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那样想过,相信我,我不会弃你于不顾的。”冷觉的声音多了几分急切,听得出来他是真心的,他和公主说话的时候,和现在的口气完全是两个人。

清欢说:“你已经弃我于不顾了。”她冰冷的双手慢慢地从冷觉的脸颊滑下,抚摸过他俊美的面孔一直到胸腔心脏跳动的位置,好奇地问:“都说人类的心脏是红色的,我真的很想把你的心挖出来看一看,到底是不是真的。”

“小醒,住手。”即使嘴上说着不会弃她于不顾,冷觉对清欢仍然抱有戒心——或者说,他对这世上的任何人都抱有戒心。他不能允许任何人触碰到他致命的部位,脖子,胸口,即便是他曾经的妻子宋醒。“我不想伤害你。”

“你已经伤害了。”清欢说,“难道你以为在魅色的那三年不是伤害而是磨练么?”

“我不能把你留在身边,我不否认,有了你之后,不管是国王还是议会都对我放低了戒心,让我可以安心进行我的计划,如果没有你,进展不会这么快。可是这个国家我是要和你共享的,再也没有其他人能够插足。”

“可是你还是娶了公主,你们都结婚这么久了,有上过床吗?”清欢好奇地问,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哎呀一声。“我给忘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有什么资格问你碰没碰过她呢?”

冷觉有点难以启齿,但还是道:“我不能让国王起疑……”

清欢打断他的话:“所以你跟她做了,你们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也许现在公主殿下肚子里还有了你的孩子,我是不是该提前恭喜你一声,上将大人?”

冷觉听她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感到浑身不舒服:“小醒……”

“别出声,否则我不知道会不会下手杀了你。”得到答案后,清欢就懒得跟冷觉浪费时间了。她眼神清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将匕首抵在了冷觉喉咙处。“安静点儿。”

“你不会杀我。”冷觉很有把握地说。

清欢笑了:“是吗?”谁给他这么大的自信?连自己爱的人的模样都分辨不出,五年不见,他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竟然是陌生!更别提当这具身体里换另外一个人的灵魂之后,冷觉更是不可能认出来。

“你爱我。”

“我是爱你,但那是以前,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快记不起来了。”清欢轻笑,稍稍用了点力气,冷觉的脖子立刻被划出一道血线,他闷哼一声,感觉到了疼痛,却又因为某些事情超出了自己的掌控而感到愤怒。

是的,他垂怜宋醒是宋醒的容许,宋醒能为他牺牲也应该是毫不犹豫的,她怎么能对他心有怨恨?难道她忘记了他们在一起的那些记忆?那些美好的过去,她都忘记了?

女人和男人总是不一样的,女人心软些,男人的心肠则硬些。但对冷觉来说,宋醒对他的爱是无法撼动和改变的,所以当清欢真的伤到他之后,他胸口涌起了一股愤怒——就连宋醒对他的爱都不够纯粹!

幸好清欢没有去揣测他心里在想什么,否则肯定直接把他脖子给抹了。“人活这一辈子,多多少少都有点理想或是执念,我理解,很多时候走入了死胡同就没法走出来,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冷觉,你如果想做一个好国王,如果你认为冷酷绝情才是一个国王应该具备的品格,那么你就不应该再幻想爱情,那是不可能同时被你拥有的。”

所以,如果你有野心,如果你放不下你的野心,就什么都别说,干干脆脆的,只为了野心活着。将别人利用彻底之后也别假惺惺的愧疚,见死不救的是你,感到委屈的也是你,受害者连抱怨两句都会让你觉得她是在小题大做。

冷觉听着清欢说话,感觉到她把手伸入了他军装的口袋,取出了他的私戳,然后一手抵着他的脖子,一手在桌子上翻找文件。冷觉是什么人?从小从军,三十岁就当上了上将,他会是那种很轻易就能受制于人的人吗?所以趁着清欢不备,他迅速反击她的手掌想要夺下匕首,但清欢反应更快,几乎只是一眨眼间,她便远离了他,并从桌子上抽走了自己所需的那份材料。

“小醒,把文件还给我,我不会怪罪你。”冷觉步步紧逼,他的枪被清欢卸下了,但他腿上还绑着一把,此刻他正用枪指着清欢的头,但声音还带着几分商量。

清欢问:“我要是不给,你下一秒就准备轰爆我的头么?”

冷觉没有说话,只是冷眼看着她。

清欢对他微微一笑,道:“现在是不是很恨我?觉得我配不上你的喜爱?”

