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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程陆扬只有四五岁,早上会跟着外公一起去公园练太极,粉雕玉琢的小男孩站在哪里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外公和一群老公公老太太们打得火热,而程陆扬就乖乖地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喝豆浆、吃葱油饼。

饼是巷子口一个推着三轮的老婆婆做的,每天早上她都准时出现在那里,葱油饼的香气总会叫经过的程陆扬馋上好一阵子。

外公不太主张他每天都吃这种油炸食品,倒不是因为担心外面的食物不卫生,而是因为不健康——毕竟那个老婆婆也在巷口做了几十年的生意了,业界良心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程陆扬只好接受了一周吃两次的规矩,铁打不动,要是一周内想多吃一个怎么办?不好意思,外公可是牛脾气,再撒娇都没用!

程陆扬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侧过头来看着秦真:“对了,我还没跟你说过我外公的脾气倔到什么地步呢!那老头子可真是,简直超越了人类的语言范围,一路直逼外太空。”

他明明还没开始说呢,秦真就已经笑得不行了,这都是些什么形容词啊?

“程陆扬,你小时候语文一定很好!”

“呵呵,你家程大爷何止语文好,科科都是那么棒!”程陆扬很神气,“行了,别打岔,跟你讲件我外公的英勇事迹。”

然后他就讲到了老人家是如何在一个深夜里迷迷糊糊地起来上厕所,结果听见隔壁有人在撬邻居家的门,窸窸窣窣的声音特别可疑。他从猫眼里看了看,发现真是贼,立马拎起扫把,把门砰地推开,大吼一声:“抓贼啦!”

他这一吼不打紧,倒是把贼给吓得工具什么的统统掉地上了,当下也顾不得捡,只能撒腿就跑。

程陆扬说:“老头子追了他四条街,追得他瘫倒在地,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塞进老头子手里,求老头子放他一条生路,他还想好好做人。老头子非得让他上派出所去,他又跑,老头子又追,最后把贼给吓哭了,跪在地上讨饶。”

秦真听得一愣一愣的,“外公体力那么好?”

黑暗中,因为距离太近,足以看清她那傻乎乎的模样。程陆扬哈哈大笑起来,“骗你的,那贼什么都没偷到,老头子又不是傻子,干嘛要追那么远啊?再说人家偷的又不是他!”

秦真黑了脸,捶了他一拳,“别的不擅长,胡编乱造就你厉害!像我这种成熟稳重的女性,要被迫和你这种猴子家来的逗比进行常人无法理解的语言交流,简直就是心灵与肉体上的双重折磨!”

程陆扬笑了,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和她贫嘴,而是静静地望着黑暗中的天花板,隔了好半天才慢慢地开口说:“他是真的脾气犟,肺病拖了那么久,到后来已经变成肺癌了。癌细胞转移扩散得很快,医生再三劝他留在医院化疗,可他偏不。任由医生磨破了嘴皮子,他就是铁了心要出院。那时候一栋楼的老太太老头子们都来家里轮番劝说,他干脆把门锁了,谁的话都不听。”

秦真的笑容顿时消失了,黑暗里,她一声不响地愣在那里,头一次听程陆扬这么认真地给她讲过去的故事。

他的声音很平静,很温柔,与窗外的疾风骤雨、打雷闪电截然相反,带着一种她所不熟悉的哀伤。

他说:“老头子这辈子中年丧妻,晚年一个人住,他说他最高兴的事就是我回到县城去陪他。而他疼我爱我,把余生的所有精力都倾注在我身上,又怎么舍得住进医院化疗,留我一个人在家呢?”

老人回了家,带着外孙继续过日子,和以往任何一天都一模一样,烧菜做饭、送他上下学。周末的时候会带着他外出买菜,由着他像个大少爷一样在菜市场指指点点,他说要吃鱼,菜篮子里就一定有鱼;他说要吃土豆牛肉,餐桌上就一定会出现香喷喷的土豆牛肉。

最初的日子里,老人因肺部不断咳嗽,夜里甚至会咳血,但他关好了门,压低嗓音捂着嘴咳,甚至在被子里咳,无论如何也不让隔壁的程陆扬听见。

后来癌细胞转移到了肝脏,他就一宿一宿地肝疼,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甚至用床头柜上的手电筒不断地抵住肝部,用皮肉的疼痛来转移注意力。

程陆扬说:“小学的时候曾经学过一篇课文,史铁生写的,名字叫做《秋天的怀念》。那时候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史铁生的母亲会用椅子的扶手抵住身体,甚至抵出一个凹槽来。直到后来外公去世,我在他的身体上同样看到了那种东西。”

他顿了顿,像是在回忆什么似的,一字一句平平地念出来:“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决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这是课文里的原句,秦真朦朦胧胧记得一些,可是也背不出来了。她抬头看着程陆扬,想说什么,却见他轻轻地笑了出来。

