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灵魂也只能让宝宝吃个八分饱。阿槐还记得季五说过什么,如果宝宝吃饱了,他的胃口就会越来越大,以吞噬别人灵魂的方式存活,就注定了要越陷越深。

阿槐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是错,但她知道自己绝不会后悔。

一路上沈若开车的手都在颤抖,她不住地回想着方才看到的一幕,越来越觉得阿槐是个怪物。没错,阿槐是个怪物!现在她就要回家,向所有人揭穿阿槐的真面目!

跌跌撞撞回了家,沈父沈母,沈进还有林默深都在。沈若没注意到凝重的气氛,张口就指控:“阿槐!阿槐她是怪物!是怪物啊!爹地!妈咪!大哥!快报警!快报警啊!!!”

林默深之所以会来,是沈父打的电话。阿槐从他们房间离开后他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劲,就打电话叫了林默深来,想问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结果沈若一进来就这样大喊,所有人都感到奇怪。

“什么怪物,小若,你在胡说什么呢?”沈进奇怪地问。

沈若死命地摇头,她现在如同一个溺水的人迫切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她只想要家人站在自己这边,将阿槐彻底驱逐出去!她不该存在!不该回来!所以即便那是十多年前的旧事,除了已经死去的柏家人就只有她一人知道的真相,她也不在乎说出来了,不说的话大家不会相信的!“阿槐她死了!她真的死了!是我杀了她!是我杀了她啊!”

说完,她嚎啕大哭起来。

看来,今天晚上看到的事情的确是让她彻底慌了。

林默深一个箭步过来,狠狠地问:“你他妈的说什么?你敢咒阿槐?!”

“她是真的死了!”沈若尖叫!“是我杀了她!我用花瓶砸了她的头!爸爸妈妈帮我把她肢解了……尸体就埋在树下!埋在那棵大树下!”

那棵大树……林默深瞬间浑身冰凉。

第92章 5-11

柏家的房子早就卖了出去,但那棵树却还在,这块地被建造成了一个游乐场,大树被围绕起来,成为了草坪的中心。

大家挖呀挖,从大树底下挖出来一具雪白的骷髅。

骷髅是妖异的白,黑洞洞的眼眶似乎是诉说着无穷无尽的悲哀与怨恨,白骨上又透着淡淡的黑气,最可怖的是,在这具骷髅的肚子处,还有另外一具很小很小但已经成形的骷髅。

一大一小两具骷髅互相依偎,大人用着极其珍爱的姿势抱着自己的肚子,似乎临死前也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但终究是没有用的,他们最后都死了。

如果这是阿槐,那么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阿槐是谁?

正在所有人都站在原地动弹不得的时候,沈若像是个疯子一样冲回车子旁边,从后备箱里拎出一桶汽油泼了下来,然后迅速点燃了打火机。

林默深愤怒地吼叫:“你做什么?!”

“烧了她!烧了那个小畜生!这样的话她就不能伤害我们了!阿默,阿默你带我走吧求求你你带我走吧!是我杀了她,她一定会来找我报仇的!”沈若哭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她死死地抱住了林默深的大腿,“快去找道士和尚,把她给消灭了啊!快快快!”

燃烧中的骷髅发出了噼里啪啦的碎裂声,林默深一脚踢开了沈若,疯了一般跳到了土坑里,用手上的外套去扑灭火苗。

那是他的爱人和孩子,当年他一走了之,换来的是他们在树下被埋葬十四年。他一直在找她,但无论如何林默深也想不到会是这样的结局。火势很大,哪里能够扑灭,林默深身上都着火了,但他不在乎。沈父和沈进强硬地把他拽了上来,然后所有人一起看着两具骷髅被烧成了灰。

“沈若!”林默深的咆哮声如同野兽濒临绝望的哀嚎,他要杀了她!一定要杀了她!

沈若吓得连连后退,就在这时,阿槐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们找到了我们的葬身之地,怎么样,是不是很开心哪。”

沈若如同见了鬼一般,她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逃才好。前面是可怕的阿槐,后头是要杀了她的林默深,爹地妈咪大哥没有人帮自己说句好话,她该怎么办?怎么办?!“饶了我吧……饶了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要杀你的啊!”