很不巧,她猜对了,冷觉的确是这么想的。

清欢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手里的机密文件。她说:“你既然最爱的是权力,而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事到如今你还想继续欺骗我,那么冷觉,我也就不跟你客气了。”

“不客气?你是怎么个不客气法?”向来不近人情的冷觉有点想笑,就她,宋醒,一个平民,一个在魅色里做最低等妓女的女人,她有什么本事能跟他不客气?

“你很快就会知道了。”清欢挑眉一笑,下一秒竟一个跨步踩到书桌上,瞬间从窗户上跃下。

她跃下的那几秒钟,冷觉的心跳简直都停止了:“小醒!”他伸手去抓,但终究晚了一步,眼睁睁看着她从窗户上跳了下去。有那么一瞬间,冷觉感到自己的心都空落落的。他快步跑到窗户边向下一看——哪里还有清欢的身影?她没有摔死这是显而易见的,可她用了什么方法能瞬间消失?

确定清欢没事之后,冷觉就想起了自己的那份机密文件。如果流落出去……那就糟糕了!不管文件到了谁手里,国王也好议会也好,最后吃亏的都是自己!于是他迅速摁了警铃,命令宪兵们将庄园层层包围住,然后进行严格盘查。

大半夜的,庄园里所有人都被叫了起来,排排站在一起,一个一个搜身并检查房间。冷觉不相信凭宋醒能从戒备森严的庄园逃出去,所以她一定还藏在这儿!他命人掘地三尺也要把宋醒找出来,至于怎么找……冷觉掏出了随身携带五年的相片,相片上的女孩子笑得阳光爽朗,眼眸干净。

他把那张相片交出去的时候,似乎心里有一块地方也跟着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折腾到天亮也没找到宋醒,但管家却来报告说庄园里失踪了一个女佣。冷觉隐隐感到不对劲,就让管家把女佣的资料拿来看,果然,就是宋醒!

虽然她做了掩饰,虽然她的容貌在照片上显得平凡而普通,但冷觉知道,那就是宋醒!

他愤怒地将资料撕成碎片,却又鬼使神差的没有毁掉那张照片,而是又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半晌他咬牙,为了防止风声泄露,他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假使事情爆发他该如何做危机公关,这个国家的民众们应该不会想要看到他们的上将有篡位的心思。冷觉虽然不在乎自己在民间的形象,但他既然想要那个位子,就希望能够坐稳,而民心是不可或缺的。

但让他更惊讶的是,随着清欢偷走文件失踪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但不管是国王还是议会,都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冷觉感到奇怪,他生性多疑,总是不吝以最黑暗的想法猜测其他人。所以他很快就认为有可能是国王和议会联手想要先将他解决然后再内斗。毕竟国王和议会旗鼓相当,而自己的存在则十分碍眼。

为了确定自己的这个想法,冷觉将试探的任务交给了公主殿下。公主殿下对于能为冷觉做事感到非常开心,而且她又不是要做什么坏事,只是想知道父王跟自己的丈夫之间有没有什么矛盾,仅此而已,所以她很欢快的答应了。

国王极为疼爱这个小女儿,所以冷觉没有怀疑公主的话,公主虽然天真,但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在她心里,丈夫可比父亲重要多了,她能为冷觉去死都不带眨一下眼的。

所以冷觉排除了清欢是国王那头的想法。

也就是说,她是议会那边的人?

这倒是真的。那天晚上从三楼逃走后,清欢很快便赶在庄园戒备之前离开了。她在这里待了几天,每天都很勤快的帮人做活,难道是天生劳碌命?当然不是,她只是在研究地形。几点宪兵交班,一次几个人,什么时候他们的戒心最低……她都了如指掌。恐怕在这庄园住了几十年的冷觉都没有她来的熟悉。

离开庄园后,清欢没有立刻去投奔国王或是议会。前者基本上是不考虑的,他的小女儿跟宋醒是死对头,宋醒之所以这么惨其中就有他小女儿的手笔,再说了,如果扳倒上将冷觉,国王从中得益,议会自然岌岌可危,皇权会更加稳固,这对普通民众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议会之所以敢提出废除皇权的立案,就是基于广大民众的需求和呼吁。

社会形态已经不允许皇权再继续存在了,生而平等成了人们在衣食住行外追逐的最热烈的东西。没有谁生来就比他人高贵,也没有谁生来就该任人践踏。

清欢去了哪里呢?

