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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伦佐心里大概算了一下成本,点头应允。

“至于财产的转移和管理,也请您多加关注。”

海蒂同他解释了相关的许多概念,临走前深鞠一躬。

他静默地目送她离开,在门关上时收回了眼神。

达芬奇再次找她的时候,已经是在二月中旬了。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每个人都很忙碌。

海蒂一头扎在藏书室里,不断地补习有关罗马帝国的各种历史,极力让自己更快的进入这个时代的角色。

她要知道各个国家的拉锯与敌友,要记清楚不同国家的归属权和发展状况。

波提切利的那副《春》终于绘制完毕,似乎又开始画另一幅异教的神话。

达芬奇不断改良着自动演奏的机械,还邀请了许多优秀的音乐家来创作新的作品。

也就在这个当头,狂欢节开始了。

市民们纷纷戴上不同材质的面具,成群结队的在长街上游荡。

他们当中有人戴着花环画着彩饰,唱诵着腔调奇异的恋歌和讽歌。

更有趣的是,洛伦佐聘请了许多画家,让他们来设计各种彩车和演员的服装。

往常这种风俗都是自发为之,现在有了官方的授意便更加的繁荣和缤纷。

海蒂照例去帮达芬奇装饰彩车,还帮忙画了一只知更鸟。

她的笔触歪歪扭扭,还带着几分现代漫画的风格。

今年的狂欢节花车游.行有了主题,定下来的内容是《酒神的凯旋》。

时间一到,各种欢快的乐曲便一块响起,老少妇幼都簇拥到道路两旁伸长了脖子看热闹。

一列彩车和一队骑士相继走来,看起来奢华而又浪漫。

彩车和骏马上都载满了盛装出行的少年,他们看起来肌肉匀称又笑容迷人,身旁堆满了繁花。

扮演罗马酒神的少年戴着葡萄藤缠成的冠冕,连手中的竖琴也挂着一串串的葡萄。

海蒂站在远处遥遥望着,忽然认出来他是那个找达芬奇学里拉琴的漂亮男孩。

长长的队列从皇宫一路走到了大教堂前的市民广场,早已准备好的合唱团开始高声放歌。

愿酒神长在欲长在!

狂舞嬉游,尽情歌咏,

让甜蜜爱火燃心胸——

那旋律确实欢快而又热烈,好些人都开始跟着摇晃舞蹈。

骑士们开始击剑比武,还有小商贩和农妇们提着篮子沿街兜售鲜花与小糕饼。

孩子们学的极快,很快也开始跟着大声歌唱。

——当来临者,自当来临。休管他未来运命!

达芬奇捧着小本子又开始画速写,海蒂则在旁边听了许久。

“很好听吗?”他侧头看了她一眼。

“嗯?”海蒂还在看那挂着巨大酒瓶的花车:“很热烈的情歌,是吉兰达约写的吗?”

“猜错了,”他望着她笑了起来:“是领主大人亲笔写的。”

“什么?那个古板又严肃的领主大人吗?”海蒂笑的有些惊讶:“这怎么可能?”

“他写过很多浪漫又炽热的情诗,许多年前就闻名佛罗伦萨了。”他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去看那些高飞的鸽子:“等你在这儿呆久了,你也会成为诗人的。”

狂欢节结束之后没几天,达芬奇就又再次过来拜访。

“海蒂——要和我一起去米兰看看吗?”

海蒂正收拾完实验用的器具,听到这邀请的时候有些茫然:“这么突然的吗?”

“米兰的斯福尔扎邀请我过去为小公爵举办一场盛大的舞会。”他晃了晃手里的设计图:“我决定给它起个名字——天堂盛宴。”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小公爵只有四五岁吧?”她想了想道:“我去的话,安全吗?”

“你可以假扮我的侍女,”达芬奇打量着她的面容,补充道:“头发用粗布包裹起来,首饰也全部摘掉,再画些雀斑和阴影——只要变丑一些,就没有太多人会注意到你。”

海蒂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她去和领主简单解释了一下,对方也颇为爽快的点了头。

米兰和佛罗伦萨现在是关系融洽的盟友,不会出什么乱子。

时隔两年,她终于离开了这座小城,能出去透口气了。

车队上不仅有好些伙计,还有那位小酒神阿塔兰特。

达芬奇早早地就算好了路程,声称从佛罗伦萨到米兰大概有一百八十英里。

“我做了一个里程表,可以用来核实到底走了多久。”达芬奇晃了晃手里的圆形装置:“是不是很有趣?”

