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苗疆诡事终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难过——兔死狐悲?不,这个绝对不是。
想了一会儿,我终于想明白了。
我是在心疼自己,觉得我实在是太弱了——那个驼背封敬尧,对于此时此刻的我来说,简直就是能够决定我生死的终极大、boss,之前倘若不是他顾忌鲁大脚与我们之间的三年之约,估计直接就将我们给弄死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人物,再加上一众手下,甚至还有两个觉醒了的夜行者,最终却给冯自然冯老前辈一人给撂倒。
一代凶人封敬尧,横行霸道、为非作歹,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他恨之入骨,却最终都安然无事,却在此时此刻,因为遇到了冯自然,命丧当场。
这样的夜景之下,寒风凛冽,周遭散落着七八个不断呻吟、哀嚎的人,越发的萧瑟和落寞。
一山更比一山高。
这突然的变故,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
第一就是不管你有多强,总会有人比你强,而且你在那些人眼中,都不过是随手捏死的虫子而已。
第二,相比于其他人来说,我,是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
我并不会为这件事情而感到屈辱,因为正如同马一岙所说,在小半年前,我还只是一个为了生计而奔波、忙忙碌碌的普通人而已,实在是没有必要对自己太多要求。
只不过,这种生死掌控于别人手中的感觉,实在是很糟糕啊。
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迅速成长起来,不畏惧任何人,也不会被谁给左右。
当天,我们离开了这个我都不知道叫啥的小镇子,赶到了城里去。
冯老前辈的那个弟子在城东头有一处很大的院子,因为提前联系好了,我们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在门口等待,毕恭毕敬,随后冯老前辈带着赵康进了房间里,给他深入的处理伤势,而黄千叶师姑就在外面,与我和马一岙聊起了分别之后的事情。
她一走几个月,中间发生了不少的事情,特别是拿到了癸水灵珠,将王朝安心口的毒素给转移,让他得以苏醒过来的事情,这个得赶紧跟她汇报。
除了这事儿,还有其它种种零碎之事。
特别是黄泉引那帮人在南方横行霸道,引起了官方重视,上面开始组建专门的部门予以应对。
听到这些,黄千叶师姑十分惊讶,特别是对我的变化,更是啧啧称叹。
我们这边聊得热烈,而旁边的鞠姑娘就有些心不在焉,时不时地往里间望去,显然是放心不下自己的师兄。
尽管跟在冯自然前辈身边的童子夸下海口,但赵康身上的伤势着实是有点儿太严重,也难怪她会担心。
好在一个多小时之后,冯前辈走了出来,对她说道:“内伤外伤,都处理妥当了,接下来的就是药物调理了,这个急不来,需要时间来慢慢找补,你若担心,可以去见见他。”
鞠姑娘听到,很是激动,给这白胡子老头鞠了一躬,然后赶忙跑进了后院去。
冯前辈走到了我们这边,瞧见我们都站了起来,摆了摆手,示意我们都坐下,然后说道:“别客气,都坐。”
他坐在了黄千叶师姑的对面,朝着我们点了点头,然后对黄师姑说道:“那孩子的伤势有点儿重,我们可能需要在这里再待两天,我等他的情况稳定之后,再启程出发,真的不好意思。”
黄师姑赶忙说道:“您能跟着去给我师兄看病,已经是莫大荣幸,何必这般客气?”
说罢,她又说道:“那个叫做赵康的小伙儿,资质不错啊,冯老前辈您这是爱才起意了吧?”
“哈、哈、哈……”
冯前辈哈哈一笑,抚须说道:“你还真没有看错,那小赵,是我这几年来瞧见过的后辈里面,无论是资质,还是心性,都是一等一的。这样的年轻人,倘若是愿意拜在我的门下,我还是愿意接受,传授他真本事,让他日后能够降妖除魔,造福世人的……”
黄师姑极力吹捧,说这是他的一场造化呢,如何不愿?
夜已深,一路奔波,就连冯老前辈这般修为的人也免不了有些疲惫,对我们说道:“早些休息吧,明日再聊。”
他离去之后,自有人送我们去房间歇息,我与马一岙一屋。
他背着赵康的时候,身上沾染了一些秽物,到了地方,赶忙去浴室洗澡,我也一起去,两人在老式的浴室里坦诚相对,马一岙瞧见我尾椎骨后面的凸起,说怎么感觉,比以前好像要长了一些?
我说上一次用了弱水冲关之后,的确长了一截。
马一岙没有多少,我心中憋闷,忍不住问道:“那啥,冯老前辈,是不是对我有点儿意见啊?”
