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也有熊脚印,这么大的脚印,看上去是只大熊。”一路牵着殷如许,沃突时不时指着路边雪地忽然出现的脚印,一本正经地说。

殷如许开始还紧紧拉着他的手,后来就没什么表情了,甚至不吭声不回答他了。

沃突:“熊说不定就在附近呢。”

殷如许忽然认真地说:“这只熊能跳得很远,还会飞。”

沃突:“嗯?为什么?”

殷如许:“因为它的上一个脚印和下一个脚印隔得太远了,从那边到这边,不是跳过来,就是飞过来的。”

沃突给她逗笑了,知道她是猜出来怎么回事了,一把将她抱起来,“好了,我跟你玩呢,你累不累,我抱你走。”

温水湖边雪积不住,长了一片茸茸绿草,在这样的冬天显得格外鲜嫩。湖上烟气袅袅,都是湿润的水汽。

沃突把殷如许放在湖边,热情邀请她试试水温。殷如许试探着用手指探了探湖水,小心翼翼的。沃突看不下去,抓着她的手猛地按进水里。

殷如许:“…”

沃突:“暖不暖和?”

殷如许:“嗯…不许脱衣服。”

沃突:“我只是想在这洗个澡,没想干别的。”

最终他还是在这洗了澡,殷如许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泡了个脚。

“冷不冷?旁边山壁那个凹陷的地方我放了块皮子,还有生火的东西,我给你拿来盖?”

殷如许和他一起去山壁凹陷那边看,却发现那地方被不速之客给占了。

“嘿,这是我的地方,我的皮子,你们赶紧走开。”沃突蹲在那里朝两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说。

殷如许拉拉他的头发,“算了,让它们在那待着吧。这是狼吗?”

在沃突昨天才放过来的皮子上,两只显然刚出生不久的幼狼正趴在那。

“怎么没见到母狼?”

“可能离开找食物去了。”沃突说着试图去抓两只小狼,“奇怪了,这个时候怎么会有这样的幼狼,也不是雪山上狼繁衍的时候。”

两只幼狼半点不怕他,嗷嗷叫着要咬他的手。殷如许把他的手扯了回来,“不要抓,我们先回去吧,这个地方先让给它们暂时住着。”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想绿绿了,想他他就会死。

在第一章重新贴了指定番外,还有六篇获奖的诗作。已经有两个妹子点了,还有四个,如果正文完结之前没点,就视作弃权了,要注意哦~

距离正文完结大概还有两个故事,大概吧。

第十八章

没过几天, 沃突提回来两只幼狼, 就是殷如许之前和他在雪山温水湖边看到的那两只。

“母狼一直没回去过, 应该是死在外面了, 我不提回来,这两个小东西就要饿死在那里。”沃突粗手粗脚的, 随意把两只幼崽放在殷如许面前,“你要是想养, 养着玩也行,等它们长大了说不定还能有些用, 你要是不想养我就扔给狼骑那些崽子们。”

殷如许看着两只饿的都叫不出声的幼狼,拧着眉摸了摸它们身上打结的毛。因为没有了母狼的照顾,这两只幼狼看上去特别狼狈。

“我不会养, 你教我怎么养?”

“不用怎么精心照顾, 放心, 它们生命力顽强的很,有吃的就能活。”

果然, 就像沃突说的, 这两只幼狼吃了东西后,慢慢就恢复了,虽然还是对周围的一切很警惕。也许是因为殷如许照顾的太精心,两只幼狼似乎把她当成了母亲, 常常要钻进她怀里,还会对她发出温顺的呜呜叫。

对于沃突这个压迫感甚重的家伙,两只狼崽感觉到威胁, 所以会对他发出呜呜的威胁声。它们还太小,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在沃突看来跟小狗也没区别,两只幼崽也不知道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偶尔也会凑到他身边作势咬他的手掌。

沃突晃晃手掌把它们晃下来,捏着后脖子随手丢出大帐。

殷如许一抬眼看到了,“沃突!”

