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8章 第七十七碗汤(四)

第七十七碗汤(四)

“清欢你看,我爷爷每天都是这样,三十五年了,你有办法吗?”

清欢没有回话,而是盯着老人家看。和什么都看不到的普通人不一样,她是开了天眼的,所以刚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个蹲在连爷爷面前,伸着两只乌黑鬼爪将他眼皮撑开的瘦猴一般的鬼。

当然困了,眼睛闭不上要怎么睡?清欢慢慢地走过去,连见状也要跟来,被她用眼神制止。对于清欢的靠近,连爷爷没有什么反应,仍然不住地念叨困啊困啊困啊。她又走近了些,那鬼似乎感应到了什么,鬼爪一用力,深陷进连爷爷的眼睛,老人家立刻嚎叫起来,清欢被吓了一跳,连立刻上前把她拉到身后:“小心。”

“怎么?”

“爷爷不喜欢这样靠近,他总是一个人待着。”

清欢摇摇头:“他不是不喜欢被人靠近,是有东西希望他孤家寡人。你们家的房子盖的很好,这块地风水绝佳,恰好镇住了这个脏东西,不然你们家早就死绝了。你现在也住在这里是不是?”

连点了点头:“一家人都住在这个宅子里。”

“那就对了,住在这里很安全,你以前有试过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吗?”

连愣了一下,“有。”

“然后呢?有什么怪事发生吗?”

“搬出去的那天中午,我过马路的时候出了车祸。”不过当时他没当一回事,因为只是一点小擦伤,然后母亲担心他非要让他回家住,在那之后连就一直住在家里,这些年大病小病都没生过,健康得很。

清欢说:“你真是好运气啊。”她把连也往后拉了一步,“你们家是做什么的?”

“祖父白手起家,最开始做的是工头,发家后一直做的都是房地产方面的生意。”

清欢点点头:“那你们家很有钱哦。”

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确实很有钱,富可敌国的那种。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家的生意总是顺风顺水,投资什么都能大赚一笔,几十年来累积的财富说出去都能吓死人。可是有没有钱跟祖父的病有什么关系?

清欢说:“也许有关系,也许没有关系,那谁知道。”

连:“……”

“你祖父身上有个鬼。啊我忘了你看不见。”清欢懊恼不已,“你信我吗?”

连没有说话,他虽然请了清欢来帮忙,但也只是抱了侥幸心理,至于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那他真的说不清楚。而且他也不想骗清欢,如果说信的话,她一下就能听出来是假的吧。

问完清欢都笑了:“我问这个做什么,一般人都不会信的。”

连顺着她的目光往爷爷腿上看去——然而他什么都看不到,觉得非常正常,所以他没说话,问清欢:“如果这是真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救救我爷爷吗?”

“……鬼滞留人间都是有原因的。它们留下来的时间越长,投胎的机会越小,所以一般的人死后都会立刻离开,这个鬼既然能缠着你爷爷三十几年,肯定是有什么东西牵绊着他。你们家在三十五年前到达了一个巅峰,而你爷爷恰好就是在那个时候得了老年痴呆的。那不如你去查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总不能直接把鬼给除了。”

很少有人死后就化作厉鬼,大部分的普通人都会选择离开,能留下的,都是心里有着怨恨的,跟新郎背上的女人一样,连爷爷腿上的这个小鬼肯定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那个秘密跟连爷爷肯定扯不开。

连点了下头,正在这时,一对中年夫妻走了进来,其中男人与连长得非常相似,他看了眼清欢,颇为讶异儿子会请来这样一位看起来就很……不专业的专业人士,“怎么回事?”

“爸,爷爷发家的过程你清楚吗?”

