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枫露 作者:无处可逃
文案
释名:
“早起沏了一碗枫露茶……那茶是三四次后才出色。”——(《红楼梦》)
“媚媚的春日,校园里高大的梧桐树还没长出巨大如手掌般的叶子,褐色的枝条上结着嫩黄的叶芽,阳光撒着娇,像是可爱的小姑娘,肆无忌惮的挥霍着美妙的时间,落在地上,流在肌肤上,暖暖的,像是炉火在轻轻烘培。
林慕看见一个很好看的男生,濯濯如春月柳,挑着眉毛向自己微笑。”
我们在人群中寻找,反反复复,虽然时间有些久,可终于寻到了,多么幸运。
章节已经调整修改过,以前看过的童鞋们从头看一遍吧,反正是个小故事,不花多少时间。抱各位。^_^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主角:林慕 ┃ 配角: ┃ 其它:小白,温馨

第一章
金灿灿的秋天。骄阳如同枫叶晕染,而万丈晴空,没有一丝纤云飘翳着,爽气得叫人嘴角不由自主的带上微笑一缕。

林慕扎了一个马尾,手里捏着饭卡,踮着脚尖,透过人群的缝隙间,去看生煎究竟卖完了没有。好容易轮到自己,她刚要指指那仅剩的三个,忽然排在前边的那个男生又转了回来,歉意的对她一笑,然后对服务员说:“我还要三个。”
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油乎乎的三个小包子被装进了别人的盘子里,林慕不胜悲愤的指着那笼大包子说:“我要两个大菜包。”
坐下之后,喝了口豆浆,她开始给辛华发短信,其实琐琐碎碎的也没什么,不过就是抱怨了几句。很快,手机震动了一下,她咬着包子,熟练的解锁,打开:今天这么早就起来了?
今天是林慕成功申请到助教工作后上岗的第一天。
其实算是幸运,今年院里给本科生们新开了一门远程视频教学课。合作对象是美国的大学,没有主讲老师,以讲座的形式进行。相对应的,本校的教务就更轻松了,因为对方的助教也是这里过去的师姐,只需要有人在那里负责调试网络、和对方联系教务工作就可以了。
这可是二十比一的筛选率,轻轻松松的可以一个月赚上几百块,最终名单在网上公布的时候,几个同学毫不客气的替她预支完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在前门的韩国料理店吃得心满意足。

她起得早,室友还在迷迷糊糊中微鼾,谁让得配合美国那边的时间呢?林慕踏进教室的时候,忍不住又跨了出去看了看门牌——304,没错呀!
可是为什么手里的学生名单只有六十多人,可这现场的坐的规模,足足有一百开外?她疑惑的问了第一排的学生,那个女孩子理所当然的回应她:“咦?我们是看了外边的海报才来的啊!”
噢!对了!第一节课的主讲人是一位本校的师兄,硕博连读,据说此人导师还是诺奖的获得者,总之人家愿意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关照师弟师妹,实在是很厚道的一件事。况且,早几年的时候,这人在学校也是一时豪杰的风云人物。难怪来了那么多人捧场。

她打开了多媒体,屏幕徐徐的降下,有着奇妙的,叫人觉得心安的速率。
打开聊天软件,她灵巧的输入了导师给的帐号,啪的一声,显示着对方大学的帐号亮了起来。对方发来了视频邀请。
林慕接受邀请,嘟嘟的几声响,网络显示已经连通。
数秒之后,大教室的环绕音箱里传出了女声:“喂,喂,听的见吗?”
林慕拿起了麦克风:“听得见,师姐,我是林慕,你能看到我们吗?”
对方隔了一会才说:“声音很清楚,可是看不见啊。你们呢?”

彼此彼此,这里本该显示着对方视频的项目栏里,也是空空如也。
林慕看看时间,还有十分钟上课,于是也不是很慌张。又一一检查网络、硬件、软件、网线插口,都没问题,连声音都是流畅而没有丝毫延时的,可是偏偏视频出不来。她皱着眉头,对下面的学生招呼:“谁是班长?上来一下。”
有个男生跑上来了,林慕拍拍他肩膀,让他去找网络科的管理人员。自己还在反复调试,嘴巴还嘟嘟囔囔的抱怨:“不是吧?独享了30兆唉,怎么就是不行啊?”
反复的断开连接,这里邀请那里,那里邀请这里,总之各种方法都试了一遍,不行。
电脑屏幕的下侧显示时间到点,林慕下意识的去看门口,技术人员还没来,她无奈的耸耸肩,对着麦克风说:“师姐,要不我们先开始吧?”
那边应答的已经是个男声了,很好听,有莫名的叫人镇静的味道:“hello。”
林慕心里其实悄悄的鄙视了一下:明明是中国人嘛,讲什么英语?出国就了不起吗?

虽然因为看不见,起了一阵小小不满的骚动,可既然讲座开始了,也就安静下来了。
此刻技术人员才匆匆忙忙的推门进来。林慕郁闷的看着他几乎做了和自已一模一样的检查程序,最后,可以想见的,那个人无奈的苦笑:“没辙。”很快又因为别的事,就先撤了。

林慕手里还拿着那个摄像头,她胡乱拨了个角度,搁在一边,又抹抹鼻尖的汗珠,微微咬唇,坚持一遍遍的查找哪里出了错。
其实这也算强迫症的一种吧?反正她就是这样,有一点点的不满,就会这样无休止的想要将它修补到满意为止。她热得将外套狠狠的脱下,很不文明的,低低咒骂了一声:“奶奶的,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忽然就安静下来了。此刻麦克风还开着,就放在手边,她的声音,本来可能细如蚊蚋的,此刻无限制的被放大,传到了每个角落,当然包括大洋彼岸。
此时林慕站在讲台上,呆若木鸡,忙低下头,轻轻咳嗽一声,第一个反应是去关麦克风。而那边的声音也立刻传来,像是忍了笑:“那位调试机器的女生还在么?”
她无奈的答了一声:“在的。”
“我这边看得到你了,你可以把摄像头对准学生么?”

哦,真好。想必刚才自己皱眉、叹气,各种奇怪的表情,都被看得清清楚楚了。她仿佛烫手一般,将那个倒霉的摄像头调转了角度,然后放弃了努力,坐在一边,默默反省。
中间休息了五分钟,那边声音传来:“对不起,是我们这里的摄像头出了问题。辛苦你了。
哄堂大笑,人人看着年轻的助教,不过是善意的。连林慕自己都笑了出来,接话说:“没事的,呵呵,没事的。”

于是一堂纯粹是依靠听觉的讲座就这样继续着。气氛却极好,人人听得专心致志。那个叫周钦一的牛人师兄,似乎可以轻而易举的调动起学生们的注意力,林慕本来自己带了专业课本,此时也慢慢的被吸引了注意力,于是收起了课本,微笑着听师弟师妹们和他互动。
话筒传递来传递去,问的问题也越来越不靠谱。
时不时就有笑翻天的声音,可是不管问题多么幼稚,周钦一的答案却总叫人满意,既幽默,却又不让人觉着是贫嘴。
林慕心里感叹了句:这才是水平啊,顺便把刚才的一点小小鄙视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下课的时候,有学生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周师兄,下次还是你来讲吗?”
那边顿了顿,然后说:“恐怕你们的教管不会同意将来的文学大师们来听化学前沿讲座。”
“哦”的一声,似乎有些失望。
那边继续说:“今天准备的并不好,请各位见谅。”
林慕想:真是谦虚啊谦虚。准备的不好还能讲成这样,要是准备的好了是不是想颠倒众生?

