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主子,见过姑娘。”

清欢对假皇帝招招手,把人拉到身边后,笑得十分甜美,对皇帝道:“给皇上介绍一个人,这是哥哥手下的一名暗卫,擅长口技,快,学两句话给皇上听听。”

假皇帝立刻道:“待到朕重得自由,第一件事便是砍了你的脑袋,将你五马分尸!”

不仅没有一个错字,就连语气和情绪都拿捏的惟妙惟肖,和柱子上被绑起来的皇帝一比,竟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了。

“怎么样,皇上觉得如何?可否以假乱真?”清欢笑眯眯地问。

皇帝这才真正地感到惊恐起来。在这之前他都没什么感觉,有恃无恐。因为他知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无论如何,他都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他需要上朝,接见百官,商议政事——他的存在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不可或缺。因此即使南霜将他绑起来关在密室里,他也只以为自己会吃几天苦,然后仅此而已。

他的暗卫发现他失踪好几日,自然会来寻他,文武百官发现皇帝好几日不曾上朝,自然会联名上谏,甚至是后宫诸妃几日见不到皇帝都会觉得奇怪!这宫里这么多人,他就是他们活着的中心!

所有人都围绕着他在转,可现在却多出了另外一个自己,并且找不出丝毫破绽,皇帝害怕了。

他知道,对南霜而言,自己已经没用了。那么他面临的将会是什么?南霜有多么恨他,皇帝直到今天才知道,亏他以为这么多年已经将南霜调教的懂事又服从,没想到他一直都藏着野心,只是在自己面前装乖而已!

“不——不!你们不能这样对朕!不能这样对朕!朕才是皇帝!你们、你们这都是砍头的大罪!”

清欢好心提醒道:“皇上是忘了么,南家九族已被诛杀殆尽,如今只剩我们兄妹二人了。”完了她又补充了一句。“从此以后皇上您就不再是皇上了,因此也不能再自称为朕,我觉得奴才这个自称挺好的,皇上——啊不,是你,你认为呢?”

她笑的天真甜美,抱住南霜的胳膊提议道:“哥哥身边也需要一个贴身的太监伺候呀,之前伺候哥哥那小太监毛里毛躁的,做什么都不大靠谱的样子。不如……重新选一个?”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着皇帝。

皇帝立刻明白了清欢的意思,他恐惧地叫起来:“不!不!不——!!!”

南霜轻轻一笑:“如此甚好,倒是个好提议。”

“皇上,麻烦您先出去吧?免得让人奇怪皇上去哪儿了。”清欢对假皇帝说。

假皇帝恭敬地行礼,然后退了出去。密室里就只剩下清欢南霜还有皇帝三人,突然,密室里冒出一股尿骚味,清欢噫~~了一声捂住口鼻,说:“好恶心哦。”

皇帝怕的已经抖如筛糠。

清欢捂着口鼻说话,所以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能听懂的。她问皇帝:“你不是最喜欢哥哥了么?但是却不能光明正大的跟他站在一起,告诉世人你们之间的关系。藏着掖着这么多年,你也累了吧?等到去势后,你就能跟哥哥在一起了,再也没人会说你什么。你的顾虑完全不在了,怎么,是不是高兴的说不出话来了?”

南霜摸到了银刀,用火烤了烤,一步一步朝皇上靠近。皇上已经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对他来说,除了那个位子以外,最重要的是莫过于下面那二两肉了!虽然从小到大见惯了阉人,也是被阉人伺候了这么多年的,可是让他也做一个阉人,皇帝哪里接受得了?再加上他生来养尊处优,受过最大的伤是被一个小宫女撞到,之后小宫女就被拉出去杖毙了。除此之外,皇帝他连被蚊子叮过都没有。

然而现在他面对的是阉割。

南霜烤好了刀子,对清欢说:“把眼睛闭上。”

清欢坚决摇头:“不要,我要现场观摩一下。”

南霜皱眉:“你一个姑娘家,做什么要看这种东西?”

“看一下怎么啦,要不我来吧!”清欢兴致勃勃地跑过去作势要接南霜手里的刀——她不是在逗南霜玩,她是真的很想试试看。

南霜:“……听话!”

