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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歌,凌暮歌,你还太小了。”

“小孩才讲真话。”

“那……”凌远航伸出手,整理她颊边的碎发,眼睑微垂,目光随着指尖缓缓移动。“一辈子都做舅舅的小尾巴吧,凌暮歌。”

“好。”暮歌缓缓笑开,春山如笑。

目光再往下,凌远航略微讶异地挑了挑眉。“数学变这么好了。”

“我多聪明啊!”

“是聪明。”这孩子比他聪明,比他透彻,也比他执着。“暮歌,待会儿,跟舅舅去新兵营。”

新任小尾巴当即走马上任。凌远航让梁秘书找了套女兵服,暮歌才十五岁,但已经有一米六六的身高了,军装穿在她身上非但不显宽大,反而飒爽英姿,另有一派风*流,娇俏地不像话。暮歌从卫生间出来时,上一秒还在通报行程的梁秘书霎时就失了声。看看凌暮歌,再看看凌远航,这一家子的妖孽!要是此刻凌晨歌也在现场,老天!

妖孽首长和他身边的小女兵惊艳了所有人,这天,妖临天下。

正文 何处惹尘埃(九)

“暮歌,你周末跑哪儿去了?我打电话到你家,保姆说你不在,连凌晨歌也不见人影。”周一早自修刚下课,苏乐就千里迢迢从教室的一头跋涉到另一头,更毫不客气地把子竞的同桌赶了出去占了他的位置。

“我们去舅舅单位玩了。”第二天连晨歌也跟着去了。凌暮歌是凌远航的小尾巴,那凌晨歌就是凌暮歌的小尾巴。

“凌晨歌也真是的,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整天缠着姐姐。”周六打电话去凌家,凌晨歌接的,苏乐电话没说两句就被挂了,那厢找不到姐姐正在闹脾气,自然没有好脸色。说来也怪,苏乐倒是和晨歌成了不错的朋友,虽然现实情况是某乐有些一头热的倾向。

“你找我有事啊?”暮歌笑着问,眉眼弯弯。

“现在没有了。”苏乐摇摇头,仔细端详起暮歌的表情。“暮歌,你心情很好?”

低头看课外书的子竞也跟着抬头盯着暮歌看。确实心情很好的样子,连眉眼都在笑。

“有什么事值得我心情不好吗?”暮歌反问。

“就是觉得你今天心情特别好。”苏乐嘀咕,倒没在这事儿上太多纠缠。“暮歌暮歌,其实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周日是我生日,我妈临时给我办了个生日派对,我想找你来,结果电话打不通,郁闷死我了。现在生日就这么过去了,说,你怎么补偿我?”

“人家又不一定要去,欠你的啊?”子竞毫不客气。

“去去去!这是暮歌的事儿,你凑啥热闹。我和暮歌是好朋友,我和晨歌也是好朋友。这样的感情你能比吗?能吗你?”苏乐一阵激动。

“苏乐,生日快乐。”暮歌笑道。

“就一句生日快乐啊?”他抗议。“本来还想带你回家给我妈看看的,哎,算了,来日方长,你得请我吃东西单独给我庆祝生日……”

苏乐噼里啪啦一阵呱噪,暮歌睁着大眼静静聆听,还不时点头应承。苏乐心里小失落,似乎暮歌没抓住他话里的重点,他是说,想带她给他妈妈看。

“暮歌。”子竞合上书。“什么六道?”

暮歌听不出来,可子竞听出来了。这会儿告白的事贺大少还没脸做,所以未免苏乐这丫截胡变相表白,子竞断然出声打断。

苏乐一愣,见暮歌快速转头看子竞,暗怒贺子竞的卑鄙行为。

“子竞最近在看什么?”暮歌果然来了兴致,注意力立马被转移。

“最近诵读时觉得不顺,就先看佛教词汇,还没看到这个词,不过常听有六道。”

“六道是天、人、地狱、畜生、鬼、阿修罗。是说因果,生死流转,周而复往,就是佛家说的轮回。”

子竞点点头。

“子竞知道什么是五戒吗?”

