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玮看着这和谐的一幕,她如鱼得水,而他,却是一个顾客甲。

忽然感觉到不快,她的世界,他好奇,却不熟悉。

“想要那款戒指吗?我买给你。”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有钱。

筱瞳摇摇头。

“为什么?你不是很喜欢吗?”

“戒指不是乱买的,我想,它们应该会希望被戴在恋人的手上。”她笑笑,“J?S一向只设计婚戒,我买不起。”

他愣了愣:“你不想结婚吗?” 一般而言,女人不管是什么年纪,都会希望抓到一个蠢男人吧!

“不。”她答的斩钉截铁,没有丝毫迟疑。

“为什么?找一个金饭碗,不好吗?”

“不相信爱情的人,向来不会相信婚姻。”筱瞳看着柜台旁边看戒指的男女,他们的幸福此刻是如此真实,但,将来呢?

钻石是坚硬的,世间人的心,却远远比不上它的硬度。

筱瞳给齐玮挑了几件衣服,钱自然是他刷。她的眼光一向独特,尤其他的脸,是她的偏爱。

“其实你长得很像那种洋娃娃啦——当然是男的。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给娃娃做衣服了,没想到现在真的有一个大号娃娃可以让我玩。”她把一件T恤在他身上比啊比,他的衣服不是西服,就是整身的休闲服,一点新意都没有。

“洋娃娃?”齐玮哭笑不得。

筱瞳竟然还点头:“是啊是啊,很可爱的。”

齐玮的脾气算不上好,但不知为什么,他没有办法对她发火。

她嘴毒的要命,却也擅长装傻装无辜,在他显现一点怒意的时候轻松绕过。

而他,就真的像个娃娃一样,任她控制他的情绪,连抗拒的能力都没有。有的时候,即使明知她是甜言蜜语,还是傻傻听信。

但是,真的想做出点东西,让她对他刮目相看——很了不起吧,他会用成语了哦!

“发什么愣啊?这家逛完了,玮,卡拿来。”她给娃娃换了几套装,挑出几件结帐。

他在她眼中,是不是只是¥这个符号而已?

“连竣是我最爱的牌子呢!”筱瞳站在连竣的服装专卖店前。

“你有点知识好不好,连竣比起R?Q,只能算是小集团。别的不说,服装方面就远远不及我们的名气和实力…”

“你们也不过是财大气粗而已,服装贵气,珠宝俗气,只是迎合了大众的炫耀品味罢了。”筱瞳看着一件印着天空图案的裙子,“连竣集团总裁夫人是画坛新秀Pink,这一系列衣服就是根据她前阵子的画展设计的。那次展出我有去看,她把蓝色用到了及至,那大大小小的蓝色天空,是我见过最美的天。而正中的十幅不同颜色的天空,大概是有故事的吧…”

“我见过的艺术家,偏激的多,她却有着幸福单纯的笑…就是这么澄净的人,才画得出那么澄净的天空吧…她的丈夫站在她身边,尽管不相信爱情那东西,却为他们感动…”她不是说给齐玮听的,只是自言自语,“每一次看到夫妻或是恋人,我总会想,他们从哪里来的那么深的感情,而那么深的感情,又能维持多久?但看到他们之间的淡淡的笑,却让我觉得,如果世间还有相守到老这种东西,那就是他们了吧…”

“到他们也吵架分开的时候,我应该就不会再相信任何爱情了吧…”她笑笑,为着自己心中的一点动摇自嘲。

不相信炽热的爱,不相信那种似乎震天动地的爱情,这世间人们折磨来折磨去,其实都是自己在折磨自己,自己感动自己,与情爱无涉。

人,怎么才能去在乎另一个人超过自己,去爱另一个人超过自己?她做不到,她也没有看到谁做到了。

那种生死相许啊,在十年之后就会是俩俩相厌。生死不是对爱情的考验,人都有一时被冲昏头的可能。真正的考验,是时间。

时间能冲去所有的激烈,剩下的平淡,是习惯也是亲情。爱情,其实只是一个理由,把两个人拴在一起,然后,等着他们产生亲情——亲情才是最容易产生的东西,即使让你和一个你最讨厌的人在一起,呆久了,也会有亲情出来呢!