结束的时候林慕上去收拾残局,对方打了一行字过来强调了下:
抱歉,今天的主题和专业无关。本来约定好的汉学老师没有过来,找了周师兄顶包的。她回了个笑脸过去:不会。反响非常的好。

出门才看到大厅的一张海报。
学习部那帮娃娃很会抓人眼球。也不知他们哪里弄来的照片,连讲座的题目都被塞在了角落。
少有人把棕色的格子衬衣传出精神气来,可照片里的男人笑得很英俊,用《世说新语》里的话来说叫做“爽朗清举”。背景隐约是在群山深处,退后一步万振高岗。大约是极险峻的地方,可他倚着山壁,气定神闲,仿佛身处在到处是穿比基尼美女的海滩。

林慕歪着头看了几秒,心下大悔。
造化弄人,怎么轮上帅哥讲课了,偏偏就没了眼福?


第二章
回到寝室的时候,室友正翘着脚翻小说,手边搁了一杯绿茶,悠闲得像是神仙。
“小林子,替我倒杯水。”
林慕替她接了些热水,没好气的问:“还是我好人做到底,替你把茶叶也换了吧?白茬茬的,早没味了。”
“别。宝二爷说的,枫露茶就得多泡几回才有味。”
室友田思的导师是专门考据红楼的,当初报考研究生的时候,她就是冲着这一点,死活考了进来。
“你们导师难道没教你?你家宝二爷这枫露茶就是曹老头瞎编的,你还真入戏啊。”

她打开电脑,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好友。想了想才记起来,那是刚才百般测试,连自己的帐号都用上去了,才加了对方的帐号。她还没讲起今天的事儿,手机倒先响起来了。
是辛华的电话。
林慕和辛华算是老夫老妻了,从大学开始到现在,关系稳定,已经三年了。
林慕看看时间,一脸诧异:“咦,你今天怎么有空啊?”
“来送份资料,经过你们学校。下来吧,一起吃饭。”

林慕蹦蹦跳跳的就要下楼去了,背后有人大声的喊她:“哎,你电脑关不关?”
“帮我关了吧,谢了!”
“喂,网上有人找你呢!”
“不管了,我先走了。”

辛华已经在楼下等着她了,个子高高的,穿着灰色的休闲西服,双手斜插着口袋,依然是大男生的样子。林慕跑上去挽着他的手,第一句话是:“你想吃什么?”
辛华笑着去捏她鼻子:“你怎么这么实在?”
结果实在的林慕就把男朋友领到食堂去吃饭了。食堂就是这点好,因为给的菜不多,总是可以尽情的叫足够多的的品种。茄汁排条、水煮牛肉、红烧大排……买的菜把整整四个人的桌子都给排满了。
林慕不断让他吃肉,煞有其事的说:“我觉得你瘦了。”自己则驻着筷子,几乎什么都没吃。
辛华现在在一家很有名的广告公司工作,毕业那会儿,他们系能进这家公司的,也不过寥寥几人而已。想到这里,林慕就替他觉得骄傲。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尽管还是在一个城市,可见面的次数真是和大学那会儿不能比。以前天天黏着,辛华陪林慕上自习,林慕陪他跑招聘,总之算是大四分手潮中的一对异类。现在只能趁着辛华休息的日子,偶尔见个面。
辛华眉宇间全是疲惫。公司里比业绩、比乱七八糟的东西,每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可是回到校园转转,淡黄芙蓉尚立在秋风中,碧绿圆荷还未枯萎,学子们手里抱着课本三三两两走过,他就由衷的觉得羡慕。看看林慕,脂粉不施,还是书卷气浓浓的样子,他这样一个大男人,难得竟然也起了感慨。

因为菜叫得太多,最后不得不来回送了两次,才算把餐盘送到了换洗处。他们逆着人流往外走出去,林慕扣着他的十指,一路上说说笑笑,又把自己今天的糗事告诉辛华。辛华听了也笑:“你是不好,一急就骂人。真是活该。”
林慕甩甩头发,吐吐舌头:“好了啦,我知道了。”
一直送他到门口上了公车,犹然恋恋不舍,知道一抬眼看到了学校那台大钟,正指着十二点半,才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

走进教室的时候才发现田思已经替自己占了座。
外教课都是这样混时间,他们一个个上讲台,剩下的人在底下窃窃私语,林慕终于找准了机会把今天的事告诉她。
她才一提周钦一的名字,一看田思的脸色,才觉得不对劲:“你怎么了?”
田思抚着胸口,长久没说话,最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有他的联系方式?”
“有。”
片刻之后,林慕回过神来:“对了,你本科不就是化学院的吗?”

秋天的下午,还能看到爬山虎一缕缕的在墙根上飘荡,阳光倾斜着角度射进来,既不热烈,也不清冷。而林慕竟能听到几年前的故事,实在是解秋乏的良药。

“我们那时候才大一,他大四。我室友是系花,算是情窦初开,就在一个晚上,同学生日,多喝几杯,一激动,就发了条肉麻的短信过去。”
“后来呢?”
“后来他打电话过来问怎么了。我接的,说她醉了。他就问需不需要过来帮忙送回寝室。我室友那时候其实有点后悔了,死都不要见他,就这样灰溜溜的回了寝室。”
“第二天,她睡到了早上十点多,想想后悔的不得了,就发短信去解释,让他别放在心上。你猜他说什么?”
林慕识趣的问了句:“他说什么?”

不过田思没急着回答,却感叹了一句:“他肯定是有过太多拒绝女生的经验了,那个风度啊,简直绝了!”
“他打电话回来,反正说起的语气没让人觉得一点尴尬,反而问她在干吗。她当时逃课睡觉呢。他说了句,你们大一的基础数学课不能逃。”
田思这才最后补充了句:“我靠,从那时候我才知道,咱们和他实在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
林慕听得云里雾里:“他怎么知道你室友逃了数学课?”
“牛呗。本科,还没毕业就是院系的助教了。大一新生的课程表他了若指掌。”

走到教学楼的下边,林慕把那张海报指给田思看。田思隔了老远,不知是不是想起了那些青葱岁月,忽然就幽幽说了句:“四年了啊……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同在中文系学习,林慕的专业和不食人间烟火的田思比起来,就要现实得多了。她随着导师,主攻方向是跨文化交际。这样一来,又和时下最流行最红火的对外文化交流、中国文化的传播联系起来。林慕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导师负责了很多对外文化输出的项目,这让她门下的几个学生就有了很多机会。

回到寝室的时候,对方助教在线。很晚了,可那边恰好是清晨。她将下一堂课的课件发给林慕,又说:“下个月正好周师兄会回国一趟,到时候我会托他把一些资料也带过来。”
正说着,周钦一的头像也亮了。她想了想,就给人发了一条:“师兄,早上的事真是不好意思。”
他似乎不像讲座的时候那样有幽默感,只回给她:“没事。”
这个语气让人觉得有些难以进行对话,林慕撇了撇嘴,正要草草结束对话,顺便关机睡觉,又收到了讯息。
“抱歉,做实验熬夜到现在,现在要去处理数据,下次再聊。”