“哦。”见他不乐意,估计也是想亲手体验一下阉割仇人的快感,清欢不跟南霜争辩,乖乖捂住眼睛,还提醒南霜:“哥哥,我眼睛捂住了,你可以动手了。”

然后悄悄从指缝里偷窥。

虽然相认不久,但南霜对妹妹的性格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许从指缝里偷看。”一个大姑娘,看男人的那玩意儿,真的是……

清欢吐了吐舌头:“好的。”

话虽如此,她仍然偷偷从指缝里看了。

南霜把玩着刀片,薄薄的刀片在他手中灵巧的转动,配着他迷人的微笑,显得格外美丽。就如同一朵绝美的食人花,散发着致命诱惑的同时,也无比凶残。

皇帝双腿发抖:“不不不——你不能这样对朕!南霜!南霜!”

南霜讶异地挑眉:“怎么了,怎么不叫奴才霜儿了?奴才可喜欢听皇上这么叫了,皇上再叫啊。”

皇帝不敢违背他的话,于是又哆哆嗦嗦地叫了句霜儿。南霜笑了笑,但这个笑只有一边嘴角是上扬的,他不无嘲讽地想到过去那十五年,面前这男人用下面那玩意儿凌辱着他,折磨着他,无休无止。为了生存,自己屈服了,甚至还学会了如何讨好。那个时候的自己可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能把皇帝给阉了。

“皇上,可能会有点疼,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儿,过去了就好了。”南霜说,然后轻轻一叹。“只是割完之后可能会有点后遗症,有些刚入宫的小太监阉了没多久就活不了了。皇上只能在这密室生活,所以肯定不能像以前一样,龙体抱恙就有太医火急火燎地来诊脉,请皇上自求多福吧。您是真龙天子,自然不比奴才这种下贱命,定能长命百岁的熬过去。”

说完,他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根木棍塞进了皇帝嘴里,防止对方因为剧痛咬断舌头,然后手起刀落——

皇帝倏地瞪大了眼,浑身剧烈颤抖,可他却没有晕过去,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南霜在他的穴道上扎了一针,让他即使疼痛入骨也无法昏过去。

身为一个男人,亲眼看到自己的小兄弟被割掉,然后随手抛进了火堆,火焰瞬间升高,过了会儿,还有烤肉的味道传过来,那是一种什么感觉?皇帝不知道,因为他终于疼的晕过去了。

南霜擦了擦自己手上的血,摸了脏东西后,他需要皂角净手。抽出银针,皇帝的身体抽搐了下就不动了,南霜真心实意的笑了,也不给皇帝处理伤口,直接转身:“小烟。”

清欢过来扶他:“不管他了么?”

“祸害遗千年,他没那么容易死。”南霜毫不在乎地说。“我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清欢笑:“好。”

他们就这样离开了密室,没人去管被绑在柱子上又丢掉了小弟弟的皇帝。

此处有一个大写的悲伤。

假皇帝足可以假乱真,所以南霜并不担心被识破。而皇帝本身已经很久不曾踏足后宫了,暗卫也不必勉强自己去宠幸后宫美人们。

朝臣们很快就发现,如果说之前的陛下对南公公就已是十分看重的话,那么现在简直就是走火入魔了!不仅将御林军的令牌交给了南公公,还让他做钦差巡视江南?!

一个太监,一个宦官,一个、一个阉狗!他有什么资格做钦差!

可众臣怎么谏言都没有用,因为皇帝意已决,而他们能和皇帝争什么呢,怕自己的脑袋在脖子上待的太稳定,所以想请它转个圈儿?别闹了!

因此,嫉妒的有,怨恨的也有,但谁都没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心中又多忌讳了南霜几分。但如果说谁对这个消息感到高兴的话,那就非秦王莫属了。他自认为现在跟南霜还是互惠互助的关系,南霜权力越大,对自己的助力也越大,他根本不担心南霜篡位的可能——一个命根子都没了的男人当皇帝?传出去还不笑掉世人的大牙!

南霜去江南是有目的的,因为听说那位“闲云野鹤向往江湖生涯”的秦王世子,“恰好”也在江南。这么巧,若是不碰个面,简直都对不起世子的一番苦心了。

南霜手下暗卫十分擅长搜集情报,也许别人相信秦王世子不爱名利,但南霜绝对不信。有秦王那样的父亲,想来这位世子也是不好相与的主,而他甚至能保持这个形象二十几年没有引起皇帝的怀疑,更是证明了他的心机深沉。

更何况,南霜刚得了消息,说是秦王世子在江湖上混的颇有名气,还和某位出身自武学世家的姑娘情投意合。

情投意合,好一个情投意合。若真是情投意合,为何不将人带回来给秦王瞧瞧,为何不将姑娘娶回来?自古没有江湖草莽来自民间的女子当太子妃一说,而秦王世子虽已经二十又三,却尚未娶妻。一个闲云野鹤的名头用久了,还真以为自己是沉醉于剑酒花诗里的侠客了。

