并没有什么信心,然而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刚才还作的要死的季临突然就安静了。

像是炸毛的猫,白端端不抱希望地摸了一把,然后竟然真的安抚住了。

季临不说话了,他看起来心情好了不少,然后提起筷子继续吃饭。

虽然同作为相同法律业务范围的合伙人,有比较之心很正常,但季临这幼稚的好胜心啊……

白端端只想感慨,呵,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15字以上留言都送红包(截至到下章发出的明晚8点)

【小剧场】

容盛:我是季临心里最重要的人,十几年!我拥有这个男人的十几年!从青涩到成熟!

白端端:哦,我拥有这个男人的下半辈子。

容盛:……妈的输了!

继续跪求去收藏一下我的预收新文傅par~傅par和这两款par都不一样,表面温文尔雅特别温顺,但是内心阴险的一笔那种~~

下个男朋友,傅par,你们值得拥有!

☆、第四十九章

总之,一顿饭, 最终在白端端难以形容的气氛里吃完了, 也不知道怎么的, 今晚季临的心情忽好忽坏, 总之这男人相当捉摸不定, 也不知道是什么事上受了刺激, 白端端不敢触雷, 一吃完,就飞速地端着碗去洗碗池那边冲洗, 准备冲洗干净后再丢进季临的洗碗机里。

结果她刚端着碗走进厨房,就一眼眼尖看到了季临放在地上的那袋子大米。

哎???

不是说了还只剩下一点了吗?

这里怎么明明还有半袋?

“你这米……不是说了这袋快吃完了想赶紧换下一袋新米吗?”白端端当即提出了疑问, “可你这明明还有这么多呢,根本不可能今晚一顿吃完了换新米啊。”

季临正也端着碗走进来,他愣了愣, 然后很快镇定自若道:“哦,我弄错了,最近案子太多了,有点太忙,记忆力下降, 记错了。”

白端端狐疑地看了他两眼,她觉得季临记忆力挺好的, 这不刚才自己随口讲的林晖做菜的事,这家伙一字不漏记得还挺清楚的吗?

当然,很快, 白端端就没心思想这些了,她刚把手里的碗筷冲洗干净,自己的手机就响了。

白端端手忙脚乱拿起来一看,屏幕上两个大字——林晖。

前老板给自己打电话了。

白端端不知道什么事,刚准备去接,结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刚才好好站在一边把冲洗干净的碗筷正放进洗碗机里的季临突然像是没拿稳什么一般,猛得就撞了过来,这撞击的力道也不大,或者说压根就没撞到白端端身上,都是朝着白端端的手去的,这么一碰,白端端没事,她手里的手机倒是出事了。

她眼睁睁地看着手机掉进了刚才冲洗碗筷后还没来得及处理掉的污水里……

看见手机掉进去溅起的水花,白端端才后知后觉想起来哀嚎:“我的手机!”

等她捞起来一看,果不其然,这手机出问题了……

幸好这手机号称能防水,所以最终报废是没有报废,也还勉强能用,只是屏幕花了,触屏也不太好使了……

白端端一脸悲惨地抬头看向季临。季临倒是从善如流,他几乎立刻就道了歉,然而白端端却有种错觉,总觉得季临并不觉得抱歉,甚至心情还挺好的……

他平静地解释道:“刚才地上好像有水,突然脚下一滑。”

白端端看了眼干燥光洁的地面,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行吧,谁没个不小心平地踩空扭伤的尴尬时刻呢,总要找个借口不是,这就和突然放屁了总要甩锅给别人是一样的。

只是季临这无心之过,自己却是损失惨重:“这手机不知道修起来要多少钱?”白端端抬头,“季临,你撞了我手机才掉了,修理费能报销吗?”

“不能。”

“……”

这对答如流得也太快了吧!虽然早就已经习惯了季临的人设和风格,而且自己都蹭饭了这么久,季临也没要自己出过饭费,光这些钱都早比手机修理费贵了,可白端端心里无端得挺委屈的,这男人真是……油盐不进,对人毫无例外……

然而她刚这么想完,季临就又开了口。

“你这是两年前的旧款了。修理费我不会给你出的。”他镇定道,“我给你买个新款。”

“啊???”

你这个台词好像不太对啊!

季临却以为白端端不满意似的,补充道:“最贵的那个最新款。”他气呼呼地看了白端端一眼,“够赔罪了吧?”