沃突起身去把狼崽捡回来,拍拍身上的雪灰,重新塞进殷如许手里,“你玩,你玩。”

这个冬天,殷如许就有了两个暖和的狼手炉。狼冬天为了避寒,会长厚厚的一层毛,幼狼的毛更是又软又暖,摸上去柔顺舒服,简直让人停不下来。殷如许白天在大帐里,跟乌日珠阿姆她们学做毡毯,学她们的二弦,给她们弹箜篌,或者听她们闲聊。两只小狼乖巧地窝在她身边,她要是盖着皮毛小睡,两只幼狼会钻进毛皮里面,团在她怀里一起睡。

这里的冬日确实很冷,至少比殷国赵国的冬日要冷得多,可是当冬天过去,她回想起这个冬天,却没有什么寒冷的感觉,留下的回忆,都是大帐里热闹的说笑和温暖的炉子,是沃突带她去看的皑皑白雪和围着绿茵的温水湖,每一样让她想起来都觉得安心柔软。

她的肚子大起来,沃突以前总喜欢忽然把她抱起来或者举起来,背在背上也要故意颠一颠逗她玩,现在是不敢了。

他在夜晚睡前仔细观察她的肚子,时不时用手摸一下。每次这么观察过后,第二天他就会带些新鲜的东西回来给她换换口味。

在冬季驻扎地的日子是枯燥的,乌日珠阿姆怕殷如许待得不耐烦,告诉她说,等雪化了他们就会迁到新的地方去。

在雪化之前,部族的驻扎地里闯进了狼。一直没化的积雪堆在矮墙边,给它们搭了个阶梯,这群饿得不行的野狼忍耐不住,闯进人的聚居地,想要拖羊圈里的羊。最先发现“闯入者”的是狼骑养的那些狼,它们虽然被驯养,但野性不改,论起凶狠丝毫不比野狼差。它们发现闯入者,马上示警,一时间半夜里狼嚎响彻整个驻扎地。

殷如许也早醒了,她是被两只小狼的嗷嗷叫给吵醒的,见两只小狼站在皮毛垫子上朝着王帐门口叫,而沃突也站在王帐门口,正在注视外面的什么东西,殷如许都没发现他是什么时候醒,又是什么时候起来的。

“沃突?外面怎么了?”

“没事,闯进了几只野狼而已。”沃突朝她摆摆手,让她继续睡。

如果换个小部族,遇到一群饿狼闯入驻扎地,绝对会很慌乱,别说羊圈里的羊了,就是人被叼走也是可能的,但乌图部族就没有这个担忧了,狼骑一群人飞快追着自己的狼出来了,把那些闯入的野狼全部赶在了一起围在中间。他们训练有素,燃起火把,把那些陷入包围的野狼群照的清清楚楚。

有勇士架着弓箭在后面和同伴说话,“你打哪只?这回看谁打得多,要不要比比?”

“行啊,比,来!”

许多人衣服都来不及穿,光着膀子也在外面起哄。

有好奇的女人披着衣服起来看热闹,也半点不怕地围到旁边,说说笑笑,简直就是半夜开宴会。

殷如许没能出去看,被沃突按回去睡了,她早上起来,发现那闯入的狼群已经被处理干净,大家还兴致勃勃地讨论着昨天晚上谁更厉害,中午的时候她们就吃到了狼肉。

“我以前在的那个小部族,人很少,有一年冬天特别冷,野狼群跑到我们部族里,咬死了好几个人。那时候我还小,看着一只狼咬掉了旁边帐篷里一个姐姐的脸,吓得都不敢哭。”大帐里做毛毡的一个女人忽然说。

她的话引起了其他女人们的话头,又有个女人接话说:“是啊,我出生的那个部族也是,冬天遇到狼,可害怕了,部族里的男人经常冬天夜里不睡,就在外面守着,就怕万一睡着了被狼拖走,我们那边的狼可凶得很!”

“不过,自从到了乌图,就不怕狼了。”

“对,当然不怕了,有族长在,都是狼怕我们,他可是狼神之子!”

一群女人脸上都有庆幸和轻松。她们又看着殷如许,满是对安定的向往和期许,“公主和族长的孩子,一定也会是个勇敢强大的小族长,狼神的后代,能一直庇佑我们。”

除了驻扎地半夜闯进野狼群之外,没有再发生过其他的事,每天都很平静。这份平静一直延续到雪化,他们要动身迁往另一个驻扎地。

雪山上的雪还没化,等到天气更加炎热之后,雪才会渐渐融化成水,顺着山势而下,一路汇聚成溪流小河,通往草原的各处,沿途滋润土地,让各处长出青草繁花,再汇聚成一个个湖,成为草原上的“明珠”。

殷如许的肚子已经挺大的,沃突最近学会了轻拿轻放,摸她肚子的动作也放轻了很多。殷如许早已习惯了孕育生命的感觉,她反而没有沃突那点紧张的心情。天气好的时候,她还自己抱着肚子到处走走,两只小狼就跟在她脚边,跑跑窜窜,要跟她玩闹。

