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惟笑了笑。

可她已经许久未曾有过新作,唱歌好像是上辈子的事。

她平静无澜地入睡,也平静无澜地,在凌晨醒来。

窗外擦黑,才两三点。她长出一口气,点了支烟,在月光下调理气息。

命运来时总是静谧悄寂,她偶然敲一下空格键,按亮电脑微弱的光源,邮件提醒就叮地一声跳出来。

钟惟纵观了一遍歌词,轻蔑地笑了声。笑声在鼻腔发出,短促又蔑然,可笑意却是发自内心的。

她手指比常人长,敲击键盘的时候,能看见锐利的骨节。

——“写俗了,凛凛。”

她不留情面地评价,指尖却在抑制不住的心潮中微微颤抖。

*

温凛是第二天在机场看见的回信。

钟惟帮她标了一段出来,重点点评,说这段最俗。温凛坐在候机厅扫了几行,讪然别开脸,狡辩说她软文写多了,文笔现在就是这么俗。杨谦南从不远处走回来,递给她一杯咖啡:“一个人发什么呆?”

“我有吗?”温凛恍然回神,两手成拳,揉揉自己的笑肌。

杨谦南忍不住摸她的脑袋,嗤笑一声:“小东西。”

他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喊她名字,净爱往她公司跑,当着她员工的面问:“小东西哪里去了?”,她招来的几个实习生起先都不敢回答他,怕由于对老板不敬挨批。后来胆子就大了,在公司茶水间里都敢凑一块儿窃窃私语,八卦她们老板的情夫。明面上是耻笑,背地里满是歆羡。

温凛接下那杯咖啡,当一只任他执掌的小宠物,单手抱着他的腿,靠在他身上喝。

杨谦南手指梳着她额角细碎柔软的绒毛,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家里院子的景观池找了人翻新,水要全部换一遍,他佯装责难:“是不是没少往里面倒药汁?”

她羞赧地轻推他一下。

杨谦南弯腰在她耳边促狭:“荷花都被你苦死了。”

温凛轻哼了声,机警道:“怎么突然想要到翻新?是不是你妈妈上次来看见,觉得太脏了?”

杨谦南默认,抬头没说话。

她知道,叶蕙欣不满意的何止是荷花池。

毕竟都不用她亲自出马,就有无数人前仆后继地赶来提醒她,连池子带花,没有一样属于她。

可杨谦南体贴如旧,说水处理公司的人会来得很早,“会不会吵到你?”

温凛摇头说没关系,她仰头看着他,微微一笑。

从她这个角度,能望见他修长的颈项。

也许是刚刚提到过叶蕙欣,她对那枚玉佛格外留意,伸手去挑他的内领,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里头空空如也。温凛手指落空,惑然地怔了片刻,“你玉戴来了吗?是不是落在酒店了?”

杨谦南有如东风射马耳,“丢了。”

“那还不打个电话回去!钱东霆他们走了吗?让他们问问前台。”温凛惶然四顾,“你妈妈信佛,回去发现你丢了,会不高兴的。”

杨谦南把她的下巴扭正,眯眼打量:“她不高兴有什么关系,你高兴不就得了?”

温凛打一下他的手,说:“你丢东西我高兴什么?”

他满不在乎地一串笑,好像刻意不上心,温凛催他打酒店电话,杨谦南嫌麻烦似地,说丢了就丢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佛祖啊?”她微微蹙眉。

中国人骨子里刻着汉唐以来的佛教传统,即使不是宗教徒,也对寺庙香火心存敬畏。

可是杨谦南仿佛闻所未闻,闲插着口袋问她:“什么叫佛祖?”

他的心里,从来没有佛祖。

温凛是在这一瞬间,翕了翕唇,放弃了辩解。

*

那天她收到的邮件,不止钟惟那一封。

航班在北京落地,她打开手机,发现仇烨的辞职信安安稳稳地躺在她信箱里。

她第一时间没有回复,把手机握在掌心,随着人潮麻木地往前走。

人总要长大,人人也都在长大。她毕业的这一年,仇烨也进入了大三,以她的才气和野心,已经不满足于在这个日渐封闭的创业公司里久留,委婉地向她提出了跳槽意向。

历史的车辙总是以他人的方式碾过自身。

温凛淡然地处理了她的离职请求,并为她办了一个冷餐会。

五道口科技园办公室地方太大,搬来这半年攒了许多杂物,添了好几张办公桌,也还是显得空旷。她们拼了几张会议桌在空地上,叫来外送pizza,摆了几大盘寿司和甜品,红绿蓝三色鸡尾酒一字摆开,每人一瓶,为仇烨办了个简单的欢送仪式。

她新招来的男生叫小邹,是仇烨一手带出来的新人,自掏腰包给她订了一个慕斯蛋糕,上面用巧克力酱写——“姐姐走好!”

