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她不爱你啦!因为她发现你变了,她爱的是当年那个和她海誓山盟不离不弃的少年,而不是身为将军的你。她放手啦,再不会回来了。”清欢笑着点下头,表示对将军的同情和哀悼。“你总是太小看女人。对松蔚,你是小看她的果断,对公主,你是小看她的能力。真以为公主嫁给你是因为你俊美的让她小心脏砰砰跳?一国公主,金枝玉叶,死皮赖脸地要做你的平妻?将军,你别太自恋。瞧,现在你不就吃到苦头,被公主联合皇上反杀了?”

清欢怜悯地看着这个男人。“皇帝早就猜忌于你,你真以为你的野心没有人能看出来吗?松蔚活着的时候还会提醒你,可她死了,谁还愿意为你操心不讨好啊?公主也是个奇女子,二八年华,便有如此胆色,将军的两个女人都极其优秀,可惜你一个也配不上。”

远远听到兵刃交接声,很明显是有官兵追到这里来了,清欢提醒道:“还不逃,再不走可就没机会了,虽然逃走是一辈子担心受怕活在被追杀的恐惧中,但对你来说,应该好过现在被抓住然后午时三刻斩首示众吧?”

将军伸手就来抓她:“跟我走!嘶——”

他没抓到清欢,手背便被吉光狠狠地挠了一爪子,疼得他龇牙咧嘴。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那只猫的眼中有着恶趣味。

将军只能跳窗独自离去。

第382章 第三十七碗汤(一&二)

第三十七碗汤(一&二)

将军这辈子都过不上好日子了,他的追随者也会逐渐减少,甚至会为了悬赏的金银转而反杀于他。可他又无法忘怀自己的野心,松蔚早已离他而去,世间这么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公主选择生下了那个孩子,虽然没有再嫁,却养了不少年轻英俊又会讨好人的面首,过得很是潇洒。她是真心喜欢将军,然而和江山,和皇室比起来,她注定不可能站在将军那边。将军既然不能安分守己,她就只好帮助皇兄解决掉他。不过喜欢也就是那回事,很快就可以抛之脑后了,世界上比将军英俊又比将军更善解人意的男子多了去了,她贵为公主,难道还需要为一个男人要死要活的吗?

未免也太掉价了。

唯一令公主遗憾的是,松蔚失踪了。要是能找到松蔚,她还真想好好跟她说声对不起,之前对松蔚所做的一切都是刻意为之,否则以将军那么重的戒心,怎么可能会答应娶她?古往今来,皇帝赐婚无数,却也没有几个因为不愿意就被砍了头的。

然后有一天公主突然想养猫,看了不知多少只,觉得都不如当年松蔚养的那只好看,慢慢也就断了养猫的念头。她脸上的伤虽然好了,但是对于猫这种生物,可爱是一回事,喜欢是一回事,养不养……算了,还是不养了吧。

清欢在赶走将军后也离开了,她真是眼睁睁看着将军把自己作死的。其实他要是没有这么大野心,不是推翻皇权自己当皇帝,是可以权倾朝野过一辈子呼风唤雨的生活的。只可惜他脑子不清楚,竟然想篡位,那可不是把脖子洗干净了送上去任人砍么。

在将军还是半大少年的时候,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每天见到松蔚;后来他们互相喜欢,他的心愿就变成了我要娶松蔚为妻;如愿娶了松蔚为妻后,他有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一辈子窝在这黄土乡间又能有什么出息呢?他想出人头地,以后好让松蔚过上好日子,让所有人都羡慕她尊敬她!可是等到他手握重权了,他却发现自己不能再专注地守着一个女人了,他有了温柔的海棠,便开始渴望艳丽的芍药,甚至希望这两种花都开在自己身边,和谐共处。

追兵太多,又遭到亲信背叛,将军虽然奋力逃走,却瞎了一双眼,再也看不清东西了。从此后一切的野心都成为泡影,他为了生活,只好狠心将自己容貌毁去,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有人认出他便是当年权倾朝野的将军。

就这样痛苦的在曾经华丽的回忆中过完残生。临死前将军才想起来:我当年的野心,其实说到底,也不过一个松蔚。

他努力打拼,为的是让松蔚快乐,但最后却成为了她死亡的凶手。

怪谁呢?

