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容忍他走不出四年的时光,可以容忍他不爱她了,可是他不能容忍他心里装着那个欺骗他们的女人。那是她心里的刺,是她人生最大的不完美。

有些心酸的盯着盛业琛的背脊,她突然停住了脚步,她拉住他的衣角,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才问出口:“盛业琛,”她淡淡的唤着他的名字,目光笃笃的看着他:“告诉我,你是不是爱上陆则灵了?”

盛业琛没想到叶清会突然问出这样的问题,好像倏然被人扒光了衣服站在人来人往的路中间一样,盛业琛感觉有些羞耻。

他眉头皱了皱,最后轻吐出三个字:“我没有。”

他不爱她,也不可能爱她,只是四年了,他习惯了她的一切,人说13天能改变一个人的习惯,四年的习惯固执了一些,他想,最长再过四年,总还是会习惯新的习惯。

叶清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又恢复了以往的笑容,“走吧。”

两个字让他如释重负。

“等等。”

盛业琛回头:“怎么了?”

叶清抿着唇笑了笑:“没什么,你皮鞋的鞋带散了。”

盛业琛闻声低头,鞋带果真是散了,他蹲下身把鞋带绑好,看着皮鞋上并不算好看的绳结,脑海里不由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件旧事。

那时候他失明还没多久,刚刚习惯了黑暗的生活,脾气还很不好,和陆则灵的关系也降至冰点。

可能是照顾他太辛苦了,她瘦的很厉害,身体也变得不好,感冒一个多月一直不好,每天吃药还是咳嗽的厉害。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几年来唯一一次主动陪她去医院,她一直死扛,若不是他拉她去,她怕是转成肺炎也不肯去医院。许是他的事故让她对医院产生了阴影,自从离开医院,她就再也不愿意回去。

那时候她挂完水正在休息,护士过来和他说话,没好气的递了一些药给他,冷冷的说:“这些回去按照说明吃,挂水三四天差不多,医生有开单子,按照医生说的来。”说完忍不住抱怨了两句:“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人家老公的,她都快转肺炎了才来医院,不知道病都是拖出来的吗?”

盛业琛也不知道当时正在想什么,下意识的否认:“我不是她老公。”

这话说完,那护士突然就气呼呼的把药又拿了回去,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那护士说:“你自己拿着,记得吃,以后感冒了吃药不好就来医院,别拖!”

“谢谢您。”陆则灵谦逊而平缓的声音响起,他才知道原来她已经出来了。

没有和她说什么,司机过来了,接二人回家。盛业琛也没有回头,跟着司机的脚步走着。

“等一下。”陆则灵软糯的声音带了一些沙哑,盛业琛总觉得听得不太真切。

他下意识的停了脚步,过了几秒,他感觉陆则灵的气息变近了些。

她说:“鞋带散了。”然后理所当然的蹲下身给他系。像照顾不更事的孩子一样照顾他。

那天回家,她一直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距离,她一直强忍着却还是时不时的咳嗽,一声一声的,好像咳到他心里去了。

之后的几年,他的鞋子里再也没有系带的鞋子,只是他一直没有发现。

想想这几年,他也曾想对她好一些,可是恶毒的话总是先于意识,他们是不合适的,所以现在的结局也许是最好的。

离得远远的,彼此找不见对方,这样,什么样的恨都会散尽的,就像爱一样,其实根本经不起什么考验。

 

第二十七章

夏鸢敬也许是有很多话想要骂她的,可是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抱着她痛哭,夏鸢敬总是这样,把她的事看得比自己的事还重。陆则灵这辈子朋友不多,但是各个都把她的幸福当做己任,只可惜她是个不争气的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是个后进生。

之后夏鸢敬总是隔三差五的往这座城市跑,每次来都给她留钱,她推脱不要,夏鸢敬就发脾气。她知道夏鸢敬是真心为她着想,只是她真的没有什么长远的打算,她不想回那座让人绝望的城市,更别谈供房子。她原本就是个没有根基的浮萍,飘到哪是哪,一个人的房子能叫什么家,既然都不是家,买的还是租的又有什么分别?她自己没有归属感,又岂是一个房子可以解决的。