子竞淡淡地看了苏乐一眼,分明是得意的神色。“看到过。是说不杀生、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偷盗。”

暮歌笑起,眼里是赞赏。“是佛法,也是世法。”

“可人抑制不了自己的贪念,再无欲无求的人,其实也有放不下的执着,暮歌也是。”

暮歌点点头。

“就像我看的这本书。”子竞面前放的是《面对面的杀戮》,在书店无无意中看到的,越看越多感叹。“其实战争不止是个别人的贪念,每个人都有所图的,功名利禄酒色财气。整本书看下来发觉,人类史根本就是一部杀人史。”

暮歌含笑看着子竞。“所以信仰才被人所需要。后来某些宗教被功利化,甚至有人在纠结,宗教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谁更胜一筹。在佛家看来,其实没什么不同,都是引人向善的过程。”

“如果所有人都能做到佛法宣扬的无欲无求,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罪恶,更不需要律法来规范行为了。”说的是心中的想法,可子竞被自己酸到了。每次,明明和暮歌表达的是相同的意思,可暮歌总能说出动人的话来。

“爱是最美的法律。”暮歌如是说。

子竞和暮歌一来一往,苏乐根本插不上任何话,即使想插话也不知道说什么。

他们的青春,一张一弛,动静皆宜。他们都很努力,为自己的将来制造美好的回忆。对于回家这件事,暮歌一直是欣喜的,家里不止有舅舅,还有晨歌。

缺乏安全感或是其他,晨歌这个孩子尤其喜欢黏着姐姐。姐弟俩十六岁了,高二了,晨歌还是时不时跑去姐姐房里挤一个晚上。

姐弟感情好本无可厚非,可某一天外婆说,你们两个人都长大了,所以再也不能像小孩子一样天天一起睡了。晨歌嗤之以鼻,可暮歌却暗暗记下,当天晚上没让晨歌进自己的房门。为此晨歌和她闹了好几天的别扭。

暮歌其实没在意过外婆说的这个,无论有没有长大,晨歌永远是她的晨歌。可是妈妈的日记里说,子女一定要听妈妈的话,只有妈妈才会全身心为子女着想。妈妈说她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年轻的时候没有好好地把外婆的话听进去,暮歌的想法很简单,她就是想帮妈妈听话,做个好孩子。

暮歌的生活一团和气,可某些时候,她发现舅舅和晨歌其实并不十分亲近。她想,兴许是从小不在一起生活的缘故,而且晨歌是男孩子,男孩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开始和同性长辈日渐疏远了。这是生物本能。

可暮歌喜欢他们两个亲近。他们是她最重要的亲人,在暮歌的意识里,他们两个必须是最亲密无间的,就像她和他们一样。所以只要凌远航有空,他们三人势必是一起活动的。可暮歌又觉得,她和舅舅还是得像在西藏时一样,有他们自己的时间。有时觉得忽略了晨歌,又忙不迭地去讨好他,舅舅忙碌的周末就拉着晨歌出去散步,或者去看一场电影什么的。

总之回家后的日子,暮歌适应良好,过得风生水起。

可也有让人烦心的事情发生。暮歌觉得,他们一家人,舅舅、晨歌、她,刚刚好,够了,任何的外人都是多余的。可外婆却觉得,舅舅三十五岁了,必须得成家立业了。就像被人侵门踏户一样,暮歌竟对外婆也产生了些敌意。她知道这样不好,于是拼命看佛经,可心里还是刺刺的。

暮歌突然明白,舅舅当时想把她藏在西藏的原因。她一直懂得佛渡不了人,只有自己能渡化自己,她第一次觉得佛经这么没用,明明都是懂得的道理,可说服自己却那么难。

一寸心魔。当年的妈妈是不是也都懂,可奈何怎么也过不了自己一关,所以早成了一抔黄土。是不是舅舅也懂,可也过不了自己的关卡,所以他说红尘苦。

家也是个战场,以爱的名义磨炼人心。回到这个家,暮歌才明白原来人活着可以有这么多的无奈。人本在红尘中,红尘不分内外,可人心却会轻易被红尘禁锢住。

曾经暮歌的世界里只有凌远航,他不曾让暮歌接触到红尘俗世的无奈,所以暮歌觉得世事百态,再难再苦都不过尔尔,可真的身处其中,因为在乎,所以人心妄动,所以开始体味万般滋味。

