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寻似觉好笑,却没有多话,提笔在她的教材上画了起来:“应该?你了解台上那个教授吗?每年的邓论题都是他出的,他有个恶趣味,就是从来不考自己画过的题。”

孙菀低低“啊”了一声,瞟了眼那个老教授:“怎么这么阴险?”

他“哗哗”翻着书,下笔如飞地在书上画着:“你记一下,这里每年都会考……这个地方可能会出一道大题……他最喜欢在这几个地方出论述题。”

说着,他又利落地在空白处分点做简单的论述。孙菀出神地盯着他的手,他的指节长而瘦硬,像根根竹节,显然不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他的字亦如他其人般清瘦,却苍劲有力。

孙菀见他说得笃定,心里那点促狭劲儿又起来了,笑问:“这么了解他,你该不是一路挂到今年,挂出经验来了吧?”

萧寻的笔顿了一下,嘴角一翘:“你或者可以理解为,这是优等生的洞察力。”

孙菀望着他的侧颜,哑然失笑。

刚一下课,厉娅和江明珠就把孙菀堵在了西讲学堂外厉娅指着孙菀,似笑非笑地问:“你喜欢刚才那个男的?”

孙菀的脸腾地红了,她故作严肃地装傻:“哪个”

“就是和你坐一起那个,别想瞒我,我坐在后面都看到了,你偷看了人家五次。”厉娅眼波一转,笑得很妖媚。

“瞎说。”孙菀色厉内荏。

江明珠“为虎作伥”道:“你就老实交代了吧,我们都看见了,你对人家笑得那么灿烂,还说不是有意思?”

“笑笑怎么了?”孙菀咬了下嘴唇,躲开她们,举步往前走。

厉娅对江明珠使了个眼色,慢悠悠地跟在她身后,笑问:“难道你不想知道他偷看了你几次?我们可是帮你数着的哪!”

闻言,孙菀顿住脚步,又往前走了几步,最终还是转身气势汹汹地走到厉娅面前,黑着脸问:“几次?”

厉娅露出一个“果不其然”的笑容,比划了个“六”。

孙菀的心跳漏了一拍,不自禁有些脸红。

江明珠跳上前挽住她的胳膊:“他是谁啊?长得好帅呀!说出来,我们帮你参谋参谋。”

孙菀低头沉吟片刻:“只知道他是金融系的,叫萧寻。”

“天了。”江明珠咋舌,“他啊!我看你还是算了,著名的难搞。我们院有个大三的学姐为他寻死觅活了好久,他连正眼也不看人家一下!”

孙菀心紧了紧,有些滞重地说了个“哦”字。

江明珠倒比孙菀更了解萧寻一些:“他是01届的高考状元,大一就申请到“海外研修奖学金”,在美国待了一年。我们院那个学姐也是那批拿奖学金去美国的精英,人家长得不要太漂亮,家境不要太好,追的人不要太多哦,可就是我们学姐那样的,倒追了他两年都没追到。我看你还是趁早打消这念头吧……而且,据我那个因爱生恨的学姐讲,他家特别特别穷!”

孙菀收起脸上的笑意,垂下头自顾自地往前走。

厉娅快步追上她:“老孙,我们是为你好。你从珠珠的话里难道听不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你我更加清楚自己要什么。这种目的性明确的人,我劝你不要碰。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也对你有意思,但是他下学期就大四了,以他目前的条件申请个全额留学奖金跟玩儿似的,回头他一出国,你们还能有什么未来?”

孙菀莫名有些捉着恼,脚步越走越快。

厉娅伸手抓住她:“孙菀,你站住!敢情我们说了这么多,你其实一句话都没听进去?你平实那么精明的人,怎么在大是大非上这么糊涂?”

孙菀挣开她的手,针锋相对道:“我没你说的那么精明,但也没你想的那么糊涂!”

厉娅不怒反笑,仰起尖尖的小脸说:“那你说说,女人一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要有幸福的未来。这个未来不是靠你摆地摊,靠你去哪家公司打工就能挣到的,而是要跟对男人。打个比方,小凤仙当年要是跟一个贩夫走卒,扫黄就扫走了;人跟了蔡锷大将军,不但一世烟花无碍,末了还流芳百世;她要跟了华盛顿,当的可就是国母。话说到这里了,你自己想清楚是不是要跟一个毫无根基,也不知道前途在哪里的男人!”

