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轮到夏鸢敬沉默了。

“陆则灵呢?”

盛业琛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缓缓的说:“她走了。”

“她去哪了?”

好像一口气提不上来一样,盛业琛有些无力的说:“我不知道。”

夏鸢敬终于不再平静:“你不准备去找她吗?”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激怒了夏鸢敬,她在电话那端恶狠狠的说:“你真叫我瞧不起,拿她当什么?免费保姆吗?让她伺候你也该看看你配不配!”

说完,她凶狠的挂断了电话。

来不及思考什么,家里的门已经被打开了。叶清来了,她不知道从哪来的这个房子钥匙,隔三差五的总是来。

她拎着大包小包,笑眯眯的进来:“还没吃吧?我给你做饭吧!”

看着她轻车熟路走进厨房的背影,盛业琛的心跟着抽了抽。

“叶清。”他叫住了她,有些疲惫的说:“回去吧,别再来了。”

叶清的脚步顿了顿,半天才回过头来,明明带着笑容,眼底却有难掩的湿意:“我知道你恨我对你不信任,也知道你不能释怀这几年我的离开。业琛,我又何尝不苦?这几年我到哪里都在想你,吃饭想,睡觉想,做实验的时候都在想,毕业后我不敢回来,我没办法接受你真的不是我的了。”她的声音充满哽咽,一贯高傲的她终于在爱情面前低了头:“我真的很感激陆则灵把你还给我。业琛,我一直都爱着你,从前是我太年轻了,什么都不懂,轻易的放下,给我机会弥补这一切,好吗?”

叶清的眼睛黑白分明,不含杂质,她对自己的喜恶一贯知道的清楚,对人对事都很理智,甚至面对爱情,她也能分出轻重缓急。从前他深爱着这样的她,觉得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么自我的女人。

可是隔了四年,盛业琛却迈不出脚了,冥冥之中好像什么都变了,哪一边都回不了头了。

他到底想要什么?他自己也很迷茫。

陆则灵不算什么吃过苦的人,从小在父亲的抚育下,虽吃了些苦但都是生活和精神上的,物质上几乎没有被亏待。这几年为了盛业琛她和父亲的裂缝越来越大,好几次她去见他都被他避之门外,后来他干脆搬了家,怎么都不肯认她这个女儿。

那时候她的想法真是简单,剪不断的血缘割不了的亲,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爸爸和她的矛盾总会化解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时至今日,她离开了盛业琛才知道当初的选择到底失去了什么,而当她恍然发现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

连着两天都没有找到工作,为了节约这两晚她都是花的十五块钱在网吧度过的。

拎着包,她有些忐忑的站在这间酒吧门口,中午十一点,酒吧还没有开始营业,进进出出的都是工作人员。她最后看了一眼贴在门口的招聘启事,最后大着胆子走了进去。

招聘琴师,包吃包住,可全职可兼职,这对她来说实在是极致的诱惑,虽然这个地方她并不喜欢。

走进去以后她倒是有了一些改观,这间酒吧是清吧,没有什么鱼龙混杂的人,装修风格也非常小资,此刻没有客人,哪怕只是休整也放着悠扬悦耳的歌曲。

她一进来,一个老板娘模样的女人迎了过来:“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陆则灵小心翼翼的鞠了个躬,彬彬有礼的说:“我想来找工作,我看到你们招琴师,我想来试试。”

那女人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钢琴:“去试试吧。”

四年了,当陆则灵掀开琴盖,看到那熟悉的黑白琴键时,她忍不住虔诚的用手摸了摸。这四年她都没有碰过琴,虽然她无聊的时候会在厨房的流理台上敲动手指,回味钢琴的滋味,可是那都不是真的,此时此刻,她失去了一切,却碰触到了她曾经醉心的钢琴,其实生活待她不薄。

手指生涩的触在琴键上,陌生又熟悉,她太紧张了,手又生,不过弹了个中级曲目就错了好几个音,等她从钢琴上下来的时候,那老板娘看着她笑了笑,她问她:“你真的学过吗?”

