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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学摇头,没听过。

“相亲的意思就是…”她指着张说和林乔伊,“如果成功,他们便会结婚。”

左学有点儿明白了,仰着头问:“那你呢?”张说不是应该跟自己的母亲结婚吗?他心里有些不舒服。

钟笔拍了拍他的肩膀,“所以不能让他们成功,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你了。”然后附在他耳旁教他怎么做。

左学有点儿不乐意,“为什么又是我出马?”

钟笔讨好地亲了亲他,“因为你是小孩子,童言无忌嘛,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人家都不会当真的。”

“不行,除非你给我买全套机器猫的漫画,”他适时地讨价还价。

钟笔只得点头,“好好好,不过我不能保证是全套的,奥特曼倒可以考虑。”这小子最会漫天要价,全套机器猫?想叫她破产吗?

左学让步,“好吧,那就奥特曼。”

钟笔冲他握拳表示鼓励,然后跑去前台问广播室在哪里。

母子同心,其利断金。

左学蹦蹦跳跳地跑进餐厅,也没人拦他。看见张说,他抽着鼻子一下扑进张说怀里。张说十分惊愕,“左学,你怎么在这里?”抬头看了看周围,“妈妈呢?”

他哭丧着小脸说:“妈妈带我逛商场,走丢了,我在外面看见你。”

张说抱他在身边坐下,安慰他道:“没事,没事,饿不饿,一起吃饭?”把自己的牛排切给他,又要了一大杯果汁。他忘了左学早将家里的电话背得滚瓜烂熟,若是走散了,自然会去前台打钟笔的手机。如今的小孩聪明得很,更何况是左学。

自从张母来了,左学就没去过张说那儿,这当然是钟笔三令五申的结果。张母不认得他,听了很焦急,“哎哟,怎么会走散呢?这么小的孩子,大人还不得急死。”又连声安慰他不要害怕,还拿东西给他吃。

林乔伊凑过来友好地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左学撇过脸去不理她。她有些尴尬,问张说:“谁家的孩子?白白嫩嫩、小脸肥嘟嘟的,好可爱。”张说正掏出手机给钟笔拨电话,还没回答,左学抢着说:“张家的。”

张说听了,低头看他,眼神带着一丝怀疑,看见左学眼里闪着狡黠的光芒,然后明白了,他是故意的。只怕这出戏幕后另有高人导演,他收起手机,静观后续发展。

林乔伊笑道:“哦,原来你爸爸也姓张啊。”

左学晃着张说的手说:“这就是我爸爸啊。”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脸无辜。钟笔怕他心存芥蒂,跟他说,就把张说当成干爸爸心里就不会不舒服了。

左学想起张说的好,每天送他上学,又给他买各种各样的玩具,母亲打他的时候总是护着他…更重要的是,张说大晚上不嫌麻烦带他去周熹家里道歉,耸耸肩,一脸无所谓,“其实喊他一声爸爸也没什么要紧的。”

当下一言既出,举座皆惊。

就在众人脸色突变的时候,商场的广播响起:“下面播报一则寻人启事。左学小朋友,左学小朋友,若是听到广播请到五楼前台,你的妈妈正在那里等你。”左学连忙从椅子上跳下来,“妈妈找我。”

张说按住他,“你在这里坐着,我去找她。”

他走后,张母上下打量左学,尽量温和地问:“小朋友,为什么你说刚才那个叔叔是你爸爸?”

左学低头吃蛋糕,“妈妈说是爸爸,但是要叫叔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电视剧里的桥段,他跟着钟笔看了无数遍,烂熟于心。

一语激起千层浪。

张母恍然大悟,联想迅速发散。怪不得儿子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宁可背上破坏人家婚姻的罪名,甚至多管闲事替他们母子争取抚养权,莫非因为这孩子是…心里一时又惊又喜,犹疑不定,打量左学的目光顿时变了。她仔细一看,那鼻子眼睛,跟张说小时候长得确实有点儿像,如此一想,立马亲近起来,一脸慈祥,恨不得把左学一把搂在怀里。

林乔伊当场脸色大变,刚刚冒出的爱的萌芽被眼前残酷的一幕活活掐死在温床上。她想走,又怕别人笑话她没风度,舒服的真皮椅却如坐针毡,心神不安。

钟笔看到远远走来的张说,歪着头问:“怎么样,相亲?”

