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乖~”

“可爱死了!”

“来叔叔亲——”

想索吻的胡子被集体踹出老远,清欢发现他们几个人一点都不害怕,好像即将要去的地方不是什么虎潭龙穴,而是报销来回机票的国外豪华五日游,甚至带着些兴奋。侦探社的日子当然也可以糊口,可曾经出生入死枪林弹雨的他们,更热爱那种让人血液沸腾的战斗。蛰伏久了,老虎都要变成小猫了,浑身骨头都痒痒,迫不及待的想要活动活动。

高羽看着他们几个收拾行囊准备武器,开始跟清欢培养感情:“来,叫高叔叔……不,还是叫哥哥,叫高哥哥吧,来~”

严武见状想把他给踢死,对清欢三令五申:“不用理会这个变态,自己照顾好自己知道吗?指望他也没什么用,就希望他能看好你。”

清欢点了下头:“我知道了。”

现在她自己坐在椅子上,双腿并拢,两只小手放在膝盖上,显得分外乖巧可爱,就算是对小孩子不感冒的高羽都觉得这小姑娘懂事的过分了,心想也许带孩子的日常也不怎么难熬。等到严武他们收拾好,个个换上相同的黑色背心迷彩长裤跟军靴上了吉普车,坐在副驾驶的严武突然又下来,到高羽身边将小姑娘抱起来狠狠地亲了一口,用旁人听不到的声音问她:“等我回来,给操不给操?”

清欢静静地看着他,“一路小心。”

严武没得到她的回答有点丧气,他看着这个让他见了一面就神魂颠倒的姑娘,无论她是大是小都让他不可思议的魂牵梦绕,这回温柔地亲了亲她的粉脸蛋:“要乖。”

高羽想从他怀里把小姑娘接过来,却被严武拒绝了,清欢也不让高羽抱,安静地站在他身边,连牵手都不让。吉普车慢慢地消失在清欢的视线内,她很久没有收回目光。高羽弯腰对她说:“走,哥哥带你去警察局玩儿去~”

他开了辆车来,这会儿已经把车门打开等着小姑娘上去了。清欢看了他一眼,问:“他们还能回来吗?”

高羽笑:“别小看他们啊,那可是最凶猛的黑虎突击队。”

“这就是你将实验室地址告诉他们的原因?”清欢抬起眼睛。“自己赚够了钱,就想要洗白?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好的事情啊。”

高羽的表情一下就变了。他盯着清欢:“小姑娘不错嘛。”

“承让了。”清欢看向他的左手食指:“你杀小郑的时候,就没注意自己身上被他做了记号?”

什么?!

高羽连忙看向食指,扣动板机的部位竟然有一个小小的闪电形状的黑点。这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弄上去的?清欢坐上副驾驶,自己系好安全带:“你不用管这个怎么弄上去的,我也不会告诉你。”

原本以为这就是个变成小孩的女人,高羽是长生组织的核心成员,刑侦队长的身份让他可以数次压下那些失踪案件秘而不宣,所以清欢的资料他当然也看过。一个无父无母的少女,为了大学学费在暑假里打零工,这样的人就算消失了也不会被在意。可万万没想到,她竟然什么都知道。“你……”

清欢不用看都知道高羽对自己动了杀心。她微微笑:“你想杀我吗?把我灭口,你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是吗?”高羽也笑了,他上了车,将车门反锁,笑眯眯地看着可爱的小姑娘。“你现在顶多五岁左右,你觉得……像我这样当过特种兵的人,能用几秒钟,就能将这么个脆弱的小脖子掐断?”

他喜欢钱,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愿意付出一切的地步,这也是为什么,长生组织一找到他,他犹豫了几天就答应的原因。实在是穷怕了啊,谁不想变得有钱呢?

现在他足够富有了,就不想再跟那群疯子继续下去了,没意思,高羽喜欢钱,但不追求虚无缥缈的长生,人生得意须尽欢,活那么久没有钱有个屁用。因此在他得到了一笔天文数字后,就开始谋划毁掉这一切。只有让所有的知情人都死掉,他才不会暴露,本来一切都计划的好好的,包括清欢这些试验品,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郑潜入了组织,他以为自己天衣无缝,其实高羽在暗地里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了。

这家伙逃走后竟然还妄想回来偷取证据,被高羽发现,可惜了,死到临头,被小郑打出去一个电话,虽然在对方说出自己的名字前他就杀了他,但是——高羽看了看手指上的闪电标记,啐了一声,这鬼东西也不知怎么弄上来的,真是棋差一招。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计划的很完美,严武他们都死定了?”清欢怜悯地看他一眼。“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这么幼稚呢,既然你是警察,那你就应该知道,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犯罪。”

高羽耸肩:“是吗?”

