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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带劲。夏阳把身子放平,躺在床上,身心完全沉浸在了万晓利的歌声中。在歌声中,夏阳觉得自己可以暂时地隐去身形。

宿命

g大旁边有一条街,街上开满了小餐馆、旅馆、发型屋、音像店、网吧、ktv等学生喜欢的场所,消费都很低。这条街永远比校园里热闹。尤其是傍晚的时候,除了这些小店,街上还会摆起一些小摊,卖一些女生喜欢的服装或饰品。这些摊主大多是g大的女生,长发短裙,在朦胧的夜色下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夏然现在就蹲在街头,麻木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牵着手或挽着胳膊的青年男女。夏然想,如果沈倩现在推门出来,看到夏然并没有远走,估计俩人就和解了。

可是他蹲了一个小时了,门还是紧闭着。

沈倩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希望能尽快入睡。每当沈倩和人发生争执或者莫名其妙就感到不开心的时候,她都会选择睡觉。睡一觉,醒来,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了。可是这次,沈倩怎么也睡不着了。

就在一个小时前,两个人还有说有笑地躺在床上怀念着过去憧憬着未来。发生争执是因为一个男生打来的电话。最近总是有人打电话找沈倩,沈倩说那是因为她在网上做书碟代购的生意,给她打电话的都是顾客。夏然并不计较这些,他不满的是沈倩接电话时的神情和口气,嗲声嗲气的,像个风尘女子。沈倩说顾客是上帝,跟上帝说话当然要用最好听的语调了。夏然说我觉得一点也不好听。沈倩说又不是说给你听你管那么多干吗。两个人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不温不火地吵了起来。若是平时,吵着吵着就会有一方认输,毕竟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这次,当沈倩说跟你在一起真没意思的时候,夏然怒了,三下五除二地穿好衣服,丢下一句,嫌我没意思你就找有意思的去,离开了他们俩租住的小屋。

夏然没有走远,他肚子有点饿,就买了袋爆米花,一边吃一边在沈倩回校的必经之路上徘徊。爆米花吃完了沈倩还没有出来,夏然就在街边蹲了下来。

认识沈倩的时候,夏然刚刚退学,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待家里又招父母烦,所以一天到晚都待在网吧里。后来在网上认识了沈倩,两人挺聊得来,于是沈倩就说你也不能老待在网吧里,要不然就来我这里吧。夏然想了想觉得这主意不错,就答应了。

沈倩很快就给夏然租好了房子,买好了一系列的生活用品,考虑到夏然喜欢上网,沈倩把笔记本电脑也拎到了出租屋里。

夏然以前也交过几个女朋友,但都是要人疼要人爱,稍有不如意就乱发脾气,没有一个像沈倩这样体贴。

沈倩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天已经彻底黑了,她想象不到夏然能跑到哪儿去。平时夏然都是和她一起出去玩的,如果沈倩不找夏然,夏然就待在屋子里写小说,哪儿也不去。

沈倩喜欢夏然,可是在一起之后,她渐渐觉得夏然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夏然太单纯了,人年幼的时候,单纯是一种美德。可是一个男人,如果过了二十二岁,还是单纯,就让人觉得不靠谱。

其实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如果有了钱,一切问题就不再是问题。夏然爱看书爱写小说,就让他看让他写呗。坚持理想没有什么不好的。可是在没有钱,生存下去都有问题的时候,还死守着理想,是不是有些可笑?

有一次沈倩在网上看到一句话,说这是个理想贱卖的年代。沈倩很想把这句话讲给夏然听,可是想一想夏然自负的样子,沈倩什么也没说。

夏然蹲得腿麻了,站起来跺跺脚,然后又蹲下去。夏然想,沈倩就是不出来找他,也该回学校了,再晚学校就关门了。

就在夏然考虑着回还是不回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姑娘朝他走来。那姑娘一个人拎着个小皮包,画着很重的眼影,穿着卡通长袜和公主鞋,活像是从漫画里走出的人物,如果不是她剪了短头发,夏然在百米之外就能认出她。她是林媛,夏然以前的女朋友,