厉娅说的每个字都像颗小石头砸在孙菀心上,痛倒是其次,关键是耻辱,她觉得自己像正在受石刑的伊拉克少女。这种痛与耻辱的感觉更加让她意识到,她在乎那个男人,她厌恶别人这样轻贱他。她重重合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厉娅不再追她,轻声说了一句:“你别不爱听,以后你就知道痛了。”

第八章(2)

那次大课后,孙菀又见过萧寻两次。一次是在去图书馆路上,他和一个男生并肩谈论着什么朝她迎面走来。他俩几乎是同时发现彼此,视线相对的一瞬,居然都愣怔在原地。孙菀定定看着他,明明不过几秒钟,她却觉得整个世界有那么一瞬的凝滞。最后,她还是先他一步收回眼神,同他们错身而过。

孙菀第二次见到萧寻,是在结束最后一门期末考试的那个傍晚。

那个傍晚,孙菀带了一大包丰富的食物去了西区。她刚在地上摊上鱼片、牛肉干,几只躲在草丛里张望的猫就“嗖”的钻了出来。她心爱的那只白猫见了孙菀,“喵”的一声扑进了她怀里。孙菀被它撞得往后晃了一下,失笑地摸着它的头:“小白,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她走到一旁打开一个饭盒,里面装着中午就打好的油胴鱼。白猫在她怀里蹭了几下,将头埋进饭盒里,优雅地吃了起来。

它将一条鱼啃完,犹未餍足地舔舔嘴,朝着孙菀“喵喵”叫着。孙菀含笑看着,抱起它帮它挠脖子,忽然,它警觉地转动了一下耳朵,挣开孙菀的拥抱往干道上窜去,孙菀愕然回头看去,只见它“噌”的跳到一个人脚下,温顺而亲热地围着他撒欢,逗得来人一阵轻笑。

“是你啊。”孙菀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她缓缓收回眼神,在一堆木椽子上坐下。

萧寻弯腰抱起那只白猫,挨着孙菀坐了下来。

这猫跟他很亲近,不时用小爪子轻轻地拍他的手心,或是用头蹭着他的手,尽情地撒欢,他被它的可爱模样逗得轻笑出声。

孙菀看着眼前和谐的一猫一人,心里莫名温软。她从包包里翻了一根火腿出来递给他,他看了她一眼接过,剥开逗弄起小猫来。

随着日头沉坠,周遭气温也渐渐降了下来,四野里居然起了风,暴晒了一整天的草木和夏花的馥郁清香在微风里颇为袭人,夹杂着淡淡的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香气。

两个人算不得深交,但是这样并肩默坐,一起逗弄小猫的情形,又熟稔得好像一对凡俗的情侣。孙菀半垂着眼睛,为这个联想怦然心动,但念及再有一年他就毕业了,她又莫名怅然。

最后还是孙菀率先打破沉默:“谢谢你啊……上次你画的题大多都考了。要不是你,这次我可能会挂科。”

他没有看她,微微笑了一下:“举手之劳而已。”

“你的举手之劳,对我来说却是帮了个大忙。”孙菀身心略有些舒展,她双手抱膝,下巴抵着膝盖说,“等到明年奖学金到手,我请你吃饭吧。不过……我怕到时候请不动你啊。”

“怎么会?”萧寻边说着,边将猫放下。

“像你这样的优等生,”孙菀故意把“优等生”三个字咬得很重,“难道不打算全力为出国做准备?”

萧寻低下头,出了好一会儿神说:“以前有过这个打算,不过,现在已经打消这个念头了。”

“为什么?”孙菀既惊喜,又为他遗憾。像他这种优秀却无根基的人,在国内的大环境下发展,其实谈不上前途开阔,但如果能从国外学成归来,选择就会多很多。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放弃出国深造。

他双眼微微眯了眯,深吸一口气说:“理想很重要,但慢慢的你会发现,它确实只能够拿来想想。”

孙菀被他说得有些沉重:“你不像是意志消沉的人啊,怎么能还没试过就放弃?何况,我听说你的GRE过了700,逻辑加数学过了1500,也有国际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请个名校MSF项目应该不难吧?”

孙菀反倒比他本人更加激动起来,“如果是在工作经验上有硬伤,明年还有一年,你完全可以找家好的单位实习。”

萧寻却未正面回答,侧身看住她问:“你很希望我出国吗?”

