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仰头仔细看着红榜上工整漂亮的书法,考生的名字和录取学校被黑色毛笔字誊写得很大,要在密密麻麻的人名里寻找着一个未知的名字和学校,并不算是件容易的事。

很意外看见了熟人的名字,是邻居家的姐姐。

她会心地微笑起来。

“沈子言?”

这声音如此熟悉,她不用回头,已经知道是谁。

几乎以为是幻觉,居然这么快就“再见”了。她一回头,他就站在她身后,笑容清浅,夏天浓烈的日头碎金一般洒落在他肩头,长睫毛覆盖下的眼睛干净透明,微风拂动他的衣衫,实在是赏心悦目。

他再次对她报以微笑:“你也来看榜?有熟人?”

她胡乱点点头,努力掩饰着自己的不安,“当然。红榜上这么多人,又不是只有你哥。”

果然言多必失,她几乎立刻就后悔了。

他秀长的眉梢挑起来,嘴角的笑容几乎叫子言无地自容,“你也知道我哥名字在这上头?”

被人猜中了心事的尴尬与懊恼,连分辩起来的理由都这么牵强,“哪有,我都不知道你哥叫什么名字,我是来看邻居姐姐的。”

他仿佛并不以为意,笑得很温和,“没关系,要不你来猜猜我哥叫什么名字?”

她忖度着,他既然这样说,那多半是因为他们兄弟俩的名字差不多。略略思考了一下,立刻就有了答案——林舜,抑或是林禹?

她把视线投向那排红榜,眼睛骤然一亮:鲜艳的大红宣纸上,密密麻麻的浓墨黑字中,“林禹”果然位于前列,这醒目的名字后面是一所著名的北方院校。

她略略有几分得意,伸出一根手指指向那个名字,同时斜斜睨一眼林尧。

林尧的嘴角向上弯起柔和的弧度,“真聪明。”

“这么有名的学校,你哥真厉害!”她真心实意地赞叹了一句。

他微微一笑,“那你相不相信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换做从前,大概会觉得他又狂妄了吧,而今却几乎是脱口而出,“我相信。你一定做得到!”

他一怔,缓缓转过头来望着她,“你也是!”

她的心就在那一刻砰砰跳跃起来,仿佛什么鼓满了风帆,正在迫不及待等待启航。

他站在幽幽的深蓝天空下,目光倒映蓝天,显得那么遥不可及,夏天的阳光扬起无数尘埃,他的下巴、衣领、手背,到处都留下明亮夺目的光斑,“到时候我们再一起来看榜。”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语气一如承诺般郑重。

这算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约定吗?在爬满青苔与岁月斑痕的古城墙下,只属于他和她的约定,她牢牢记在心里。不管过去了多少年,这一幕,依然鲜活地存在记忆的长河里,历经涛洗浪磨,始终没有褪去本来的颜色。

十年踪迹十年心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歌唱的不错,还会弹一手相当不错的吉他,每次去卡拉OK消遣,一般人家点什么他就能唱什么,通常都能博得满堂喝彩。然而唯独有一首歌,他是从来不唱的。

陈奕迅的《十年》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彼时他在KTV,逢人点唱这首歌便要皱眉,久而久之,朋友都知道,他不爱听这首歌,所以熟人之间是从来不会点这首曲目的。

没有人问过他原因,只有李岩兵大力拍着他的肩膀冲他嚷过:“不就一个女人?难不成你还真像别人说的那样,为了她当情圣,终生不娶啊?”

