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念嗤之以鼻,关了网页。

“啪嗒。”

就在此时,房门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余念吓了一跳,站起身去开门。

刚握住门把手,她就察觉不对劲了…按理说,沈薄不可能这样有失分寸地敲门;而小白也不像是这种做事慌里慌张的人。

难道说,家里有人混进来了?

“是谁啊?”她心有余悸地问。

窗外风雨渐大,一下子吹开了窗户,雨水随着穿堂风倒灌进来,吹湿了她的脊背。

糟了!

余念想去关门,但屋外的敲门声不停。

死就死吧!

她一时烦躁,深吸一口气,打开门——原来是小白!

难怪了,他本来就听不清说话声,更何况还下着大雨。

小白气喘吁吁跑进,帮她关上窗,随后,沈薄跟了进来。

小白解释:“沈先生说你这间房的窗不太牢,晚上刮台风,所以让我过来看看。”

“哦,果然脱钉了。”沈薄说。

他翻开工具箱,两下换了锈了的钉子,安装好窗户以后,才退出门去。

沈薄彬彬有礼朝余念弯腰,鞠躬,点头示意,“如果余小姐的窗户还出问题,欢迎你随时来我房间找我修理。”

“好。”

沈薄前脚刚上楼梯,后脚回头,“多晚都行。”

他朝她弯唇,微微一笑,如沐春风。

余念的心脏蓦然一跳,她错开眼,含糊地点点头,赶紧关上了门。

她险些被这个男人摄去了魂魄,好在回魂得快,没被这个笑面阎王给勾走心神。

她这一觉睡得很好。

外头细雨如丝,淅淅沥沥下了一整个晚上,却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睡眠。

如果看见路上有人冒雨,行色匆匆,甚至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只因不用在外颠沛流离。

可能人的骨子里都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情绪,对比别人的惨状,虽心有戚戚,但总在庆幸落难的不是自己。

“叮铃铃。”

就在这时,余念的手机响起了。

“喂?”她略带鼻音问。

“余念姐,下楼。沈先生接了个单子,找你有事。”小白听不见她的回话,一般都是干净利落汇报了事情,就挂断电话。

余念茫然望向窗外,忽见昨夜经过的那个巷口停了无数辆警车,狭窄的小道被堵的严严实实的。

她心头一跳,知道出了事,赶紧穿衣下楼,寻找沈薄。

沈薄还在慢条斯理地吃早点,见了她,只将一份档案递给她,“故获鸟事件,你不是很感兴趣吗?”

“你怎么知道?”

沈薄喝了一口豆浆,掖了嘴角,说:“我之前用你房间的电脑浏览过网页,登了账号忘记退了,所以你搜索的关键字会被同步到我的电脑里。”

余念扯了一侧嘴角,艰难挤出一个笑容,“你确定是‘偶然’事件,而不是想监-视我?”

“我对余小姐的隐私并不感兴趣,不过,还请下回不要在网上搜索有关我的讯息,其一是你搜不到,其二是如果你很好奇,可以直接来问我。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的声音越说越低,被风拂进来,拢到她单薄的耳廓上,又酥又麻,还略带几分温热。

她不过是对他很好奇,也幸亏,她没出于好奇搜什么奇怪的床上用品,不然就百口莫辩了。

余念坐下,咬了一口黄澄澄的油条,一边翻阅档案。

沈薄接下的单子是和磊山区警方的合作缉拿偷窃孩童的犯人,代号是故获鸟。

就算真有妖怪,警方也不可能以这种匪夷所思的结论结案,只能说这是人为伪装的案件。

余念自嘲一句:“捉妖我可不擅长啊。”

“不感兴趣吗?”沈薄问。

“感兴趣,我接了。”余念话音刚落,只听得沈薄道:“失踪的是季小姐家的孩子。”

余念皱眉,说:“那倒也没关系,我只对案件本身感兴趣,而对于季小姐的人品,我依旧是嗤之以鼻。”

据沈薄所说,现场留下了羽毛,警方怀疑又是之前那起人口贩卖案的同-党所为。

那么,昨晚看到的鸟人,就极有可能是凶手?