不,我在汽车表盘上看过这个东西。

他们花了接近一个星期才抵达米兰。

海蒂有时候在马车上坐的疲乏了,会格外的怀念她的那台福特汽车。

如果往后再跳个四五百年,一辆车只需要三四个小时就可以跑完了。

但不得不说的是,这个时代的乡野风光,简直处处都如油画一般。

汩汩小溪旁的垂柳也好,抱着猫的农妇也好,还有大片大片的麦田和葡萄园,一切都是这样的淳朴和自然。

她注意到达芬奇的笔记本在路途上又换了一个,对灌木和乡野远景的刻画都颇为好看。

有时候海蒂也会讨了笔,在纸上胡乱图画一些东西。

“这两个圆和三角形是什么意思?”达芬奇坐在她的身边,看的颇为好奇:“还有两个点?”

是米奇鼠。

海蒂考虑了一下漫画的定义,给他又展示了几个简笔画。

不用描绘纹理和骨骼,也不用展示他们和神的关系。

简单的线条和圈点就可以表达很多东西。

“这是——老鼠?为什么?”

她噗嗤一笑,摆着手放弃解答。

米兰是意大利的第二大城市,更是神圣罗马帝国最大的附属国之一。

这里正在修建一座大教堂,虽然说是从一百年前就在修筑,但到现在都没有封顶。

海蒂在听达芬奇解释这件事的时候,还在打量着附近兜售小物什的小贩。

冰淇淋是买不到了,但莓果干也不错啊。

“为什么还没有封顶?”

“因为穹顶很难设计和堆砌。”达芬奇招了招手,那小商贩就小跑着来到了马车旁,扬起了篮子示意他们看看里头的东西。

“先生——来些糖块吗?从东方来的,一大勺只用一枚银币!”

“我们不需要买药,谢谢。”达芬奇见她买下了新晒的果干,试图把话题再次引回建筑上:“实际上,佛罗伦萨城里的圣母百花大教堂,也是最近才终于落好了穹顶。”

“药?”海蒂忽略了他的重点,反而看向那小贩捧着的陶壶。

“你说糖是药剂吗?”

“不是用来治嗓子疼或者胃病的吗?”达芬奇还在看那气派又壮观的大教堂,没听出来她语气里的讶异。

“我喉咙有点疼。”海蒂利落的掏出了四枚银币:“请多装一点,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对历史的少量表述有引用百度百科。

客观事实和历史只能原样复述……这个真没法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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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手记】

来源:未知

【中世纪的饮食和娱乐】

饮食篇:早餐

生活在中世纪的人们通常不大注意早餐。与现代的饮食观不同,他们认为早餐和午餐是没有必要的,这很有可能跟他们的生活习惯有关系,因为他们早起晚睡,特别是农夫们,一早上起来就要耕地种田磨面交税等等,根本就没有时间打理家更谈不上吃早餐了。要是一定要吃早餐的话,也大多数是一块干面包配一口水。不过他们不会觉得饿,因为在下午一点或二点会有一顿大餐,在晚上七点或八点又有一顿晚餐。有的人甚至在九点到十点再加一道餐。对于贫穷农夫来说,早餐没有必要而且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贵族们似乎也有这种习惯,不过在十三到十四世纪这种情况开始有了转变。十三世纪末一种类似现在的营养学家开始出现并为贵族服务安排饮食,他们主要号召人们少吃点肉和面食 (在一顿中世纪的宴席里没有蔬菜是很正常的),喝泉水不喝井水,还有最后一项:吃早餐。有些贵族和地主开始象古希腊人一样用面包沾红酒做早餐,与其说是健康取向还不如说是高等阶级里的一种风尚,吃早餐成为了一种礼貌。

到了十五世纪,早餐又开始转变。除了保留面包沾红酒以外,有许多英格兰贵族在早餐吃起司火腿还有麦酒或者是三合一蜜酒(注:麦酒是用大麦做的,三合一蜜酒则是三份水兑一份蜜兑一点姜汁发酵八个月)。就这样早餐渐渐为人们接受。而农夫吃早餐则是十六世纪的故事了。在中世纪俄罗斯贵族们喜欢用蜂蜜伏特加代替蜜酒,而在巴尔干半岛人们则喜欢再加一点无花果或者是新鲜蔬菜。

不过苏格兰贵族有他们自己的早餐:燕麦。这种粗糙但非常有营养的食物成为了苏格兰的标志,也成为了英国人的笑话,因为在英格兰是喂给马吃的。苏格兰人把燕麦做成了种种食物,不过最盛行的还是麦片粥,现在人吃燕麦粥都是配牛奶配蜂蜜和新鲜水果,但是如果把这种燕麦粥带到十五世纪的苏格兰的话就会被别人耻笑为懦夫。那时候的燕麦粥大多是燕麦加水加盐配一杯牛奶,这样的话在行军的时候就可以边走边吃,甚至还有人在燕麦里什么都不放就放威士忌,保管一天精神充沛;同时还有燕麦面包燕麦薄饼,还有奶油燕麦果子粥就是燕麦加打过的奶油再放一点新鲜的莓果。这种苏格兰早餐一直持续到十七世纪甚至今天,只是现在这种燕麦粥是做做样子的,不过在乡间仍然能找到中世纪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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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名单之前忘记放了,这时候再放没想到会有这么长,悄悄的在结尾些衍生的内容OVO

爱你们哟,么么哒。

【海蒂和达芬奇的共同点】

1.都被评价为‘天真而又富有创造力’

2.都参与过飞行器的设计

3.都影响过战争的进程

4.都对各个学科有旺盛的好奇心

5.都和政要有过密切往来

……

【翻译自外文资料的小故事】

达芬奇在米兰为斯福尔扎效力的时候,曾被委托铸造一匹青铜马。

于是他去解剖了一整匹马。

因为解剖的太详细,他决定写一本有关马的解剖的专著(?)