是啊,问老天去吧,怪谁呢?

女鬼松蔚平静地看完最后,平静地饮下孟婆汤,然后平静地离开了奈何桥。她拿得起也放得下,不该要的就不要,努力了仍然没能成功,并不是她不够专心坚定,而是对方并不值得。

所以她放手了,然后迎接自己的新生。

清欢看着她离开,嘴角也有了笑意。墨泽在她腿边绕来绕去,绊着她的腿,清欢被他黏得想笑,就把小胖蛋给提溜起来放在桌子上:“干什么呢,扭扭捏捏的?”

墨泽小脸红扑扑:“主人,你为什么只叫吉光不叫我?你是不喜欢我了吗?”

清欢看着他委屈的小表情几秒钟,才摇头道:“你忘记你已经活了很久了吗?”外表是个小孩子,也不用表现的这么幼稚呀。

墨泽一听,顿时伤心不已:“主人果然是嫌弃我了……”

“我可没那么说。”清欢立刻解释。

墨泽眼巴巴地望着她:“那下次主人带上我。”

边说还边摇着清欢的胳膊。清欢无奈道:“就算要带你,也得看适合不适合。”

“那要是适合呢?”

“带。”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墨泽开心极了!他又黏了清欢一会儿,就跳下去找吉光小黑炫耀去了。清欢越来越觉得想笑,这三个小家伙,按理说都是老油条了,不知活了多少年,可越活越回去,孩子气十足。

她伸了个懒腰,回到庄子里美美的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醒已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清欢心满意足地踏出庄子,桥面上已经有鬼魂在守候。

清欢慢悠悠地踏过去,女鬼看见她便抬起头:“我要报仇。”

“报什么仇?”

“家仇,国仇!”女鬼握紧了拳头,“我们整个星球都被毁灭了!所有的生命体……全部被抹杀掉了!可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我是最后一个逃出星球的,可是还没来得及逃出去,迎面就遇上了他们的舰队,然后、然后——”

清欢见她激动,连忙安抚:“慢慢说,不要急。”

女鬼稳定了下情绪才道:“是这样的,我来自拉法星球,我是拉法星球的一名女科学家。我们拉法星球在宇宙里虽然渺小的几不可见,但却非常美丽,地表上覆盖着蓝色的海洋,还有美丽的陆地和努力建设文明的拉法星人。”

清欢点点头,她也是看过科幻片的,所以完全能够理解这番话的信息量。

女鬼吸了吸鼻子又道:“但是我们拉法星球的科技并不先进,人们的寿命也只有短短的两百年,所以我们在检测到有宇宙生命体后,一直想和他们取得联系,可谁知道,招来的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说到这里,她忍不住浑身颤抖:“太可怕了……那些生命体,它们太可怕了!它们根本不能称之为生命体!它们的存在好像就是为了侵略和屠杀,就像是杀人机器,完全冷酷、无情!我隶属于国家航空航天,最后关头,我只能一个人坐上还没有开发完成的宇宙飞船逃走,但是——”

她乞求地望向清欢:“它们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为什么一到拉法星球就开始屠杀,任何人都不放过?!我是最后一个拉法星人,可是现在我也死了,所以拜托你!帮我查明真相!帮我们拉法星球十五亿拉法星人还有数不清的生命,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让他们死的安心!”

见她又开始激动,明显是受到了极大刺激。清欢连忙点了下她的眉心,女鬼立刻闭上了眼睛。

墨泽瞅准时机抱住她的大腿,仰着小胖脸:“主人主人,这次我可以去吗?”

