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 作者:以墨(上黑下土)

文案:

总宗旨:爱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病。

我总是愿意去相信,这辈子我真的在等一个人。也许我匍匐守候了千年,只为等待与他灰飞烟灭的重逢。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朵莲,它只盛开在自己的世界里,艳绝人寰。时间是无涯的洪荒,它匀速流动时,也许会遇上一个人,让你挫骨扬灰。

以上,是遇上那个人时的一种心境。

兴许有小虐,但更想让大家看到的是:男人,嗲起来还真不是普通的嗲!

和小米家有关的人物故事,里面会有一些小米家的后续

何处惹尘埃(一)

 暮歌是听着大昭寺的佛号长大的。天地一色的高原,苍茫的雪山、宁远的圣湖,平静的呼吸,暮鼓晨钟,宁静悠远的守望。

暮歌喜欢西藏,这里有高高的天、无垠的地、澄净的湖。这里的一切都透着纯和净,纯粹地让人豁达、宁静。这里不止有她的童年,还有舅舅的青春。舅舅说,这里干净,净得不像人间。舅舅带着她在这里给妈妈守了八年的愿。舅舅说,你妈妈满身罪孽,我们得帮帮她。

舅舅叫凌远航,暮歌的妈妈在暮歌三岁那年去世了,也从来没有人告诉暮歌她爸爸是谁。在暮歌的认知中,二十三岁的凌远航是暮歌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暮歌五岁那年,凌远航自请去西藏驻军锻炼,也将暮歌带到了这片净土。

暮歌还有一个弟弟,双生弟弟,晨歌,可暮歌对这个弟弟几乎没有回忆。晨歌从小就养在外公外婆身边,不是凌远航不愿意带他一起走,一来两老舍不得,二来凌远航觉得女孩比男孩好带。

“拉萨”,在藏文里的意思是佛地。大昭寺门口常年有朝拜者磕长头,更多的人每天围绕着大昭寺转经,很多僧人也在大昭寺附近摆开架势,向过路的人唱经化缘。

暮歌喜欢佛,为此舅舅还特地在老城区的八角街置了房产。暮歌喜欢八角街,这里来才是原始的拉萨。暮歌跟着舅舅一起站在布达拉宫顶上俯瞰过拉萨,整个市区到处是一片片掩映在绿树中的新式楼房,唯八角街飘扬着经幡,荡漾着桑烟。街区之内,僻巷幽幽,曲途自通,宫厦套着百屋,傍着古寺,弥漫着浓浓的藏族风情。街道两旁商店林立,摊贩聚集,热闹非凡。暮歌每天都是被大昭寺的晨钟唤醒的,接着天亮,小贩的叫卖声,繁华而朴实。形形□的游客,来自世界各个角落,在这里能看到他们最纯粹的笑容。夜幕降临,华灯初照,音乐伴之各种叫卖声,空气中会弥漫起风味小吃的香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单调和朴实,暮歌喜欢这样的生活。

暮歌和这个地方有缘分,连凌远航刚来时都不适应了一阵子,可小家伙,一点点高原反应都没有。反而像鱼儿进了大海,自在地不得了。

很小很小的时候,每凡找不到暮歌,凌远航总能在寺里找她,粉雕玉琢的瓷娃娃,漂亮得不像话,那么小的孩子,竟能安安静静地坐听佛理布道。大了些,她就和寺院里的僧人一起,每日做早课晚课听佛法,风雨无阻。凌远航不在她身边的时候,这孩子总是一语不发地看佛经,任何人跟她说话她都是礼貌地笑笑,然后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塞上风光,暮歌偶尔坐上舅舅的军用吉普,迎着朝阳疾驰向渐渐隆起的大地和仰之弥高的冰峰雪山。这里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暮歌始终吃不惯藏族的食物。她是个彻彻底底的素食主义者,断奶后就跟着妈妈吃素,连鸡蛋和牛奶都不曾沾过,舅舅也跟着妈妈吃素,后来妈妈离开了,她就跟着舅舅,两个人还是吃素。米饭水果和蔬菜对高原驻军来说是很珍贵的,暮歌吃的食物都是暮歌的外公准备的,定期的采购,从沿海空运过来,仰仗的是富足的家世背景。