你蹲在这儿干吗呢?林媛一边说一边打开包,打算掏张纸垫在地上和夏然蹲在一起。

看美女呗,还能干吗。夏然不想多说话,林媛的突然出现让他有些不自在。如果这时候沈倩出来看到他和一女的在一块,和解的事也就黄了。

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怎么还这么闲?林媛从包里掏出两片口香糖,给夏然一片,自己含一片。

你不是也有男朋友吗?不也挺闲。夏然把口香糖含在嘴里,心想林媛除了发型之外真是一点都没变。尤其是她那个包,简直是个百宝箱。除了女生出门必备的镜子、梳子、纸巾、发卡、化妆品之外,还能找到男生喜欢带的香烟、打火机、游戏机。

我来这儿就是找他的。他说他来这儿找他表姐借钱,一来就没踪影了。电话也打不通,我只好过来看看能不能碰见他,没想到碰见你了。

那你去找他呀,小心等会儿被他看到你和你一男的在一块。

嘁,我才不怕被他看到呢,我们又没做什么。是你怕了吧?说实话,你现在的女朋友是不是特蛮横特不讲理?

比你温柔多了。对了,你男朋友是不是光头,高高瘦瘦的,穿着一件印有“切瓦格”头像的t恤衫?

你怎么知道的?你认识他?林媛瞪大了眼睛盯着夏然的鼻子问。

我在公交车上看到过你挽着他胳膊在街上走,他那形象很好记。一个小时前我看到他和一个装束和你差不多的女孩勾肩搭背地从这条街上经过。

林媛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很久都没有再说一句话。直到夏然说起风了,过会儿可能要下雨,她才抬起头,像是问夏然又像是问自己似的说了句,男生是不是都这样?

哪样?

一边让自己的女朋友担心,一边又和别的女的勾搭在一起。

不知道。也许那女的和你男朋友不是那种关系呢?你找到他问清楚了再下结论吧。我得走了,等会儿可能要下雨。

我跟你一起走。

你不知道我要去哪儿你就跟我一起走?我要去找我女朋友,而你,应该去找你的男朋友。

林媛站在原地不说话。夏然看了她一会儿,摸了摸她的头说,别不开心。然后转过身打算找家网吧上会儿网去。

夏然刚走出两步,林媛就“哎哟”一声捂着肚子蹲在了地上。

不知道是不是冰激凌和麻辣烫吃得太多的缘故,夏然认识的像林媛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打扮的女生似乎都有胃病。林媛的是慢性胃炎,胃体黏膜充血水肿糜烂。

夏然就是在医院里认识的林媛。那时候夏然的女朋友胃病很严重却不配合治疗,医生开的药不吃,医生不让吃的却天天都吃。夏然是强行背着女朋友去的医院。那时林媛也在检查胃,但她是一个人。医生给她提建议的时候夏然听到她在小声嘟囔: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思。

之后夏然独自去医院帮女朋友取药,遇到过林媛几次,就认识了。他们竟然在同一所大学。和林媛谈恋爱的那段时期,正是夏然喜欢上文学的时候。那时青春文学和网络文学刚刚开始流行,夏然的包里总是装着几本小说,和人聊天,总会不由自主地引用韩寒、村上春树、安妮宝贝和痞子蔡的小说里一些经典的句子。

看着书上杂志上叛逆的主人公,夏然觉得自己活得很窝囊。为什么一定要完成老师的作业,即使那些题已经做了无数遍,用脚指头都可以算出答案。有了这些想法之后,夏然渐渐就不那么认真地听课了。他开始故意迟到、旷课。即使按时到了学校,也是在桌子底下看小说或者趴在桌子上睡觉。对于夏然来说学校相当于一个笼子,要想飞起来,一定要把笼子打破才行。最终,夏然如愿以偿地退学了,时间一长,也自然而然地和林媛分开了。

退学后,生命好像一下子被拉长了许多。夏然变得更加无聊,不过他并不去抱怨什么。小时候他的学习成绩总是全校第一,结果他却连大学都没有读完。而他的邻居,那个小时候顽皮得要死总是被家长和老师教育要以夏然为榜样的孩子,后来却从北方一所著名的高校毕业。夏然觉得这是宿命,他这一生,就是要做一个创作者。创造出新作品时感受喜悦,创造不出新作品时感受空虚。就像他最欣赏的盲人歌手周云蓬说的那样——