出家出的是尘,离的也是家,家才是最残酷的战场,战的是心魔,与你为敌的是爱。

暮歌从没这么想念过西藏。

后来,她将这种体会认知为成长。

这天凌远航又被外婆逼着去相了亲。原本他从来不理会的,可这会儿老太太拿自己的身体赌上了,每当凌远航拂她的意,她的血压总能往上飙一飙。对凌远航来说,未了的是亲恩,两老也是禁锢了他的红尘,所以他总是选择妥协。

回家时已经过九点多,一楼除了保姆外没有半个人。今晚见面的女方似乎很满意,迫不及待地暗示了下一次的约会,可凌远航却清楚地知道,没有下次了。他的人生很满,前半生给了姐姐,后半生,是要给暮歌的。

暮歌,像极了她的妈妈凌缘清。当年他跪在姐姐的病床前不肯放手,她却用她的方式说服了他。

她说:远航,若是今生有缘,我们下半生再见。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还哪来的下半生。可他一直选择相信她,即使她骗了他一次又一次。

他哭了,却也放手了。

暮歌慢慢长大了,某一个瞬间开始他突然愿意去相信,这就是他的下半生。原来这次姐姐真的没有骗他。

姐姐输给了爱情和命运,可他并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暮歌是他一手带大的,性子随了他,她比他更无所畏惧。可怕的是他们在乎的人,他被眼泪困住了,被爱困死了,他还怕世俗的眼光。说到底,他还不是毫无顾忌的。

可是家里那小子却铁骨铮铮地告诉他:我不怕。

还这么小。

他后来想想,笑了,总觉得,前世因今生果,未完的事总要有人去完成的。一家人,血缘那么神奇,连这样的孽缘和执拗都能传承,像流沙下的花骨朵,永不见天日,可却烂在心里,于是今生再也不忘荒漠艳红,亘古不再有。

才三十五岁,可某日清晨却发现,鬓角悄悄灰了。生命飞沙一般肆虐而过,凶猛不近人情,突然他也开始怕老了,近来常在想,将来如果他先走了,还得有人好好照顾他的暮歌。

暮歌的房门没关,留着一条缝,楼下一有动静她就听到了。面前放这一本数学练习本,可怎么都静不下心,一个晚上下来,只做了两页不到,思绪凌乱不着边际。

“还在用功啊?”凌远航轻轻关上房门,轻声细语,生怕惊动了她。

“嗯。”她闷闷地点头。

“暮歌,不高兴了?”他笑,顷刻香艳。

“为什么不高兴?”她反问。

他扭头看她,半天没讲话。许久,他伸手碰碰她的眼,拇指在眼角细细磨蹭了许久。“暮歌,凌暮歌,你也开始学会言不由衷了?”

暮歌嘟嘴,不语。

“以前,你从来不对我有所隐瞒的。”

“以前,你也从来不和别的女人出去吃饭的。”

“吃醋了?”失笑。

“一点都不好笑!”皱眉。

“我很想念西藏。”他说。眼角是细细的疲累与怀念,一瞬间满身脆弱。

“我也想。”她的心一下子柔软下来。

“我想把你一直藏在那里,暮歌,人活着太苦了,活在人间太累了。”

轮到暮歌无语了。她倾身抱住他,像安慰孩子一样轻轻拍着他的背。“可是那样我会很想很想你,会想到发疯,想到死。我不怕苦,只要一直呆在舅舅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他点头。

“我要像晨歌那样很勇敢地活着。舅舅,我们,还有晨歌,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对不对?”