“是的。”清欢告诉他。“他们会揭发你的。”

“揭发我?”高羽大笑。“死人怎么揭发我?”他早就在实验室各处准备好了炸弹,严武他们到达目的地后肯定会联系他,到时候……boom!一切就都结束了,我就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刑侦队长,又有钱,又有名声,啧啧,多好的未来啊,你不知道,局里领导很看好我,他们准备让我再往上升一升呢。”

好看的面孔上,笑容却叫人很是恶心。清欢淡淡地说:“那恐怕你要失望了,我不得不告诉你,他们会带着证据和他们的战友回来,如果我是你,我建议你立刻收拾细软准备逃跑,或者搞个因公殉职的假象,说不定还能留点好名声。”

对于清欢的话,高羽一句都不带信的,他不耐烦地说:“不管他们会不会回来,你今天都别想跑了。”说着就将掐住了她的脖子。

清欢没有反抗,因为她已经脱离了身体,站在了车子外头。

今天的阳光非常好,她看着高羽掐死她后将尸体藏进了后备箱,面上一派坦然,就好像自己在做什么好事一样。

他让自己曾经的战友们去送死,没有丝毫愧疚之心,做出与恶人狼狈为奸的事,亦没有悔改之意,直到如今他手上都还要再沾上一条人命。清欢叹了口气,在高羽将车子开走后,取下了小巷口的摄像头。这个是严武让安上的,为的是保护她的安全,新鲜的,高羽怕是没想到,在这种破烂巷子里,竟然也有摄像头。

所有人都会回来,当然也包括严武跟小郑。就好像小郑临死前还要通知他们危险一样,在面对可怕的毁灭之时,严武也会毫不犹豫地将生存的机会让给他的战友,最后回来的,是那些无辜的被当作实验体的人们,与六位英雄。只不过四位生还,两位作为骨灰躺在小小的罐子里。

到时候人证物证俱在,高羽就是插翅也难飞。清欢叹了口气,自己用的那具身体也会被发现的,但严武再看不到了。

这个人啊,还是一如既往。

这不过就是一场真实的幻梦,有人喝醉了,有人清醒着,有人愿意沉沦,有人甘心超度。

清欢手腕上一直带着的铃铛,轻轻的取了下来,就在这个世界里,如同奇异的梦境,一点一点,化作光团晕开,消失不见。她转过身,顺手扶了在街边玩耍,嘴里舔着棒棒糖不小心左脚拌右脚导致摔倒的小朋友一把,然后继续向前去了。

前方太阳初升,光芒万丈,她穿着漂亮的小裙子,露出洁白的四肢与美丽的面孔,带着鲜活的少女气息,从摩肩接踵的人群中逆向行走,一步啊又一步,一步一步又一步,走向太阳所在的地方,一路往前,再也没有停下。

第973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一)

第九十九碗汤杳渺(一)

……还是个小孩子。

不过比起上一个世界的话要大一点儿,估摸着有七岁,唇红齿白娇娇嫩嫩的,身上穿的是上好的料子,光是脖子上那一圈狐毛就价值连城了。马车行驶中有点晃悠,天冷着呢,又下了大雪,地上的路很滑,车夫赶路的时候格外小心,生怕惊到里头的贵人。

马车里头的清欢怀中抱着小暖炉,她感觉到这具身体并不是很康健,因为喉头总有些东西堵着想咳嗽,伺候的丫头正小心地看着她,见她病恹恹地闭着眼睛,就问:“小姐,要不要喝些甜汤?回来的时候老太君特意叮嘱奴婢,小姐要是咳嗽了,就喝点冰糖雪梨汤,能止咳呢。”

“不必了。”清欢将手炉抱的更紧些,马车里其实不冷,但她就是觉得身子骨发寒,光是这么一察觉,就知道这具身体怕是活不了多久的,她暗自压下那些不好,只面上仍然是一副病弱的模样,心里头将自己此刻的身份大致上给捋了捋,虽然已经来了半年,但她还是需要回顾一下,毕竟这半年都住在国公府,不知道陆府那边是个什么情况。

她方才是从外祖母家回自个儿家去的,母亲早逝,因为只剩下她这么个独女,外祖母疼她疼极了,每每她过去小住都不肯放她回来。这回是祖母病了,想孙女了,她才被允许回陆府来。走的时候外祖母就哭了,老人家上了年纪,一直送到府门口。大致上就这些需要注意的,其他的倒都是小事了,在这个世界她只是个配角,旁人的爱恨情愁对她来说没有意义,更何况她来也不是为了别人。

就不知那人身在何处了。

清欢这样想着,丫头见她不想再睡,眉眼间又带着沉郁的病气,就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叫小姐开心,连忙道:“老夫人这么早就派人来接小姐,一会儿国公爷和几位公子回去见不着小姐,又要闹了!像上次一样,再跑到咱们陆府来,老夫人又要拎着扫把揍他们了。”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着实羡慕自家小姐这出身跟气运。母亲是国公府的嫡出小姐,父亲是陆阁老的嫡长子,父母二人琴瑟和鸣十分恩爱,只可惜夫人生了小姐后身子逐渐衰败,很快就撒手去了,留下襁褓里的小姐。也因为如此,众人对小姐都格外宠爱,不仅是大老爷,老太爷更是自小将小姐抱在膝下抚养,国公府那边更是宠爱万千,两边的长辈简直就是抢着要带小姐,一年里头小姐只好各住半年,就这半年,长辈们还动不动头疼一下心疼一下的让小姐回来看看,总之这争宠的手段真是层出不穷。

若说出身,自然是公主们金枝玉叶更为尊贵,可真要说谁是最受宠爱最不能忽视的贵女,那必须是他们陆府的清欢小姐!

