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可是你看刚才那对男女朋友,人家就不是这样的。”只有你才会斤斤计较,好像谁喜欢的多一点谁表达的明显一点就会吃大亏。

“……那行吧。”钟朗人性化的叹了口气,“只要不说分手,随便你怎么样了。”

他仔细想想,让她爬到他头顶也不是不行,只要不分手,一切好商量。他再也不想几十年抱着一具白骨入眠,日日夜夜折磨自己,烟酒毒品都不能麻醉那种难受,想见她想的要疯掉,可白骨永远不会给他回应。

钟朗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让人将自己和白骨化为灰烬交织在一起,然后埋葬。可谁知道一睁眼却回到了过去,他满心的快活,却在得知她宁愿放弃梦想也不肯再与自己相遇时变得阴暗无比。

清欢又捏捏钟朗的耳朵,“说话算话吗?”

“当然。”

她笑了笑,嘴上说可没有用,得做得到才行。

于是钟朗发现她越来越没大没小了,简直不把他放在眼里,明明没有来姨妈却不肯跟他同床,就因为他身上沾了点烟味要罚他面壁思过一晚上,开什么玩笑,她是活腻了吗?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瞪眼,她就吸着鼻子带着哭腔指控他出尔反尔根本就是哄她,气得钟朗面壁的时候踢了墙好几脚,结果被清欢认为态度不够端正所以多加一小时,最可气的是她还把他关在放着热水的浴室里,自己却在外面吹着冷气吃冰镇水果看电视!

一想反抗她就拿前辈子的事来压他,然后理亏词穷心虚的钟朗只得一声不吭。

他说不喜欢毛茸茸的动物,她就养了只猫,后来更过分的带回来一条蠢狗;他晚上想抱着她睡她却嫌他黏人把他踢到地上;最可气的是他过生日的时候要她陪着结果她却私自接了一部戏不在家!

不就是红了么!不就是一部电影拿了影后么!不就是邀约不断被称为最有天赋的女演员么!不就是、不就是仗着他听她话?!钟朗盯着桌子上的蛋糕气得心肝脾肺肾一起疼,早上人还在家,晚上回来就没了,什么戏都能比他过生日重要?她生日时许愿他喊那条蠢狗大哥他都照做了,现在她嚣张到这种地步,连家都不回,一声不吭就跑了?!

他就是给她太多自由了!等到这次回来一定要禁足一年!

……还是半年吧。

好像……半年也有点多的样子。

要不三个月?

一个月。

半个月。

……算了,还是到床上把场子找回来。

钟朗一个人吃了一整个蛋糕,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他们现在就住在一开始的那个公寓,清欢很喜欢这里,钟朗也就把这里当成了“家”,平常热热闹闹的,今天晚上只有他一人在,蠢猫蠢狗都怕他,不敢来招惹他,所以他一个人吃完蛋糕连灯也没开,就坐在客厅发呆。

他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对她太放心了,为了赎罪,他不仅对她言听计从,还把名下的所有产业改成了她的名字,现在她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又富可敌国,他就是给她打工上班的,她会不会还在记仇?不然怎么解释好几年了都不肯答应结婚?

越想越后悔,悔不当初,悔的肠子都青了。现在他浑身上下现金不到五百块,卡都是她给的副卡,虽说人人尊称一声钟少但人人都知道钟少是个妻管严,他什么时候成妻管严了?他明明——很有威严的!

就在钟朗胡思乱想的时候,客厅的灯突然开了,把他吓了一跳,“你、你怎么在这儿!?”

清欢当然没有忘记他的生日,拍戏什么的也就是骗他玩儿,在一起久了她才发现钟朗很好玩的,明明那么狡诈阴狠的人,有时候却一根筋的要命,她说什么他都信。“我一直在啊,是你没有进卧室看。”

因为她把便笺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就贴在蛋糕盒子上头,表明自己亲手给他做了个蛋糕赔罪,等到拍完戏回来再说。

钟朗气结,简直想揍她,结果她却笑眯眯地凑了过来,在他唇角印了一个吻,难得温柔起来,“好啦,送你个生日礼物。”

下一秒,钟朗手里被塞了张纸,他先外强中干的瞪了清欢一眼,低头一看,彻底傻了。

“孩子都有了,钟少,也该娶我了吧?”

