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王爷先是强硬了一下,然后就泄了气。“本王要是不那么说,依你这般迂腐的性子,哪里会干?”

时云真是被气乐了:“王爷既然有本事找巫师带回异世之魂,自然也有本事让桃桃回来。总之,我的徒弟何时回家,我就何时放了举若。王爷不要忘记我是个大夫,就算王爷想偷偷带走举若,也得小心我在她身上做的手脚。”

王爷当然知道时云的本事,也因此他才不愿和时云为敌,只能晓之情动之以理:“时云,你当真要跟本王闹到这一地步?你忘了当年我们三人如何快乐逍遥游历天下了?你那小徒弟,出身低微,若非身体算是个好容器,早就在破庙里冻死了!你养了她这么多年还不够吗?她也该还你这养恩了!”

“我从来不曾忘记那段时光,举若消失我也很难过,但桃桃是无辜的,她不能作为举若的容器,身体是她的,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桃桃不回来,我就不会为你做任何事,更不会放了举若。王爷若是想和举若联系,最好不要。”

时云说完就不准备再跟王爷谈下去了,他与王爷是生死之交,自然不愿意与其翻脸,举若是他心之所爱,他无比的想要救她,想她回来,想她幸福。可桃桃是他的责任,一码归一码,他爱举若,却也不会为举若牺牲掉一个无辜的生命。

他态度无比强硬,王爷了解他,知道时云一旦下定决心就不会更改,多言也是无用。气得他袖子一甩:“真是不可理喻!本王不会这么善罢甘休的!”

正要走,却突然发觉屏风后多出一块黑色衣角来,登时一脚踢了过去:“什么人敢在这里偷听!”

只一眼,便出神了几秒,皆因清欢容色无双,怀里又抱着只可爱的小松鼠,倒是把吓得跪在地上的黑衣小厮给忽略了。

十七浑身发抖,他不是故意听的,他也不想听啊!“王爷饶命!王爷饶命!”

“王爷大人有大量,自然不会同你计较。”时云也颇为懊恼,他方才只顾着生气,竟忘了房间里还有他人。他突然觉得羞赧,自己那失控的模样实在是不体面,叫十七看去也还罢了,清欢姑娘怕是要觉得他棋艺不佳是有原因的了。心浮气躁之人,怎能下好棋?

王爷还真想惩罚一番来着,可是时云给他戴了高帽子,他自然也不能说什么,怎么也得给时云面子,当下竟拂袖而去了。只临走前又朝清欢脸上看了一眼,叹道,真是无双的好颜色。

清欢对自己的容貌很清楚,欣赏美是人之常情,可方才那位王爷的眼神,可真不单纯。

不是对那位叫举若的姑娘情深似海么?可若真是情深似海,怕不是早就在身边守着,如何能一年才来见一次。桃桃魂魄离体也是不短的时日了,这位王爷却到现在才来,怕是情深似海有,却也不耽误他寻芳猎艳。

听这二人话里的意思,举若姑娘是十年前出的事,又是异世之魂,恰好时云养了桃桃十年,说起来时云看着精明,却活生生给人养了十年的容器,真是……傻到极点。那王爷也是,欺骗生性正直的好友十年,也不怕一朝寒了人心,日后叫人如何再信任于他?

哪有王爷这样回馈朋友的呢。

“抱歉,叫你听到些不好的。”

清欢摇摇头,将小松鼠塞到时云怀里。小松鼠正在软绵绵香喷喷的酥胸上蹭着享受着,突然落到硬邦邦的怀抱,一时间还不适应,整个都呆了。“放心,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时云点了下头,摸了摸小松鼠柔软蓬松的毛,眉眼间愁绪不减,他倒不是担心王爷,而是忧虑三个月过去,桃桃却仍然不知所向,他想尽了法子,也不知该如何将她唤回来。

哪里知道怀里这个不安分的正试图朝他怀里钻感受一下哪个怀抱舒服的小松鼠,就是他的桃桃呢。

第915章 第九十四碗汤(五)

第九十四碗汤(五)

清欢同时云只是普通朋友,远远不到让时云同她说心事的份上。她为人也体贴,不该问的从来不问,便先告辞了,临去前不忘叮嘱时云好好照顾小松鼠。

出了院子,就瞧见花圃之中,正有一抹绛色身影站在那儿。

……她觉得自己可能被列入猎艳目标了。

果然,见了她,王爷就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他比时云生的好看,又沉稳尊贵,平日里投怀送抱的不少,但看得上的却没几个。今日这个,倒是头一回只凭着美貌就叫他印象深刻的。只是不知同时云是什么关系,时云此人一旦与人交心便掏心掏肺,他上次来的时候,时云身边可没什么佳人相伴。

“姑娘留步。”

清欢站住,扭头:“有事?”