第三章
其实林慕真的有后悔,她从来不知道田思是这种八卦的女生。比如现在,一边吃着下午新鲜出炉的雪月饼,一边口齿清晰的吩咐她:“你快和他聊天啊。”
这个他,自然就是周钦一。
林慕觉得头都大了,一方面自己本来和辛华聊得好好的,情人之间难免也会有些肉麻的话,可现在有个闲人坐在自己身边免费欣赏,总觉得不自在;另一方面,她能体察田思对周钦一的好奇,可是自己一反抗,她就死磨硬缠,愣是把自己弄得没辙。
刚开始聊没几句,田思看看时间,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小林子,你慢聊吧……我约了了人,刚才给忘了……”
林慕抓狂:“有没有搞错!喂!那我要和他聊什么?”
“随便说几句就下了吧……反正你也要和辛华去约会的。”
寝室很快空空荡荡的只剩自己一个人,林慕哭笑不得的看着对话框,只能硬着头皮问了句:“呵呵,中秋节怎么过呀?会不会想家?”
周钦一回:“做实验。”
林慕脑海里起了一幕情景,一个年轻男人,穿着白大褂,眼前是花花绿绿的各色试剂。他专注的摇摇这个,再倒点别的进去,试剂立刻变成另一种颜色,于是觉得不好意思打断科学家造福人类的伟大工作,愉快的说了句:“那你忙吧,中秋愉快哦。”
偏偏……科学家有心情和她聊下去:“早忘了月饼的味道了。”

林慕的好友也在国外,常常上线就对自己抱怨生活艰辛,于是那一刻,她自不量力的对对方产生了那么一丝同情。
就是刚才,她去提了导师给的那盒月饼。因为包装得很好看,她忍不住拍了几张存下来。于是一时手快,发了一张图片过去:“不能吃就看看吧,也能解馋。^_^”
一张凌乱的桌子,月饼被打扮得漂漂亮亮摆在中间,看上去很美味。
科学家笑了,然后说:“我以前的桌子比你的整洁一些。”
他不说,林慕还没注意到,飞速的掠了一眼,有点汗颜。
眼霜,纸巾,鼠标,还有一张照片——是合影,自己扑在了辛华背上,笑得一点形象都没有。
每次有人看到这张照片,总会发表评论说:“林慕,你男朋友好帅哦。”
其实这是一种托词——但凡一个人看别人的照片,没什么可以夸奖的时候,只能退而求其次,绕开缺点谈优点。可是林慕每次都很受用,喜滋滋的说:“是呀是呀,他真的很帅的。本人比照片帅。”

810万像素的照相机很好用,连角角落落都看得很清楚,周钦一发信息过来:“你的照片很可爱啊!”
她很不客气的接受了夸奖,然后说:“师兄,什么时候回国?会不会很期待?”
那边发来的一句话让林慕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回国很麻烦。”
三个问号发过去。
那边淡淡的说:“每次都要带很多礼物。我不会选礼物。”
林慕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她想象不出来,给亲朋好友分发礼物,不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吗?
于是她就兴致勃勃的给出了自己的意见:“我觉得给女人的礼物,化妆品比较好啦。师兄你知道倩碧不?你就当代购嘛!”
对方还没回话,林慕就继续说:“至于男的……我没什么经验唉,也不知道男人想要什么……”
那边回复过来:“谢谢你的建议,很好。”
林慕嘿嘿笑了笑,“我去吃饭了哦。八月十五,花好月圆。”

林慕出了地铁站,经过自助银行,就顺便取了些钱。
其实这顿晚饭并不是她和辛华烛光晚餐。辛华以前的两个同学恰好出差来这里,就约好了一起吃顿饭。自然是辛华请客的,也就顺道带上了女朋友。
约在了一家西餐店,并不算很贵,但也不便宜。林慕是第一个到了,坐在那里喝柠檬水,一边数着时间,才看到玻璃窗外辛华匆匆忙忙的进来。
林慕的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她喜欢看辛华穿白色衬衣的样子,因为他高高瘦瘦的,很有几分衣服架子的感觉,穿衬衣会显得整个人都挺拔修长。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林慕咬咬牙,买了一件很贵的衬衣送给辛华,田思后来对她说:“你疯了吧,从来没见你给自己买这么好的衣服啊。”
那怎么能一样呢?自己还在上学,朴素干净就好了,辛华工作了,自然有些场合是需要穿得好一些的。这样想着,最后把打了两个月的工赚的钱刷出去的时候,竟然没有一点心疼。

辛华在她身边坐下,侍者还没将水拿上来,他就拿着她的杯子喝了一大口,微笑说:“这个时候了,还这么热。”
林慕已经半个月只能靠着电话和网络和他联系了,他这样一个小动作,看着彼此的唇印重叠,竟也起了丝丝的甜蜜。不过别的话还没来得及说,林慕怕自己忘了,把钱放在了辛华手里。
辛华愣了愣:“干什么?”
林慕坦坦荡荡的说:“这顿饭我们AA吧?反正他们两个也是我朋友,你一个人请不好。”
辛华毕业工作没多久,工资虽然还可以,但是还要付房租,再加上同事间的应酬,其实远远比不上学生时代的宽裕。这些林慕都晓得,他们在一起几年了,也常常会谈起未来,自然也会说到钱,这并不算是尴尬的问题。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两个人把钱混在一起用,算是老夫老妻了。况且最近林慕申请到了助教,而给一项中文推广项目投的简历又已经通过了申请,估计这一年自立都没有问题了。
辛华沉默了一下,似乎想要说什么,偏偏这个时候,林慕快活的向门口方向挥手:“哎,这里这里。”远远的就看见了苏晓晴和陶伍两个人过来了,他们也算是当时一对常青情侣,彼此之间关系不错,不过因为毕业的时候他们签了邻市,联系也慢慢淡了下来。
林慕趁着空档压低声音对他说:“好了啦,我们老夫老妻了,你别告诉我你还计较这个噢!”
辛华唇角轻轻一动,最后也不过出声招呼他们坐下,似乎没有听见林慕说话。
因为很久没见了,话题也多了些。他们大多是在讲工作上的事,林慕没有发言权,就静静的听,可是听到后来,无一例外的,他们都会感叹:“读书的时候多好啊!”
而辛华拢了林慕肩膀,也在微笑:“是啊,她最幸福了。”
苏晓晴喝了口红茶,兴致勃勃的说:“其实是陶伍出差,我就是来玩玩的。顺便买点东西,我们订了日子了,可能春节前后就结婚。”
林慕一愣,顺口说了句:“这么快?”
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只是觉得结婚离自己很遥远,至少也要等到毕业了,连工作也安定下来,才可能谈起这个。不过看到他们这样甜蜜的样子,心里又有些羡慕,忍不住在桌子下轻轻握住了辛华的手,一时间满满的都是期待。