“对。”

“你……我……我和晨歌都不想要舅妈,我们只要舅舅。”

“好。”

“舅舅。”

“嗯?”他抬头看她,唇角也缓缓扬起。她一如既往地笑着,他突然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见她这样笑过了。他的暮歌很懂事,可她却也在以他无法预料的速度迅速成长。成长失去了勇气,也流失了快乐,可却也不是一味失去的,她能得到更多。

她摇摇头,亲了亲他的脸颊,又俯身抱着他的脖子,像以前那样赖在他怀里怎么都不肯起来。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

近来凌远航变得更加忙碌了,经常三天两头不回家。周围的人都变得怪怪的,外公外婆也是。

那是暮歌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冷酷又充满了极致的诱惑。

午饭暮歌还是跟子竞、苏乐一起吃,似乎是真的发生什么大事了,连一向对别人的事漠不关心的子竞也忍不住八卦了一番。

“你们家那边现在怎么样了?”子竞拿筷子的修长干净,指骨分明有力。

即使是坐在吵杂的食堂里,暮歌所在的地方总是感觉尤其宁静。子竞和苏乐,竟在这样的地方聊起了这样敏感的话题。

“能怎么样,明哲保身呗。连我二姨家都这样了,我们就更不趟浑水了。”苏乐撇撇嘴。

“那倒是。那你大表哥呢?”

“他还能怎么样,该做的都做了,听天由命吧。”

“不是说方家出手了吗?”

“这风口浪尖上也就方家那太子爷有这胆,现在是能弄走几个是几个。”

“真可惜。”

“是啊。”苏乐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位大表哥,可是他们底下所有孩子们的榜样,女朋友家出了那么大的事情,在政*治场上还嫌稚嫩的大表哥却能像个男子汉一样承担起他所能承担的一切,所做的甚至超出了他的极限。尽管结果依旧是尽人事听天命,但他的做法却让下面的弟弟妹妹敬佩得无以复加。

“可是我听说另外还有人出手帮忙了。”子竞说出自己这几天听到的内幕。

苏乐一愣。“谁这么不怕死,这时候还敢帮季家?”

“是冲着和大少的私人关系去的,真够爷儿们。”子竞很是敬佩。这个圈子,权利很大,可无奈也很大,有时候为了保全自身和周边集团的利益,往往是半点不由人的。能在这样的节骨眼上出手相助,这位的勇气和魄力实在令人敬佩。

“能解决?”

子竞给了苏乐一个“你觉得呢”的表情。

“我爷爷和我爸在书房谈话的时候我听到的,说事情还是得办的,可因为这位的关系有了转机。还是先进去,至少命保住了,将来再慢慢想办法。”

“那大少和棠棠姐……”苏乐说到一半自己闭了嘴。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圈子,再不谙世事,也知道结果了。

“大少是个有担当的人。”子竞说道。

中国人都知道,四九城里有一个绝对的“禁地”,那里是红墙琉璃瓦的权势长城。如果你不是首都人民,旅游时或许可以去看一看,西单到□城楼之间,长安街的路北,在绿树红灯笼的映衬下,有那么一堵数百米长的红墙。红墙那里有一座比起紫禁城其他城门来不无二去的大门,可那城门的门口高高飘扬着五星红旗,门外还站着荷枪实弹的解放军叔叔。

那里,只要是体内流着华夏血液的中华儿女,站在那扇门前面,心中都会不由自主地衍生起一种庄严感和肃穆感。那是华夏九州的心脏,是代表着这个国家绝对的权利和尊严的地方。也像后来小米说的,这里是中国人的,帝国新梦。

除了中南海那块宝贝疙瘩地儿,北京城还有一禁地,那儿驻扎着一个警卫营的战士负责保卫。

如果你细心一点儿,翻开北京的旅游地图或相关书籍你会发现,在海淀区的颐和园西有一大片绿地,上面只标着“玉泉山”三个字。有些书籍上会大致介绍一下玉泉山的历史,曾经有一位走遍全世界的美国旅行者想去那里看一看,得到的答案是:“那里不能去”或是“去不了”。

建*政以后,玉泉山就再也不是风景区了。这块风水宝地变成了被解放军叔叔层层封锁的军政要地。

在皇城根儿地下,有这么群根正苗红的娃子,他们生在玉泉山、养在玉泉山,骨子里沿袭的是老八旗的作风,他们以满口京腔自豪,他们喜欢四合院儿,喜欢四合院里的食物,喜欢四合院里的人。某个小丫头片子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说:幸福就是涮铜火锅、打玛瑙麻将、听蛐蛐儿唱歌、没事有人陪着唱小段昆曲儿。