一句话把陆则灵问的面红耳赤:“对不起,其实我已经四年没弹过了。”

老板娘了然的看了她一眼,最后视线落在她拎着的布包上,“离家出走吗?”她笑了笑:“大学生?”

陆则灵没有回答。

“你这样的技术,说实话我是瞧不上的,但是看着你我想到了曾经的自己。所以,恭喜你,有了新的工作。”

……

陆则灵被安排进了员工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租住屋,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被隔成六间房,一间房住两个人,她的室友是酒吧的服务员,齐刘海大眼睛,瘦削的下巴,长得像电影《失恋三十三天》里的女主角白百合,恰巧她又姓黄,所以大家都喊她“小仙”。

白天不营业的时候她就在酒吧里练琴,她是弹古典派的,对流行歌曲不是很了解,练得也格外勤奋。

酒吧的老板娘很年轻,大概刚刚三十岁,看上去世故又精明,相处后才知道她原本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后来辗转的认识了这间酒吧的老板,两人在一起七八年一直没有结婚,但是大家都默认了她老板娘的身份。

而酒吧的老板,陆则灵工作了快一个月后,才第一次见到。

也许是对老板娘的印象太好,她对老板的想象也相对比较美好,所以当那个身材发福发迹线很高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还是忍不住为老板娘感到惋惜。

晚上回宿舍后,陆则灵辗转反侧有些睡不着,小仙被她吵得也睡不着,索性翻了个身和她聊天。

“今天你见到老板是不是很失望?”

陆则灵笑了笑,没有否认:“没想到是这样的人,和老板娘很不般配。”

小仙笑着:“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这么想。老板娘那么漂亮。”她叹了一口气:“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其实……”她压低了声音:“其实我们老板有老婆了,以前有个女人带着孩子来过,不过后来又走了。”

陆则灵脑海里晃过老板娘那张美丽而精致的脸,有点难过。

小仙见她不说话,好心提醒她:“反正你离他们都远点。”

“为什么?”

小仙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没什么,睡吧。”

陆则灵当时并没有想通小仙话里要表达的意思,直到发生那件事,她才明白所谓的“离远点”是什么意思。

那天陆则灵感冒了,清晨四点下班,她破例没有留下来练琴,而是直接回了寝室。因为节日将近,下班后老板娘做主请所有的员工喝早茶,所以她回寝室时,寝室里空无一人。

她吃了药,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钥匙扭动锁孔带动锁芯的声音,她以为是小仙回来了,也就没去注意。

房门被推开,一道人影轻手轻脚的进来,陆则灵懒懒的翻了个身,一睁眼,老板那张肥油粉面的脸出现在她眼前,她吓得倏地睁开了眼睛,慌忙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结结巴巴的问:“您……您怎么来了?”

陆则灵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睡裙睡得有些凌乱,白皙的肩膀也露出了大半。工作以后她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好了很多,也长胖了一些,看上去凹凸有致,更加秀色可餐。

男人贪婪的看着陆则灵,眼底有令人作呕的汹涌欲望。

陆则灵就是再傻也知道他想干什么。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夺步就要逃。肥硕的男人眼疾手快的从背后抱住了陆则灵。一把将她压在墙上,嘴唇压在她的肩颈,因为他的触碰,她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她拼命的挣扎,可惜男人和女人的力气悬殊,她越挣扎他却抱得越紧。

“放开我!”陆则灵尖叫着救命:“她们只是去吃早茶!很快就会回来的!”

男人已经被欲望湮灭,不管不顾的把陆则灵压在床里,三下五除二的剥开陆则灵的衣服,贪婪的手指揉捏着她的肌肤。

作呕的感觉一阵一阵上涌,感冒的头晕眼花就已经让陆则灵非常不适,此刻她已经挣扎得快要没有力气了,用手拼命的推开那令人作呕的脑袋。男人死死的压着陆则灵的手,高高的举在她头顶,将她的身体扭曲成一个方便他动作的奇异姿势。