乌图部族朝另一条路迁徙,越往前,天气就越暖和,他们又在芒山脚下住了两个月。草原的春日和夏秋冬都不同,那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站在坡地上,每一日的景色都会有有所变化,成片连绵的地面上染了绿色,一层一层变得浓郁,又渐渐变成黄,那是一种常见的野花,生命力顽强,春风一吹就能开遍整片原野,还是部族里羊群们最爱的食物。

春日是个短暂的过度,他们很快就要在这片草场被吃光后,回到去岁夏天的驻扎地,那片水草丰茂的地方。

经过这么久的孕育滋润,他们去岁的驻扎营地上长了青草,大家就像旅行归来的人,忙忙碌碌打扫家园,重新安置自己的家。

一个冬天没来的商队早已等待多时,他们带来了更多的商品,用来和部族换冬日里他们打的猎物皮毛,商队重新变得络绎不绝,今年比去年来的更多了,导致沃突不得不让部族驻扎地又往外扩散了一圈。

整个冬天窝在大帐里,大家都憋坏了,趁着这个热闹,他们又开始时常办一些集会,赛马射箭,还有从殷国流传过来的藤球,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围着个球跑来跑去,部族前那大片平整的草地,每日都有许多人围观一群人踢藤球。

在这最热闹的时候,殷如许的孩子终于出生了。

孩子出生的时间不太巧,那一天沃突正好去目阐部参加目阐部族长妹妹的婚礼,殷如许这边刚有反应,宫女们就白着脸跑出去找人,乌日珠阿姆朝部族前的人群里吆喝了一嗓子,“公主要生了,谁去目阐部把族长找回来!”

当即就有好几匹快马飞奔出去,人群中响起一片嘹亮的欢呼,还有人大喊:“快点快点!”

没过多久,沃突回来了,他一个人骑着马冲在前面,把其他人都远远落在身后。路过部族门口,众人立即给他让路,让他一路顺畅地冲到了王帐前。

“人怎么样了?”

“还没生呢,族长你到一边等着,别碍事。”

他足足等了一天,才等到了一个皱巴巴的儿子。他的儿子和他一样有一双绿色的眼睛,面容却更像殷如许。

殷如许和沃突的孩子出生这天,赵国和晋国的战事终于结束了,这持久的战事,打的两国国内动荡,最后的结局,以赵军攻破晋国王城,逼死晋王为结局。

赵胥在三月前亲自带兵攻打晋国,他这一次的亲征比上一次要稍微顺利一些,对比起来,这次他可谓是一雪前耻。当他站在晋国王城城墙上,俯视着这座刚经过战火焚烧的王城,心中的自信再一次升腾。

他想,谁说我失去了世界的气运就只能一直失败?

打下晋国只是第一步而已,接下来就是乌图部族了。能成功一次,就能再成功无数次。

“报!”

“王,都城传来急报,余商君反叛!”

赵胥的叔父余商君,趁着赵胥长久领兵在外,国内空虚,一举反叛,已经成功控制了都城和周边好几座城。

赵胥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这得来不易的胜利,就收到这消息,得知自己老家被别人占了,简直如同当头一棒。

“怎么回事!我临走前的布置呢,为什么没人阻止那老不死的东西!”赵胥就是在这里再愤怒,也无济于事,只能匆匆再带着大军奔回赵国都城。然而祸不单行,他们途经晋国与赵国交界的埠沅江时,遭到了晋国残兵的埋伏。

带领这股残兵的是晋国一位忠心的将军,他在驰援的途中听到已经被赵军攻破了王城的消息,当机立断搞了这么个埋伏,誓要杀了赵王赵胥,一雪国恨家仇。

作者有话要说:提问:第一百四十三章的[作者有话说]最后一句,是什么?

第十九章

赵胥决定亲自领兵攻打晋国的时候, 当然没忘记在国内布置眼线, 还将一系列事情托付给心腹,为的就是避免他在外的时候出什么乱子。可他一切都打算的好好的,却还是出了问题。

急着回去收拾叛军, 结果半途中又杀出伏兵, 简直是运气差到了极点,赵胥甚至觉得这个世界是在逗自己玩, 刚让他看到一点希望,又狠狠给他一巴掌。可要说他运气差, 也不尽然, 因为这一次,他仍是在心腹的保护下逃了出去, 就算伤了一条腿, 到底也还活着。

就如同上一次打鲁国的翻版,他负伤逃出生天后, 又被赶紧送往赵国都城。

“待我回到赵国, 这些…这些该死的反叛之人, 还有那晋国残兵,统统都没有好下场!”赵胥捂着断腿语气发狠。但是很快,他再次被打脸了。

一行人秘密回到赵国王城附近, 赵胥试图悄悄联系城中心腹。能让他在这种时候联系的,当然是他最相信的下属,在从前无数次的轮回里,这人从来对他忠心耿耿, 甚至不惜杀掉自己的父母妻儿表示忠心。然而这一回,这人竟然投靠了反叛的余商君,接到他的信后带着人前来捉拿他。

“赵王,等你许久了,余商君…不,是王想请你相见。”中年文士朝他一躬身,很是恭谨的模样。

赵胥沉着脸望着这个下属,“其他人也背叛本王了?”