仇烨一把奶油揩他脸上,豪气冲天地训人:“你这写挽联呢?!还有,说多少遍了,老娘比你小!”

同事们哈哈笑作一团。

这是她在这间公司里见证的,最后的欢笑。

为了离别。

仇烨挽着温凛的手,硬要她去切蛋糕,欢欢喜喜地推搡:“老板来切,老板来说两句!”

温凛便把一丝长发捋到耳后,接过蛋糕刀切下去:“那就祝你一路顺风,前程似锦。”她温然笑着抬头,秀气的眼睛里蕴着平和的光芒,把桌肚里早已准备好的礼物盒拿出来说,“这个送你。以后去大公司实习,少穿破洞牛仔裤,也别背你的布袋子去通勤了。”

盒子里躺着一个vintage e,简单大方的棕色牛皮手袋。

她特意挑选,才选中这一款,适合仇烨的中性风格。

“学姐最近现款吃紧,只能送你一个这个,别嫌弃。”她轻轻说。

仇烨看见它,热泪盈眶,像个小孩一样抱紧她,语无伦次:“学姐你太好了,我觉得我跑路跑得很不厚道,我一定会记得你的!”

温凛淡笑着摇头。

十月要来了,黄昏的阳光呈淡金色,转眼又是一秋。

今生今世,谁又不会离开谁。

第42章

那个十月, 她散尽千金,用这几年的积蓄,投了一家餐厅。

餐厅的老板是叶骞。温凛由于他的糜烂作风, 和他私交一直甚浅, 但有段时间听绪康白说起他在拉人入伙开江浙菜馆,温凛立刻联络了对方。

顾璃对此表示不可思议,劝她说:“这两年实体经济不景气, 你好不容易挣点钱, 让杨谦南帮你做点投资理理财不好吗?开什么花拳绣腿的江浙菜馆啊,江浙菜在北方市场多淡你又不是不知道。”

温凛笑笑说:“这不是你大一时候的梦想吗,你说你将来赚够了钱,要开间咖啡馆, 或者餐厅。”

“哪个女孩子年少无知的时候没说过这话?你还真打算开?”

她说:“嗯,真开。”

有时候顾璃觉得她明明很现实,却总像活在童话里。

温凛说得头头是道, 说自己就是很现实——

“有叶骞在, 这家餐厅又不用我费心, 我只要入个伙就行。这个机会千载难逢。你当这年头开店,地段都是随心所欲地选,所有商铺都是公平招标的吗?

“不是的。一栋商厦落成, 里面位置最好, 稳赚不赔的铺面,人家都让自己人先挑走,一般人压根接触不到。他们费九牛二虎之力盘下的, 也都是些一般的位置。

“这栋商厦是应朝禹他爸新建的,你说他给叶骞的商铺,位置能差吗?”

顾璃听得一愣一愣,想不起来她是从什么时候,浸淫了一身商业社会里的人情世故。她半是困惑半是受教,问:“那开江浙菜馆呢,做调研了?”

温凛顿了一下,俨然像个被拆穿的传销头子。

“…因为杨谦南爱吃。”

他是她这一身人情世故里,破土而出的天真。

温凛近日来对他宗教般的疯魔,连杨谦南自己都有些消受不了。他说你挣这点钱也不容易,我喜欢吃什么你可以做给我吃,不用弄得这么浮夸。

温凛难得犟过他,说:“那我厨艺又不好,指挥厨房给你做多容易啊,你看这菜单上哪道菜不满意,我让他们给你改良。”

这资本家的姿态和不属于资本家的拳拳爱意结合在一起,霸道又稚气。

她微笑时耳朵浸在秋阳里,耳廓上贴着微不可见的茸毛,薄薄耳垂白得好像透明,透出淡橙色的光。杨谦南觉得她身上每个部件都柔软可爱,不由地捏捏她耳垂,双眸低敛,像鹞鹰收起双翼:“小东西…”

那是他家里对他催得最紧的时候。十一假期,傅筹夫妇俩筹划自驾去呼伦`贝尔草原,带上了姚家妹妹,叶蕙欣亲自出面,钦点他跟着去。

杨谦南嗤笑:“十月份,呼伦`贝尔就剩个草根,去干什么?”

叶蕙欣面若金身佛像,双唇下抿,保养得没有一丝斑点的皮肤耷拉下来:“你假期不出去看看,难道要待在你奶奶给你那院子里,看荷叶子吗?”