清欢摇头:“这个世界我还没见过类似的,你不能去。”

墨泽瞬间垮下脸。清欢赶紧揉揉他的脑袋:“这样吧,下一个世界,如果不是太罕见的话,我就带你一起。”

“真的吗?”墨泽瞬间满血复活。“主人不可以骗我哦!”

清欢点头:“不骗你。”

终于解决了这个黏人的小胖蛋,清欢闭上眼睛,下一秒已置身于满目疮痍的拉法星球。从女鬼的描述中她大概能想象得到这个星球本来有多么美丽。蓝色的海洋,美丽的大陆还有善良的拉法星人,他们其乐融融的生活在这个星球上,但是突如其来的侵略却让他们从此消失。

以为是联系到了来自宇宙的朋友,迫切地希望和外星生命体交流,谁知道却引来了恐怖的侵略屠杀。

清欢弯腰捏了一把细土,感觉到土壤都变得琐碎而僵硬,完全没有了生命力。耳边还有无数的轰隆声,不时看到有蓝色的流弹四处着落,美丽如流星可每每落地便发生惊天动地的爆炸,杀伤力极其可怕。

正在这时,清欢听到声音,她反应极快,飞快往前跑了几步,越过道路藏在一片土丘后面,然后是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她捂住耳朵,惊见面前有一块水一样柔软的布料被甩到这里。

上面沾染着同样蓝色的血液,清欢想了想,还是没伸手去捻起来闻闻,她赌一朵彼岸花,那是拉法星人的血。

这是她第一次到这样的世界,清欢有个问题,她……该怎么离开这里?开挂直接飞到外太空?那倒不是不可以,但那就和女鬼的科学家精神完全相违背了。清欢想了想,还是先逃吧,要是实在没办法再动用自己的力量。不过在这之前,她得把身体状态调整到拉法星人的频率,这样以后也不会有人认出来。

与此同时,一架飞船迅速从天空坠落在遥远之处,然后是大爆炸,看到那飞船,清欢才确信自己现在身处何时。是女鬼的飞船被击落的时候,也就是说……接下来就会迎来这些屠杀者的宇宙舰队?!

清欢:“……”

还是先逃吧。

可惜越是想逃一般就越逃不掉,刚翻过一片废墟,清欢就在高楼大厦被移除的平地上遇到了一群看起来不是那么友好的……生命体?迄今为止清欢见过神仙妖怪凡人以及各种各样的动物,但是像是科幻片里一样如此奇形怪状还高科技的,肉眼所见还是头一次。

这些生命体身高足足有一百八十公分,个个看起来都非常强壮,动作也很一致。要清欢说的话,它们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模一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至于手里拿着的奇形怪状的武器……应该是枪,或者是刀?看不出来。

然后她就看出来了。因为那既是枪也是刀!

清欢有点狼狈的躲着,这片空地除了零零散散的残垣断壁之外什么都没有。看准时机,她一脚踹倒一只生命体,伸手夺过了对方的“枪”或是“刀”,而后清欢发现自己根本不会用。她不耐烦的又丢掉,顺手取出自己的水火伞架在身上,虽然曾经把水火伞留给了徒弟们,但在她的时间里,水火伞永远存在。

有了水火伞就不怕这子弹了,清欢顺势一脚一个,但新的问题又来了,打不死啊!

这样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她现在应该赶紧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身后生命体穷追不舍,清欢用水火伞挡在身后,一边诅咒一边往前逃。这是她从忘川河里重生后最狼狈的一次,没有之一!见鬼的科学精神!

但清欢还是坚持了,那些生命体的速度似乎比她用跑得快,有那么一瞬间,清欢很想飞……但她忍住了。逃到一处不知道什么地方,类似广场之类吧,中间还有几根倒掉的柱子和一个喷泉池,生命体们步步紧逼,清欢节节后退。

真要打也不是打不过,但问题是这些家伙打不死,而且如同蟑螂般顽强。只靠拳脚很明显是不够的,她都跑了多久了?清欢没去记时间,她将自己的身体调整到拉法星人的状态后,很明显,现在她虚脱了。

要么使用自己的能力赶紧解决这帮子奇怪的东西,要么就等着被干掉,清欢左右为难。前者固然是爽,但她不希望自己完成的不够完美,科学精神什么的,不就是完全不靠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来抽丝剥茧找到真相么?