孙菀回望着他的眼睛,矛盾地说:“我……我怕你会有遗憾。”

“无论怎么取舍,人生或多或少都会有遗憾吧。”萧寻的情绪低落了下去。

孙菀见他这样,忙转移话题:“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是哪里人呢。”

“我是陕西人。”

孙菀眼睛骤然一亮:“你家是在西安吗?”

“怎么?”

“我和我爸爸都特别喜欢西安。”

“为什么?”

“那可是十三朝古都!我和我爸都特别喜欢唐朝,所以爱屋及乌地喜欢西安。我一直想去那边看看,我想去古城墙看夕阳,想听人在大明宫遗址吹埙,想去华清池泡温泉,还想去骊山追忆下阿房宫当年的气势。”说到激动处,孙菀差点没给他背上几句《阿房宫赋》,“我听人说,你们那边遍地都是秦砖汉瓦,你们小时候都是抱着汉罐过家家的。这是真的吗?”

萧寻忍俊不禁:“我不是西安人,我是咸阳渭城人。”

“‘渭城朝雨浥轻尘’那个渭城?”

“嗯。在唐代,渭城确实长安辖下的。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好在,我家离西安只有半小时车程。你这么喜欢西安,什么时候去那边旅游可以告诉我,我带你好好玩一遍。”

“当真吗?”孙菀眼中波光一转,“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我没准过几天就去。”

萧寻并没有把她的玩笑之词放在心上,爽快地给她报了一串号码。他哪里能料到,没过多少天,孙菀真的以一副很狼狈的样子出现在了西安。

那天别过萧寻,孙菀又在学校拖延了一两天才回了家。暑假刚过了三天,孙菀就被黎美静的喋喋不休吵得无路可逃。

然后便是争吵,吵得最激烈的时候,母女两人会找最恶毒的语言攻击对方,事后又都心生悔意,在一些小细节上向彼此流露些忏悔的意思。只是那忏悔持续不了太长时间,下一次争吵又会爆发。

孙菀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犹记得才女洪晃和大导演陈凯歌离婚时说的理由:他让我变成了一个泼妇。如果和一个人相处到失去自我,及早摆脱未曾不是一种幸福。

心灰意冷之下,孙菀收拾了个背包去了西安。这是她憧憬多年的旅行,真正让她行动的动力却是萧寻。

躺在火车卧铺的狭小车厢里,她开始疯狂的思念萧寻。对她那样从未恋爱过的女孩子来说,爱情其实就是一场身未动,心已远的热烈想象,想的越多,那爱就越浓烈,越浓烈便越想。

她马上就要到达他的城市了,她发誓自己不会贸然打扰他,她也不会让他知道她来过,她只是想感触下他所在的城,看看他所看过的风景。

到了西安之后,孙菀住进事先订好的青旅。精力旺盛的她只用两天就将西安的两条旅游主线游完了。

游完后,她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总觉得想象过美,现实太残忍。她想象中的长安早就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些旧日称谓和偶尔闪现的吉光片羽。

她的旅行变得尴尬起来,原本计划了十五天的行程,空了那么大的一个档期。她不知道留下来能做什么,但是就此走了,她又不甘心。最后,她决定反刍一次,用极缓慢的步态丈量这座城市。于是,她耐着性子,每天拿着西安地图,独自走街串巷。

这天下午,孙菀刚从陕博看完展览出来,冷不防就遇见了一场阵雨,正在过天桥的她被淋了个半湿。哭笑不得的她只好拦下一辆三轮车,让师傅慢慢往大雁塔赶。

她刚在车上坐定,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她手一边翻纸巾擦水一边接听电话。电话那端,明显是很空虚的厉娅漫无边际地和她一通神侃,孙菀忍了几分钟终于叫停,坦言自己要赶去大雁塔看日落,让她闲话少说。

厉娅有点担忧地说:“姐姐,你不刚淋雨吗?赶紧给我滚回青旅洗澡,小心感冒。”

孙菀不以为意地说:“大热天淋那么点雨,哪里就会感冒啊?你以为全世界人都跟大小姐你一样弱不禁风?我身体好着呢,十几年都没吃过感冒药了……”

这时,正在开车的三轮车师傅悚然回头看了孙菀一眼,孙菀立刻捕捉到了这个意味复杂的眼神,挂了电话就问:“师傅,怎么了?你刚才看我干什么啊?”

师傅摇摇头说:“姑娘,我劝你别去大雁塔了,回去换衣服吧。这段路我不收你钱。”

孙菀有些好奇地问:“为什么呀?”