夏鸢敬走后,紧跟着来的是林晓风,她比夏鸢敬容易对付,喜笑颜开的拉着她去吃饭,完事了千叮咛万嘱咐周日要给她介绍对象。

她倒是没想到林晓风居然是在玩真的。

陆则灵原本是不想去的,可是林晓风就是异常执着,每天一个电话提醒她,她无奈,只好去赴约。

周日的步行街人来人往,天气又热,走了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出门前陆则灵原本也想打扮好看一些甚至想着要不要化个妆,可是后来心念一转,她根本无心再谈什么感情,穿什么又有什么要紧?她样子也不屑装,直接本色登场了。

她和林晓风都早到了,林晓风一见她只穿着寻常的白T恤和牛仔七分裤,立刻就眯着眼笑了,一脸得意的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不过这样就好了,白松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类型的女孩了。”说完,她就开始喋喋不休的介绍起白松这个人:“白家你可能不太了解,市里的高市长你知道吗?白松就是她儿子,正二八经的官二代,人又上进,哥伦比亚大学MBA,现在开了个公司,做的有声有色的,虽然离过一次婚但是没孩子,绝对是钻石级王老五。”

陆则灵越听越觉得悬殊,最后忍不住打断林晓风:“这么好的人,和我怎么可能成?”

林晓风乜了她一眼,“别人我不敢说,白松绝对地道道的好人,对感情也很认真。”

“我只是觉得我们的距离太远了,感觉不是我高攀得上的。”

“才怪!白松就180,你有166吧,怎么攀不上啊!我看刚好。”

陆则灵无奈的笑了,林晓风还是和从前一样,她这样出身的姑娘总是没心没肺的,把任何事情都想的太过简单。陆则灵想着这事肯定是成不了,也就随她去了,只当寻常的饭来吃便是。

林晓风看了一眼时间,正抱怨着:“白松抽了吧,居然敢迟到。”她话音还落,陆则灵对面的椅子就被一双宽厚的大手拉开了。

林晓风的笑容扯了起来,喜悦染上了眉梢。她也站了起来,“则灵,我给你介绍,这是白——”她一抬眼,看清了来人,脱口要出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脸上的表情也彻底变了,一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用质问的口气说:“白杨,你怎么来了?白松呢?”

白杨精瘦的手臂上挂着西装外套,身上的衬衫还是长袖的,这在步行街上显得有些另类,但像他们这样的人,出门有车,进门皆是高档场合,一年四季打扮都差不多,也没什么温度的观念。陆则灵瞧着他这打扮,倒像是刚从什么商务场合赶来的,不觉抿起嘴唇笑了笑,心想,和这个男人倒还有几分缘分。

“白松去外地了。”白杨整个人放松的坐在沙发椅上,眉毛轻轻一动,脸上还是挂着那副玩世不恭的笑意:“林大婶,下次介绍对象也给我说说嘛,我哥那木头怎么可能知道怜香惜玉?”

林晓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啐他,好不掩饰嫌弃的说:“再怎么不怜香惜玉也比你这种辣手摧花的强。”她十分失望的看了一眼陆则灵,宽慰她:“今儿这事就算了,你就当寻常的饭吃,我再给你找更好的。”

陆则灵低头抿唇笑了笑,她原本也没有当真的想法。这个人不来也是对的,彼此都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强扭着也尴尬。

白杨大约是在风月场里来往惯了,很会讨女孩欢心,一顿饭三人吃的非常愉快。

散场的时候,林晓风恶狠狠的警告白杨:“我警告你,别打陆则灵的主意。”

白杨勾着唇,认真的问:“是‘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的‘则灵’吗?”

陆则灵愣了一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这名字好听。”

“谢谢。”其实不用林晓风介绍,陆则灵大约也能从这个男人的油嘴滑舌猜到几分,想必他应该是风评很不好的那种纨绔子弟。对这样的人陆则灵是一贯致谢不敏的,只是这个叫白杨的人着实有些特别,虽不是想要亲近的人,却也不会叫人讨厌。

林晓风和陆则灵都想不到的是,从白杨进了餐厅,发现介绍给白松的对象是陆则灵开始,他的花心病就开始犯了,对他来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是个不能没有衣服的人,所以时时刻刻都在搜寻着,女人在他眼里都差不多,一开始都有几分特色,在一起久了就变得差不多,让他厌倦。可他却不厌其烦的去尝试,去寻求那几分独特。

林晓风把陆则灵送回家,还不等她上楼,就被一直跟在后面的白杨拦住了。

陆则灵没想到他会跟着她,吃了一惊,“你?”