文士微笑道:“没有什么其他人了。”余商君一上位,那些人就被找出来解决了。

赵胥:“你是为何背叛本王,莫非本王给你的优待还不够?”

文士只意味不明地一笑,并不回答他,朝后做了个请的手势。

赵胥无法,被那些从前护卫他的士兵们押着回到本属于他的宫城。因为腿在之前的埋伏中断了还未休养好,他只能被人抬着,可到了宫殿门口,再不许其他人进去,赵胥只能在呵斥声中自己拖着伤腿慢慢走进去。

余商君早就在那等着他,见到他进来,让身边伺候的人给他上了一杯茶。

“放心,没有毒,怎么说我也是你的叔父,并不准备要你性命。”余商君翻着书案上的各种书册,语气淡淡:“喝完这杯茶,你就该去牢中待着,度过你的下半辈子。”

赵胥冷笑一声,“你不杀我,说的倒是好听。”

余商君看了他一眼:“至少,我与你不同。”

赵胥:“都是为了权利,有何不同,说得再义正言辞,也不过和我一般野心勃勃。”

余商君没再与他多说,让人将他关进了冬牢。

赵胥一夕之间从王成为了阶下囚,没有了华服宫殿,美味佳肴,美人宫娥,初入冬牢,着实发了一阵脾气,看守之人见他这个模样,渐渐就对他放松了戒备,每日只听他大骂便是。

余商君虽未杀他,但也怕他还留了什么后手,因此令人密切关注他的行为,听人回报说他在牢中状似发疯,不像作伪,一派山穷水尽的模样,便也懒得再多加关注。

过了几个月,冬牢的守卫开始松懈,一日晚上,一行人潜入冬牢,来到赵胥牢门之前。

“王!属下前来救您出去了。”为首之人打开牢门,跪在一地狼藉之上。

坐在那浑身狼狈污浊,头发垂下覆满面颊的赵胥缓缓站起,一双黑沉的眼睛里俱是冷意,“来得太晚了。”

“是,是属下无用,委屈王了。”那人连忙磕头,上前搀扶着赵胥离开。

他们是赵胥为了以防万一留下的后路,几个月来蛰伏不动,就为了等待时机趁机救出赵胥。因为打点过,他们逃离冬牢的路上没有遭到任何的阻拦。

王城不能再留,赵胥甚至都没来得及换衣服,就带着追随他的一群人逃出赵国王城,免得被发现后让卫兵堵在城中。

急奔出城后,赵胥选了个不引人注意的城暂时安顿下来。他的腿因为先前的伤没及时救治,走起路来都有些跛。赵胥如何能忍,走在路上被人多看一眼他都要发怒,若不是现在情势不妙,有人敢用那种目光看他,他必定要将人抓起来处刑示众。

“王,这腿定然能治的。”

赵胥:“滚!”

“是是。”说话的人喏喏退后,再不敢提起这事。

毕竟当了多年的王,赵胥若想东山再起,还是有机会的,他仔细盘算后,决定先去试试能不能寻到盟友。他想找的就是那些手中有兵,也有些野心的人,只要他允诺夺回王位后,再给金银宝物,划给对方更多封地,只要待遇优厚,不怕没人心动。

赵胥最先找的是祁阳王,他先让人前去试探,结果祁阳王连他的面都不愿见,只带给了他一句话:“君与晋国为盟,转头便能灭晋,实不敢信也。”

嘲讽他先前与晋国结盟,后来又撕毁盟约灭亡晋国,这番行径没有信义。被人羞辱一番,赵胥还无法反驳,只能迅速带人离开祁阳王封地。

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们走后没多久,就有卫兵寻到他暂时落脚的地方,要将他捉拿去向新王讨赏。

“王,我们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继续去寻墨阳王。”赵胥并不相信人人都像祁阳王这样愚蠢胆小。

