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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贺子竞**地闯进教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外头狂风暴雨,那雨就像从天上倒下来一般,泼在玻璃窗上还是挺恐怖的,可那少女,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眉目不惊,连头发都不曾乱了分毫。

失神地看了一会儿,子竞的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光。

这时,暮歌抬起了头。愣了愣,柔声问道:“贺子竞,你怎么还没回家?”

瞧瞧!娇娇憨憨得,贺大少的心一下子有电流通过,扑通扑通乱跳了好几下。多想吼一声:老子是为了你回来的!可,这年岁,哪有那么厚的脸皮说这样的话。于是清了清嗓子。“作业本落在教室了。”

这么蹩脚的借口,谁信啊?

可暮歌这傻妞还真信了,回话时竟是敬佩的语气。“这样的天气还回来拿啊?”

贺子竞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扯开话题。一屁股坐到暮歌身边的位置,一只手支着脑袋,打算闹上她了。“你怎么也没回去?”

“雨太大了。”她浅浅地笑着,低垂的眉眼,看着就觉得像是羞涩。

怎么就是四个字,就让贺子竞的心揪了好几下。没听过她的身世,关于暮歌的一切都很神秘,只知道她无父无母——贺大少的同情心生平第一次泛滥了,心疼她吖。

说完暮歌就转回去继续看书了,贺子竞也拿过暮歌的某本书看了起来,可好久都没翻过一页。心脏直捣腾,第一次有了和心上人独处的机会,窗外是铺天盖地的雨帘,他们就如同被世界隔离在了孤岛一样,情窦初开的少男,怎能不心猿意马?

“暮歌。”趴在桌子上,直勾勾地盯着人家,也笑不出来了,直想着,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可又没那个胆子。

“嗯?”憨憨地转头,眼神分明在说,你怎么还在啊?别人只说她冷漠,可这么近看她,发现其实她可爱地不像话。不是冷漠,其实是是娇气,是娇憨。

贺子竞这时候心里有上万烟花在腾空。这时候的暮歌,在灯光下周身竟隐隐有了层光晕。傻傻地回视他,在他专注的目光下红了脸,俏生生的,惹得贺子竞心头猫爪抓一样的痒。其实这时候他已经忘记自己想跟她说什么了,脑子里糨糊一片,浑浑沌沌的,还有点晕。

情不自禁啊!真的情不自禁!就这么凑上前,轻轻吻了她,只是嘴唇碰嘴唇,就那么贴着,不敢动。

偷香,已经准备好要挨耳光了,可半天都没动静。小心翼翼地退开,只见这小妮子睁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他。对情爱一无所知的少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真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没人教她这个,她涉猎的书籍几乎全是佛学典籍。只知道,心跳很快,感觉要蹦出喉头了。脸涨红,快要冒烟了。暮歌觉得自己生病了,病的不轻,快要死了,呼吸困难!

然后……

然后,暮歌僵硬地转过了头,继续看书。面对这样的反应,贺子竞几乎要摔下椅子。初吻被他偷了,正常女生不是应该哭鼻子吗?可,怎么会忘记了,暮歌不是一般女生。

贺子竞就是来找暮歌的,也想好了会被困,自然有所准备。说是回来拿作业本,会有人带了饼干矿泉水来拿作业本的?也就暮歌相信他。苏乐后来就很不服气,你贺子竞凭什么能让暮歌那么死心塌地?你他妈就是造化好!谁让你是第一个靠近她的人,就像刚出蛋的雏鸟,认定了第一眼看到的人。

外头的风雨更加肆虐,两人吃了些饼干果腹。其实还不晚,四点多,可是天已经很暗了,没一会儿学校居然断电了。不能看书,暮歌自觉和贺子竞不熟,至少没熟到可以畅谈的地步,两人就那么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上一两句,但子竞却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只是,子竞也慢慢开始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