凌远航并不天天回来,驻地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处理。当年下西藏,打的是镀金的借口,只是这金镀得有点久,家里和上头都在等他点头回沿海。

这晚凌远航难得回来和暮歌一起吃晚饭。晚饭是暮歌准备的,有香辣海带丝、素抄山药、冬瓜盅、家常豆腐,这孩子喜欢自己给自己做好吃的。

唱颂经文,然后开饭。

“今天很晚才从寺里回来?”凌远航一身戎装,夏末秋初,夜有点凉。

“你怎么知道?”暮歌咬着筷子,一脸俏皮。

“不然你会只做这么几个菜?”凌远航也跟着一笑。

耸肩笑笑。

“今儿师父说了些什么?”

“今儿听了个故事。”

“给我讲讲。”凌远航洗了手,拿起筷子,细细地品了起来。

“人在屋檐下躲雨,看见观音正撑伞走过。人就说:‘观音菩萨,普渡众生,带我一段路吧!’观音说:‘我在雨里,你在檐下,而檐下无雨,你不需要我度。’那人就立刻跳出来站在雨中树:‘现在我也在雨中了,该度我了吧?’观音说:‘你在雨中,我也在雨中,我不被淋,因为有伞,你被雨淋,因为无伞,所以不是我度自己,而是伞在度我。你要想度,不必找我,请自己找伞去!’观音说完便去了。”暮歌停下,看着凌远航。

“然后呢?”凌远航配合地问。

暮歌这才高高兴兴地接着说。小姑娘其实寂寞,这时候凌远航人都回来了,她自然想和他多亲近亲近。

“第二天,这个人遇到了些困难,就去寺庙里求观音。走进庙里,发现观音像前也有一个人在拜,那人长得和观音一模一样,丝毫不差。人就上去问了:“你是观音吗?”观音答道:“我是。”人又问了:“那你为什么还拜自己?”观音笑道:“我也遇到了难事,但我知道,求人不如求己。”

暮歌说罢就盯着凌远航,生怕错过他任何细微的表情。

凌远航歪头想了半天,最后点了点头。“暮歌懂吗?”

“懂的。”她笑。

“怎么说?”

“舅舅带我来这儿只是想求个心安,只有自己度得了自己,妈妈也是。”

凌远航笑着摸摸暮歌的头。十三岁的孩子,你说,怎么就,那么透彻。

吃了晚饭,凌远航反常地没有一头扎进书房,而是找出了暮歌厚实的外套。暮歌一看就来劲儿了。三两下把书收回书架,暮歌一把抱住凌远航的手臂。

“看星星是不是?看星星!”

“是!”凌远航笑着摸摸暮歌的脑袋。

夏末秋初,这时候的夜空很高很高,星星也尤其尤其得亮。暮歌喜欢高原的月色。舅舅随身携带的妈妈的日记本里,有许多许多的信,有些给舅舅的,写个她和晨歌的,还有写给“爸爸”的。

妈妈在其中一篇信里写道:“孩子们,妈妈太喜欢西藏的月色了。如果有机会,你们一定要去那里看一看。”

后来暮歌真的来了高原。等暮歌真正静下来,懂得赏月的时候,凌远航带她领略了高原的月色。每次暮歌都看得很认真,月还是那个月,亘古不变,这是妈妈最爱看的月,这是晨歌还来不及看到的月,她要帮他们一起看。

凌远航带暮歌坐上了一台军用吉普,高原上雨季刚过,正是猛兽活动的黄金时期,后座放了一把猎枪。

吉普在旷野上疾驰了好久,终于在群山前停了下来。明晃晃的月亮就挂在两座山之间,黑乎乎的天空的大地,漫天的星子,没有尽头,天地没有分界,他们就如同置身浩瀚星空一般。

凌远航在车盖上铺上了毛毯,将暮歌抱了上去,然后自己也上去,在暮歌旁边躺下。

“暮歌,喜欢这里吗?”