她回去了“魅色”。

时隔两年,魅色仍然灯红酒绿,酒池肉林,人们在里头堕落沉沦。在这里,他们什么都能做,没有法律来约束。只要不闹事,这里便是天堂,也是地狱。

负责接待的公关早就不是宋醒记忆中的那些了。清欢提出想见老板魅爷的时候还被鄙视了,后来她掏出手机给那女公关看了点录像带,女公关瞬间脸色惨白,立刻打电话,很快魅爷就出现在清欢面前。

“我是该表扬你的勇气呢,还是该怜悯你的无知?”魅爷脸上带笑,惊艳的视线定格在清欢身上,她跟两年前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了,简直是换了一个人!不可否认,面前这个宋醒让魅爷更有征服欲。“好久不见,小贱人。”

清欢挑眉:“两年不见,你的嘴巴还是这么欠收拾,傻逼。”

魅爷脸色一变:“你叫我什么?”

普通人看到他这表情就已经害怕的跪地求饶了,偏偏清欢像是还不够,继续火上浇油:“傻逼。”

“你——”魅爷本欲发火,最后却转怒为笑。“两年的自由生活让你已经忘了在魅色的回忆了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介意让你想起来。”

清欢淡淡地瞟了他一眼:“像你这样英俊又有气质的男人,对女人说出这样的话,让我觉得很失望。你怎么可以和你的外表截然相反,是一个这么龌龊低级的人?”

低级?她竟说他低级?魅爷瞪大了眼,从来只有人夸赞他的好品味,赞美他的眼光,容貌,气势,从没有人敢说他低级!

“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和你平等的人,这是常识。”清欢把手中的文件夹甩过去,魅爷手忙脚乱地接触,打开一看顿时脸色大变,立刻让房里所有人出去,然后盯着清欢。“这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你以为我这两年做什么去了,种地养猪扫大街么?”清欢反问。“我想这东西到了你的手上,应该能发挥效果。”

魅爷眯眼:“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是公主手下的人,隶属于国王,怎么,你现在是要向国王表忠心?”

清欢用你以为我是小孩子吗的眼光看他:“这话你骗骗魅色里的人就差不多了,别人不知道,我可清楚得很,你是议会的人,准确点来说,你是议会安插在皇权这边的卧底,高层啊,都已经成了公主的心腹了。”

魅爷这回是真的惊到了,他猛地站起身,手边的茶杯因此掉在了地上摔的粉碎:“你怎么知道?”

“我只是觉得,像你这样,从小就被迫做这一行却又无比心高气傲的人,不会任由人驱使,尤其还是一个愚蠢的公主殿下,要你去跪舔她,我觉得这太为难你了。可你却本分的做了这工作近二十年,除了另有图谋,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说服我的可能么?”清欢掂了掂桌上的一颗苹果,咔嚓咬了一口,甜美多汁,她忍不住满足地眯起眼睛,补充道,“我只是给你们提供一点消息,可不代表我就站在你们这边。冷觉知道我拿走了文件,肯定会有所补救,所以我建议你最好立刻马上跟你的上峰说一声立刻动手,也许铲除皇权跟冷觉用不了多少时间。”

魅爷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说:“两年不见,你聪明了许多。”敏锐的程度让他都为之惊讶。

清欢挑眉,“拜拜。”

魅爷站起身,快步离去。

可是等到他回来,清欢已经离开了,惟独剩下一卷录影带静静地放在桌子上。魅爷不用看就知道里头是什么内容,他有点茫然,忍辱偷生这么多年,坏事做尽,鲜血染满了双手,一切都只是为了取信于皇室,可是现在,他却感到了失落,还有羡慕。

羡慕那个女人竟然来去自如,能够掌握自己的人生,羡慕她能在逆境中一次又一次的倔强坚持,一次又一次的被打倒,还能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

魅爷不明白。

但是他也很想相信,终有一天,这个国家不再有歧视,不再有等级,人人平等。

议会得到了文件,自然是如虎添翼,对于他们击溃冷觉是个很好的契机。但越是如此,越是胜券在握,他们就越是要小心谨慎。万一走漏风声被冷觉得知,难保他会直接和国王联手铲除议会。

这艰难的政治战争一直打了三年,在进行了全国民主投票之后,面对百分之九十五点七的民众都选择废除皇权和军事一人独大制度的情况,在所有人的努力下,皇权终于土崩瓦解。从此以后,普通人也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政府机构,贫穷的人也不会再低人一头,贫民区的人更不会随随便便死了都没人在意。

这是历史性的一个转折,标志着联邦帝国的消失和联邦民主共和国出现。也许在制度上还有欠缺,但人们都相信他们会越来越好。

皇权废除后,议会提出了皇室的十条罪状,并将犯下草菅人命的贵族一一判刑。百分之八十的贵族锒铛入狱,随随便便就打人害人的小公主也没能幸免,她大概得在牢里待个几十年,至于国王陛下——国王陛下被判了一千九百年的监禁,后来由于他不屈的上诉,又加了一百年凑齐了两千年。