够!岂止是够!是太够了!都够过头了!

*****

季临这个人也是说干就干雷厉风行,当即拉着白端端就要出门买手机。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我这手机还挺好用的,就换个屏幕修一下应该就行了,新款的苹果手机要一万多啊。”

可惜季临压根不听:“才一万多。”他想了想,“还好,不是很贵。”

“……”

你怎么了季临?!你这样很让人害怕你知道吗?!

“季临,你最近……中彩票了?”

季临看了白端端一眼,语气有些别扭:“哦,我其实对认识比较久的人,比较不一样。认识时间越久,不一样程度就越是不同,你要是继续做我的员工,做满五年十年,还会有很多老员工福利,比如以后出差我会给你带礼物,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带薪假期也会变长。何况手机这个东西,本身也算是办公用品的一部分,毕竟我们律师,接案子代理案子,都要通过手机沟通,我给你买个好点的手机,就是指望你能充分发挥这手机的作用,好好为盛临创收。”

季临说到这里,抿了抿唇,补充道:“我给容盛也买过很多东西,这很正常,杨帆和王芳芳也收到过。何况你的手机确实是我弄坏的……”

恩……

白端端这下有点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看来季临是慢热型的,虽然对不熟的人精打细算到按秒收费,但是对熟人其实还挺大方的,而且作为老板,对下属的办公用品还挺予取予求的。

有些人确实是这样的,对外人抠门,但对自己人大方的很,比如季临对他妈,就几乎是他妈要啥给买啥,一百万的手表也像大葱一样随便买。要得到这些人的大方,就需要长久的相处见人品之后被对方划入自己人范畴就行了。

只是白端端以前总觉得季临这人防备心重,浑身是刺,一张嘴就把别人毒跑,明显是不希望别人接近自己,喜欢和别人保持距离。要让他能划成自己人,恐怕除了他妈,最起码也得是女友或者未来老婆了,如今没想到季临这人对自己人的划分竟然还挺宽泛,不仅多年好友容盛是,就连杨帆和王芳芳这些老员工也能算,而自己恐怕也是凭借着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荣升进了这个阶层,可谓是可喜可贺,令人感动。

既然这样,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不过在去买手机之前,白端端觉得还是先把林晖的电话回一下,毕竟虽然屏幕花了触屏也不太灵敏,但打电话应该还是行的,然而自己刚拿起手机,季临就制止了白端端。

“你这个手机都坏了,万一待会打电话打到一半没信号了,事情讲了一半,吊着人家,挺不好的。何况你看他第一遍电话没通,也没给你继续打过来,说明就不是什么大事。”季临说完,淡淡道,“何况他能有什么急事?”

白端端想了想,觉得季临说的也有道理,林晖再怎样,也是上一任老板了,做社畜,最重要的当然是抱紧现任老板的大腿,何况等买了手机再给林晖打也没事,这么久没再打来,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这么一想,白端端便也没有负担了,她跟着季临就出了门,去了苹果门店,然后看着季临以买青菜的速度飞速入了苹果的最新款,还要了内存最大的,他刷卡的时候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仿佛花一万多块钱简直和花一块钱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白端端由衷地想,当季临的自己人,真好!

继而便是有点内心复杂的不是滋味,自己只是个获得他认可的员工而已,就已经有这样的待遇,那以后他的女友,岂不是想买整个春夏季的新款,想买限量版包,季临都是直接搬空柜台的节奏吗?

想想有点不开心。

白端端觉得,一定是因为这样自己未来抢夺限量版包的竞争对手又要多了一个的原因。

两个人此时买完了手机,走在回去的路上,季临敏锐地觉察到了白端端的不高兴。

他皱眉看向了她:“你怎么了?手机不喜欢吗?”

白端端收敛了下表情:“喜欢啊。”

这家苹果的门店在一个综合大型商业体的一楼,白端端跟着季临直接从扶梯下到负一楼,这样穿过负一楼的美食街就能走到负一停车场了。

季临听了白端端的回复,抿了抿唇,没说话。

而白端端也开始抬头四顾,这地下美食街上全是各种各样的香味,她实在忍不住,开始左顾右盼起来,那边的糖炒栗子看起来相当不错,抹茶大福也很吸引人,哈根达斯的冰激凌突然也想吃,美珍香的肉脯也让人食指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