有数名心腹和假皇帝在,朝廷不用南霜多加关心,他的目的是解决掉秦王世子,等到他重回京城,那便是另外一个天下。

他到达江南后,因为目不能视,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不大方便。好在身边还有清欢,她很擅长照顾人,一路上南霜都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天知道这是十五年来他第一次离开皇宫这么远。他学会服从的时候,皇帝偶尔善心大发,也会带着他出宫微服私访,但南霜要始终保持卑微和柔顺的态度,这样才不会多吃苦头。而因为他生得极美,很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看他,这种注视是南霜感觉不到的,但皇帝却会因此大发雷霆,以下贱或是勾引别人的罪名给予南霜残酷的惩罚。

清欢骑着马,南霜坐在她身后,双手紧紧搂着她的腰。本来南霜照顾她想让她乘马车,被清欢拒绝了。搞到后来才知道,原来南霜只是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会骑马,所以打着照顾弱女子的名号要坐马车。谁知道清欢会骑……万般无奈之下,南霜只好选择和妹妹共乘一骑。

此时正值春夏,风光无限,美景悠然,可惜的是南霜看不到。

第373章 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可能是察觉到清欢心中遗憾,南霜轻声道:“我虽眼盲,心却不盲,看不到这大好春光,听到鸟语嗅到花香,也是一种福分。”和没日没夜地被关在皇宫比起来,这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这做人呐,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清欢笑了笑,道:“哥哥说的是。”

“你猜,他们会不会已经得知我们赶往江南的消息?”南霜怕她继续因为自己的瞎眼伤心,便刻意转移了话题。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秦世子及他的那些江湖朋友们。

“有秦王互通书信,如何会不知道?”清欢夹了下马腹,又道,“咱们离京前可算是同秦王撕破脸了,日后再见就是敌人,他恨不得你死,自然要告诉他的好儿子,这样才能将你我一网打尽呐。江湖中人做事向来鲁莽,快意恩仇,秦世子听说混得很不错,若是他煽动江湖中人来杀你,那必然不是什么难事。你若是死了,秦王便少了个心腹大患。”

南霜面上闪过奇异的神色,只是清欢背对着他所以没看到。“他若是想来那便来吧,横竖我这条命不是那么好取的。”

“我可不觉得他会亲自来。找其他人杀你多好呀,到时候直接到江南来接手你的钦差之位,顺便向朝廷急报说是江湖草莽胆大妄为刺杀朝廷命官,轻轻松松就能把自己摘开。”因为要说话,所以清欢骑马的速度并不快,“哥哥现在在民间的名声可不大好听,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认为你是罪有应得。”

南霜:“……你可以委婉一点的。”

清欢莞尔一笑:“那可不行,我说话向来直爽。”

此行南霜带的手下并不多,轻装简行,意图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掉水患问题。此番离京做这劳什子的钦差,一想让秦王以为南霜不在自己就可兴风作浪,二则是为了杀掉秦世子。秦王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南霜很想知道,若是他的独生子死了,秦王还会不会想要那个位子呢?

想看秦王跳脚固然是一个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秦世子已逐渐长成了南霜不能忽视的心腹大患。此人游历江湖没几年便交了不少朋友,那些人都是可用之才,秦世子又担着一个义薄云天的名,在江湖上颇有名望,追随者众多。南霜在民间有一个秘密的情报组织,向来是只要有钱,皇帝晚上穿什么颜色内裤睡觉都能给你查出来,但是最近却陆陆续续出了岔子,不是消息被截走,就是还没来得及收尾,组织里的人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经暗卫仔细查证,确认此事跟秦世子有关。如此看来的话,秦王怕是早就看南霜不顺眼了,能忍到现在才叫他的儿子动手,南霜也挺佩服他的。两人每次忽悠皇帝都是靠声音,他目不能视,耳力便更厉害,秦王轻轻搓动手指,南霜大概就知道他在指什么,然后给他最精确的暗示。两人在皇帝面前这一招玩了好多年,皇帝一直没发现。现在南霜不帮自己了,秦王立刻便要南霜的命,以免自己的不轨心思泄露出去。

在没有把握百分百得到那个位子之前,秦王绝不会让任何人知晓自己的野心。

就如清欢所说,在普通老百姓心里,南霜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但也是残暴无情的太监。他们在背地里偷偷地骂南霜是指鹿为马的阉狗,可表面上谁也不敢说南霜什么。这么多年下来,南霜的种种暴行深入人心——如此都该多谢那位秦世子,比起煽动人心的手法,南霜差他可差多了。