暮歌点点头,随即意识到了什么。“我们要离开这里了吗?”

“啊。暮歌要不要留在这里?”

暮歌睁着清澄的眼睛望着凌远航。

“暮歌,不要离开佛祖,红尘太苦。”

“出家就不苦?”她的笑带着一种睿智和没心没肺。

“不苦,有佛。出家出的是尘,脱俗了,远离了俗世,就不苦。”

暮歌笑了笑,躺在凌远航身边,挽住他的手。“可是人家舍不得你。我要跟舅舅在一块儿,一辈子都要!红尘苦,出尘就不苦,对佛来说,人世百态,又何来红尘内外之分?只要在舅舅身边,到哪儿都不苦。我和舅舅一样,心中有佛。”

凌远航听着笑了,伸手摸了摸暮歌的眉眼。凌远航喜欢暮歌的眉眼,他常常对暮歌说:你的眼睛,像拉姆纳错,是灵魂的守望。

“好。我们一起回去。”

藏历七月上旬,公历九月上旬,暮歌度过了她在高原过的最后一个沐浴节。

高原冬长夏短,春天雪水入河,冰人肌骨;夏日大雨滂沱,山洪暴发,河水浑浊;冬天皮袍裹身,没人敢入水。只有在夏末秋初的时候,水温较高,河水清净。高原上的老老少少都知道,初秋的水有八大优点:一甘、二凉、三软、四轻、五清、六不臭、七饮时不损喉、八喝下不伤腹。选择这个时候洗澡,是藏名流传了七八百年的传统。

暮歌喜欢过西藏的节日,大大小小的节日从来不错过。暮歌喜欢沐浴节,虽然这里条件艰苦,但她还是能时常洗澡的。不过像这样大规模象征性的活动,她还是不愿错过的。小时候凌远航会抱着她下水,后来长大了,她下水,凌远航就在岸边看着。

面对这样的转变,暮歌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其间的尴尬只有凌远航知晓。暮歌一天天长大,可凌远航一直当她是个孩子,直到有一天,凌远航帮暮歌洗澡时发现了她尖尖隆起的胸脯和下身细细的茸毛时才惊觉,这孩子早就已经长大了!

藏人叫金星为“嘎玛日吉”,也叫弃山星。沐浴节持续7天,勤劳质朴的藏民们会选择风和日丽、阳光灿烂的一天,成群结队、阖家而出,他们纷纷前往拉萨河,白天洗衣物,等夜晚弃山星高悬头顶之时,就下水尽情地嬉水游泳,洗刷一年的风尘。

今年的沐浴节,凌远航还是照往年那样陪着暮歌一起去。当然也有不同,三年前凌远航便不再陪着暮歌一起下水了。

河畔到处都是藏民们的歌声,更有人在河滩上跳舞的。凌远航点起篝火,身边摆着青稞酒、酥油茶、糌粑和一些节日食品,暮歌并不见得都会吃,不过这丫头喜欢讨彩头,节日一定要应景。

凌远航看着河里和其他小女孩玩得没了形象的暮歌,无声地笑了。这时候的她,笑容如雪山顶上的新雪一般纯洁无垢,他永远不会忘记这孩子现在的笑容。

半个月后,暮歌十三岁那年,凌远航正式收到晋升令,调回沿海。暮歌离开了生活了八年的西藏,回到了真正属于她的世界。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

