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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温度调低了几度,看他:“这个温度怎么样?”

压根就不是空调的问题,是他……身体的问题。

他现在闭上眼,就是她好看的锁骨与小小的耳垂,还有她笑着看他的样子。

“靠!”

宋之漫皱眉:“啊?”

他抓了抓头发:“没什么。”往窗边走去,打开窗户,夏日的热气马上涌了进来,他坐在窗沿处,回头看她:“对了,明天我陪你去看阿姨。”

“你真的要去吗?”

“嘿,我骗你干嘛。”宋斯南双手一撑,跳出窗外,从二楼的窗户处直接落地,拍了拍手,抬头看她。

他说:“明天你什么时候去,我好准备一下。”

宋之漫琢磨了一下,说:“七点吧,那个时候凉快些。”

宋斯南说:“行,那个时候花店应该也开门了。”他说完,又从围墙那翻出去。

宋之漫看着他动作熟练的翻墙,在墙那边和她挥手:“回去睡吧。”

她双手放在窗沿,向他招手:“小心点你身上,回去记得擦药。”

宋斯南往前走的动作未停,伸手向她招了招示意自己知道了。

第二天,吃完早饭,宋鸿渊给她手上缠了纱布,叮嘱她:“我不在家的时候,尽量别碰水,吃饭去外面吃,自己就别倒腾了,明天就考试了,今天好好休息一天。”

宋之漫收拾着东西,随意应和了他一句:“知道了。”

见她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无奈:“我说的你都听进去了吗?”

“听见去了啊。”宋之漫看了看时间,“爸爸,你再不去上班就要迟到了吧?”

“啊这么晚了,我先走了,你好好在家待着啊,知道没?”

“知道啦!”

送走宋鸿渊,宋之漫也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书包往身上一背,从酒柜里偷偷拿出两百块钱,这才出门。

一出门,就看到了站在院子里,手捧着一束鲜花,侧靠在墙边的宋斯南。

他正低着头,一只手捧着花,另一只手拨弄着花束。正是朝阳升起的时候,大片的橙色光辉映照在他的身上,夏季天气燥热,他穿着单薄的白色短袖,干净极了。

宋之漫慢慢的向他靠近,嘴角噙着一抹笑,等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伸手拍了一下他:“来这么早?”

宋斯南一转身就看到她,今天她特意穿了一条白色掐腰连衣裙,衣服上有着浅淡的碎花印记,金丝流边在阳光的照耀下分外迷人,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些画面。

她进入他的梦里,娇声叫他的名字,眉眼流转之间皆是数不尽的魅惑。在梦里,她也是这么对他笑,眉目如画,只是脖颈以下,少女美好曼妙的胴体倾数展现在他的面前。

她还未发育完全的胸脯,她白皙透彻的肌肤,还有她身上隐隐约约的香味,勾的血气方刚的他反身就覆盖住她。

他吻她。

从眉眼到嘴唇。

从下巴转移到耳垂。

她圆滑细腻的小耳垂,因为被他亲吻而不断泛红。

还有、还有她的身体,在梦里,柔软的不可思议。

他感觉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柔软卷席着他,温暖包裹着他——

直到定的闹钟声响起。

原本梦境里柔软听话的人消失了,剩下的是他湿漉漉的下半身。

——草。

梦、遗、了!

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湿漉漉的内裤,又想起钻进他梦里的人,懊恼的大叫了一声,在床上翻滚几周之后认命的去洗手间。

他想起那个梦,又想起被自己揉捏在手中的内裤,表情突然变得不自然了,为了掩盖自己,他把花扔给她,转身往外走,“太阳都照你屁股上了,还早?”

宋之漫措手不及的接住这一捧花,有些微楞,跟上前去,问他:“你买花干嘛?”

他像是被雷劈了一般,无比震惊的看向她,“不是看阿姨吗,送给她啊!”

“哦~”宋之漫点点头,低头看着怀里的花束,大朵大朵的百合绽放着,散发出阵阵香味,因为特意的包装,显得格外的优雅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的评论,少的我都看不下去了。而且昨天是朋友登上我的账号给我发的新章,说真的,你们表现的不够热情啊,朋友们!你们可能不知道,我和朋友说,我有好多评论呢每天!

结果这个牛逼吹出去了……然后就被打脸了……

嗯,还有,这本书分上下卷,上卷是喜欢,下卷是深爱。校园和都市。就这么分!字数不多,和我以前的书一样,别怕。

我觉得,这章,你们总得来点低调奢华的评论了吧?这要还不评论没道理啊!那我以后可真的不开车了啊!

下卷开车会比饱暖多,上卷偶尔开几次拖拉机。

前提是,你们热情些~仙女们!来吧!给我你们的热情吧!