关到死。

而冷觉不堪受辱,只能四处逃亡。追随他的人越来越少,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任何之前东西的他餐风宿露,成了悬赏千万的通缉犯。

谁能知道最后眼看都要成功了却功亏一篑,现在他更是受了很重的伤,身边的人都死的差不多了,之前有两个宪兵想要背叛他,被冷觉提前察觉杀死,如今他是真真正正的孤家寡人,别说权力,就连自由都没有。

从此以后,他都不能在世人面前出现,他必须过着躲躲藏藏的生活,还要面对无休止的追捕。为了活命,冷觉只能选择毁掉自己耀眼的容貌,现在他的半边脸被火烧过,极其可怖,另外半边脸也布满伤痕,走路伛偻,任谁也认不出这沧桑的流浪汉会是曾经高贵优雅,让整个帝国女性都爱慕的上将殿下。

可即使是逃,也不是每次都能逃开的,这一次,面对警察以及猎犬的追捕,冷觉认为自己要完了。

就在他闭上眼等待射击的那一刻,竟然有人救了他!

他被迫跟在那人身后一路狂奔,直到藏入一个桥洞,那身形纤细的人才拉下面上黑布,冷觉一见她的脸,震惊道:“是你!”

不是清欢又是谁。

清欢对他笑笑,冷觉却记恨她害自己沦落今天这般境地,哪里肯给她好脸色看,可是正要说些诛心的话,却见她脸色惨白,整个人往前一倒!就如她曾经跟他说过的,身体的反应远远比语言更加诚实。冷觉抱住了她,才注意到她竟中了枪,一摸后背全是黏腻冰冷的血。他这才知道,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子弹,才换来他的生命。

冷觉面色惨白,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清欢嘘了一声,点住他的薄唇,嘴角咧出一抹狡黠的笑:“你看,你最终还是没能得到你想要的。”

冷觉盯着她,没有说话。清欢又笑了:“你猜,怎么着?我呀……我……”她一只小手摸到他的胸口处,声音低柔,似是祝福又似诅咒。“给你留下了一个礼物。”

说完,她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来。

冷觉抱着这具慢慢变得冰冷的身体,半晌,竟怔怔地落下泪来。

也不知待了多久,他才爬起来,徒手挖了坑将宋醒的尸身掩埋,坐在她的坟前,很久没能动弹一下。这时有人从他身后走过,一开始冷觉没在意,他现在这副鬼样子,没有猎犬根本认不出。

可很快他就震惊了,因为他眼前竟然浮现出了那人的心里话:这人坐在土包前干什么,是不是个神经病?真是的,流浪汉这么脏怎么也让他进城了?

冷觉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踉踉跄跄爬起来朝别的地方走,想要找点吃的。远远看见一个包子铺,他忍不住走过去看着,买包子的人很多,卖包子的年轻姑娘很漂亮,见他可怜,便拿了几个包子给他——买包子里的年轻男人都露出欣赏赞叹的神色。

但冷觉没有接,因为他清清楚楚听到了姑娘的心声:真是恶心,这些脏兮兮的家伙能不能不要每天都来?老娘是卖包子的,是要赚钱的,不是做慈善家!

第369章 第三十四碗汤(一&二)

你知道忘川河里有什么吗?

除了数不清的鬼魂之外,忘川河里充斥着的是一切有意识的灵魂里郁结的所有阴暗面。背叛、伤害、悲伤、痛苦、绝望、眼泪、分离……在这里,永远都只有负面情绪的存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穷无尽的时间里你都只能待在河里,受黑暗的侵蚀。清欢留给冷觉的礼物就是这个,从此让他可以听到人类心底真正的声音——但只有恶意,没有善意。这也是女鬼宋醒正在承受的,冷觉所感受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女鬼宋醒要在这河里不知待多久,可冷觉却只要再熬个几十年就可以,说到底还是便宜了他。

因为女鬼宋醒横插一脚,所以本该到来的鬼魂一直在奈何桥上等着,清欢回来的时候就看见那女鬼坐在桌边,一脸担忧。她走过去,问道:“姑娘为何满面愁容?”

那女鬼听到清欢声音,先是微微一惊,然后福了福身,“见过清欢姑娘。”

“快快请起,切勿多礼。”清欢搭手将女鬼扶了起来。“你怎知我的名讳?”