墨阳王那老狐狸倒是见了他,也十分热情地招待他,口中说些什么希望他尽早夺回王位之类的话,可真谈到想让他发兵王城,他就不说话了,一推六二五地混过去。

赵胥找遍了能找的人,也就只有一个义阳王看好他,他将女儿嫁给他,想日后女儿能成为王后,并且狮子大开口要求了许多东西。赵胥不怕他要的多,可问题是义阳王手中的兵并不多,想要光凭这么些人打回王都去,实在是痴人说梦。

可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如今没人愿意庇护他,他只能先留在义阳王处稳住他,借由他的女儿达成更深的联盟,再慢慢招兵买马。同时他也没放弃继续试探各地其他手握兵权之人,着实是挖空了心思在赵国蹦跶。

他隐姓埋名,将自己藏的很深,余商君寻了他两年无果,只能放任不管,如此,赵胥积蓄了几年之后,终于寻到了一个机会。

东南大旱,余商君要往郾城祭天,赵胥决定前去伏击余商君,取其首级再一鼓作气直奔王城,夺回王位。

这一年,距离赵胥被人从王位上赶下来,已经过了八年多。

草原上又是一年夏季,如今的乌图部族,比前几年更大了几倍,这里就如同几年前殷如许说过的,成为了一个热闹的小城。最开始只有殷国的商队常常来此,但是几年前,沃突带领族人开辟了通往西陵的路,渐渐的,也有西陵那边的商队过来了,他们还在氓山发现了一种晶莹剔透的宝石矿,这些年光是前往氓山采矿买石的人就数不清,来来往往的人,总要经过乌图部族。

人多了之后,他们也并不是全都依靠放牧牛羊生活,仍然有一部分人保持着冬季迁徙的习惯,但还有一部分人已经开始习惯定居。

乌图部族在这个季节人是最多的,分隔开的集市上熙熙攘攘,外围的空地早已成为球场,是半大少年们最爱的玩闹区域。女人们这个时候则大多在湖附近,那里开凿了水渠,殷国带来的工匠花费了大力气做出了这个便捷的供水处,女人们会在这边清洗衣物处理食材。

“阿衍,跑哪去了,公主找你呢。”水渠边一个妇人打扮的女人端着盆站起来,对不远处一个骑马的孩子喊道。

女人长相是标准的殷国人,她是当初跟随殷如许一同来和亲的宫女之一,后来嫁给了一个狼骑的勇士。而她口中的阿衍,则是殷如许和沃突的孩子,乌图部族人人喜爱的‘小族长’。

阿衍不过九岁,个子已经很高,骑在马上隐约有了几分少年气,他的长相更肖似母亲,清丽俊逸,只是鼻梁高挺,一双绿眼睛,更像父亲。

“丁香,阿姆找我干什么?”阿衍在马上挥动着手里的弓箭。他的马上还挂了一串兔子和其他的小型动物,看来是跑去打猎了。

“好像是找你试新衣。”

“好,我知道了。”阿衍应了一声,对跑在马后的一只威武大狼喊道:“二宝,快点!”那狼嗷呜一声似在回应,赶上了前头的一人一马,很快就跑进了不远处的聚居地。

“阿姆!”阿衍提着一串猎物,高喊着阿姆,噔噔噔进了王帐。

殷如许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回来了,去哪掏了兔子洞,怎么带了这么多回来。”

阿衍跑到她面前,献宝一样捧上自己的猎物,嘴里回答:“是父亲之前带我去的地方,那里好多兔子!”

殷如许笑着给他擦脑门上的汗,这孩子和他父亲一样,非常擅长往洞里薅兔子懒鼠,到处都给他们祸害光了,简直草原双煞。

“跑得这么急,身上全都是汗,来,外套脱了给你擦擦。架子上有给你做的新衣,最近天气热了穿轻薄点更舒服些。”

“嗯。”阿衍仰着小脸让母亲给自己擦汗。他脱衣服的时候,衣襟袖子里窸窸窣窣往下掉土渣和小石子,还有两把小匕首。殷如许甚至在他怀里掏出来一只巴掌大的小懒鼠。

殷如许:“…你钻到懒鼠洞里去了?”

阿衍捡起掉在地上的小匕首,摸摸脑袋,“我都忘记还有它了!阿姆,这个送给你的,给你玩儿。”

换上新衣后,又喝了几杯水,阿衍擦擦嘴拿着小弓:“阿姆,父亲这两日不在,你肯定无聊了,我带你去玩吧!”

他们父子两个,都喜欢带她出去玩。

殷如许笑,“你要带我去哪玩?你又知道哪里好玩?”

阿衍:“我回来的时候看到他们在射彩绸,我们也可以去啊!”

殷如许想了想,“好吧,跟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