不过小姐出生时太小,身子骨一直不好,太医说是有先天之疾,只能好生将养,兴许能多活几年。因着这个,府里上下更是不敢违逆,在小姐面前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也只有小姐,才配得上这样的尊荣。丫头悄悄看了眼清欢,即便小姐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她仍然要为这个小姑娘的娇贵美丽感到震撼。

清欢想起先前回来时外祖母站在府门口眼巴巴的模样,头就有点痛,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样,但是祖母有疾,祖父写了好几封书信要她回来。她心中也知晓,这不过是老人家之间的争宠,但作为一个孝顺的孩子,她是不会戳穿的。说起来她已经半年没回来了,身体不好,长辈们都很体谅,是不会让她来回跑的。眼看要过年,离回陆府也就差那么几天,祖父母大概是忍不住了才开始装病。

她在国公府每日被外祖父带着品茶读书写大字,外祖母见了总要臭骂外祖父一顿,说她这么点儿大,不让着好好玩,一天到晚写什么字读什么书啊,怕累着她。其实清欢装的也很艰难的,老国公教她的她都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造诣比老国公都要高出那么一大截,偏偏在老人家面前,还要表现成一个小孩,老国公倒是兴奋起来,觉得自己的外孙女是个小神童,自己那几个儿子也好孙子也好,没一个比得过的!要是清欢身体好点儿,老国公估计不会轻易放过她。

这也是为什么清欢一直保持着体弱多病的原因——这样的体质实在是太方便了~

要不是被她拦着,外祖母估计是要送她到陆府门口的。幸好早上外祖父和几位舅舅表哥都不在,不然,提前回来?怕是要翻天哦。

除了短命之外,这个陆清欢简直就是万千宠爱于一身。

远远地看见了陆府,丫头雪碧连忙说:“小姐小姐,咱们快到了,您快看,大老爷正在门口等着呢!”

这位爹爹清欢还没来得及见,她到的这半年恰好都在国公府,尚且不知陆府是什么光景。就是刚来的时候听说贴身丫头叫雪碧,就顺手给另外几个丫头都改了名字。

分别叫可乐七喜跟芬达。

陆府的大老爷叫陆之寒,今年二十又八,为了显得稳重他蓄了一撇小胡子,看起来就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十分的俊秀出众。远见国公府的马车,他就下了台阶,等马车到了跟前,车夫放了凳子,他就直接过去,将裹成小粽子模样的女儿抱到了怀里。

清欢被美男子拥抱,内心十分舒畅,甜甜地叫了声爹爹,陆之寒心里喜悦,轻声问道:“阿囡回来了,可还认得爹爹?”虽说他每隔几日都会去国公府看女儿,但总不如在自己怀中来的快慰。

清欢点了下头,囡囡是对小婴儿的叫法,她还没起名字的时候府里都这么叫她,后来她长大了,有了名字,府里还这么叫她。“外头冷,爹爹怎么不在屋里等着。”

“阿囡真乖,还想着爹爹。”陆之寒感动的快要哭了,亲了女儿粉嫩嫩的脸蛋一下,将她当成小娃娃,其实她也就是个小娃娃,都七岁了还这么点个头,天生体弱让她长的比别人慢,府里其他小姐五岁都比她高了。

说着抱着她进府,陆府很大,雕梁画栋飞阁翔丹,十分的有底蕴,陆家是百年的书香世家,出了好几任太傅,素来被誉为桃李满门,陆之寒现在就是太傅,成天教一群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对软嫩乖巧的女儿就更是喜爱。

一路走去,清欢远远地看见入府后的荷花池边上似乎有个人在跪着,看起来年纪不大,就问:“爹爹,那里有人在跪着。”

陆之寒淡淡地看了一眼,不甚在意:“不必管他,那是你二叔的庶子。”

陆之寒有两个弟弟,都是老太爷的侧室所生,在清欢所得知的信息里,他们的关系都挺融洽,毕竟书香世家,唯一的宝贝只有藏书,声望大过官职,没什么好争的。陆之寒为人性格淡泊,与两个弟弟相处的不错,但也仅止于此。清欢的两个叔叔跟这个阿爹可不同,阿爹丧妻后只有一个女儿,爱若掌上明珠,可那两个叔叔,却都有好几房侧室,儿女也不少,但也正因为如此,都无法和清欢的地位相比。

在这陆府也好,国公府也好,无论有多少孩子,她才是万千宠爱。

可清欢看着那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少年,多少有些于心不忍。“爹爹,你抱我过去看看吧,这个哥哥我见过吗?”