时至今日,南霜虽然身体抽长,但光洁的下巴上从来都不曾长过胡子,若是做女装打扮,也顶多是比女子多了分英气,其他时候并无二状。而在幼时的他的心愿里,自己会长成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造化弄人便是如此。虽然南霜没有对清欢说过什么,但清欢知道,即使皇帝已经是他的掌中物,即使未来他能得到更大的权力——但那都无法弥补失去的家人。这一生仅此而已,南霜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么悲惨的基础上努力把它过好。

到达江南后,他们下榻在驿馆。关于水患如何治理,南霜早已拟好了方法,只待明日见了地方官,将治灾办法交给对方,剩下的时间基本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清欢的话一语成谶。她猜秦王已经不能忍南霜的存在,想要趁着这次离京将南霜杀死在路上,这样既撇的干干净净,又能除去心腹大患,何乐而不为?

赶路的时候他们很注重隐藏痕迹,又是骑马,快马加鞭的赶到江南,没有浪费任何时间,所以即使路上有人想截杀他们也是徒劳,因为他们根本就没走官道,带的人也不多。

南霜虽是个瞎子,却多的是手段。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一个瞎子,抵得上几十名暗卫。从他向皇帝屈服那一刻起,皇帝为了讨好他——打一巴掌,总要给个甜枣吃,便问南霜想要什么。南霜说想学武,皇帝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命人走访民间,从江湖上请来许多高手教导南霜。而为了防止南霜武功高强后伤害自己,皇上又命太医院秘密研制了能够控制南霜的毒药。每个月按时给他解药,但就是不一次性为他解毒,这样的话就能保证南霜绝不会伤他性命。

南霜自幼天资聪颖又勤奋好学,即使他暂时向皇帝低头了,他仍然记得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韬光养晦。其实他的武功非常高,但他从来不说,表现的不高不低,皇上自然就不会对他起戒心。那人恶毒起来的时候能将他的四肢砍断,性情阴晴不定,又十足十的疑心重,能在皇帝手下安安稳稳活了十五年,南霜付出的努力及其受到的屈辱,远远不是用语言就能表达清楚的。

只是在大内待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用上的时候。南霜非常刻苦,那些被请进皇宫教导他的人中,有各种各样的奇人异士,南霜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而那些教导他功夫的人,之后都被皇帝命人杀死了,理由是他不允许任何江湖人熟悉皇宫地形还能活着离开。

也因此他永远无法从那些人嘴里得知南霜真正的实力。要活着就要戴上面具,这是南霜的生存守则第一条。

但凡是晚上进入驿馆想要杀他的人,最后都死在了南霜手里,他甚至都不需要惊动手下暗卫就能将那些人全部解决。为了保护清欢,南霜让所有暗卫都藏在清欢身边,反倒是他自己孤身一人。也正因如此,前来刺杀他的人都以为胜券在握,便失去了戒心,可谁知道,但凡是进去的,没一个能活着出来。

第二日一早,清欢看见那横七竖八的尸体,面不改色地走到南霜身边,问道:“这些都是秦世子的人么?”

“然。”南霜喝了口茶,嘴角的笑容令人不寒而栗,头皮发麻。但他很快收敛起外放的情绪,面对清欢的时候又是一个温柔的好哥哥。“你怎过来了,我不是说,这边没处理好你就乖乖等着我吗?”

“早膳都要冷了,我等的可够久的了,而且这些又吓不到我。”比他们可怕无数倍的厉鬼她都不怕,更何况只是一堆死人。“倒是哥哥你,昨天晚上恐怕没睡好吧?”

岂止是没睡好,根本就是没睡。但南霜只是笑笑:“有朋友好心来看望我,我怎么舍得入睡呢?”

