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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把筷子往我嘴里送了送,叹气:“真是磨人。”

那顿饭吃的很慢,却是我最幸福的一餐。他浅浅的笑着,我切切的看着,如果不去想其她的人,那瞬间,我感觉到了幸福绽开的声音。

第二天随着他去了机场,才知道目的地是绍兴。先坐飞机到杭州。我心里便又有了些雀跃。离家越来越近了,近乡情更怯,好在还不是回家乡,便既为熟悉的景致开心着,又少了几分回乡的忐忑。

飞机上一直睁眼看着窗外,子越看看我,合上眼睛随口问着:“不困?”

我有些失神:“你回故乡的时候,会不会有心慌的感觉?”

他没有吭声,半晌,幽幽的说了句:“我已经快20年没回去了。”

我一愣,问他是不是身份证上那个地址,他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20年,我不敢想象,我若是一年不回去,梦里便都是故乡的小桥流水。他的20年,没有一丝的牵挂吗?但看他闭眼的神情,也不便再问。

从萧山机场出来,便有辆商务车接我和他去吃饭。简单的吃了个便餐,继续向绍兴开去。待到了绍兴,已经是下午四点多,斜阳晚照。

入住的酒店似乎在绍兴的郊区,穿过市区,又行了一会儿才到。但是酒店却是极有江南的特色,刚一进去,我便几乎无法呼吸了。

一衣带水的木楼台阁,已点起几盏昏黄的古典灯光,就像是千年的江南,悠悠诉着那份韵致。一路的小桥流水,服务员介绍,也可以坐船进入酒店,我更是升起无限神往。

这应该算是家主题文化式的酒店,虽然能带人穿越千年,但价格估计也不菲。

我们住的是间庭院式别墅。屋里是中式古典装修。推开窗户,便是水流远山。瞬间所有的诗意便都倾泻出来了。轧轧开朱户,眼底的便是千帆过尽,斜晕脉脉水悠悠。

点了两份餐送到屋里,子越专注的吃着,我却是不时的看着屋里的陈设,看哪里都觉得既熟悉,又陌生的喜悦。说熟悉,是因为无论是装修,还是摆件,都是典型的江南风格,说陌生,却是不菲的价格造就的精致。

看我左顾右盼,子越终是忍不住了:“好好吃饭。”

我满心的喜悦,对他不耐烦的语气毫不在意,出神的说着:“在这种房子里住着,估计哪里都不想去了。”

子越抽抽嘴角,没再应声。

第二天他一早出去办事,我也跟着到了绍兴市里面去转悠了两圈。还是喜欢这种城市风格,小巧别致,几步便能看到水流淙淙。

我自己去了趟鲁迅故居,居然是凭身份证免费的。便高兴的领了票转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自己也沉浸在仍然能背出的课文里了“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只可惜我来的季节是初冬,看不到生机勃勃的景致,却也有份薄暮的别致。

又去了王羲之故居,戒珠寺,到了傍晚给子越发了个短信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他很快的回着:“你先回。”

我便知道又是有应酬,就自己先打车回去了。

还好是自己先回,等他带着一身酒气回来的时候,我瞄了眼手机,已经四点多了。帮他把衣服脱了,看他躺在床上直舔着嘴唇,忙又倒了杯茶,想扶着起来喝两口,他今天喝的有点多,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死沉死沉,我怎么也掰不动。拿起杯子送到他嘴边,水顺着嘴角流了下来,他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着。看的我实在着急,要是有个吸管该多好。

于是我做了一个平生最为风骚的动作,我自己喝了两口茶清了清嘴后,便将嘴里的水送到了他的口中。我一口口的送着,他下意识的吞咽着,暖暖的唇齿相依,我忍不住轻轻吻着他的唇,他的表情轻松了许多,不再皱眉。

看着他,心里忽然有些不真实的感觉,这是我吗,这么露骨的动作,竟然在这种情况下做了出来。而且看着他顺承着我的动作,表情温和又懵懂,有点像个孩子,似乎——很可爱。我的心软软的化开。

月色从木窗里缓缓流泻,看着怀里的男人,我问着自己,小薇,难道你真的爱上他了吗?