白杨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说:“我来拿我的衣服。”

陆则灵这才想起,上次洗好的衣服还没给他,赶紧上楼去拿,她抱歉的他的衣服还给他,忙不迭的解释:“真不好意思,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就给忘记了,衣服我送洗了,只是扣子掉了一颗,你的衣服是定制的,我配不到扣子。”

白杨对衣服没什么兴趣,他拉着陆则灵的手臂,迫使她看向自己,“陆小姐,咱们第一次遇见是上天的试探,第二次再遇见,绝对是缘分天定。”

陆则灵无奈的皱了皱眉,“上天才没空搭理你。”

白杨笑:“你是上天?”

“我不是。”

“那就对了,上天没空,你有空就行。”

陆则灵哭笑不得。

****

夏鸢敬虽说不是什么正直的人,但是从毕业到工作这几年从来不曾违反学校的规定,若不是想帮陆则灵买房子回本市,她也不会铤而走险在外面开班。她一贯不喜欢应酬学生家长,要不是为着几个还算可观的收入,她才不会浪费好好的周末和学生的舅舅吃什么饭。

贵族小学,学生家长也是非富即贵,随便吃个饭就是本市挤破头也订不到位的地方。

请她吃饭的是她一个学生的舅舅,来接过几次孩子,来来去去和夏鸢敬也算认识了,这人看着出身挺好的,就是不知怎么了眼神不太好,对她有点意思。和大学的男友分手后,她就没有了这方面的想法,世人总爱说女人现实,其实男人还不是一样?

不过在社会上闯荡了两年,就受不了四处碰壁,卖身求富,娶了个背景雄厚的官家小姐,秒甩了她这个没什么钱途的小学老师。

人家想少奋斗几年,夏鸢敬也不好阻止人家,只好诚恳的祝福他,连当爸爸这个事也能少奋斗几年。最好是别人都替他耕耘好了,他能坐享其成。

夏鸢敬这个人对谁都能爱恨分明,哪怕是曾经相爱的恋爱,若是触上她的雷区,也能翻脸不认人。

唯独对着陆则灵,她怎么都狠不下心,她总是不忍心她过的太糟,总是忍不住心疼她的遭遇,尤其是知道她在别的城市里飘荡,总想让她回家。

吃饭吃的闷了,出来洗了个手透透气,却不想意外的遇见了故人。

盛业琛鞍前马后女婿一样陪着叶清和她父母吃饭,那恭谦的姿态真让夏鸢敬恶心。他眼睛好了,也找回了最初的爱情。而那个像傻瓜一样的陆则灵,背井离乡,租着楼上洗个澡都会漏水的房子,穿着朴素到简直不适合她这个年纪的衣服,原本那么不接地气的一个姑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酒店当服务员。

曾经学校里顶顶有名的才女,不管是中文上还是音乐上,陆则灵的造诣都是指日可待的。可她却为了盛业琛硬生生折了自己的翅膀。夏鸢敬真的不懂,是什么样的爱情支撑着陆则灵一步步走到今天。

她不忍心看陆则灵过成这样,那么狠的打了她一巴掌,她还傻乎乎的一直安慰夏鸢敬:我没事,我挺好的。

陆则灵的懂事盛业琛看不见,还那么残忍的糟蹋。夏鸢敬越想越觉得生气,尤其是当叶清出来时,两人凑近说话,那幅男才女貌的画面,刺痛了夏鸢敬的眼睛。

陆则灵的一切付出,在夏鸢敬眼里,只有三个字——不值得。

她有些烦闷的走了出去,准备穿回自己吃饭的包厢。却不想会被盛业琛拦住。也不知道他是从哪条路穿过来的,等夏鸢敬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偏不倚的站在了她的眼前。

盛业琛的表情有些沉重,似乎是难以启齿,又似乎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他说:“好久不见了,夏鸢敬。”

夏鸢敬轻蔑的看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真的不太想见你。”

盛业琛没有生气,只是沉默的看着她,半晌才试探的问她:“你和……陆则灵……还有联系吗?”

当听到陆则灵三个字从盛业琛嘴巴里吐出来时,夏鸢敬只觉气不打一处来,眼前满是他和叶清哪些琴瑟和鸣的画面,恶心,真恶心。她一时也失了耐心,情绪激动的对盛业琛说道:“你还问她做什么?为什么不肯放过她,还要报复吗?她再怎么错也已经为她做错的事付出代价了!她错了,错的离谱!她错的根源就是她爱上了你!看她那么爱你的份上!放过她吧!”

夏鸢敬拳头使劲攥了攥:“她现在X市的酒店里当服务员,你还不满意吗?”