“我怕你感冒。”

“啊!怎么会?”孙菀觉得这师傅有些大惊小怪。

“你刚才要不说那番话,可能还不会感冒,说了就不一定了。”

孙菀彻底被这神神叨叨的师傅弄惊了,她险些没像广东佬那样一耸肩,瞪着大眼睛来一句:点解?

“姑娘,你来西安前没听过一句话啊:陕西地方邪,能说不能厥,说个王八来个鳖。意思是,你不要在陕西的地头乱讲话,你要乱说话,好的不灵坏的一定灵!”

孙菀怔了怔,她确实听导游说过,西安有“言灵”,导游还举了很多例子证明这点,但是孙菀一点也没把这当回事,反倒以为是导游穿凿附会出来的噱头。

此刻听这老师傅一本正经地说,她的心里打了个突,但是她坚决不愿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她暗想,她今天就以身试法,看看到底有没有那么灵,大不了就是感冒嘛,她不怕。一念转过,她坚持让师傅带她去大雁塔。

结果当天夜里,孙菀就为自己的刚愎自用付出了代价。她非但感冒了,而且患了一场来势汹汹的重感冒。短短几个小时,她的嗓子就哑得近乎失声。

孙菀不信邪地在青旅前台买了感冒药,然后饮牛般灌着白开水,折腾到后半夜才睡下。次日醒来,她悲观地发现昨天的感冒药非但没有起效,反而让她的病情加重了。

睡在她对床的女生离开前好心提醒她,有些青旅的感冒药有很多都是过期的,资深驴友都从不在青旅买这类东西。说完,她给孙菀留下了一个苹果,让她起床后去正规药房买药。

可怜孙菀连对她说谢谢的力气都没有,遑论去药房买药?她环顾四周空荡荡的床铺,有种溺水的绝望。

她强忍着体内烘烘的高烧,一边喝水一边啃那只苹果,堵得死死的两只鼻孔让她疑心自己马上就要窒息死去。

吃完苹果,她软绵绵地靠坐在床上,脑子里一点儿好事也没想,不是想起87版红楼梦里林黛玉死前焚诗稿的画面,就是在心里默念“僵卧孤村不自哀”,然而转念一想,人家那都是死得重于泰山的,自己这样不声不响为萧寻死了算什么?

想到萧寻,她的鼻子越来越酸,一点滚烫的泪从眼角滚落。这时,一点孤勇从她绝望的心底升起,她再不想理会那些小女儿的矜持。她抓起手机,找到萧寻的名字,拨通他的电话,没头没脑地用公鸭嗓对那边说:“萧寻,我怀疑我要病死了……”

几十公里外的萧寻哪里知道她这句话背后有那么多曲折,瞬间有种被雷劈中的感觉,哭笑不得的他问清状况,得知她病倒在西安,问清地址后,二话不说就赶了过来。

数日不见,萧寻越见清瘦,皮肤也黑了不少。孙菀眼巴巴看着他,险些没掉下眼泪。

萧寻见她烧得面目浮肿,一双修眉拧得几乎打结。他上前拉起她的手,伸出两根指头在她手腕上一搭,片刻后,果断地说:“跟我回家。”

孙菀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一下失却了应对。

萧寻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来得突兀,他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用陕西方言对电话那端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在孙菀面前蹲下:“上来,我背你。”

孙菀正准备装一下矜持,他已不由分说地将她双手拉到了自己肩上。

第九章

等到了萧寻家,孙菀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家徒四壁。

若非亲眼所见,孙菀真不敢相信中国还有这样贫困的农村,她更不敢相信眼前这座没有粉刷过,连玻璃窗都没有装的毛坯平房里竟走出了一个A大高材生。

她恍然如梦地站在他家平房前的院子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萧寻一言不发地从厨房拿了碗来,从煤炉子上的瓦罐里倒出一碗褐色液体,递到孙菀面前:“喝了它,感冒很快就会好了。”

孙菀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接过碗喝了一大口,差点苦得长对翅膀飞出去。萧寻看着她皱成一团的小脸,似有些内疚,内疚家里连一点甜的东西都找不出来。孙菀见他这样,心里酸酸软软的,便强忍着那苦,大口大口地把药汁全灌了下去。

