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在空中盘旋了两圈,才施施然飘下来,又化作了舒袍广袖的白衣人,气定神闲。

白姬站在一片狼藉的后院中,道:“啊哈哈,世界终于清静了。”

元曜心中发苦,“白姬,你把光臧国师和狮火给吃了吗?”

白姬撇嘴,“我才不会吃那么难吃的东西。我施了一个小法术,把他们送去另一个地方了。”

元曜松了一口气,“什么地方?”

白姬望了一眼碎裂的紫檀木浴桶,咬牙切齿:“一个能让他们接着沐浴的好地方。”

离奴问道:“难道主人将它们丢去海里了?”

白姬阴森一笑,没有回答。

离奴、元曜虽然好奇,但也不敢细问。

白姬道:“离奴,把后院收拾干净,轩之去拿一些朱砂到我房里来,必须要重新做一个结界,让光臧找不到缥缈阁。”

离奴应道:“是。”

元曜打了一个喷嚏,道:“好。”

离奴又问道:“主人,这坏了的紫檀木浴桶怎么办?”

“劈了当柴烧吧。”白姬头也不回地走了。

离奴收拾后院,元曜去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他看见右肩上的伤口有些乌黑,心中害怕,想去找白姬讨一些龙涎抹上,但是想起昨晚白姬替他涂抹龙涎时的情形,又觉得男女有别,于理不合。

元曜光着肩膀在大厅中徘徊,不知道该不该去找白姬抹龙涎。黑猫恰好经过,看见元曜肩上的伤口,吓了一跳,“哎哟,书呆子,你让厉鬼给抓了?坏了,这伤口上有尸毒啊!”

元曜刚要开口,黑猫不由分说地蹿上了小书生的肩膀,露出獠牙,一口咬下去,鲜血四溅。

“啊啊——痛死了——”元曜流泪惨叫。

黑猫低头一看,笑了,“还好,血是红的。能感到疼痛,也是好事。我爹说,被厉鬼抓伤,会沾上尸毒,一定要先咬出红色的血,然后再抹上猫涎。”

黑猫说着,“呸——呸——”吐了两口唾沫在猫爪上,“啪——啪——”几爪子抹在了元曜的伤口上。

元曜疼得流泪,他觉得右肩都快被离奴咬断了,想叫离奴住手,“离奴老弟,请住…”

“哈哈,不用感谢爷。应该的。”黑猫打断了元曜的话,笑着跳下地,干活去了。

元曜呆呆地站在大厅中,迎风流泪。

第十三章 尾声

时光如梭,转眼又过了十天。白姬做了新结界,以防光臧和狮火闯来寻事。元曜丝毫没有感觉到缥缈阁和以往有什么不同,他想大概这结界只对光臧和狮火有用吧。

元曜很想知道之前白姬把光臧和狮火弄到哪里去继续沐浴了,但是他一问起,白姬只是嘻嘻地笑。

离奴把光臧留下的道袍、靴子、玉冠、拂尘拿去当了三吊钱,分给元曜一吊。元曜觉得拿了有违君子之风,但是不拿又怕离奴生气,就把这一吊钱偷偷地施舍给路上遇见的乞丐了。

白姬心情不好,因为为了牡丹衣,她先后损失了一套千峰翠色瓷杯,一只秘色雀纹瓶,一个紫檀木浴桶,半盒醍醐香。元曜安慰她说,武后赐了六千两黄金,怎么也够买茶具、花瓶,浴桶,醍醐香了。白姬还是闷闷不乐,每天穿着男装去献福寺听义净禅师讲经解闷。元曜按照约定每逢单日陪她去听,不过也是在打瞌睡,经文完全没有听进去。

这一天,元曜想起正是魏国夫人的祭日,就坐在青玉案边,铺开一张纸,研了一些磨,打算写一首祭诗烧给她。

正是仲春,阳光明媚,屏风上的牡丹花繁艳而美丽。元曜想起魏国夫人的一生,心有所感,提笔而就。

元曜写完最后一个字时,韦彦走了进来。

韦彦笑道:“原来轩之在里面,我还以为今天缥缈阁没人。”

元曜道:“怎么会没人?白姬在楼上睡觉,离奴老弟去集市买鱼了。”

韦彦在元曜对面坐下,抢过了元曜刚写的诗,“哟,轩之在写诗,我瞧瞧。”

元曜脸色一变,想抢回来,但是没有韦彦动作灵活。

韦彦念道:“龙阁凤殿玉铃廊,火莲妖娆修罗场。绿鬓冷沾三月露,红腰香浸九宫霜。夜夜痴吟牡丹词,岁岁看花泪千行。独立西风又一年,多情总被无情伤。”