第二十八章

后来陆则灵终于从旁人嘴里得知了一些白杨的手段,整一赖皮子,耐心好的没边,软硬不吃,爱钱的给人撒钱,不爱钱的给人玩体贴,在一块的时候把人捧到天上,分手也能好聚好散,虽然大家都道白杨是个无赖花花公子,可是对他趋之若鹜的女人还是一把一把的。

陆则灵没想到有一天白杨会把这些手段用到她身上来,她这人性子很冷,对除了盛业琛以外的人也很决绝,一次一次毫不留情的拒绝白杨就是不放弃,她没办法,偶尔磨不过他也会和他去吃一两顿饭。

其实她没想过和他有什么结果,两人不温不火的处着,这可急坏了林晓风,好几次杀到她家里,当她是十几岁的叛逆小姑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她回头是岸,别再堕落和白杨这种人在一块。

陆则灵哭笑不得:“白杨和白松是亲兄弟,都是白家人,有什么区别,你不是说白家人好吗?”

林晓风说:“一母同胞也有基因突变的,白杨这货就是突变了!你可千万别和他处了,他身上的情债可是一摞一摞的!你和他在一块,那些个女人的眼刀子都能把你削死。”

陆则灵好笑,宽慰她:“行了,我有数,我真的和他没什么事的。”

她越是这么说,林晓风越是不放心,回去以后就杀到白杨家里,把白杨臭骂了一顿,逼着白杨当着她的面把手机里所有女人的电话删了才算罢休。

陆则灵没想到林晓风这么夸张,白杨给她打电电话抱怨的时候,她也有几分抱歉。

“陆则灵,林晓风这回可下狠手断了我退路,你不答应我我就要打光棍一辈子了!你忍心吗?”

陆则灵忍不住笑了:“我有什么不忍心的。”

白杨耍赖:“我不管,你今天不出来,我可没完了。”

拗不过他,陆则灵换了身衣裳跟他出去了。

白杨每次不是带她去打牌就是参加集体活动,完事了就装正人君子原封原样给她送回去,人模人样,倒不会叫人讨厌。

像这样带着一身酒气来接她倒是很少见。他是酒量极好的人,好像喝再多都不会醉,他身上酒精的气味很浓,夹杂着微淡的古龙水味道。他眼睛有些发红,脸颊上也是。一看见她下楼就开始笑,薄薄的嘴唇浅浅上翘,一双招惹桃花的眼睛微微眯着顾自生情,斜睨着她,更显明亮:“今天答应的这么爽快,莫不是终于被我感动了?”

“是的,”陆则灵也开起了玩笑:“感动得恨不得以身相许,只恨今生不能嫁给你啊!”

白杨也不知怎么了,听了这句话突然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看向她的眼神也不再那么迷离,他定定的盯着陆则灵,一字一顿的说:“认真吗?认真的话,明天就去领证,你敢吗?”

陆则灵看不懂他的表情,有些慌乱,赶紧推开他:“少来,发神经!”

“就知道都是骗我的。”白杨抿了抿唇,明明还是笑着,可是陆则灵却觉得他的眼神里闪过了片刻的神伤,陆则灵眨了眨眼睛,白杨又恢复了平时漫不经心的样子,陆则灵怀疑方才不过是她看错了。

白杨带她出去也没什么特殊的行程,又是去打牌。她坐在一旁也无聊,每次白杨要胡了都喊她摸牌,其实是他做牌巧妙,根本不干她什么事,他却硬说成她是他的幸运女神,惹得一桌子的人笑开了花。

牌打完了,白杨的酒也散的差不多了,他们是早约好了打牌的,所以白杨在喝酒前就把车停在了会所楼下,这会儿他们出来,代驾刚好把车给开了过来。

陆则灵有些担心的说:“你酒醒了没啊?”

白杨侧着头懒懒的看着她:“我知道你不愿意和我一块死,所以别怕,我绝对会安全的送你到家。”

陆则灵被他无心的一句话噎了一下,一时也不知怎么回答,索性保持沉默。她往后靠了靠,正准备闭着眼休息一会儿,却见他车上的放着一个她十分眼熟的锦缎盒子。

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去拿那盒子,不管是颜色,材质,甚至是触感,都让陆则灵难以控制的激动起来。