第四卷 爱起费思量,情生易断肠 第一百零九章 若耶溪畔双剪影

第二天等到中午,他似乎还睡得挺沉,我下床洗脸他都没有反应。我便自己先出去。在酒店附近转了转。

这家酒店位于一个风景区里,本身也是古村改建的。出了门便有一些乌篷船在码头等着渡客。

熟悉的情形让我眼眶一湿,第一次没讲价格,就坐了一只。刚走了没一会,收到他的短信:“去哪了?”

没想到他醒的这么快,便也模仿着他的语气:“码头,速来,等你。”

一个“好”字。

我吩咐老伯把船摇回去,等了一会,他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初冬的江南,有丝清冷,但今天却很暖和,临近中午的阳光照得身上很暖,他就那么从阳光里走下来,一步跨进了船里。

悠悠的,船已划出了很远,听着船桨撩拨的水声,我和他并肩靠着,看着船外碧波划开。

他随口说着:“今天多睡了会儿,不知怎么,不像以前喝酒后那么渴,每次都渴醒来。”

我的脸一红,他如果知道我昨晚那么风骚,会不会瞧不起我?忙转移着话题:“你这趟差要办的事儿完了吗?”

“不顺。”他答的干脆利落,“以前太惯着了,现在条件越开越高。”

看他谈起公事面色有些沉郁,我把话题转到轻松:“昨天我自己玩的不错呢。”

“都去哪儿了?”他眉梢一挑,饶有兴致。

“鲁迅故居,王羲之故居。”我兴致勃勃的数着,“去了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呢。”

“哦,”他接着我的话,抽抽嘴角,“碧绿的菜畦,高大的皂荚树?”

“你也知道?”我的眼睛瞪大了,他在我心里和周亦博学多才的形象是截然相反的。每次开骂都是“王八”当头,虽不是个文盲形象,也绝对不会斯文嚼字的。冷不丁爆出这么两句,还真叫我刮目相看。

他似乎比我还惊讶:“这不是课文吗?谁没背过?”

“可是,你比我老那么多,怎么可能和我学一样的课文?”我情急之下口无遮拦,话说出口有些怯了,这个“老”字,会不会犯了他的忌讳。

他狠狠敲了我一个爆栗子,面色微微不悦:“赵小薇!”看我有些怯怯的目光,抽抽嘴角道:“当年你说过我不老的。”

有吗?我摸着被敲痛的额头使劲想着。忽的想起当年他女儿送贺卡的那件事,失口大叫道:“原来你那是在试探啊?”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那时就不该说“一点都不老。”而该说“老的还不轻。”这真是最亏本的马屁。

看他微佯的神色,我吭吭哧哧的找补着:“其实,也不老,才十几岁——”

他一把把我搂进怀里,低低的说着:“已经晚了。”晚了?是啊,嫌不嫌老,都晚了。自己的心已经付出去了。

人有时很奇怪,在北京,总是压抑的和他揣度试探着,而在这里,这广阔的明媚天地里,只是我和他的,只有我和他,没有其她人在暗处隐隐的等着他,心里真不是一般的轻松。

阳光晒的身上暖洋洋的犯懒,他的声音有些慵懒:“唱首歌吧,记得刚认识你时,你的歌很动听。”

我一愣,想起我还曾经和他合唱过一首歌呢,那首老的掉渣的《心雨》。只是当时,打死我都不相信,有一天我会和他并肩坐在船上看两岸青山隐隐,身边碧水悠悠。

我随口问着:“想听什么?”

“老点儿的,现在的歌不好听。”他的声音低沉随意。

我窝在他怀里,想了想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

我的声音和王菲不像,却也唱的认真,一连几个“想你时”,他听了皱皱眉头道:“这么想我?”