韦彦脸色微变,“哗啦——”一声,撕了这张纸,揉成一团。

元曜一惊。

韦彦肃容道:“轩之,‘龙阁’‘凤殿’‘修罗场’这类的宫闱之词岂能乱写?也是我看见了,万一被别有用心之徒看见,告你一状,你就有入狱之灾了。以后,万万不可再写了。”

元曜心中发苦,这是写给魏国夫人的祭诗,纵观魏国夫人的一生,怎能少得了宫闱内容?再说,待会儿就会拿去烧掉了,哪里会让别人看见?不过,他也不好解释,只能道:“丹阳教训得是,小生以后不写了。”

韦彦道,“说起宫闱,最近宫里闹出了一个大笑话。”

“什么笑话?”元曜好奇。

韦彦笑道:“事情和大角观的光臧国师有关…”

十天前的下午,——正是牡丹衣事件解决的第二天的下午,白姬、元曜离开大明宫以后,武后处理完一些政事之后,准备去仙居殿沐浴。武后刚摆驾到仙居殿,几名先入温泉做准备的宫女就尖叫着跑了出来,“啊啊——有妖怪——”“好可怕——”

宫女哭诉道:“禀天后,一名披头散发,全身赤裸的男子和一只金色的狮兽从天而降,正泡在温泉里。”

武后震怒,让金吾卫去捉男子和狮兽。金吾卫得令,蜂拥入仙居殿。但是,金吾卫尚未进去,一只喷火的狮兽疯狂地冲出重重包围,驮着用手遮着脸的男子一溜烟冲去大角观了。

男子吼道:“笨蛋!不要直接回大角观啊!先出宫绕一圈再偷偷地回呀!”

狮兽道:“反正要回大角观,出去绕一圈多麻烦。”

上官婉儿醒悟过来,“天后,是光臧国师,他回来了…”

武后道:“听声音倒是像,但这人长着头发…”

狮兽拐了一个弯,驮着光臧飞驰出宫了。金吾卫要去追赶,武后拦住了,“罢了,随他去吧,反正最后也会回大角观。”

远处的半空中,再一次传来光臧的怒吼,“笨蛋!不要去人来人往的朱雀大街啊,本国师还光着身子呢!!”

上官婉儿一头冷汗,道:“天后,国师似乎越来越靠不住了…”

武后笑了,道:“大智若愚,乃是高人之智慧。放眼大唐,没有比他更忠心可靠,能为哀家所用的术士了。”

元曜听韦彦说完,吃惊地张大了嘴。原来,白姬说的把光臧和狮火送去可以继续沐浴的好地方竟然是仙居殿。这条龙妖也太坑人了。万一当时武后正在沐浴,只怕光臧就会当场被处死吧?

元曜问韦彦,“光…光臧国师最后怎样了?没被天后处罚吧?”

韦彦道:“国师爱面子,不承认骑着狮兽从仙居殿逃跑的男子是自己,他说自己是光头,而那人长着头发,绝不可能是自己。天后也没有深究。国师献给天后三株驻颜的瑞草,天后很高兴,夸奖了他的忠心。”

元曜迷惑地道:“国师的头发…”

韦彦神秘一笑,“我从一个大角观的小道士口中听说,国师自己剃了头发,扮作光头。为了保持光头,不惹人怀疑,头发稍微长出,他就得含泪剃掉。”

“熬了一千年好不容易长出了头发,可还是要扮光头…”元曜十分同情光臧。他同时又有些担心,白姬连番捉弄光臧,不知道他会不会惦记着找白姬报仇雪恨。

元曜去沏了一壶茶,和韦彦闲聊。

快到正午时,白姬飘下来了,见了韦彦,笑道:“韦公子又来买宝物。”

韦彦笑道:“今天不买。我府上的牡丹花开了,我打算下午带轩之去饮酒赏花。”

白姬打了一个呵欠,“今天轩之不外借,下午他要和我去献福寺听义净禅师讲经。”

元曜不想和白姬去听经,想和韦彦去饮酒赏花,但是又不敢多言。

白姬瞥见了元曜郁闷的表情,眼珠一转,笑道:“但是,如果韦公子买下货架上的醍醐香,轩之下午可以跟你去贵府送香。”

韦彦苦着脸道:“多少银子?”