见她把药喝完,萧寻用方言冲里屋叫了一句什么。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瘦骨嶙峋的老人应声而出,老人友好地冲孙菀笑笑,笑容里有些腼腆。他用土话问过萧寻后,从炉子旁找出一个尖尖的碎碗渣,他一手抓住孙菀的胳膊,大力捋了几下,另一手飞快地用碎碗渣在她胳膊上一扎,一线黑血霎时流了出来。

孙菀惊叫了一声,惶然看着萧寻。

萧寻微微一笑说:“好了,没事了。”

他话音刚落,孙菀就觉得鼻子骤然通气了。她抬手掩住唇,简直不敢相信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我继父是这里的中医,一般的病他都能看。”

听萧寻这样说,孙菀连忙朝他继父点头致意。这时,她才发现他家院子里晒着各类中草药。

“要是不嫌弃,今天就先在这里住下,等明天病好后,我送你回西安。”萧寻说得笃定,显是对继父的医术很自信。

孙菀哪里会嫌弃,道了谢后又问:“怎么没看到你妈妈?”

萧寻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沉重:“她——身体不舒服,在里屋躺着,我带你去看看她。”

孙菀跟着萧寻走到里屋,好半天才适应里屋幽暗的光线,倒是躺在床上的人先发了话:“寻寻,这位是?”

说的居然是普通话。

孙菀不待萧寻开口,走上前自我介绍:“阿姨,我是萧师兄的学妹。”

她这才看清萧寻妈妈的脸极苍白清瘦,瘦得几乎可以看见皮下嶙峋的骨,但孙菀不难从这张脸上看出她年轻时姣好的容颜。原来萧寻是像妈妈的。

萧寻的妈妈慈爱地看了她一会儿:“你这个小学妹真可爱。”

说着,她撑着从床上起身:“寻寻,去地里割点新鲜蒜苗,我给你学妹做臊子面吃。”

孙菀见她身体状况堪忧,连忙推拒:“阿姨,不用麻烦——不如,让我下厨,给你们做顿北京打卤面吧?”

萧寻妈妈正想说点什么,萧寻上前按住她:“你好好睡午觉,我去做。”

他话还没说完,门外传来一个女孩子尖尖的嗓门:“萧寻……萧寻……吃石榴了。”

孙菀循声看去,就见一个扎着马尾的高个子女生走了进来,她见到孙菀,愣了下,旋坏笑着指了指萧寻:“萧寻啊萧寻,你还是没有守住啊,堂嫂都给我带回来了。”

萧寻眼帘一垂,压低声音说:“萧雅,别乱说,孙菀是我们A大同学。”

“啊?”那个叫萧雅的女孩走到孙菀面前,“你是A大的?”

孙菀点点头,一头雾水地看着她和萧寻。

萧寻从萧雅拎着的竹篮里拿出一个石榴递给孙菀:“这是我堂妹萧雅,也是学新闻的,和你一届。”

他像是想起什么,又补充了一句:“说起来你应该感谢她,如果上次不是她病了,我就不会代她听课,也就没机会顺便帮你画题了。”

萧雅的出现打破了刚才过于客气的氛围。她叽里呱啦地神侃了一番后,又主动揽下了下厨招待客人的活儿,给了萧寻一个周全。

孙菀的病第二天就好了,但她厚颜佯装还没好透,又在萧寻家挨了两天。这两天里,她不是帮着萧寻的爸爸晒、收草药,就是帮着萧寻做各种农活。

两三天下来,孙菀通过萧雅透露的只言片语以及自己的观察,对萧寻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萧寻的生父原是这个村的村长,萧母是当年下放到这边的知青,二人婚后很是恩爱。只可惜萧父去世得早,萧母又因体弱多病改嫁给经常照顾她的老中医。

萧寻的继父长萧母十岁,无子无女的他不但对萧母贴心,也将萧寻视如己出。这些年来,萧寻继父把所有收入都用在替萧母治病,以及资助萧寻读书上,因此家徒四壁,困顿不堪。孙菀很好奇萧妈妈到底得了什么病,但见萧家人对此讳莫如深,也只好扼杀掉自己的好奇心。

第三天吃过早饭,孙菀帮萧妈妈收拾完厨房后,就提了告辞,正在一隅清洗新鲜党参的萧寻放下手中的活说:“如果不急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

萧寻所说的地方是汉阳陵。

汉阳陵是汉景帝刘启和王皇后王娡的合葬陵,因地处咸阳荒郊,加上宣传做得不够好,名气不如其他景区大,很多游客都不知道这条旅游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