是啊,怎么舍得入睡?南霜心中清楚地知道,经过这十五年,他怎么都不可能变回原来的自己了,他已然成为一个怪物。即使在妹妹面前可以伪装,但事实上他很喜欢杀人,也喜欢双手沾满鲜血的感觉。他享受杀戮的乐趣,这是昨天晚上,当他将柳剑刺入来人胸膛时才感觉到的。

锋利的剑刃刺透皮肉的声音是那般美妙,美妙的令人心旷神怡。还有涌出的鲜血,南霜想,大概只有这时候他才会和普通人一样吧,大家的血都是红色的。

清欢看了南霜一眼,他平静的可怕,她便没说什么,上前将他搀扶起来,引着他出了房间。这不是在南霜生活了十五年已经了若指掌的皇宫,瞎了眼的他在陌生的地方需要别人的指引才能到达正确地点。

用过早膳后,当地知府听说钦差被人刺杀,吓得险些尿了裤子,慌不择路地赶来,一进大厅就对着南霜不住地磕头。他自然也听过这位南公公的光荣事迹,杀人不眨眼,满手鲜血,别说自己一个小小知州了,便是宫里侧一品的妃子,这位不都是想打便打,想杀便杀?什么国法在这位面前都不管用,谁叫皇上像是中了邪般看重人家呢?

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知府大人磕头磕的很用力,就差没泪流满面求南霜饶过他。

南霜则根本没心情跟这样的小人物废话,直接让对方去吧他房间里的尸体处理掉,然后又命人将水灾治理方法交给他,大意就是:我在这儿做什么你不用管,你只要把水患给我处理好就行。

知府大人求之不得,领了命就退下了。清欢看着他那副猴急的模样就想笑,问南霜:“哥哥今天晚上不会还要一个人睡吧?”

“不然呢?”南霜反问。

她狡黠一笑:“不如让我陪你。”

第一夜折了那么多兄弟都没能杀死阉狗南霜,秦世子为了这义气之名,自然不能再撺掇别人来杀,而是要自己亲自上阵了。和他两情相悦的姑娘一听如此,也要跟着一起,硬是不肯让他独身涉险,。于是三更天后,屋顶上有细微脚步声传来,瓦片发出声响,清欢和南霜都在同一时间睁开眼睛!

暗卫们则躲在暗中按兵不动,直到门缝里伸进一根细细的竹管,很快就有迷烟吹进来。清欢意思意思地用面纱蒙住口鼻,再一看南霜,他只睁着眼睛望着前方,丝毫没有闪躲的意思。

清欢伸出手捂住他口鼻,南霜却抓住她的小手又放开,还摇了摇头表示不必在意。清欢瞪大了眼,不知道对方怎么这么随意。南霜感觉到她的担心,便轻轻地用指尖在她掌心写字。清欢分辨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他是说以前皇帝为了玩乐,经常在他身上使用各种药物,十五年累积之久,他早已不怕这些迷烟媚药的东西了。

清欢只在心里又把那老皇帝骂了几句,远隔千里的京城,皇宫密室里,还被绑在柱子上没有死掉的皇帝哼唧了两声,突然就觉得浑身剧痛,头晕目眩,耳鸣声极大,他以为自己求救的声音很大声,其实如同蚊蝇,根本没有人听见,也不会有人在乎。

等到迷烟逐渐散开,开始有人撬开房门。在此期间,清欢已经握好了短刀坐在南霜床外,只待有人进来便可直接将其拿下。可南霜却抓住了她的手对她摇头,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拉着她躺了下去,还把她的小脸藏进自己胸膛。

她挣扎了两下,他搂的实在太紧,清欢皱皱眉,动弹了下,人已经进来了,她也就不跟南霜争了。

来人少说也有三四个。他们脚步极轻,呼吸也听不到,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南霜却保持着平稳的呼吸,他躺在床上,帐子放下遮住了他的面孔,但他从始至终都睁着双眼——即使他什么也看不到。

一个人挑开了帐子,举起手中长剑狠狠刺下来——结果长剑却叮!的一声被打飞,南霜的速度更快,反手一剑,将人刺死在床头。他用的是柳剑,极其柔软灵活,舞动间翩若惊鸿。

这进来四个人,瞬间就死了一个,剩下三人都惊呆了。他们来了,自然不能没有结果便直接逃走,否则日后传出去还怎么在江湖上混?三人交换一个眼色,没有说话,但意思都是一样的:无论如何,先杀死阉狗南霜!

南霜没有说话,即使是以一敌三,他仍然从容不迫。

其中一个人突然看见他背后坐在床上的清欢,于是剑锋一转,朝着清欢扑去。南霜目不能视,却能听到,当下心中担忧:“小烟——”

只听刺耳的兵刃交接声传来,清欢歪头一笑:“久等了,世子。”

黑衣蒙面人猛地瞪大眼,清欢顺势掀开他的长剑,短刀已经横在了他的脖子上,又踢了他腿弯一脚,世子立刻跪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而此时其他暗卫也纷纷现身,等于说这三人已被包围。

南霜没有再说话,听声辨形,已将其他二人斩杀在剑下。他的白衫上溅了血,脸上也有几滴,便显得绝美的面容多了分邪气,乌黑的重瞳诡异几分。

清欢莫名觉得南霜好像有点不对劲。她将秦世子交给暗卫,赶紧过去握住南霜手腕,问道:“你怎么了?”