她从来没有觉得男女性事是会让人感觉快乐的,从前在盛业琛身边便是。什么灵肉合一什么水乳交融,那都只是小说里写着骗骗年轻女孩子的。

可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事对象不对是会让人这么恶心,这么心念俱灰。

男人的身躯太重,她实在敌不过力气,他不断的在她身上肆虐,她挣扎着,大喊着,却没有任何人来救她。

原来,这才是生活原本的面目,那么丑恶,丑恶的她除了闭上眼睛,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她以为自己怎么都难逃一劫的时候,房门砰——的一声被人砸开了。

陆则灵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身上的男人突然“哎哟”了一声,抱着脑袋滚下了狭窄的单人床。

陆则灵整个人傻了,瞪大了眼睛看着血从他的头顶直往外冒。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仙已经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

她光着脚跟着小仙一起逃跑。小仙脱了外套裹住了陆则灵,两人疯了一般的逃跑,一直跑一直跑,连头都不敢回一下。

她们都知道,如果被抓到意味着什么。这世上没有什么公平,她们没有钱也就等于没有尊严,只能任人鱼肉,哪怕今天陆则灵真的被强奸了,除了认倒霉,她又能怎么样呢?

冷冷的风透过口腔灌进她的肺部,胸口和喉咙都是那么干涩,干涩的陆则灵连哭都哭不出来。

原来没有什么新生,没有什么平静,这一切都是报应。

如果没有所谓的爱情,没有盛业琛,她又怎么会落到今天这分田地。

恨吗?恨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恨

 

第二十四章

她们最后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停了下来,她们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远,直到实在跑不动。

陆则灵一直在瑟瑟发抖,她身上只有一条已经被撕得破布烂衫的睡裙,套着小仙的外套,也就堪堪遮住大腿,天气才刚立春,行人身上还穿着夹袄,她却连双腿都这么裸露在外,使她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另类。

大家都用打量探寻的眼光看着她,想必一千人眼里有一千种想象,只是这些想象,多半都是不好的。

陆则灵缩着身子坐在台阶上,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双腿和膝盖,明明很冷,明明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她却好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觉得麻木。

小仙也还在心悸,手上行凶的武器都忘了丢掉,一个沾着血的闹钟就那么紧紧的握在手里。她坐在陆则灵身边,半晌才不忍的说:“别哭了。”

陆则灵这才发现膝盖上落满了眼泪,一滴一滴晶莹透亮,她抬手在脸上一抹,满手潮湿。

她倔强的摇了摇头:“我没事。”

小仙轻吐了一口气,终于把那闹钟扔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又去捡了起来,她讪笑着说:“不知道他死了没有,要是死了,这就是凶器了。”

用那样轻松的口气,可是两个人却都这意味着什么。她们都清楚的记得逃跑的时候,老板脸上流了多少血。

“对不起。”陆则灵觉得难受:“是我连累了你。”

小仙摇了摇头:“不,这是我一直想做的。”她叹了一口气:“我只是不想你和我一样,每晚都做噩梦。”

陆则灵惊恐的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小仙,不敢相信她所理解的一切。

“小仙……”

“哈哈!”小仙明明笑着,可是那笑容却是那么苦涩:“找不到工作,没有钱,我妈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负不敢说,偷偷的告诉老板娘,她只是跟我说,对不起。”她仰着头,努力的抑制着眼泪:“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善恶有报,我早看清了。。”

陆则灵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的抚摸着她的背脊:“对不起,对不起小仙,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什么都懂。”

在社会底层生活的人能有什么自尊?忍辱负重换来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陆则灵从前不懂,是因为她没有经历真正的苦难。

她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警察抓到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太意外。严苛的审讯,明明她们说的是真话,却没有人相信她们。

财大气粗的老板还住在医院里,脑袋包的像个粽子,他的妻儿情绪都很激动,要求她们赔偿到底。警察那边的备案也写的很刺眼。

陆则灵为了钱勾引他,然后要小姐妹拍艳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伤人。

真荒谬,跟写小说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的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费用。

她们在世人眼里,就是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出卖尊严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论她们怎么否认,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们。直到最后,老板“大发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证供,和警察说可能是有些误会,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赔偿。

他的“宽宏大度”让陆则灵恶心透了,可她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接受他的说辞,这一切是你情我愿的肉体关系,其中有些误会,小姐妹才误伤。陆则灵屈辱的签下赔偿调解书,看着上面连同营养费一共两万多元的赔偿金,她除了叹息,什么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对的人赢,而是赢的人对。

从警局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整整被拘留了24小时,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压抑和桎梏让她疯狂的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从警局出来后,她一个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树下发呆。两万多的赔偿金不是小数目,两个穷疯了的打工妹上哪筹集这么多的钱?