当然,前辈子那笔账,还没算完。

第675章 第七十四碗汤(一)

第七十四碗汤(一)

【她本应在那一场浩劫中死亡,从此同他无缘】

【而他一统江山后,变得嗜血残暴,冷酷无情,孑然一身。】阿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这个胆子。昨天夜里发生了大事,陛下驾崩,还没有等到他们回过神,九皇子已经率领了御林军将太子府重重包围,用的理由是“太子谋害陛下,其罪当诛,特奉命前来抄杀太子府”。阿丑只是个厨房的粗使侍女,因为长得丑被人叫做阿丑,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但好处就是抄杀的名单上没有她的名字,她身形瘦小,为了活命钻进了灶膛里,这才躲过一劫。

九皇子的兵马离去后她也没敢轻举妄动,也不知道在灶膛里藏了多久,阿丑才费劲地爬出来,立刻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当时御林军诛杀太子府诸人的时候她正巧在帮忙洗菜,听到了动静别人都出去看,唯独她心下慌乱,尤其是她天生嗅觉灵敏,早已闻到空气中散发出的鲜血气息,竟立刻爬入灶膛藏身,出来时虽然满身灰烬,但好在是保住了一条命。

这条命很贱,但她很爱惜。

她本来想要直接离开的,因为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九皇子很有可能再带着人来搜一趟。先前她藏在厨房,还能听见外头下人们的求饶哭泣声,以及九皇子低沉的笑。

虽然很轻很轻,但阿丑确信自己听得很清楚。

她哆嗦了一下,那位九皇子,她是没有福气碰到的,只隔着亭子远远瞧过一眼,也知道他同自家殿下手足情深,可若真是手足情深,怎会命人去将殿下找到,死生不论?阿丑虽不聪明,却也不是真的傻子,她听说了陛下驾崩之事,想来是为了那个位子。这样想的话,殿下是否真的毒杀陛下都值得怀疑。

陛下若是驾崩,这皇位早晚都是殿下的,殿下何必多此一举?

她想要离开的脚步被蕴藏在鲜血中一缕轻薄的墨香吸引。

那是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丑自然没有福气近身伺候太子殿下,永安太子自幼天资聪颖,为人又贤德仁义,人人都说他将来定是一代明君。大家都觉得太子殿下高高在上,可阿丑知道,太子殿下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人。

她能进府做个粗使丫头,实在是仗了这张脸的福,否则眼中只有弟弟的爹娘怕是要将她卖进窑子里的。阿丑天生左脸上有巴掌大的一块胎记,暗红色,又阴暗,又丑陋,便是被人叫着丑八怪长大,阿丑阿丑阿丑,所有人都这么叫她,她连名字都没有。

进了太子府,难免要受人欺负。太子殿下御下有道,然这世上既然有人,便有压榨与欺辱。阿丑因为生得丑被派去倒夜香,偏偏嗅觉灵敏,性子又温吞内向,于是很不得人喜欢。

那日她领了自己的午饭回房,路上被一群小厮撞见,非说她是偷的,把馒头抢了掰碎丢到地上,要她跪下去食,阿丑自然不愿,于是便少不得挨人拳脚,她长得丑,做的又是卑贱的活,哪有将她当人看的。

可太子殿下不知为何从此经过,瞧见了这一幕,阿丑跪在地上,他竟伸手来扶她。那样一双手,修长如玉,端的是精致好看,与她做惯粗活的粗糙双手简直是天壤之别。她身上沾染了尘土馒头渣,可殿下却将她扶起,好言问了几句,还问她叫什么名字,又命人给她重新送了饭,甚至还把她调到厨房去帮佣。

那群欺负人的小厮被殿下惩治过后,再见到她都规规矩矩的,阿丑再也没受过欺负。她吃得饱,穿得暖,每日虽然辛苦些,但还能拿点月俸存起来。

所以殿下是她的大恩人。

她绝不会记错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丑循着味道一路到了书房,地上的死人还没有收拾妥当,很多她都认识,但她没敢再看。太子府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如今全死了。

九皇子想要杀死殿下,绝不可能没来过书房,这一地的卷宗书本便是最好的证明。阿丑不识字,也不知有没有重要的物件,她更不知道书房里有机关,能让她找到太子的,只靠着惊人的嗅觉。

