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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到那栋别墅常有黑牌车来来去去,那就是有领导会贪静,在这里边休息边办公来着。山上的别墅,白天里大都是没有大人的。家里的女人们多是朝九晚五,很忙;家里的男人们,天南地北全世界到处跑,肩上扛的是整个民族的复兴大业,更忙。家里的孩子们……家里的孩子们!爷爷奶奶看着,爷爷奶奶养着,同时,没人管着。一群小祖宗哟,谁敢管,谁乐意管?

这是暮歌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凌远航这阵子似乎特别劳累,这才想着上山安静几天。好不容易休息,暮歌自然是带在身边的。

小时候暮歌一直想变成小人娃娃,这样就能时时揣在舅舅的口袋里。凌暮歌,永远要做舅舅的小尾巴。

这里白天晚上都很安静。能住到这里来的,除了凌远航外其他都差不多一个辈分,这个年岁孩子们大都长大了,院里早就没了十多年前的喧闹。凌远航喜欢呆在屋子里,暮歌就陪着他呆在屋子里。上山好些天了,暮歌都没机会到外头走一走。

吃了晚饭,凌远航接了个电话便出去了。暮歌一直趴在二楼的窗前看着。舅舅其实没走远,就站在别墅不远处的大树下,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军装的高大年轻人,天太黑了,暮歌看不清那人的模样,可却能肯定这个人长得一定很好看。两人似乎在讨论着什么,还似乎陷入了胶着,两人手里都夹着烟,一根接着一根,猩红的火光在黑夜里忽明忽暗。

许久,军装年轻人朝凌远航行了一个军礼。凌远航一直目送他离开,看不见背影还站了好一会儿。

他转身,暮歌几乎立刻就对上的他的目光。她笑开,轻轻朝他挥了挥手。他一手插在裤子口袋一手夹着烟,在看到暮歌后低头笑笑,想了会什么,又摇了摇头,这才举步往回走。

回到屋子后凌远航又沉思了许久。

暮歌对他甜甜一笑,转身翻开《地藏经》,轻声缓慢地颂读起来。暮歌就是暮歌,她可以不去在意全世界,但唯独能轻易猜到凌远航心里的想法。她知道他此刻需要宁静,他一定又开始想念西藏了。

“刚才我一直想看星星来着,可是北京看不到星星。忽明忽暗的好像有几颗,这几颗要是在西藏看,一定是天空里最亮。”自言自语似的嘀咕了会儿。沉默许久后又问:“暮歌,你说,家人重要还是爱人重要?”

“都重要。”

“若只能选一个呢?”

“都要。”

凌远航的视线从窗外黑漆漆的世界转回到埋首看书的暮歌身上。刚才那一句“都要”,执拗又可爱,脆生生地让人心疼。他笑了笑,伸手解开了衬衫的第二个扣子,靠在沙发里,全身的肌肉渐渐放松了下来。

“暮歌,我希望你幸福。”

她没回答,只是抬头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

这两天凌晨歌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着实给凌家两老出了个不小的难题。中国的生态,必然是陆军比较吃香的,虽然军人数量庞大,但依着凌家的权势和这孩子的身世,将来前程肯定是无法限量的。可这个周末回来后,晨歌突然提出想转军种。

吃饭时当着大家的面说的,知道外公外婆肯定不会同意,与其被关门教训,还不如把问题摊在桌面上大肆辩论一番。

凌远航静静听了一会儿晨歌的慷慨陈词,久久不发一语。

“胡闹!咱们家的基础在陆军。”外公只当又是晨歌的一次胡闹。这孩子时常会有一些奇特的想法,但同时也是三分钟热度,过阵子就没动静了。

“要什么基础?我就是喜欢空军!”