“是墨泽小公子告诉我的。”女鬼缓缓回答,清欢顺势去看墨泽,却不知这小家伙什么时候已经藏了起来。女鬼看了看清欢的脸色,生怕她怪罪墨泽,连忙解释道:“姑娘请勿怪罪墨泽小公子,是我主动询问,他才——”

“无妨,我没有要怪他的意思。”清欢见女鬼胆小,也不想吓着她。

闻言,女鬼这才算是松了口气,然后她望着清欢,问道:“我知道来到这里的鬼魂都是生前有执念未曾完成,而姑娘可以满足我的心愿,是也不是?”

清欢点头:“是。”

“那么,求姑娘救救我哥哥吧!”女鬼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清欢死命磕头。“求姑娘救救我我哥哥,救救他!”

“你先起来,你的心愿我自然是要完成的,只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还需要你跟我慢慢诉说。”清欢素来心软,她将女鬼扶起来,二人分别到桌前坐下,墨泽偷偷摸摸地出现在她身边,见清欢没有生气的意思,就迈着小短腿奋力爬上清欢大腿,坐在她怀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也好奇地盯着女鬼瞧。他跟女鬼说过话,但也就是那么几句,所以他一直很好奇。

清欢无奈地低头看了墨泽一眼,小家伙也仰起小脑袋,大眼睛里充满渴求。清欢看了他几秒钟,捏了捏他软绵绵的小脸,算是答应了。

女鬼咬了咬嘴唇,开口道:“我叫南烟,我有个哥哥,叫南霜。十五年前,我爹被诬陷通敌叛国,皇帝下令诛杀九族并悬首示众。管家和奶娘两人拼死将我和哥哥带出,当时情况紧急,我们彼此身上就只留有半块玉佩,以作日后相认之用。管家爷爷把我带走后,没过几年就病死了,我没法在他家中待,便沦落做了乞丐,一心想要找到哥哥。机缘巧合之下,我听说哥哥入宫做了太监,便想着去见他,怕他一个冲动会刺杀皇帝。可是……可是我入宫之后,却发现哥哥他性情大变,他再也不是以前的哥哥了!”

“身负血海深仇,又被迫为奴,他性情大变,也情有可原。”清欢说。

女鬼南烟勉强笑了笑:“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小宫女,根本没法见到他。哥哥现在是皇上身边的红人,武功高强,性格却极其乖僻古怪,杀人如麻。我一开始不知他是如何做到让皇上信任的,可是后来……”女鬼南烟说到这里,血泪已经顺着眼角慢慢滑下。“后来我被珍妃娘娘看中,要到身边做了梳头宫女,原以为这样就有机会和哥哥见面,可谁知道,我、我却不小心听到了珍妃娘娘和她的心腹宫女谈话,她们说,说皇上性好男色,而我哥哥则生得极美,所以、所以哥哥能在宫里活下来,全都是因为皇上。”

女鬼南烟死死地咬住嘴唇,血泪不停:“很小的时候,哥哥说日后他要从军为将,可是现在——现在他那么痛苦,我却完全帮不了他!因为他太过残酷跋扈,所以珍妃娘娘怀恨在心要他性命,我本想去告诉他小心,却被侍卫发现,珍妃娘娘寻了个理由,便将我杖毙了。”

“姑娘!”她猛地抓住清欢的手。“求求你,救救我哥哥!他不该被这样对待!我爹爹一生忠君爱国,结果却沦落的家破人亡,皇帝害了我们一家,我知道哥哥罪孽深重,杀了许多人,可他本来不是这样的!求求你,姑娘,救救他,求求你了!”

清欢想了一下,问:“你想让我救他的命,还是救他的灵魂?”

女鬼南烟不明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我不明白……”

“……算了。”清欢笑了一下,道,“我知道了,你且放心吧。”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谢必安便从桥面浮现,将女鬼南烟引入了醴忘台。

清欢起身看了看风平浪静的忘川河面,然后回头对墨泽说道:“乖乖地待在家中不许胡闹,否则仔细你的屁股。”他本不应该在鬼魂面前出现,即使出现也不应该私自交谈,这是第一次,清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若是还有第二次,她就必须考虑是否要好好教训教训这被她宠坏的小家伙。

墨泽点头如捣蒜:“主人放心,我会乖的,很乖很乖!”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似乎并没有很相信。

很快地,她便离开了奈何桥。

因为南烟已死,而清欢降临的时间是在她死后,所以南烟的身体肯定是无法使用了,巧的是她刚出现在皇宫,就得知有个宫女命数已尽,会在明日夜里起夜时不小心溺水而亡,清欢便等到了那个时候,待到鬼魂离去,便顺势附在了宫女身上。

