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没向步远,身后传来一阵小狗的呜咽声,似乎龙龙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正在哀叫自己的主人!

玲珑的心一热,又跑了回来。她不能扔下龙龙,哪怕面对再可怕的事,她也不能抛弃它!她有意识的沿着出现骸骨的另一侧岩壁走,慌乱之下又一次被绊到,扑倒在地,手中的手电跌出好远,咕噜噜地滚了几滚,然后落到了一只掌骨边。

玲珑手脚发软,连爬了几下才爬起来,原来这边也有完整的人类骸骨,采取的是坐姿、位置仿佛与对面的骸骨相对应一样,同样的,头盖骨被削掉了一块,头顶是平的,看来格外诡异。

喔喔!龙龙在不远处叫了出来,这给了玲珑勇气,她咬牙忍耐住一阵阵的心悸和欲逃的冲动,凑近那具骸骨,伸手去拿手电。可不知为什么,手电是握在掌骨中的,玲珑用力一位,那句骸骨突然倾倒了下来,拼装完整的骨架完全散开了,哗啦一下趴在地上,森森的白骨全混成了一堆。

“对不起,对不起!”玲珑下意识的道歉,回音荡漾,“对不起”三个字话音在石洞内不住的重复,好像有很多个女人同时在说话一样。

玲珑被自己的声音吓到了,举目四顾,除了光秃秃的岩壁外什么也没有,但不知为什么她却感觉有许多看不见的东西向她围了过来,就连四面的岩壁也好像向她压了过来。

咔哒,一声轻响来自脚下,低头一看,就见那顶上被平削的头骨动了一下,然后向玲珑滚了过来。由于它的头顶是平的,每滚一圈就会一滞,看来像是跳跃着直奔玲珑的双脚而来。

早就被泠汗浸湿了的身体僵得动也不动,尽管大脑命她珑快跑,可她玲珑就是抬不动步子。极度的惊恐间,一阵歌声突然浮现在她的心里,不是听到、不是想到、不是感觉到,而是从心底就冒了出来。

上关花,下关风,下关风吹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洱海月照苍山雪……

那是一首朴实无华的白族民谣,是崔猛的爹唱过的。在安顿老人的一段时间时,玲珑常常听,竟然就学会了。此刻大概是因为极度的恐惧,她不自禁地哼唱了出来,虽然声音哆嗦得没有曲调。

骷髅头还在跳动着,但速度却缓了下来,玲珑只觉得手腕发烫,好像是那串黑晶珠引起的。她有些意外,也有些奇怪,这串珠子是崔猛的爹送给她的,之前她一直不肯要,因为她亲眼见过崔父以黑晶珠启动巫术,她怎么能要人家的宝贝。可崔父说,为了救服巫力强大的崔猛,这黑晶珠的能量已经耗尽,现在不过是一串普通的珠子,甚至没有玻璃珠值钱。他感激燕风弥补了当年她犯下的错误,对把玲珑搅进这件事来很抱歉,希望可以送点东西给玲珑。这时候玲珑不得不要了,因为那是崔父的一片歉意,如果她不收,意味着不接受道歉。事实上,当她把黑晶珠戴到了手腕上,她非常喜欢。

可是,已经失去巫力的黑晶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热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咔—哒,咔—哒!

地上的骷髅头蹦蹦跳跳地停住了,玲珑这才回过神来,转身就跑。她还不及回头,只是竖着耳朵听身后的声音,确定那骷髅头并没有跟来,空无一人的石洞内只听到她的脚步声、粗喘声,但不知为什么,她觉得有人一直跟在她身边,好奇的望着她。

龙龙再没有发出声响,玲珑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她只是不敢停下,尽管她意识到越是跑,就越是离洞口远,越是离人世远,离地狱近。这山洞长得没有尽头一样,通道时而狭窄、时而宽阔,不知会能向哪里。

唰的一下,眼前突然迸现出光明,玲珑眼睛被刺得睁不开,蓦然停下了脚步。当她适应了光线后,才发现自己是站在一个巨大的石室里,光明来自石洞内四处摆放的铁架,架子上燃着类似于大号火把一类的东西。不过烧的不是油,而是气体。

怎么会一瞬间就亮起来的?玲珑惊惧地站在当地,就见这个巨大的石室前方,深不见底的山洞还在向前延伸,石室的中央有一个宽约五、六米,长十多米的不规则天然水池,水池上方蒸腾着一层颜色不同的雾气,石室的左边有一张围着两把椅子的桌子,其中一把椅子坐着一个男人,那男人静静地坐着,好像在等什么人。

再向上看,玲珑才发现那男人不能算是人,因为他没有头!