“别以为我不知道啊。”阿槐戳穿了沈若可笑的谎言。“你早就跟柏晓莉一家人相认了,是你让阿深的对头找到了柏晓莉,也是你教柏晓莉拿我顶盘,这一切不都是你做的么?还有啊,你聪明,也别把别人都当成傻子。你早就想杀我了不是么?因为我如果活着的话,就早晚会回到沈家。”

“多狠的心肠呀。”阿槐感慨了一声。“竟然连我的尸骨都不肯放过。你以为我不晓得,你听人说,烧掉尸骨就能去除冤魂?”

她踩着轻快的脚步朝沈若走过去,宝宝一蹦一跳地跟在她身后,看了沈若一眼,巴住阿槐的手:“妈妈,我可以吃掉她吗?”

“当然。”阿槐亲了亲宝宝冰冷的脸蛋儿。“宝宝刚才没有吃饱,今天晚上可以吃饱了。”说完,她双手化而为爪,直勾勾地朝沈家人袭去!

“住手!阿槐住手!”林默深睚眦欲裂,大吼出声,“阿槐不要!那是你的父母哥哥!”

晚了。

阿槐的双爪已经撕开了沈母的胸膛,她的脸上带着血腥的笑,“别急呀,今天晚上,你们谁也别想活着离开这棵树。”

都留下来陪着她和宝宝吧,一家人就要在一起不是么。她的宝宝缺了爸爸外公外婆和舅舅,大家一起死掉吧,这样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沈母没有来得及反应,心脏就已经被阿槐掏了出来,这一次阿槐没有提取沈母的灵魂,而是如同丢垃圾一般丢到了宝宝的面前。宝宝刚吞噬掉沈若的灵魂,这会儿看到沈母倒地,幸福地眯起眼睛笑起来,扑了过去,继续进食。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饱了,真的好饿好饿哦!今天妈妈允许他吃饱,他当然不会再客气!

接下来,阿槐一步一步走向了沈父。

即使那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可是看到相守多年的妻子惨死,沈父心中如何能够平静。他低吼出声,像是要发泄出胸腔无数的愤怒和痛苦一般。扭头对沈进跟林默深道:“还不快逃!逃啊!”说完,顺手捡起手边的一根木棍冲向了阿槐。

阿槐笑了,阴森森的,带着怨恨跟快意!“爸爸,你是我的亲爸爸,你也要杀我……你跟柏家人是一养的,你也该死。”

“爸!”沈进大叫,看到了父亲连棍子都没有举起来,就被阿槐的利爪刺穿喉咙。鲜血汩汩流下,阿槐脸上带着不属于人类的快慰和残忍。沈进咬咬牙,抓起一边的林默深,“走!走啊!”

林默深却甩开了他的手,朝阿槐走过去,“住手……小悠,住手,住手!”

“我叫阿槐。”阿槐很讨厌小悠这个名字,就像是一个懦弱而可笑的耻辱。“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叫阿槐,不叫什么小悠。”

她是树下之鬼,她是阿槐。

沈父的表情定格在死亡的前一秒,阿槐脸上笑容畅快,很明显,她在享受这场可怕的杀戮。

正在这时,突然有说话声传来,是游乐园的工作人员,他们听到了这边有声音,所以想过来看看。阿槐笑了一下,说:“我也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她丢开手里属于她亲生父亲的尸体,身影鬼魅般消失,片刻后,已经拖了两具尸体回来,抓住了他们的灵魂,一点点吞噬。

那表情,就好像是有毒瘾的人在吸食海洛因。

“不要再杀人了,阿槐……住手吧!不要再杀人了!”林默深乞求。

阿槐没有理他,而是一步步走向了沈进。她对林默深视而不见,林默深却不能不管沈进,他扑到了沈进身前,对阿槐说:“要杀,就杀我吧,是我的错,我不该不告而别,让你面对那些事情,我回来晚了,对不起,阿槐,我不该离开你的……带我走吧,你带我走吧!”泪水滚滚而落。

阿槐一脚将他踢开,双手卡住了沈进的脖子,她歪着脑袋笑:“自从知道沈若跟你没有血缘关系,你是不是很喜欢她呀,嗯?我什么都知道呢。”