所有人都知道,他只交过一个女友,分手的时候,是她提出来的。所有人都唏嘘,感叹金童玉女的童话又破碎了一个。

之后他没有再交过女友,身边连所谓的红颜知己都没有一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对前女友还念念不忘,甚至连留在同学录上用来联络的e-mail信箱都还残存着这一段感情的印记:LYXX这样的前缀,分明就是他和前任女友名字的缩写。

他的名字,是LY,翻成汉字就是林尧。

林尧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名字有什么特别,第一次听到他名字的人,直觉都认为也许是他父母对儿子抱有极高期望值的缘故,才会用上远古圣贤的名字来命名。

事实上原因很简单。他哥哥林禹出生那年,正逢家乡发了一场洪水,父亲每日奔波在洪灾的一线,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家,听见儿子出生的消息,想起大禹治水的典故,随口就用了个禹字。几年后出生的他,自然也就承继了哥哥名字的涵义,跟着沿用了尧字。他一点也不怀疑,如果不是他出生后本城已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随后出生的弟弟妹妹理所当然都会用上那个舜字。

父亲的工作很忙碌,经常不在家,母亲温柔的纵容他,他因此得以培养出很多业余爱好,比如集邮和打乒乓球,就算常常为了打球而忘记默写课文和做家庭作业,母亲也从不责怪他,因此日子一向过的比哥哥要惬意得多。

小时候随着父亲工作的调动他们家总是频繁的在搬迁,幼年时的他一直处在频繁的转学状态里,光小学就换了三所。念小学四年级那年,他动荡迁移的生活终于安定下来,转学进了一所小学。也许是父亲的缘故,也许是他在从前学校的优秀记录,班主任老师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就任命他当了一个副班长的职务。

他不是很在意的,从前连少先队的职务都扛过,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副班长。

班长是个女孩子,一个大方而不矫情的女孩子。然而她的朋友就很不一样,既小气又矫情,他刚坐下来没多久,就被她恶狠狠的望了一眼,非常不善。他冲她友好的笑,这女生却立刻将头一扭,拿个后脑勺冲着他,突兀而生硬。

他对女生没有兴趣,是因为她们既不会玩弹珠又不会打球,还动不动就要哭,这样的物种实在令人觉得不可理喻。

这个女生却有点不一样,读书爬树翻墙打架玩弹珠,她样样精通,样样能让男生心服口服;而女生擅长的游戏,她也玩的得心应手,花样百出。校门口有一排铁栅栏,下面开了个大口子,喜欢抄近路的学生都老老实实打那里钻过去,唯独她和别人不一样,他曾亲眼见过,她只用一只手借力,噌的一下两脚腾空,像高年级同学体育课上跳山羊一样,毫不费力便跳了过去。

他注意到,那是因为她的个子高,腿长,又瘦骨嶙峋的缘故,放在武侠小说里,大概可以做个身轻如燕、劫富济贫的侠女。他为自己这种想象觉得有趣,因为武侠小说里的侠女,通常都美丽而温柔,然而这女生,既不美丽也不温柔。

她叫沈子言,一个听起来相当文气的名字,要记住她名字并不困难,因为班主任喜欢点名让她领读课文。她普通话的发音和别人也不一样,带点北方口音,字正腔圆,听起来很悦耳。

不记得是怎样与她接触起来的,大概是因为有一次在打闹中不慎坐在了她的腿上,只记得她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非常彻底,连耳朵根子都没能幸免。那时他还觉得很意外,从来没看过她脸红,原来她脸红起来的样子居然也像个女生了。

然而从此就开始了和她的交恶史,那时候他都一直觉得很不解,这女孩子的心胸原来是这样狭小的,坐在她腿上固然是他不对,可是却不是故意,她有那个必要从此以后处处针对他,处处与他为难吗?

上课领头嘲笑他,自修课故意记他名字,害他被老师训。那次他是真的很生气,很愤怒,她的书包带是他扯断的,课本文具散了一地,他第一次很没有风度的指着一个女生说:“沈子言,你嫉妒我!”

她哭得很伤心,本来就细细长长的单眼皮,肿的完全睁不开,夕阳里,她的睫毛上凝着的泪珠,晶莹得像颗水晶,那个时候,他忽然有点后悔。

可是她提前说了一句话,令他所有的后悔全都咽回了肚子里:“林尧,我讨厌你,以后再也不会跟你说话!”