揭开盒子,一只熟悉的血色翡翠镯子落入了眼帘。陆则灵几乎惊到忘了呼吸。

她不会认错的,这个镯子就是她卖掉的那一只。奶奶送给她的那一只。一想到那个慈祥的老人家,陆则灵的眼底就不禁一阵湿热。

她最不得已的时候,卖了这只镯子,心心念念的要买回来。找了工作,她眼都不眨和酒店签了五年的合同,只为了能预知一点钱去把镯子买回来。

当她再回到那个铺子的时候,却被无良的老板告知,那镯子已经被人买走了。那一刻她是恨极了的,难以自控的摔了老板的茶杯和摆饰的植物。那老板大概也没想到一个柔柔弱弱的姑娘爆发起来这么可怕,赶紧喊了人来吧陆则灵拉走了。

最终还是把那镯子弄没了。说不清是什么感觉,陆则灵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也许是上天注定吧,老天把她和盛业琛最后一丝联系也切断了。

她找不回盛业琛,甚至一个镯子都保不住。

她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再见到这个镯子,心里酸酸的,她知道这个要求很不该,还是问出了口:“白杨,这镯子,你卖吗?”

白杨在开车,车窗开着,外面有些嘈杂,也没听清陆则灵说话,以为她是问这是什么,随口回答:“前几天随我爷爷逛古董店买的,听老板说是晚清的东西,颜色挺润的,我妈好这一口,买来送给她的。”

陆则灵咬了咬嘴唇,认真的又问他一遍:“这镯子,你能卖给我吗?”

白杨这回终于听清了她的话,愣了一下,难以置信的说:“你找我买?你知道这玩意花了我十万吗?你还买吗?”

陆则灵没想到这镯子原来可以卖这么贵。心里对那无良老板的怨恨更深了几分。她硬着头皮说:“我分期可以吗?这镯子你卖给我。”

白杨噗嗤一声笑了,“傻子,喜欢就拿去,反正我妈也不一定看得上。”

陆则灵没想到这镯子还会失而复得,心里酸酸的,触手之处,皆在颤抖。

见她爱不释手,白杨了然的说:“早知道你喜欢这个,我给你送一打,我还以为你真无欲无求,和我们凡夫俗子不一样呢!”

虽说没有鄙视的意思,但陆则灵知道他已经把她和那些爱珠宝首饰的女人划上了等号,她不介意自己在他心里是什么样子,她只是感激,感激白杨把她最珍视的东西又送回来。

她感激的说:“钱我一定会给你的,谢谢你白杨,真的谢谢你。”

和他分别,陆则灵紧紧的抱着镯子往家里走,越走越急,一头扎进了黑暗的楼道。古旧的社区,声控灯早就坏了,也没有人来修缮。她确定自己完全进入黑暗了,才停了下来,紧靠着墙。

怀里的镯子像一团火,烧的她撕心裂肺的疼。明明说好了忘记了。明明说好了祝他幸福,为什么还是会难过?

她过着这么难捱的日子,明知不想他就不会难过,可她没法控制自己,所以每时每刻都这么难过。

什么是理智?什么是忘记?什么是从头再来?陆则灵压根都不懂,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偏执狂,她学不会不爱盛业琛,学不会放过自己,学不会爱上别人。她现在所有的坚强都是不得已而为之,除了坚强,她又能怎么办呢?她已经一无所有了不是吗?

平息了许久,她收起了情绪,一步一步的朝家里走,爬完最后一阶楼梯,她低头从包里拿钥匙,再抬头,黑暗里发出窸窣的声音。

不知道害怕,也不知道什么是危险,陆则灵只是疲惫的站在原地。

黑暗的角落里,打火机摩擦,一道火光燃起。

有那么一时半刻,陆则灵觉得这火光像卖火柴的小女孩最后点燃的那支火柴。

真虚幻呐,她在光影中竟然看见了盛业琛的脸。

她有些恍惚,连做梦都吝啬出现的人,怎么会在这火光里出现了呢?眼泪一瞬间便压迫于眼睫,所有的浮光都破碎了,那晦暗的火光里,他的眼,他的鼻,甚至连皱起的眉头都是她所熟悉的,太不真切了,眼前的一切,一点一点的,在视线里里逐渐变成虚空而模糊的影子。

火光熄灭了。

陆则灵拿着钥匙的手在颤抖。

黑暗里等待许久的人淡淡的说:“开门吧。”

陆则灵不知道是怎么把他迎进屋的,也许她更该把他关在门外,可是她永远也学不会拒绝盛业琛。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明明眼角眉梢都有成熟的痕迹,可她却固执的觉得还是记忆里的那个他。

那个毫不设防,会对她灿然一笑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