墨香在离书架最近的地方变得最浓,她往旁边走,便立刻淡了,于是阿丑伸手在四处摸索,也不知怎么弄的,书架突然向两面张开,露出里头的地道来。

九皇子是聪明的人,第一次没有搜到他定然不甘心,再来一次这里可就藏不住什么了。

进了地道,一眼便瞧见倚着墙已经没了动静的太子。

“殿下。”她低低地叫了一声,跑过去本想试试他可有呼吸,然一低头却自惭形秽,殿下穿着一袭白袍,她身上却是灰不溜秋的粗布,真怕弄脏了他,玷污了他。

可是再等下去,会死的。阿丑又叫了几声,殿下仍旧没有反应,她咬咬牙,在太子面前蹲下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背在背上。她不敢往来时路走,怕碰到可能折返的九皇子,只好顺着地道往前行。

太子殿下虽然温文尔雅,却也是习武的,阿丑身形不过他肩膀,瘦弱不堪,背着他着实吃力,可她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即使这地道似乎走不到头,她也没想过将他放下,自己一人逃命去。

自己逃走的话,怎么都能找份活做,养活自己不成问题,可是她不能把他抛下。

若是能这样一直背着殿下,哪怕是背到死,她也愿意的。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到了头,阿丑顺着洞口自己先爬出去,然后扯着太子,千辛万苦出了来才发现这里是个荒废的宅院,而出口惊人是一个古井。她松了口气,正想要离开,转头瞧见荒宅院子里堆积的犁头木桶之类的器具,想了想,又都搬了过来,全都填进了井里。

这里不能久留。

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但她知道得去个隐蔽的地方,否则太不安全了,一旦被九皇子找到……她脑子笨,想不到法子,只知道把太子藏起来,等到殿下醒了,他那样聪明,定然能有办法力挽狂澜。

阿丑对太子有着近乎盲目的崇拜,她继续背着太子走,幸而天已黑了,大街上没什么人,她一直走一直走,直到到了一个废弃的寺庙,才精疲力竭。

太子仍然没有醒转,阿丑把他藏在佛像后面,用稻草把他遮住。她看过了他的伤,全在腿上,她不聪明,没有办法,但血早就止住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到最近的小溪里用树叶装了捧水,回来喂给太子,然后小心翼翼地跪在一边等他醒来。

太子受伤后想来是自己已经处理过伤口的,不仅止了血,还包扎起来,只是昏迷不醒而已。阿丑这会儿开始后悔自己从灶膛里爬出来的时候怎么不揣个馒头,万一殿下醒了却饿了,又该如何是好?

没等她想好怎么办,太子动弹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睛。

阿丑连忙磕头:“殿下,您醒了。”

太子没有回应她,他还没有从昏迷前的震惊与痛心中回过神,好一会儿他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父皇病重,他与九弟一起侍疾,可父皇临终前九弟却突然翻脸不认人,不仅将他刺伤,还准备了假圣旨意图篡位。他在贴身侍卫的保护下突破重围回到太子府,刚进入密道处理伤口,随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是谁?”他试图看清楚眼前这个黑仆仆的物件,却觉得双腿一阵剧痛。

“奴婢是厨房的粗使丫头,名叫阿丑。”

她一点也不难过,他不认得她是理所当然的,他是天上的星辰,怎么会记住地下的沙砾?阿丑一点也不难过,她眼巴巴地看着太子:“殿下,接下来要怎么办?九皇子一定会再来捉您的,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太子愣了一下:“九皇子?我回到太子府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阿丑犹豫地说:“……奴婢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九皇子带人抄了太子府,还说……”

“说什么?”

“说……说殿下毒害陛下,其罪当诛,因此前来抄杀……府里的人全死了,奴婢藏在灶膛里,方躲过一劫。”

太子闭上眼,握紧了拳。

阿丑盯着他的手看,良久才小小声说:“殿下……”

“你还叫我什么殿下,我算什么殿下?”太子自嘲地笑起来,“看不清他的真面目,连父皇最后一面都没见着,如今这条性命恐怕都要搭在里头了。”

他无比了解这个兄弟,既然能隐忍多年,必然是早已有了万全之策。明日天一亮,太子弑君畏罪潜逃的消息必然会传遍天下,到那个时候,他便万劫不复了。

这么多年的兄弟,虽然同父异母,可他将九弟当作了手足,怎奈何,最后却是这样一番下场。

第676章 第七十四碗汤(二)

第七十四碗汤(二)

“殿下……”阿丑嘴笨,不会安慰人。“咱们还是先逃吧,您、您有什么法子么?”