蛇只能看见运动着的东西;狗的世界是黑白的;蜻蜓的眼睛里有一千个太阳;很多深海里的鱼,眼睛蜕化成了两个白点。能看见什么,不能看见什么,那是我们的宿命。

夏然把林媛扶到网吧,倒了一杯温开水给林媛喝,看着林媛苍白的脸色逐渐恢复红润,夏然离开网吧去给林媛买胃药。林媛的包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她最需要的胃药。

从药店回来的路上,夏然看到路边的一家私人书店还亮着灯。夏然想,这么长时间没回去一定让沈倩担心坏了,为表示歉意,应该买份礼物才对。沈倩最喜欢看漫画,尤其是几米的。可是几米的漫画只有那几本,沈倩都看过几遍了。在书架上翻找的时候,夏然看到一本名叫《我喜欢你》的绘画本,上面有一段话夏然很喜欢:

让我们种一棵能开花的树,我拿着铁锹,你拿着树苗,我挖坑,你浇水…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两个人一起做,不准孤单。这棵树也是,不准孤单,它要开花。如果它开出两朵花,我会给你一朵。如果它开出四朵花,我会给你两朵。如果它开出三朵花,我们就继续等下去。

夏然想,沈倩一定会喜欢这份礼物的。把药带给林媛并且看着她喝下之后,夏然带着礼物回到住处,可是他发现门已经落了锁。

夏然愣了一下,他一开始一直蹲在沈倩回学校的路上的,即使去网吧、药店和书店的时候,夏然也一直看着街上的,可是并没有看到沈倩。难道沈倩没有回学校,而是去相反的方向找自己了?可是,如果要找的话,应该先打电话的呀。

夏然摸出手机,打给沈倩,却发现她早已关机了。夏然心里有点莫名的慌乱,他摸出钥匙,打开门,果然,桌上留了一封信:

第3章 爱情是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喜欢我(3)

我是该为这个破时代感到可悲,还是该为你这个理想主义者感到可笑?你以为我愿意在网上做这样那样的小生意,愿意跟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打电话吗?我们的房租快到期了大作家。难道你没有发现逛超市的时候每买一样东西我都要对比一下价格吗?难道你没有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买衣服了?你整天只知道写小说看小说,我让你买盗版书,你还骂我,还要去支持你喜欢的作者。我一直忍着让着,努力让自己把你当成一个小孩子,可是你自己应该明白你不小了。你不要再幻想成名成家了,你写的那些小说连我都读不下去,别人能爱看吗?你醒醒吧,你没看到网上都在说这是个理想贱卖的年代?坚持理想迟早是要饿死的。

夏然把沈倩留的信折起来,夹在了他看了一半的诗集里。那本诗集的名字叫《一位理想主义者之死》。

异爱

(一)

我十八岁的时候认识了我的偶像。那时候我刚读完高中,正准备开始大学生活。而他也只有二十多岁,但已经退学多年,靠写小说过着四处漂泊的生活。

他只在我所在的城市待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他在一所奶茶店帮忙。店主好像是他的女朋友,但也可能只是关系暧昧而已。

我那天只是路过,有些口渴,就去买了杯奶茶。那是一家很小的奶茶店,只有他和店主两个人。店主给我做奶茶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着,像个学徒一样。

一杯奶茶喝完,我起身要走,却看到门口来了个邮递员,高声喊着他的名字。季沐阳,写出来应该算是很好看的名字。但是喊出来,却让我想起那种叫四季沐阳的太阳能。

原来是一张汇款单。我听到他向店主解释说那家杂志社发稿费只能通过邮局,不能直接打在银行卡里。店主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压低了声音说,以后,还是不要把这里的地址告诉别人吧。

那阵子我刚刚接触学习之外的图书和杂志,兴趣挺大的,于是就问他,你在哪里发表文章了吗?

他张口要说,嘴里却被店主及时塞上了一块苹果。等吃完苹果,他笑了笑说,没有,没有在哪里发文章。

可是我刚才明明听到你说杂志社和稿费之类的。

那大概是你听错了吧。不好意思,我要去忙了。

他对店主说,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然后转身就出了奶茶店,我随即跟了上去。他走路时只看脚下,偶尔抬一下头,我跟着他走了两条街,他也没有发现我。

他在一家邮局门口停住了,我想他大概是要取汇款单上的钱,于是就在门口等他。十几分钟后,他出来了,看到站在邮局门口的我,他笑了笑,说,在等人?