头,昏昏沉沉的,

匆忙出来,只想赶紧到学校,记得买吃的喝的,却忘了其他。淋了一身湿,没换洗衣物,湿衣服穿在身上,冷风一吹,立刻感冒。

到了傍晚,原想英雄救美的贺子竞开始发烧了。

暮歌挺会照顾人,凌远航毕竟是一个大老爷儿们,她懂事,很小就学会做很多事情了。

身边的人睡着了,寒气夹杂着腾腾热气一阵阵向她袭来。暮歌敏感,很快就发现了贺子竞的不对劲,不然,这么物力老师化学老师的得意门生,指不定就给烧成傻子了。

“贺子竞?”试着喊他,没反应。

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烧红的烙铁一样。

暮歌犯难了,这儿没药啊。想了小会儿,她倏地站起来,一溜烟儿跑了。

迷迷糊糊的贺子竞,就知道身边的人走了。病了,还被人丢下了,这会儿贺子竞真想哭。

过了好久,她才气喘嘘嘘地跑回来,一把扯起贺子竞的胳膊。和,娇娇柔柔的少女,哪里有那个力气扛起一个正在狂长身体的少男?

“贺子竞,使点儿力气好吗?”

贺子竞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你没走……”

“来,跟我走好不好?”

好!怎么不好!天涯海角,哪儿都跟着她走。

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亮晃晃的天花板和墙壁,没见到暮歌,妈妈守在一边。心里竟隐隐有些失落。

从小到大子竞都是个健康宝宝,很少见他生病,这次住院算是把妈妈给吓到了。见子竞病着,妈妈除了抱怨几句倒也没说其他,就是要出院的时候问:那天送你来的小姑娘是谁啊?

子竞想了想,回道:“同学。”

贺子竞,嚣张的主儿,直来直往,病愈回学校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暮歌给他做女朋友。其实,假意的粗鲁与特意修饰的不在乎只是想要掩饰自己心里的不安,天知道子竞开口时紧张地几乎胃抽筋了。

女朋友?当时暮歌傻傻地看着贺子竞。她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就算她自己没动过这样的心思,可身边“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少女们的心思她还是听了不少的,被提及最多的名字就是贺子竞。

可是女朋友,暮歌没想过。舅舅和佛祖以外的可能,她从未想过。

所以,暮歌摇了摇头。

贺子竞脸色都白了,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贺子竞,我要一直陪着我舅舅和弟弟,说不定将来我是要出家的。”她浅浅地笑着。白*皙纤长的玉指勾过颊边的碎发,手腕间的红珊瑚佛珠向下滑,说不出的美感。

贺子竞,你满足吧,你只是输给家人和佛祖。

可,贺子竞是会认输的主儿?不好意思,他这辈子还没体会过“挫折”俩字的深意,更不知道“妥协”两个字怎么写。他大少爷想要的东西,从来没得不到过。更何况,他生平头一次动情,这是位霸道的主,从来不接受拒绝。可是,又能怎么样?只能拖着、耗着。

凌远航身居要职,新官上任自然要三把火烧一烧,树立威望。近段时间他有些忙,好不容易有一个周末不用下基层的,他们连寺庙都没有去,就安静地在家里呆着。

暮歌一向宜静宜动,对着外人像尊冰娃娃,对着凌远航却变成一个小疯子。可晨歌不行,男孩子,野惯了,运动神经也好,就更静不下来了,飞扬的青春,用运动挥霍过于旺盛的精力。刚开始陪姐姐去寺庙听道时甚至有睡着的经验,可时间久了,还是听出了些意思来,也稍稍能坐住了些。不过,还是没进阶到能安安静静看一下午佛经的地步。这不,暮歌陪着凌远航在书房里呆着,晨歌早跑去了院里的孩子打篮球去了。

可今儿凌远航也有些心不在焉,短短半个小时,暮歌已经偷看了他至少四次了。

“暮歌,怎么了?”

合上书,暮歌挪到凌远航身边,端详了凌远航许久,摇摇头。

凌远航笑了笑,低头接着干自己的事情。

又过了会儿,身边的小女孩用手戳了戳他的手臂。转过头去看她时,惊呆了。骤然在眼前放大的俏脸,唇上冰冰凉凉的柔润触感。

双手抓住暮歌的肩膀。

“暮歌!”