一群不知民生的臭娃子,偷抽的第一口烟是贡烟,偷喝的第一口酒是贡酒。他们时而跟着父祖辈们进出太液池旁的内红墙,进了内红墙后他们大都被安排在丰泽园里玩儿,这么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祖宗们,都是领导们心尖儿尖儿上的宝贝蛋。他们尽握众生繁华,看遍世间姹紫嫣红,再或者说,他们的人生光影流转繁花似锦。

山上是独门独户的别墅群,除非你有通行证,不然同样荷枪实弹的解放军叔叔会把你拦在山下面。别怀疑,也别挑战,那都是,真枪、真子弹,不跟你玩假的。

如果你看到那栋别墅常有黑牌车来来去去,那就是有领导会贪静,在这里边休息边办公来着。山上的别墅,白天里大都是没有大人的。家里的女人们多是朝九晚五,很忙;家里的男人们,天南地北全世界到处跑,肩上扛的是整个民族的复兴大业,更忙。家里的孩子们……家里的孩子们!爷爷奶奶看着,爷爷奶奶养着,同时,没人管着。一群小祖宗哟,谁敢管,谁乐意管?

这是暮歌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凌远航这阵子似乎特别劳累,这才想着上山安静几天。好不容易休息,暮歌自然是带在身边的。

小时候暮歌一直想变成小人娃娃,这样就能时时揣在舅舅的口袋里。凌暮歌,永远要做舅舅的小尾巴。

这里白天晚上都很安静。能住到这里来的,除了凌远航外其他都差不多一个辈分,这个年岁孩子们大都长大了,院里早就没了十多年前的喧闹。凌远航喜欢呆在屋子里,暮歌就陪着他呆在屋子里。上山好些天了,暮歌都没机会到外头走一走。

吃了晚饭,凌远航接了个电话便出去了。暮歌一直趴在二楼的窗前看着。舅舅其实没走远,就站在别墅不远处的大树下,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军装的高大年轻人,天太黑了,暮歌看不清那人的模样,可却能肯定这个人长得一定很好看。两人似乎在讨论着什么,还似乎陷入了胶着,两人手里都夹着烟,一根接着一根,猩红的火光在黑夜里忽明忽暗。

许久,军装年轻人朝凌远航行了一个军礼。凌远航一直目送他离开,看不见背影还站了好一会儿。

他转身,暮歌几乎立刻就对上的他的目光。她笑开,轻轻朝他挥了挥手。他一手插在裤子口袋一手夹着烟,在看到暮歌后低头笑笑,想了会什么,又摇了摇头,这才举步往回走。

回到屋子后凌远航又沉思了许久。

暮歌对他甜甜一笑,转身翻开《地藏经》,轻声缓慢地颂读起来。暮歌就是暮歌,她可以不去在意全世界,但唯独能轻易猜到凌远航心里的想法。她知道他此刻需要宁静,他一定又开始想念西藏了。

“刚才我一直想看星星来着,可是北京看不到星星。忽明忽暗的好像有几颗,这几颗要是在西藏看,一定是天空里最亮。”自言自语似的嘀咕了会儿。沉默许久后又问:“暮歌,你说,家人重要还是爱人重要?”

“都重要。”

“若只能选一个呢?”

“都要。”

凌远航的视线从窗外黑漆漆的世界转回到埋首看书的暮歌身上。刚才那一句“都要”,执拗又可爱,脆生生地让人心疼。他笑了笑,伸手解开了衬衫的第二个扣子,靠在沙发里,全身的肌肉渐渐放松了下来。

“暮歌,我希望你幸福。”

她没回答,只是抬头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

这两天凌晨歌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着实给凌家两老出了个不小的难题。中国的生态,必然是陆军比较吃香的,虽然军人数量庞大,但依着凌家的权势和这孩子的身世,将来前程肯定是无法限量的。可这个周末回来后,晨歌突然提出想转军种。

吃饭时当着大家的面说的,知道外公外婆肯定不会同意,与其被关门教训,还不如把问题摊在桌面上大肆辩论一番。

凌远航静静听了一会儿晨歌的慷慨陈词,久久不发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