“十两。那可是一大盒哟。”白姬笑道。

“明明被光臧国师用去了两把。”元曜以蚊子般细小的声音嘀咕道。

韦彦一展折扇,“十两银子?倒是比上次买便宜一些。”

白姬笑道:“不是十两银子,是十两金子。”

韦彦嘴角抽搐,“你还是去抢吧。”

白姬笑了,“韦公子又说笑了。”

最后,韦彦和白姬还价到五两金子,才带走了元曜。

元曜、韦彦离去,白姬坐在青玉案边。她看见了韦彦丢开的纸团,探身拾起,展开,抚平,拼凑,才发现是元曜写给魏国夫人的祭诗。

白姬笑了,“轩之真是一个傻瓜。不过,这诗写得还不错。”

白姬拿了一个香炉,来到后院,对着大明宫的方向,将祭诗在香炉中烧化了。

火焰燃尽,纸灰化作一串红色的牡丹花瓣,飞向了大明宫的方向。

白姬站在碧草之中,望着飞花远去,喃喃道:“一世风月虚花悟,三生菩提般若梵。希望她勘破幻象,放弃执念,去往她应该去的地方吧。”

一阵风吹过,碧草飘摇,飞花远逝,不可追寻。

(《牡丹衣》 完 )

第三折:《桃核墨》

第一章 清秋

长安秋风起,满城落叶稀。

元曜走在西市中,心中想着路线的问题。他出门的目的有三个:一是去蚨羽居取白姬定做的绸缎披帛;一是去集市给离奴买香鱼干;一是去瑞容斋买喝茶时吃的点心。另外,他还想自己去西市南边的小摊上看看最近又流传了什么新的坊间手抄读本。

元曜在脑子中排列怎样才能以最短的路线最省时间地办完这四件事。

因为在想事情,走路心不在焉,元曜在路过一家胡人开的酒肆时,与从酒肆中出来的一名男子迎头撞上。

元曜正要跌倒,那男子反应很快,伸手拉住了他,“兄台,当心。”

借着男子的搀扶,元曜才立定身形,没有跌倒。

元曜很不好意思,抬头向男子望去,男子也刚抬头望他,两人不约而同地“咦”了一声。

男子笑了,喜道:“轩之!”

元曜也笑了,“摩诘!”

这男子元曜认识,他姓王,名维,字摩诘。元曜的母亲王氏和王维的父亲王处廉是同宗姐弟,元曜和王维是表兄弟。幼年时,王维曾在元曜家中住过一段时间,两人同上私塾,十分亲密。后来,王维跟随父亲王处廉迁往蒲州,两人就只有书信往来。没多久,王处廉去世了,王维和弟弟们跟随母亲崔氏度日。再后来,元曜的父亲元段章去世,元曜家道中落,两人的书信往来就少了。元母去世,王维不远千里,来襄州吊唁。王维在元家住了数日,见元曜家计艰难,想让他跟他去蒲州王家。元曜不想麻烦舅母和表兄,决定留在老家守丧,同时温书备考。王维也不勉强,自己回去了,但他不时托人捎来钱财资助元曜度日。元曜在家守丧时,给王维写了一封信,说准备去长安赶考。王维回信说,他也可能会去长安。两人约定将来在长安相会。谁知,元曜来到长安没有赶上考,反而倒卖了身,天天在缥缈阁和一龙、一猫、以及千妖百鬼混日子。

王维道:“这么巧,竟和轩之不期而遇。”

他乡遇故人,元曜也很高兴,“摩诘,你何时来长安的?”

王维道:“来了一年了,但不常在,有时候会和朋友天南海北四处游走。轩之现在落脚何处?功名之事又如何了?”

元曜道:“此事说来话长。”

王维拉了元曜又走回酒肆,“说来话长,那就慢慢说。来,来,你我多年未见,进去喝一杯,细述别情。”

元曜推却不过王维的热情,随他走进了酒肆,两人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喝酒叙旧。

白肤碧目的胡姬过来送酒,见元曜是生客,向他抛了一个媚眼,元曜红了脸不敢看她。 王维不由得笑了:“轩之的性子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害羞啊。”

元曜也笑了,“多年未见,舅母和几位表弟可好?”

王维细述了自己的近况。元曜这才知道,王维的几个兄弟都和母亲崔氏呆在蒲州老家,王维一人漂泊长安,定居在长安南郊的一处别院中。这几日因为一个友人开诗会,王维来城中酬答,住在朋友府上。今天他闲来无事,独自来西市闲逛,恰好遇上了元曜。

王维问起元曜的近况,元曜不好细说,只答自知才疏学浅,功名无望,没有去参加科考,现在在西市一家古玩斋里帮忙记账。

王维知道元曜家贫,以为他是没有旅资才沦落到当店铺的账房糊口,顿时流下了眼泪,“轩之,你我乃是有血缘之亲的表兄弟,为兄虽然只虚长你一个月,但也是兄长,断不能眼看你受苦。你去把账房之职辞了,跟为兄去别院同住,生计之事你不需要发愁,且安心温书备考。”

元曜挠头,他很感激王维的好意,但是他并不想离开缥缈阁,不知道怎么解释和推辞。

王维见了,道:“轩之如果不方便亲口向掌柜辞职,为兄可以去替你说。轩之所在的古玩斋叫什么名字?”