暮歌没心没肺地摸了摸自己的唇。“我不喜欢他这样亲我,会难受。”

凌远航目光一冷。“有人亲你?”

暮歌好像没听到凌远航的问题一样。“可是我喜欢这样亲舅舅。”说罢,又是再次迅雷不及掩耳地亲了凌远航一下,这会她没等他推开她,只是碰触一下就迅速退开。

凌远航看着高高兴兴回自己座位的暮歌,头疼了。

过了许久。

“暮歌……”

“嗯?”

“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那么亲舅舅了。”

“为什么?”

为什么?关于禁忌,关于伦理,凌远航无法系统地跟她解释。她的佛法学得比他精,遇到一切不愿意听的大道理她都能用佛理顺过去,也不管你是不是被她气得牙痒痒。

暮歌看着凌远航有理说不清放弃解释的模样,扬起胜利的微笑。

正文 何处惹尘埃(四)

暮歌还没回来以前,晨歌不大愿意回家。外公还没退下来,外婆是女强人,时常忙得不见人影,有时他回来了他们反倒不在,诺大的一个家就剩他和保姆两个人。更多时候他宁愿呆在学校,那有一伙同样不愿回家的哥儿们,周末没有课,大家一起玩枪械打球找乐子,倒也不亦乐乎。

不过情况有所改变,现在晨歌巴不得自己能天天都能回家,外公外婆舅舅都忙,平时家里就剩姐姐和保姆,说实在的,他身有体会,只有保姆陪着的感觉并不十分好。但凡星期五,他都早早让司机在校门口等着,一放学立刻冲出校门,先去暮歌学校等她放学,然后两个人一起回家。星期天也赖着不肯返校,非得等到周一,早上和暮歌一起出门。遇到法定节假日就更不用说了。

这样的反常当然引来兄弟们的怀疑,还有人问他是不是交了女朋友。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孩子,可早熟的几个同学确实已经交朋友了,小小年纪,已经有花心大少的早期征兆了。对此晨歌嗤之以鼻,他觉得他们的做法不叫成熟,叫幼稚。

可这会儿他也笑不出来,连他和司机在内车厢里塞了五个人,满满当当的。

“下去!”晨歌冷着脸。

“不下去!”童言童语两兄弟齐齐摇头。人不是双胞胎,可人兄弟像,还同年,一个出生在年初,一个年尾,那年润七月,童妈妈就是赶巧了,不带歇气儿一年就生了俩,愣是制造了双胞胎的假象。

“你先说你干什么去。”杜宇嬉皮笑脸地和童家兄弟交换了个眼神。这周他们这个寝室可是全都离校了,就是想看看最近晨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没弄清楚什么事儿,绝不善罢甘休。

晨歌皱了皱眉,看时间已经不早,只得让司机先开车。大不了,到了一中,接了人再赶下去。

到了一中校门口,刚好听到校园内响起了放学铃声。

“明目张胆到学校来接人,晨歌你忒嚣张了。”

晨歌臭脸不理人。

“这个!这个好!”

“这个太矮,后面那个,长头发的,腿多长啊!”

“四眼,眼镜看着碍眼。”

“一中的爷儿们太幸福了!你瞧瞧这些女些的素质!咱学校女生个个悍得跟母老虎似的,你瞧瞧人家一中的,水手服LOLI,这才是青春!这才是少女!”“丫的你日本爱情动作片看多了吧你!咱学校的也不错啊,军装美少女,能进警校的哪个不是挑过的。”

“不行,比爷儿们还爷儿们,咱就喜欢女人味重的。”童言童语杜宇三个挤在窗口,从一中校园里走出来的美女们无一幸免地被他们评头论足了一番。

晨歌一直盯着校门,暮歌一走出来他就看到了。他们家的暮歌,就算淹没在茫茫人海里还是能够一眼就找出来。基因是天生的,有些人生来就是焦点,暮歌长得娇长得俊,气场更了得。

“唉呀!这个!兄弟们!老子看到个极品!”