☆、第七章

他们住的地方比较偏,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才来到宋之漫母亲这里。

原本她母亲也是住在大院那边的,可是她爸爸说,这里风景好,你妈妈喜欢山,喜欢鸟,喜欢安静,这里也是她选的地方。

她当初也是这么以为的,可是现在想想,她的妈妈,是怕他们触景生情吧。

这里的墓园很干净,负责人守在外面,看到他们来了还露出了一个友善的笑容,宋斯南随即从塑料袋里拿出一瓶冰镇过得矿泉水递给他:“这个天气,辛苦你了。”

那人摇摇手:“没呢没呢,是我的工作。”

他喝了口凉水,瞬间心旷神怡,再看向他们的时候多了几分温和:“来看亲人啊,快进去吧,等太阳升上去了,天更热,你们怕是不舒服的嘞。”

那人说了那么大一段,他却只回了一句:“嗯,我们来看亲人。”

宋之漫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手上捧着一大束鲜花,迎着阳光慢慢的往那边走。

他跟在她身后,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

宋之漫的母亲叫隋欢,出生于外交官世家,生前是一位翻译家,大学毕业就和宋鸿渊结婚了,两个人甜甜蜜蜜的过了很多年,后来有了宋之漫,三个人过得更是甜蜜开心了,直到有一天,她去接宋之漫放学,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

宋之漫被她紧紧抱在怀里,而隋欢,在那场车祸中被检验出身患重症。

她在病床上待了三个月,然后悄然离世。

一场意外,却牵扯出了这些,让原本宁静温馨的家庭变得沉默。

生命多残忍,生活多冷淡。

宋之漫站在隋欢的墓碑前,冲她露出一个微笑:“妈妈,我来看你啦,你还好吗,最近过的怎么样?”

宋斯南站在她身侧,也对着墓碑前的女子笑。

照片上隋欢眉眼极为好看,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到底是出身世家的人,笑起来也是优雅极了的。

问了近况之后,宋之漫又介绍他:“妈妈,这是宋小四,就是住在我们隔壁的宋小四哦,他也来看您。”

宋斯南放下手上拎着的袋子,对那块墓碑深深的鞠了一个躬:“隋欢阿姨,我是宋小四,您还记得我吗,我又来看您啦。”

他们两家一直都是邻居,宋斯南对着隔壁的这位总是拿着外文书籍的阿姨有着无比的喜爱。

两个人一待就待了两个小时,后来太阳又大又毒,宋之漫看到他一身的汗,衣服都湿的可以拧出水来,她恋恋不舍的说:“妈妈,我们走了,明天是中考了,我一定会努力,争取考一个好成绩出来的。”

宋斯南也凑近,说:“阿姨,我也会努力的。”

宋之漫白了他一眼:“得了吧你,一上课就睡觉的人,努力能努力到哪里去?”

“哎,你说这话我就不乐意了,我天赋异禀啊,上课睡觉又不是不在听课。”

“难不成你边睡觉边听课?”

“嘿,那也不是不可以的!”

“宋斯南,你真的是病的不轻了。”

“哎,嫉妒我吧,嫉妒我不上课考试也很好。”

“嫉妒你个鬼哦!”

两个人越走越远,从远处吹来一阵风,吹起宋之漫裙摆翩跹,吹起芳香花束香气四溢。

**

第二天就是中考,宋之漫和宋斯南在一个考场,早上宋鸿渊开车送两人去考场,一路都在说什么考试不要紧张要放松、遇到不会做的题就跳过去啊,咱们调整好心态慢慢考。

宋鸿渊每说一句,他俩就点个头,听话得不可思议。

宋鸿渊说了好久,该嘱托的都说完了之后,停下。思忖片刻,问道:“昨天去你妈那里了?”

转头看向窗外的宋之漫一愣,点头:“嗯,去看了妈妈。”

宋鸿渊:“去看看她也好,告诉她你今天考试,让她别太担心。”

宋之漫小声说:“我和妈妈说了,今天是中考,我一定会好好考试,考出一个好成绩。”

宋鸿渊轻笑,把车停好,转身看她。眼睛直视着她:“爸爸和妈妈从来都没觉得成绩能决定一个人的未来,努力比结果重要很多,漫漫,不用把成绩看的太重,我们只希望你尽力就好。”

“可是……如果结果不好,那么过程无论再怎么努力都没有意义不是吗?”