张说揽着她的腰往前走,意味深长地说:“你觉得呢?”

“我觉得应该…不好。”她吐了吐舌。谁叫他来相亲,活该。

“知道就好。去见我母亲。”既然故意搅局,她就应该自己收拾残局,也是时候把她引见给自己父母了。

钟笔本以为张母一定火冒三丈、大发雷霆,哪知她坐在那里教左学怎么剥虾又快又不伤手,亲自示范,神色无异。她对众人抱歉一笑,“打扰了,真是过意不去。”冲左学招手。“跟妈妈回家。”

林乔伊脸色苍白,刚才那一幕让她受了不小的惊吓,但是很快恢复镇定,站起来同他们客客气气打了声招呼,笑容有几分勉强。

左学扔下盘子,张母连忙拿起餐巾布,替他擦干净手指才让他走。

张说介绍道:“这是钟笔,这是我妈。”忽略了林乔伊。张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愿失了长辈的风度,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表情有些僵硬。

钟笔又说了几句道歉的话,拉着左学的手走了。大功告成。这场相亲宴被她如愿以偿地搅得七零八落。

张说的眼睛直到钟笔的身影在转角处消失不见,这才转了回来。

林乔伊见他如此留恋,彻底死了心,象征性地坐了会儿,推说有事就走了。这个男人再好,也不是她的。

张母上上下下打量儿子,似乎想从他身上看出些门道。若是左学真姓张,这里面牵涉的事情可就多了,也难怪他们几个打官司打得惊天动地——终究按捺不住,试探性地问:“这孩子是谁的?真聪明。”一语双关,满心期待。

钟笔只不过是想搅局,却没想到事态的发展远远超出她的预料。

张说清了清嗓子,一脸认真地说:“孩子是谁的重要吗?左学这么聪明可爱,谁能不喜欢他?”没有正面回答,有点儿故意误导的意思。借着这个契机,母亲至少不会再那么针对钟笔,这样也好。他恳切地看着母亲,“妈妈,你也知道我从来没有低声下气求过谁。儿子在这里求您接受钟笔。”

张母脸色一变,“你——”气得说不出话来。

张说按住母亲的肩,阻止她离开,眼中满是哀求,“妈妈,我从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将近六年的时间都忘不了,以后的岁月应该也忘不了吧?您硬是不答应,钟笔当然也不会嫁给我,只怕您儿子一辈子光棍要打到底了。”低下头伏在母亲怀里,像小时候一样,“我想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世界上能有什么比这个更美满幸福的?

第四十章有了媳妇忘了娘

张母哪里经得住儿子这样的哀求,又心疼又心酸又心痛,苦口婆心地劝道:“儿子啊,你怎么这么傻!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只喜欢你的金钱、外貌、权势呢?她如果是好女人,为什么要离婚?自古道,英雄难过美人关,你别一时糊涂,自毁前途,铸成终身大错!”

“妈妈,不是这样的。她之所以离婚都是因为我,一切都是我的错。请你接受她,好不好?”

儿子竟然对一个女人沉迷到这等地步,张母哪里能高兴得起来?但是又不忍心再给他施加压力,只能火大地说:“反正你翅膀硬了,我也管不了你了。我明天就回上海,省得待这里讨人嫌。”事到如今,还能怎么样?总不能真的因为一个女人闹得母子决裂。以前大家族里子女众多,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如今都是独生子女,把孩子赶出家门那就跟割走心头肉是一样的,怎么舍得?