连父愣了一下:“我记不大清楚了,你奶奶跟我提过几句,但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你爷爷的发家过程很普通,就是工头当久了觉得做这个没前途,开始倒腾房地产,没想到第一笔就赚了,然后就开始专攻这一块,做的还很不错,所以咱们家就一直这么做了下来。”

连母也笑道,“你这孩子,什么时候对这事儿有兴趣了。”

连正要说话,清欢却问连父:“那您知道三十五年前,也就是连的爷爷发病之前去过什么地方吗?”

连父又愣了一下:“这位是……”

“啊我忘了介绍,爸妈,这是清欢,我刚认识的朋友,也是一位天师。清欢,这是我的父母。”

“伯父伯母你们好。”清欢不好意思地笑了,她没跟普通人打过交道,做生意就做生意嘛,叫伯父伯母的话……还有连把她当朋友耶,这样的话她再收钱或者是吃饭的话是不是不应该啊,应该免费赠送?“我是我们师门第六十九代天师,我很专业的。”

连父连母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几眼,对此不予置评。

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道袍,都洗的泛白了,有些地方还磨出了毛边,脚上的布鞋露出两只很可爱的脚趾头,头发扎成丸子头,两只裤腿一只高一只低,露出白生生的小腿来,脸上的笑容十分娇憨,总之看起来就是个傻傻的很可爱的小姑娘,至于她说的什么第六十九代天师……算了,小姑娘家家的,开心就好。

清欢眨巴眨巴眼,知道自己这副样子实在是没有说服力。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她也想自己看起来就很专业,但是年纪摆在这里没办法。说白了还不是因为她太可爱,如果是师父那样猥琐的糟老头,估计早被赶出去了连进门的机会都没有。

第六十九代天师清欢姑娘忘记了,就在不久前,她就被人家给赶出了教堂。

两边打完招呼,重点就又回到了老人家身上。让连爷爷继续一个人待着,清欢跟着连去了书房,连父连母也在。这会儿清欢才说:“实不相瞒,连既然把我当朋友,我也就说实话了,你们这个房子很好,按理说应该是不招脏东西的,但那东西借着跟连爷爷的联系赖在他身上不下来,所以才能一直停留在这。我刚才看到连爷爷是坐在轮椅上,他是不是已经不能走路了?”

“对,就是三十五年前,他出去了一趟,回来之后不仅老年痴呆,还瘫痪了,双腿弯曲伸不直,不知道是为什么。”

清欢叹了口气,“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有东西坐在他腿上压着。”

“什么?!”

“那我们为什么看不到?”

“怎么会这样?”

一家三口一人一句,清欢抿了下嘴唇:“是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应该是吧,看起来非常怨恨连爷爷,两只手撑着他的眼皮不让他闭上,所以他困的不行也睡不着,这个东西不走,他好不起来的。”但是老人家已经八十五岁了,就算好起来估计也没多少天可活。“对不起各位,我想问个问题,三十五年前,连爷爷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这个连是不知道的,三十五年前他还没出生呢,连母也没嫁进来,只有连父努力想了很久,可仍然想不出来:“如果我母亲还活着应该会知道,但我确实想不起来。我父亲很久之前就开始做生意了,每天都忙得要死,根本没有时间回家,就算回来了也很快就要再出门,所以你问我三十五年前的那一天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也不清楚。”

清欢也知道让人去想是强人所难,可是不知道就没法将鬼魂送走。除非是罪大恶极的厉鬼,否则她都会给对方离开的机会,解开它们的心结,它们就能有重新投胎做人的机会,不至于泥足深陷沉迷仇恨。如果直接将鬼收走,那就再没机会去做一次人了。

人想活着,鬼也想啊,大家都是一样的。

这个世界无论是美好还是糟糕,都需要活着才能去体会。

过了一会儿,她叹了一口气:“那还是去查查吧,既然有迹可循,那就得查清楚再来解决。”糊里糊涂的可不行。

“我马上就叫人去查。”连父说。

清欢点点头:“那在查清楚之前,只好先委屈连爷爷了。”