不是很有礼貌,见到王爷怎么说也该跪下行礼吧?不过美人嘛,总是有资格傲慢的。王府里有位侧妃,当年也是艳冠京城,可成了他的人之后,不也是小心伺候百般讨好?真要说不一样,全天下只有举若与众不同。因着清欢美貌,王爷愿意给她几分薄面,还找话题聊:“方才瞧见姑娘手中抱着松鼠,本王瞧着像是受伤了,姑娘真是人美心善。”

“哦。”清欢说。“那松鼠太丑了,我不喜欢这些毛茸茸的东西,看着碍眼,就把它脖子给扭伤了。”

王爷一口气噎在喉咙口没咽下去差点呛死。他像是看怪物一眼看着清欢,这么清丽绝色的佳人,遇到他这么一位英俊尊贵的王爷,难道不是应该含羞带怯表达自己的温柔善良?怎么开口就如此劲爆!

“这松鼠啊,就是养不熟,昨儿在我怀里还乖乖巧巧的,见了他人手上拿了松子,就忙不迭地窜过去舔着舌头讨好,真是朝三暮四朝秦暮楚水性杨花。等时云将它治好了,我定要好好教训。若是再不认准主人,非将它脖子扭断不可。”

气势凌厉强大,叫王爷好一阵冷汗,他怎么觉得这美人是话里有话呢……“畜牲毕竟是不通人性……”

“畜牲不通人性,难道人也不通?”

说完,她竟哼了一声,无视王爷转身走了。留下王爷在原地愣神,他堂堂亲王,权倾朝野,皇帝都要忌惮他三分,可是他刚才是不是被个民女给骂了?

是在骂人吗?

清欢才不管王爷想什么呢,她只知道第二天小松鼠就活蹦乱跳了,虽然脖子上缠着一圈白色布条显得有些蠢,不过那小家伙开心得很,一见她就从时云怀里窜了过来拱她的胸,还用两只小爪子扒拉,她衣服都弄乱了,差点肚兜都给挠开!

时云差点晕过去,他脸色涨红背过身,非礼勿视非礼勿视。桃桃却不满足,她要软软的香香的胸!啊不对,这是她的,不能给别人看!心里这样想,却把头钻进深深的沟壑,屁股露在外头。

清欢掐她尾巴根,她就吱的叫了一声,钻的更深——昨天她是跟师父睡的,也被师父抱了一晚上,幸福是很幸福,可是师父硬邦邦的不舒服!哪里有香香软软的清欢姐姐好?师父的胸膛真的好硬,所以她才一看到清欢姐姐就激动。

清欢沉默片刻,讲道理,上一个敢这么吃她豆腐的人,坟头青草都已经一人高了。可是被个小女孩这样扒,她实在生不起气来,尤其桃桃可爱娇俏,还是个小松鼠外形,她就是想气,抱着这毛茸茸一团就消了。啊,好想带回奈何桥。

奈何桥上毛茸茸的小朋友们又集体打了个喷嚏——它们可能还不知道,自己能被带回去,才不是因为它们本事大,也不是因为它们乖巧听话,纯粹是因为可爱。

没有第二个原因。

好不容易跟小松鼠达成共识,清欢将外衫解开,让她趴着,但她不能再往里头钻,衣衫不整的怎么见人?好在外衫本来扣子就低,往下扯一点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时云脸还红着,他虽然已是而立之年,但到现在还是童子身。身为大夫,对女子身体构造自然了解,可医者父母心,行医看诊的时候,女子跟花花草草小动物没什么分别。可真要说起来,除了桃桃之外,他连女子的手都没拉过。当年与王爷举若三人结伴同游天下,他爱慕举若,心中敬她重她,如何敢亵渎,就连个春梦都没做过,可以说是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了。