“你喜欢空军什么?”凌远航问。

“就是喜欢。我想飞。”其实晨歌明白,只要舅舅同意了事情就好办了。舅舅从小也是有主见的娃子,只要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他一定会支持到底。

“飞过了?”挑眉问。

“飞过了。”点头。

“和谁一起飞的?”凌远航问的同时看了双亲一眼。按晨歌的水平和军阶自然是不可能自己独自飞上天的,两老关心的是晨歌的前途问题,这倒是好说服。

“莫五少。”

外公的表情霎时有软化的迹象。

“莫五?他大你那么多届,你怎么和他扯上关系了?”还是不着痕迹。

“你管不着。”撇撇嘴,晨歌小爷似乎忘记此刻自己有求于人了。

“晨歌,不能这么跟舅舅说话。”暮歌不高兴了。

还是撇撇嘴,但明显完全没了气势。“同学的亲戚,现在是朋友。”“我看你房间好多飞机模型,喜欢空军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现在突然想到要转军种?”凌远航问得看似漫不经心,可晨歌明白,这是男人间的对话。

“跟朋友谈了几次。我只是觉得,喜欢就要勇敢去争取。”

“所有喜欢的都要争取?”

“都要!”

“你还小。”

“我总有一天会长大的。不能因为我小就没有选择的权利,舅舅,人生是我的,我有权利选择将来的路怎么走。”

“可是,似乎很多事情你都只有三分钟热度。”

晨歌气极,脸一下子涨红。“舅舅以前玩重机不也三分钟热度,我知道什么事情值得我认真就行了。”

凌远航笑了。“那你这次你是认真的?”

晨歌重重地点头。

“那……”他看了暮歌一眼。“那你放心飞吧。”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一)

晨歌这孩子,是有天赋的,他和他的舅舅一样是天生的将才。转了军种,又进了国防大学,虽然很多方面都要从零开始,但他乐此不疲,混得风生水起。

暮歌*****了高考,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下属的宗教学系。外婆本来不同意她学这个的,可这孩子喜欢,凌远航惯着。

中国是无神论国家,大学里美其名曰开设的宗教学系,其实并不涉及具体的宗教信仰,学的东西比如宗教哲学、宗教社会学、中国宗教史、佛教史等等。中国推崇的是唯物论,至少学派教育方针上是这样的,进了宗教学习的学生刚进去时都要先系统地学习哲学,反对唯心主义。矛盾又符合国情。

对于这个学系,贺子竞终于望洋兴叹了。缠了人家四年,除了成为死党外毫无进展,但,还是缠,他进了清华大学的法学院,好在两个学校也不是很远。其实有些时候子竞很生气,多少次明示过暮歌,可她总还只是没心没肺地笑而不答。若不是认识了这么多年清楚她的品性,他真会以为她是在以退为进吊着他玩儿。可,气,还能怎样?

凌远航曾说过希望暮歌永远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对于这个承诺他做得很好。从高中到大学,暮歌几乎是完成了一个阶段性的任务,在别人开始在大学奋斗准备为将来打拼时,暮歌又开始了类似在西藏的生活。她选的是中国佛教史,虽然她熟读佛学法典,但却没有这么系统地了解过中国的佛教史,于是对接下来几年的学习小有期待。

再说凌远航,这么多年仍是孑然一身,外婆从着急到后来的无奈,也渐渐放弃了逼他成家的行为。一年前外婆过世了,暮歌竟觉得舅舅是松了一口气的。

那是暮歌第一次看到舅舅哭。

晨歌一直跪在外婆灵前,倔强又别扭地忍着哭。

她站在他们身后,也哭了。

却也是那样的说法:你来到这个世界,你在哭,爱你的人在笑;你离开这个世界,你在笑,爱你的人在哭。

外公是大官,可外婆却是国内知名的女企业家。偌大的家业一直是外婆在打理,凌缘清去得早,凌远航早早投身军营,家里也没个孩子传承衣钵。外婆过世后,凌远航便做主,除了土地和房屋外,公司的股份大规模出卖,凌家退居幕后成为第二大股东,并没完全抛却,却省心。