他说:“外公去世的时候,其实我一点也不害怕。他跟我说,他可能要睡很长很长的一觉,他说我这么淘气,叫他替我操了不少心,今后他可以好好休息,把我交给我我父母了。他说他年纪大了,眼睛也不好使了,炒菜的时候经常放盐会放多,做出来的东西也一天比一天难吃……这样的话,我回到父母身边也不会太想他。”

程陆扬的呼吸很平静,在这样安谧的房间里,一起一伏,声音暗哑而柔和。

“后来我就按他所说,躺在他身边,陪他一起睡。可我怕他会忽然离开我,所以就一直睁眼看着头顶的灯,我听见他大口大口地喘气,听见他艰难地跟我说,今后要好好的,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他会一直看着我……后来他再也不说话了,一动不动地躺在我身旁,闭上眼睛睡着了。”

程陆扬的声音慢慢地弱下去,用一种像是叹息的语气说:“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秦真愣了很久,才意识到他还在背诵一段她所不熟悉的文字,她伸出手去握住他,小声地叫了一声:“程陆扬?”

她的程陆扬回过头来,眼睛里有一种亮晶晶的东西,他把头靠在她的肩上,“他走的那天,我觉得我才真正的一无所有了。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家。我孤零零地看着他,也不觉得害怕,只知道从今以后都不会有一个人像他那么爱我。”

他伸出手来在空中捞了一把,像是在抓什么东西,然后他合拢手指,慢慢地凑到眼前,“有的东西是你无论如何费尽心思也留不住的,比如正在下山的太阳,比如被死亡带走的人,比如正在消失的色彩。”

秦真的眼眶一下子潮湿起来,有热气在不断地溢出来,像是不受控制正待喷发的火山。她胡乱地抓住程陆扬的手,然后贴在自己的脸上,试图拉回他的注意力,“总有会留下来的事物啊,比如我,比如我喜欢你的心情,比如你说过的未来,只有我们两个的未来。”

程陆扬低低地笑起来,“嗯,我知道。”

秦真勉强松了口气,很想假装搞笑地拍拍他的肩,调侃一句“这么煽情不适合你”。

然而下一刻,她听见程陆扬用一种低沉到海平面以下的语音轻声说:“如果你爱一个人,不管他老了还是病了,不管他做的饭菜有多么难吃,记性变得多么差劲,不管他脸上多了多少皱纹、看上去多么丑陋,你都不会因此而不爱他。”

“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他,我那么努力地在学习如何去做饭,那么努力地学习如何去照顾一个人,是因为哪怕他老了、病了,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再陪在我身边,可我已经长大了,可以陪在他身边反过来照顾他。”

“可是老天不给我这个机会,在他为我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之后,我还没来得及回报哪怕一丁点,他就这么走了。”

“我还没有告诉他,你看,我已经会做饭了,会洗衣服了,会照顾阳台上的花草了,也会一个人赚钱生活了……那些他希望我做到的,我全部做到了,可是那个老头子真狠心,连炫耀一下的机会都不留给我,就这么走了。”

有一颗湿漉漉的珠子落在秦真的手背上,烫得她一颤,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程陆扬闭上眼睛,扯开嘴角露出一抹笑容,“程秦氏,这种时候麻烦就不要秉承沉默是金的原则了,说点好听的,帮我压压惊吧。外面的雷声太大了,我都快被吓哭了,识相的赶紧温柔点劝慰我,不然我可要嫌弃你不够温柔体贴了。”

作者有话要说:越发觉得大贱是我写过最神奇的一只男主了。

他不男神,不温柔,不坚强,不狂拽炫酷屌炸天,甚至还会炸毛还会哭。

可他一定是我写过的最真实的一个人,想什么说什么,诚实又可爱。

噢,其实所有的重点就是,这章真的好煽情哈哈哈。

上章的小便问题你们把我笑shi在电脑前面了,我要去整理一下,到时候发微博给大家看,笑尿你们。

然后上章的红包我还没来得及发,今天下午一一发放,大家注意查收哟。

ps:这样的大贱你们能接受么→_→如果不能,以后我尽量不写悲情男主了哈哈哈。

第60章

第六十章

长长的夜里,电闪雷鸣,风雨交加。闪电一次一次照亮室内,雷声也轰隆隆的叫人烦躁不安。

秦真的心里像是破了个洞,那些风啊雨啊全部灌了进去,把她淋了个透湿,难过得要命。

她想说句什么,觉得自己应该给程陆扬一拳,然后骂他矫情,骂他装什么文艺青年,可是她张了张嘴,最终一句话也没能说出来。

她伸出手去抱住他,凑过去小心翼翼地亲了亲他的眼睛,嘴唇触到湿漉漉的痕迹,心里也像是被人紧紧拽住了一样,紧绷又难受,堵得厉害。

她亲他的眼睛,亲他的眉毛,亲他的面颊,亲他的鼻尖,还亲了他的嘴角。她胡乱地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心里无法言喻的情感,笨拙地认为这就是她的安慰。

凝滞的空气里,她听见程陆扬慢慢地问了一句:“你是不是觉得,趁着我间歇性忧郁症发作的时候,就可以勾引我为非作歹,然后和你这样那样,夺走一个大龄男青年洁身自爱三十年才在一群饥渴的追求者中保住的宝贵贞操?”