“你跟着我做什么,也会死的。”太子淡淡地说,“你走吧,现在走还来得及。”

阿丑低头咬了咬唇,她不敢与太子辩驳,也不想说些表露真心的话,只到他面前,又将他背到了背上,然后一步一步往外挪。太子被她这一弄整个人都不好了:“你、你这是做什么?!”

“殿下不可以死。”也不可以失去求生的意志。我会一直陪伴着您,这样的话,阿丑说不出来,她自觉没有资格这样说,但她就是觉得,他不能死,有朝一日,他总能拿回属于他的东西,可她不会说,也不会表达,只能拼尽全力救他,才能有日后的转机。

她什么都不懂,甚至大字都不识得一个,但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太子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靠一个女人背着,然而他的双腿毫无知觉,看来是筋腱都被砍断了,虽然他止了血上了药,却是毫无用处。思及此,一阵阵的绝望悲愤涌上心头,自问一生宽厚待人,何曾有过半分亏欠,缘何却落得这般境地?这样活着,倒不如死了好。

阿丑感觉背上的人在颤抖:“放我下来。”

她倔强地摇摇头:“不。”

“孤说了,放孤下来!”

阿丑还是摇头。

“怎么,现在不把孤当太子了吗?!”

他生气了,但气的是她吗?任何人,被真心相待的亲生兄弟背叛诬陷伤害,都会如此痛苦的吧?阿丑能理解,她得知爹娘准备卖掉自己的时候也是这样难过。“殿下。”

她的声音因为过度缺水有些沙哑,方才只记得给他润唇,自己却忘了。可这声音低哑柔和,却有着说不出的坚定,“奴婢相信殿下,殿下也要好好活着,都会好起来的。”

她不会说振奋人心的话,来来回回反反复复,也不过一句“都会好起来的”。

太子趴在她肩头,阿丑感觉脖子有点湿润。但她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只是坚定地背着他往前走。

过了许久,太子才开口:“……他料定我没有出城,如今城门口定然戒备森严,往那里走也是无用,出不去的。”但出不去,留在京城早晚会被找到,仍旧逃不了一死。

阿丑却眼睛一亮:“不,出得去,只是要委屈殿下。”

委屈?他都这样了,还谈何委屈不委屈?

半炷香后太子简直想要选择死亡。他眼睁睁看着阿丑将他藏进装馊水的桶里,桶里异味极大,这种卑贱的工作都是在夜里进行,守城的士兵不会严加盘查,毕竟这搜水桶能把人臭出病来。阿丑自己也藏了进来,她的眼睛在黑暗中亮的惊人,牛车缓慢,她在桶里将她抱紧,太子的脸紧紧埋在她的胸口,那里温润柔软,带着淡淡的简单的皂角香。

太子年方十八,尚未娶亲,从未和女子如此亲近过。

果然,虽然九皇子下了命令,但士兵们也就是敲敲搜水桶,确认里面装的是馊水也就算了,连打开都没打开——开玩笑,谁要看这种东西,盖子盖的那么紧都如此臭气熏天,打开了还得了。再说了,谁人不知太子殿下生性爱洁,光风霁月,怎么可能在这里头。

牛车也不知走了多远,直到停下,阿丑听到赶车大叔抱怨着来时不该吃多了瓜果导致泻肚,她立刻推开盖子,自己先爬出去,又艰难地将太子拉出来,不顾身上滴滴拉拉的馊臭味,背着他赶紧藏到草丛中,等到大叔将牛车赶走才敢出来。

这种时候,是任何人都不能信任的。

太子沉默地趴在她背上,阿丑往附近看了看,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里。她小时候弟弟生病发热,家中没有多余的银子,爹娘便让她带着筐子爬山来采药,后来她才厨房多看多学,也知道了不少,藏到山里去就好了!

太子也能感觉到她突然有了劲儿,虽说逃了出来,可他内心却满是灰暗绝望,一个断了腿的废人,能好到哪里去,还能有什么未来?