连茶也喝完了,辛华喊了买单。陶伍笑着说:“下次你们来玩,我请客,想吃什么吃什么。”
林慕拍拍手:“别人说要请客吃饭,我记性最好了。”
在门口告别,林慕挽了辛华的手,一路往学校走回去。
天气恰好,互相依偎着不会觉得热,一路回去也没说什么话,可是心里觉得安宁而温暖,就像是此刻的月光,流丽的落满了城市的每个角落,颜色是清冷的,可是银色中又有淡淡的奢华,仿佛无可比拟的快活心境。

在校门口分手的时候,辛华忽然拖住她的手,缓缓的抱住她。林慕反抱住他的背脊,良久,说:“我们去把证领了吧?”
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一时兴起,可是研究生领证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辛华倒笑了,在她脸颊上吻了吻,才说:“我觉得自己还不够资格娶你。”
这句话有些不伦不类,可是林慕懂他的意思,在他怀里摇了摇头:“傻子,我想要的东西,你早就够资格给我了。”

第四章
说来也怪,从这一日起,两个人仿佛暗中约好了,一道忙碌起来。
林慕自从正式参加了中文推广的项目,每天早出晚归,连公共课有时都不得不逃。回到宿舍倒头就睡,睡醒了就在电脑前忙着做各种教案,而一星期中最紧张的时刻就是周末。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参加一个常规会议,需要陈述自己所作的设想和思路,同时也要对别人的观点进行批驳。她甚至顾不上等辛华的晚安短信,就翻身睡着了。梦里面那个美国老太挥舞着教鞭,狠狠的抽在了桌子上,啪的一声,惊心动魄。
而辛华的工作也越来越忙。据他说,这是因为新换来的上司很喜欢他,以往插不上手的一些工作,也都交给了他,因为工作上本来就有冲劲,他自然也是满意现状的。

转眼秋风日渐萧瑟起来,走在校园里,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叶落下来,枯沙沙的踩在脚底,有种清爽的脆感。有女生围上碎花的围巾,淡粉色的小花缀在身上,就像在怀念流连着的盛夏时光。
今天是辛华的生日,连蛋糕都买好了,她走到他住的小区楼下,可他临时发了短信过来,说是有应酬赶不回来,于是林慕只能把蛋糕放在他屋里,转身回学校。
夜色正好,仿佛漫天的星星一颗颗落进了千家万户,正是一家人围着吃饭的时刻,分外的温暖。林慕看看时间,抚到那块卡西欧的电子表,戴了整整三年时间,原本是鲜蓝色的橡胶外壳,此刻已经泛出了淡黄色,有几分陈旧和沧桑。
看到它,林慕心里的不快就略微淡去了一些。那是辛华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在当时看来,数百块钱的手表,是个很了不得的数字。他把自己在大学生运动会上的奖金、加整整一个月在外打工的钱节省下来,才选了这样一份惊喜给她。直到现在,辛华偶尔也会提起那时候吃泡面吃到犯恶心的那些往事。

她慢慢的往回走。
路灯的光线透过了密密的常青树丛一直照到了地上,荫盖仿佛浓绿的云,将橘色的灯光晕染出浅浅的清淡气味。野猫蹑着脚步,仿佛古时如风侠客,从落叶杂草中窜行而过。
林慕数着步子,就这么磨蹭着,也到了宿舍楼下。
其实楼下的灯很亮堂,林慕微微仰了脸,习惯性的去看自己的寝室开着灯没有。

她的目光撞到身边的一个年轻人,逆着灯光,只让她看见半边的侧脸。
很久之后,周钦一会问过她:“你当时怎么认出我的?”
林慕总是着说:“我对好看的男人过目不忘。”周钦一的表情看不出信还是不信,只是笑笑,温和清爽:“真奇怪,你不好看,我怎么偏偏第一眼也能认出你?”

——其实这不是实话,那时的林慕,只是恰巧看见了那叠资料上打印着大学的名字。因为天天念叨着,格外刻骨铭心。而那个人顺着她的目光,放下了手里握着的电话,仿佛是和她极熟悉的老友:“嗨!林慕是么?”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认识了一个年轻的男人。在这之前,她听过他的声音,也用虚拟世界的字符聊过天。他们都过了乐于网上交友的年纪,谁也不曾邀请对方视频。她对他的了解,仅仅局限在海报上一张半身照,也几乎忘了,第一堂课上,那个摄像头对着满头大汗的自己几乎有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足够一个人认得另一个人的脸。

她愣了愣,才记起今天和周钦一约了取资料。因为辛华的生日,差点忘记,幸好回来得早,于是也直接忽略了互相身份的确认,微笑着打了招呼:“周师兄你好。”
林慕的脑海里,或者说是田思灌输给她的印象,周钦一不会是这样的。他太优秀,会显得有些张扬,就像在球场上频频灌篮得分的英俊男生,而不是在比分落后是沉稳如常、不慌不忙控球协调的后卫。
的确出乎了她的意外。
他的目光不是逼人的亮,可是温润的像是古老的玉,清浅从容。很冷静的内敛,就像他的打扮,衬衣和纯色的针织衫,文雅的掩饰其了隐约的贵气。

林慕很快的接过资料,来不及扫上一眼,就向他道谢,顺便还要客气几句:“师兄真是麻烦你了,其实寄过来也很方便的。”
他的语气有些淡,可是却听不出敷衍:“不会,我很久没有回来这里逛逛了。”
林慕“哦”了一声,很想给他接一句:“虽然你很久没出现了,可是粉丝倒还在。”
隔了这么久,再翻出往事,会不会让他觉得缘分奇妙?
“学校建了校史馆,是么?”他颇有兴趣的问,“我刚才在学校兜了一圈,不过没有找到。”
林慕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该拿出东道主的态度,大方的说一句:“是啊,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就在东边操场旁边。”
可她其实不想去,于是委婉的说:“啊,校史馆噢?”一时间接不下话来,只能干瞪着他,尴尬,心情起伏。
这个时间,对于学校的夜生活来说,是正好开始四处活跃的时刻。操场边总是灯火通明,而校史馆因为是学生的义务导游和管理,也总是到了很晚才闭馆。
周钦一应该知道自己这是并不高明的拒绝方式吧?他只是笑了笑:“东西给你了,算是不负所托。”他顿了顿,语气轻松,似乎忘了自己之前提出的那个话题,“你这边还有什么资料,可以在我离开前再转交给我。”
林慕礼节性的问了一句:“那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在这里有一个项目。”周钦一回答她,微笑, “可能要留一个月。”
最后她说:“一个月?挺长的啊,师兄你可以来找我玩,下次我带你去校史馆吧。”
周钦一觉得这个口吻可真是稚气,这么大的人,不自觉的还是会说“玩”,可这样一句话,又远远比旁人见到自己时那副惊喜而激动的表情、或者不由分说的要请自己吃饭来得亲切。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林慕于是点了点头:“那我们下次见。”她背过身子,低了头急迫的去拿手机,如愿以偿的看到那个名字在闪烁。
这个时候的林慕,其实并不知道接下去的一个月,对于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只是半欣喜、半恼怒的接起了电话。

周钦一也转过了身,继续往前走,衬衣的领口就擦在颈侧,比起柔软的发丝,要生硬的多。脚步就有些慢,听的见身后一个女孩子很大声的说了一句:“你是不是无理取闹啊!”他忍不住回了头,看见林慕僵硬在原地,手里抱着那叠资料已经落出了大半,而她似乎全没发觉,维持了那个姿势很久。
即便穿了一件绒绒又厚实的卫衣,可她看起来还是瘦小,感觉就是一个很大的娃娃。周钦一想走回去,至少也问问发生了什么事。可是这样一幅情景,有常识的人都会了解,那不过是情侣之间吵了架。
他嘴角微微翘起,双手插了口袋正要离开,忽然见到她蹲下了去捡那些资料。