她的力气越来越大,沈进开始翻白眼。

就在这时,林默深突然摸到了脖子上挂着的小小水晶瓶。他颤抖着双手把水晶瓶拿了出来,瓶身上刻着的诡异纹路让他觉得不对。他将瓶子在地面上砸碎,里面的东西咕噜噜滚了出来。

那是两根骨头。

一根长一点,宽一点,另一根短一点,细一点。

林默深看着翻白眼的沈进,一咬牙,抓起那两根骨头冲到了火堆边,余烬未消,他把骨头扔了下去。

骨头被扔进去的瞬间,阿槐感应到了,她丢掉沈进,愤怒的回头,猫眼血红,“你竟然敢!我把它们交给你保管,你竟然要毁了我们!你该死!该死!该死!”可是她还没扑到林默深面前,骨头已被燃烧殆尽,而阿槐和宝宝须臾间化作齑粉消散。

林默深失魂落魄,跌坐在了地上。

一切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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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

沈进望着什么都没带的林默深,担忧地问:“事情都已经结束了,你为什么还要离开?”

“我不能在这里待了。”林默深说。“以后你自己保重吧。”

他像是没了魂一般,做什么都是麻木的,说话走路思考……他用了一个星期帮助沈进处理完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然后现在,他要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

但林默深的车被人拦住了。

拦住他的是一个身材高大如同铁塔般的男人。林默深记得他,就是那天跟着阿槐一起破坏了柏晓莉婚礼的人。那男人走过来敲了敲他的车窗,林默深把车窗降下,男人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里:“带你去见一个人。”

林默深魂不守舍,行尸走肉般跟在男人后面。

男人带他见的是另外一个男人,林默深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说明,这个连周身空气都阴森冷酷的男人,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就说:“还想见到他们吗?”

林默深睁大了眼。

男人伸手将桌子上的红布掀开,红布下是两个水晶瓶子,如同心脏般在颤动。男人将瓶盖儿打开,里头便飘出了一大一小两个身影。

“阿槐死后,怨气不散,主人命人将她制成了降头。阿槐成为鬼降之后,亲手去到她被埋身的树下,取了一根她和孩子的骨头,她师从南洋著名降头师,便把你们的孩子做成了小鬼。只是没想到,她竟然还有一丝人性,将能够奠定她跟孩子命运的骨头给了你。你将骨头烧毁,他们母子俩便魂飞魄散,永无投胎之日了。”季五说。

林默深痴痴地听着。

“但我这里,还有两根他们的骨头。”神秘男人将两小根雪白的骨头拿了出来,问林默深,“这个,够不够换你的爱情呢?”

良久。

“请把我,也制成鬼降吧。”

第93章 L4-1

临安公主最近养了条狗。

说到她这条狗啊,是皇帝哥哥亲自送的,猫狗局里据说是最漂亮也最威风的一条,但临安公主不是很喜欢,因为送过来的时候,这狗就已经有半人高,是条成年的大狗了。

临安公主想要的,是软绵绵可爱又萌萌哒的小奶狗。如果不能享受把奶狗养大的过程,她怎么会开心?可这毕竟是皇帝哥哥亲自送的,无论怎么说,临安公主也都留下了。

不过留下归留下,临安公主可不跟这条狗亲近,她不喜欢大狗,而且她这样袅袅娜娜美丽柔弱的公主,身边随时随地跟着条大狗算怎么回事儿。所以,即使这条黑狗已经到她身边五天了,她也没去看一眼。

“公主!公主!”

“咋咋呼呼的,什么事儿呀。”公主捧起茶盏轻轻啜了一口,戴着金丝甲套的纤纤玉指美丽而危险。

谁人不知道,临安公主巾帼不让须眉,当年先帝驾崩,亏得有她帮助当今圣上,才有今日的皇帝,他们兄妹二人一条心,皇帝不好对付,临安公主更不好对付。朝中上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临安公主美若天仙,冰雪聪明,栽在她手里的人太多了。因为公主太厉害,所以她都二十一了,也没人敢上门提亲。