在等你!

等我?等我做什么?

等你告诉我你在哪里发了文章呀。

他再一次笑了。我发现他挺喜欢笑的,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虽然生活上有时会很窘迫,但他的心情总是非常明媚。他指了指街边一家书店门口的宣传海报,说,就是那上面宣传的那个杂志。

有了答案之后,我就没有再跟着他。我们在街边分手,他回了奶茶店,我去了那家书店。翻看当月的那本杂志,当时我并没有看到上面有季沐阳的文章,我翻看了几页,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杂志,可莫名其妙,我还是买了这本杂志。

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他而买杂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之后很多年里,只要看到他的书或者有他文章的杂志,我都会买下来。直到他不再用那个名字。

因为那家奶茶店离家并不远,所以几天后我又去了一次。店主看到我之后,眼神和言谈总是躲躲闪闪的,我觉得他们像是小情侣,但又好像没这么简单。

我对偶像退学的事情挺好奇,就缠着他问。他招架不住,最后跟我讲了一个故事。原来偶像小时候学习成绩特好,被誉为神童。后来念了初中,就有些贪玩。有一次回以前的小学拜访过去的老师,刚好遇到一个小学生向那个老师请教一道数学题。于是那老师就让他去给这个小学生讲解。他看到那题目,脑袋里一片茫然,他发现自己已经忘记这些数学题的解法了。

回到家后,他想了很久,突然发现其实自己是在浪费生命。既然以后是要被忘记的,当时又何必去学呢?要学就应该学那些不会忘记,或者是自己热爱的东西呀。

于是他选择了退学。

可是同龄人都在上学,父母又在上班,他一个人待在家里,刚开始还好,时间长了,就空虚起来。他买了很多书来看,买了电脑来玩,还是不行。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无论做什么,在他看来,也都是浪费生命。

怎样才能在有生之年做更多值得去做的事呢?想了几天后,他决定去流浪。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他只能离家出走。

我所在的城市不知道是他到过的第几座城市了,但肯定不是最后一座。事实上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奶茶店。

我并不十分相信他讲的故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所以他的话我还是半信半疑的。怎么会这么简单呢?想退学就退学,想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想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如果没有过人之处,怎么能这样?

我还想问问他那天跟我说的杂志上为什么找不到他的文章,可是这时候,店主走过来,拉起他往操作台那边走,边走边小声说,干吗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被她看穿了,我们就不能在这里待了。

我故意说那么多的,如果我们都冷冰冰的,不是更让人怀疑吗?

他们声音压得很低,但我还是听得很清楚。从小就有过人听力这件事并不令人愉快,起码我是觉得挺烦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难得糊涂。如果我没有听到那些恶意的言论,那些背后的中伤,我就可以有很多的朋友。起码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跟很多人在一起。

而听到之后,就不能置之不理,再联想到那些朋友面对自己时媚笑的嘴脸,就觉得他们很虚伪。就像现在,听到偶像和店主的对话之后,我虽然更好奇他们的身份了,但我不得不劝自己离开,再待下去,就太不识趣了。

(二)

之后的几天,我又故意从那家奶茶店门口路过了几次,但都没有进去买点什么或者坐一会儿。如果我有个朋友就好了,这时候我就可以安排他进去帮我探听点什么,可惜我没有。我想我永远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了,如果这过人的听力一直陪伴着我的话。

其实如果我卑鄙一点的话,集中精力,是可以隔着店门,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听到他们在奶茶店里发出的任何声音的。可是我没那么做。我以前并不是没有这么干过,只是对他们,我不想这么做,或者,内心深处,我是担心这么做之后会发生让我无法承受的后果。

大概半个月后,我又故意从那家奶茶店门口经过,却发现店门关着,门上挂着“转让”两个字,字下面是一个手机号码。我拨了一下那串号码,响了一声后挂掉,然后将号码存在了我的手机上,名字那一栏填的是季沐阳。