更巧的是,这小宫女是御膳房的粗使宫女,生得只算是容貌清秀,进宫只有半个月,又生性寡言,在御膳房工作了半个月都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每天要做的就是洗菜、洗菜、洗菜。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她干,但光是洗菜也是很辛苦的,冬天的水又冷又冰,双手伸进去片刻便红肿不堪,清欢都多少年没受过这罪了,经过宋醒的世界,清欢发现,如果自己不使用力量,那个人就不会追来,同时,如果她没有选择某个男人共度终身,他的灵魂即使跟随在她左右也不会觉醒,只会安静沉睡,所以清欢决定——管他的呢,一切顺其自然,她可不想为了别人再委屈自己。

所以,她直接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名字叫做清欢,因为她真的不想叫翠花。

然后每次洗菜的时候她也会偷懒——能不辛苦当然不辛苦最好。

大概过了三天,清欢终于得到了一个前去珍妃宫中的机会。女鬼南烟跟她说了,因为怕那半块玉佩被人看见,所以不敢随身携带,便将其埋在珍妃宫中自己住的房间里,和她同住的还有一个宫女,但那个宫女睡觉很死。

一大早珍妃就派人来说要炖一盅雪耳莲子汤,由于珍妃现在正受宠,所以御膳房的人不敢怠慢,小炉子上已经炖好了,却不见珍妃娘娘宫中有人来取,而御膳房此刻也派不出人手。大御厨左右看了看,瞧见正在卖力洗萝卜的清欢,连忙将她叫过来。小姑娘平时娇娇怯怯,虽然不怎么说话,性格又内向,但他们御膳房的向来和睦,又大多是些上了年纪的宫女太监,因此对清欢都挺好。

可现在也没招儿了,再不送过去这雪耳莲子汤就白炖了,大御厨也是出自考量才让清欢去送,一来这只要送过去便有人接手,二来也是最重要的是,清欢她生得只是五官端正,清秀而已,并不美貌,即便珍妃娘娘见了也不会心有芥蒂。

清欢很欢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她端着托盘朝珍妃娘娘宫中走去,一路上遇到不少宫女,大家都行色匆匆,在这儿,享受荣华富贵的是受宠的嫔妃,他们这些宫女太监,能好好保住命不被牵连就不错了。

珍妃宫中很安静,清欢先是将雪耳莲子汤交给了在殿前的宫女,然后突然装作肚子疼,询问宫女如厕的地方在哪儿。那宫女面露嫌弃之色,告诉她说只有宫女住的那片小厢房才有茅厕,指了路,又告诫她结束后快些离去,便端着雪耳莲子汤进去了。

清欢道了谢,连忙跑过去,一副非常着急的模样。

房门都没有上锁,按照女鬼南烟所说,清欢很快就找到了她藏玉佩的地方,并且将玉佩取了出来放入怀中。

这几天在宫中她虽然没怎么跟人说话,但从众人断断续续的谈话声中,清欢大致上也明白了南公公是个多么狠辣的人物。听说他比女子都生得貌美,可谓是倾国倾城,因此皇上十分宠爱他,日夜都要他陪伴伺候。这里面到底有多少少儿不宜的东西,清欢不知道,但宫中人们只是感慨南公公被皇上信任,并没有说他和皇上之间异样的关系,那么可能知道的人并不多。

也是,若是大家都知道了,还怎么活命?一个皇帝可不会容许自己断袖分桃的癖好被世人皆知。

但可能也正因如此,南公公才变得格外性情暴戾嗜血,听说有一次,一个小太监给他洗脚,只是水温稍稍烫了那么一点,他便命人将那小太监活活用滚烫的开水浇死,还有一次,一个小宫女不小心冲撞了他,便被拖出去杖毙了,这些事皇上都知晓,但皇上从来不说,真真是把南公公当成了心腹。以至于前朝都有大臣开水担忧宦官祸国了。

清欢将玉佩藏好后,才走没几步就听见一阵兵器碰撞声还有女人的尖叫声,其中有一个女人的声音极其尖锐,大声咒骂着阉狗等字眼,还自称本宫,清欢想,那应该是珍妃娘娘了。

怎么回事?她应不应该出去?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却已经有人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冷声叫道:“是谁?还不给我滚出来!”

声音虽然略显清冷,但却分明是男子声线,而且还很是年轻,那么必然不是皇帝了。

清欢没有犹豫,立刻小跑上去跪在了殿前的石板上,惶惑不安地连头都不敢抬。

珍妃娘娘仍然在大声咒骂:“本宫不信!皇上不会这么对本宫!阉狗!你这得志的小人!若非你在皇上面前进了谗言,皇上怎会赐我毒酒一杯?是你害我!是你害我!”