想一亲公主芳泽的可真不少,可惜公主眼高于顶,什么男人都看不上,她曾经放话,只有能赢过她,并且能事事猜中她心思的男人,才有资格做驸马。

公主就是天下第一的霸王花,毋庸置疑。

“不是啊公主,是礼部尚书黄大人家里的大小姐求见您。”宫女跑了一路,气喘吁吁的。

说到那个黄家大小姐,公主没有印象,可对于黄家庶出的二小姐,她却是印象极深,以前是个傻子,前段日子不知怎地,自打掉进荷花池里被捞出来以后,整个人性情大变,不仅能歌善舞能言会道,还做了不少名篇。公主喜爱风雅,对那黄小姐做的几首诗都挺喜欢,所以那次国宴,就跟黄小姐搭了两句话,没想到从那以后,这黄小姐就巴上她了,时不时地来求见。公主身份尊贵,无人敢与她亲近,所以对黄二小姐,她也一直抱着养宠物的心态,对其很是善意。

但这黄家大小姐来找她做什么?

公主品着茶,绞尽脑汁了半天也想不出她跟黄大小姐能有什么交集。这黄家的女儿都是怎么回事,竟然一个个的都巴上她,以为她是蜜糖,想利用她上位么?“本宫以前见过她?”

“您忘了吗,公主。”贴身宫女小蝶恭恭敬敬地回答。“半个月前您看戏,邀了些大臣家的女眷陪同,黄二小姐不知怎的受了伤,不能见风,是黄大小姐来的。但您当时只问了她为何黄二小姐没来,其余的就没了。”

“哦。”公主点点头表示知道,那黄二小姐聪明伶俐,古灵精怪,其实挺好玩儿的,有她在,公主总是能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那天她没来,公主就问了一句。“让她进来吧。”

黄静婉心里其实有些紧张。前世今生她都没见过公主这样的大人物,如果不是孤注一掷想求公主帮忙,她也不敢冒死求见。临安公主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但是黄静婉坚信,自己手中的筹码,足以让公主帮自己的忙!

心里不知这样做了多少建树,可是一见到公主,黄静婉还是震撼了。

公主之美自然不必多说,她那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灵气四射,雍容华贵,美貌与威严并存。

这是皇家的人,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公主,是连皇帝都尊敬三分的公主,黄静婉跪了下去:“臣女见过公主殿下,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起来吧。”公主懒洋洋地倚在美人榻里,抬着眼皮子看向黄静婉。这姑娘生得清秀,跟那位貌美的黄二小姐一比可是差远了。不过看着倒是个聪明的。“你找本宫有何事?”

“公主可否摒退左右,臣女有要事禀报。”

黄静婉这样装神弄鬼,公主倒真的来兴趣了。自打辅佐皇兄成功登上皇位之后,公主已经很久没事情做了,看黄静婉这样,好像真有大料要爆。于是公主挥挥手,屋里就没了人。“说罢。”

“我那庶妹,与胡人勾结!”

胡人,连年侵犯边疆,是个很大的隐患。那黄二小姐与胡人勾结?公主闻言,从美人榻上坐了起来,脸一沉:“说话可是要负责任的。”

黄静婉心惊!公主慵懒,但此刻,公主的眼神让她浑身颤抖不敢直视:“臣女万万不敢撒谎!前些日子,臣女无意中经过庶妹的院子,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有胡人在她院子里,而且,那胡人身份还不低!只是臣女愚钝,并不能确定他的身份。”说完,她勇敢地抬起头直视公主。“公主应该晓得吧?庶妹天资聪颖,时常冒出些稀奇之语,若是与胡人勾结,将是我国之大不幸!”

没错!黄静婉就是要借临安公主的手,打黄静秋一个措手不及!她不是喜欢美男子吗,不是说要干出一番事业吗?前世的自己傻乎乎的相信她帮助她,这一世决不会!

想到前世的丈夫竟然为了成为黄静秋的男人,而对自己下了绝子汤,又亲手害死了他们共同的孩子,黄静婉便恨得咬牙切齿!这一切都是黄静秋的错!她喜欢美男,自己找便是,缘何在跟她的丈夫在一起后,还来到她面前哭泣着说对不起,一切都是情不自禁?

情不自禁,呵呵,好一个情不自禁!