语气可笑得,好像不认得他这个儿子。

杨谦南一言未发。

叶蕙欣上回来看一趟院子,无声无息地喊人来翻池子,水泵的噪声扰了他两天的清梦,好像在提醒他,日子远没有他想象中这么安稳。他以前不太搭理叶蕙欣,但这次难得遂了她的意,换一时太平。

所以温凛餐厅开业的那天,他不在北京。

温凛问去哪,他就轻描淡写说去内蒙玩两天,盛情难却。她没问他车上有谁,可目光里的黯然,他全看在眼里。杨谦南爱莫能助,可也会为这爱莫能助,怅然一阵子。

十月,呼伦`贝尔草尽天凉,寥廓天地间大片青黄,焚烧过的土地焦红如残阳。杨谦南在荒无人烟的国道上飞驰,姚玥向上一指,欣喜地喊:“好多星星!”

他蓦地抬头望,苍茫夜色间,星辉点亮穹顶。

温凛那里也是同样。

这一天,整栋新商厦从顶层到B1,都缀满了星形灯环,商场配合地把灯光打柔,衬得茶色光线里星星闪闪发亮,璀璨如银河。

没人能想到,这是一家小餐馆的开业排场,只因为她的店名叫夜星。

后来商场附近的居民里,总有人说起这一天的传闻,说这家餐厅来历不凡,老板娘是哪个京城大佬的女人,开业的时候为她满楼铺星星,淹没所有商铺。

她听了总觉得太夸张,太好笑。

可是再好笑,温凛也是唯一笑不出来的那一个。

她总会回忆起来,商场暗灯后,她从十几楼,一步步走下已经停运的自动扶梯。两畔的星灯在黑暗中散发着柔和的光芒,陪伴她踩下一层又一层。她一边走,一边给杨谦南打电话,问他:“那里星星多吗?”

他说是有那么几颗。

“可是凛凛,我很想你。”

温凛打完这个电话,坐在扶梯上发了很久的呆。她想,待会儿再走吧,反正灯已暗了,电也断了,一切全靠她跋涉,什么时候走也没有区别。

她只是有点遗憾,恐怕不会有人在意,这个故事原本的样子。

谁会知道,那一楼的星光,那一楼第二天夜里被整栋商厦的保洁人员咒骂着拖走的星光,是她这辈子所有的春风,所有迎风而起的纸鸢。

所有遥远的,湮灭的星。

*

杨谦南是在这一年的尾巴上听到的那首《夜星》。在此之前他一直不知道,原来这两个字是温凛写给钟惟的歌名。

钟惟那些朋友办了一个小型live,在后海边上的酒吧里。经历过10年北京罕见的寒冬,11年末尾的气候显得可爱宜人,什刹海里的冰还没有结牢,薄薄一层碎冰晶莹地漂浮在岸边。温凛路过时趴在白色石栏上,问他:“荷花呢?”

不是说什刹海是京城夏季赏荷的好去处,炎夏一来,接天莲叶映日荷花,是京华一景吗?

杨谦南扫了眼暗沉沉的水面,笑着说:“死了吧。”

夜色笼罩,冰面严覆,一枝荷花都寻不见了。

温凛依依不舍地踏进live现场。来的人只崇拜两种乐种,摇滚和民谣。她在那一年见到了好几个后来声名鹊起的音乐人,那时他们都还很朴素,live现场门票只要五十块,一边唱歌一边聊天,还会在舞台上接过观众递过去的酒杯,一饮而尽。

钟惟是其中一个。

她以前能唱大开大合的欧美摇滚乐,如今嗓音条件受限,抱一把吉他,静静地清唱开场。

“当天闪烁的不是夜星,是你眼睛

当天贪恋一捧光影,惧怕天明”

“当天难忘的不是夜星,是你眼睛

当天哪怕满山追兵,也是美景”

她的嗓音柔和中带沙哑,有些许随性浪荡的江湖气。

温凛听这个声音,会觉得她在嘲笑自己。

人群中没有人看她,她却不由自主地去看人群。

这小小一块地方,也站着几个久违的人——

庄清许在其中最醒目,她穿着淡蓝色的毛衣开衫,站在一群身上挂满金属的发烧友中间,恬淡温和得像一株栽错地方的梅花树。

但她悄然盛放着,脸蛋被屋里的暖气和热烈的气氛熏红,好像尽力散发着暗香,涤清酒精和尼古丁颓靡的气味。钟惟在台上,依旧画着浓浓烟熏妆,粘着纤长假睫毛,可轻轻一掀向她看去时,目光平和安静。庄清许在暗灯的观众区,把纤柔的手掌挡在两颊,无声地冲她反反复复比口型:好——棒——!

也不管她看不看得到。

钟惟偶然看来她的方向,冲她露齿一笑,她激动得眼泪都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