但是还有没有别的方法?比如说她直接在地上开个洞溜进去,或是脚尖一点飞起来,这帮子傻帽看起来不会飞。浑身机械重金属,动作挺灵活,可是一看就很重。

清欢皱着眉想了半天,没等她做出决定,生命体就已经扑了上来。她还在失神,在这样千钧一发之际,要么她直接将对方干掉,要么就等着被对方砸成肉饼,清欢已经决定了前者,可有一样东西比她更快!她的手诀还没有掐起来,扑到她面前的生命体就被丢的远远的了!

然后是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他挡在她身前,声音淡淡地:“战场上切记不可失神,每一秒钟都是生命。”说完便冲进了那一群生命体中。

清欢瞪大了眼睛看着,拉法星人的身体杀不死的怪物,这个男人的刀却能杀死!这些生命体被杀死后,倒在地上化作一堆零件。

很快的,男人便将生命体清理了个干干净净。他的动作在迅速中又不失优雅,清欢一直看着他,看得出这个男人经历了很久的磨练,也许招式并不华丽,但实战经验却极其丰富。直到现在清欢都很讲究,打架也要打的漂亮,这个男人却不是,他出手极其精准,全部是一击致命。

解决完了这些东西,男人走回清欢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然后慢慢地对她伸出了自己的手。

清欢看了他的手一会儿,这是双男人的手,长着厚厚的老茧,一看就是常年握兵器所至,半指手套让他的手看起来更大更厚实,却也让人很有安全感。清欢想了想,觉得不如有个同伴,尤其还是在她根本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下。

男人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就往前走了。清欢没弄明白他的意思,站在原地又发呆几秒钟。男人站定,转身问她:“跟我走吗?”

走啊,为什么不走,反正她也不知道要去哪儿。

清欢很快跟了上去,她的脸上弄了些灰尘,整个人也脏兮兮的,身上本来穿的是条裙子,但现在已经破的不能看了。男人走了几步,解下了自己的外套,背对着清欢,递给她。

“……谢谢。”

“不用。”男人声音低沉,“还能走快些吗,很快它们就能追上来。”

“可以。”清欢点了下头,下一秒却被男人扛在了肩膀上。她正准备挣扎,男人却说:“拉法星人的体力我很清楚,经过那一场逃亡追逐,你已经到了极限。”

清欢就不说话了,有个人肉汽车当然比她自己迈着腿跑强。男人扛着她奔跑,极其敏捷,行动自如,丝毫没有变缓。但清欢却断断续续的建议道:“可以……慢一点吗……你颠的我……胃……好难受……”拉法星人的体质在此刻表示她有点想吐!

男人虽然沉默寡言又稍显淡漠,但却很是绅士,立刻将清欢换成了公主抱。他的速度太快了,清欢只好搂住他的脖子避免被风刀吹得脸疼。

就这样跑了很久,男人终于停下。清欢定睛一看,他们现在在一个山谷中,男人伸出左手,他左手手腕上戴着一个类似腕表的东西——太高级了清欢也不知道那叫什么,摁了一下,很快便有一艘巨大的宇宙船出现在山谷中。男人又将清欢抱起来,迅速进入船内。

清欢觉得自己长见识了,在天空中飞行的……船?她好奇地看向男人:“这是你的船吗?”

男人点了下头。

清欢又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离开拉法星。”

“不行!”清欢连忙道,“我还没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刚才出现在拉法星的那些是什么东西?它们是活着的生命体,还是什么?你又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又要救我?”