“本宫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出乎黄静婉的意料,临安公主并没有大发雷霆要处置黄静秋,而是先让她离开。黄静婉不知道公主是怎么想的,可她什么都不敢说,恭敬地退了出去。

黄静婉走后,公主冷笑一声,“想利用本宫,倒真像是姐妹俩。”

这嫡庶不合的姐妹俩,在内院后宅争斗也就算了,竟然还敢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来,公主想,是不是她这阵子太好说法,所以这些人都以为她是个傻白甜好欺负的公主,而忘了当年她辅佐当今圣上,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时候了?

公主起身,到府里四处散步,边走边思考黄静秋这个人的不俗之处。本来皇帝哥哥是要她住宫里的,但公主实在是不愿每天面对那些前来讨好谄媚的宫妃,便搬到了自己的公主府,又清净又美丽,而且这里她最大,没有她的命令谁也不敢来烦她。

正走着呢,突然听到一声狗叫。这声狗叫让公主回神,她瞪向不远处的狗屋:“是谁把这东西放的离本宫这么近?”

“回公主,是皇上说这条狗是最聪明的,公主一定会喜欢,那天公主连看它都没看,奴婢就自作主张把它留在院子里,想要公主看看呢。”小蝶紧张地说。“公主是不想看吗?那奴婢这就叫人把它牵走……”

“罢了,带过来吧。”公主说。到底是皇兄亲自挑选亲自送的,她也不能不识好歹,仗着皇兄的宠爱纵容就任性。

大黑狗被侍卫牵了过来。当它走到了公主面前,便昂起了头看她,刚刚好,脑袋就在她手边。

那一身乌黑光亮的皮毛,缎子般在太阳下闪闪发光。一双乌黑的眼睛,浑身肌肉匀称,是个狗中美男子。公主伸手摸了摸大黑狗的脑袋,又挠了挠下巴,她以前养过猫,可惜那猫儿死了,所以她就想再养条狗,没想到皇兄就给她送来了这么一条能“保护她”的。

大狗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这大块头,看起来竟然也有几分可爱。

公主笑了,顺手拿起一块糕点,大狗张嘴把糕点舔了进去,又用脑袋蹭公主的手。很亲人很乖巧,长得也是个狗美男,除了体型太大也没什么缺点,公主想了想,说:“以后就把它留在本宫卧房外头吧。”

“对了公主,这狗儿还没名字呢,您给取一个?”小蝶问。

公主想了想,“就叫大黑吧。”

……真是高大上的名字啊。

大黑温驯地在公主身边坐着,脑袋搁在公主的膝盖上。公主一边摸着它,一边想着黄家的事儿。胡人,京城怎么会有胡人存在呢?这不可能啊,现在马上入冬了,胡人也该修生养息了,怎么……

“小蝶,派人去打听一下黄静秋,看看她平时都做些什么,和些什么样的人来往。”

“是,奴婢这就命人去查。”

大黑喉咙里的呼噜声一直没停,它浑身乌黑,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公主被它蹭的有点受不了,就捏了捏那高高竖起的黑耳朵,笑道:“你这家伙,个子这么大,却如此爱撒娇,亏皇兄还说你是最威风最厉害的,本宫倒觉得你跟小奶狗没什么区别。”

说完这话,不知是不是公主的错觉,大黑它僵硬了一下,随后就又发出了呼噜声。

第94章 L4-2

对公主来说,黄静婉跟黄静秋之间的矛盾不算什么事儿,大户人家嫡庶之争她略有耳闻,别的不说,就说他们皇室吧,父皇还在世的时候,几位皇兄为了皇位一争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皇家尚且如此,寻常人家又怎会例外?