马一岙一愣,说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说总感觉他对我,有些过分冷淡,倘若我不是跟你们一起的,他估计都会把我扔在招待所里去。
马一岙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很多年前,他的妻子,是死在一个夜行者的手中。那个时候的他,还远远没有如今这般强,使得那家伙能够逍遥法外,逃脱升天。正因为此时,让冯老前辈感受到了巨大的屈辱,从此对夜行者,也是格外愤恨,嫉恶如仇——所以他今天对你的态度,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我听到,忍不住叹了一声,说原来如此。
我能够感觉得到,冯自然的修为,甚至比我先前见到过的黄大仙,还要强出一些。
至少他动手时的那种轻松飘逸,是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黄师姑说得对,赵康倘若是能够拜倒在他的门下,当真是一场造化。
其实,若是有机会,我都愿意拜在他门下学习。
只可惜……
那天我很困,但辗转反侧,最终都还是没有睡着,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双眼红得吓人。
我们在城里那宅子里待了两天,冯前辈等待着赵康的病情稳定之后,与我们一起,朝着东行。
一路上,我都不敢招惹冯前辈,甚至尽可能地不出现在他的眼前。
回到湘南莽山之后,冯前辈与王朝安相见,两人曾是旧识,许久未见,相谈甚欢。
随后冯前辈给王朝安查验病情,基本上肯定了张清高老先生的判断,说此毒已经并入深入心肺,想要彻底解除,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或许真的需要借助传说中那后土灵珠的力量才行。
不过他此番前来,倒也不是一点儿手段没有,他随后开了几服药,可以用作缓解和稳步。
基本上,一两个月的疗程之后,简单地离开轮椅,自己走一走是没问题的。
只不过千万不能作剧烈运动。
这东西能够让毒素涌入血管,通过循环,直达心肺。
冯前辈在莽山住了三天之后,启程离开。
我抽空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询问我堂姐和兜兜的事宜,得知已经有人赶到了他们家,将兜兜写的亲笔信交给了我堂姐。
不但如此,而且人家还给了一笔钱,算作是补贴家用。
因为之前我就跟堂姐就已经有过沟通,所以对于这人的来历,她倒也没有太多的质疑。
经过解释之后,她终于解开了心结,走出了阴霾,没有再整日里寻死觅活了去。
我跟母亲说了些家常话,又跟堂姐聊了一些,让她放宽了心。
一个星期之后,马一岙告诉我,他接到了楚小兔的电话,我听到了,又是激动,又是惊讶,患得患失地询问,说是找我的么?
马一岙摇头,说不是。
楚小兔之所以找到马一岙,并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之前我们在坨弄寨里弄出来的战利品。
那些东西,有的楚小兔拿着了,比如那蜂后,以及一部分蜂王浆,和丹药。
还有一部分战利品,则是因为行程的原因,并没有带走,而是留在了小虎爷爷那里,她跟马一岙这边沟通呢,是想要找人去将那些东西给取走。
她跟小虎爷爷并不熟,所以需要让马一岙这边帮忙,居中斡旋。
对于这个事儿,马一岙自然不会拒绝,表示他会跟小虎的爷爷讲明白,到时候属于她的那一份,只要她赶到,就能够带走。
听马一岙说完,我有些失望,说没提到我?
马一岙摇头,说没。
听到这话,我的心恍然若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我曾经很冲动地想要去找楚小兔,但最终我还是没有行动,因为我想了许久,还是觉得,就算是找到了楚小兔,我又能够说些什么呢?
既然什么都说不了,又何必过去?
如此兜兜转转,时间来到了99年,过完了春节,我对马一岙说起了我的想法。
黄大仙告诉我,让我去北方,又指着左胸,我觉得,他是想让我去祖国的心脏,我思前想后,觉得还是愿意选择相信他,所以决定去一趟首都,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
马一岙听到了,跟我说好。
他陪我,一块儿去。
卷尾语
《夜行者:平妖二十年》,从9月13日,连载到今天,一共48.3万字,而上架之后,除了少数几天之外,大部分时间都会有加更,这个对于大部分连载小说来说,都是很恐怖的速度了。
而对于悬疑探险类别来说,更是如此。
在大家的支持下,小佛来到网易,在几个榜单上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点击、订阅和收藏等榜单,都算是挤进了前十,甚至前三,特别是上个月的月票,甚至达到了第一名。
这些数据对于小佛这么一个半路出家,来到网易的作者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这代表了一个作者的牌面,是否被别人看得起。
而这些,是你们给我带来的。
平妖的总点击,也超过了两千万,评论也快速过万,这个对于一个作者来说,是很高兴的。
因为你们的存在,让我的人生变得有了意义。