他什么都不会有了。

阿丑不知太子在想什么,只努力地往山里走,早年间她还记得在这里有个废弃的木屋,听说以前是一对夫妻住的,那妻子得了癞病,村里人怕传染要把她浸猪笼,丈夫便背着失去了行动能力的妻子来到人迹罕至的山里,盖了这栋小木屋。

多年没有人住,家具早落上了灰尘,可对阿丑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九皇子绝对找不过来。当年如果不是她迷路了,也不会拐到这里来。

说什么让她来采药,爹娘可能是想让她死在满是野兽的山里的,她根本不认识那些,何谈采摘?迷失方向后她到了这个木屋,里头的夫妻早已化为白骨,还将她吓了一跳。后来她把他们夫妻合葬,磕了几个头才离开,走的时候拿走了一些晒干的草药,回去后卖了点银子,爹娘才少打她几顿。

小孩子哪里知道什么,她只是看着那对相拥而死的白骨,心里头难过酸楚,便就地挖了坑将其掩埋,把采来的花放了一把,祝他们来生仍然能够相守百年。

她先把太子放下,然后跟他说:“殿下在这里休息,我去烧点水给殿下沐浴。”

她来过这儿,因此并不陌生。先去坟前磕了头,又采了束花,这才进了厨房。

木屋临水而建,还有菜园子,围着篱笆也很方便安全,四处曲径通幽,出去容易进来难,短时间内绝对不会有人找到。只是锅子多年不用,积灰甚多,阿丑刷了好久才将其洗净。现在的天去溪水里洗还是太冷了,而且殿下伤重,更要小心将息。

等到她把水烧好,太子看着她,屋里很暗,只点了一盏灯,她身上又脏又臭,哪里看得出本来的样子。于是便任由她帮自己脱掉鞋子,只是浴桶什么的是没有的,他得自己擦身子才行。

阿丑不是不想伺候,而是不敢,她身份卑微,做的都是低贱的活,哪里有资格伺候殿下?太子却是不喜欢侍女伺候的,平日里基本上亲力亲为,阿丑见他无恙,自己便出去了——她也得洗一洗。

衣服自然是不能再穿,便将那对夫妻的衣裳拿了出来,阿丑一边忧愁这样粗糙的布料殿下穿了不舒服,一边又欣喜于自己能留在他身边。

这是爱情吗?阿丑不知道,她的意识中根本没有这两个字。她只是想报答他,为他的恩情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也在所不惜。

就像是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个人一样。

食物早已不能吃了,米都被蛀空了,菜地更是一片荒芜,但好在溪里有鱼虾,阿丑借着月光捉了些,然后在厨房里快速处理了一下端上了桌。

太子吃的很少,阿丑很担心,但是她把剩下的全吃了,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谁能想到,她这样一个小女子,能把太子背那么久那么远,仿佛身体里有用不完的力量?

床她也收拾过了,被子拍了拍给太子盖上,太子的腿需要想办法,深山老林里自然不会有大夫,可是之前她在府里的时候,厨房里的张师傅不小心跌断了腿,阿丑被派去照顾他,哪些药材她都记得,也都认得。

山里最不缺的就是宝贝,老话都讲靠山吃山,就是这个道理了。

夜早已深了,太子从噩梦中醒来,才发觉满室幽光。他下意识朝光线处看去,便瞧见阿丑坐在桌前,对着桌上摆着的一堆草药发愁,手边还有个小石臼跟圆溜溜的棍子。

她虽然记得,但那都是硬记的,脑子到底是不灵光,偶尔也能大智若愚一下,大多数时候还是愚笨不开窍。因而草药虽然找了来,却总是记不住自己数了多少,又要怎么按照比例来分配捣碎。

太子轻咳了一声,才发现整个屋子和自己睡前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不仅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还散发着花草的香味,扭头才发现枕头边放了一把花,那香味正是这样传来的。

阿丑见他醒了也很高兴,先倒了碗水,毕恭毕敬地承过来,这里没有精致的青花瓷茶碗,连喝水的碗都缺了一个角,她觉得殿下受了莫大的委屈,可惜自己没有用处,实在是叫人难过。“殿下您醒了。”

太子接过水碗喝了两口:“你在做什么?”

“这是奴婢方才找到的草药,可以治腿的。”她认真地说。“可是奴婢脑子不灵光,数分量的时候总是数了这个忘了那个……”

太子莫名觉得莞尔,“你来说,我来数。”

“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太子对她微微一笑,“不是都为了我么。”

第677章 第七十四碗汤(三)

第七十四碗汤(三)

弄好了药,阿丑细心地为太子敷上。太子安静地让她照料,一双眼睛却显得格外晦涩难辨。

阿丑小心地敷药后,对太子说道:“殿下要忍耐,这药敷到腿上极其刺痛难忍,可千万不能用手碰。”

她急着去清洗石臼,所以根本没有看到太子的表情。

会……刺痛男人,是么?