风很大,把几张纸吹到了那条小径的路口,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
周钦一在心底叹了口气,还是走回去捡了起来。
他本以为会看到她的时候,至少眼睛会是像哭过一样,因为刚才她的声音里,明明有了哭意。
可她没有,只是接过那几张纸,仰头说了句谢谢,然后很快的就上楼了。
他见过很多叫自己惊艳的女孩子。可偏偏没有这样的,可以将怒气表现得这样生动而倔强。表情依然镇静,可是目光随时会掀起巨浪滔天。
幸好他不是惹她生气的那个人。

第五章
接到刚才那个电话的时候,林慕其实并没有怎么生气。可是听听声音,又觉得嘈杂,总像是在娱乐场所。她就忍不住叮嘱了几句,哪知那边辛华就不高兴了,一直说她不懂事。
她很想吼回去,她哪点不懂事了?给他买了一件很贵的羊绒衫?还是被他放了鸽子之后一个人默默回来?
最气人的还不是这些,是他的一句话:“你要是事先告诉我,我也不至于最后推不掉应酬。”当时自己愤怒的说不出话来:“你是不是无理取闹啊!”
林慕自认为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从来气到极点的时候是哭不出来的,眼睛像是干涩的泉水,挤出一滴泪水都觉得困难。

这一场冷战进行的时间很久,林慕觉得自己半点没错,自然也就不会主动去找他说话。不过偶尔□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的去翻翻手机。就像现在,走在回寝室的路上,低头习惯性的去看看手机有没有震动。

她摸出手机,才发现收到的是周钦一的短信,一些和资料有关的事。她猛然记得自己说了要再联系他的,索性就邀请他吃个饭。对方没犹豫,最后敲定了在市中心的一家湘菜馆吃饭。
林慕跳上了公车,晃荡着身子,金秋时分,连毛孔都像能呼吸,很舒爽。

她和辛华来过这家湘菜馆。菜色也不是很辣,不过打扮倒是有特色,服务员清一色的红军打扮,为人民服务,态度也很好。
她先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喝了口茶水,手机就震动起来。
“我到门口了。”
周钦一延续了那一晚上学院派的风格。因为是正午,天气正好,不冷不热,林慕看见他就穿了件格子衬衣,头发短短的,整个人被墨蓝的衬衣衬得很清爽。
那个带路的服务员似乎有些局促,脚步又急又快,把他领到了位子上。
他坐下来,笑着说:“怎么这么客气。”
因为那个笑,林慕发誓她看到他竟然有酒涡!可是这么修长俊朗的男生,酒涡也不见得能让他更正太一些,反倒有添了一些说不明的味道,难道就是小说里说的“激起母爱”?可又分明不是的,他坐在自己面前,就像是大人样子,十足十的师兄。
林慕喝了口麦茶又无意识的往外看了一眼。
手一抖,牙齿和杯子就磕了一下,溅了一些水出来。
辛华从门口走过,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个女孩子。
倒没有什么亲密的动作,就是像普通朋友那么边走边说,女生的手里还捧着一杯奶茶,边啜饮着,听辛华说着话。
她认得那个女生的,杨可,以前就是辛华的同学,他们关系一直是不错的。以前读书的时候,也常常一起吃个饭。
或许只是普通朋友,见面吃个饭?林慕安慰自己要镇定下来,手指湿漉漉的,下巴上也沾了几滴茶水,凉凉的——可她镇定不了,总觉得哪里不对。
或许她此刻的沉默,在周钦一看来怪怪的,他就很礼貌的将目光移向了一边,仿佛是说了太多话,彼此都想停下歇口气的朋友。
林慕也知道此刻自己有些失态,她勉强自己将注意力放回来,正要开口的刹那,眼角的余光里,那对男女停住了。
辛华细心的伸出手,指了指杨可的嘴角。女生笑了起来,有些天真,也很讨喜的躲闪了一下,最后他还是在她嘴角边擦了一下。亲昵的就像是热恋中的情侣。

林慕知道自己太不靠谱了。她是在请朋友吃饭,可是此刻,她不想去管这些事了,也不愿意去想如果把周钦一扔在在这里后果是什么。她只是站了起来,然后低下了头,尽量克制而礼貌:“对不起,我临时有急事。失陪一下。”

周钦一有些惊讶,他很熟悉这样的表情,至少已经见过一次了。林慕的语气还是温文而优雅的,她的背影纤瘦,似乎有些不顾一切。
他想都没想,也顺势站了起来,跟着她一道出了门。

街上人很多,林慕看着前面的那对男女。灰白格竖条子的衬衣,她很熟悉。那是之前和他手牵着手在商场买下的。他穿着并不显老气,倒是多了几份历练和沉淀,自己替他做主,没打折,也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她终于还是有些迟疑了,又有些害怕——如果自己赶上去了,会怎么样?有道细不可见的裂痕已经从某个角落慢慢的蔓延开来。她很想一如既往的给他信任,可是冷战至今,又见到他和别人这样亲密,她心里不是没有预感的。
她的脚步轻,又快,赶上去拍了拍辛华的肩膀,竭力笑意盈盈:“喂。”
他们的表情都在瞬间滞了一下。
只是这一下,林慕的心就慢慢的沉到了水底,她下意识的扬起下巴,目光没有丝毫退缩,璨璨的像是珠钻:“杨可?你也在?”
辛华走上前一步,有些不自然的笑:“今天没课么?”又指了指杨可说:“今天我们公司和他们公司有公事,顺便约出来吃个饭。”
林慕哦了一声,目光淡淡的掠过了她手里那杯奶茶和小臂上挽的一个化妆品购物袋,确实是“谈公事”的样子。
阳光忽然变得刺眼。她甚至看得见杨可手背上淡青色的筋脉,她在大学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瘦弱纤美,那时候自己还不止一次的对辛华说:“她真的很像林妹妹啊。”
没再说什么,林慕只是点点头:“我下午还有课,你们慢慢吃吧。我先走了。”
嘴角甚至一直带着微笑的浅浅弧度,这是她仅剩的克制和冷静。她在刚才有一瞬间想要问个清清爽爽,可是所谓的感情,真的只是他和她之间的事。所以当了杨可的面,她还是将一切都吞了回去。
背过身子,嘴角沉了下来,脸色也是阴沉,林慕站在原地,掏出手机发短信:“晚上我去你家。”
又努力深呼吸了一口,才继续往回走。路边有让行人休息的木质长椅,她看了一眼,脸色更加不好:“师兄你还没走?”
周钦一就这么坐着,长长的腿交叠,微扬起脸,打量她的神色,有些无辜:“我已经很饿了。”
滴的一声,辛华的短信,只回了两个字:“六点。”
她实在没心情了,把手机扔进了包里,在原地站了一会,焦躁不安,像是一只要挠墙的猫。最后看着周钦一:“师兄你看见了吧?我的私事,现在我很不开心。今天没法请你吃饭了。要不就这样吧,下次我们再约。我要回去了。”
她转身要走,却不意被拉住了。他的手指有力,扣着她的手腕,语气有些执着:“我真的饿了。你不能把我丢下不管。”
残存的理智还是有的,起码林慕知道他是师兄,并且长得好相貌,又文质彬彬,无论如何,那句“我靠,你烦不烦”是不能说出口的。她由他拉着,有气无力的叹口气。默不作声。
手机又响了,是辛华。
林慕只是觉得厌烦,那种感觉,就像是冬天穿了件高领毛衣,因为硬,扎得脖子很不舒服,想要狠狠的去抓个够本。于是她直接拔了电池,告诉自己爱咋咋地。
周钦一站起来,语气随意而轻松:“再麻烦的事,也不要和身体开玩笑。