“不曾见过的。”陆之寒说。“他是你二叔从外头带进来的。”不想让女儿知道些脏耳朵的事,他将一团乱麻用一句话轻巧概括。

陆之寒这么一说清欢就懂了。“那哥哥也没有娘吗?跟我一样?”

陆之寒眼神顿时柔和起来:“他如何能跟我的阿囡比,阿囡虽然没了娘,可还有爹爹,还有祖父母、外祖父母,舅舅们疼。”

“哥哥没有吗?”

“没有的。”陆之寒看着那少年的目光带着厌恶。

“那哥哥不是很可怜吗?”天上飘着雪花,他们头上有油纸伞挡着,大氅披着,暖炉抱着,但那少年穿的和夏日比也多不了多少,膝下都是积雪,长时间跪着,怕是腿都要坏了。“爹爹,让哥哥起来吧,好冷的。”

女儿心善,陆之寒当然不会不答应,不过是让人不要跪了,就是女儿要天上的月亮,陆之寒都会想办法给她摘下来的。“陆三,去让他别跪了。”

陆三是陆之寒院子里的管家,应了一声就跑过去了,清欢被陆之寒抱在怀里,脑袋搁在他肩膀上,遥遥看了一眼,那少年起身后并不稳当,大概是跪的时间久了,又摔在了冰天雪地中。

可是没有人扶起他。

陆三传了大老爷的话就走了,从少年身边经过的下人看都不看他一眼,对他们来说,他的命大概是比畜生都要下贱的。

第974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二)

外头虽是天寒地冻,屋子里却是温暖如春,进了花厅,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叫清欢在外头冻的有些冷的小脸感觉到了暖意。按理说都进屋了,陆之寒可以将她放下来了,但他却没有,一路稳稳地抱着绕过屏风,就看见老太爷跟老太太都盘腿坐在硬榻上,正翘首以盼,见他抱着阿囡进来,激动的连连招手:“宝贝囡囡回来了!快来叫祖母(祖父)抱抱!”

要不是陆之寒将清欢抱到了榻前,老人家怕是要直接下来。因为两人异口同声,陆之寒顿时叹了口气,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两个老人家都要抱宝贝阿囡,他给谁都不是,因为不管给谁,都要被另外一个记恨一段时日。

老太爷手比较快,香香软软的小孙女立刻就到了怀里,老太太看着可气急了,正要说话,就听见宝贝阿囡问她:“祖母身子可好些了?去送信的下人说祖母近日不爽利,大夫可来看过?”

哪有什么不爽利,根本就是为了骗小姑娘回来的借口。老太太面不改色地说:“不妨事,都一把年纪了,一条腿都踩在了棺材里……咳咳咳。”

贴心懂事的小孙女立刻主动到了她怀里,老太太一计成功,顿时笑眯了眼睛,让对面的老太爷又懊恼起来。怀里的小姑娘软的像个糯米团子,白嫩嫩的小脸带着淡淡的病气,又软又乖地看着你,真是叫人心都化了。老太太上上下下把清欢摸了一遍,说:“又瘦了,在国公府是不是没吃好?祖母叫人做了你最爱吃的菜,午膳的时候可一定要多吃些。”

清欢点了点头,说:“我在外祖家吃的也很好的,您瞧,我都长高了呢。”

老太太一看,嘿,还真有点儿,宝贝阿囡一直比同龄人长得慢,府里那些臭小子们个头直往上窜,她却还是小小一只,实在是让长辈们操碎了心,就怕她长不大。这么个娇宝贝,捧在手心都怕掉了,哪里舍得叫她吃苦哦。“是,是高了点儿,真好,阿囡健健康康的,祖母就高兴了。”

清欢对她露出温软的笑容,甜美软糯。老太爷跟陆之寒也凑过来,围着她转,老太爷年纪大了,素来有威望,桃李满天下,出去那叫一个德高望重,品性高洁,可陆阁老现在干嘛呢,竟然跪在床上说要小孙女骑大马。陆之寒主动选择代替他还不乐意,瞪了大儿子一眼。清欢怎么会上去,她觉得这些长辈太过溺爱自己,在国公府也这样,国公爷大舅舅还好些,毕竟正值壮年,可老国公跟陆阁老年纪差不多大,竟然也愿意每天背着她到处走。老太太们自然没力气背她,就变着法儿的给她做好吃的,幸亏是出生的时候伤了身,要不然一健康孩子,早被他们喂成猪了。

这样的溺爱,没有长成任性娇蛮的小纨绔,真是一大幸事。

祖孙三代其乐融融团聚一堂,但没过多久这快乐就被打破了。老太太身边的嬷嬷进来通传,二房三房都来请安,顺便看小姐来了。

老太太之前还笑的跟朵菊花似的,这会儿就端起了老太君的架子,她的孙子孙女有很多,可她只疼阿囡,别的都一视同仁。老太爷也是,让清欢坐在了自己身前,拿了熬的恰好的奶羹喂她喝。陆之寒一个人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羡慕极了,女儿吃东西的模样十分可爱,粉嫩的腮帮子一股一股,细嚼慢咽好一会儿才咽下去,实在是叫他手痒难耐。可惜这会儿上去跟父亲争,怕是老太爷要不顾形象把他打出去的。

就这么一会儿,呼啦啦进来一堆人,险些将房子塞满。二房三房夫妻落座,子女们不分嫡庶都乖巧地站在他们身后,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看过来,清欢却丝毫没有压力,仍旧喝着奶羹。

“见过父亲,母亲,兄长,阿囡回来了?”