那男子却轻飘飘地笑了一句,意味不明:“娘娘,若非你先打我的主意,我又怎会对你出手?你可得知道,我南霜从来不是以怨报德之人。”

珍妃闻言,倒抽了口气,想来她之前商量对南霜出手的事情已经做了,只是没有成功,反而被南霜得知后反杀。

南霜慢慢地走了几步,停在了清欢面前。清欢只见到他身上穿着的藏蓝色的袍子,和寻常太监的不一样,看来他在皇帝心中的地位绝对是不一般。只是他停在清欢面前,问道:“珍妃娘娘宫廷内有伺候的太监宫女一百一十三人,我从未听过你,你是谁?”

清欢头也不敢抬,道:“奴婢只是御膳房来为娘娘送雪耳莲子汤的。”

“雪耳莲子汤。”南霜沉吟了一下,赞赏道。“倒是个好东西,只可惜,珍妃娘娘再也无福消受了。”

清欢伏在地上没敢接话,直到那南霜叫她抬起头来,她这一抬头,顿时吃了一惊——南霜长了一双极其美丽的凤眼,黑眼珠深沉又幽远,但令人惊恐的是,他竟然是重瞳子!清欢为之心惊,却并没有转移视线,因为她看得出来。

南霜,是个瞎子。

这个大内总管,皇帝身边的红人,人人闻风丧胆的厉害人物,竟然是个有一双重瞳的瞎子!

事到如今,清欢大概也能猜出个大概了。传说重瞳之人天生便是帝王之命,若是生在皇家还好,可南霜却是臣子,一个臣子生了重瞳,这意味着什么?难道这江山要跟南家姓了?皇帝自然对他们十分猜忌,不能留他们活口。

只是……即便是清欢,也要赞叹南霜举世罕见的美丽。他生得真是极美极美,那种美并不是纯然的女子秀气,还多了男子的英气与傲然,他又气质出众,这样的美人,别说是皇帝了,就连见惯了绝色的清欢都不忍伤害。

这世上,真的有些人,只凭借美貌就可以傲视天下。

清欢是,南霜也是。若是两人站在一起比较,清欢也不觉得对方会输给自己几分。可是这样的美丽对于南霜来说,却并不是什么好事。

南霜先是赞叹了一下雪耳莲子汤,然后淡淡地对身后人道:“送珍妃娘娘上路吧。”

后面的人立刻应声,清欢跪在地上,听见珍妃娘娘疯狂的吼叫和诅咒:“南霜!你这该挨千刀的阉狗!本宫诅咒你!早晚有一天,你也会和本宫一样求而不得!下地狱!n一定会下地狱!你这个畜生!淫乱后宫的阉狗!”

对此,南烟却并不在意,清欢看到他嘴角甚至扬起了一丝微笑,似乎能把高贵的珍妃娘娘逼成这个样子,他是非常开心的。

珍妃娘娘骂了几句,被灌了毒酒,蹬了几下腿,又抽搐了几下,便再也不动了。任她生前再如何受宠,面对南霜,也没有丝毫胜算。

南霜似是慈悲地叹了口气,对清欢说:“你说,我该如何处置你呢?”

听到了珍妃娘娘的话,自然是不能留活口的。清欢看着南霜身边的人将宫女太监一一拖了下去,想来都是要灭口的了。

这宫里什么都不缺,尤其不缺宫女太监,这些人的命并不是那么值钱,尤其还是在一手遮天的南霜面前。

很快,便有人过来捉清欢,清欢奋力挣扎求饶,一个“不小心”,她怀里那半块玉佩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南霜眯了下眼睛,问左右:“什么东西,拿来给我看看。”

他并不是看,而是摸。当一个太监将那半块玉佩恭恭敬敬地送到他手上时,南烟摸了两下,失声喊道:“把她带回来!”

于是清欢又被拎了回来。这个小宫女的身体非常娇小瘦弱,所以真的是用拎的,而且拎她的那个侍卫一点力气都没用,清欢就像是小鸡仔般被他提来提起,轻松的不行。

她又跪在了南霜面前。她仰起脸,看着这个人人闻之色变的男人,此刻他却伸出手来,有几分狼狈地过来触摸她,先是摸她的头发,然后是摸她的脸,她的五官,最后滑落到她肩头,拨开了她肩头的衣服。清欢任由他这么做,早在得到翠花这具身体之前,她便将身体改作了南烟的模样。