解剖的时候,他开始试图设计出让马厩更清洁的方法。

然后开始设计自动填充饲料和清理粪便的系统。

再然后和朋友出国旅游去看别人的马。

回来以后做了一匹全尺寸的黏土马(??)

斯福尔扎直接给洛伦佐写信,拜托他再给自己派两个画匠过来。

毕竟这位实在——实在是不靠谱。

后续:

那匹青铜马完成到一半,材料被征用去铸造大炮了。

无头青铜马:嗝。

☆、第32章 第 32 章

米兰这座城市, 形状有些像国际象棋的棋盘。

道路的规划颇为成熟, 而且教堂林立, 充满了浓厚的宗教气息。

如果说亚平宁半岛像一把向下放置的、末端分叉的小剑, 那么佛罗伦萨就处于剑刃上, 而米兰和威尼斯则一左一右的处于剑柄两侧。

再往西一些, 就是危险的法国了。

海蒂有意识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来观光的心情减少了一些。

与整城都是赭石黄的佛罗伦萨不同的是,米兰城的大部分建筑都是奶油白, 包括他们的教堂也是如此。

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使用了白、红、绿的三色花岗岩进行贴面, 虽然远远望着是纯白色,但走近了可以看见富有层次的色彩变化,浮雕也都栩栩如生。

绿白红三色可以组成意大利的国旗, 运用到教堂上也会多几分柔和的美。

而且红色, 更具体的来说是偏粉红色。

当夕光笼罩佛罗伦萨时,整座城市的房顶都会绽露玫瑰红般的色彩,而大教堂的魅力也会进一步凸显,如披着薄纱一般染上些许神秘感。

在做达芬奇的女仆时, 她就常常在不远处驻足凝望,看多少次也仍然会被惊艳到。

相比之下, 米兰大教堂的美更有一种攻击性。

虽然穹顶还没有落成,但颇有标志性的哥特式尖塔也对称分布着, 上千座圣女圣人像遍布在各处, 尖塔的数量恐怕也有上百座。

它看起来圣洁而又纯粹, 除了纯白以外没有任何杂色。

海蒂在和达芬奇仰望这座大教堂的时候, 忽然想起了马克·吐温的那句形容词。

『大理石之诗。』

“这座教堂,原先是由米兰的第一位公爵提议建造的。”达芬奇带着她绕过那些雕琢着墙体的工匠,语气颇为熟稔:“他希望通过建造这样宏大的建筑,来感动上帝。”

“用来祈求上天堂?”

“不,祈求一个男性继承人。”达芬奇笑了起来:“可惜的是,他儿子刚上台不久就被暗杀了。”

“这也并不能怪上帝。”海蒂耸了耸肩:“他只祈求要个继承人,又没说清楚不要短命鬼。”

由于这座规模庞大的建筑实在太过考验工程师,所有的门洞也空在那里,连中央大门都没有。

如果真的要为这样如同通天塔一般的教堂安装门扉,必然要铸造巨大的黄铜门,那恐怕不是现在的人能做到的。

达芬奇带着她绕了一圈,还是由衷地感慨了一句。

“也不知道在我活着的时候,能不能看到这座教堂落成以后的全貌。”

海蒂愣了一下,把嗓子眼旁边的话咽了下去。

她见过。

直到1965年,米兰大教堂的所有铜门才终于浇铸完成。

她那时候在意大利拍戏,一度随许多朋友在那里合影留念。

她加快了脚步,往熟悉的方向走了几步。

就在这个位置,这个角度可以拍下蔚蓝的天空与白色的尖塔。

她那时候还拿着蓝莓口味的冰淇淋,和朋友们笑着站在这里,还说等会要一起去长廊里看看。

那时候的自己……绝对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今天。

这一次他们所有人过来进入斯福尔扎城堡,为的是给小公爵庆生。

小男孩如今只有四岁,但已经被宠溺到了无法无天的程度。

斯福尔扎对待哥哥的遗子,确实是表面功夫做足,不惜花重金来满足他的各种要求,还无底线的纵容着这小孩的坏脾气。

海蒂虽然没有亲眼见过那个小公爵,在进宫之后也听到了从女仆到马车夫一致的小声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