第一次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自己,原来,有一个女孩子,讨厌自己到了这种地步!

那晚回家,他莫名生闷气,后来又莫名向母亲要求,想跟她学针线,母亲摸了他额头很久,生怕他是在发烧说胡话。然而他在终于学会缝补后,却再也没有机会给她补好那根断掉的书包带。

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注意到这个女生的,她并不可爱,甚至有点可恶。可是班主任老师喜欢她,裴蓓喜欢她,李岩兵喜欢她,她也喜欢对着他们笑,一笑起来,眼睛弯弯像月牙儿,脸颊上有个不明显的酒窝,浅浅的。

他站得那样高远,所有女生都围绕在他身边微笑,只有她沈子言,连眼神都不屑于在他身上停留超过一秒,也从来不肯抬头,认真望一望他,给他一个笑脸。

她越是不屑,他越是好斗心起,他捉弄她,和她冷战,故意和她唱反调,存心惹毛她,其实都只是为了,让她多看他一眼,让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原来他会记得她这么久,这么久。

他记得,她生气时脸红红的样子,他用飞机扔她时鼓着腮帮子气鼓鼓的样子,看电影时故意坐她身边又吃惊又愤怒的样子,统统都记得。这样清晰,跟电影拷贝差不多,只要需要,就可以随时拿出来重播,一丝一毫也不会走样。

哪怕在梦里面,记得的也还是她那句话:“我要和对面那个讨厌鬼结婚,然后一口一口把他吃掉!”那天晚上,他没有睡好,翻来覆去做这个梦,她的声音萦绕在耳边,仿佛魔咒,多年以后都没有让他找到解脱的办法。

他在意的,只是前面那句话,“对面那个讨厌鬼”,说的是他,她说要和他结婚,不是和别人。那一年,他和她都是12岁,都还只是个孩子。但是都已经明白,结婚这个词的意义。

然而时间这样快,他们就要毕业,也许,要好几年见不着面。他莫名的惆怅,想尽了办法终于邀请到她去参加聚会,他对她说,三年后,你要到光华来。是的,他想见到她,不管是三年后,还是十年后,他都希望,她,能够应约而来。(未完)十年踪迹十年心他没有想到,不过半年功夫,他就见到了她。

她和李岩兵站在不远处说话,和小学时一样,亲昵而随意,头发已经很长,额发柔软的卷成一团,挽在耳后,很清瘦,很熟悉。那一刻的心跳如擂鼓,在她视线投过来的一瞬间,他忽然发觉,自己要倚仗身边的柱子才能够站直身体。

可是她一直对着李岩兵笑,那亲密自在的模样令他很不舒服,李岩兵不知道说了什么,她便脸红害羞,这表情,像芒刺一样刺在眼里,碍目得很。

他意识到,她不是特意来看他的,绝对不是。就连李岩兵,都要来的比他重要,至少在她眼里,是这样。

好像就是从那次起,他便能控制好自己所有情绪,学会毫无表情的从她身边擦肩而过,仿佛只有这样,才会显得特别一些,才会令她注意到自己。

他不是想伤害她,她对他根本就不在意,这样的冷漠以对并不能伤害到她一分一毫。真正伤害到的,只有他自己。

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转学,但他欣喜若狂,以致于在回家的路上失了态。每走几步,他便要回过头去看她,忍不住的回头,不记得有多少次,直到看见她有所领会的微笑,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也在笑,发自内心的笑。

文化节打乒乓的时候和她同桌分在一组,本来很快就可以结束的比赛,只因为赛前听她同桌说,她会来观战,于是就拖沓了下去。那样明显,也许对手都已经察觉到他在放水,他却毫不在乎。

一直拖到了决胜局,她终于姗姗来迟。他以为能听见她说一声加油,哪怕,没有称呼,他也可以当作,那是在为他加油。然而她说出了口,却清清楚楚喊出了她同桌的名字。真特别,在几乎一边倒的加油声中,她为别人加油的声音显得那样刺耳而清晰。他忽然就厌倦,原来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毫无意义,沈子言,从来没有像别人一样,把林尧这个人看得有多重要!