凌远航告诉暮歌:人有自己的缘和劫,何时来何时去,都已经注定了的。

暮歌懂,却仍笑得没心没肺。即使身边经历过生死离别,但对死亡的理解并没有那么深刻。她和晨歌还小,舅舅还年轻,她觉得真正的死亡离她还很远很远。

暮歌从大卖场出来的时候子竞已经把车开到门口。小时候一直很低调的贺大少开的是一辆白色R8,低调的奢华,很符合他骨子里闷*骚的本质。

看暮歌大包小包出来,子竞打开车门迎了过去,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安置好,再打开副驾驶座让她进去。绕回驾驶座的时候子竞又不禁郁闷了一下。

干得明明都是男朋友才有的劳力活,但却享受不到男朋友该有的福利。说他们只是朋友的话没人相信,贺大少后来的私人生日派对什么的,携的伴都是暮歌,在众人的起哄下嘴也亲过,标标准准的法式热吻。贺大少内心多激荡,可一到人后,她的小眼神小动作,又立马让你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反正他的交际圈里的人都认为暮歌是他女朋友,多少年了,青梅竹马。还没到混玩的年纪就这么固定下来了,所有人都把暮歌当成贺大少的真命天女。

暮歌掏出手机发短信,喜滋滋的,子竞伸手过来帮她系好安全带,看到她的表情忍不住摸了摸她的额头。这孩子总跟喜娃娃似的,特容易满足,并不需要做得多轰轰烈烈送她多好的东西,很微小的贴心举动就能让她感动。

“暮歌。”

“嗯?”暮歌把信息发出去,收好手机,抬头看他。

“暮歌,不然,这个寒假,咱们把婚订了吧。”

暮歌一愣,笑容慢慢消失在唇角。

子竞嘴角牵强地保持着弧度,手心满是汗。

“我……回家问问我舅舅。”

本来已经准备好被拒绝,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轮到子竞愣住。

“赶紧开车,后面堵上了。”暮歌看看后视镜,伸手推推子竞。

回过神后,狂喜涌进每一细胞,闷骚的贺大少,暗暗握了一下拳头说了声YES,然后佯装云淡风轻地打档上路。

到了她家门口,临分别前子竞还抓住暮歌的收叮嘱她一定要记得刚才答应他的事情。她点点头,警卫员帮她提着东西就进去了。

子竞站在原地美了很久,美滋滋地,直到引擎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

这不是子竞第一次看到凌远航了,这男人,周身隐隐散发着一层迷离的光芒,一股子邪气,跟他的外甥一个模样。此时他嘴角叼着一根烟,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子竞站的地方,极致漂亮的眼眸,无谓地半阖着,里面,是几近“孽障”的绝艳。

这样的男人,他赢得了吗?

子竞静静地凝视,有敌意。

可,谁有能超脱血缘的牵绊。他们是亲人,如是而已。

凌远航依旧很忙,但还是会尽量抽时间回家陪暮歌。

外婆去世后暮歌迷上了烹饪,她觉得,该轮到她来照顾家里的男人了,虽然外公常年不在家。暮歌上大卖场是要买菜,中午时舅舅打了电话来说晚上回来吃饭,也不知道是不是太忙,凌远航最近瘦了好多,暮歌心里揪揪的,想着法子要把舅舅养胖些。

开饭前晨歌也回来了。这噶杂子狗鼻子灵。

饭桌上暮歌提了订婚的事儿,凌远航还没来得及表态,晨歌就已经激动的一塌糊涂了。

“不同意不同意!死都不同意!凌暮歌你马上打消这个念头!妈的贺子竞!一肚子坏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找死!改明儿老子端枪去轰了他!”