玲珑惊得捂住了嘴,才没让自己大叫出声。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哪里?她的大脑一片混乱,眼前只看得到那个断头人和趴在桌子上对着他的龙龙。

这小狗一点声响也没有发出,但全身的黑毛全立了起来,做了一个准备飞扑的姿势对着断头人,似乎有很大的仇恨,一个死人和一只黑狗就这么对峙着,初看上去,还以为是一副雕塑或者标本。

“龙龙,乖,快回来。”玲珑壮起胆子,小小声地叫着,生怕把那个“人”惊动了。

龙龙听到主人的声音,回头看了看,欢快的摇了摇尾巴,之的没有等玲珑做出叫它过来的手势,就突然对那断头人扑了过过去。

玲珑惊叫出声,不自禁的跑了过去。就见龙龙跳在了那个人肩膀上,张口欲咬他的断头处,却因为脚下着力不稳而掉在了地上!

“龙龙,快过来!听话!”玲珑忍不住加大了声音,向小狗跑了过去,虽然那无处不在的回音和断头人的存在让她的惊恐加剧。

平常乖巧听话的小狗这一次极为不合作,玲珑一挨近它,它就跳开,对着断头人发出威胁性的呜呜声,直到玲珑发狠一样的扑倒在地,才把它抱在了怀里。

快走,快离开这里!

玲珑心里念着,但还没有爬起来,就看到一团黑影向自己笼罩了过来,同时一股说不出的寒冷,从汗毛孔渗透到了她的全身。

她骇然扭头,却什么也没看见,而地上的阴影还在不断的扩大,渐渐把她全部罩在其中。此时龙龙发出一声哀鸣,似乎对那个影子极其恐惧,刚才对断头人呲牙咧嘴的凶猛劲一瞬间消失,吓得直往玲珑怀里钻。玲珑本来就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了,见状吓得连心脏也几乎要停跳了,瞪着那一片什么也没有的空地,紧紧抱着小狗,在地上蹭着向后退,而那黑影就紧随着她,越来越浓重,玲珑感觉得到黑影向她俯下了身子!

逃不了了!玲珑绝望地想。而就在这最关键的时刻,怕得都夹了尾巴的小狗为了保护主人又神奇的迸发出了勇气,从主人的怀中奋力跳出,狂吠着向空无一物的空中扑去!

呜的一声哀鸣,龙龙被一股看不到的力量打得飞了出去,扑通一声落到了水池里。玲珑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力量,跳起来冲到水池边,跑的时候感觉身侧被结结实实撞了一下,那看不见的空间根本就有一个人!

“龙龙!”她跑到那古怪的水池边,就见龙龙扑腾着向岸边游来,但似乎受了伤,游得相当吃力。

一转头,身后的黑影又不紧不慢的接近了,玲珑眼看着心爱的小狗,又看看身后那生命的威胁,毅然掉入水中,向龙龙游去。

她游泳的技术本业就不好,一入水池就感到半边热半边凉,激得她差点肌肉痉挛,好不容易迎头抱住游来的狗狗,就感觉身上一沉。

她低头望去,就见清澈的水底躺着两个人,一个有着极美的脸和强健的男人身子,一个有着绝美女体和英俊的男人头颅,正是被拆成四块后重组的乌拉和燕风。

燕风!燕风!他遭了毒手吗?玲珑的脑袋嗡的一声,淹没在水池里之前,先被绝望的淹没了。她感觉那两个头身相异的人扯住她的四肢,要把她撕裂。一瞬间,玲珑觉得好累啊,完全放弃了抵抗,只对着龙龙虚弱地说:“跑吧,龙宝宝,跑!去找个新主人!”