但他根本没有感觉的。除了刚受伤时的剧痛之外,此后的逃亡,根本就是一点知觉都没有了。太子知道,自己这双腿怕是废了。饶是心中如何告诉自己不能气馁,却也晓得这一生再也无望。九弟的为人他看得很清楚,他恨不得斩草除根,如今找不到自己的下落,很有可能便会昭告天下他的罪行,暗地里再派人搜查追杀于他,绝不会留他活路。

所以,余生都要在这深山老林里过活了么?永远背负着弑父的罪名,看着仇人得到本应属于他的东西?他怎么甘心!

思及此,他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恰好将桌上的碗震落,伴随着清脆的声音,这个缺了口的喝水碗变得粉碎粉碎。阿丑在外面听到响声连忙跑进来,便看见太子一脸阴郁,她小心地靠近,跪了下来:“殿下莫要难过,会好起来的……”

“好起来?!”太子再也无法克制,“怎么好起来?孤的腿已经废了!日后连日常行走都难,孤成了个废人!”这比杀了他还教他难受!

“就算殿下不能行走,奴婢也会背着殿下,殿下想去哪里,奴婢就背着殿下去哪里。”阿丑磕了个头,“所以奴婢求求殿下,不要这样难过,会好起来的,奴婢保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的声音有着奇异的振奋人心的力量,太子顿觉一阵疲惫,他无法控制想要发火的心情,理智告诉他她是无辜的,他不能这样对他的子民。可是内心深处的悲愤绝望不发泄出来,就让他寝食难安。“出去。”

“殿下……”

“出去!”

“……是。”

阿丑恭恭敬敬地退出了房间,然后便听到里头传来一阵一阵如同野兽濒临死亡时的呜咽,她紧紧地揪住胸口的衣裳,觉得自己也难过极了,眼睛又酸又疼,止不住地往下流泪。

她哭什么呢?她有什么好哭的,殿下从云端的天之骄子跌落凡尘,如今要被她这样丑陋的粗使丫头伺候,她没本事,只能让殿下穿粗布衣裳吃野菜,更是帮不到殿下什么忙。阿丑感到自己太没用了,可她什么也做不到,她也不会说好听的话,殿下此刻应该也不想听到她说话吧?

此后太子便像是换了个人般,再也不复往日的温文儒雅,尤其是在随着时间过去,每日按常敷药的双腿却仍然没有知觉时,他会变得极其暴躁。

“滚开!孤不想看到你!”

他一生气就自称孤,事后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可笑,将怒气发在一个姑娘身上算什么道理?可不管他怎样发火,阿丑都不发一语,哪怕是被他逼急了,也不过一句会好起来的。太子有时候不知道自己这样发怒是为了什么,是真的想发泄怒气,还是想要将阿丑从身边赶走?她根本没必要陪伴在他身边伺候照料,他现在除了双腿残废之外,过得和身为太子时有什么分别?

他不需要做任何活,她每天都会把饭菜准备好,利用有限的条件变着法的给他做吃的,衣服她洗的干干净净,每天她都会烧水让他沐浴,让他维持着干净清爽的姿态。为了怕他烦闷,她甚至在雷雨过后就去了森林,找了被雷电劈焦的树枝做成笔,用树皮当纸。甚至每天早晨醒来,他的床头都会有一束盛开的鲜花。

不仅如此,她不知从哪儿捉了只兔子送他。

想到这里,太子别开脸,却又不想为自己的无礼道歉,他觉得她气得转身就走再好不过,放他一人自生自灭多好。

但阿丑却柔声又说了一遍:“殿下不要恼火,先敷药好不好?”

“孤不敷!孤一看到你的丑脸便恶心的吃不下睡不着,还敷什么药?敷了也不会好!”