第六章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谬论,说的是当一个人如果能吃得很饱很饱,血液会流向胃部,然后大脑可以处在真空状态下,什么都不用去想。
林慕用纸巾在唇上按了按,看上去很淑女,又有礼貌:“师兄,你吃饱没有?”
周钦一目光从她身前被解决的干净彻底的那三大盘烤肉上掠过,似乎并不讶异她有如此大的食量:“还好。”
什么还好?和她比,简直就算是斯文秀气了。
自助餐厅有一个很大的挂钟,林慕看了一眼,恰好下午两点。她目瞪口呆的看了看起身去拿大麦茶的周钦一,忽然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于是等到周钦一坐下,林慕轻轻咳嗽一声:“师兄你本科就是在我们学校念的哦?”
他将瓷杯递给她,点点头。
“我室友和你是一个院的哎!她说认得你。”
他不动声色:“是么?”看那意思,并没要追问是谁。
林慕有些尴尬,仿佛提了一口气,被卡在不上不下的地方。
周钦一挑眉毛的动作……真的很好看。也可能纯粹是因为他的眉毛长得好,有毫不张扬的锐气,衬着一双湛若明星的眼睛,仿佛能轻易将对方的心思看透。最后他将手中的杯子放在桌上,有淡淡的抱歉,只是微弯嘴角笑了笑。
林慕的脸透着浅浅的粉色,许是因为难堪,也可能是吃得饱了,气色自然就好了。就像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心急火燎的在讲台上调试着软件,因为着急,偏偏摄像头的像素高,竟能将那样的表情、甚至肤色看得清清楚楚。
其实她完全不必这样认真。因为就连当时美国那边的助教都已经放弃了,坐在一边干起了自己的事。偏偏就是她,固执的将各种程序试了一遍又一遍,像是有偏执狂的毛病。
他微笑着从回忆里抽身出来,只是说:“没准见了面还有印象。”
林慕哦了一声,略过这个话题,喊了一声经过的服务员:“小姐,这里买单。”
小姐的反应很敏捷:“这位先生买过单了。”
林慕很自然的顺着服务员的手势望向周钦一,他笑了笑:“走吧。”
难道是刚才去拿大麦茶的时候付的钱?林慕迅速的思考了一下,虽然这段饭吃不了多少钱,可是说好是自己请客,这样可真不厚道。于是厚脸皮如她,也不禁迟疑了一下。
他却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挺直的鼻子在一侧脸上打下淡淡的阴影:“林慕,我下午还要去实验室,你去哪里?我送你吧。”
这样说,她就不好意思再因为吃饭的小钱纠缠下去。于是急匆匆的站起来:“我随便逛逛,晚上还有事,不用送我。”
他看了她一会,眸子乌黑而沉着,轻轻的哦了一声,和她并肩往外走。
厚实的木头门上还嵌着玻璃,他比她走快半个身位,推开门,阳光霎那间顺着那个角度铺满了一地。只是那几秒,林慕站在那里,有些怕光似的伸出手遮了遮,又低了低头。他还是站在那里,耐心的等着她跨出门。
她终于还是抬起头来,眸子仿佛水中蚌壳里的珍珠,因为湿润而显得更加莹泽。
“那么,师兄我先走了。谢谢你。”
她很快的走了。甚至没等他回话,因为只是怕下一秒,眼泪会涌出来。

这半天,林慕是在辛华住的小区外边的蛋糕店里度过的。刚才那一刻,竟然有要哭的冲动,这让她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谈恋爱至今,她真的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周钦一替她拉开门,那也不过就是一个男生该有的风度罢了。可她却独独想起了以前无数次的,她和辛华去逛街,冬天商场的门口总有厚实的塑料帘子,他素来就是自己进去,似乎浑然忘了身后的女友。林慕的性格也不好,因为这个也会和他吵,说了无数次,他总算是记住了,也终于会替她推门。以前觉得没什么,可现在想起来,竟开始心寒,连手脚都开始冰凉。
提拉米苏上撒着浓浓的一层可可粉,味道苦苦的,又干涩,林慕拿着银色的小匙,有一下没一下的将它戳烂,几乎一口未动。不知道过了多久,玻璃窗外看见辛华从店前走过,她并没有急着站起来,又等了一会,拿出了一张纸,开始密密麻麻的往上面写东西,最后喊了结帐。
林慕踏出了蛋糕店,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纸片,上边条理分明,仿佛是去谈判前的提纲。
此刻即便做好了心理准备,她还是想不到,最坏最不堪的结果,依然在两个小时后发生了。彼时的她,依然能做到沉静的出门,仿佛割弃一段长达数年的情感对她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夜风可以让林慕的头脑清醒一下。她的手指如□般抓着单肩包的背带,很用力,努力的深呼吸一口,强忍住回去泼硫酸的冲动,狠狠的咬住了牙齿。
感情的结束,不是伤感,不是难受,竟然是愤怒——是不是很让人觉得悲哀?还是她独属异类?
哈!真极品!原来这样的极品,自己也有幸的遇到了!更极品的是,为什么自己在过去的三年都没有发现他原来如此极品?那么把话绕回来,究竟是他极品还是自己是受虐狂?
这段逻辑推理让林慕在一瞬间有些丧气,她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坐在了后座,然后继续漫无目的的思考。
手指不受控制的把那张小纸条展开,她借着窗外的霓虹,看见光影在微黄的纸质上斑驳流离。
她看见自己写着:第一,问他和杨可什么关系。第二,问他有没有对自己说谎。第三,把最近两人之间的心结说出来。

她记得自己走进去的时候,他的脸色也不好看,松了松领口,连水都没倒给她。
都在沉默,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

“你在和她一起逛街,为什么要骗我?”
辛华似乎并不惊讶她问出这个问题,也像是胸有成竹,静静的说:“我撒谎?我以为你紧张我,原来也不是。你不是在街上对我说了不阴不阳的话之后,转身就和别的男人去吃饭了?”
这句话不啻于一记闷棍,林慕当时就站了起来,却说不出什么话来,目光仿佛不可置信,像是从来不认识这个人。
他停顿了一下,嘴角轻轻弯了弯,连目光亦是似笑非笑。
当时彼此那么安静,过了那么久,她的气全消了,只剩下无力感。
“辛华,是不是我们真的要散伙了?”
散伙——
是啊,真难听的一个词,还有些叫人哭笑不得的粗俗感。可那个时刻,是林慕脑海里头一个反应出来的词语。
他也愣了一愣,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了,不置可否,又像是默认。
月亮正从窗外的一角慢慢的爬起来,月光似乎是没有温度的液体,正一点点的填满这个城市。
她很冷静的说:“我想知道为什么。”
他嘴角的弧度不变:“分手?我可不可以认为,这是你提出来的?”