只有他一个人在乎。在乎到因为不放心,可以一路尾随她回家。却发现,她在遇到危急关头,第一个想到的,是另一个男生的名字!段希峰,他不知道,这个男生和她是什么关系,是普通同学,还是…她在三中的那一年,是他完全不了解的一段日子,第一次,有种未知的恐惧感袭上心头。

他不由自主便记住了这个男生的名字,当然,还有她的小名。

后来他听叶莘无意说起过,这个小名,只有她家里长辈才叫,就连叶莘,都没有叫过。小西小西小西,他开始在纸上一遍遍写出来,只有他和她知道的名字,像只有他和她共有的秘密,这样隐秘的欢喜,让他觉得,开始离她近了一步,只是一小步。

她流泪的样子总是能被他看见。小学、初中、高中,一次比一次惊心动魄,一次比一次让他难受。那些痛和伤,他都明了,因为她倔强、因为她自尊,她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她只是需要宣泄。所以,他静静的看着她,一直看着她,直到两人的目光对视。

她闪烁泪光的眼睛,令他心莫名一软,手里的课本便从三楼掉了下去,当她眼睛红红的,帮他把书捡回来的瞬间,他脱口而出那个在心头盘旋了很久的名字“小西。”

然而她冷静的只用一句质问就堵住了他之后所有欲说未完的话。她总是这样,把自己保护得这样好,从来不会泄露分毫真实的情绪。

也许她只是对他不在意,因为从没有放在心上,所以能够如此平静。

整个中学时代,他能够回忆起来的美好画面只有一幕,就是她误打误撞跑到他家的那次。繁盛的荼靡花枝下,她的脸若隐若现,像个单纯的梦,他提醒她那个约定,是因为害怕,害怕她不记得,害怕那个约定在她心目中根本无足轻重。然而她抬起头,眼睛里有弥漫的水雾,脸上却有笑颜在绽放,她只回答了一个字:“嗯”,便让他觉得这个夏天如此美好。

中考的那天,她剪了一头极短的头发,第一次,不避讳他的目光,羞涩的站在走廊尽头,对着他微笑。有些恍然,教学楼外倾盆的暴雨,他却完全听不见任何的声响。灰暗潮湿的环境里,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犯了考前紧张的毛病。

虽然剪了短发,她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像个女生,怯生生的,单纯而羞涩,白色衣衫令她清瘦得像朵白色的栀子。此后他一直都觉得,那个样子的沈子言,是他见过的最美最好的沈子言。以致于后来他对着一干同学脱口而出他喜欢女孩的模样,白皙,短发,安静,还有,她流泪的样子…从来没有忘记过。

只是最美好的时光总是消逝得飞快,留下的却都总是怅惘。

像每一个普通的男孩一样,站在高远处享受成功喜悦时,他总希望身边会有她的身影,然而她总是一次又一次令他失望。运动会上他跳出好成绩,立刻回头去寻找她的目光,然而见到的,只是她柔顺坐在一旁,那个叫段希峰的男生,正在为她轻轻按摩抽筋的小腿。

像被浇了一桶冰水,从头淋到脚,冷得刺骨,心瞬间就灰了下去。

他的后两跳极其失败,钉鞋里灌满了沙坑里的细沙,硌得脚底生疼,死死咬住了下唇,麻木了半天才有感觉。她的泪水却还是令他不忍,只能装作不在意的对着急的季南琛提及,抽筋用碘酒效果最好。