她对这位老人没什么好感,被怨鬼缠身的人,大多是因为做了亏心事,极少一部分是飞来横祸。几十年前,一个工头突然天降横财成立了一个房地产王国,甚至成为这个国家的经济支柱——这实在是太巧合太可疑了,尤其是没有人能说清楚其发家的过程,不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谁都得不到安宁。

所以清欢暂时就在连家住了下来,她很喜欢这个地方,气息干净浓郁,因为地脉的问题,和山上的家也差不了多少。有钱人就是会享受啊,普通人连房子都买不起,更别提是住在这样的风水宝地了。

第719章 第七十七碗汤(五)

第七十七碗汤(五)

住在连家的这些天,清欢一直在观察连爷爷身上的那只鬼。对方似乎没有要加害连爷爷的意思——或者说,是想加害但是加害不了,于是它不甘心,更加不肯离开。

而且它对连家的其他人也都充满仇恨,别的不说,清欢看到过好几次小鬼瞧见连的时候露出那种阴狠的眼神。这一切都得归功于这块地势,如果房子不是建在这里,如果连家人不是都住在这里,他们一家早就被小鬼祸害死了。

可是当年的事情实在是难以查询,那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更何况,那种不光彩的事情,连爷爷还年轻的时候就想着要彻底掩盖,恨不得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想要查出真相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万般无奈之下,清欢也只能试着与这只鬼沟通,看大家能不能取得一个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的话活人死人都皆大欢喜。

可她才刚靠近一步,小鬼就冲着她咧出尖牙示威,恶狠狠地看着她,似乎想吃掉她可是又畏惧她掌心的天雷印。清欢叹了口气,在房间里点了一段引魂香:“你看这样,咱们打个商量,要么你自己乖乖走去投胎,要么我把你收了——这个结果你不会喜欢的。”天师所收之鬼大部分都是厉鬼,它们要被镇压九九八十一年,直到心中怨气消散,才能够重新投胎。但是这镇压的八十一年可不好过,很多鬼宁愿魂飞魄散都不愿意受这种苦。

在清欢心里,也包括她眼睛所看到的,这只小鬼非常阴毒。不管是在连爷爷的腿上一坐几十年,还是日日夜夜撑着一个老人的眼皮不让他睡觉,都可以说是深仇大恨。哪怕连爷爷本身不是好人,这只鬼在死后也不是好鬼了。

因此她早做好了完全的准备,眼睛盯着小鬼防止他有下一步的动作,手里的青瓷小瓶已经准备好,就等双方沟通失败开始捉鬼。

可接下来,当小鬼发出声音的时候,清欢惊呆了。

他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沙哑迟缓,有着森森的鬼气,还有让清欢说不出来的茫然。

连与父母一直等在外头,因为清欢不让他们进去。可是从清欢一个人进去到现在都过去两个多小时了,怎么人还没出来?连与父母想是一眼,开头还能听到里头有说话声,后来就彻底安静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如果清欢因为自己的请求出了什么事的话,连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他伸手握住门把,刚要转动就被人从里头打开,清欢出现在他面前,眼睛带着淡淡的光。她看起来和刚认识的时候那个娇憨可人的少女有些不一样,穿上道袍驱鬼的她,的确配得上天师这两个字。

此刻清欢的表情很凝重,她回头看了房间一眼,对着连爷爷膝盖上的小鬼说:“我说到做到,一定会帮你捡骨安葬,但是你也得说话算话,不然你知道我的本事。”

然后她带上了门,再看连一家的时候,眼神带着怜悯与悲哀。连父问道:“怎么样了,我父亲能治好吗?”