说话的是陆家三房陆鸣岳,他比陆之寒小三岁,但看起来没有陆之寒好看,也要稍微显得年纪大一些,毕竟美人爹爹不常有。老太太对于这两个庶子向来公平公正,不缺关怀,但也不过分亲昵,老太爷更是严肃惯了,两人都点了下头,唯独小甜饼开口说:“谢谢三叔父关心,我回来啦。”

陆鸣岳性格不错,也很喜欢这个甜甜的又漂亮的小侄女,就笑说:“三叔父给你准备了礼物,要不要看看?”

“有礼物吗?”清欢放下奶羹,嘴角边一圈奶渍,老太太看了好笑,用帕子给她抹了,陆之寒将她抱下床,“去你三叔父那看看去。”

陆鸣岳很高,他为了和清欢平视,就起身蹲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锦盒打开,里头是个很漂亮的长命锁,雕刻着蝙蝠和桃子,寓意是多福多寿。老太太看了心里很是快慰,笑道:“你又给她买东西,她那小金库可都比我这老太婆好东西都多。”

陆鸣岳笑呵呵的:“咱们家的姐儿属阿囡最好看,好东西当然要多。”

这句话一说出来,清欢就觉得自己中了好几箭,看看陆鸣岳身后的两个小女孩,都不太高兴地看着她。这位三叔父为人直爽,喜欢的特别喜欢,不喜欢的就厌恶至极,听说小时候没因为这嘴招老太爷教训,如今都为人父了,还是没什么长进。清欢将长命锁接过,道了谢,哒哒哒跑回去,从榻桌上的果盘里拿了两颗龙眼,送给陆鸣岳:“谢谢三叔父的长命锁,阿囡也准备了礼物给几位妹妹。”

她这人啊,若是有心与人交好,用不了多久就能叫人对她挖心掏肺。

三房陆鸣岳有两个女儿,一个嫡出一个庶出,比清欢小了一岁,但都比她高,看起来她更像是妹妹些。小女孩喜欢什么东西她清楚得很,兴许见到父亲送她长命锁心里不舒服,可毕竟更喜欢珠宝首饰。清欢分别送给她们一对红玛瑙镶金耳坠,雕刻成了小鱼儿的模样,十分俏皮可爱,另外一位则是翡翠冰心手镯,里头的冰心是银丝所制,晃动的时候便会轻轻浮动,漂亮极了。

二房陆振行给清欢的感觉就不那么美好了,这位二叔父,面上是一点笑容都没有的,但也给她准备了礼物,清欢依样回赠给他的三个女儿,因为送给小女孩的礼物都很精致,又各不相同,不是价值连城,却也绝非俗物,小女孩都喜欢。倒是陆鸣岳的长子陆源委屈地说:“姐姐妹妹们都有礼物,缘何我们却没有呢?大姐姐你可不能厚此薄彼。”

他今年五岁,早就启蒙,但还带着些孩子气,方才清欢送两个姐姐礼物的时候他就很期待了,谁知道就没有自己的!

陆鸣岳育有两子两女,分别是他的正妻罗氏和侧室韩氏所出,因为陆鸣岳性格爽朗,两个儿子都随他,女儿倒是深沉些。

陆振行则只有一个儿子,却有三个女儿,除了儿子外都是庶出。长子名叫陆莘,已经九岁了,是陆府年纪最大的晚辈,他沉稳些,陆源要礼物的时候就没说话,安静地站在父亲后头。

清欢笑了笑:“哥哥弟弟们可不要恼,我也是准备了礼物的。”她朝雪碧看了一眼,雪碧会意,立刻奉上。

陆源虽然读书写字,却很喜欢舞刀弄枪,清欢送他的是大表哥给的一把小木弓,大小刚好孩子用,做工精细,陆源看到就高兴疯了!陆鸣岳的次子陆章则是一只猫咪布偶,因为他喜欢猫,偏又对猫毛过敏,这布偶是清欢亲自做的,和真猫儿一般大小,可爱极了。至于陆莘,因为年纪比其他人大上几岁,她就送了一套文房四宝,看起来也是很满意的。

做人要八面玲珑,不能有长短,因此就连两位叔父和婶婶都得到了礼物,她个头儿小,说话贴心又有礼貌,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她,之前还因为父亲那句阿囡最好看生气的两个妹妹,这会儿已经大姐姐长大姐姐短了。

等到送走了来看她的两房,陆之寒就将小姑娘抱了起来,心疼地看着她略显苍白的小脸儿,来来回回说了这些话,她喘气加剧,陆之寒这才下了逐客令,不然真要那几个疯丫头将他的宝贝阿囡带出去玩,一会儿就又该病了。

老太太跟老太爷也很紧张,等到清欢平息下来,他们三个才齐齐地盯她,清欢眨巴眨巴眼:“祖父祖母还有阿爹怎么啦?”