陆则灵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两个滑锁袋,是警察给她的,她进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里面一个是陆则灵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最旧款的手机,买的时候只值一百,想必卖就更不值钱了。而另一个,里面装着一个血色的翡翠镯子。

陆则灵把装镯子的袋子拿了出来,在眼前晃了晃,时间弥久的翡翠颜色温润,沉淀的刚刚好,一点点杂色并不影响它的美丽。

这是她离开后唯一带走的贵重物品,是奶奶送给她的,她走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就带出来了。这个镯子对她的意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卖镯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她都无比虔诚的抱着镯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别无他想,她必须卖了这个镯子,不然小仙就会被告伤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什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的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的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别人的排挤,接受领班的苛责,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只为了每天能将三餐饭吃饱。

初来到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着老板娘给的钱找房子,找工作,到处打零工,最难最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同吃一个馒头,还要眼巴巴的掰两半,分两餐。

弹尽粮绝的时候,陆则灵不得已跟着小仙一起到这家五星级的酒店当服务员,因为档次高,管理很严格,不比以前乌烟瘴气。虽然工作辛苦,但是工资还不错,除了温饱外,小仙还攒了不少钱寄回了老家。

陆则灵之后再也没有弹过钢琴,她的手占满了油污,她再也不忍心用这样肮脏的手去触碰她心里最最圣洁的钢琴。

人生就是这样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决定,就像蝴蝶效应,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她曾去偷窃别人的幸福,所以报应的苦难是漫长的。她必须一个人走过。

工作以后的陆则灵吃苦耐劳又很听话,奖金拿了不少。现任的领班要升任大堂经理,她是大家议论的下任领班最佳人选。而现任领班也向她发出了一些暗示,所以近来她工作总是格外小心,不容许自己犯错。

她每天在“竹”宴厅服务,而小仙则在“梅”宴厅,“梅兰竹菊”是酒店档次最高的四个宴客厅,来的人非富即贵,都是官商名流,所以排班的服务员都是酒店里最漂亮文化层次最高的。因着这宴厅的特殊性,这里的服务员流动性很大,很多年轻漂亮的服务员搭上有钱人就辞职了,酒店服务员争相想要来这里,人是现实动物,这个世界上只有物质才是最真实的,一个人有了钱,谁也不会去计较他是怎么得来的,谁都不会嫌钱脏,所以大家都急于飞上枝头,也不会管这手段究竟光不光彩。

“竹”宴今天白天没有客人,而“梅”宴则非常忙碌,来了一批身份尊贵的客人,官商都有。小仙从十点开始就没见人了,太忙了,一刻都没有离开,午饭都没有吃。

陆则灵有些无聊,又不能回宿舍,只能在走廊里晃荡。不知是不是走廊里太安静了,所以有人哭泣的声音才会那么突兀。

走廊里精致的古董花瓶里有新鲜的花束,馥郁的香气阵阵扑鼻。陆则灵好奇的往前走了走,剥开不知名的植物,她看见小仙正窝在角落里哭。

她身上穿着和陆则灵一样的制服,质地优良的西装制服上有大片污秽的痕迹,陆则灵往前凑了凑,才发现那是菜汤。

她慌了手脚,赶紧过去抱起小仙,焦急的问:“怎么回事?怎么在这哭?”

小仙全身都在发抖,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一看是陆则灵,立刻哇哇的哭了起来。

“我完了则灵,我这次闯大祸了!”

陆则灵皱眉:“怎么回事啊?”

“刚才有个男人,他不知道哪出来的,突然从后面抱着我。我太害怕了,手一抖把热汤全泼他身上了。”

“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