“那个那个!披白色外套那个!一中是天堂!我要转学!”

“操!她旁边那个不会是男朋友吧?果然美女抢手,老子诅咒他!”

“我怎么觉得这姑娘有点儿眼熟啊……”

“是不是啊,晨歌……晨歌!”童语转头找晨歌,只见那丫打开车门一溜烟儿冲了出去。

暮歌又一次拒绝了子竞的周末邀约,理由还是那个,吃斋念佛。贺子竞哪儿有办法,斗天斗地斗不过佛祖。这段时间他的发小苏乐攀着他的关系也和暮歌混熟了,子竞用膝盖都猜得出那小子的花花肠子,不止防贼似的防着苏乐,连带自己这边也加快了追求的脚步,无奈这姑娘这般不解风情。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暮歌对外人总是客客气气的,女孩子们对暮歌敌意不起来,可私底下,大家对她还是颇有微词的。帅哥是全球的共享资源,可暮歌和子竞这两人在教室或者其他公共场合都是这样有说有笑,总之看着挺亲密的,丝毫没有顾忌别人的眼光,这多多少少让小姑娘们心里有些吃味。这贺子竞是在故意制造假象和流言,而暮歌是心中坦荡无所谓,咳,其实只是她还不知道啥是人言可畏。

看到不远处朝她跑来的晨歌,暮歌愣了一愣。这个弟弟,别扭又体贴,从来都是坐在车里等她的,问他为什么,他说不想同学乱传她的流言,传什么,暮歌没想明白,不过也由着他,校门口车多人多,不出来就少吃点灰尘。看到他的那一瞬间还纳闷了下,今儿他怎么跑出来了。

瞧瞧他们家的晨歌,他的眼睛像一潭深泓,好像有魔力要把人吸进去一样,漂亮得让人心脏都颤抖起来。这么孩子,邪气,淡淡的眼神,带着贵族式的疏离,精致。穿的是军校的校服,军装裹身,英挺帅气地不像话,才短短几步路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偷瞄他了。

“今天风大,你还跑来啊?”初秋,傍晚的秋风已有寒意。看着晨歌走在人群中暮歌才突然,弟弟原来已经长那么高了。他站在自己身边,居然已经要抬头仰望他了,甚至他比贺子竞还高了一些。

暮歌看着,心里头有小小的骄傲。

“想早点儿见到你呗。”把暮歌的书包接过来背在自己身上,晨歌不动声色地打量姐姐身边的男孩子。撇撇嘴,心里私自给他打了个不及格的分数,这丫的居心不良,听到他们姐弟略显暧昧的对话就皱起了眉头。

“走吧,五天没见你,想死我了!”晨歌拢拢暮歌的衣服,故意伸出戴有佛珠的手牵住暮歌戴着红珊瑚佛珠的手。晨歌第一回觉得暮歌的左撇子那么可爱,她喜欢把佛珠戴在右手,而他是右撇子,习惯把东西戴在左手。

暮歌笑了笑,眉目弯弯,似一袭清风让晨歌的心情霎地明朗了起来。

倒是子竞抿嘴不语。贺大少生平第一次吃醋了,很不爽,拳头痒痒地想揍人。

“贺子竞,再见。”朝贺子竞挥了挥手,暮歌和晨歌手拉手一起离开了。

子竞站在原地,一直目送暮歌。

这头,车子里的三个人已经沸腾了。

“我操!凌晨歌会遭雷劈的!”

“还说自己没交女朋友!”

“我代表党和人民鄙视他!”