对于这一连串的问题,男人前面的全部略过,只回答了最后一个:“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同伴。”

“什么?”清欢一愣。

“我,一个人在宇宙中旅行,已经很久很久了。”男人淡淡地说着,看向清欢,清欢才发现他的眼珠竟然是紫色的,而且长得极其英俊,隐隐还有股高贵的气质。“我是跟着它们到达拉法星的,无意中看到了你,看到你不屈服的姿态和勇敢的身影,所以决定邀请你成为我的同伴,从今天起,和我一起旅行。”

说完还很认真地问了一句:“可以吗?”

清欢眨巴着眼睛打量着他,考虑着这个提议的可行性,然后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我要追踪那些奇怪生命的踪迹,找到这一切的源头,还要为拉法星人报仇雪恨。”

男人点了下头:“我一直在追踪它们。”

清欢愣了一下:“你也……”

“它们同样是毁灭我的星球的敌人。”说到这里,男人眼底掠过浓浓的伤痛,他轻轻抿着嘴唇,看向了天空。拉法星人可以在宇宙中呼吸,不受真空限制,男人也是。此刻他们身边,远的近的,有无数颗星星。这些星星有些有生命,有些没有生命,但无论哪一颗,都在转动着。透明的、鲜活的。“我是唯一一个幸存者。”

清欢面不改色地道:“我可能也是唯一一个。”

男人面色如常,在这永无止境的旅行中,除了报仇,他已经没有别的生存目的。他站起来对清欢道:“对了,还没有问你的名字?”他伸出手,写了几个字母,清欢觉得那很像是她曾经见过的英文。她照着读了出来:“k——i——n——g?你叫king?”

king点了下头,“你呢?”

清欢在脑海里过了一下拉法星的文字,觉得king真是倒霉。拉法星的笔划太多了……她也学着他的样子在自己手心写给他看:“清——欢。”

发音倒是不难,清欢猛然意识到一件事:“你怎么听得懂我说话?”

king指了指他手腕上的那个玩意儿,“有了它,语言是可以互通的。”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回想“清欢”两个字的写法,还模拟了几次。

交换彼此姓名后,king对清欢说:“船上有很多空房间,你可以任意挑选一个使用。”他可能是很久没人说话了,就又补充道,“这艘船,本来是要带走皇族的。”

“你是皇族?”清欢想了想king这个名字,顿时也就了然了。肯定是皇族,还不是一般的皇族成员。

“曾经是,王子。”king说着,眼神淡然。“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孤独的太空旅行者。”

“你不孤独啦,不是有我吗?”清欢拍了拍他的肩,对他嫣然一笑。

king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过笑容了。他追踪敌人到达很多个星球,但无论哪个星球,在遭受入侵后,都不会再有甜蜜的笑容和幸福。而他在这一场又一场的战斗和追逐中,逐渐也丧失了希望和快乐。

第383章 第三十七碗汤(三&四)

第三十七碗汤(三&四)

慢慢地,king也微微扬起嘴角。他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整个人的冷淡肃穆都薄了几分,透露出春意融融。清欢笑着说:“你该多笑一笑,你笑起来很好看。”

king立刻意识到自己竟然笑了,随即不由自主地收起笑容,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还会笑一样。清欢看得很清楚,他的耳尖都红了。她是个体贴的姑娘,所以什么也没说,清清嗓子问道:“有洗澡的地方吗?我太脏了。”

这倒是实话。她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穿着普通的连衣裙,现在这连衣裙破的破碎的碎,更别提灰头土脸的样子。清欢羡慕地看了king一眼,他身上的黑色劲装看着很简练,而且刚刚打了那么久,竟然都没有脏。

“洗澡……有的。”king点头,对清欢说,“在房间里就有。”

他带着清欢进入船体,清欢才发现,虽然外表看起来像是一艘船,但里头可媲美她所看过的所有科幻电影。她没有见过这些,但却看得出来这些全是高科技。跟在king身后慢慢经过小台阶下去,是两条走廊,走廊上是房间,清欢仔细数了数,至少有几十个。看来当初要一起逃走的肯定不止king一个,只可惜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这是我的房间。”king指了指门上浮现出的大写的红色“k”。然后指指前方,“剩下的房间你可以任意选择。”