暮歌端着饭碗盯着晨歌猛瞧。

“暮歌喜欢贺家那小子吗?”凌远航眼神示意晨歌坐下。

暮歌想了想,点头。

晨歌倒抽了一口冷气。

“凌暮歌你个小没良心的!说什么一辈子陪着我和舅舅!说什么一辈子做舅舅的小尾巴!让答应舅舅一辈子陪着你了,回头自己要跟别人订婚!你……”

“凌晨歌,再吵就回房间去。”凌远航轻轻放下碗筷,陶瓷和桌面相触,一声清脆。

晨歌咬咬牙,又重新坐下。再看看暮歌,委屈地红了眼眶。还有理了她!可看她哭,又是心疼。

“暮歌,爱他吗?”

暮歌想了想,摇头。

什么是爱?暮歌并不十分明白爱的定义。如果爱就是俗世所说的,想着一个人,想跟他永远在一起。那么她爱很多人,舅舅、晨歌。

“暮歌为什么想跟他订婚?”

“今天他提的……”暮歌第一次有点手足无措。

“他提你就答应啊?”

“我说回来问问舅舅。”这会儿暮歌怎么就变成了做错事的小孩子,对面坐的是家里两位家长。虽然那位小的暂时还没什么实质权利,但他的一句话在暮歌心里还是占很大分量的。

这还差不多。晨歌点点头。

“贺家那小子……不错。”想起适才站在他们家外面那个少年,凌远航发现自己对贺子竞的印象还不错。

晨歌惊愕地转头看凌远航。

凌远航不理他,自顾自地说。“暮歌,贺子竞确实不错,家境也好,年纪不大但挺稳重。将来有他照顾你,舅舅也放心。”

暮歌眼眶迅速变红,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你什么时候见过这孩子这么激动过?她从后头抱住凌远航,小脸埋在他颈项里。“我就是问问,舅舅,我只是问问。我就是觉得欠了他好多,他对我那么好。我才不要订婚,我不离开舅舅,除了舅舅我不要任何人的照顾。”

可人活着一辈子,总要欠一些人负一些人的。若所有亏欠的人都不忍心去辜负,那要还的太多太多了。

凌远航拍拍交缠在他胸前的手,一瞬间的无奈和疲惫。

倒是凌晨歌这小噶杂子,又一次对自家这妖孽舅舅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对付凌暮歌这点上,舅舅永远是他学习的榜样啊!瞧瞧这招以退为进耍的多好!也没说不同意他们订婚,可还是达到了阻止的效果。晨歌对自家舅舅竖起大拇指,想仰天大笑三声。

凌远航哭笑不得。

订婚事件后的第二天就是国庆长假,凌远航下基层,暮歌自然跟着,这是小尾巴的职责,尤其是还经历了那么一次“惊吓”之后。

子竞一晚上没睡,兴奋加忐忑,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打暮歌的手机,是晨歌接的。这货在电话里说了一句“我姐是不会跟你订婚的”就把电话挂了,子竞碰了钉子,又找不到暮歌,脑子里各种乱七八糟的猜测,急得差点没疯掉,思来想去决定去晨歌的学校找他问个清楚。

到了学校,赶了个不巧,晨歌跟朋友去部队了。子竞又开车往空军基地跑,是找着人了,可人家飞天去了。慌张又有怒气,但只能耐着性子等。

过了大半个小时,晨歌才提着飞行帽远远走来,和朋友勾肩搭背有说有笑,春风满面。倒是眼角瞥了子竞一眼,但没打算过来跟他说话的模样。

子竞不停告诉自己“人在屋檐下”的死理,这是显示自己大方的时候,他凌晨歌就是个毛没长齐的小幼稚鬼,还跟他一般见识?

“五少。”子竞先和晨歌身边的莫五打招呼。

“哟,子竞啊,怎么跑部队来了?”两家是世交,虽然差了些年纪,但还是挺熟稔的。

“我来找他的。”子竞指指晨歌,笑容都有些牵强,满脸疲惫。

“诶?我跟你很熟吗?”