清欢说:“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我需要你们跟我去一个地方。”

连家人不明所以,清欢又说:“想救连爷爷的话,只有这一个方法。我不想让里头那只鬼魂飞魄散,活人迁就着点死人吧,毕竟这是你们家欠他的。”

她是个心肠很软的姑娘,这一点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现在这个心肠柔软的姑娘在提到一个下半身瘫痪的痴呆老人时,却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连忍不住去想爷爷究竟做了什么,会让清欢这样的人都如此不屑。

他低下头想了一会儿,半晌,叹了口气,道:“爸妈,听清欢的吧,她不会骗我们的。”

其实清欢在连家也住了快一个月了,这段时间里她对除了连爷爷之外的连家人都知之甚深,和连爷爷比起来,其他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基因突变了。

她把道袍脱了下来抱在怀里,说:“我们去h市。”

h市是很偏远的一个县级市,也是连家祖籍所在地。如今的连家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是h市的好招牌。不过连家发迹后就搬到首都去了,留在h市的只有一个很老的宅子。就这么所老宅子,成天大门紧锁没有人出入,连爷爷雇了人看守,却不让人进去,更不许人靠近。连父接管家业后遵循父亲的叮嘱也一直这样做——他一直以为父亲会这样要求是因为他对老家十分眷恋。

可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肯定有什么他们都不知道的事情。

连爷爷的妻子去世的早,连父小时候基本上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她也不知道三十多年前到地方发生了什么事,那会儿他还在读书,连家到他这一辈就他一个读书人,学习成绩好,自幼深受师长喜爱。那时候还是工头的连爷爷对他寄予了深厚的希望,所以高考完后连父就去深造了,接下来得到的就是连家一飞冲天的消息。

那时陪在连爷爷身边的只有他的妻子,也就是连的奶奶,可惜这位老人家很久以前就不在了,所以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到底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明明是第一次来连家老宅,可清欢熟悉的仿佛在自家后山一样。连问她:“你怎么知道这里怎么走?你以前来过这儿?”

“没有。”清欢摇摇头,“那个傻子告诉我的。”

“傻子?”

“哦,就是缠着你爷爷的那只小鬼。”清欢皱着眉头在院子中央的一棵大槐树前面停下,看了眼这棵长得遮天蔽日,这么炎热的天气都让人感到阴凉的槐树,轻轻叹了口气,手指甲在树皮上轻轻一抠,大槐树立刻抖了一下叶子,树皮下竟然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那血鲜红中泛着黑气,散发着浓浓的臭味。

拿过早就准备好的镐头铁锨等工具,清欢把他们交给了连和他的父亲,然后将连母拉到一边,对父子俩说:“开始挖吧。”

“我也来……”

“伯母不可以,伯母身上没有流着连家人的血,你来挖的话会惹怒小鬼的。”

连不知道清欢要自己挖什么,所以每一下都很小心,可随着他越挖越深,槐树的枝干也抖动的越来越厉害,这奇怪的一幕让父子俩都停下了手头的动作去看。清欢站在一边喊着:“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能不能快点,一会儿到了正晌午你们是想出事吗?”

于是又挖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将槐树根挖了出来,这时候清欢叫了一声停,让他们父子俩上来,因为树坑里传来阵阵黑气,普通人如果吸了一口至少得病个大半年。她念了几句清心咒,把自己的道袍铺开,伸手下去,到树根的地方一点点地掏。过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根已经泛黄的人骨。

找到了。

清欢松了口气,连却震惊不已:“这个是……”

“你们还不知道。”清欢看了他们一眼,“跪下来磕三个头。”

说话的同时她还在往外面取骨,一点一点将其拼成一个完整的人形,连与父亲依言磕了三个响头后清欢问他们:“你们真的想救连爷爷吗?”

“想。”

“那我还有一件事,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去办。”

“只要你能救我父亲,别说是一件事,就是千百件我也愿意办!”

清欢嘴角微微抽了一下:“严重了伯父,不需要的。不过这个要求可能有点强人所难了,你也可以看着情况答应。今天晚上咱们不会去了,你们父子俩得在这棵树下面守七天的灵,否则那个怨鬼不会轻易放过连爷爷。”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鬼到底是谁?跟我爷爷又有什么关系?”连完全搞不懂发生了什么,可是清欢什么也不说。

因为清欢不说,因此他又问了几遍,直到清欢叹了口气:“你真的很想知道吗?伯父伯母呢?”