也是从这句话开始,林慕算是擦亮了眼睛,将那些蒙上的灰尘浅浅的拂去,第一次重新认识了他。
这句话……算不算是他心虚?不管他有没有劈腿,却连提出分手的勇气都没有——这种责任也要推给自己么?她重新坐了下来,语气从容:“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想知道。”

其实三年下来,她从来都不知道,辛华积下了这么多不满。
他说:“我真的觉得累。你还没毕业,等到能买房买车,或许都过四十了吧。”
他说:“你太不懂事。赚钱真的很辛苦,其实每次和你逛街,我都想说你。”
他说:“上次放假我去你家,看得出来你妈妈不喜欢我,也看不起我。”

她什么都能忍,唯独听到这一句,忍无可忍,也忽然知道了为什么他没给自己倒杯水——莫非知道她想拿水泼他?
“你给我说清楚?我妈怎么你了?你去三天,她待你哪点不好?我家过年她都不会烧这么多菜!”
他只是冷笑了一下:“你妈不是说了么,像我们这样,买房也不知道买到几时去。”
林慕几乎要抓狂了:这句话究竟是哪里触及到他脆弱的神经了?他要不说,她还真的记不起来原来妈妈说过这样一句话。
她无语的站起来,将一切情绪都静静的潜了下去,一直到门口,转过头来。、
身影纤弱,可是她的侧脸却没有一丝柔弱泄露出来。
“你想要的生活,对不起,我给不了你。如果她能给你,你就好好把握吧。”她顿了顿,“你要是不舒服,可以对外边说是我先提的分手。”

他们曾经挽着手逛家具城,一边低声说着将来的房间该怎么布置;也曾经一起去自助游,为了省钱买硬座火车票,她的头就靠在他腿上,而他抱着自己,一夜未眠。原来都是假的。他们熬过了毕业,却熬不过现实。
她知道,从此之后,他不再需要自己买打折的衬衣给他,也不用一起挤公车,就像她知道杨可家条件很好,只是她懒得再开口对他说起。
就像自己离开的时候,他静静的喊住自己:“林慕,我不是不爱你。可是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忽冷忽热的情绪,她坐着,握着拳头,忽而想要破口大骂,忽而又强自克制,到了最后,只是难受,恨不得褪下一层皮,让三年时间重新来过。到了校门口的时候,冷静终于消失了,林慕前所未有的愤怒,竟想到了去天涯上去开贴爆极品。她付过钱,一边喃喃自语:“泼硫酸不值得,我凭什么为了这么一个人去坐牢?!”


第七章
其实生活就是这样的,在觉得无味如白水的时候,命运之神像是为了提醒她的存在,就小小的给你一份礼物。有人收到后欣喜若狂,有人则颓丧灰败,总之有苦有甜,如人饮水。而林慕很不幸的,属于后者。

她在接下去的一个星期,迅速的瘦了下来。
是给失恋逼得么?其实也不见的。只是晚上常常睡不着觉,想着想着就生气,连胸膛也能鼓起来。三年的时间,追她的人也不少,她一一拒绝,现在想起来,真是可惜。
于是白天起床的时候脸色苍白,眼眶下一圈乌黑,就像给谁迎面揍了一拳。算算时间,上次周钦一说起过月底会回美国,而有些学生资料需要他帮忙带去,她在隔了几乎一个星期后,终于拨电话给他。

他们约在学校那条著名的河流边见面,因为那里离他的实验室近。她站在桥上,伸手扶着栏杆,有锈渍扎着手心,宛如见证着时光的流逝。
电话响起来,她脱下手套,费劲的去找。
是苏晓晴。
邀她喝喜酒,就在周末。
握着手机的手就这么紧了紧,她忽然记起来,那次他们一起吃饭,四个人,两对情侣。才几天,一对终于要走进婚姻,而她和辛华,走不到那天了。
她尽量笑得自然:“恭喜啊,怎么这么快?上次没听你们提起啊?”

苏晓晴却没回答,语气有些为难:“小林子,我们这么熟了,我和你说实话吧。陶伍先去邀请的辛华……那时候我们真不知道你们分手了……他说他会去,杨可也会去。你……”
她知道苏晓晴的意思,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一片不知名的枯叶从光秃秃的枝丫上颤了颤,打了个旋,落在了青绿色的河水中,似乎只沾了一点点水,就往前漂去了。
就像是慢动作,这个悠长的过程在林慕的眼里一点点的掠过,她沉默了一会,咬了咬嘴唇:“没事,我会去。”
那边苏晓晴有些吃惊,重复了一遍:“你真的来?”

她为什么不去?是她做了亏心事么?这个世界真的是非颠倒了么?
电话挂断了,手指变得僵直,几乎握不住薄薄的手机。她一定要去见辛华,最好挽着新男友,英俊温柔,风度翩翩——总之,要比他好千倍万倍,然后自己容光焕发的在他面前走过,一雪前耻。
可是……她去哪里实现这么美好的梦想?

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这真的是冬天啊。明明林荫道上的树枝节如同虬龙,生硬发脆,枝间仿佛有寒号鸟在哀鸣。可是他站在马路对面,濯濯如春月柳,挑着眉毛向自己微笑。这么温暖而英俊的笑,连时空都转换了,仿佛就是身处明媚的春日,校园里高大的梧桐树还没长出巨大如手掌般的叶子,褐色的枝条上结着嫩黄的叶芽。

是她在恍惚么?他们明明不像的。辛华没有周钦一好看,可他也曾经站在马路对面,冲自己微笑。彼时阳光撒着娇,像是可爱的小姑娘,肆无忌惮的挥霍着美妙的时间,落在地上,流在肌肤上,暖暖的,像是炉火在轻轻烘培。
季节轮回不过天道。可那样的美好,碎了一地,她竟连捡拾起都不屑了。

林慕把资料递给他,看得见他清爽的鬓角,棕色的大衣敞着,身躯挺拔。自己竟脱口问了一句:“师兄,你周末有空么?”
他一时间不答她,只是浅笑,似乎对她的邀约心有余悸。
林慕知道他在想什么,有一种豁出去的爽快:“我的大学同学结婚。我觉得找个男伴去比较好。”又弯了弯眉眼,“一份礼金,吃两人份,比较划算。”
他居然答应!
林慕不出声的咽了口水:“是在邻市。”
周钦一点头:“行。我来接你。”
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比起一个星期前,似乎瘦了一些。黑色的大衣里穿着V字领的毛衣,没戴围巾,锁骨就这么清晰的露着,而脖颈纤细,仿佛优雅的天鹅。他默不作声的打量着一切,最后伸出手,拍拍她肩膀:“去参加婚礼也要漂亮喜气些才好。”又笑了笑,温润得像是刚沏好的红茶,“外边冷,快回去吧。”

真的到了那一天,林慕换好了衣服,怔怔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忽然不想出门了。田思上下打量她,一边啧啧称赞:“嗯,很漂亮。”
是挺好看的。那件深蓝的大衣衬得她肤色白皙宛若透明,长发随意的落在肩上,温柔美丽。可她只是坐下,闷闷的靠着桌子:“我不想去了。”
田思替她咬牙切齿:“去啊!为什么不去?不能便宜那个男人。”
最后她推推搡搡的被弄下楼,就在宿舍楼下等着,田思坚持要看曾经的学长一眼,就陪着她在寒风里等。车子驶来的时候,她已经听到田思好几句“哇哇”乱叫:“那个不是他的车吧?”