那一晚他的心情真的很不好,不好到故意骑车去撞她,不好到说出了极过分的话,虽然立即就后悔,到底还是伤害到了她。

他看见她和季南琛越走越近,近到几乎整个年级的人都在纷传流言,几乎想要相信,几乎想要放弃,那个时候,已经被推荐提前参加高考,他把所有精力都投入进去,一心想要离开。

前程远大,到底抵不过她脸上开出一朵微笑的花。他和她的头,重重撞在一起,把先前所有的纠结与矛盾撞得灰飞烟灭,只因为她的颈间,送她的那条十字架银链,在闪动银光。

几乎就在一霎那,已经决定留下来。他说服了父母,说服了老师,说服了自己,留下来,只是因为要把目标放在B大。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为了她。(未完)十年踪迹十年心其实他一直觉得,那一晚遇见苏筱雪,只是个意外。

市委大院的侧门前是一条挨着明珠花园的小马路,那里人烟稀少,路灯也坏了好几盏。花园里的栀子花开得很繁盛,每次晚自习回家,沿路都能闻得到馥郁的花香。

可是眼前出现的一幕却破坏了这美感。两三个社会上的小青年正围着一个女孩在动手动脚,那女孩抱着书包,惊惶万状,显然是受惊吓过度。

很俗套的路见不平,这不是第一次了,从前也曾为小西解过围,只不过这一次是苏筱雪。

时间已经很晚,苏筱雪却仿佛还没有从刚才的噩梦中解脱出来,一直蹲在地上低声哭泣。觉得有些尴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半晌,他终于轻轻移动了一下身体,苏筱雪便抬起头来扯住了他的衣角:“求求你,答应我,别走…”

苏筱雪满面泪痕,蜷缩成一团的样子令他想起依稀相似的场景,这个时候的女生,大概都是极脆弱极需要安慰的吧。他只得叹气答应:“…我答应你不走,你别哭了。”

后来怎么样已经记不太清楚,只记得自己温和的劝慰,并且把她送回了家。苏筱雪是不是从那个时候起开始对他有好感,他其实并不清楚,他也完全没有想到,日后这个才貌双全的校花会成为他的女友,而不是他一直固执等待的那个叫沈小西的女孩。

他以为,当他决定放弃Z大留校的消息第二天传遍全校时,小西一定会明了他的心意。他和她曾经在城墙下并肩许下过一个诺言,心照不宣的诺言,他一直记得,从未忘记。他相信,就算她的记忆已经模糊,至少那一幕她一定会想起。

然而她却给了他重重的一击。

他情愿希望她只是在意,在意苏筱雪为他买了一瓶水,在意他问候了一句对方有没有好些,她可以生气可以激动可以愤怒,就是不可以当着他的面,和另一个男生共饮一瓶水那样亲近,何况,那个男生的名字,竟然就是他一直牢记的段希峰!这样会让他觉得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无谓的浪费。

那一刻,从来没有这样明白,原来只是他在意,只要是有关她的一切,都能令他在意。是他不愿意离开,是他自己要留下来,哪怕她从来不知情,甚至,从此以后,她还躲他唯恐不及。

他见不到她,文科班与理科班的距离是两栋教学楼,相距几十米。想念到了极处,他做了一件很幼稚的事情,把她的照片,从公告栏上贴着的喜报上轻轻撕去,从此形影不离。

在空无一人的考场,他摩挲着桌角贴着她名字的座次号,当听到走廊外有脚步声响起,他匆忙间用左手一笔一笔写下:我一直在这里。

之所以用左手,只是怕影响她的情绪,也许还有些怕,怕自己的在意和关心,再一次遭到她的厌弃和躲避。认不出他的字迹最好,他只要她知道,有人在背后关心她,这样也许她心里会轻松些、会好过些。

高考那天终于见到她,瘦得几乎脱形,单薄的身体好像随时要被风刮倒,他的考场明明不在这里,却偏想走近一些,再走近一些,在离她考场后门只有几步之遥的地方,终于停下了脚步。眼光萦绕在她身后,移都不能移。仿佛那年中考的重演,只是,这一次,她背转身去,再也不在他眼前出现。

红墙下的梦想,终究碎成无数残片。在凤凰池边的相遇,她哭得满面狼藉,这是他熟悉了解的她,倔强而自尊。咫尺天涯,在她孱弱最自卑的一刻,他说什么都是多余,她听不进去,听不进去,什么都不会听进去!