“想!”

清欢又叹了一口气,她发现最近几天自己叹气的频率直线上升。这一点她跟师父不一样,师父总是恨不得自己知道的告诉所有人,可清欢却觉得,如果隐瞒某些东西可以让善良的人们过得更幸福的话,那又有什么不好呢?尤其是这种根本不应该轮到连来背负的罪孽,应该找真正的罪魁祸首才是。

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才是一种幸福呀。

她伸了个懒腰,“先这样吧,我肚子饿了,先吃饭,吃完饭我再告诉你们,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说着她又在白骨天灵盖处点了一根引魂香,然后默默念了几句往生经文——当然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效果。

第720章 第七十七碗汤(六)

第七十七碗汤(六)

这个世界上什么最可怕?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答案。有人害怕贫穷,有人害怕失败,还有些人怕一只小小的虫子。

可清欢最怕的是贪婪。

她怕自己变得贪婪,更害怕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变得贪婪。如果被这种东西咬住脖子,那就永远都不能再挣脱了。因为人心会被贪婪越撑越大、越撑越大。

大牛跟二虎是村子里一起长大的,两个都死了爹妈,所以就相依为命的住在一起。今天东家吃两口,明天西家给碗饭,日子就这样艰辛的一日一日过了下来。

可是二虎的脑子有点问题。他本来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大家都说如果他有机会上学的话一定会是好学生。但他当然没有权利上学,所以在小学毕业的时候精神恍惚摔进了水沟里,醒过来脑子就坏了。

话说不清楚,总是控制不住的流口水,倒也有正常的时候,但毕竟少,总之看起来就像个傻子,大家都习惯了叫他二虎,后来干脆就叫他二傻子。二虎性格温厚,也不在意大家怎么叫他,每日仍然是乐乐呵呵的。

他是知足的人,如果没有饭吃,野菜也可以很健康,如果没有新衣服穿,刚好可以省钱,如果能够有机会上学,就一定要好好学习——二虎是这样的人。

可大牛不是。

大牛是有野心的人。他羡慕有钱人,也嫉妒有钱人,甚至还恨他们。

凭什么人呱呱落地就能享受数不清的荣华富贵,他们出生却要为一碗饭东奔西跑,就这样还时常吃不饱?

本来生活已经够艰苦的了,偏偏相依为命的二虎还傻了。大牛没办法啊,只好肩负起了照顾这个家伙的责任,谁叫他们是朋友是兄弟呢?他们以前还对着月亮学电视里的人结拜,约好了以后谁有出息一定不忘记另外一个。

可是,大牛也只是个孩子,他也还没有长大,一时半会的照顾还可以,但谁能坚持个十几二十年都照顾这么个傻子?大牛也想生活呀,他也想好啊!

可是二虎越来越傻了,还总是惹麻烦,村里小孩要是拿石子丢他,他能把人家小孩从村东头撵到村西头,然后再一巴掌把人扇到沟里去。大牛已经数不清多少次赔罪了,一次两次三次,次数一多,他觉得很累。他们跟其他人不一样的,他苦口婆心地劝二虎,不要这样,不要还守手,也不要骂人,可二虎却每次都委屈地说:他们骂我,还打我。

说着手朝头上指,那里还真红了一块。大牛叹了口气:“就算是这样我们也不能打人的。”

“为、为什么?”