我真爱莫家,多多少少也要带到,不然我死不瞑目。暮歌回来的第一天就见到了晨歌,这孩子是特地和学校请假回家的。

晨歌是个早熟的孩子,五岁后就不再和姐姐一起生活了,再见到她,心里有期待,但又怕受到伤害。所以他只是看着暮歌进门,看着她见过外公外婆。其实还是紧张的,当暮歌的目光转到他身上时,他紧张地说不出半句话来。

晨歌和暮歌是双生姐弟,是异卵双胞胎,把他们的五官分开来细细对比其实一模一样,可合在一起后就又不那么相像了。不过毕竟是双胞胎,再不相像,差异也不会大到哪里去。

暮歌是特纯粹的孩子,看到晨歌别扭地坐在角落里摆酷,她也不觉得尴尬,没一会儿就从外婆身边挪挪挪到了晨歌身边。

“晨歌,我是姐姐。”暮歌怕弟弟觉得她不够真诚,所以她很用力很用力地在笑。

晨歌原本是真的有点紧张的,可现在一看到她明显真诚过头的傻气笑容,突然就觉得不生疏了。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还习惯性地想伸手挥开面前的脸,但手到暮歌颊边又瞬间收了劲道,最后只是轻轻碰触了一下,笑道。“姐姐。我是晨歌,姐姐。”

凌远航去了西藏后就没过回家,外婆自然拉着他一直说话。今儿还好,就自家五口人,亲戚朋友一律谢绝来访,不然还不得满屋子人啊。大人们在聊天,啥话题都有,两个小的在旁边也嘀嘀咕咕在说些什么,先是暮歌在讲,没讲几分钟就发现没话讲了,后来是晨歌在讲,啥都讲,从小到大发生的趣事儿,学校里好玩的。

晨歌读的就是全军事化管理的学校,从小就是一边当兵一边读书。这点上暮歌比晨歌幸福很多,凌远航曾经跟暮歌说过:暮歌,我希望你的童年一直到18岁才结束。晨歌今天是请假出来的,吃了晚饭,外公就催着他回学校。凌远航看出两个孩子都还舍不得彼此,就作主把晨歌留了下来,并早早打发了两个小的去睡觉。

晚上两姐弟一起睡觉。五岁前他们一直在同一张床上睡觉,五岁后他们再没一起睡过觉。再躺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感觉很奇特又很熟悉。他们真的八年没见,可要说陌生,双胞胎之间特殊的感应又让他们一直若有似无地联系着。

晨歌以前也偷偷想过和姐姐在见面的情景,他觉得自己肯定有好多好多心里话想跟姐姐说。以前在车上、在课堂里,发呆的时候,常常会在心里演练说辞,多是煽情的,可现在真的见到姐姐,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姐,西藏好玩儿吗?”

暮歌想了想,摇摇头。“那里的冬天很冷很冷,也没什么地方好玩的。而且每天都要去寺庙里做早课和晚课,跟出家人似的。”

说者无意,只有暮歌自己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西藏,她只不过是担心舅舅不带晨歌去会让他有被遗弃的感觉,所以故意都拣不好的方面讲。可听者有意,知道姐姐清苦又无聊活了八年,晨歌很心疼。

这么想着,晨歌突然想起什么,忙跑回自己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个红木质的盒子。

“姐,这个给你。”

暮歌也不客气,接过来打开,盒子里是一条天然红珊瑚制成的佛珠——佛门的清苦宁静和红珊瑚的名贵妖娆,竟没半点不和谐。

“真的给我啊?”暮歌第一眼就爱不释手了。

“说了给你当然就是给你的。”晨歌撇撇嘴,言辞间似乎对出尔反尔这种行为颇为不屑。“这是妈妈的佛珠,那年舅舅把你带走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找外婆讨来的。后来怕弄坏了,就收起来了。”

原来是妈妈的东西啊!牧歌摸摸佛珠,很想要,可又怕晨歌也会舍不得妈妈的东西,想了会儿,拿下自己手上的紫檀木佛珠戴在晨歌手腕上,然后把红珊瑚佛珠戴在自己手腕上。 “我戴你的,你戴我的。”