张说听她口风送了,心中大喜,连忙说:“急着走做什么,家里又没事,不如把爸爸也接来北京,好好玩几天。”

张母白了他一眼,“你想气死他!”看着儿子眼里掩不住的欢喜,她暗暗叹气,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想管也管不了,随他去吧。喜欢也是他,痛苦也是他,得意也是他,失意也是他,硬要阻拦,只怕将来儿子嘴里不说,心里少不得要怨她。

张母提着行李走的时候,钟笔跟在张说身后去送机,赔着笑脸说:“伯母,这是北京特产,糖果蜜饯豌豆黄之类的,不值什么钱,带回去给亲戚朋友们尝一尝。”

张母十分冷淡,“不用,我已经买了。”

钟笔一脸尴尬,伸出去的手缩不回来。张说接了过去,硬塞在母亲行李袋里,“没事,特产哪会嫌多,带回去送给舅舅家的孩子们吃。”

张母无可奈何,暗地里骂了一句:“多事。”张说嘻嘻一笑,当做没听到,“几时有空,我跟钟笔一块儿回去看你跟爸爸。”

“不用了,我消受不起。”张母翻了翻白眼,说出的话很不客气,拿了证件登机去了。

钟笔吐舌,“你妈可不是一般的不喜欢我啊。她一定把我看成狐狸精,无所不用其极地勾引你。”幸亏她已经在广大群众的唾沫中锻炼出来了,张母的这点儿厌恶对她来说不过是小儿科,完全不受影响。

“可不是,把狐狸尾巴收好了啊,可别让我妈看见。”张说偶尔也会开玩笑。

钟笔嘻嘻笑,挽住他的胳膊,“你要不要看看,就在裙子里面藏着呢。”手像扭动的小蛇滑进他衬衫里,在他腰上来回抚摸着。

张说有些紧张,见周围的人没有注意,这才松了口气,拍掉她胡作非为的手,不悦道:“老实点儿。”这么大胆,到处是人,头上还有监控器。

钟笔撇嘴,松开手,离他有一米远,“行啊,那我先走了。”没走几步,张说却不追上来牵她的手,若无其事地说:“省得等下又走丢了。”钟笔侧头看着他笑。张说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随即也笑了。

俩人手牵手出来,上了车,手也不肯放开,他们竟然如此爱恋着对方。

钟笔看了看他的手。他的手十指修长、纤瘦,没有指甲,敲键盘的时候运指如飞,握住她的时候却是如此温暖,让人安心,像深藏在记忆力的梦,又回到年少时的未名湖畔。

张说开车的时候目不斜视,“回公司?”

“不用,请了一下午的假,还是回家吧。”

在分岔路口,他将车子掉头,“既然没事,我们去约会。”

难得“冷美人”开窍,钟笔自然是满心欢喜。

他们像普通人一样吃饭、逛街、看电影,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十指交握,寸步不离——那是迟到了六年的幸福。

刹那间,钟笔原谅了一切,所有的人和事,包括左思,包括自己。她将以前所有不好的记忆全部快进,留下的是此刻温馨快乐的一幕,她突然心生感激。

也许是为了让他们永远在一起,上天才迫使他们暂时分开——从来好事都是多磨。

经历过这么多的磨难,他们的爱情可以更坚定、更持久、更幸福,他们才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对方是自己唯一的幸福。

“你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我时是什么样子吗?”她问了个傻乎乎的问题,一问出口就后悔了,他一定会说不记得。

“穿着花裙子,在台上跳舞,然后摔倒了。”

钟笔愣住了,“什么时候?”

“庆祝大学生军训二十周年庆典的时候。”他也在台上伴舞,看着她狼狈地爬起来,调皮地冲台下眨眼睛,他觉得这个女孩子的眼睛会说话。

钟笔想不起来了,应该是大二国庆时候的事。“哦,当时你在哪里?”她记得摔倒这事,但是对他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他想说“就在你旁边”,但是话一出口就改成了:“在观众席上。”不能说一见钟情,但他对这个临危不乱、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印象深刻。

“观众席啊。”她于是兴致缺缺,没有再追问。

爱情就像是一粒种子,等待了一个漫长寒冷的冬天,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破土而出,在夏天茁壮成长,但是在秋天不一定开花结果——有些树,需要十年八年之久才能孕育出香甜可口的果实。时间让一切变得成熟。

爱情同样需要时间酝酿,在恰如其分的时候瓜熟蒂落。

秋老虎依然闷热,外面太阳又大,他们坐在冷饮店里吃冰。钟笔抢说杯子里的水果,故意把焦糖奶油挖出来给他吃。张说不喜欢这些甜甜腻腻的东西,但还是皱着眉头吃了,然后将眼前的冰淇淋推开,转移她的注意力,“下个星期五是中秋节,连着周末有三天假,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家?”