“暮歌在哪里?”

“得!为女人!兄弟理解!理解!”莫五立马表示了解,跺到一边跟战友瞎侃等人。

“你电话里说的是什么意思?”

“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晨歌得瑟的!

“你舅舅不同意?”子竞皱眉。他知道暮歌还小,其实可以再缓几年的,可他不想再等了。如果是家长不同意,那他可以展现自己最大的诚意,让他们安心把暮歌交给他。

“我舅同意啊!同意惨了!不止同意,还对我姐说:贺家那小子,不错啊,家世好,也稳重,将来有他照顾你我也放心。”晨歌拍拍子竞的肩,一脸爱莫能助。“是我姐自己把这议题否决的。我舅这么一说,她立马说自己谁都不要,只要‘我’!和我舅舅。”

“暮歌人呢?”

“想找她啊?她跟我舅下基层去了,国庆嘛。”晨歌转身要走,想想又转头补一枪。“对了,我姐说,其实她并不爱你,只是觉得你对她太好,她欠你太多了。我建议你就别挣扎了,尽早转移目标吧,我姐除了‘我’!和我舅舅,谁都不会爱的。”

要是换别人看到子竞那么难受的表情早不忍心了,连那边的莫五都连连投来关注的目光。可凌晨歌是魔鬼投胎的,子竞越是痛苦他越是暗爽。

瞧瞧!让你偷看别人的东西!活该!

“凌晨歌我看是你还搞不清状况。”

子竞的话成功止住了晨歌离开的脚步。他转头,满脸阴狠。

“你是弟弟,而已!”

“哈!又怎样?”

“哼!能怎样?”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二)

我觉得每次我更的字数都太多了,其他大人一次都是一千多,我何必!诗仙李白曾登上大别山主峰白马尖,惊叹山峰南北两边景色截然不同,赞叹“山之南山花烂漫,山之北白雪皑皑,此山大别于他山也!”,大别山由此得名。

以天堂寨为中心的大别山区是红军第四方面军诞生的摇篮,长征会师后剩下的八万红四方面军主力为共和国的诞生立下了不可磨灭的汗马功劳!

凌远航所在的军队是红四方面军的嫡传,于是国庆期间选择了来大别山慰问。革命老区,已经尽力开发建设,还需要上头时不时的关心,其实也只是走一个形式,年年如此。

大别山位于武汉和南京的正中央,更是长江和淮河的天然分界线,古时还是吴楚两国的国界。暮歌真喜欢这里,西藏地处高寒之地,植被稀少,可大别山不同,南北无论是地理气候还是风土民情全都不同。第一天到这里的时候凌远航要开会接见下级,怕暮歌无聊,就安排了她去爬山。陪在暮歌身边的除了凌远航的警卫员小何之外还有大别山当地的一个小姑娘,算地陪,某位官员的千金娜娜。他们就混在大批游客里去爬大别山的主峰。

群山、云海、天空。

白马尖多是奇松怪石,高处风大,基本上都是断头松,树干顺风势而立,枝叶逆风势而伸,是松的苍劲,可又不失婀娜妩媚,浊世罕见。

“待会儿我们会经过东北坡的千年都枝杜娟园。册子上说那里生长着上千棵姿态各异的都枝杜娟,春暧花开,漫山遍野洋溢着华贵之气,其赏心悦目之程度,举世罕见。”警卫员小何拿着旅游册子念。声音带着浓浓的东北味儿,并不优美,与语句的语境大不相同,可听着舒爽。

暮歌咬着大拇指指甲,满脸苦恼,思考的时候又不经意转头看看小何。

军队是多阳刚的地方,小何当然见过小姑娘,可何时被这么标致的小姑娘这么瞟过,登时红了脸,一时手足无措了起来。

暮歌这孩子,在红尘浸染了多少年了,还是一股子灵气。细看又不尽然,滚滚红尘,谁又能独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