“能去犯罪现场看看吗?”余念问。

“你是特邀的刑侦专家,自然可以去现场勘查。”沈薄说。

他们很快赶到了现场,院内有多名警员来回搜寻残留的痕迹。

季岚以手掩面,哽咽道:“求你们一定要救救我的儿子,他才五岁大,才这么小…”

余念说:“光哭有什么用,昨晚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我儿子跟保姆在家,保姆晚上要回家休息,所以我立马赶回家带他。哦,对了,在保姆走后,儿子还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但一回家,我就没看到其他人,地上都是鞋印。我赶到他房间一看,窗户开着,院外的墙上站着一个浑身长毛的人影,我儿子肯定是她带走的。我很害怕,就追了出去…我,我报了警,但是人已经跑远了。”季岚深吸两口气,说话时声音都在颤抖,很显然是惊吓过度。

“也就是说,你儿子本该在屋内,却没有发现人影,反倒是看见一个鸟人把他掳走了?”

“没错,一定是报复。她…她是来报复我的!”

“也就是说,当时孩子是一个人在家里的,并且打电话和你确认过了是吗?”

“是的。”

余念使了一个眼色给小白,让他去询问有关保姆的情况。

经过确认,证实在孩子失踪的那段时间,保姆有不在场的证明,所以她确实与本案无关。

余念不作声,只转向后院,查看地上的泥泞。

如果犯人真的是从二窗爬出,那么他的鞋上必定沾上了湿土,并且在窗台上也会留下印记。

这里的楼层统共就一米多高,即使跳下来也无大碍,然后会落到这儿。

余念比了一个位置,最后犯人如果想要翻墙逃离,必定会踩到后院植被茂密的泥地里,留下足印。

但有趣的是,这里什么鞋印都没有。

可季岚偏偏说犯人是跳窗逃离。

难不成他真的是故获鸟,披上羽衣,从窗户内飞了出去?

又或者是季岚自导自演?

不,不太可能。

一个是从前院门到屋内的路上,确实有陌生人的脚印;而从窗到墙的位置却没有,这一点让人心生疑惑。

还有一点,门窗上都没有撬开的痕迹,犯人是如何进屋的呢?

余念问:“有可能是你儿子自己开门放他进来的吗?”

“不会,我们家从里面开门需要解开密码锁。锁的位置很高,我儿子够不到。”

“当时的门窗都是紧闭的?”

“保姆说是紧闭的,她怕我儿子乱爬窗出什么意外。”

那么,只有一个大胆的推论——犯人有屋子里的钥匙,他是淡定自若地打开门的。

“犯人极有可能有钥匙。”余念下了结论。

沈薄勾唇,“哦?”

“我觉得可能是熟人犯案,”她说,“不过有一点我很疑惑,如果他有钥匙,又对季岚家的情况了如指掌,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犯案未遂被逮住的情况?不会稍显刻意吗?还有,如果他是跳窗出逃的,那么爬墙逃跑的时候,他的脚印去哪了?”

季岚惊慌失措地说:“肯定是她,是她回来索命了!”

“什么?”余念问。

“这个家是我丈夫和他前妻的婚房,他前妻肯定熟知这里的一切。她看不惯我过的好日子,回来索命了!”

余念沉默。

别说前妻看不惯了,就连她都看不惯。

三年前,前妻刚怀孕,季岚的儿子都应该两岁大了,丈夫早就出轨,并且在外建了一个小家。

要说死去的前妻对她没恨,余念都不信,肯定是恨之入骨。

不过被季岚这样混淆视听,这一起处处诡秘的案件又回到了原点。

余念陷到沙发里,她的脑中有无数个疑问,却没办法用一根线串起来。

小白突然说:“如果我听到有人回来,应该会一动不动躲屋子里,先藏起来。”

“你说什么?”余念问。

“有没有可能,犯人当时藏起来了?”

余念皱眉:“那墙上的鸟人又是怎么回事?”

她借了一张纸和笔,在上头涂涂画画,突然有些明白了。

是她傻了,一直以为故获鸟就一个人。

这个故获鸟应该是故意让季岚看见身影的,为的就是让她对“前妻归来复仇”这个事件深信不疑。

但,究竟是为什么呢?