明明心里溢满了爱怜,却无法说出一个字。他站在她面前,第一次,为她流下眼泪,身不由己,叫出那个名字:小西。

最难熬的一个中秋节,月凉露深,他在她家小区门前徘徊良久,不远处就是缓缓流淌的大河,坐在冰凉的台阶上看了许久的月亮,直到手脚冰凉。

小西,从今以后,要离你千万里,要保重自己。我会在北京等你。

心情极度抑郁,受凉也大概是从这夜而起,断断续续,他病了一个月之久。然而,她不会知道,她什么也不会知道。

他要她好好的、安心的复习,他担心她过于起伏的情绪波动会影响到第二年的发挥,所以不敢搅扰,所以不敢写信,连寄几本复习资料都不敢落款不敢写一个字泄露消息;没有给她打过电话,虽然寒假唯一一次打过去,听见她错将他当成季南琛。仍然没有放弃,终于熬到她估分时,他远在大连叮嘱叶莘,要她考北京的学校,可是她,南辕北辙的选择了上海。

劳劳碌碌了十年,悬心了十年,牵挂了十年,十年岁月,他总以为,她还是当年的她,自己还是当年的自己,却不知道原来他们都不是了,彼此都在改变。

她念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明明有他的信箱和地址,他还是没有收到任何她的只字片语。他没有勇气问叶莘她的通信地址,因为她那样明白的拒绝了他要她到北京来的暗示表白,他不知所谓的自尊一直在提醒他,于是只有将所有的时间都浪费在无休止的想象和等待中。

终于等来她亲笔书信的那天,却原来不是幸福,只是最残忍的炼狱!

她喜欢的从来都不是自己!她为什么要到上海去,原来只是为了心心念念的另一个人!整个人陷入一种绝望里,所有负面的情绪在那一刻轰然凝聚,沮丧,愤恨,自尊心和自信心全都遭遇摧毁性的打击,分崩离析,整个人如坠无底深渊!

到底还是灰了心,丧了气。心高气傲,才气横溢,其实全都是多余,她不爱他,她不爱他!于是他便什么都不是,什么都自暴自弃!

他到上海去,只是哥哥要他过去散心,并没有告诉他,原来还会遇见她。如果事先知道,他不见得还会有来沪的勇气!是哥哥故意安排的也好,是无心促成的也好,那是最美好最短暂的一段时光。她虽然仍然没有说一句要他陪伴,要他留下来的话,却已经显得没有那么抗拒和逃避。

他要的并不多,那一吻,是做好准备被她婉拒,还是潜意识里的背水一战,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然而对他的莽撞冲动所表达的歉意,她只是淡淡说了一句:没关系。

还是这样安静,这样平淡,她甚至不问一问,你为什么这样做,你爱不爱,喜欢不喜欢?他需要宣泄,他需要她问出来,这些年,难道真的什么都没有?还是因为,她只是爱上了别人,所以根本就不在意!

再后来,终于清楚地得悉,那个人,是季南琛。

原来,他以为两个人固守的世界,最终只留下他一人。没有谁会永久的等待谁,年少时的承诺,飘渺的如一缕青烟,在时光的长河里袅袅散去。

当苏筱雪无意间告诉他,她终于前来北京,探望的却是季南琛的那一刻起,他终于下定决心,放过她,也放过自己。如同上海那夜,他曾经用尽力气拥紧过怀中的女孩,满心期望,时光可以停驻,岁月迅即老去。却不料流年无声,划开一道万丈鸿沟,他和她从此再也无法逾越!