南霜被她牵到床边坐下,面色深沉。清欢小心翼翼地凑近他:“哥哥……”

“我是你哥哥么?”南霜突然似笑非笑地问。他随意将挡在面前又被捆成粽子的秦世子踢开,“看”向了清欢的位置:“或者这么说,你是我妹妹么?”

清欢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便觉得浑身发软,不由自主地往前扑,刚好跌入南霜怀抱。灵魂没有出现问题,但这具身体却是扎扎实实的不能动了。

“我知道你不是。”南霜在她耳边轻声说着。“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但这具身体里的肯定不是我的妹妹小烟。我不想让你离开我,所以只好出此下策,让你永远留在我身边了。”

清欢只剩下眼睛能动,她连话都说不出来。立刻离开这具身体当然也可以,可她并不想那么做。重点是——她什么时候着道的?为何都能没有感觉?

“你太信任我了,但这世上,除了自己,谁都不能信。”南霜轻轻笑了一笑,命人将秦世子拉下去处理掉,然后抱着清欢上了马车,在她耳边柔声道:“现在好啦,只剩下你我二人。我不知该如何留下你的魂魄,但这身体是凡人,你便要受到牵制。你以为我不知道么?你这样帮我,不过是希望能快些离开我。”

清欢眨着眼,说话不能。用眼神传递感情就更没希望了,因为南霜根本看不见。

于是她只好被放在软榻上乖乖地躺着,南霜一路上没说什么话,只是夜以继日赶回皇宫后便将清欢关在了他所住的偏殿里。清欢身上的药渐渐地退了药性,但也只是让她可以说话,动是动不了的。

现在想想,因为和南霜相处太久,所以她下意识地相信着他,而南霜表现的也太好,竟完全没在她面前显露分毫。如今想起来清欢略有几分羞愧,不管别的,只说被暗算一事,她是真的没想到。也就是说……她出了一点点小瑕疵——好吧是大瑕疵。可她完全不明白南霜是怎么知道自己不是南烟!就算长得不一样,可身体却是没有丝毫区别,而且从南霜的话来判断的话,他心中是认为身体是南烟的身体,但魂魄是另外一个人!

南烟坐在清欢面前跟她说着些琐事,说江南水患成功治理,假皇帝当朝赏赐于他,又说秦王折了儿子,如疯狗一般。还说他准备让假皇帝“消失”了,正在物色一名能够做皇帝的小皇子。

小皇子必须中庸没什么才能,但是他的母妃则要出身自大世家,而且要有和秦王相抗的能力。到时候这江山,他不用做什么,便会在狗咬狗中摇摇欲坠。而乱世之后,自然会有有才能的人重新统一天下。

他一个阉人,便是做了皇帝也无法服众。而不做皇帝,他就一辈子只能当个太监。伺候人的日子过久了,他也想过点自己的日子了,南霜说。

然后他问清欢:“你愿意陪着我吗?”

他还是叫她小烟,虽然他知道清欢并不是小烟。清欢想了想,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要离开?”

南霜“看”了她一眼,轻轻弯起花瓣般的嘴唇:“不要小看一个瞎子。”说完,他摸了摸清欢的长发,安抚她说:“放心吧,不会多久了,到时候我们找一个世外桃源,你在那里陪我一辈子,待到我死了,你要去哪里,我都管不着啦。”

“如果我不愿意呢?”清欢试探着问。

“那我就杀了这天底下所有人。”南霜仍旧笑着。“我慢慢才明白你为何出现在我身边,你鼓励我,引导我,帮助我,为的不是我,为的是那些活人。你只是不想让无辜的人死在我手里而已,不是为我。”他说这话时,言语间难掩失落。“我自然是不配的,但我能抓住的就只有你了。”所谓无论如何,他都会想方法留下她。

要走吗?可以的,等到我死,否则决不让你离开。

清欢说道:“你终日让我无力行动,这可不是要我陪着你的好方法。”

“我知道,这是我的不是,待到我们一起生活,我会好好给你赔罪。”南霜如沐春风的笑了。“可是在这之前我得有点安全感,我看不见你,很怕你跑掉,所以必须这么做,请谅解我吧。”