也因此方才他瞧见清欢露出一片雪白肌肤,才这样羞赧,又觉得这小松鼠真是好色,他抱的时候可没这样扒拉着吃豆腐。

桃桃舒舒服服的趴在香软酥胸之上,闻着美人身上幽香,感慨这真是神仙般的日子。有师父陪着,有美人姐姐撸毛,真希望这样的享受能持续个百八十年。

心可真大啊,身子都被人给占了,还想着枕美人胸。

清欢掐着桃桃的尾巴根,小松鼠这里很是敏感,顿时吱吱叫起来,可把时云心疼坏了。抱着睡了一晚了,小松鼠机灵可爱又通人性,他喜欢得紧,眼看清欢这样蹂躏,小松鼠水汪汪的大眼似乎还蒙了层水雾,就伸出手来:“怕是伤口疼,让我看看。”

小松鼠不肯离开这片胸!爪子勾着清欢的衣裳,清欢低声说:“再扯就掉了,若是被人瞧见,我的清白还要不要?”

吓得桃桃立马松开爪子,随即到了师父怀里。她不安分的动了动,硌的难受,躺在地上跟躺在棉花上能一样吗?

时云抱着小松鼠不撒手了,心里感慨,瞧清欢姑娘方才那动作,估计是真不喜欢小动物,他还是多多费心,照料一下这小东西吧。

桃桃不知道,从这一刻开始,她再也别想蹭美人姐姐的胸了。

两人正准备来一盘,就有不速之客到了。

尊贵的王爷今儿个一身玄色,显得格外高大挺拔英俊潇洒,见凉亭中坐着的两人上了棋盘,笑道:“本王不请自来,二位不会见怪吧?”

时云自然不会,清欢笑笑没说话。

“二位是要下棋?不是本王说,姑娘,时云这棋可是天下一绝,这人又死板,不晓得怜香惜玉。你同他下哪里能舒服?还是让本王跟你切磋一下。”

时云正要开口,清欢却拈起一颗白子,笑吟吟的:“好哇,可得讨点彩头,这下棋才好玩。”

“当然可以,姑娘想要什么?”在王爷心里,无非是名啊利啊金银珠宝绫罗绸缎,更贪心的一点的,会向他要个名分。

他自然是尊贵,又容貌清俊,然而在清欢眼里真算不得什么,同路边的野花野草无甚区别。“等到结束,我自然会说。”

王爷笑着坐了时云让出的位子,时云抱着小松鼠,一边揉小嫩爪,一边在心底给王爷点了个蜡。

半盏茶后,王爷脸色僵硬,俊美的脸蛋都黑了。

清欢撑着下巴,看着已经无力回天的黑子,遗憾道:“王爷输了。”

这厮自恃棋艺高超,就有些小看她,一开始竟然还让她子儿,那清欢当然不会客气,不过她还是顾及了对方的颜面,否则哪里用半盏茶才将人打败。

时云挽尊道:“王爷不必挂怀,我在清欢手里,也不过走上半盏茶。”

他这是夸张了,实际上他真认真起来,跟清欢拼上半个时辰不在话下。只不过人家是王爷,而且不是十年前的闲散王爷,现在是手握大权,怎么着都得给点面子。

越是高位之人,越是爱面子。

比命都重要。

王爷愿赌服输:“姑娘棋艺高超,本王甘拜下风,不知姑娘想要什么?”

“唔,王爷昨日管小松鼠叫畜牲,今儿便给小家伙道个歉吧。”

……

神经病啊!

王爷很想说你昨天也说了畜牲俩字,可清欢一句说话算话,他的反驳就堵在喉咙眼儿了,真朝着小松鼠说了这三个字。

小松鼠傻乎乎地举起双爪,别人不晓得,她可明白着呢,清欢姐姐这是因为王爷欺骗师父擅自用她的身体,让王爷道歉呢。她一个激动就又想扑过去袭胸,时云一个没拽住就让她飞了出去,不过清欢已经非常了解她,侧身一躲,小松鼠扑了个空,如同离弦之箭,嗖的从她身边飞了过去,啪的摔到了水池里。

她的肚兜带子刚才差点被挠断,这会儿俩大男人,再衣衫不整成何体统。这丫头有没有点男女之别?