但如果一对姐妹之间争风吃醋的小事儿,牵扯到了国家,危及到了社稷,那就要另当别论了。但公主近年变得有些懒,黄静婉虽然跟她说的有鼻子有眼睛的,但她懒得去过问,所以也就意思意思让侍卫去查查,最主要的还是得跟皇兄禀报。

而且这些日子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好像皇兄对黄静婉有点兴趣?说来那丫头也不知哪里来的本事,又能跳舞招蝴蝶,又能吟诗作赋的,倒也是有几分才气。公主从来不觉得身为女子就要低于男子之下,她也很欣赏有才华的女子,但黄静婉这个人……怎么说呢,给她的感觉,就是有点小聪明,但又并非那么聪明。矛盾的是,黄静婉写出来的那些诗词,都不像她平日里的表现。

公主曾经怀疑过是剽窃,但事实证明并不是,也许……黄静婉就是有诗词方面的才气,但其实脑子并非很灵光,因为她就擅长那么一样?这样解释好像就有点说服力了,公主相信,事实就是如此。

但架不住那跟胡人勾结的事儿,于是公主立刻收拾收拾,要小蝶给梳妆打扮要进宫。

踏出房门的时候大黑扑了过来在她脚边磨蹭打转儿,公主走几步它就跟几步,最后公主无奈了,她对小动物的耐心总比对人类好:“你是要跟本宫一起?”

大黑汪汪叫了两声。

“好吧。”公主摊摊手。“反正你是皇兄送给我,之前应该跟他也挺有感情,那就一起去吧。”

于是大黑这个心机狗成功上了公主的凤辇。

凤辇里,公主单手托香腮,眼神迷离地望着外头,大黑趴在她脚下,一双乌黑的眼珠子却眨也不眨地盯着公主的脸瞧。那模样,要是有人看见了,指定心生狐疑,这特么是狗的眼神?那其中感情复杂,思念深情怨怼兼而有之,一条狗哪里有这样丰富的思想感情。

不错,这狗不是别人,正是施荣——哦,现在他叫大黑了,他媳妇给娶的。

当初系统告诉施荣说可以接连完成两个女人的复仇心愿,就可以开启一个比较艰难的幻境世界,而在这个幻境世界里,拥有孟柠的两道魄。施荣相信了——系统虽然废话挺多的,但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谎。

但特么的狗系统也没有说实话!至少没告诉他,这次到幻境世界,他会变成一条狗!

从霸道总裁到皇帝,从皇帝到猎户,再从猎户到狗?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为什么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就给他来这么一下子?

最可恨的是,自打他变成狗以后,系统就再也没理过他,估计是心虚不敢出现。施荣阴森森的笑了,以为这样就完了吗?不会那么容易的,他这人没什么优点,睚眦必报算一个,系统今天坑他一回,来日他一定要它生不如死。

当发觉自己变成一条大狗的时候,施荣整个人都是崩溃的。他甚至以为是投放出了问题,之前的幻境世界,哪怕身份低了,也好歹是个人,是个男人,但现在,重口味到成了狗,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就是再有魅力,也没法儿让孟柠爱上自己啊!

你见过哪家主人对待宠物狗的时候,是那种男女之间的爱的?所以说,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系统到底是不是在捉弄他?

可无论施荣怎么呼唤,系统都不曾给过回应,施荣也就认清楚了现实,别的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孟柠,到达她的身边。之后的事情,就看着办吧。

经历几番波折,他没找到孟柠也就算了,却被皇帝赐给了一个公主!

虽然施荣对权势什么的没有太大的坚持和偏执,但他看到坐在龙椅上的皇帝时,心底还是忍不住有那么一些心酸,自己也曾经是皇帝,但现在皇帝是人家,而他是地上的一条狗……

他被送给了公主。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幻境世界里,一切都是有可能的,所以施荣没有逃跑也没有挣扎,系统早在第一个世界的时候就曾经说过,只要他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孟柠自然会出现在他的身边。

原来这个公主就是孟柠。

到了公主身边很多天,施荣却连公主一面都没见着——这样说不大准确,准确点来说,是公主压根儿就没注意他。为什么呢?因为公主喜欢小奶狗,想养一只萌萌的小宠物,而不是施荣这样威风凛凛看起来很凶恶的大狗。如果不是施荣从来不哭,他真想水淹幻境,竟然还被老婆嫌弃了。

话说回来,施荣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孟柠。美丽,强大,威严,温柔。他从下人们的闲谈中,听到了孟柠的事迹。虽然这是幻境世界,但一切都是存在的,这些事情,在幻境世界的人的脑海里,也是切实发生过的,所以,当施荣听到孟柠帮助当今皇帝夺得皇位,手腕铁血的时候,他除了震撼,还有一点点的骄傲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