钟笔嘴里的勺子一下子掉了下来,瞪大眼睛说:“这,这,这…不好吧?”要是她去,只怕连张家的大门都进不了。狐狸精在外面勾引人家儿子还不够,居然还敢找上门去,张爸张妈还不得举着扫帚将她打出来啊。

张说见她躲躲闪闪的想要逃避,有些不高兴,“丑媳妇总得见公婆。”

钟笔干笑,问题是人家得先承认她是媳妇,丑点儿也没关系——只好随口敷衍道:“下星期再说,下星期再说。”

中秋节那天,明明收拾好了东西,结果她临阵脱逃,将左学一把推了出去,“有事儿子服其劳,左学去也是一样的。”张爸张妈总不能为难一个孩子。她如果跟了去,其火爆场面不堪设想。

张说气得吹胡子瞪眼睛,“钟笔,你…”

钟笔低着头,幽幽地说了一句:“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还不是时候,慢慢来,反正她又不打算嫁给别人,何必急在一时?

左学正想出去玩,又不想钟笔跟在一边管手管脚,高举双手赞成,“我愿意,我愿意。”

张说没有办法,只得带了左学回家,算是投石问路、试探风声之举。他也担心父母态度不好,钟笔下不了台,但左学只是一个小孩子,不要紧,却没料到他居然大受欢迎。左学嘴巴甜,人又乖,爷爷奶奶叫得那叫一个亲热,哄得张父张母心花怒放,十分欢喜,大赞他聪明伶俐,说他跟张说小时候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张说小时候可不会说什么“爷爷真有学问,将来我要跟爷爷一样读好多的书;奶奶做的菜真好吃,我要天天吃”这样的话。左学见到年轻的就叫哥哥姐姐,见到中年以上的就称叔叔阿姨,见到头发花白的一律是爷爷奶奶,一大家子人被他哄得团团转,乐得合不拢嘴。

钟笔打来电话,“左学怎么样,还听话吧?”

张说苦笑,“我妈都把他当成亲孙子了。”刚才还神神秘秘地来试探他当年是不是做了什么“错事”。钟笔听他这么一说,有些急了,“哦,那你怎么说?”她可没想到这一层。

“没事,随他们怎么想。”就这么不清不楚的也挺好。因为左学,老人家对钟笔的态度改观不少,有一次老爷子甚至摸着胡子说:“能教出这么聪明伶俐的孩子,母亲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钟笔闷笑,“到时候追究起来,可不关我的事。”又问,“这几天你在上海都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见了些亲戚朋友,带左学各处逛了逛,明天我就回去了。”

“这么快?难得回家,你就多住几天,反正你是老板。”若是连这点儿自由都没有,还当什么老板?

“不了,有点儿吵…”顿了顿,他又说,“我昨晚梦见你了。”

钟笔哧哧笑起来,一定不会是好事。

俩人又聊了一些废话,这才挂了电话。

睡觉前,张母埋怨张父,“人家说得没错,儿子都是给别人生的。回来三天,一到晚上电话就不离手。平时一两个月才往家里打一次电话,通话没有超过十分钟的。”

张父在床上翻了个身,“儿大不由娘。”鼾声跟着响起。老人家熬不得夜,一到点就犯困。

张母愤愤不平,骂道:“有了媳妇忘了娘!”