还能怎么,给其他人都准备了礼物,难道能忘记他们?

自己可是她最亲最亲的阿爹(祖父/祖母)啊!

那眼神,似乎清欢要是不明白他们的意思,就是大大的不孝了。

见小姑娘还是乖巧地看着他们,一副无辜的模样,陆之寒重重地咳嗽了一声,意味深长地说:“阿囡准备了这么多礼物,可真是辛苦了。”

第975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三)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这么一笑,三位长辈就更不高兴了,就见她回首叫雪碧:“快,将我准备的东西拿来。”

雪碧在一旁忍笑都要受不住了,听小姐吩咐,连忙叫了一声,在外头等着的可乐七喜和芬达也听着了里头的动静,三人分别端着蒙着红布的托盘走进来,脸上都笑盈盈的,各自走到一位主子面前跪下奉上。

老太太先翻开自己的,一看之下竟微微发愣,老太爷跟陆之寒都好奇,凑过来瞧,只见上头放着的是一条精致的绛色抹额,抹额边缘绣着精致的花纹,中间一颗剔透的明珠镶嵌其上,着实是美貌至极。老太太年纪大了,有戴抹额的习惯,这条抹额无论是工艺还是绣技,都可以称得上是精妙绝伦,她欣喜极了,连忙取下正戴着的要换上看看。

嬷嬷伺候着换了,她照了照铜镜,回头问:“可还好看?”

老太爷以为她问的自己,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鼻音浓重,“嗯。”

脸还有点红。

哪知道老太太问的是陆之寒父女,陆之寒自然点头,清欢笑眯眯地说:“祖母真好看。”

“好看什么啊,年轻时候才叫好看呢,现在老咯。”老太太摸了摸那漂亮的抹额,舍不得拿下来,其实她今年也不过四十多岁,因为保养的好,仍旧看得出少女时期的好颜色。

“可是祖父喜欢呀,是不是?”

老太爷没想到小孙女把火烧到了自己身上,他心虚地看了看妻子,又咳了两声,“……还、还行吧!”

老太太白了她一眼,将清欢抱着亲了亲:“我的乖乖阿囡,送的这个祖母可喜欢极了。”

“老夫人有所不知,这条抹额啊,可大有来历。”雪碧打趣说。

“哦?”闻言,老太太顿时来了兴致,摸了摸抹额上的花纹,“这绣工着实是好,不知是出自谁手?”她的抹额都是出名的绣娘所制,但正因为出名,风格与手法太明显,一眼就认出来,但小孙女送的却让她分不出是出自哪个绣坊,又是出自何人之手。

雪碧卖了个关子,见老太太果然猜不出,这才给出正确答案:“在国公府的时候,老国公请了宫里最好的绣娘给小姐做衣服,那位绣娘只在小姐面前绣了条帕子,小姐便自己摸索会了,这条抹额呀,是小姐亲自给老夫人您做的!就连上头那颗明珠,都是小姐自个儿挑的,从头到尾都没假手过他人。”

对清欢来说这不过是件容易至极的小事,可对老太太来说那可太感动了,抱着她心肝肉儿的叫了一通,问她累不累眼睛伤没伤着,又让她以后都不要再做了,接着把抹额取下让嬷嬷好生收起来,宝贝孙女做的,老太太哪里舍得带!清欢好说歹说才让她相信自个儿不累,又让老人家继续戴着——压箱底难道能长出两条来么。

老太爷跟陆之寒又心疼又羡慕,可乐捧着托盘对老太爷笑:“您就不看看小姐给您准备了什么?”

老太爷将红布掀开,顿时倒抽一口气!

竟是已经散轶的《文安诗集》!!!!!!

他这一生好做学问,一直很可惜前朝大诗人张成张文安的诗集在乱世中失传,素来说是平生一大憾事,可这、这——老太爷眼圈儿泛红,小心翼翼地拿起来,虔诚极了。

可乐笑说:“国公爷千辛万苦找来的文安诗集,到手上的时候都破烂的不成样子了,也不知是经过多少次的拓本,小姐亲自一首一首重新誊抄下来,说是要给老太爷一个惊喜呢!”

“心肝!”老太爷激动的脸都涨红了。“快来叫祖父抱抱!”