“岂止鄙视!消灭他!”这里一阵义愤填膺,直到晨歌牵着暮歌往这边走过来才停歇下来。

晨歌在车门边站住,朝三个好友招了招手。美女在侧,三人立刻滚了下来,纷纷摆出自认为最帅的姿势和表情。确实帅,一中的小美女们都不顾矜持偷偷往这边瞄了好几眼呢,青春期的男孩们,大都处在不上不下的尴尬期,警校出来的男生比她们身边的男生英挺,麦色的皮肤,张扬外放,举手投足间带着生猛的青春张力。

童言童语两兄弟活泼开朗,是十足十的阳光小帅哥。杜宇的爷爷是军人出身,可他爸爸妈妈却都是大学教授,小小年纪却温文儒雅,一点都不像军人。晨歌就更不用说了,俊,暮歌要是神性那晨歌就是魔性。这孩子越大越像他们的妈妈,他的眼比暮歌细长,微微向上的眼角,这样的年纪已经学会似笑非笑这招了。

“他们都是我室友。”晨歌揽着暮歌的肩膀,指着他们三人如此介绍,连名字都没有报。童言几人暗暗把晨歌又骂了一轮,赶紧向美女自报了家门。

“你们好啊,我是晨歌的姐姐,我叫凌暮歌。”他们都是弟弟的好朋友,所以暮歌也努力释出一百分的善意,她的笑容很灿烂。

“啊!姐姐!”

“哎呀!是姐姐!”

“真好!姐姐!”三人一阵欢欣。情绪十分外显,兴奋地互相击掌。

“乐呵什么呢?别瞎想些有的没的啊。”晨歌把暮歌塞进车子,然后转身看着三个好友,极其不屑地笑了一笑。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瞎想啊?”童言笑得好不猥琐。

晨歌满脸的鄙夷。

“你小子那是运道好,摊上个这么优的姐姐,哥儿们算是服了。”

“别给老子动歪脑筋,想死也没用,我姐可是要一辈子陪着我的。”我和舅舅。晨歌头一扬,得意地不得了。这话可是暮歌亲口说的,听到时他感动得都快哭了,舅舅还说他们傻。

“我草!难道你将来结婚还带着你姐姐一起啊?哥儿们我接收了,肥水不流外人田。”

“你才肥水!不是,你才馊水,粪水!”晨歌怒了。暮歌越来越大,将来得招多少蜜蜂惹多少蝴蝶啊。刚才一个,现在又来仨蠢蠢欲动的。前有狼后有虎!“我告你们,她是我姐,长姐如母,对我来说她比我妈还重要,就是比你们阿姨还矜贵,别给我打什么坏主意!”

讲完,也转身钻进车里。车子疾驰而去,扬起一阵尘土。

三个人面面相觑。

“我草!我不灭了凌晨歌我就跟他姓!”

“他居然把我们仨丢在大马路上!”

“跟他姓也不错啊,入赘嘛。”

“你有点骨气好不好啊?咱就偏偏追他姐,要是得手了就娶回家,气死他!”

“幼稚。”

“你不幼稚!”

“回去办了他!”

“你动手?”

“呃……”

总之后来,这三人变成了凌家的常客,有事没事就跟着晨歌回来过周末,晨歌拿爷爷御用的鸡毛掸子也赶不走。每次明明已经甩掉他们了,可一转头他们自己结伴来串门子,天天围着暮歌“姐姐”、“姐姐”地叫。晨歌没告诉他们自己和暮歌是双胞胎,以至于不久后他们得知真相后把晨歌拖进厕所围殴了一番。晨歌是他们四个里最小的,而他们居然对着一个比他们小的女孩子叫了三个多月的姐姐!

孩子们,记得自己的第一次吗?第一次心跳失序,第一次脸红,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以虔诚的心去喜欢一个人。

还记得吗?

或许有些人很幸运,和初恋走到了最后,可更多人多年后回首发现自己早就不知道把初恋丢在哪儿去了,可还是一直记得,深深地记得——兴许都不记得那个人的长相了,可还记得当时的情怀,当时的美好,或者瞬间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

人之初,爱之深。

红粉映青竹,听过这样一个故事。那女子含着泪,望断天涯路;书生说,若是有缘,我们下半生再遇。马蹄声声,踏过繁水三千,吻过江南桃夭,怕是爱了多少,恨了多少,也怕是缘散了,人也忘了。

女人说,我和努力想忘记他。可男人却说,你只是在用另一种方式铭记他。

可以将爱情归咎与费洛蒙。可又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