清欢没说话。

就如南霜所说。他并不留恋权势地位,也没有杀死秦王,而是在假皇帝“驾崩”之后,帮助皇后扶持了年纪最小的皇子登基为帝。小皇子的外家自然不肯成全秦王的狼子野心,两方势力争斗,待到小皇帝能亲自执政至少还需要十年,而这位小皇帝并不是当皇帝的料,聪明有余理智不足,这江山早晚还是得颠覆在他们皇室中人手上。

然后他真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带着清欢到了一处极美的地方,那里与世隔绝,他们在那儿好好的活了几十年。

而皇帝,早已饿死在密室,成为一把枯骨。数十年后皇朝分崩离析,被愤怒的起义军一把火烧了皇宫,尸骨无存。

第374章 第三十五碗汤(一&二)

那是在黑夜之中灿烂怒放的花朵。

阴暗,潮湿,充斥着绚丽的暗,似是来自地狱的蛊惑,也似来自天堂的叹息。在空无一人的寂静之中,它舒缓而自由地盛开,花瓣墨一般深沉,根茎却是象征着生命的嫩绿色。

随着黑暗侵蚀,逐渐归寂。

你有没有很深的爱过一个人?

为了那个人,愿意抛弃自己的所有骄傲,把尊严踩在脚下,匍匐于地,只愿他能看你一眼——哪怕就只是一眼,专心致志的,全神贯注的,眼睛里,除了倒映着的你的身影,再也没有第二人。

是深入潮水般的爱,无法停息,无法抹灭,如同烈火焚烧着灵魂,爱呀爱呀,一直爱到你把灵魂焚烧殆尽。

你还是很爱他,只是没有办法再将自己的心捧出来,送上去,让他用刀子割了一道又一道,然后关心地问他:嘿,你的手酸不酸?

你卑微地等待着,等待他能回头看看你,如果能抱抱你,然后安慰你的话那就更好了,但你知道这是奢望,他的眼里看不见你,即使你的身影倒映在他眼中,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也不会是你。

隐蔽在黑暗之中的魔鬼对你招手,想要同你谈一个交易:给我你的灵魂,赐予我的福音。

你答应了吗?

还是,没有?

a城一家高档酒吧里,某个包厢内正在吞云吐雾,几个男人分别盘踞在沙发上,他们身边坐着身材火辣容貌妖娆的女郎。这个地方纸醉金迷,在这里频繁出现或是离开的人,他们只为了钱生活。有人是为了赚钱,有人是为了花钱。

为首的男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拇指粗的金链子,一张嘴笑,便露出两颗大金牙,左边脸上有一抹深沉的疤,面相却生得很好,男人味十足。此刻他将随身带的皮箱打开,推到对面油头粉面的男人面前,笑着翘起二郎腿,“这批货比上一批还要高一个档次,包你稳赚不赔!怎么样,你还满意吗?”

油头粉面的男人单手搂着一个女人,另一手拿起一包看了看,道:“我很满意,但是这个价格……”

“档次不一样价格当然也不一样,不过你放心,我这价钱说出去绝对不会贵!”

两人言谈间定了价钱。正在这时,包厢却被人从外面猛地一脚踹开!众人大惊,女郎们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很快便被全副武装的特警们包围了。

包厢在三楼,即使是想跳楼逃跑都不行,经过一番搏斗后,所有人双手抱头蹲在墙角,很快就被铐上了手铐强行带走。

等到解决了这些人,一个年轻的特警才凑到队长面前,好奇地问:“队长,你说给我们透漏风声的那个人是谁?”

队长敲他脑袋一记:“问这么多,少废话,赶紧走!”

这场肮脏的交易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随后酒吧也被查封,第二天登上了社会版头条——高档酒吧暗藏玄机,竟是毒品交易大卖场!

一个年轻女人在小报亭门口停住了脚步,摸出两个硬币,和老板交换了一份报纸。她站在马路上将这个新闻看完,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笑,随手揉成团丢进了垃圾桶。她拖着一个小行李箱,从小巷子口拐了进去。七拐八拐回到家里,一如往常,她的母亲正在晾衣服,父亲则不在家。

童曼站在家门口好一会儿才喊道:“妈。”

正晾衣服的女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第一句话不是问她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也不是问她这半年她都到哪里去了,只是嫌恶地看着她,质问:“你回来干什么?”

童曼垂下眼,不答反问:“妈,我能留下来住一段时间吗?”

“不行!”童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快点走吧,一会儿你爸回家看到你又要生气了。”说完,嘀咕道,“真是没用的东西,那么好的男人都抓不住。”

童曼说:“妈,当初你们拿了谭睿一百万的聘礼,我一毛都没要,现在就不能让我在家里住一段时间吗?”