天气逐渐转凉,路边的银杏叶子似乎一夜间就染成金黄色。就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钟笔和张说收到一张喜帖。

她翻来覆去看了两遍,确定上面的名字没有错,啧啧叹道:“瞧人家这速度,不过是去了一趟泰国,回来连婚都结了。”

张说说:“他们这叫破镜重圆,可喜可贺。”

魏建平和小薇能再次走到一起,钟笔很为他们高兴,“喜酒去喝,不过红包是不给的。说起来,我还是他们的媒人呢,应该给我红包才是。”

他们的婚礼定在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

左学去给他们当花童,穿着小西装,打领结,两腮涂得鲜红,像两瓣红苹果。他对着镜子很不乐意。

去的朋友取笑新郎新娘,“你们结婚,离婚,再结婚,跟过家家似的。”

魏建平笑,“哪里,哪里,上次的婚礼太潦草了,这次重办。”众人听了哈哈大笑,都点头,“不错,重办,重办。”有人笑道:“这叫缘去缘又来。非得经历这么一些波折,才能白头偕老。”

呵,缘去缘又来。

钟笔去化妆间看新娘子。小薇含羞带怯,眉眼含春,多了几分女人味。钟笔打趣说:“恭喜你们夫妻破镜重圆,和好如初——只不过这谢媒钱是不是…”撮起两指,做了个点钱的动作。

小薇从簸箕里拣出一个系着彩带的红包,“喏,早有准备。”钟笔摸了摸,厚厚的一沓,立即眉开眼笑,“哎呀,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在小薇身边坐下,拍着她的肩膀说,“想通了就好,管别人怎么说呢,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以前拉不下面子,总觉得好马不吃回头草。现在明白了,日子是自己在过,别人不过时看热闹。年轻的时候总是太任性,总以为有更好的,横冲直撞,吃过苦、受过骗才发现,最好的早已错过。”小薇的感叹里多了几分沧桑。人总是要走一些弯路,才会明白某些道理。

钟笔拍着她的肩安慰道:“不要紧,幸好还不晚,一切重新开始。”没有谁生而知之,我们总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吃一堑长一智,碰过撞过才知道痛,痛过以后才能幡然醒悟。这些弯路我们没有白走,它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真正的幸福在哪里,然后牢牢抓住,不再三心二意,不再犹豫不定。

小薇笑着点头,“只要傻过,才会变聪明。我们自诩为天才,哪知到头来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人还是傻一点儿好。”不知想起什么,抿嘴一笑,“呵呵,傻人有傻福。”顿了顿又说,“那么你呢?你跟张说之间的故事都可以编成一部电视剧了,情节跌宕起伏,形势峰回路转,令人可羡可叹。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

钟笔低头笑,没有搭腔,她的意志动摇了。看着眼前火红的喜字,她不由的想,结婚其实不是一件坏事。人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大家都忘了,婚姻还是幸福的殿堂。我们总是人云亦云,而忘了事情的本质。

第四十一章人人都忙着结婚

新郎来接新娘子,伴郎理所当然是张说。钟笔打开门看到他的刹那,眼里再无其他人。张说穿一身白色西服,头发往后梳,笑的时候有些羞涩,看着她的眼睛比北极星还明亮,是她从来不曾见过的样子,有点儿像《花样年华》里的梁朝伟,可是比他年轻,比他英俊,比他更让人心动。

她爱的这个男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英俊。

直到众人发出善意的笑声,她这才惊觉自己竟然发起花痴来,又气又恼,拦他们不让进,故意为难说:“新郎请讲一个笑话,要把所有人都逗笑了才行。”

魏建平从未讲过笑话,只得硬着头皮说:“两只番茄在路上走啊走,突然一辆车子冲了过来,把其中一只轧碎了,另外一只哈哈大笑…”笑话还未讲完,就被打断了——

“番茄酱!谁不知道啊,都老掉牙了,换一个,换一个。”

后面一个虎背熊腰的哥们儿站出来,龇牙咧嘴地说了一个,结结巴巴,不知所云,一点儿都不好笑,反倒是大家被他抓耳挠腮的窘态逗得哈哈大笑。钟笔在空中用力划了个叉,“这么喜庆的日子讲冷笑话,打回去。”

原来大部分男人都没有幽默细胞,而不是只有张说呆头呆脑,不解风情。男人应该让女人笑,而不是哭,就是哭,那也是喜极而泣。

张说恼了,“你这么为难新郎,里面的新娘子可是会心疼的哦。”钟笔充耳不闻,冲他做了恶鬼脸。

魏建平满头大汗,说:“要所有人都笑,这不是存心难为人吗,不如换给红包吧,每人一个。”端来一盘红包,见人就塞,看得众人直笑。

房间里的姐妹齐声叫起来:“哪有这么容易!”一人一个?也太小看她们了,一人十个还差不多。

男人们十分泄气,都冲张说开火,“都怪你媳妇,专门刁难人。”张说苦笑,“我有什么办法?”想了想,叫来新郎,嘱咐了一番话。

魏建平整了整衣衫,排众而出,“我要求跟新娘子说话。”

“行,在门口站着。”

门扉紧闭,魏建平贴在门上,轻轻喊了一声:“小薇?”