“那就这间好了。”清欢挑了和king相邻的房间,原因无他,离大厅近。

king将她的手拿起来,右手手掌贴在门把手上,很快便传来机械电子音说道:dna已锁定。

“这个房间是你的了。”king绅士地没有跟进去,而是站在清欢身后。“你先进去吧,我在大厅等你。”

清欢点了下头,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很大,装修风格很简洁,家具齐全,还有浴室。她立刻脱掉身上的破连衣裙,仔细研究了一下新型浴缸要怎么用,然后跳了进去,舒舒服服的洗了个干干净净的澡。

洗完澡才想起来除了那条破连衣裙根本没有衣服穿。这时候king的声音突然传来,清欢被吓了一跳,才看见大床上方有一个对话器,此刻正亮着灯,很明显是king在说话。“你没有换洗衣服,我把我的衣服放在门口,等到下一个星球再找合适的。”

清欢说了声谢谢,开门拿了衣服,衣服叠的整整齐齐,虽然跟king相识并不长,但她很相信对方的人品。

衣服是简单的衬衫长裤,还有一件风衣外套,但以清欢现在的身高,很明显撑不起king的长裤。光是衬衫就已经快到膝盖,更别提裤子了,夸张一点说,都快提到胸了。这要是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她腿长是从脖子下面开始分叉呢。

所以清欢最后只穿了衬衫和外套,同时把风衣腰带系好,这样的话既好看也不会显得太暴露。她穿着拖鞋去到大厅,看见king正坐在餐桌前,正招呼着她:“吃东西吗?”

有东西怎么能不吃。清欢立刻点头,很快到king身边坐下,但是她观察了一下桌上放的东西,然后囧道:“这是什么呀?”

“压缩饼干。”king很认真地跟清欢解释,“很管饱。”

管饱归管饱,可是不好吃啊!清欢问他:“你一直都是吃压缩饼干吗?吃了多久了?”

king认真地想了想,回答道:“嗯……有五百多年了。”

清欢瞪大眼:“你多大啦?”

“……五百一十二岁。”king跟她解释。“我们星球人的寿命很长,最长的曾经达到过一万岁,最少的也能活到五千岁。不过你们拉法星人的寿命要短很多,只有两百年。”

清欢恍然大悟:“你一个人,过了这么长时间,就在这艘船上?”

king点头。

那也怪不得他会寂寞了。但是……一个人能吃压缩饼干这种东西吃五百多年,清欢觉得太伟大了。“你可以不进食吗?”

“我只需要定期补充能量。一个月进食一次就可以。”king有问必答。“和你们拉法星人不一样,我听说拉法星人是一日三餐的,甚至更多。”

清欢怜悯地望着他:“你们星球所有人都这样吗?只吃压缩食品,吃一次管一个月,然后一直吃到老死?”

“曾经我们食用胶囊。胶囊的效果更好一些,一颗的话可以半年不用补充能量。但是胶囊被我吃光了,我又不擅长制作,只好吃压缩饼干。”

听king的语气,好像还挺嫌弃压缩饼干,怀念胶囊的。清欢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受得了别的,绝对受不了吃五百年的压缩饼干,她宁可选择死亡!于是她问:“还有别的食物么?”

king摇摇头:“只有这个。”

清欢不爱吃这玩意儿,所以摇摇头:“我并不饿,还是不吃了。”

king似乎有点奇怪,不明白为什么她前一秒还说要吃,后一秒就又不吃了。但他想了一会儿没能理解,也就不想了。迅速将压缩饼干吃掉后,他对清欢说道:“我有东西给你。”

“什么呀?”清欢好奇地看着他到驾驶舱里取出了一个银色的保险箱。king用虹膜进行解锁后,保险箱啪嗒一声被打开,清欢走过去看,才发现里面是四只和king手腕戴的那个一模一样的东西,只是颜色不同。king手上的那只是红色的,而剩下的四种颜色分别是粉、黄、蓝、绿。“这是什么?”