最难受最颓唐的日子里,只有另一个女孩在身边不离不弃。

苏筱雪的电话,是最温柔的催化剂,令他终于彻底宣泄出来,醉意朦胧中,控制不住的问出口:“小西,这么多年,你究竟爱不爱我?”

爱,我爱你。这个答案真美好,美好的一塌糊涂,美好的阴差阳错。

只是,第二天,他才发现,回答的人,不是小西,而是筱雪。

牵挂的她身边早已有人陪伴,也许,他也不该辜负身边一个一直对他好的女孩:他终于有了女友,却仿佛看见,他的春天,也许再也不会开出花来。

和筱雪分手以后很多年,他还一直在用那个缀着LYXX用户名的电子信箱。记得,分手时筱雪曾经含着泪问过他,林尧,你究竟爱不爱我?

他没有回答。

LYXX,LY是林尧,XX是筱雪,所有人都这样以为;只有他知道,LY是林尧,XX是小西。

他忘不了,即使远在异国他乡,还是忘不了,也许,只是他一个人忘不了。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虽然从来不唱这首歌,这刺目的歌词,却一直在心里,反复吟唱。(完)新朋缘来也可庆(1)东区中学的上学途中有一条长长的、幽静的河堤,子言渐渐喜欢上了这条一眼望不到尽头、曲折幽徊的小路,上学和放学,她总是一个人走,显得和别人格格不入。

新学校的一切都很陌生,她变得很沉寂,哪怕表弟叶莘也凑巧被分到了同一个班,还是没有让她的情绪振作起来。

周围的同学明显分成两派。小学时成绩好一点的孩子,或多或少会带点委委屈屈、落落寡欢的模样,子言正是其中的典型;而另一派则无所谓混日子的模样,该玩就玩,乐得轻松。

中学的功课明显增多,晚自习也是必备的课程。铮亮的日光灯下,课桌上摊开的书本,四周陌生的面孔,这一切都使子言倍感孤独。

子言的同桌龚竹是一个肌肤白皙、眼睛大大的女孩,剪着一个可爱的童花头,用的文具十分卡通,一副童心未泯、世事懵懂的样子。

“我以前是在爱国小学读书的,和叶莘一个班。”她用圆珠笔头悄悄捅了一下子言,“老听他说有个读书很好的表姐,没想到和你坐一桌啊。”

子言没有吭声,龚竹并不气馁,继续自说自话:“以前的同学给我取了个公主的外号呢,你以后也这么叫我吧,对了,你在小学有没有外号啊?”

子言终于抬起头,然而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何况她并没有外号,只得摇摇头。

龚竹却仿佛受到了莫大的鼓励,对着子言嘻嘻一笑,露出一排不太整齐的牙齿:“我有好多同学到光华读书去了,这倒也是,谁愿意来东区这放任自流的破学校啊!”

子言被她逗乐了,“成语倒是用的不错,不过,等我们毕业后,这里好歹也算是母校了,怎么能这样评价自己的母校呢?”

龚竹嘟着小嘴,一脸沮丧,“我巴不得现在就毕业了。暑假时候我家亲戚一听说我要来东区中学读书,个个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子言觉得这个新同桌很有意思,每天她都有说不完的新话题,说话语速飞快,咧嘴一笑时,两颗洁白的小兔牙若隐若现,腮帮子鼓起来,像一边塞了一个红苹果,任谁看了都手心痒痒的想揪上一把。

渐渐就熟悉起来,看得出来龚竹在小学的人缘很不错,一学期下来有不少来看望她的老同学,子言通常情况下是不插话的,只有一次例外。

“你们班长这么牛?有没有咱们班的季南琛厉害啊?”龚竹感兴趣的眨巴着眼睛。

“可惜季南琛不在光华,要不然他们两个倒是可以比一比。”龚竹同学有些遗憾地感叹。

像被什么蛰了一下,子言猛地竖起了耳朵。

“你是光华的吗?”这是她第一次插话,虽然插得很突兀,有点没头没脑。

那女生一愣,“是呀,你有同学在光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