龙龙似乎听得懂玲珑的话,张嘴咬住了她的手腕,之后快速扑腾着游到池边,一条黑箭一样窜了出去。而玲珑又一次感觉被阴影笼罩,沉到了半暖半冰的池底。

燕风!失去意识前,她心里叫了一声,感觉一股热浪溢上了眼眶。

第七十章 衣柜里的秘密

玲珑迷失在不知名的山洞中时,燕风正悄悄的在日月大酒店调查。

凶手大概没有料到燕风任何一片柳树叶就怀疑到了旅店上来,所以并没有提防,燕风很容易就查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酒店是二十多年前建成的,那时候景县才刚发展旅游业,能接待外地游客的星级酒店只有这一家,着实风光过一阵,简直是日进斗金。它的法人是当地人,叫华威,当年是景县的首富,但调查之后才发现,这家酒店以前确实是他的,现在他却只是个挂名的,有个叫哈扎布的外国人才是真正的幕后的老板。

酒店建成两年后,他因为贪心投资了一桩有很大风险的投机生意,结果不仅血本无归,押上了全部家产和酒店,还被追债的人逼得差点跳楼。这时候哈扎布出现了,表示特别喜欢景县这个地方,也看好这里的发展,但因为一点特殊的原因不能出面收购这家酒店,只能暗中注入资金,维持酒店的运营,还高薪聘请他继续做酒店日常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条件是:不能对外泄露酒店真正老板的身份,而且要把离酒店后门较近的那套总统套房做为他的专用房间,他不来就不允许有人进去,就连打扫房间也不行,因为他在那儿会放一些非常私人的东西,他不希望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有人看到这些。

这件事当然是有些奇怪,而且幸运得有些突然,但酒店的原老板当时已经没有活路了,就是多么可怕事摆在他面前,他也要搏一搏。就算又是一桩倒霉事,他不过是一死,能有什么损失?而且他看来,有钱人都有怪僻,喜欢故作神秘,做什么奇怪的事都不足为奇。

所谓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豁出去了,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当时他生意失败的事只有极少数债主子知道,所以他没费力气就蒙混过关了,还清了欠债并继续假装酒店的主人,在这里经营着酒店。本来他想努力工作,要东山再起,要让哈扎布看看他并没有看错人,哪知道不久后酒店开始接二连三的出现怪事,无论他请来了多少符咒和镇鬼神像、换了多少次风水大阵也没有用,生意惨淡无比、连年亏损,最后他只得放弃努力,每天呆在酒店里混吃等死。

好在哈扎布并不在意,而既然老板不怕亏损,其余人也没什么说的,酒店就这么半死不活的耗着。哈扎布每件每年都会来酒店一次,总是选在景县的旅游淡季时呆上一星期。他说他喜欢清静,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每回来都不请导游,自己独自去玉林山上游玩,然后就是呆在他专用的总统套房内,有人打扫房间时他就站在旁边看着,不许人家碰一下他的那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摆设。

华威在过了几年安定的生活后,每每想起哈扎布的神秘和在日月大酒店发生的种种怪事也觉得非常不安,猜想哈扎布是不是利用这间酒店做掩护做了其他坏事,甚至是在酒店中制造什么违禁品,或者用酒店用来洗黑钱。可一来附近十年来没有恶性犯罪发生过,二来酒店生意惨淡,没有洗黑钱的可能,三来他实在有些怕这位幕后老板,每当他的眼睛看到他时,他总会后背发毛,觉得那眼神能洞穿一切。

他安逸的一切全有赖于哈扎布,所以他选择了聪明的装糊涂,酒店爱怎么样都好,他只当做不知道就好。他这样想的,也这样做的,渐渐感觉哈扎布看他的眼神也没那么可怕了。

因为闹鬼的事,酒店的员工流动性很大,所以服务人员没有认识他们真正老板的,还以为他是一位胆子大的客人。所以这个奇怪的神秘的酒店和它的真正主人就这样存在了下来,一眨眼就是十年。

目前,哈扎布正在景县!