“我逃离的时候从皇室带出来的,是一直在秘密研究的东西。还记得刚才那些怪物吗?”

清欢点头。

“我称它们为机械破坏者。”king取下自己的手环,给清欢示范如何佩戴和使用。“想要对它们造成伤害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我之所以能够将它们杀死,就是因为手环里有改变我身体构造的粒子。在佩戴的时候才能杀死它们。你选一个吧。”

清欢拿了粉色的那只,因为离她最近。在king鼓励的目光中,她试探着将手环放到左手腕,手环自动将她手腕环绕扣住,并且发出滴滴声,表示dna已锁定。也就是说,除了清欢,再也没有别人能够使用了。

好神奇,清欢好奇地碰碰这儿又碰碰那儿,问:“这个……除了杀死机械破坏者之外,还有别的作用么?”

“很多。”king说。“还可以作为通讯工具,不受任何星球电波干扰。至于其他功能……你会慢慢发现的。”

清欢好奇地按了一下粉丝的按钮,随即她感觉身体上有一层薄薄的皮肤在蔓延,然后是一片刺眼的粉光,这粉光刺目的让她不得不挡住视线,就是眨眼的功夫,她震惊地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套很……奇怪的、诡异的贴身的粉色紧身衣!

“每一只手环都配备战斗服,用于紧急作战。在面对很难打败或是危险的对手时启用,比如说机械破坏者小队的leader。战斗服能够提高你身体的反应速度和力量,同时兼有保护功能。”king伸手帮清欢又摁了一下黑色按钮:“黑色状态表示力量,这种状态下战斗服上的条纹会从原色变成黑色,表示你选择加大力量,但速度会因此降低。白色状态恰好相反,增加速度而减少力量。我一般选择用原色形态,因为这是最中和也最自然的状态。”

清欢受教的一一点头。她明白了,她看过类似的科幻片,所以理解起来并不麻烦。她走到驾驶舱里,只感到脑海里一阵一阵的能量掠过,这手环居然还有资料传输功能!

king跟着她走进来,“进入战斗模式,就代表你已经会驾驶宇宙船了。”透过透明舷窗,可以看到无数星球从宇宙船周身飞速掠过,速度极快,几乎都看不清楚便一眨眼就消失了。“宇宙里有许许多多的文明,有些星球已经在宇宙里扎根,有些星球却才刚刚开始探索的脚步。所以文明发展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每当我到达一个星球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将宇宙船隐藏起来。”

清欢表示知道,然后问道:“我该怎么退出战斗状态啊?”

“再次摁下原色按钮。”

清欢依言摁下去,惊奇地发现自己又变回了之前那样,身上仍然穿着king的衬衫和风衣,好像刚才的战斗模式如同一场梦。

她在进入战斗模式的时候,是真的感觉得到身体里涌动的力量,似乎源源不断,力大无穷,整个人也是精力充沛。但退出后就又立刻回到了拉法星人的常态身体中,对此清欢表示非常奇妙。

她在想,等到离开这个世界,她可以把手环带走吗?假使她要带走某个世界的人或物,都必须得到本人或是主人的赠送,除非那东西是没主的,否则清欢不能将不属于奈何桥的物品带走。

同样的,如果这样东西成为了她的,那么无论在任何时间和空间,都永远属于她,比如在女鬼凉雪的世界里,从师兄那里得到的水火伞。

“有衬手的家伙吗?”清欢问。“战斗模式不能肉搏吧?”

king道:“枪是标配,每个手环的专属武器都不一样,我的是刀,但我并不知道你的是什么。”

闻言,清欢好奇心起,立刻按下原色按钮进入战斗模式,然后才发现,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调出武器。于是用求助的目光看向king,但头盔遮住了她的眼睛,她能看清楚king,king却看不清她。