但也许并不是他,更可能是那个店主,或者是他们的朋友。但是无所谓,我只要知道这个号码可以找到他们其中的某一个就行了。

我想他的手机上应该是有一个未接来电的,如果他的好奇心和我一样,大概会打过来问问是谁打的。但可惜一天过去了,那个号码没有打给我。也许他是被那些广告或抽奖电话骚扰怕了。

我在电脑上百度这个手机号码,号码归属地竟然是离我所在的城市千里之遥的d市。

我越发好奇。也许我这种好奇是长期无聊培养出来的,但无所谓,我已经习惯了。我甚至百度起了季沐阳这个名字,可惜相关搜索太多了,也许没有一个是他,也许都是他。

玩腻了电脑之后,我又拿起了那本杂志。我突然想起来,也许他是用笔名发表的文章,那就对了,可是这杂志上十多篇文章中哪一篇才是季沐阳的呢?简直像一个推理故事,如果要找出他的话。可我只有过人的听力,逻辑推理能力差得离谱,只能先咬着牙将这十多篇煽情的文章读上一遍再说了。

(三)

十八岁之前我都是在我的出生地读书,十八岁之后,在家人的安排之下,我到了d市,在一所国际知名的大学混日子。

也许是我装扮得太像个男人的缘故,在集体恋爱的大学时代,我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倒是有跟我相同性别的人靠近我,但弄清楚对方的需求之后,我就识趣地闪开了。

生活和读初中以及高中时没多大区别,只是d市更大一些罢了。我还是习惯漫无目的地在街头闲逛,累了就找条长椅躺一会儿,看看远处的天空、近处的落叶,一天过得很快。

有时候也会带本偶像的书,带杯奶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坐上一天,用想象力跟着偶像遨游四方的感觉也很爽。

如果这些都玩腻了,我就玩跟踪,或者窃听。像小时候一样,随便跟着一个人,观察他的生活,只要我对他还有兴趣,就是他躲在房间里,我也能隔着墙听到他发出的任何细微的声音。

没有人知道我这项可以称作特异功能的能力,我也不想让人知道。异类是受排斥的,弄不好还会被人利用,这一点我从小就知道。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这因为发烧带来的超能力,能陪伴我多久。

我突然又想起了十八岁那年暑假在奶茶店遇到的那个叫季沐阳的人,为什么他和那个店主要躲躲闪闪的,而且很快就消失了?

难道他们也有超能力,也怕被人发现?我被我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们的行为举止那么奇怪呢?

当然,我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之后才觉得他们奇怪的,如果是正常人,想必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怀疑。季沐阳除了过早退学之外,并没有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而像他这么大就主动或者被动退学的人,现在也挺多的。

我突然想到,那天我在后面跟踪他去邮局的路上,他一直是低着头走路,好像怕被别人认出,又好像怕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难道他是通缉犯?难道他的眼睛有问题?

那个归属地是d市的手机号码我已经不记得了,存那个号码的手机也在一次逛街的时候被小偷偷了。其实后来我打过一次那个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老头的声音,我说我找季沐阳,他说没有这个人,然后就挂了电话。

想起季沐阳之后,我逛街的时候多了一件事,就是开始留意那些低着头走路的人,也许他就在d市,也许他就在我身边。

(四)

我十八岁时的偶像,就是那个小说写得很棒的人,在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成了大众偶像。他的小说拿了很多国际大奖,他还办了自己的杂志,那杂志也很畅销。

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他从来不接受采访,也不拍照。以他的知名度,如果他愿意的话,很多城市的街头都会挂满他的巨幅海报。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长得很丑吧,但我是不介意的。有时候我会怀疑自己,之所以一直单身,除了怕听到自己信任的人在背后诋毁自己之外,也和偶像有关吧。我不但没有见过偶像,连和他相似的人也没有见到过。所以,只能单身下去。

d市虽然很大,但是很拥挤。赶在上学或者上班的高峰时,如果你搭乘公交车,多半会被挤得双脚离地。当然前提是你不超过一百斤。而地铁已经修了三年,修一段,垮一段,也许永远也修不好了。

如果你搭乘出租车的话,就会像我一样,被堵在路上。我旁边的汽车要高一些,它紧紧地挨着我所搭乘的出租车,如果这两辆车的司机任何一个随便动一下方向盘,就是一场车祸。不过现在谁也动不了,前后都堵了不下一百辆车,很多车都熄火了。乘客和司机们要么玩手机,要么玩电脑,要么看书看报纸。