燕风听完这一切,心里就有个准谱了。事先他们猜测过,凶手很有可能是自蒙古入侵大理后的蒙古后裔,酒店的主人叫哈扎布,这可是个蒙古的名子,所以两边的线索就重叠在了一起。

现在燕风总算明白凶手为什么要把少儿演出团的成员尸体移走了,因为这间酒店是他的,如果事情是从酒店闹起来,他的秘密有可能提前被人发现,而假如尸体是以车祸的形式掉在山涧里,酒店虽然可能受到调查,但因为并非是事件的焦点,可能会蒙混过一阵子。若非他的衣袋中不小心落了一片塑料的柳树叶,若非燕风与他搏斗时扯坏了他的衣袋,警方肯定不会这么快找上门来,这样他就有大把的时间转移。

而假如他要做的事是只需要一点时间就可以完成,他完全可以做完要做的事后远走高飞,就没有人能抓住住他了。那些封锁于他而言如同虚设,他超强的巫力使可以通过任何关卡,没有人能认出他。

可他千算成算还是出了差子,也许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

在燕风看来,哈扎布之所以出错是因为他要做的事可能马上就会成功了,因为从哈扎布的行为来看,他一向是谨慎小心、滴水不漏的,可他最近的行为却给人焦急和慌乱之感,给燕风留下了重要的线索。为这件事,他可能等待、计划、努力了许多年了,如今眼看就是实现了,心一急,当然就会出错。而因为有燕风这样的警察跟着,每一个失误都是致命的。

申请搜查令需要时间,燕风怕时间赶不及,于是稍微化了化妆,冒充酒店的服务人员潜进了总统套房。哈扎布来无影去无踪的,没人知道他是不是呆在房间里,因此燕风是冒了一定的风险的,假如哈扎布在,两下里一交手就是生死之局,燕风不熟悉环境,处于绝对的劣势。

可是燕风有预感,他觉得哈扎布一定在忙于那件就要实现的事,肯定不会呆在酒店,而除了酒店的前台老板华威,也没有人知道警方已经注意酒店。事实上,说是警方的监控,不过是燕风带着两个一直跟案的小刑警而已。

古龙还是音讯皆无,燕风等不及他回来了。

敲了敲门,不出所料的没有人应声,燕风开门进入了房间内,谨慎、迅速地观察了一遍周围的大致环境。哈扎布果然不在,可是整间豪华的套房内都弥漫着他的气息,黑暗、寒冷、神秘。套房内的设计简洁而高贵,四处都整齐有序地摆着风格不同的精美工艺品,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为了掩人耳目而用,不具备任何相价值。

在套房内走了一圈,从表面上看整个套房内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不过燕风却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但一时被被各种小摆设花了眼,没有看出来,于是他又走了一趟,终于发现这个豪华的套房内居然没有一张床,原来放床的地方空着一大片,被拖过一张桌子,掩盖了那触目的空旷感。蹲下身子仔细观察,会发现厚厚的纯毛地毯上还有着凹痕,证明这张床刚被人搬走不久。

为什么要把床搬走?这和哈扎布办的事有关系吗?假如有关系,一定是床中藏着什么东西,可那是什么东西?不什么不拿出来,而直接把床搬走。

为了在这个采光不好的酒店中获得更多的光源,套房的窗子是整排的落地窗,要从窗子吊走一张大床并没什么难的,可是这里再少人来也是公众场所,他又是怎么办到的?难道又是耗费功力制造集体幻觉?如果是这样,床里放的什么珍贵的东西,要他这样小心翼翼?

假设他把最重要的东西放在床里,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好好一家酒店后来却频出闹鬼事件了,一定是哈扎布办的好事,他当时有意或者无意的来到景县,想留下来,正巧赶上华威破产,于是他假装投资,得到了一个安稳的地方,然后制造了酒店闹鬼的假象,让后门附近的地方成为酒店中人迹罕至的所在,这样他就更安全了。

甚至可以推断出,他所谓一年只来一次的事都是假像。他在这个地方根本是潜伏了十年,假如那床中的东西那么珍贵,他不可能不守着,况且闹鬼事件时有发生,时间也不确定,就说明他一直在酒店中,持续不断的吓唬别人,以保证后门这一侧没有人敢过来。

这样一说,那个少儿表演团的原订酒店失火,以及带团老师非要住到这里来,并且表现古怪都是和他有关了,说不定他控制了带团的老师。想想,一个善于精神控制的人是多么可怕的敌人,他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做出伤害自己和别人的事而不自知。

那么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为什么选择了那个少儿表演团,是他们符合了他一直追求的某些条件吗?