也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小佛。
上面,是这一两个月的成绩汇报。
下面我们将书的相关内容。
在第一卷 的里面,我谈到了一个事情,那就是我想写一个不一样的猴子,而这个猴子,并不是天生灵猴,只是一个我们身边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小人物。
如同你我。
一个区别于苗疆架构的大故事,对于很多读者来说,是不喜欢的。
那么如何让你们消除这样的不适应感,并且愿意投身进来,热烈地喜欢起我们的这只猴子,这是一件让我很苦恼的事情。
所幸的一点,是我觉得我做到了。
从你们的评论,以及好多朋友圈的推荐来看,你们是喜欢候漠,也喜欢马一岙的。
或者楚小兔。
事实上,开头做的很不错,第二卷 的承接,就显得尤为关键。
我在第二卷 里,大致说了两个故事。
一个是关于落花洞女。
另外一个,则是川西群豪,我用近乎于白描的手法,将川西豪雄的人物面貌,都展现给了大家。
落花洞女是湘西三大怪,在苗疆蛊事里面也有体现,就是白露潭,这个是我所熟悉的,也是最擅长的,总体下来的结果,大家是很喜欢的。
但本卷的重点,其实是在后面这一段。
无论是二郎山的花老太,还是她的大孙子花果然,又或者是马一岙的对头,黄风寨的鲁大脚,以及锦官自然门的师兄妹,以及当前出场人物之中算是最厉害的川西圣手冯自然,这些人,都构成了四川这么一个人杰地灵、群英荟萃的大江湖面貌,也将我想要展现出来的东西,给徐徐拉开。
请记住,这些人,在后面的故事之中,会占据很重要的一个地位。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虽然没有去过四川,但我对于天府之国,有着一种天然的喜爱,而这种喜爱,是源自于对四川美食的崇拜。
所以,如果有机会去四川,成都的话,谁请我吃饭?O(∩_∩)O兔兔那么可爱,不如我们吃兔头吧?
本卷终,然后聊一聊接下来的情节,因为话锋一转,我们就到了祖国的心脏,人民的首都。
这是一个藏龙卧虎、神秘古老的大都市,这里面藏着什么样的故事和传说,而候漠又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和事务呢?
我比你们更期待。
因为我现在就在北京,哈哈哈哈……
那么在平妖二十年的世界里面,这里又将发生着什么事情呢?
让老司机带你,好好感受一下千年古都。
一会儿又出去喝酒,就写到这里,啰嗦这么多,只是想要告诉你们,我的心中,藏着一个大故事,而当它最终展现在您眼前的时候,我相信,你会拍案而起,然后大叫一声:“牛逼呀!”
这就是我想要说的。
五年风雨,一起走过,每天八点档,小佛陪你聊。
我们慢慢聊。
正文 京华烟云第一章 霸王餐
燕京,是一个有着三千年历史的古都,公元前1122年,周武王灭商以后,就在燕封召公。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战国七雄中的燕国,据说就是因临近燕山而得国名。
其国都,被称为“燕都”。
远古时代的九州之一,幽州,据说也指的就是燕京一带。
这,就是黄大仙所说的。
心脏。
马一岙本来是准备跟我一起前往燕京的,但临行之前,他又接到了一个来自鹏城的电话,是发财张打过来的。
他告诉马一岙,说之前我们托老歪存的钱有着落了,但是眼下还有一些问题需要了解,问马一岙有没有空,若是有,便去他那里一趟,看看能不能当面将事情处理妥当,也免得后面再拖了。
对于这个电话,对于马一岙来说,是意料之外的。
毕竟老歪是老歪,发财张是发财张,对于他是否能够帮我们找回那一笔美金,这事儿其实我们是从来都不抱期待的。
但怎么说呢,人是一种社会生物,也需要吃喝拉撒,特别是我现在没有工作了,而马一岙也是一大堆的负担,如果手里宽敞一些,做什么都会比较有底气。
于是他就准备去鹏城走一遭。
我本来打算跟着马一岙一起去的,但他却拒绝了,让我先去燕京打前站,他随后就到。
于是,我孤身一人,背着个包,就踏上了北上的路程。
在此之前,我已经将炼妖球里面的王虎,和那噬心蜂的蜂后都放在了莽山,并没有随着一起带走。
我之前的工作就是单纯的跑业务,所以孤身旅行,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
那个年代的火车虽然经过提速,但跟后来的高铁动车是完全没有办法比的,等到抵达燕京西站的时候,我下了车,感觉自己都快要馊了。
出了火车站,走在人头拥挤的街头上,我又感觉自己就像清晨里潮湿的小花儿。
即便是初春的清冷,都止不住我身上的粘稠酸臭。
燕京很大,人多得让我都有点儿怀疑人生,而这种拥挤,与鹏城的热闹,又有着不一样的感觉。
总之,这是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城市,让我跃跃欲试,有种想要赶紧探寻的冲动。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四处参观晃荡,圆明园、故宫、颐和园、天安、门广场、八达岭长城、天坛、北海公园,又或者南锣鼓巷、大栅栏和各种具有传统风味的胡同巷子……世纪之交的燕京,正处于一个传统和现代激烈碰撞的变革时代,它的每一处地方都让人为之动容,流连忘返。
而相对于美景,能够满足口舌之欲的美食,则更让我为之欢欣雀跃。