时云吓了一大跳,连忙去救人……鼠。捞上来的时候小松鼠喝了一肚子池水,鼓鼓囊囊的躺在桌子上叫师父给按肚子吐水,按一下喷一小股,按一下喷一小股,可惨了。

也可好笑了。

差点溺水而亡的小松鼠可怜巴巴的倒在师父怀里求安慰,一颗小心肝碎成了千万片。可爱的耳朵耷拉下来,时云抱着用干布擦,折腾了好一会儿才让她一身湿淋淋的毛重回光彩。

第916章 第九十四碗汤(六)

第九十四碗汤(六)

时云心里也奇怪呢,明明清欢姑娘说自己不喜欢小动物,怎么小松鼠桃桃就喜欢往人家姑娘身上蹭呢,难不成是只公的?他借着擦毛的动作掰开双腿看了一眼,母的啊。

桃桃浑身僵硬,差点一爪子挠上师父清秀的脸,他是变态吗?对小动物也做得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

清欢不想跟王爷独处,如今她是一己之身,对于不喜欢的人就少了许多容忍,再不像有任务在身时考虑的多了。起身告辞,留下王爷同时云不知道在凉亭里商量着什么,从一开始王爷就不是冲着她来的,她若是再待久了怕不是打扰人家说话哦。

本来想回自己住的院子的,结果因为远远瞧见一株杏树开的好,就绕了路。这条走廊平日经过的人也少,但仍然打扫的干干净净,四方谷里常年气候如春,因此百花盛放,分外鲜艳。这株杏树开的十分灿烂,清欢用手在枝头弹了一下,花瓣便纷纷落满地,香气扑鼻。

她笑了笑,突然听见有人唱歌,唱的调调还不是些诗词。心下好奇,就循着歌声找到一个院子,奇怪的是院门紧闭,还有人看守。

清欢到底是客人,虽说时云礼遇她,可也不能这样乱闯,因此也没有要进去,只是站在门口的地方听了几首歌,里头的人声音甜美婉转,如黄莺出谷,很是动听,只是稚嫩了些。

也没用多久,就听见身后传来时云的声音:“你怎么会在这儿?”

清欢回头,瞧见抱着小松鼠的时云跟身长玉立的王爷。小松鼠好了伤疤忘了疼,在时云怀里不住的蠕动,看起来是想要挣脱扑到清欢这边来,不过时云将它抱的极紧。因他算是看出来了,甭管这小东西是公是母,横竖是个色的,姑娘家的清誉至关重要,可不能叫这小东西给搅黄了。

“我路上远远瞧见株杏树开的好,走过来看看又听闻歌声,然后循着歌声到了这个小院儿。冒昧问一句,里头住着何人?”

时云还没来得及回答,王爷就已经挥开看守远门的二人闯了进去,清欢朝里望去,就看到王爷已经同一名身穿粉衫的女子抱到了一起,他将那女子抱起来转圈圈,女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倒也是情深意笃的一对璧人。时云脸色却不大好看,道:“王爷请自重。”

王爷却仍紧紧将人抱了好一会儿才松开,扭头看时云,颇有些怨怼:“你就这样见不得本王跟举若亲热。”

原来这位就是举若姑娘。

那也就是桃桃了。

王爷跟时云年岁差不多大,都在而立之年,桃桃却仅有十五岁,在古代基本上就是父亲和女儿的年龄差,不过王爷不显老,两人站在一起倒也算是珠联璧合。清欢打量了桃桃两眼,只见她个儿娇小脸蛋稚嫩,娇俏可人,却仍是未长成的少女。不过,也是能嫁人生子的年纪了。只是桃桃长了张娃娃脸,看起来跟长不大似的。

小松鼠连吱吱叫都忘的一干二净,像是从没见过自己一般傻乎乎盯着。举若见时云怀中有只小松鼠,顿时露出惊喜的笑来:“是送给我的么?好可爱啊!”

时云心悦举若,无论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都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可这小松鼠却不能给她。未等他开口拒绝,清欢先一步道:“抱歉了举若姑娘,小松鼠是我的,时云公子只是帮我为它疗伤而已。”

举若这才注意到还有一个陌生人,她对于清欢的出现很是警觉,也不够友好:“你是谁?”她从未见过此人,可对方的容色实在惊人,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威胁感。

时云道:“清欢姑娘是我的朋友,清欢,这位是……”一时间他竟不知要如何介绍,是举若,还是桃桃?

桃桃难得的感到了沮丧,她不喜欢自己的身体被他人占用,还是跟王爷在一起。如果举若一定要用身体的话,也应该成全师父的痴情,她才心甘情愿。王爷有什么好,一年来一次四方谷,好几次身边都带着美人暗卫。虽然师父不说,可是她都知道的,王爷跟美人暗卫有一腿,她亲眼看到他们在屋顶上玩亲亲的,那这样的话,这位举若姐姐又算什么?