燕风边想边第三遍检查房间,这也是他的怪僻,勘验现场总是要进行三遍才能放心,上回在车祸发生的平台上就勘查第三遍时发现了那颗奇怪的珠子,进而发现了哈扎布的重大线索,所以在他看来第三遍很重要。

这一次,他异常仔细,冒着哈扎布随时可能会回来的风险,连衣橱都没有放过。哈扎布的衣服非常非常多,全是黑色的,不过似乎全没有穿过一样,许多还带着标签,鞋子更是干净得不得了,鞋底一点污痕也没有,根本就没有穿过。

如果他不见人,不穿新衣服,买这么多放在这里干什么?为了虚荣,还有――要掩盖什么?

想到这一层,燕风立即钻进这个大得变态的衣柜,东敲敲、西打打,果然在后面的板壁听到了空响的声音。燕风大喜过望,在柜子中又细细摸索一番,终于在一个衣钩处发现了机关,用力一扳,暗门打开了,现出了衣柜后面一个暗间来。

“原来别有洞天啊!”燕风轻喃一句,一脚跨了进去。

这暗间十几平米大,因为没有自然光源而在墙壁上安装了几盏小灯。灯的光钱用什么不好,偏偏选的是暗红色,人一踏入其中,就会觉得连整个空气都鲜血淋漓的。在房间的中间放着一摆四个大冰箱,被红光照着,好像四个浸出了血的箱子。

燕风心里一紧,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连忙上前依次打开冰箱――血袋,冰箱内存放着一袋一袋的血,摆得整整齐齐,上面还标明阴血、阳血的字体。但存放血袋的冰箱只有三个,最后一个冰箱里什么也没有,但是似乎比其他三个冰箱的温度要低得多,弥散着淡淡的富尔马林叶和极轻微的腐臭味,似乎以前存放的是尸体!

燕风一叹。他现在有证据批评哈扎布了,虽然他拿的是蒙古护照,虽然不知道他的钱从哪里来,有没有掩护身分的职业,总之他是跑不掉了。

他站起身,想尽快通知局里,哪知才一转身,满眼中就撞进一大片压迫性的黑。他心中暗叫不好,反应神速,伸手去摸枪,但可惜他感觉到危险时已经太晚了,枪还未举起,就觉得额头上一阵剧痛,昏死了过去。失去意识的一刹那,他终于看到了偷袭之人――瘦削干净、眉浓唇郁、一张脸极其英俊年青,微卷的黑发长过了肩头,一双眼睛又深又冷,好像深夜中孤独的寒星。

原来,这就是哈扎布,就是他杀害了这么多人!燕风挣扎着想清醒,可是额头上的剧痛还是让昏沉的意识主宰了一切。

看着倒在地上的燕风,哈扎布抬了几次手,终于没有落下。

“我又低估你了,无论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我不得不说,你很了不起,可惜你还是不配做我的对手。”他谈谈的自言自语,声音里又是寂寞又是忧伤,“真想杀了你,因为你带来了太大的麻烦,实在烦人。可是我答应过她,不会杀无辜的人,所以在平台上你保住了命,今天还是能保住,你的命可真大啊。但是为了那件事我等了几百年,如今还差三十六个小时就做成了,此地被发现了又如何?你知道了我是谁又如何?到时候我改头换面回到家乡,你就永远也找不到我了,大家落个干净。”他说着返身欲走,但又转头对燕风轻蔑地说:“你乖乖睡着最好,你不来碍事,就不会有事了。”

第七十一章 传说

“燕风,燕风,你爱我吗?”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在燕风的脑海里闪过。他心里发紧,还以为乌拉又来折磨他了,但恍惚间,只觉得那声音像甘甜的清泉一样浸入他的心田,让他舒服又轻松。

“玲珑。”他呢喃着,甚至还没看到她的样子。

他爱她吗?如果对一个女人牵肠挂肚、无比想念、他这么大个人了,见了这个女人却还会心跳、想起她时会觉得心里甜丝丝的、想和她在一起,一想到她对别的男人就妒忌得无法忍受,这就是爱吧!