晨歌用力点点头,心里又暖又甜。摸摸手上的紫檀木佛珠,惊觉这佛珠竟是有些年头的。每颗佛珠上手指接触到的面上都变得光滑无比,是不知道念了多少经文、转了多少次佛珠才能留下的痕迹。姐姐为妈妈守了八年愿,现在她将这八年的缩影戴在了他的手上,似乎,这八年他们一直在一起一样。

顿时热气冲上了晨歌的眼眶。

“姐,你和舅舅还回西藏吗?”

“不去了。不过一定会回去看看的,以后姐姐带你一起去,西藏的月亮和星星可漂亮了。”

暮歌躺下,晨歌挨着她躺了下来。

“姐,你会想家吗?”别扭的男孩。其实他是想问:姐,你有想我吗?

坦荡荡的暮歌。她摇摇头,其实家的定义对她来说并不那么具体,从小她就跟在凌远航身边,对她来说,有舅舅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可是……“会想晨歌。生病的时候会想,得赶紧好起来,不然晨歌也会不舒服的。难过的时候就告诉自己,赶紧高兴起来,不然晨歌也会难过的。”

晨歌盯着天花板,没吭声,可眼眶已经红了。

“晨歌的每一次快乐和难过我都能感受到。对不起,没能从小就照顾你。”暮歌也想过将来见到弟弟要说什么。这句对不起是她很早前就想说的,她觉得自己是姐姐,长姐如母,妈妈不在了,姐姐就是要照顾弟弟的。

“傻的……”晨歌清了清嗓子。这一刻晨歌告诉自己,要赶快长大,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好保护姐姐,好好照顾她。

暮歌遇到贺子竞那年十四岁,刚上初三。脆生生的年纪,这样的玉娃娃,一入学就在一中引起了轰动。暮歌这孩子,越大越惊人,长到十四岁,别的孩子嘻嘻哈哈冒冒失失还没长开呢,可她呢,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眉眼弯弯,精致温婉得不像话。

精雕细琢!

暮歌是插班生,进班级时其他同学已经朝夕相处了两年,和暮歌自然不亲近。外婆把她安排进了重点班,这个班里还有两个在学校很有名气的学生,贺子竞和苏乐。当时苏乐看到暮歌的第一眼就叹,这娃娃,乖乖,哪里见过啊?别说他学宝哥哥,后来自家奶奶送了他一块小小的玉观音,这才明白这股陌生的熟悉感。后来,后来那块玉观音一直挂在苏乐脖子上,再也没有拿下来过。

你说她往那里一坐,方圆一圈竟觉得透彻了起来,连空气都弥漫起了寒气和莲香,看到她,再浮躁的心都宁静下来了。

高原冰山一样圣洁的小美人,从来目不斜视,见了面永远清清淡淡的笑,不多一分热络,也没少一分热情。男孩们,这样的年纪,躁动懵懂,可没一个人敢打暮歌的主意,都觉得,这女孩,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连喜欢都是亵渎了。

可是后来贺子竞发现,暮歌根本就没记住别人的名字,不止他的,全班的她都没记住。你说她见着所有人都那么客客气气的,谁晓得她根本就是不认识你。看看她,下了课,不是看书就是做题,细致如玉的手腕上永远戴着一串天然红珊瑚制成的佛珠,神性又带妖气。

有些男孩子,哥儿们义气和玩闹才是青春的主题曲,恋爱是荷尔蒙的发生,这方面稍稍晚熟些的孩子这会儿还在拉女孩子辫子欺负人家呢。贺子竞就是这种晚熟的男孩子。他和其他男孩子一样,也爱看像暮歌这样的娃娃,可也仅仅是看,没什么非分的想法。