她虽然是在请求,但语气平淡无波,就是那样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童母本来还有点心虚,一听童曼提钱,立刻变了脸:“你个小浪蹄子你还敢说!我跟你爸辛辛苦苦拉拔你长这么大,你不该回报我们吗?!谁让你回来的,我们老童家的面子都被你给丢光了!被人谭睿蹬了不说,一毛钱的赡养费都没拿到,竟然还有脸回家要聘礼?赶紧给我滚!那钱是我留着给你弟弟买房子娶媳妇的,没有你的份儿!没钱你自己想办法去!”

她嘴里又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小婊子贱蹄子之类的——就好像童曼不是她亲生的一般。

童曼站在门口一直没动,直到童母走过来,当着她的面将门一把甩上!童曼站的近,险些被撞到鼻子。

左邻右舍听到童母的叫骂声纷纷出来观看,对着童曼指指点点,可能都知道她嫁入豪门不久就被蹬了的事儿。当初她嫁给谭睿的时候,大家羡慕的眼红,她的父母更是开心的四处炫耀。但现在还不到两年,所有人都变了一副面孔。

童曼抬头看了看这个小巷子,这是她生长了二十几年的地方,但从来都不是她的家。

她拖着行李箱,又慢慢地离开了。走出小巷口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小姐,需要帮忙吗?”

童曼摇了摇头,男人就开车走了。童曼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从日光朗朗的上午到漆黑无边的深夜,她拖着行李箱一直走呀走,走呀走,没有停下。

最后她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钱包里放着一把钥匙和一个地址。童曼没想过去那里,但是现在,很显然她无处可去。

目的地是一个小区,童曼进了电梯,到达了那个房子。房子装修的很好,什么都很齐全,童曼把行李箱放在客厅,自己则坐到了沙发上,她静静地看着窗外,窗外一片漆黑,万家灯火都在此刻陷入安眠,而从此以后,她都是一个人了。

童曼就这样慢慢地在这个小区里生活下来。她在不远的一家小吃店应聘了店员的工作,每个月两千块钱包吃住,童曼没有住在店里,她每天都按时去上班,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就是那样安静而死寂。很多时候,同事们都觉得她不像是个活人,好像连呼吸都听不见。

到了晚上,童曼回到房子里,安静地坐到深夜,直到身体撑不住才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再很早起来,日复一日。端午节她一个人过,中秋节她也一个人过,圣诞节她仍然一个人过。

过年那天,店里关门休息,大家都回家去了,童曼仍然早上起得很早,去公园或是河边,在一个长椅上一坐就是一下午。她就这样过了这一年多的时光,直到新年之前,她在回房子的路上,遇到了一对璧人。

那可真是一对璧人呐。

女人美丽而温柔,脸上带着温婉甜蜜的笑容,穿着一袭驼色的大衣,价值不菲,高跟鞋将她本就纤细的小腿曲线拉的更长,浓密蓬松的卷发让她显得格外妩媚。而男人在西装外面套着件黑色呢子大衣,修长英挺,俊美的令人窒息。他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好像无论发生什么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于是和他们比起来,包裹的像个糖球的童曼便显得如同一个土包子。

她抬起头的时候,眼睛里倒映着这对璧人的影子,他们美好也罢,幸福也罢,她的眼神都如同一汪死水。

女人担心地看了男人一眼,对童曼友好地笑了:“你好,你是童小姐吧?我是宴岚。”她脱下手套,伸出一只手来。

那只手很漂亮,保养得宜,纤细无比。童曼迟钝而缓慢地看了一眼,并没有和她回握。宴岚有点尴尬地把手收了回去,很快地,谭睿就心疼了。他把宴岚的手放入自己口袋里暖着,对童曼道:“这一年多你都去哪儿了?到处都找不到你……”

童曼不理他们,更不跟他们说话,绕过他们继续往前走。谁知却被宴岚叫住:“童小姐!”

他们慢慢走到她面前,宴岚有些窘迫和不安地道歉:“对不起,我们无意伤害你,只是……”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谭睿抢话道,“我不该因为小岚离开我就冲动的和你结婚,童曼,对不起。”

他真心实意地道歉。

可那又怎么样呢?童曼想。那又怎么样?他们道完歉,就还是很幸福啊,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你能原谅我们吗?这一年多我们一直都放心不下你,我一直在找你,你、你过得好吗?”

她过得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