他想答应,可是却睁不开眼睛,脑袋好像裂开了一样疼,迷迷糊糊间,他似乎“看到”玲珑甜美纯真地对他笑着。那笑容让他的整颗心都柔软了下来,才要回应,就看到哈扎布突然冒了出来,一下把玲珑拖走了,就像一条黑色巨蟒吞下了一头小小的白羊。

他大叫她的名子,可是声音却堵在喉咙出不来,只听玲珑对他说:“燕风别来,别来!他会杀了你的,别来!”她纤细的声音拖得很长,面目迅速模糊起来。

燕风急了,感觉心肝都让人摘去了,那番巨痛压过了头上的疼,刺得他蓦然坐了起来。他大口地喘着气,向四周一望,看到自己还躺在那个暗间里,蓦然记起了一切。

可是为什么在昏沉中会梦到玲珑,难道玲珑有危险吗?

他勉力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向外跑,额头的血已经止了,但半边脸和肩头全部鲜血染红了,一路上遇到的人没有不看他的。可是他顾不了这么多,眼前什么也看不到,只是一个劲向前冲。他潜入哈扎布的房间时还是中午,现在天色已经全黑了。

哈扎布把储存的血液都拿走了,那张不知做什么用的床也拿走了,就是说他要办的事正在进行,再耽误下去怕来不及了!

重要的是,玲珑出现在了他的梦境中,他怕这是可怕的预感,玲珑不会出事吧?在这个时候她突然明白了玲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在她生死不明的时候,他才知道她对他的重要,她就如同一场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的浸入了他的灵魂之中,再也拔不出来。

当年失去乌拉的时候,他心痛懊悔,如果只是想想失去玲珑而已,他已经痛彻心扉!

“放开,让我过去――我在执行公务――我是警察。”他感觉有人拉他的手,于是拼命想挣脱,可对方力气很大,他挣了半天没挣开。

“老燕让人打傻了,快叫车送医院。”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燕风抬眼看看,迷蒙中看到古龙风尘仆仆的脸。在失去联络这么多天后,古龙终于又现身了。看到自己最信任的人,燕风硬提的一口气放松了,整个人挂在了古龙的身上。

当他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的观察室中了,头上已经包扎好,看看表,已经是半夜了。

“我怎么昏了这么久?”他愕然。

“谁知道,医生还奇怪哩。你头部遭重创,但外伤又不像棍棒伤,又不像铁器伤,又没有严重脑震荡,却流了那么多血,而且过了这么久不醒过来,我差点打电话给羽毛,让她直接来给你解剖,我相信她一定想看你裸体躺下的模样。”古龙黑瘦了些,但逮到机会就挖苦燕风的习惯不改,似乎成了一种本能。

燕风心里正急,没时间搭理古龙,直接要求出院,等回到局里,在安全和情况下才和古龙说起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和他今天的遭遇。

“就是说你和凶手――哈――”

“哈扎布。”

“你和哈扎布交手两次,都是处于绝对劣势。第一回合,他能偷袭你而没杀,让你找到了还击的机会,而第二次你根本反抗能力,可他为什么两次没有杀你呢?”

“我也不知道。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已经行动了,假如他做成那件神秘的事,有可能从此远遁,那么他就会逍遥法外,那些被他杀害的人将冤沉大海。如果崔母说的是真的,崔猛的意识也会再度企图控制他人,好去伤害其他人!”

“老燕,你别激动,这离开这段日子,你已经取得重大突破了。”

“他今晚说不定就在做那件秘事了,我能不急吗?”燕风眉头皱得死紧,但明白焦急会影响判断,强迫自己静下心来问古龙,“你走了那么久,有什么发现吗?”

古龙点了点头,“我走这些日子连电话也不打,就是因为我和当地真正的山民生活在一起,这样才能听到那些没有流传出来的故事。哈扎布的行为古怪,咱们推测了可能是为了完成一件什么神秘的事,所以我才会去打听一些民间的东西。从这个角度上讲,哈扎布的行为算是有些偏执了。我差不多每天都追着那些淳朴善良的老人家讲故事,回来后又和你的线索一对比,只找出了一件与人血有关的故事。这个故事知道的人很少,大家是当个民间故事听的,并没有人当真。当然,假如哈扎布真的是按这个故事中所说的去做的话,那么至少他是当真的。如果真的能抓到他,他需要的不止是法律的制裁,还需要一位心理医生。”

“究竟是什么?”