她不需要人陪,所以,不会期望那种被本能冲昏了头之后,自己美化出来的爱情。

玮不明白她的话,愣愣看着她。筱瞳回过神,拿起那条裙子到试衣间试穿。

怎么会对他说起这番话?对牛弹琴,是绝对的不划算。

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存在感吧!她没有感觉到他的存在,所以很放松,所以自言自语。

反正,他是听不懂的。

周六的商场一向拥挤,拿逛街当业余爱好的并不止她一个。Window-shopping(只看不买)的也不少,不费分文欣赏好东西兼杀时间,是满划算的。

唯一的缺点是食物昂贵,快餐店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各处的小K小M都是一样的价,不像面条和炒饭,随着地理变化改变着价格。

筱瞳没有在饭店里被宰的爱好,所以拐进了一家KFC。

人蛮多的,眼尖的发现了一张空桌,拉着齐玮过去。他大少爷一向金贵,不知道有没有吃过这种Junk food。

“当然有,你别忘了我在美国呆过四年呢!”他说。

这种东西在中国是高级而小资的,在美国,却是真正的方便食品,作用大概相当于方便面,用来打发一顿饭的。像这样坐在店里聊天慢吃,该是搞笑吧——中国特有的快餐文化,果然比较与众不同。

这位男士还有着基本的风度,让她坐着等着,自己去排队。

“喂!你撞到人怎么也不道歉啊!”那个据说有着基本风度的男人喊了出来,声音很大。

“明明是你撞到我的好不好?”另一个男人虽然相对矮了一点,但输人不输阵,提高了几个音阶。

“你…”齐玮一向懒得说理,伸出拳头。

“玮,乖,我们的座位在那里,回去吃东西。”筱瞳走过来,拍拍齐玮,像是哄着吵闹的婴儿。然后转过身对另一人说:“刚才应该是他拿完东西转身,而你刚好走过来,谁也没看到谁,谁也不是故意的,就算了吧。”

那人还想说什么,筱瞳笑笑:“这家伙是很容易发狂的,如果你一定想找他挑战,等我们吃完东西再打好吗?”

“嗯…我也有不对的地方,算了吧!”那人过去排队买东西,筱瞳拉齐玮回到桌子那里。

“为什么不让我揍那家伙一顿啊!”齐玮气得要命。

筱瞳喝下一口可乐:“因为我要吃饭。”

“我咽不下这口气,那家伙,明明是他撞了我好不好,竟然还…”

“你知道吗?”筱瞳静静的打断他,“我有一个转身的哲学。”

“转身…哲学?”

“就是这样,你转身,认为后面没有人;后面人前行,认为你不会转身。于是你们撞上了,但是谁也没有错。”

“这叫什么哲学啊!”不要欺负他不懂好不好?

“从你的角度,你没错;从他的角度,他没错。世间的事情本来就不一定会有对错之分的,有的时候,换一个位子站着,就是不同的风景。”

“…”没听懂。

“所以说,不要太计较嘛!每个人可能都有他的道理,只要他没有妨碍到别人,就不要那么介意。”她跳跃。

“可是他撞到我了啊…”

“你有完没完?要打出去打,别说我认识你!”筱瞳瞪他。

“知道了…”他不敢多说,低下头吃汉堡。

她看着他一脸的委屈,忍不住笑出来。

谁说他脾气不好的?她看他脾气好得很。

一加一等于二的,是直率,不是暴躁。

——大概不是吧!

第六章

这个女子,是一个绝对奇怪的人。

她是一个虚荣的人,她是这么说的。她爱财,喜欢美丽的东西,花钱的时候很少考虑。把自己打扮得很美,有定期去保养,脸上的妆一向精致的很。她胸无大志,也懒得很,当初当导游一来是因为赚钱很方便——不知道她偷藏了多少小费——另一方面是为了欣赏美景。如今景色欣赏得差不多了,她正在攒年头,准备考海外领队,看看外国的月亮。

她没有很高的气节,对待事情一向是敌弱我强敌强我弱,她说那是弹簧哲学——搞不清她从哪里冒出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哲学。她对很多事情都是不在乎的,只考虑划不划得来,所以不在乎去当他的情妇——她说,她赚到了。她不会和他对上,只会在他生气的时候拍拍他的头,像安慰小孩子一样。因为,她不在意。

她在意的,是她的世界的种种,她的奇奇怪怪的东西。她可以用一天的时间,单纯的喝茶听音乐。她说她不是鉴赏家,她只是享乐主义者。她活的自由,唯一的不自由,大概是因为没有太多钱吧…让她不能尽情的买下她所喜欢的,让她没有办法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她一个人,就够了——她说她会有欲望,但不会想要一个人终身相伴,因为她不需要。她的世界只容得下她和她的东西。