“因为那些孩子都有爹妈,我们要是打了他们,他们爹妈找到我们,我们就得挨打了。”

是的,他们生来卑微,和那些人相比是不一样的,他们连父母都没有,只能彼此相依偎,可这样的短暂交集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两个怕冷又没有棉被的人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大牛到了年纪后就去工地上和水泥了,他非常刻苦也非常想改善自己现在的日子,可他什么都做不到。他没有学历没有家世到现在都还是孤家寡人,他什么都没有。

而且还有个没有血缘关系却偏偏要一直照顾的傻子。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个人站子啊他面前告诉他说,二虎的命格非常神奇,别看他现在傻兮兮的,可只要这福运一上来,早晚守得云见月明。画里画外都透露着二虎不简单的意思。大牛一开始是不信的,后来他随手买了一张彩票丢在了桌子上,二虎刮开后,大牛惊奇的发现他竟然中奖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枚举,和倒霉透顶的大牛比起来,除了上不成初中以外任何事都能逢凶化吉的二虎,就成了让大牛嫉妒的存在。

其实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的,只不过没有人能想到,有一天在工地上大牛正开着搅拌机,却有一个人被绞了进去,等到发现的时候早跟水泥融为一体,都硬了。

工地不肯负责,工头也把错都推到了大牛身上,大牛的日子可真难过啊,他忍不住要想自己这么就在过这样的人生呢,命运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啊,他i应该认命才对。

就在大牛一筹莫展的时候,那个神秘的人又出现了,声音淡漠听不出男女,没有情绪浮动,声线一致。

却给了大牛一个好方法。

既然你的命不好,既然二虎的命好,那你夺过来也就是了。

神秘人给了大牛一张符,告诉了他用法。

大牛被蛊惑在睡梦中杀死了二虎,还将他的皮剥了下来,从此之后,他变成了那个姓连的人,而真正的连家人,早已死在了那个晚上,大牛残酷的一条围巾的蒙杀。

他夺走了二虎的姓名,夺走了二虎的身份,连自己的生辰八字都换掉了——说不后悔是不可能的,那毕竟是自己最喜欢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可在那之后次次逢凶化吉化险为夷的情况让大牛惊呆了,他再也不会感到心慌恐惧了,他甚至还期待再见到一个活的二虎,告诉他说,你看,我们有钱了。

但二虎死了,再也不会活过来。

大牛按照神秘人所说,将二虎的尸体埋在了大槐树下,槐树极阴,若将尸体埋在下面,那这具尸体的灵魂就会被困在这槐树方圆五步之内出不去。这么做无非是做了亏心事的人怕害死的人化作亡魂来报复自己编造出的故事罢了,可大牛信了。

他把二虎埋好后匆匆打理了其他事情,迅速去到了首都,开始了他堪称传奇的一生。

讲到这里清欢叹了口气:“剩下的不用我多说了吧,你们都明白的,这具尸体就是二虎,缠着连爷爷的也是二虎,当年他闷死二虎之前曾经不肯让二虎睡觉,二虎是个傻子,记得的东西有限,可傻子也知道好坏,所以他死后就算恨极了连爷爷,也仍然要玩这个很幼稚的游戏,叫不许睡。”

连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这、这这么可能呢?”

“不信的话你问问啊。”清欢说,“这有什么不可能的,人总是会变得不是吗?尤其是某些人,最终都会面目全非的。”

“你们家亏欠二虎的太多了,所以才让你们父子俩守灵,希望能借此去掉一些二虎的怨气,毕竟那样死去实在是太疼了啊,就算是魂体,也能看到被剥皮的自己。那种感觉……”清欢都无法想象。“总之暂时就先这样,其他的只能慢慢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二虎怨念极深,想要立刻消散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微微笑了一下,问连:“后悔问我了吗?”