余念思索了一会儿,将事件串起来,说道:“我来演绎一下,整个犯罪的过程。犯人先是打开屋子,劫持季岚的儿子,所以出现了最开始的一道陌生脚印。”

有警员问:“那为什么跳窗时没有脚印?”

“先别急,”余念起身,凑近窗,利落地掀开窗帘,说道:“随之,他打开窗,与外头要扮演故获鸟的同伙里应外合,等季岚回家以后,就捂住孩子的嘴,抑或是迷晕孩子,不动声色地躲到房间内。

季岚看见脚印,自然会惊慌失措。再一看窗户开着,外头墙上有人跳下,肯定心生疑惑,直接追出去。

这个时候,犯人就能将她儿子从前门带走,制造出故获鸟会飞的假象,离开现场。”

她这样分步解释,清晰又明了,从而得出结论——犯人有同伙,不止一个人。并且极有可能跟踪季岚已久,或许有钥匙,是熟人。

他这样费尽心思要引起季岚的恐慌是为什么?

可以肯定的是,目的一定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单纯。

“那么,我们怎么找到他呢?有留下什么线索吗?”警员问。

余念深吸一口气,微笑:“没有,我对他的行踪毫无头绪,并且刚才的分析只能解释犯罪过程,并不能帮助我们找到他。”

“切。”有个实习的警员小声的哼了一句,似乎对她光会说空话的行为不满。

余念眯起眼,一下子从人群里揪出方才哼声的那名实习警员,说:“有能耐自己去找,你们头儿没教过你没能力就闭嘴?”

他显然不知道余念气性儿这么大,涨红一张脸不吭声。

余念其实挺能理解这种心情的。

但凡讲台上的教授喋喋不休说理论,总有愤青刺头儿小声抗议彰显不同,要真把他拉出来溜一圈,又面红耳赤,屁都打不出一个儿。

她松了手,拍了拍他领口上的褶皱,说:“多历练历练,当警-察没你想的这么容易。”

“是!”警员被徐队长一瞪,骑虎难下,只能低着头,听了一声教训。

余念不和这种还没经过多少历练的小年轻争论,掉份儿。

作者有话要说:来一点小小推理,还是开胃小菜,大家尝尝鲜。

我看到之前有人说念念怎么这么容易相信沈先生是和警方合作,万一是骗子之类的…

呃,念念是为钱行事,是不是合作关系和她无关呢,付钱就好。

这个故事凶手不是重点,解密也不是重点,故事才是重点。

ps——草灯之前看到那个小三撞人新闻非常火大,所以才正义感爆棚想了一个故事出来溜溜~

第十五集

余念结合了昨晚偶遇鸟人的事情,得出结论:“所以,罪犯至少有两个人,一个是躲在屋内开窗的,另外一个是早埋伏在窗户对面的墙上,伪装成故获鸟吸引季岚的视线。而我们昨晚遇到的那个,恐怕就是仓皇逃离的故获鸟。”

小白抿唇,脸色变得不好看,“我们昨天错过了犯人的同-党,对吗?”

“没错,擦肩而过。”

他垂下密集的睫羽,闷声嗯了一句。

余念拍拍他的头,手感不错,还揉了揉,说:“但我们会找到他的,孩子也会没事的。”

“嗯。”

小白似乎天生就有正义骨,对待蛮横血腥的犯罪行为总是莫名反感。这种人合适伸张正义,但又可能被那渗入骨髓的正直所累,为人利用。

她倒宁愿他不要对人这么好,免受伤害。

余念问:“屋内还有其他线索吗?”

“没有,犯人戴了手套,没留下任何指纹。不过从犯人进门时,陷入泥泞的鞋印深度可以推测出体型还有身高,178厘米高,体重70千克,强壮的男性。”领队的徐队长补充。

她了然点头,说:“看来这次的犯罪行动与往常不同,犯人蓄谋已久,手段精简,除了没能预测到下雨,暴露了身体特征,其他的都做的堪称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