只是后来,命运开始制造交集——期中的一次座位调整,贺子竞和暮歌成了前后桌。

那天开始,同样懵懂不知情为何物的贺子竞,开始注意起暮歌的一切。他就坐在她后面,每次抬头入眼的就是她细致如玉的后颈,当时就想,原来女人的颈子能这么好看。暮歌的头发很直,发量适中,长长的马尾,转动时会掠过子竞的书桌,有时还会碰到他的手,香香的,软软的。后来他故意把手放在书桌上,一节课就数着她的头发甩了几次,偶尔还偷偷抓住她的发尾。

贺子竞其人,真漂亮,这是被多少人捧在手心宠出来的主儿,他也高高在上着呢,喜欢你那是你的荣幸。亵渎?对不住,贺大少从小就没学会“谦虚”这项美德。

贺子竞和暮歌说的第一句话:暮歌,你为什么叫暮歌?没有暮这个姓啊。

一句话,就这么打进暮歌心里。暮歌听到贺子竞的这个问题,缓缓抬头转头,第一次正眼看了舅舅和晨歌以外的男人,也第一次记住了男孩的脸。暮歌那时就觉得子竞像佛,他的身旁应该放几株兰,他应该身着白色儒衫,他应该大隐于市,粗茶淡饭,像佛一样孑然一身地生活着。

那天她和子竞说了第一句:我也不知道。那天回家后暮歌也这么问凌远航,凌远航伸手触碰了下她的眉眼,告诉她。“暮歌,你姓凌,你和妈妈、舅舅、晨歌一样,姓凌。”

晨歌功课好,读的还是军校,直升没问题,可暮歌不一样,她在西藏根本没上过学,完全是凌远航自己带在身边手把手教出来的。还有不到一年就中考了,外婆特别紧张,天天思量着要请人给暮歌补。营养的补充更是花了不少心思,这小祖宗吃素,她就请营养师变着法子给她进补,生怕她营养跟不上。

暮歌对学习有着很浓厚的兴趣,她喜欢专注于一件事情的感觉。后来她发现,远离了佛祖,在她这个年纪,唯一可做的好像只剩下学习了。这是她第一次走进学校接受这样系统的学习,刚开始真的有点茫然,倒也没有吃不消,她发现老师讲得她基本都是懂得。可是,暮歌的数学不好,这点和凌远航一样,暮歌所有的基础都是凌远航打下的,那厢数学成绩差,暮歌自然也跟着差。子竞的数学成绩很好,数理化是他的强项,后来暮歌时常请教子竞数学方面的问题。子竞也成了全校暮歌惟一一个有交谈的男生,这让贺子竞在男生堆里很有面子,可他还是隐隐觉得,还不够。

暮歌最强的科目是语文和英语,子竞就向她请教这两门功课。其实贺子竞的英语很强,尤其是口语,他从小在美国和中国呆的时间各有一半。可他故意把自己的英语考得很烂,然后拿那些自己闭着眼都能做对的题目问暮歌——因为单单是语文,他们交谈的机会就太少了,暮歌自小接触深涩难懂的繁体古经文,甚至是梵语,在贺大少看来她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早就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连老师都要花些写言辞解释的问题,她三言两语就能给你说清楚,浅显易懂。

总之,一来一往有了交集。

正文 何处惹尘埃(三)

 可真正让暮歌和贺子竞的关系更进一步的事情却是天灾。早一天就发了暴雨红色预警,这日不到三点学校就放学了,暮歌留下来做值日,做完值日见雨下得很大,司机不知道提早放学人还没到,便再留了一会儿,想着待会儿可能雨势会变小。可,到了傍晚雨势更急,一时间疾风骤雨,暮歌算是被困在学校了。

暮歌不慌不忙地给凌远航的秘书打了电话,交代好了,便心无旁骛地坐下来,一边看书,一边等人来接。

所以当贺子竞**地闯进教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外头狂风暴雨,那雨就像从天上倒下来一般,泼在玻璃窗上还是挺恐怖的,可那少女,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眉目不惊,连头发都不曾乱了分毫。

失神地看了一会儿,子竞的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光。

这时,暮歌抬起了头。愣了愣,柔声问道:“贺子竞,你怎么还没回家?”