却没想到,南烟要她救南霜的命,最后南霜却根本不需要救,他强大的可以保护自己,但他能够拯救自己的命,却没法拯救自己的心。

“小烟……是不是小烟?你是小烟?!”南霜摸到清欢肩头那块微微凸起的疤痕,双手颤抖,连声音都不像话了。

他本高高在上,云淡风轻,可此刻他眼里却充满了泪水。清欢看着他,美人连哭起来的样子都十分的美,那滴眼泪从他眼角要掉不掉的滑下,真真是美的令人无法呼吸。

皇帝本该将南家斩草除根,但却偏偏对南霜手下留情,为什么?说是认不出南霜来清欢可不信。别的不说,便说这一双重瞳,天下独一无二,更何况南霜连名字都没有改,仍旧是叫南霜。

由此可见,美色误人。

清欢歪着头看着他:“哥哥。”

南霜听到清欢这么叫他,连忙起身,背对清欢,似乎不敢让她看到这样的自己,好一会儿都不敢和清欢说话。没有人知道他是谁的时候,他坏事做尽,杀了不知多少人,向来随心所欲。如今皇帝以为他在他手掌心动弹不得,却不知何谓养虎为患。南霜从没有一刻忘记自己的妹妹,他训练起自己手头那一批暗卫后,便命人在民间四处寻找。

他们爹娘的容貌都只是一般,但南霜和南烟却生得极其美貌,这是祸根,并不是老天的赏赐。南霜无数次从梦中醒来,都会想到妹妹,他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遭遇,那么妹妹呢?在民间流浪,她会过得怎么样?

她是他的责任,他必须找到她,照顾她,然后再去报仇。

可南霜从没想过,会跟妹妹在这样的场合遇见。他本来都想好了,若是找到妹妹,妹妹过得不好,他便让她过上好日子,若妹妹过得好,他便不去打扰她。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一个玩物,一个娈童,这样的自己……怎么面对从小就分外崇拜自己的妹妹?

南霜永远都不会忘记,幼时的自己豪言壮语,对妹妹说,待到弱冠,便要从军当将军。而现在……可笑的是,他瞎了一双眼,又被断了根绝了南家的香火,做了个太监,声名狼藉,臭名昭著,但却遇见了妹妹!

见南霜似乎不敢面对要转身逃走,清欢站起来先他一步从背后抓住了南霜的袍子:“哥哥!”

南霜轻轻地呼吸着。

“我进宫是为了寻哥哥的。”清欢说,这都是南烟想说的话,但她再没有机会说了。这一对兄妹,其实早已天人永隔。“我听说哥哥在宫中,心中无论如何放心不下,便想着一定要进来看一看,寻到哥哥,看看哥哥过得好不好。”

第370章 第三十四碗汤(三&四)

第三十四碗汤(三&四)

南霜背对着清欢,不敢回头,即使他眼睛瞎了,也不想让妹妹看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他表现出的嚣张跋扈,其实不过是在掩饰内心深处的绝望和自卑,南霜能在任何人面前保持冷酷的面具,但惟独在南烟面前不能。他愧对妹妹,不敢面对她。

所以南霜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走。他本想用力将妹妹推开,可清欢拽着他衣角的力气很大,这让他不敢用力,生怕让清欢摔倒。于是他当机立断撕碎自己袍子的一角,像是后头有洪水猛兽在追一般大步往前跑。

边上的小太监已经看呆了。南公公喜怒无常,极其洁净,谁人不知,便是皇上将他的衣服弄脏他也是要发脾气的,可如今他却主动将衣服撕碎,还——落荒而逃了?!

清欢怎么能让他逃,南霜跑得快,她追得更快,这一次清欢从背后抱住了南霜,说:“哥哥若是不肯认我,我孤身一人活在世上也没什么乐趣,不如死了算了!”

南霜抓住她的双手,本想拒绝,却又无法拒绝。最后,他还是选择回过身,紧紧地将清欢抱入怀中。他身形纤瘦修长,但和清欢现在在用的这具身体比起来却是大了一号,可就是这样的男人,竟然在轻轻颤抖。

清欢犹豫了几秒钟,才轻轻拍了拍他的背,柔声道:“哥哥莫怕,日后我会保护你的。”

他的妹妹说要保护他……南霜空洞无神的目中慢慢滴出泪来,他轻轻吸了口气,对清欢说:“你现在是在御膳房当差?”

“嗯。”清欢点了下头。“我进宫是为了找哥哥,如今找到了哥哥,自然就不会再留在御膳房了。哥哥,你带着我吧,我想跟着你。”

南霜点头:“但是哥哥没有时间每天陪着你。”

“没关系,我只要能跟哥哥在一起就好了。”这是南烟最美好的愿望,只要兄妹能够重逢,相认,不再分开。他们是彼此仅存的亲人,世上再也没有人比他们更亲近了。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所以即使分开十几年,也敌不过血脉相传的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