遑论是最为著名的燕京烤鸭,还是炸酱面,又或者卤煮炒肝儿,还是爆肚百叶、配花椒盐的白水羊头,再就是烧羊肉、涮羊肉、酱牛肉、芝麻烧饼、老头酱猪肘……
嘿,这些美食让人恨不得一辈子都住下,不肯走了。
燕京还是一个包容性极强的城市,什么川鲁粤苏、浙闽湘徽,乃至世界各地的美食,都汇聚于此,更让人多了几分期待。
五天后。
颐和园路的一排长街,合城居羊蝎子饭馆外,我站在店外,透过玻璃窗户,看着里面的食客们正在享用那热气腾腾的羊蝎子。
我瞧见他们从铜锅里取下了满是肥美羊肉的骨架,有的蘸酱,有的直取,将那鲜嫩喷香的羊肉咀嚼下腹,肚子里却咕噜噜、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燕京居,大不易。
我本来兜里就没有什么钱,上次出门的时候,又留下了一点儿。
这回浪了几天,到了昨天晚上,我已经是弹尽粮绝了,初春的天气,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一宿,清晨在公厕里洗漱过之后,就一直徘徊于此,没有离开过。
我兜里面的最后一点钱,用来给马一岙打了电话。
但奇怪的,是他的手机一直都没有接通,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从早上十点一直蹲到了下午一点半,我决定出手了。
我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店子里,在服务员的引领下坐在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然后开始点了一个大锅的羊蝎子,又叫了两屉包子,一大碗卤煮,还有拍黄瓜和炸花生米两个小菜,再要了一瓶一斤装的牛栏山二锅头。
尽管兜里没有一毛钱,但我却没有半点儿惊慌。
这件事情如果是搁以前,我绝对不可能做出这事儿来的。
但现在,我更多的时候,却是抱着一种随意而安的态度,做人做事,也远比之前的谨小慎微要洒脱豪气许多。
这是我刻意而为的,因为我知道自己从此以后的人生,已经改变。
那些安安稳稳的生活,已经离我远去了。
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哪天,会不会突然死掉。
所以我显得很平静,慢慢地享受着美食,一直到三点多的时候,那个满脸青春痘的服务员瞧见我桌子上满桌的狼藉,却并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终于满脸堆着笑,上前来问:“大哥,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我拿着牙签,剔着牙缝里面的羊肉,漫不经心地说道:“还成。”
青春痘又问:“那您,看还添点什么吗?”
那两屉包子很瓷实,吃得我有点儿噎,我打了一下饱嗝,然后说道:“不用,不用。”
青春痘指着馆子里都空下来的桌子,说那行,承蒙惠顾,一共八十二块,老板说给您抹一个零头,您给八十正好。
啊?
我打了一个酒嗝,有些迷蒙地盯着对方,好一会儿,然后说道:“这个,八十?”
青春痘以为我对价格有所异议,很委屈地说道:“大哥,我们这儿是明码实价,您也看到了;再说,这一顿够四个人吃的了,八十不算贵的。”
我笑了起来,说你叫你们老板过来。
青春痘瞧见我端坐在椅子前,气度不凡,有点摸不清楚我的来路,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开,没一会儿,一个俏丽少妇就跟着他走了过来。
人态度挺好,冲着我笑盈盈地说道:“先生,我是这儿的老板,怎么着,口味不合适?”
这少妇年纪约莫二十七八,或者三十出头,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连衣裙,露出纤盈修长的小腿,瓜子脸丹凤眼,皮肤白里透红,体态轻盈、风韵娉婷,长得十分漂亮,而且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有着一股老北京地道的萝卜脆爽劲儿。
这样的女子,更应该出现在电视上、舞台中,又或者机关单位,以及文艺工作战线上。
很难想象她居然是这么一家不大不小饭馆子的老板娘。
她的眼睛黝黑,带着几分明亮,让我坐在她面前,都有些自惭形秽。
想起自己即将要干的事儿,我就更加羞愧。
少妇瞧见我不说话,有些不悦,不过很有教养地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又问了一句:“先生,先生……”
我知道事儿避不过了,局促地站起来,然后说道:“那什么,您这儿,还招厨师么?”
少妇原本挂在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收敛起来。
她那清涟的眼睛里流露出了几分恼怒,盯着我,然后说道:“先生,你是手头没带钱对吧?”
我点头,说对。
她勉强维持着一丝笑容,对我说道:“我们这里装了电话,你手头不方便的话,可以打电话给你的亲戚朋友,或者单位同事过来,帮你付过。”
我摇头,说不好意思,我是外地过来的,刚到燕京几天,举目无亲,谁也不认识。
少妇盯着我,说你这是准备吃霸王餐,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