“你别急啊。”古龙按住要起身的燕风:“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爱情故事,也是一个神秘的传说。据说很几百年前,一个蒙古武士爱上了一位白族的公主,可因为蒙古人是侵略者,白族的族长坚决不同意这门婚事,白族公主不愿意违背父亲的意愿,也不想辜负情人的爱情,于是服毒自尽,以对父亲明志,对情人言誓。蒙古武士悲痛欲绝,背着情人的尸体企求他们族中最有神力的祭司,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以求能让情人复活。祭司对他做出了最残酷的考验,但他全部硬撑了下来。他的行为感动了祭司,于是祭司告诉了他一个让公主复活的方法。

那就是要在月圆之夜的背阴之地,同时取尽十二名成年男子的阳血,然后在午时的向阳之地取尽十二名少女的阴血,把这些血放入一个天然的、阴阳水相混却不直见天光的活水池里。鉴于这些天然的水池都是与海眼或者河口相连的,所以还必须找到一个天生有巫力之人的尸体堵住泉眼,以防止混合了阴阳血的阴阳水泄露。做好这些之后,只要在十五之夜把死去的人泡进去,等太阳和月亮再出现一次,也就是一天一夜,公主必能复活。

但这件事难就难在一切条件的形成都必须是在巧合的状态,就是说必须有十二个男人同时在月圆夜在背阴之地呆着,而且都必须是已经为人夫的成年男人,而那十二个少女的条件也是一样,必须巧合性的突然出现,不能人为的去凑人数,只能等等机会。而在这儿期间里,死去之人的肉身还不能坏。

这蒙古武士有家传的武功,手掌握住东西即能冰冻,所以公主尸身未腐。但他不忍心以这么多人的血来成全自己的爱情,所以抱着公主的尸体跳了崖。

后人谈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即感动于两人之间的爱情,又感动于蒙古武士不为自己的一已之私而谋害人命,还曾经为些编过歌曲,只不过流传不广,只在土生土长的山里人才有人知道。”

“冰冻?我领教过了。”燕风看了看自己冻伤的手腕,“这事情听来虽然玄妙,但解释却合理。他身怀异能,瞬间杀那么多人也许可以办到,但怎么才能使他们血不流出来呢?看来只有瞬间速冻了。只是他用的是什么武器呢?上回他和我交手时并没有带武器,可我相信一定会有凶器的,不然尸体的断头处不会切口平滑。”

“他头一回取血的位置是在脖腔,几乎是同时取了十二个壮汉的人头;第二回是在手腕,但相比起来没那么血腥,先是冻死了孩子们,然后慢慢取血。他两回作案的手法也不一样,恐怕也是和阴啊阳啊的有关。”古龙也看了看燕风的手腕,“也许这不是寒冰掌一类的玩竟儿,毕竟这不是在武侠小说里,可能――是液化氮吧。”

燕风不说话,皱着眉头把这件听来怪诞的事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你们这里有什么阴阳池吗?否则他为什么呆在景县?”

古龙想了半天,表示没有,“我在这里也工作这么多年了,从来没听说过。”

“有没有可能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山洞里呢?传说中不是说,是不能直接见天光的池子吗?不见天光的话,就肯定是地下水池或者是在山洞里。”

古龙看看燕风,看他因为受伤和忙碌而变得异常憔悴的脸,叹了一口气道:“哎,这只是个传说,对我们有参考价值,但不能全信!我总是觉得咱们的证据还是有些牵强,想一下,正常的人谁会为了一个传说而去杀人呢?或者他真的只是个变态,还有他那些神秘的巫术和力量。”

燕风摇遥头,“不对,至少凶手全信了,想想他取的血,想想他的所做,一定是这样的,他做为蒙古武士的后裔,继承了他能使物体冰冻的方法,也当然听说过这个传说,先不管他要救的是谁,却一定是按照这个方法进行的。我想,那个死去的人一定对他很重要,重要到不可或缺,重要到能让他丧失理智,沉迷一个传说而不可自拔。”