如果他没问,她就不会说,这样的话就能维持一个虚假的平衡,至少连会过得快乐一点,他的父母也是。

在连家人的印象里,连爷爷应该是个很爱家很疼孩子的人,是的,面对自己的家人的时候,他的确是个好人。可之于二虎,他又是什么样的人呢,神秘人的引诱是一方面,可他自己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别人将刀子给了他,是他自己选择的杀人。

所以说什么驱鬼难是假的,清欢就是想让那个糟老头再吃点苦头,然后放二虎的灵魂去投胎。他这些年也没做过什么坏事,顶多就是压住连爷爷让他不能走路,其次就是撑眼皮不让睡觉——虽然说有几次想杀人,奈何都没有成功。

这就比较尴尬了。

二虎的尸骨被捡出来,连和父亲以连家人的身份为这个真正姓连却被偷走人生和性命的人守灵。清欢每日都会过来点燃一根引魂香,希望能够让二虎快些去投胎。这一世过得够不好的了,下辈子一定会得到好的回报的。

在乡下待了七天,七天后大槐树被砍伐掉,院子也推平了——大牛也好,二虎也好,他们谁都不会回到这个地方来,所以这里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回到首都后,清欢就发现二虎不见了,而连爷爷已经清醒过来,只是多年不走路,双腿的肌肉早已萎缩,整个人的精神也极其不好,看起来油尽灯枯的,似乎下一秒就能立刻死掉。

清欢没有怜悯他——谁去怜悯二虎呢?

大牛也没有多少时日好活了,他也会为他所做的付出代价,偷得这一世人生又有什么用,来生二虎只会比现在好,可他却不一样了,到时候他会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更别提是扬名立万了。

家财万贯,却不得花,这可能就是对大牛最可怕的诅咒了。他还没有来得及彻底享受一下自己的成功,就又被打落到了谷底。这一次他不会再爬起来,因为这里,是地狱。

连爷爷果然没能活多久,当天夜里就死了,连来找清欢的时候眼眶红红的,她见了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

这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会死去,可与此同时,也会有无数的新生命诞生,但连爷爷……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她真的是很想知道啊。

第721章 第七十七碗汤(七)

第七十七碗汤(七)

清欢没有安慰连,因为她觉得根本没什么好安慰的。连爷爷是死了,可他比二虎多活了几十年呢,他欠二虎的也该还了,不然下辈子也别想好过。人人都在抱怨这一世有多难走,可是如果不能再努力一点,再乐观一点,悲剧就不会离开。

知足太难了。

她跟连提出要离开,连却把她留了下来,让她等到事情解决了再走,清欢这才想起来还有那对新婚夫妻的事。不过话说回来,这都一个多月了吧,那家人竟然没出事,也没来找她?

怎么可能?明明……那天的婚礼上,趴在新郎背上的女鬼已经濒临崩溃了,这么长的时间早就应该出事了才对。她想来想去觉得不对劲,于是主动请连帮忙,让她去那户人家走一遭,或者见一面也可以。

连对她很好,这么点小请求根本不算什么,恰好晚上有一场宴会,那家人会出席,于是连邀请了清欢,只不过清欢没有能参加宴会穿的衣服,她的破道袍给二虎裹了尸骨后,她自己是不嫌弃啦,但其他人都接受不了,所以早就不穿了。

脱下道袍穿上普通的衣服,清欢看起来也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了。干干净净,通透得很。她跟寻常的女孩子不一样,所以无法用一般的标准来衡量。对她来说,什么高跟鞋晚礼服……这都是啥?

听说儿子要带清欢去参加宴会,连母兴高采烈地带清欢去做头发挑衣服,清欢被她带着逛街逛到头昏眼花说不出话,两只眼睛都冒着金星,偏偏连母却意犹未尽,如果不是连及时出现将她拯救,她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抓鬼途中,也会死在这次逛街里。真可怕,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妇,竟然比她这个在山里长大能徒步几十里山路的人还有精力。

在住进连家之后,清欢才逐渐变得比较像个女孩子,在这之前她连内衣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没穿过,现在知道了也不怎么在乎,反正这胸平的跟后背差不多,衣服多穿两件就完全看不出来了,再加上她只到肩膀的发,也难怪刚出山的时候会被认为是长得很清秀少年。