老太太啐了他一口:“抱什么抱,你抱着你那张文安诗集过日子去吧,阿囡不给抱。”

经历了这两个惊喜,陆之寒已经非常期待自己的礼物了。没等芬达说话,他就将红布掀开,只见锦缎之上,躺着一枚精致小巧的印章,此印章为白玉制成,玉质纯净,上头刻着他的名讳,四周打磨光滑圆润,还是砚台形状。这会儿陆之寒大概猜到了,前头两样都是阿囡亲手所制,这印章估摸也是。只是她年岁尚小,如此也太过令人惊奇了。

芬达也跟着笑:“老国公可说了,咱们小姐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神童呢,就是那天上的小仙女下凡,学什么都快,还一学就会。老太爷那本诗集上的字,老国公看了都说好。”

老太爷自然也翻了诗集,对小孙女小小年纪就写了一手好字感到十分震惊,因为阿囡身子不好,他们从不要求她去学什么,但凡是她想知道的想要的,他们都会无条件满足,但万万想不到小姑娘竟如此聪慧,能让老国公说出百年难遇,年仅七岁便如此出众,若是能平安长大,又该是何等风采啊!

可他们眼中都没有丝毫喜悦之色。再美貌,再有才气,他们都不想要,只想小姑娘长命百岁。可是老话叫……

慧极必伤。

清欢一眼就看出三位长辈在担心什么,他们的担心没有错,就算是再好的药吊着,这具身体估计也活不过十五岁,兴许还会更短。她轻轻叹了口气,道:“昨日如流水已逝,明日如皓月杳渺,可今日,我不是还好好的么。在我好好的时候,祖父母跟阿爹都疼我爱我,这就够了。”

她年纪虽小,懂得却多:“我只能陪伴二老和阿爹一段路,到了终点会如何,不需要考虑。”

陆之寒眼眶泛红,险些落下泪来,老太太将这乖巧的孩子抱紧了,早哭了。老太爷闭上眼睛,长长叹息,小小年纪,就有这般悟性,缘何老天待她如此浅薄残忍。

明明送礼物是好事情,结果突然就变成煽情大戏了,清欢准备转移一下话题,她摸了摸肚子,在老太太怀里说:“饿了,我想吃茴香饼。”

“做做做!吩咐下去,准备开饭!”

……其实离午膳还有俩时辰呢,但宝贝阿囡饿了,那就得吃!

此时终于告一段落,清欢才提起那个跪在冰天雪地里的少年:“祖父祖母,爹爹带我进来时,在荷花池边上跪着个哥哥,那个哥哥,我没见过,我可以认识他吗?”

二老听了,都愣了一下:“跪在荷花池?这个天气?”

两人都是心善的,老太太立刻就不高兴了:“谁罚的?外头正下着雪,叫个孩子跪在池边?”

“爹爹已经让他起来了。”清欢说。

其实陆之寒根本不想管二房的事儿,但女儿好像对那个陌生的侄儿很有兴趣,他就多说了一句:“爹娘,你们忘了,二弟半年前从外头接进来的流落的庶子。”

陆振行就提过一句,后来接没接进来二老都不知道,因为还没见过,陆振行也没有再提。他们都咦了一声:“孩子带进府,却不让我们见?老二的规矩呢?你知道怎么不说?”

陆之寒看了正抬着小脑袋听他们说话的女儿一眼,微微一叹,“这事儿等之后再说吧,儿子到时候跟你们解释。”

清欢立刻皱起小脸:“我也想知道。”

陆之寒却不想说那些腌臢之事叫他天真可爱的女儿知晓,所以就当没看见清欢求知的眼神,给她剔了鱼刺放碗里,催她吃饭。

等到吃完饭,小姑娘累了,他先将人抱去榻上休息,还轻轻叫了两声,见女儿没反应,知晓是睡着了,这才绕到屏风前头说将起来,丫头则在里头守着。

怕扰了清欢,陆之寒的声音很轻,但清欢耳力超强,听得清清楚楚。

那跪着的少年叫陆渊,确实是二老爷陆振行从外头带进来的,也宣称是自己的儿子,但事实上……还真不一定。

早在陆之寒成亲前陆振行就有了几个通房丫头,其中有一个他很喜欢,叫萃雪。可这萃雪,后来竟然被她娘家的表哥给勾搭走了,私奔的时候还卷了细软。陆振行怕丢人,就说这个通房身子不好,送到了乡下庄子休养。这一来二去,他娶了妻,也就忘了这回事儿。

可哪里知道半年前,竟然有人通知他说,乡下庄子里有他的儿子!

陆振行根本不信!