说到这儿,他的脑海中忽然闪出玲珑的脸。如果她死了,他会怎么样?他们相处的时间其实还短,也许他只是痛苦万分,再也不能爱上别人,但假如相爱的时间长了,一旦玲珑突然离开,也许他也会疯狂的。男人的感情其实是很脆弱的,真的爱得深的话,如果有什么重大的变故,受不了的往往是男人。

“可是这附近真的没有什么阴阳池啊!”古龙搔搔头,急得在房间时乱转,搜肠刮肚的想,直到一个念头蓦地窜入了他的脑海,“等等,有一个地方。”

“哪里?”燕风来了精神。

“在景县有名的笋子洞旁边,原本还有一个山洞,叫无归洞。这个洞不仅没有美丽的景色,而且还是神秘莫测,穷凶极恶之地!此洞有个特点:历来进去的人不管是几个,出来时总会平白无故神秘地少了一个,如进去五个就会出四个,进一个则没人出来。而其他同行人都不知那人是何时走失的。另外,据进去回来者说,无归洞里面并没有什么奇怪之处,但深不可测,一直也走不到头,仿佛通向另一个世界。

我刚参加工作那会儿,镇上有六名青年偏不信这邪,背着大人进去了,但出来时数来数去就是少了一个。偏巧失踪那位是镇政府部门某公子,这下急坏了家人,于是公安局派出了装备精良的搜救队进去了,折腾了半天,但出来时毫不例外仍然少掉一人!

最终,省里调来十名特种部队人员。据称这十名个个是身怀绝技的精英队员。进去前为了仿止队员在洞内走散,用十个手铐将每人手铐手连成一串,锁匙放洞外,洞里大家不停地报着号。他们这样在深入洞中约两、三公里远,还是没有走到尽头,而且这时有几名战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头昏呕吐现象,据后来调查可能踉洞内毒沼气有关,搜救被迫停止并折回。然而就在出洞时,可怕的事再次发生,十名队员硬是少了一名,手铐完好无损。少掉的那个人是队伍中间的第五个,而他们出来的时候变成第四名队员和第六名队员铐在一起,第五名队员凭空就消失了,而且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的事。

这件事太怪了,一直没有合理的解释,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政府部门为了阻止有人继续冒险,就运来刻有符字的巨石堵住了洞口,还用刻了八卦的铁棍围成栅栏挡在那里。如果你非要说景县有阴阳池,可能就是在无归洞里面,因为没有人进去过,所以我不能确定。”

“我们马上去看看。”燕风当机立断。

古龙也不争辩,站起身来打电话。燕风伸手拦住他,“不用叫别人了,这事情这么诡异,根本无法用常理解释,参与的人多了,不利于保密,我们俩就行。顶多叫上那两小小菜鸟,让他们守在洞口,假如我们到一天一夜还不出来,也不用救了,就让他们直接封上洞口好了。”

“你当那么好封的,那可是巨石。别废话,老子还没活够呢,进得出就要出的来。再说了,我好歹是本县的公安局长,局长走丢了,这也太没面子了。就算真迷了路,也肯定大批人来找,这就是当大人物的好处啊。”末了,古龙还开了句玩笑。

燕风不说话,因为古龙没有和哈扎布交过手,不能理解那种压倒性的优势,先不说他强大的巫术能力,当只是他那远胜于常人的速度和力量,就不可能轻易战胜。他不是胆怯,只是要做好准备。

只是古龙这么一说,他突然又有了新的想法。古龙不比他,已经有妻有子了,而他是光棍一个人,“还是我自己进去得了,你每天养尊处优,胖得像老鼠,别回头净帮倒忙,碍手碍脚。”他说。

“你少来这套,想自己逞英雄是不是?”古龙和燕风是十几年的生死兄弟了,当然明白他是为自己着想,但他也不能为了安全放下燕风不管哪,“你还是多操心自己吧,如果真出了事,玲珑怎么办?她在这世上没亲没故的,就看上这么一个你。这傻头,她倒是看清楚点啊,就这样想也不想,一颗心全扑上了。结果呢,你扔下她,她怎么办?”

古龙不提还好,一提玲珑的名子,燕风的心突然软弱得没有力气跳动了,而就在这最软弱之时,那个可怕的噩梦冲进了燕风的脑海,让他差点直接跳起来,吓了古龙一跳。

“玲珑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