“那么,我是什么?”他很想生气,但是,她一径的微笑不给他生气的机会。

“我的奸夫大人啊!”她侧着头看他。

在她眼中,他的表现形式是¥。她不曾把他放在心上,所以无论他气成什么样子,她都会无心笑笑。她眼中的光芒,是为了钱,为了她心目中美丽的东西,为了和她爱好相同的人,不是为了他——如果是为了他,也是为了他的长相——那是她喜欢的典型。

悲哀啊…他一向是别人迎奉讨好的对象,什么时候,他的价值,只在他的钱上了?

“难道我就没有其它身份了吗?”

“嗯…R?Q的少主啊,一个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她说着,换了个姿势躺着,不自觉现出妩媚。

“花、花、公、子?”他瞪着她。

“这是称赞啊!”她一向擅长惹怒他之后装无辜,“想想,一般人就算想当playboy也不一定有资格呢!奸夫大人你家底足长得帅时间多舍得花钱功夫又好,而且完全没有不良倾向,是最完美的花花公子呢!”

她是在称赞他?他怎么听不出来?

“哎呀,不要想这么多啦,想太多复杂的东西头会痛的哦!”她摸摸他的头,“总之奸夫大人你很伟大就是了。”

“我怎么觉得你好象是在敷衍我?”

咦?奸夫大人什么时候变聪明了?

“没有啦,人家是真心这么说的!”她吻住他,手不规矩的动着,说得小声而暧昧,“看,真的很‘伟大’哦!”

美人计!意识乱掉之前的最后想法。

不要小看他,他最近可是跟着手下学了不少兵法好不好?

要怎么对付呢?

身体越来越热,算了,明天再去问手下好吧。

现在,先来个将计就计比较好…

“美人计?很好说啊!”幕僚一张晱听老板发话,连忙回答。

“兵来将挡水来土屯,既然她用了美人计,经理您就用美男计好啦。”幕僚二李实接口。他们二人是齐老爷子特地派到齐玮身边的,负责过滤交给齐玮的文件,大而重要的case由两人解决,小而无所谓的交给齐玮练手——但是,至今为止,没有看出来练成熟手的迹象。

“美人计是最好破解的计策之一了,因为女人嘛,总会期待感情啊,呆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不知不觉爱上对方。所以古往今来,施展美人计的大多赔了夫人又折兵。”张晱分析。

“所以,与其处处防范对方的美人计,不如反攻一下,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啊,对不起,武侠小说看多了——反把她迷得晕头转向,这就成功了。到时候是要来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还是要证实恶有恶报骗人者人恒骗之的说法,就看经理您的意向啦!”李实比较喜欢大众文学,说话中带着不伦不类的小说味。

齐玮和两位下属混久了,倒是有点能听懂他们的惯常说法:“是说我应该去迷惑她是吗?可是要怎么做啊?”

如果能把她迷得晕头转向,该是一件很棒的事情吧!齐玮想着筱瞳的眼光从她那些奇怪的东西转到自己身上的情景,心中兴奋起来。

让她只为他而发光,让她眼中只有他一个…会是怎么样呢?她会以他为中心,会为了他做很多事情,会一切以他为重,会尊敬他崇拜他,甚至…会祈求他的爱吧…要是心情好的话,他也会给她一点点啦!她会为这一点点感恩的吧…

然后呢?继续给?还是遵守四个月的时间限制?

唉,那么久远的事情,谁去想啊!到时再说吧!

重要的是,他要努力让她的眼停留在他身上。

“咦?奸夫…哦,玮,你怎么想起来买这东西了?是大减价吗?——不对,那种事情只有我才做的出来,您财大气粗,才不会为一点蝇头小利降低水平。”筱瞳盯着齐玮手里的玫瑰,几乎有点大惊小怪的意味了。

她一番话说得齐玮不知该生气还是骄傲,愣了一会儿,把花塞给筱瞳:“给你!”

“给我?为什么啊?”

齐玮回忆着幕僚准备的“女人一百个为什么”:“男人送心爱的女人花,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筱瞳努力寻找着,却没有找到花瓶,“奸夫大人,您是想跟我玩大话西游吗?”