里面传来极细微的一声回应,他知道对方能听到。他清了清嗓子,一字一句说得很慢:“小薇,以前,对不起…”面红耳赤憋了许久,终于说了一句,“我爱你。”当着众人的面,虽有几分羞涩,但是态度诚恳,情真意切。

半分钟后,大门訇然大开。小薇站在他对面,唇角含笑,眸中却有泪光。女人的终极目标也不过是有人男人真心诚意地说“我爱你。”

本来没有什么煽情的地方,但此情此景,所有人都被感动了。

他们的婚礼不是很盛大,然而新郎新娘脸上的笑意直达人们内心深处。他们一定可以幸福美满,白头到老。

当幸福迟迟不肯降临的时候,所有人都要相信,那不是你我的错,而是时机还未成熟。

生涩、稚嫩的爱情青果需要充足的阳光和水分才能散发出芬芳浓郁的香气。爱情也需要成长,有了时间的催化,才能变得成熟。

没有什么比失而复得更让人珍惜。

左学在婚礼上闹了个大笑话。他提着花篮跟在新郎新娘身后的时候,脚底一滑,摔了个底朝天。虽然他很快爬起来了,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往前走,但就是这样故作成熟、欲盖弥彰的动作,反而引来更大的关注,所有人哄堂大笑,将婚礼的气氛推向最高潮。

婚礼中最不高兴的便是他,后来他愤愤地摔了花篮。这件事在他幼小的上留下阴影,他耿耿于怀长达数年之久,恐怕要等到他自己结婚时才会释然。而钟笔总是在他想要遗忘的时候重提此事,当做茶余饭后的笑谈。

在魏建平和小薇的婚礼过后没多久,钟笔又收到一个惊喜。

每月月末例行的钟家家庭聚会上,钟笔带了左学出来吃下午茶。钟箦来的时候,意外地带了一个女孩子来。那女孩子二十来岁,衣着朴素,扎着马尾,五官十分普通,鼻子上还有几个雀斑,但是眼神清澈,一看就知道是心地善良的好女孩儿。她躲在钟箦身后,笑的时候有几分害羞,还有几分扭捏,“姐…姐,你好,我叫李彤。”普通的名字,普通的背景,普通的人,普通的爱情。

不不不,每个人的爱情都是独一无二的。

钟笔看着钟箦从头到尾牵着她的手,仿佛所有的心事都着了地。她用家长的眼光打量眼前这个女孩子,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口气有点儿像法院里的法官审问犯人。

李彤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阿箦工作的画室附近有个超市,我在那里当收银员。”

“哦,原来你们早就认识。那怎么会在一起呢?”

李彤脸上升起两朵红晕,“有一次阿箦来买东西,没听到理货员的吆喝,把一架子的促销罐头弄倒了,滚得满地都是,差点儿还砸到人。刚巧那天是五一的前一天晚上,超市也没什么人,我就帮他捡,后来他送我他自己画的玫瑰花。”

“然后你们就在一起了?”

钟笔不知道的是,那天经理看见乱七八糟的卖场,大发脾气,以为是李彤失职,差点儿把她开除了。为此她被扣了半个月的薪水,却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跟钟箦提。后来钟箦还是知道了,要赔她钱,李彤当然不肯要,开玩笑说:“如果要赔,就赔你自己画的画吧,颜色真漂亮,看着就喜欢,可以贴在墙上。”钟箦便给她画玫瑰花,每天一朵,每一朵颜色都不一样。她当宝贝一样锁在抽屉里,时不时拿出来看。它们虽然不是真正的玫瑰,却永不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