但是这条裙子……

连的眼睛里充满赞叹,他看清欢的眼神一向很温柔,这一次也是如此,只不过和以前相比,多了些难以言喻的情感在里面。清欢不解七情六欲,也没当回事,连母却很了解儿子,知道他心底在想什么。他们是很开明的父母,不会因为清欢的不知世事瞧不起她,只觉得这姑娘聪明伶俐又有本事,还不失天真质朴,实在是招人喜欢得很,儿子对她动心也是很自然的。

清欢很适合穿白色,她皮肤白皙身段纤细,这条白色的公主裙露出了一双漂亮的腿,藕节般的胳膊水嫩诱人,眼睛亮晶晶的似乎有星星,衣服穿在她身上,完全衬托出了她美好的一面,跟初见时那个邋遢连饭都吃不上的小丫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不过她好像有点别扭,下楼的时候扶着扶手小心翼翼,“这鞋跟太高了……我觉得我要摔倒了!”

“小心点。”连上前一步托住她的小手,很绅士地将她领下楼来,然后赞美道,“你今天很漂亮。”

“会不会说话啊儿子,难道平时就不漂亮?”连母白了自家傻儿子一眼,取过一条钻石项链给清欢戴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我就说这条裙子适合你,真好看,小姑娘家家的就应该多多打扮吧,女孩子要富养,总在山上可不行。”

清欢第一次打扮的这么隆重竟然是抓鬼去的,她低头看了眼至少有十公分高的鞋子,为难道:“这样我跑不快……”

“你不用跑,我可以背着你去抓。”

啊……这么温柔动听的话,哪个女孩子能招架得住啊?清欢脸红了一下,她当然也有一颗少女心,连长得好看对她也好,真的是无可挑剔,她动凡心也是理所当然的吧?而且他们师门也没有要求说不能结婚,只不过……清欢想到自己的命格,还是望而却步。师父说过,她命中注定孤独终老,唯一能相伴的就是这条驱鬼之路,她是只能和鬼物相伴的人。

所以即使感受到了连对自己的好感,清欢也始终注意保持着距离。她干笑了一声:“那可不行,这种事很危险的,我自己来就可以。”

连笑了一笑没有说话,牵起她的手——清欢吓得连忙甩开,他俊秀的面容微微一怔,没有生气,只是有几分失落,清欢想解释又不知从何说起,还是连母笑呵呵的打了圆场:“好了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们该出门了,万事小心,安全为上记住了吗?”

后面这一句是对着清欢叮咛的,小姑娘在家里住了有些日子了,连母对清欢已经很了解,知道这姑娘为了救人救鬼什么都敢干,说白了就是责任心太重,又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清欢自己也总说身为修道之人这些是宿命,可连母却觉得,人都要学会爱惜自己,他人的生命的确很珍贵值得拯救,可自己的生命难道就不值钱了吗?

小姑娘还喜欢把命运挂嘴边,连母早就想说她了,十几岁的孩子,成日老气横秋的,真不知道她师父是什么样的王八蛋,教出来的孩子这么好,又这么叫人心疼。

远在千里之外的某个老头正蹲在河堤上抽旱烟顺便跟几个同龄老太太吹牛逼,这时候突然打了个大喷嚏,连着三个。

连今天穿了一身白西装,清欢心想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了。她有几分心动,又有几分遗憾,师父年轻时据说也是英俊潇洒的一枚大好青年,听说还遇到过喜欢的人,也在一起了,但结局却并不美好。这条路上实在是容不得有爱人的存在,时间长了,爱人便会离你而去,即使不离去,也会在日复一日的危险中失了性命。

连的到来让宴会的主人受宠若惊,他事先就知道这位先生不太喜欢这种人多的地方,但这次竟然亲自来了还携带了女伴,真是让人惊喜。他问候过连,却在看到清欢的脸时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清欢被他这表情看得往后一退,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