瞧瞧!娇娇憨憨得,贺大少的心一下子有电流通过,扑通扑通乱跳了好几下。多想吼一声:老子是为了你回来的!可,这年岁,哪有那么厚的脸皮说这样的话。于是清了清嗓子。“作业本落在教室了。”

这么蹩脚的借口,谁信啊?

可暮歌这傻妞还真信了,回话时竟是敬佩的语气。“这样的天气还回来拿啊?”

贺子竞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扯开话题。一屁股坐到暮歌身边的位置,一只手支着脑袋,打算闹上她了。“你怎么也没回去?”

“雨太大了。”她浅浅地笑着,低垂的眉眼,看着就觉得像是羞涩。

怎么就是四个字,就让贺子竞的心揪了好几下。没听过她的身世,关于暮歌的一切都很神秘,只知道她无父无母——贺大少的同情心生平第一次泛滥了,心疼她吖。

说完暮歌就转回去继续看书了,贺子竞也拿过暮歌的某本书看了起来,可好久都没翻过一页。心脏直捣腾,第一次有了和心上人独处的机会,窗外是铺天盖地的雨帘,他们就如同被世界隔离在了孤岛一样,情窦初开的少男,怎能不心猿意马?

“暮歌。”趴在桌子上,直勾勾地盯着人家,也笑不出来了,直想着,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可又没那个胆子。

“嗯?”憨憨地转头,眼神分明在说,你怎么还在啊?别人只说她冷漠,可这么近看她,发现其实她可爱地不像话。不是冷漠,其实是是娇气,是娇憨。

贺子竞这时候心里有上万烟花在腾空。这时候的暮歌,在灯光下周身竟隐隐有了层光晕。傻傻地回视他,在他专注的目光下红了脸,俏生生的,惹得贺子竞心头猫爪抓一样的痒。其实这时候他已经忘记自己想跟她说什么了,脑子里糨糊一片,浑浑沌沌的,还有点晕。

情不自禁啊!真的情不自禁!就这么凑上前,轻轻吻了她,只是嘴唇碰嘴唇,就那么贴着,不敢动。

偷香,已经准备好要挨耳光了,可半天都没动静。小心翼翼地退开,只见这小妮子睁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他。对情爱一无所知的少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真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没人教她这个,她涉猎的书籍几乎全是佛学典籍。只知道,心跳很快,感觉要蹦出喉头了。脸涨红,快要冒烟了。暮歌觉得自己生病了,病的不轻,快要死了,呼吸困难!

然后……

然后,暮歌僵硬地转过了头,继续看书。面对这样的反应,贺子竞几乎要摔下椅子。初吻被他偷了,正常女生不是应该哭鼻子吗?可,怎么会忘记了,暮歌不是一般女生。

贺子竞就是来找暮歌的,也想好了会被困,自然有所准备。说是回来拿作业本,会有人带了饼干矿泉水来拿作业本的?也就暮歌相信他。苏乐后来就很不服气,你贺子竞凭什么能让暮歌那么死心塌地?你他妈就是造化好!谁让你是第一个靠近她的人,就像刚出蛋的雏鸟,认定了第一眼看到的人。

外头的风雨更加肆虐,两人吃了些饼干果腹。其实还不晚,四点多,可是天已经很暗了,没一会儿学校居然断电了。不能看书,暮歌自觉和贺子竞不熟,至少没熟到可以畅谈的地步,两人就那么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上一两句,但子竞却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只是,子竞也慢慢开始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

头,昏昏沉沉的,

匆忙出来,只想赶紧到学校,记得买吃的喝的,却忘了其他。淋了一身湿,没换洗衣物,湿衣服穿在身上,冷风一吹,立刻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