一个人如果喜欢另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伤心?像她喜欢师父,就连自己的爱慕都不肯表达出来,怕让他为难。王爷怎么能这么做呢?刚才在凉亭上她还注意到王爷看美人姐姐的眼神了,他不是喜欢举若吗?

桃桃年纪还小,时云又保护着她,除了让她学些东西之外,从不叫世俗之事沾染她。这造就了桃桃懵懂天真的性格,可她又不是真的傻孩子,她当过五年的小乞丐,人情冷暖见了不少,也不是天生锦衣玉食的人,很多大道理不用时云讲也能懂。

就好比她不明白,为什么男子都不能一心一意呢。

师父对她没有男女之情,桃桃可一点都不难过。那说明师父是个专情之人,说明她喜欢上的人很好很好。

她才不会叫师父知道呢。

“举若姑娘,我知道。”清欢微微一笑,“同时也是你那小徒弟。”

什么?!

“你怎么知道!”王爷第一个反应过来,他立刻挡在举若面前,好像清欢要对他们做什么一样。

时云也很惊讶清欢如何得知,“是……十七告诉你的?”

“桃桃告诉我的。”清欢仍旧笑着。“只是不知你们信不信。”

当然不信!

可是……时云却信了:“桃桃在哪里?她还好吗?她能回来吗?”

举若第一时间紧张起来,她不由自主地握住王爷的手,带着不安的目光凝视着他。倘若桃桃回来了,她就要走了!这怎么可以!她好不容易才能回来和他相守,她不想离开!从她醒来的这段日子,时云一直不肯放她出谷,也不肯让她见外人,如今熙正终于出现,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继续在这待下去了!

对举若而言,时云已经变了,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对她百依百顺,即使差点丢了性命,也冒着巨大危险去为她采摘空谷幽兰的青年了。

“她很好。”清欢先安抚了时云,眼睛却盯着王爷同举若,“也能回来,只要举若姑娘同意将身体还给她。”

王爷第一个皱眉:“不行,若是要桃桃回来,再寻一个皮囊便是。举若太虚弱了,这时候若施行离魂之术,会对她的灵魂造成巨大的伤害,我不同意。”

……真是自私啊,占据人家的身子,还如此的理直气壮。

清欢说:“这本来就是桃桃的身体,还给她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

许是她的语气有点冷淡,让王爷觉得她危险,就更将举若往身后护着了,“清欢姑娘忒的冷酷无情!”

清欢:“……”到底是谁冷酷无情啊?

时云上前一步,从一开始他就不同意这件事,可王爷早算计到了他的性子,竟活生生瞒了他这么多年。他日日夜夜钻研救举若的方法,甚至每年王爷都要到四方谷来看寒冰棺中的举若。他每次来时,能与桃桃谈笑风生,还记得给桃桃带些好玩的好吃的,可就是这样的人,最后悄无声息的换了魂!

他却一无所觉!

生平头一次,时云意识到了王爷的可怕。可笑他心中还以为对方是当年仗剑天涯义薄云天的挚友,却不曾想人是会变的。

“如果可以,求你,让桃桃回来!”说完,时云竟给清欢跪下了!

小松鼠吱吱的叫,咬着他的衣襟想提起来。她不回来也没关系的呀,她就在这里呀!就当只小松鼠陪着师父也很好啊,她没有太多要求的!如果不是师父救了她,她早在五岁的时候就死啦。

这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王爷跟举若可以长厢厮守,她也可以陪着师父,虽然不能说话。可是她很好养的呀,有水喝有饭吃就好了!

清欢将桃桃的意思转达给了时云,时云当场否决:“不行!”

他扭头看向王爷和举若:“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的举若,相信我好吗?”

举若却摇头了:“不,时云,我不信你。”

时云一怔。

举若低下头然后又抬起:“十年了,你可曾找到治愈我的方法?即便是找到了,我的身体在寒冰中保存了十年,也不可能再如常人一样。可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年轻、健康,我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了。这十年,我回到了我的世界,同样也躺了十年,你知道这是种什么感觉吗?尝试过的人都不会再想要第二次的。”

王爷十分怜惜地握住她的小手亲吻,而后问时云:“那么你要本王再等下一个十年吗?时云,本王不年轻了,本王希望心爱的女人能陪在身边。至于其他的,本王不在意。桃桃命苦,这也是她该当有此一劫。本王会找高僧为她超度,让她下一世投个好人家。”

第917章 第九十四碗汤(七)

第九十四碗汤(七)

时云没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他甚至以为是自己的听力出现了什么问题。“命苦?该当有此一劫?你怎能说出这般无情无义的话来?!”