秦真的脸唰的一下烧红了,蹭蹭蹭后退几寸,“你滚你滚!”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前一刻还伤心得像个需要人安慰的孩子,下一秒就立马变身毒舌小王子,不正经地戏弄她!

她面颊发烫,可是在又一道闪电照亮屋子的时候,却看见了他眼睛里那些闪烁的星芒,心底还是无可救药地柔软下来。

她又靠了过去,小心翼翼地环住他的腰,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深吸一口气,“程陆扬,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我不能阻止也不能许诺的事情,比如日出日落,比如生老病死。我甚至不能向你承诺,我能一直忍受你的坏脾气,克服所有和你的差距,一辈子都像现在一样渴望和你在一起。”

她能感受到身旁的人瞬间僵硬了,心跳似乎也快了一些,显然是因为她的话而紧张了。

她还是没有抬起头来,而是听着他的心跳,闻着他身上好闻干净的气息,慢慢地说:“可我是个胆小的人,一旦认定了某个东西,就懒得去改变,也不愿意去尝试新的。就好像沐浴露和洗发水的牌子,我总是用相同的,这么多年也没变过;就好像孟唐,喜欢他变成了我的习惯,那么多年也没见得对别人动过心——”

“所以你现在是想告诉我,你还喜欢孟唐,然后看看会不会把我刺激得就在这儿把你给办了么?”程陆扬的语气阴森森的,显然很不高兴。

秦真摇摇头,头发丝在他下巴上蹭来蹭去的,“不,我的意思是,所以我能够走出孟唐的感情,然后把你装进心里,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

她的手一点一点收紧,紧紧地抱住他,“所以程陆扬,只要你对我有那么一点点好,只要你肯每天对我多笑一点,不嫌弃我比你穷、比你小气、比你计较、比你爱唠叨,一直分出一点点的爱给我,我就一定不会轻易把你挪出去,重新换个人住进来的。”

“因为这里现在满满的都是一个叫程陆扬的人,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她把他的手拿起来贴在左心房,那颗跳动的心脏就好像被他握在手里,而她整个人的自尊与情感也悉数交给了他,为他所有。

安静的夜里,所有的坏天气都被锁在室外。

程陆扬低头看着怀里的人,触目所及只有她乌黑柔软的发丝,她像只小猫小狗一样依赖地靠在他怀里,前所未有的温柔乖巧,一点也不和他抬杠。

他忽然觉得心里麻麻的,痒痒的,像是一不小心出现了一道裂纹,紧接着,那点细微的骚动带动了整个胸腔,更大的动静从角落里传来,最后山崩地裂,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塌。

他的掌心里捧着她脆弱的、胆怯的心,可就是这样一颗面对爱情不够勇敢的心却又充满了孤勇的力量,敢于把所有的爱慕与筹码通通给他。

他如鲠在喉,好半天才憋出一句:“秦真,你这是在鼓励我摸你的胸吗?”

“……”

“虽然我很不想看你得意的样子,但我不得不承认,你蛮有料的,手感不错。”

柔情蜜意的房间里忽然间传来了一阵痛呼声,原因是某人用仅剩的那只完好无损的脚把色狼踹下了床。

“滚!”惊天地泣鬼神的不是雷声,而是女汉子的吼声。

***

和程陆扬相处的这段日子里,秦真发现他其实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孩子,常常会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比如说他洗澡的时候一定要放电视,哪怕厕所和客厅隔着一定的距离,水声哗啦啦的,他也绝对不可能听清电视里在放什么内容,可他就是要固执地打开电视,营造一种家里很热闹的气氛。

比如说他一定要花很多心思在做饭这种事情上,并且在丰盛的菜肴摆上桌后,一定要秦真亲口夸一夸每道菜是多么的美味,并且每回的台词都不可以重复,最好词汇丰富程度可以赶超《舌尖上的中国》。

比如说他每晚睡前一定会和她发上半个小时的短信,不管她有多困,他都会在隔壁的床上对着手机屏幕和她一来一往地打字,并且坚持声称这是维持爱情新鲜感的最好方式,每日必做功课,绝对不能落下一天。

秦真很快察觉到,其实程陆扬是一个非常缺乏安全感的人,在他的生命里,大概自外公去世以后,就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和一个人相处过。他把她看做是自己很不容易才得到的一件宝贝,所以拼了命想要拉进两人的关系,希望近一点,再近一点。

秦真觉得一切都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所以她陪着程陆扬过这种腻腻歪歪的日子,也包容他的小孩子脾气。

***

脚残的半个月里,秦真哪里也没去,给家里打电话就声称自己最近老加班,没法回家。

而她无论如何没有想到,在一个周六的上午,当程陆扬去公司处理事情时,她居然就这么毫无准备地见,家,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