“缥缈阁。”元曜道。

“没听说过。在什么地方?”王维问道。

“在光德坊附近,有一棵大槐树的巷子里。”元曜老实地回答道。其实,无缘之人,走进巷子也未必能够看见缥缈阁。

王维道:“好。改日我去拜访,与掌柜的细说。”

元曜只好道:“也好。”

元曜觉得王维不一定走得进缥缈阁。他拙于言辞,不知道怎么拒绝王维,只能暂时如此敷衍。他打算回去请教舌绽莲花的白姬,找好了说辞,再得体地修书一封送去王维的别院婉拒。

元曜和王维天南海北地闲聊了一通,不知不觉已经日头偏西。见时候不早了,王维、元曜离开了酒肆,互相作别。王维回朋友的府邸,元曜去办事。

元曜见天色已晚,料想继续去办事,恐怕无法在下街鼓响起之前赶回缥缈阁。于是,空着手回去了。他叹了一口气,今天什么事也没办成,白姬和离奴一定会很生气。

缥缈阁。

白姬沏了一壶茶,等元曜买点心回来。她等到茶都凉了,点心也没来。离奴生了一炉火,准备烤香鱼干吃。它等到炉火都熄了,元曜还没买回香鱼干。

离奴不高兴地骂道:“书呆子一定又跑去哪里偷懒了。”

白姬把茶壶放在火炉上,重新点燃炉火,“也许,是遇上什么人了吧。今天看不到披帛,吃不到点心和鱼干了。”

离奴道:“主人,厨房还有一些生栗子。”

“那就一边喝茶,一边吃烤栗子吧。”白姬笑道。

离奴赞成,“好。”

元曜回到缥缈阁时,白姬和离奴正坐在火炉边喝热茶,吃烤栗子。见元曜两手空空地回来,离奴撇嘴道:“书呆子果然偷懒去了,什么都没带回来。”

元曜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白姬笑道:“也不是什么都没带回来,轩之还带着一样东西呢。”

离奴、元曜同时好奇地道:“什么东西?”

白姬笑道:“人呀。轩之总算没把自己弄丢,带着自己回来了。”

离奴嘿嘿笑了。

元曜生气,“小生怎么会把自己弄丢?小生只是路上遇见一位许久不见的表哥,就和他多说了两句话。”

元曜把在街上遇见王维,以及自己和他过去的情谊说了一遍,然后道:“今天没办成的事情,小生明天去办,一定不耽误。”

白姬叹了一口气,幽怨地望着元曜,“轩之的表哥真多,随便出去走一圈都能遇上一个,我就没有那么多表哥。”

离奴也叹了一口气,幽怨地望着元曜,“离奴一个表哥也没有。”

元曜冷汗,“有多少表哥又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事情。”

秋草飞萤,月圆如盘。

缥缈阁后院的屋檐下,白姬、元曜、离奴席地而坐,一边喝酒,一边赏月。

素瓷杯中的清酒上浮起一片月光,白姬将月光饮入喉,愉快地笑了。

元曜捧着酒杯,望着夜月和浮云,心中十分静谧。他侧头望了白姬一眼,她的眸中映着月光,嘴角浮着笑意。元曜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看见了古井边的桃树。

桃树上结了不少又大又鲜红的桃子。远远望去,硕果累累,煞是好看。

白姬笑道:“离奴,想吃桃子吗?”

黑猫笑道:“想。”

白姬笑道:“可是,谁去摘呢?”

黑猫伸爪指元曜,“书呆子。”

元曜不高兴地道:“离奴老弟,谁想吃,谁去摘。”

黑猫露出尖利的牙齿,“爷想吃,书呆子去摘。”

元曜害怕离奴咬他,只好放下酒杯,去摘桃子。

元曜走到桃树下,借着月光抬腿望去。他看见三个又红又大的桃子长在一处枝桠上,就垫脚去摘。可是,他的手始终够不着那一枝树丫,他有些着急。

突然,元曜的耳边响起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桃树枝中伸出一只纤纤细手,将长着三颗大桃子的枝桠摘下,递给元曜。

元曜接过,红着脸道:“多谢阿绯姑娘。”

阿绯是桃树精,笑容甜美。他长得十分娇媚,又喜欢穿艳丽的女装,以至于元曜一直以为他是女子。

不远处,白姬和离奴望着元曜红着脸和从树叶中探身而出的妖娆精魅对视。

离奴迷惑地道:“主人,书呆子看见阿绯那家伙为什么要脸红?”

白姬笑眯眯地道:“因为轩之太害羞了。离奴,不许告诉轩之阿绯是男子哟。”

“为什么?”离奴不解地问道。

白姬笑道:“因为轩之害羞的样子很好看呀。”

黑猫揉了揉眼睛,望向呆头呆脑、满脸通红的小书生。它怀疑主人的审美有问题,因为它完全不觉得小书生害羞的样子好看。比起小书生害羞的模样,它更喜欢小书生拉长了苦瓜脸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