那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从骨瘦如柴的一点点,逐渐长大,变得漂亮可爱又活泼,是他的开心果,是他的掌上珠,可在高高在上的王爷口中,也不过是个为心爱之人养着的容器,不值一文。

“本王与她有什么情义?一年见着一次,讨她欢喜也不过是为了心里这点愧疚,你以为本王愿意如此吗?”王爷也恼了,他过惯了尊贵的生活,多少年不曾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也就是时云,倘若换成别人,早就被问罪了!“举若一天不醒来,本王一天睡不安稳!我们整整分开了十年,桃桃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举若!你若是想要徒弟,本王再给你挑个好的就是了!这桃桃有什么好?天生愚鲁,资质平庸,只你拿着当眼珠子,本王却看不上!”

闻言,时云只觉浑身冰凉。

十年前,举若为了救王爷遇险,命悬一线,得了离魂之症。为了保持尸身不腐,他将她带回四方谷,藏于寒冰棺之中。十年来,他想方设法寻求破解之术,几乎没睡过什么好觉。是桃桃担心他的一日三餐,担心他的身体吃不吃得消,担心他忧思太重。王爷每年都来四方谷看举若一次,来的时候会带些好吃的好玩的给桃桃,甚至陪着臭棋篓子桃桃下棋还让她。时云真的以为王爷也是疼爱桃桃的,可现在这个人告诉他,一切都是假的。

“……我想起来了。”

小松鼠的吱吱叫只有清欢听得懂。她看向小松鼠,小松鼠吱吱叫的更厉害。“我想起来了清欢姐姐!是王爷!师父之前出谷去送药!王爷带人到谷里来,说让我陪他去取师父要拿的草药,他不懂这些,说师父要的急,要我跟着!我信了他,跟他去了,却是到了四方谷的密室!他身边还带了个穿黑袍子奇奇怪怪的人!”

“他说师父不要我了!说师父要我把身体送给别人!”

“他骗我!师父没有不要我!”

……真是个糟糕的人。

小松鼠又是尖叫又是挣扎,时云一个没抱稳,小家伙就从他怀里跳了出去奔向王爷,似乎是想咬他。王爷眉头一皱,一脚踢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清欢将小家伙捞了回来,蹙眉:“不过是个没什么力气的小松鼠,王爷何必如此动怒。”这人……方才那暴戾之气可是没掩饰住。

时云也察觉到了王爷一瞬间的杀气——对一只用力啃都啃不到他的小松鼠。清欢将小松鼠塞给他,他紧紧抱着,犹然觉得如坠冰窖,浑身发寒,竟是第一次怀疑自己:他们真的曾经是朋友吗?曾经那样自由过放肆过交心过?为何现在这两人都让他觉得无比陌生?

差点没了小命,桃桃吓坏了,缩在时云怀里瑟瑟发抖。

“时云,王爷是什么时候来的四方谷?”

时云虽然心下有了戒备,却仍然回答了清欢:“三日前。”

“我看不见得吧。”清欢似笑非笑的。“那为何桃桃却说三月前见过王爷呢?时云出谷去送药,王爷趁着时云不在,带着巫师进来,仗着时云对自己的信任欺骗谷中下人,又骗桃桃同他去了密室,施展离魂之术,让巫师将举若姑娘的魂魄送入桃桃身体时,还不忘告诉桃桃这一切时云都是知情的,难不成是怕桃桃死不瞑目,要这样给时云泼脏水?王爷真是好算计啊。”

“吱吱吱吱!”臭不要脸!

时云才知道还有这么回事:“清欢说的是真的吗?”

王爷冷冷地看着清欢,“你是如何得知?”

“自然是桃桃告诉我的。”清欢耸肩,“你不否认吗?”

“本王敢做敢当。”

“你!”时云只觉头疼欲裂,眼前那对璧人,曾是他的至交好友,可此刻看着他们,他却像完全不认识了。是他们变了,还是本来如此,只是自己识人不清?