这是第一次,他在生气的时候攻击她貌丑。阿丑也是人,她这一生唯一对她释放过善意的就是太子,可那样好的人,也会说这样伤人的话。但是她没有生气,她不会生气的,那一瞬间的恩情,哪里是曲曲几句恶语就能驱散的呢?更何况她知道他心中苦痛,他本应成为这世上最尊贵之人,如今却只能在这深山之中过这样清苦的日子,更遑论世间还背着骂名。

“奴婢生得丑,是奴婢的不是,殿下莫恼,先敷药,奴婢便再不叫殿下看见这样丑的奴婢了。”

太子听了,心头一阵阵麻木,有失望,却也有庆幸。她要走了,被他气走的,以后她就不用这样照顾他,也不必如此劳累了。

他什么都知道。她怕他每日吃野菜对身子不好,便学着打猎,可她那么娇小,费尽力气也不过捉些兔子野鸡,就这还经常弄得满身是伤,双手粗糙皲裂,他丰润了不少,她却以肉眼可见对速度瘦下去,就这样最好,让她赶紧走,去哪里寻不到好的活计,总比照顾他轻松。

所以他沉默地不再说话,看着她如往常一般为他敷药,然后端起水盆跟石臼走了出去。等到听不到脚步声了,太子深深吸了口气,闭上眼,掩住心头波澜。

可是下一刻他就睁大了眼:“你怎么又进来了!”

他颇有些目瞪口呆,原因无他,阿丑面上蒙了块布,她几乎是有些天真地跟他说:“这样殿下就看不见奴婢的脸了,奴婢刚摘了些野果子,殿下尝尝吧。”

打这之后,太子再也没看清过阿丑的脸,只要他睁开眼睛,她便蒙着面,仍旧话不多,仍旧任劳任怨的照顾他。他知道是赶不走她了,哪些伤人的话说了一次哪里还能说第二次,他只好冷冰冰地对她,不跟她说话,只是心中总想要她把那块布拿下来,却又总说不出口。

太傻了,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傻的人。被冷暴力,冷言冷语,怎样刺伤都执着地留在他身边,太子相信,哪怕他要她去死,她也不会说一句话,更不会求一句饶。

哪怕他现在是个废人,也仍然是她心中无所不能的温柔的太子。

两人又安安静静过了些日子,太子的胡子都长出来了,阿丑便帮他剃掉,她总想着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殿下生活的更好些,所以还会用在山里找到的颜色漂亮剔透的石头磨成发簪给他束发,久而久之,太子竟觉得这样生活一辈子也很好。

直到有一日,本来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下起大雨,她从外头回来的时候衣服都淋湿了,快入冬了,天冷得要命,她瑟瑟发抖,手里却紧紧抱着平时用来挖野菜草药的篮子。

太子本来正焦急地坐在床上盯着门口,见她回来,连忙正襟危坐装作一本正经地写东西。阿丑身上带着水汽不敢进门,怕过到太子身上,正要转头去厨房,太子却叫她:“我渴了,给我倒茶。”

他自从说她丑以后,就再也没在她面前自称过孤。

阿丑把篮子放在屋檐下,先把身上的水拧了一把,又脱了鞋子,赤着脚进屋给他倒茶,茶叶是她在山上采的,和晒干的花朵炒制而成,味道非常不错。

太子接了茶,眼睛还盯着她,阿丑了然:“奴婢今日回来晚了,殿下恕罪,马上就给殿下做吃的。”

他哪里是想要吃饭,他是想……“你身上那么多水,我坐着都觉得黏腻,衣服换了再跟我说话。”

其实他本来想说湿答答的难看死了,话到了嘴边不知为何便换了说法。

阿丑对他的话向来奉若神明,“是,奴婢这就去换。”

这木屋并不大,只有一张床,平日阿丑睡在地上,可眼下天冷了,再睡地上万一生病如何是好?太子坐在床上喝茶,空间太小,换衣服的时候阿丑都伺候着他,他是君子,自然也不会去偷看她。可不知为何她换衣服的时候突然惊呼了一声,太子心里一急,连忙扭头,又快速扭回来,一颗心跳得如同打鼓,七上八下。

她瘦瘦小小的,可身体里却蕴涵着无比强大的力量。太子方才只看到她的侧身,可能是因为衣服湿答答的踩着脚滑,因为他看到她扶桌子了。但是……

隐藏在粗布衣裳下的,却是白的耀眼的皮肤,纤细的腰肢以及饱满的乳房。太子捧着茶,他从未近过女色,这半年来更是从来没想过,但方才那惊鸿一瞥却让他兀自慌乱起来。

阿丑换好衣服,又用干燥的布把脸蒙好,这时外面好像有什么声音,她立刻警觉起来。

第678章 第七十四碗汤(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