花瓶倒是有一个,是她前些日子淘来的瓷花瓶。她知道那并非古物,但蓝色掐花在似乎透明了的白地上显得格外雅致,让她无法放手。和卖主争了半天,最终还是以比较公道的价格买下。

这等的雅致,配上鲜红的玫瑰,不合适吧…

想一想,不禁笑自己俗气。

花就是花,花瓶就是花瓶,花瓶不插花,又做何用?

这个世界喜欢给无知觉的东西加上人类自己的想法,所以,这花也便有了意义。

而玫瑰,就是因为倒霉的被冠上了“爱情”这一伟大称号,从此变得“浪漫”而“庸俗”。

有人认为它浪漫,每年特定几个日子抢购,顺便验证一下价值规律——平日一元一朵的花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也能涨到五元甚至以上,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亦能以五毛甚至更低的价格甩出。有人却觉得它庸俗,就像人间用滥了的爱之一字,看不见真心,只看得到盲目的阵热。

可是,花就是花呢!自然界的东西通常都美丽,因为它自然。即使有着人类强行赋予的意义,它也是自然而美丽的。

嗯,花瓶和花,相得益彰。

“不需要吧!”齐玮没沿着该有的模式发展循环不已的对话,直接给出结论。

“奸夫大人,问题不是需不需要理由,而是,我又不是您‘心爱’的女人。”上帝保佑,她本来以为实话实说是这位奸夫少有的几个优点之一的。

“你怎么知道不是?”齐玮说着,脸色由刚刚的一点点羞赧变成了通红。

“怎么可能,我们是交易嘛!交易是要公平的,所以不能扯上根本没有公平可言的爱情,那样会违背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原则呢!”

“你乱扯些什么啊!我送你花你收下就是了!”

“我这不是收下了吗?谢谢奸夫大人的花。”她把花小心插进花瓶,“不过下次记得最好选择蓝或紫,绿色和浅黄还有白也可以,我比较倾向冷色调。而且也不要选玫瑰嘛,虽然很漂亮,但真的很普通。”

“喂,送你花就很不错了,你不要挑三拣四好不好?”齐玮虽是通红着脸,声音却不肯降低。

“是,小女子拜领了。”她鞠了一躬,仍是巧笑嫣然的样子。

“这个…”幕僚准备的诸如“红粉送美女,鲜花赠佳人”“你就像花一样美丽”“You are so beautiful to me”之类的话在他脑子里来来去去,但是怎样也没有办法说出。

“这个…花很美…”

“So it is.”歪着头看他,这似乎不用他说吧,况且哪里有人会这么说自己买的花的。

“花很美,这个…人也…”

“哦,原来你是想让我夸奖你一下吗?直说嘛!人家花样男子可以’prettier than the flowers’,你自然更加可以啦!”神尾叶子的画风一向不属于唯美,以至曾看漫画看得很凶的筱瞳最初听说要拍真人剧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不管是怎样的演员,总不会差得太多吧!

“少年人,对自己的长相要有信心,你的长相可是经过了我的肯定的。”筱瞳说得满兴高采烈的,“不过比起玫瑰,你可能更适合牡丹,贵气嘛!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不过你一个月的零花钱都够我一辈子赚的了——多半还赚不到。”

“我是男人耶!”男人怎么能和花扯上关系?

“是是是,那就不是花,是狗尾巴草。”小的时候喜欢用狗尾巴草编兔子,和playboy标志很像的。

“我是草,你是花。”齐玮红着脸,坚持把重要的部分说出来,“这个…这个…最美丽的花…”

这算是甜言蜜语吗?筱瞳看着他的羞涩,忍不住笑出声。

“奸夫大人,你也是最美丽的草哦!”没有意外的看到齐玮的脸又红了一圈,他的肤色本来还算白,现在却像喝醉酒一样,一直红到脖子。

他真的很好玩哦。

“阿清,他有送东西给情人的习惯吗?”筱瞳拨通了电话,打听小道消息。

“呦,辛小姐终于想起我来了啊!”秦清在电话那边做出兴高采烈的腔调。

“不要用这种语气讽刺我嘛!有人唱得好,朋友就是要在不幸时诉苦,幸福时忘掉,有了新欢时抛弃的东西。”筱瞳理直气壮。

“谁这么唱过?”秦清想了想。

“一首叫‘朋友’的歌,自己想去吧!”当年嚎遍大江南北的,就不信她没听过,“现在,重要的是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