这算是个冷笑话么?我抽抽嘴角:“纯属艺术,不带私人感情。”

他呵呵的笑了,声音在水流中散开,“这首歌不好听,满大街都是。再唱首老歌。”

要求还很高啊,真不好伺候。我想了想,悠悠的随着船行的节奏,缓缓开了口:“若耶溪傍采莲女,笑隔荷花共人语。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袂空中举。岸上谁家游冶郎,三三五五映垂扬。紫马嘶入落花去,见此踟蹰空断肠。”

这首曲子是江南小调的风格,我的声音很柔和婉转,唱这歌便有了丝幽幽的韵味。

他微闭着眼,揽着我,一曲终了,久久没有说话。

半晌,说了句:“这是什么歌?很好听。”

我憋着笑:“采莲曲,李白写的,一千多年了,够老吗?”

他闷闷的笑了:“又玩鬼机灵,想去若耶溪?”

我被看穿的瞅着他:“听说离这儿不远—”

我一直怀疑冯子越的脑子是什么做的,我上午看酒店附近景点介绍时,知道有若耶溪。刚才突然想到这首歌,想着先唱给他,因为担心他不会陪我去,我连赞美若耶溪的词句都想了一大串,结果没等出口,已被他看穿了,把我中间多少步骤都直接省略。

去若耶溪的路上,我随口问起了:“你的故乡,也很美吧。”

“很美。”他声音低沉却坚定,“不过我只待了十年。”

“后来呢?”我好奇问着。

“后来随着我父亲工作调动回城了。到了X市。不过每年还是会回去,找找我小时候那几个铁杆弟兄,再去看看当年被我偷地瓜偷果子的大爷大叔们。”说起他的故乡,他的声音柔和了许多。

“后来怎么不回了呢?”他的声音里,对故乡的情谊还是很深厚,为什么后来就20多年不回了,我有些好奇。

他的面色变得有些凝重,似乎不愿说起:“不想回了。”

我便也识趣的不再问了。

看景不如听景,冬天的若耶溪倒是没我想象的入胜,和诗中的“万山苍翠色,两溪清浅流”有些距离。

但冯子越却是觉得不错:“有些意思。”

“有些苍凉吧。”我撇撇嘴,不以为然。

他沉声说:“你们女人就知道繁华是美,繁华远远比不上苍凉。”

繁华不比苍凉?我细细琢磨着,随口说着:“苍凉,是繁华后的苍凉,更能体味过尽一切的味道?”

他看着远处没吭声,半晌,看看我笑了:“和你说话不费劲。”

我心里一动,看着他站在水边的身影,忽然觉得他和那背景似乎就是一体,青山隐隐,水流澹澹,下午的阳光下,他独立水傍,形单茕茕。心里第一次对他生出一丝爱慕。是的,就是爱慕的感觉,不是缠绵依附的爱恋,也不是纠缠挣扎的情欲,更不是盲目的仰视崇拜,而是一种倾心,一种仿若寻了很久忽然发现就在身边的前盟。

我有些情不自禁,向前走了一步,怯怯的牵起他的指尖,他转头看向我,温和的一笑,用力牵起我的手。第一次与他,十指交缠,看着他的眸子,一刹那,我有些恍惚。

他正要说什么,忽然手机响起,他接起来,似乎是生意上的事情,说了十几分钟,刚才的情致便一扫而空了。便又搭着船回去。回去便是到了该准备吃晚饭的点儿,他定是又有应酬了,我跳上岸正准备自己回酒店。

他忽的在背后喊住我:“和我一起去吧。”

我有些愣神,除了老徐总那次别有用心的宴会,我从未以这种特别的身份陪他出席过正式的场合。何况只那一次就捅了个大篓子。我有些为难:“不合适吧。”

他淡淡笑笑:“埋头吃就行,哪有什么合适不合适。”

埋头吃这么简单?我立即转身,小跑两步跟上他的步子。

随他到了绍兴市里一家装修很豪华的饭店,进了包间,已有几个人等在里面了。每人身边一个靓丽的女子,女人在这里也许就是件装饰品。我低头看看自己,除了大衣,一件薄薄的毛衫,一条素净的裙子,素面朝天,和满屋的精致玲珑很不搭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