但king还是明白了清欢的意思,示意她连按原色按钮两次。清欢依言按下,手中立刻多出一把全粉的伞。

噢,还是伞。

清欢喜欢伞,她将伞撑开研究了一下,才明白这伞是进可攻退可守,打开可以放手,合起来的时候伞尖会变成利刃。她对着空气挥舞两下,顿时满意的退出。

有点像是在玩游戏,还挺有意思的。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红色警报声。king立刻转身到驾驶舱前查看,告诉清欢:“它们降落在前方的斯坦星上。”

“可是看起来……好像没有动手的意思?”清欢疑惑地问。“怎么还小心翼翼的,像是怕被人知道?”

“它们在找东西。”

“找东西?”

“虽然宇宙生命体的寿命很长,但是没有人知道宇宙究竟有多大,曾经有人提出过还有另外一个宇宙存在的说法,并且详细贴了所谓的证据和验证,说一共有三样物品散落在某些星球中,这三样物品就相当于三把钥匙,分别代表过去、现在和未来。找到这三把钥匙,就能打开另外一个宇宙。它们在找的就是这个。”

“这些机械体找钥匙做什么?就算它们能打开另外一个宇宙,那又怎么样?”

“侵略者的野心是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的。”king淡淡地说。“好了,我们准备降落。”

清欢点了下头,感谢手环,她现在已经会怎么开宇宙船了……

斯坦星球是一个和拉法星球文明程度差不多的星球。斯坦星人的外表和清欢king看起来都相差不大,事实上拉法星人的长相是宇宙中最常见,用king的话来说,五百年他旅行过无数星球,见过的绝大多数的生命人,都相差不大。

所以他们两人走在大街上也不会有人察觉。首要任务当然是找钥匙,king这些年一直追踪机械生命体,除了想抽丝剥茧报仇雪恨之外,找到钥匙也是他想要的。

他并非想打开另外一个宇宙,他只是不想让这个宇宙更加混乱。因为机械生命体这些违反宇宙法则的存在,虫洞的数量开始增加,无数星球被毁灭,但以他一人之力,根本无可奈何。

找钥匙的同时也不能忘记给清欢买一些衣服。king穿了简单的衬衫长裤,清欢则裹着他的男式风衣。

活了五百多年了,king是第一次和女人逛街。曾经浴血奋战数十个小时的他,吃过无数苦享受无尽孤独的他,竟然在跟清欢逛了两个多小时后就累得走不动了……这简直是在侮辱他!

而清欢仍然迈着欢快的步伐,走了两步发现king没跟上来,回头一瞧,king正站在原地喘着气呢!她快步走回去,关心地问道:“怎么啦,是不是累了?要不我们休息一下吧,看看这个星球有什么好吃的。”

钱对king来说不是问题。对于发展到太空的星球而言,宇宙货币是通用的,然而斯坦星球才刚刚接触到宇宙,所以king带了自己星球的宝石来兑换钞票,然后为清欢买单。

“不……没事,我们继续。”

男人可笑的自尊心啊!清欢叉着腰,她好像买的有点多哦,king说随便她买,于是她看上的全扫荡了,可苦了给她拎包的king,不知他现在有没有后悔刚开始的时候太壕。“好吧,其实是我累了,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好吧?”

king同意了,于是他们找到一张长椅坐了下去。这个点商场里并没有多少人,清欢叹了口气,感叹道:“要是不用拎着就好了。”

嘴上这么说,就看见她的手环粉光一闪!所有的购物袋全消失不见了!

king眼底有了笑意:“空间功能。”

清欢对空间已经很熟悉了,她好奇地看了看手环。“怎么取出来?”

“只要你想,就可以。”

哦……重点在于想啊。清欢闭上眼睛试着想了想,然后就听见king闷哼一声从长椅上掉了下去,她惊呼一声,才发现king是被她“想”出来的那些购物袋给砸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