后来去查,才知道萃雪跟那表哥私奔后,那人吃不了苦,竟然拿了所有的银子首饰跑了!萃雪经此一事,性情大变,偏偏又有了身孕,不得不将孩子生下,只可惜这孩子出生的不是时候,就成了萃雪的出气包。

孩子十二岁的时候,也就是半年前,萃雪死了,死之前似乎是良心发现,让孩子到庄子里去找陆家人,说他是陆家的子孙,让陆家将他给接回去。

对陆振行来说,萃雪就是个污点,他恨不得杀了这个女人,怎么可能会给她养孩子?而且这孩子究竟是不是他对都有问题!陆振行恨极了,将人接回来后就不管不问,更是常常体罚,连带着二房都对这孩子厌烦,因此在陆府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第976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四)

那孩子被带回来也半年了,陆振行到现在连个名字都没给他取。因着萃雪的事儿,陆振行对这个孩子厌恶至极,动辄就叫狗杂种,时日一长,府里上上下下,竟都如此叫他,狗杂种反而成了个名字。

老太太跟老太爷听了,脸色都不好看起来。他们陆家最讲究的就是礼法仁义,陆振行做的这叫什么事儿?若是传出去,陆家的脸面才真是没地方搁了。

偏偏这半年来他们竟然完全不知道这回事,陆振行怕丢脸,都没敢跟他们说,平时那孩子就关在柴房或是马厩里,今儿个不知是做错了什么事,叫陆振行的妻子廖氏生气,就被罚跪了。主要这是陆振行的家事,陆之寒同这两个弟弟素来不够亲近,他插手去管弟弟的事,陆振行非但不会领情,可能还会觉得他仗势欺人。

于是老太太就叫人去将这孩子带来看一看,又让嬷嬷去找了见面礼,不管怎么说,人都被陆振行带回来了,那就是要认这个儿子的意思,甭管亲不亲生,那都是条人命。他们老两口没有瞧不起人的意思,进了陆家门,那就是陆家的子孙,这样虐待,要是叫人知晓了,陆阁老一生清誉便要毁于一旦。

很快,那孩子就被带来了。嬷嬷在老太太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他们去的时候,这小孩正躺在马厩的一堆干草里瑟瑟发抖,一看就是伤的不轻。这什么天啊,滴水成冰的,他身上穿的薄衫子还是夏天时候的,胳膊腿手脚都露在外头,上头伤痕累累。被带进来了倒也没有害怕,就按照嬷嬷说的沉默地跪在了地上,因为太冷,身上的雪水在进屋后逐渐开始融化,滴滴拉拉弄了一地。

这时候,清欢揉着眼睛出来了:“爹爹……”

陆之寒本来正准备说点什么,却见里头正睡觉的小娇娇醒了,立马面部表情柔和起来,伸手要她走到自己怀里来,小姑娘揉了揉眼睛却拒绝了,竟径直走到那跪在地上的少年身边,还好奇地弯下腰去打量。

少年本来匍匐在地,卑微的简直落入尘土里去,突然眼前多出一双穿着粉白缀着狐毛的小鞋,然后鼻息间闻到一阵甜蜜的奶香,他不由得抬起头,看见一双水汪汪的眼。又美好又可爱,跟他就是云泥之别。他跪着不动,任由小姑娘绕着他走了几圈来回打量,而后又听她哒哒哒跑走,心里更是冰冷一片。

这些弟弟妹妹的……比起他那位名义上的父亲都要恶毒。只因为冬日荷花池结冰,他们瞧不见锦鲤,就把他扔下去,让他用手去将冰块抠开。他的手因而红肿溃烂生了冻疮,跪在冰面上发抖,他们则在上头哈哈大笑。

不过是一群烂了心肝的富贵人,和他这样贱命之人是不同的。这个小女孩,也不知要想出什么法子来折磨他。先前他那位年纪最小的妹妹,说怕他冷将他叫进屋里,却用烧红的火炭往他身上挑,又喊着说他抢她的吃食,这才害得他在冰天雪地的荷花池边跪了一上午。如果再跪下去的话,他觉得自己会死。

一定会的。

他在马厩的干草堆里躺了许久,才觉得缓了口气,说不定就能熬过这个冬天了。可突然有人过来,说老太太跟老太爷要见他,少年不知道他们要见自己做什么,但他已经知道自己对于陆家来说意味着什么。一个污点,一个不应该存在的人。

他早就想离开这里,可是大门看得非常严谨,他根本不被允许靠近。这些人……难道是要弄死他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刚才他应该抓住那个小女孩,以她做人质的话,兴许能够躲过这一劫,逃出去能不能活另说,总之是不用死在这令人作呕的陆家。

十二岁的少年经历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在他的人生中从未出现过对他好的人,因而他也就习惯了总是去算计,并且为自己打算。其实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他那生母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难道他进了陆府,就能过上好日子?真想让他过好日子,活着的时候至少少打他一点吧。

就在他满脑子胡思乱想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的时候,那哒哒哒的脚步声又传来了,很快就又跑到了他面前。少年微微愣住,看见面前一双小手,捧着几块做工精致散发出香味的点心。他饿急了,可是不敢吃,前些日子陆振行的女儿给过他吃的,他正要拿,对方就让下人将他毒打一顿,说他偷东西。再后来,他就不敢再要了,谁给都不敢要。

陆振行不喜欢他,动辄打骂,于是他的妻妾儿女也都有样学样,他在这所谓书香世家的陆府,活得连条狗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