我从包里拿出偶像的书,翻到之前看到的地方,正准备读下去,突然感到周围有些异样。有种说不出来的东西缠绕着我,迫使我抬起头,把目光投向旁边的车。

然后我就看到,那车窗缓缓摇下,季沐阳的脑袋伸了出来。虽然已经过了四年,可是他的模样一点都没变。

(五)

我其实不喜欢写小说,我最初是写诗的。但是那时候诗歌没有出路,所以才写起了小说。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用我的力量让诗歌复兴。

在偶像的书的最后一页,我看到了上面的话。这时候离我见到季沐阳已经过去一周了。那天我认出了他,他却没有认出我。他只是探出头看了一下前后,然后就缩回脑袋,摇上了车窗。

我大声喊他的名字,可他一直没反应。我不相信他的车窗玻璃隔音效果那么好,我想多半是他在躲避着什么吧。也就是这时候,拥堵的车流散开了。

我让出租车跟着他乘坐的车走,那车一直开到郊外,在一个小村庄里消失了。付了巨额的车费之后,我开始在那个村庄里寻觅。

我向村里的人打听,可是没有人知道这里有一个叫季沐阳的人。我问有没有人见过那辆车,所有人都笑了,那种好车怎么会开到这里呢?

是呀,这是个什么地方?我询问村里的人,他们让我去找村长,只有村长知道这里离d市有多远。

沿着乡间小路,我来到了一所老房子前,那房子又老又高,怕是有上百年的历史了。门口坐着一个抽水烟的老头,询问之下得知他就是村长。他告诉我,这里已经是d市的边界了,而d市又是我们国家边界的一座城市。也就说,翻过这座村庄后面的山,就是另一个国家了。他告诉我,这个村上确实有一户姓季的人家,但是很多年前就搬去d市了,房子早荒废了。

我按他指引的路线朝季家所在的方向走去,果然在一处旧宅门口看到了那辆车。此刻我想的不是终于找到他了,而是我不用担心天黑之前回不了d市了。我可不想在这个荒凉而又陌生的地方住一晚。

车是空的,一个司机模样的人在离车不远的地方抽烟,季沐阳不知道去了哪里。我问那司机,他显得很惊讶,在这种地方竟然有人认识季沐阳,就像在这种地方有人认识我一样吧。我们都是第一次来。

第4章 爱情是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喜欢我(4)

他指了指车后的宅院,我正要进去,季沐阳出来了。我以为他会像以前那样对着我笑呢,没想到他只是冷冷地用嘲弄的口吻说了一句,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你还是穿着这个牌子这种颜色的内衣,你还真是执着。

我双手下意识地往胸前一挡,但随即明白这是没有用的,只要他想看,怎么挡都没用。我现在在他眼里就是全裸的。就像我可以听到任何我想听到的声音一样,他可以看见任何他想看到的东西。

(六)

像透明人一样待在别人面前的感觉是很不爽的,如果那个人是你的偶像的话,就更惭愧了。倒不是惭愧身材,而是,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被掩盖、被包裹、被忽略的生活。

在季沐阳的车上,我看到了很多本偶像的书。我忍不住惊喜地说,想不到你除了和我一样有超能力外,还跟我喜欢同一个作家。

司机转过头说,傻瓜,他就是那个作家。

我顿时惊愕,过去的影像不断地在脑海里重现。原来他当年突然消失,是因为担心我听到了他的秘密。尽管那时候他还不出名,却已经习惯了用多重身份生活了。

他已经习惯了隐匿起来,这次来这个小村庄,是因为他在d市的住所被人发现,所以想来这个荒凉的村庄生活。

那一次,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你跟我说的那个杂志上,那个叫小t的作者,也是你吗?

那个名字我很多年前就不用了,没想到还有人记得。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我的推理能力,谢谢你。

没有什么值得言谢的地方,我送你回到d市以后,请你忘记我。

我们都是异类,都在躲避正常人的关注,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一起生活呢?

难道你愿意每天赤裸裸地面对我?就算你愿意,我也不想被你听到我的所有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