宋鸿渊搭在方向盘上的手轻敲了几下方向盘,在车外一片喧嚣之中,他的声音像是被消磨了多年的石头,稳重而又吸引人:“我们很多时候都以为结果比过程重要,那是因为在现在的教育之中,老师都万分强调成绩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却经常忘了,有的时候,一个好成绩并不等于你在之中认真付出了。”

“——就像是很多人,靠着小抄、手机、偷看等等手段,作弊获得了好的成绩,但是他们学到了什么?他们只是运用不光彩的手段取得一个较为光鲜的成绩,仅此而已。”

“但是你不一样,你和宋斯南,我和他的父母并没有希望你们能多优秀,哪怕你最后成绩是倒数第一我都不在乎,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够正直、骄傲、问心无愧的成长,希望你们能够永远心怀坦荡、正直善良。”

“无论结果怎么样,结果都不如过程来的重要。”

宋鸿渊终于说完,看向后座的两个年轻人。他们正处于最美好的花样年华,面对着许多的抉择和诱惑,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走岔。

他自己的孩子、还有从小看到大的宋斯南,他们本就应该正直、坦荡的活着,不应像蝇营狗苟的人一般。

他们两个人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纠结、迷茫。

宋斯南先说:“我明白了,宋叔,谢谢您。”

宋之漫:“我也知道了,爸爸。我会努力的,但我也会取得好成绩的!”

宋鸿渊欣慰的笑了一下,扬扬手:“下车吧,该去考试了。”

“嗯。”

“嗯。”

下车之后,宋鸿渊的车就开走了,他还要赶着上班。

宋斯南看着驶去的车辆,啧啧啧的说:“你爸口才真好啊。”

宋之漫从人群中挤进去,嘈杂的环境中,她根本没注意到他说的话。

宋斯南跟在她后面,却被人群挤散,有些气急败坏:“哎,等等我,走那么快干嘛啊你!喂,说你呢宋小漫!”

教室走廊处都是人,宋之漫艰难的找到了考试所在教室,把书包往外面的桌子上一放,就趴在走廊处的栏杆上。

还没有一分钟,她边上就多了一个人,她以为是宋斯南就没理,却没想到那人主动和她打招呼:

“嗨。”

宋之漫直起身来,转过去看她,很陌生的面孔,她在脑海里搜刮了一遍,确定自己不认识她,于是只冲她微微笑了一下。

“你也在这里考试吗?”那人很主动的与她交谈。

“嗯。”

“啊,好巧!”她笑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处了,“我叫许合欢,你叫什么呀?”

“合欢?合欢是爱情树啊。”她陡然说。

许合欢乐了:“你怎么知道?很少会有人知道的。”

宋之漫眯着眼,笑盈盈的说:“我家院子里种了一棵合欢树,每年这个时候,树上都会开许多花。”

大片的绿叶中,略带红色的合欢花藏在枝头,不注意的话,根本注意不到。

宋之漫陷入沉思之中。

为什么会注意到呢?

因为妈妈啊。

妈妈最喜欢合欢树了,因为合欢是爱情树,院子里的合欢,也是她与父亲亲手栽下的第一株树。

每年春天发芽,初夏的时候开花,合欢花小小的,被风一吹就在空中飞舞。她站在树下,不消一会儿就感觉自己身上沾满了那粉色小花。

她回过神,身旁的女生眉眼带笑的看着自己。

宋之漫当下就对这个叫做“合欢”的女生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我叫宋之漫。”她伸出手。

合欢开心的握住她的手:“宋之漫,你好呀。”

正好这个时候宋斯南从人群中挤了进来,看着她俩握手的动作,摸不着头脑:“这是……干什么呢?”

宋之漫向他介绍合欢,然后指了指他,说:“这是宋斯南,我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

宋斯南加了一句:“最英俊潇洒帅气迷人的好朋友!”

合欢乐不可支:“哪有这么夸自己的啊。”

宋之漫:“这不就有一个吗?”

她略带嫌弃的瞥了他一眼。

就是这个时候,考试铃声响了。

宋斯南硬生生的憋了一口气回去,只说:“考完再和你好好理论理论我说的是不是事实。”

宋之漫面无表情,理都不想理他,排队就进教室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写到这里,很想写项脊轩志里面的那句话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当初学到这篇课文的时候十分喜欢这句话。

但是现在之漫他们正在上初中,还没学这篇课文,所以不写进去,等到高中的时候再写。

还有,这章女二出现啦!我很喜欢合欢,她单纯善良美好,是个很好很好的女生。(突然想到封嗣作为男二还没出场也是够了!)

合欢和宋小四没有什么爱恨纠葛,因为……合欢不喜欢狗子,像宋狗子这样的人,年少时期才不是我的菜!

我在初高中阶段,就喜欢那种冷冷的、帅帅的,像顾榕的那种!

☆、第八章

**

两天半的中考终于结束了,宋之漫考的有点虚脱,还直泛恶心,一出考场,感觉自己又有点头晕,她扶墙,站在一侧,缓解一下胃里的不适。

最后一门是政治,宋斯南这门功课是弱项,交卷比她晚,等他一出来,就看到宋之漫扶着墙整个人无力的站在那里。

他连包都没拿,上前扶住她,一脸关心:“你怎么了?”

宋之漫伸手抓住他:“宋小四,我好像中暑了。”

她脸色苍白,这么热的天气也不见她出一滴汗,反观自己,上衣都湿了一半了。他扶住她,让她靠墙站着,“我去拿咱俩的书包,然后我背你去医院看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