真的是他。
周钦一下车,温和的笑了笑,因为很正式的穿了西服,沉稳而英俊,因为年轻,眉眼耀人。
只是一瞬间,林慕忽然记起来,这辆车真的很拉风,好像辛华曾经在哪本杂志上点给自己看过。她发誓自己这辈子没有这样阴暗过,什么都忘了,只是在想:保佑自己一下车就见到他。
开到邻市的酒店,他们开进车库。这个时候总是车位紧张的,而他们恰好轮到最后一个。林慕下车,忽然另一边有脚步声,她下意识的抬眼:辛华牵着杨可的手,正在亲昵的耳语,一边慢慢的踱步出来。她只是觉得慌乱,忽然手足无措,直到身后有人握住自己的手,低语:“怎么了?”
辛华愕然停下了脚步,目光从林慕和周钦一彼此握着的手上扫过,最后落在他们身后汽车的LOGO上。
林慕以她对辛华的了解发誓,此刻他的表情变幻,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可她已经找回了理智,无比自然的反扣着周钦一的手,淡淡的对他们点头:“这么巧。”车库的光线并不好,可是林慕看见周钦一低下头,柔和的看她一眼,目光里有一种心照不宣的狡黠和默契,仿佛知晓了她小小的心思。她的脸微微一红,忽然觉得握住的那双手很热很热,热得自己全身都烧了起来。

婚礼十分的热闹。司仪也诙谐有趣,逗得来宾时不时的发笑。林慕侧身向着台上的一对新人,嘴角带着微笑。可她没办法回头,在座这么多的大学同学,人人看待她的目光异样。她和辛华,在这个场合,都算得上引人注目。
她呆的有些气闷,幸好大厅一边就有露台,周钦一拿了饮料给她:“走,去那边透透气。”他们就乘着人多混杂,挤到了露台边。
“唉,你看见林慕的男朋友没有?”
“见到了。挺帅的啊。难怪甩了辛华。”另一个声音不无叹息,“想不到她也是这种人啊。”

林慕皱眉听着,只是尴尬,或许还有些愤怒,可是身边站在周钦一,却什么都不好发作,只是默默的转身,将那杯橙汁一饮而尽。周钦一也不说话,沉默的听着,最后那些窃窃私语声消失的时候,他只是把她拉到一边,专注的看着她:“林慕,打起精神来。忘了当时邀请我来的目的了么?”
她怔怔的看着那对漂亮的眸子……目的……目的不就是打击报复那个□么?
原来他一早看穿自己,却心甘情愿的陪自己玩这个幼稚的游戏。这层认知让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笑了笑,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他只是无所谓的笑,丰神俊秀:“你说了我可以找你玩。别那么认真,就当是个游戏。”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无比的默契,仿佛是热恋的情侣,眉梢表情无不缠绵。周钦一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就连新娘来敬酒,苏晓晴都是一脸意外:“哎,林慕,真有你的啊。”
她微笑,淡淡的一眼扫过去,隔壁一桌,那个人似乎在独自喝酒,侧脸阴郁。

回去的路上,天已经快黑了。林慕看着车里玲琅满目的仪表和指示灯,沉默了很久,才说:“师兄,谢谢你。”
真是谢谢他啊,替自己挣足了面子。可只有林慕自己知道,她并不快活。这些面子,这些报复,都是虚的。就算她看到了辛华最后喝的酩酊大醉出门又怎样?她和他早没了关系,他过得好或不好,和她都没有关系,只要自己过得好,比气死那个男人都强。
而周钦一在开车,似乎没有听到她这句话,只是随意的转过头问她:“明年毕业?”
她闷闷的“嗯”了一声。
他似乎看出她的情绪不佳,也不再说话了。
“你心里有没有在笑我?”林慕憋了很久,终于忍不住问出来,“有没有觉得我很幼稚?”
他笑得云淡风轻:“不会。不然我会在这里陪着你么?”
“我只是要发泄下……人在气头上,总是会做些奇怪的事的。师兄……真的谢谢你。发泄过了,大概我也能正常生活了。”她透过车窗玻璃望向外边,“真的谢谢你。”
他终于忍不住侧过脸看她一眼。她的侧颜有着柔和的线条,眼睛忽闪着,将所有的注意力投向了窗外的路灯,一闪而逝,仿佛曲水流觞。这样有些寞落的样子,迥异适才在婚宴上,精神奕奕,美艳如花的挽着自己,连眼波都婉转生灿。
“你还恨他?”
“哦,不,不恨了。”她无声的笑笑,“他大概是恨我吧。我了解他,他那么爱面子的人。”
说完这句,她手里还抓着安全带,慢慢的睡着了。
周钦一放缓了车速,抚额微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从一开始在视频里见到她,然后是聊天,再后来看着她失恋,于是莫名其妙的陪着她去了那场婚礼。只是觉得有趣。这个小丫头表情有趣,言行有趣,什么都有趣。他看着她睡得很香,并处吵醒她,伸手微微调高了温度,一室的暖意如春。


尾声
尾声:
一年半后。
林慕推着巨大的行李,踏上这片异国的土地的时候,阳光落满在自己的肩上和眼中。她看见他站在不远的地方向自己微笑。如沐春风。
“周钦一!”她挥了挥手,大声的喊他,“我在这里。”
周钦一没有去管她的行李,只是重重的抱住她,又在她脸颊上轻轻的吻了吻,柔声说:“终于来了。”
是啊,她申请孔子学院的国外教职,发誓要传播中国文字和文化,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美帝。
她反手搂住他的脖子,微笑:“可是我刚来,你就要走了。”
周钦一任她勾住自己的脖子,又去捏她的脸颊:“不是才一年么?我先回国。等你一年教职满了,再回来。”
林慕只是笑,最后开着玩笑:“我怕你被人勾跑了。像辛华一样。”
大概只有真正放下的人,才能这样自如的开玩笑。
周钦一推着她的行李,不闲不淡的看她一眼,目光说不上凌厉,却也不无锐利,抿一抿唇:“他做不到的,你以为我也做不到么?”
林慕扬起脸看着他,只是微笑。
她知道他做的到的。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不能坚持,幸而遇到的早,可以及早的分道扬镳。可有一种人,天生是为了美好的信念存在,他们一直都在,只要我们自己坚持下去,就迟早能遇到。
善意坚持的彼岸,必然是幸福。
就像有一种茶,叫做枫露茶。这种茶沏一遍并不出味。只有反复的冲泡,终于还是会芳香四溢。它只在书里出现,可我们知道,它在我们心底,是真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改成了短篇,把原先构思的一些配角戏份都删了。陈老师、田思、以前为了小周自杀的那位女孩子,我对不起你们。
可是……可是……简短总比坑好吧?
再说,这小文,说到底,也还是温馨的啊……你们说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