“本王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桃桃不过是个小乞丐,多活这十年,也是本王赐她的,如今要她回报一二,又有何错处?她有何资格同举若比?”王爷淡淡地说,“时云,你总是这样妇人之仁。正因如此,你成不了大事,也得不到举若。”

举若一直没有说话。如果是十年前的她,兴许会认为这样做太过残忍,可经历了地狱一般的十年,她不认为王爷这么做有什么错的。他是因为爱她不是么?更何况,如果没有王爷,桃桃如何也活不到十五岁。

可时云那般痛苦,她心中又生出不忍来。十年前这温柔善良的青年如何对她都历历在目,这个人太好了,心肠也太软了,她不想让他难过。不能回报他的爱已经是非常抱歉了,若是再叫他这样伤心,她真是无法原谅自己。

“时云。”

是桃桃的声音,娇嫩婉转,可不是桃桃的语气,桃桃说话不是这样的。

“不要难过了,桃桃已经不在了,接受现实不好吗?”举若轻轻叹息。“我想同熙正在一起,我们已经错过了十年,不想再继续错过了。这一世是我对不起你,来生我一定报答你。”

来生,虚无缥缈,报答个屁。清欢想。

小松鼠恨不得把这两人给咬死拉倒!真不要脸!师父怎么会跟这样的人做朋友!他们太坏了!太自私了!

可是,她真的不想让师父难过啊。师父那么喜欢举若姑娘,这么多年都对着那幅画出身,举若姑娘给他做了一套衣裳,他舍不得穿保存到现在,甚至总是在竹林中怀念她。如果自己的身体能成全师父这一腔痴情,桃桃并不后悔,就当她还了师父的养恩。

可这两人,口中说着抱歉,又哪里真的感到抱歉了?!

怎么会有这样不知悔改的人?

“来生之世,实在渺茫,举若姑娘这样说没有任何意义。”清欢扶起摇摇欲坠的时云。她遇到过很多像时云这样的好人,好人总是要比坏人辛苦一些的。“更何况桃桃也不是回不来,只要姑娘首肯,我立刻让桃桃回来。”

举若那样说只是为了面子好看,若真有办法叫桃桃回来,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答应!十年了,才找到这么一个能够承载她灵魂的人,她还要等多少个十年?又有几个十年还能等下去?

“既然不愿意,就不必说的那样冠冕堂皇了。”清欢道,“还不走,是等着时云去送你们?”

见这二人要走,时云立刻伸出手想要阻拦,只是他心头剧痛,竟双手颤抖。清欢将他拦住,低声道:“不必担心。”

眼睁睁看着王爷牵着举若的手离开。

“从此以后,你我三人,恩断义绝。”

王爷的脚步停下了,半晌。“如你所愿。”

举若回头看了时云一眼,欲言又止,最终却舍不得这条捡回来的性命,仍旧是同王爷走了,没再回头。

待这二人离去,时云一直强忍的一口热血,哇的一声喷洒出来,浸染了青翠衣袍。

这打击不可谓不大,导致时云大病一场,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才醒来。他心力交瘁,睁开眼后,竟似是老了十岁,鬓边竟生出华发,令人唏嘘。

小松鼠一直卧在他身边,此时见他醒了,连忙吱吱叫着蹭他。

时云想抬手摸摸它,才发觉双手无力,虚弱无比。

十七见他醒了,惊喜的大叫:“清欢姑娘!清欢姑娘!我们公子醒了!我们公子醒了!”

清欢端着一碗药进来,“醒了?把药喝了。”

“这个是……”

“公子!清欢姑娘竟然也懂医术!你昏睡的这三天,多亏了清欢姑娘,来求医的人都得到了及时的治疗!”

时云惊讶道:“我昏睡了三天?”

“吱吱!”没错!

然后又惊讶道:“清欢姑娘懂医术?”

“学过点皮毛。”清欢谦虚的说,实际上她都活了这么久了,要是不十项全能岂不是丢人?“不过我和你不同,你看诊免费,我看诊收钱。”

总是分文不取,难免烂好人一点。四方谷这么人要养,何苦不让大家过上点好日子呢。时云这人,自己过得跟苦行僧似的,也以为别人都喜欢吃苦。

“没错没错,我们这几天吃的可好了!”十七咂了咂嘴,似乎还在回味这几天的山珍海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