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漫:“知道你臭美,我少用点,保准给你洗的干干净净的。”

宋斯南轻声说,声音低的连空气都只能捕捉到一分,下一秒就消逝不见:“我说的是你的手。”

他的声音是那样的轻,转瞬消逝。宋之漫自然是没听到。

待她洗完,转过身,朝他摊开手:“喏,给你脸。”

宋斯南低下身子,仰着脸,闭眼:“你来给我戴上。”

宋之漫觉得他真的是演技派,一连串演的不停,她觉得好笑,却又小心翼翼的伸手帮他戴上他的“脸”。

“戴上”之后,又用指腹拍了拍他的脸颊,眉心,下巴。

最后,停在他的鬓角。

她终于收手,满意道:“戴好啦宋小四。”

宋斯南不自觉的咽了下口水,站直身子,看都没敢看她一眼就转身离开房间。

宋之漫不解:“哎,你走什么?”

宋斯南头也没回,背对着厨房坐下,说:“没什么,适应下我的脸。”

宋之漫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她转过身那碗接面,心情极好。

而此时,背对着她的宋斯南,双颊通红,耳垂都是红的。

宋斯南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

他,害羞了。

☆、第二十一章

两个人坐在位置上,面对面吃完了面。

等到宋斯南洗完了碗,上楼去找宋之漫。在卧室没见到她,脚步一转,往走廊那头的书房走去。

宋斯南单手打开门,探头,看到了宋之漫。

宋之漫坐在地毯上,靠着墙壁,背对着宋斯南。宋斯南迈步向她靠近,身后的门阖上。宋之漫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和关门声,连眼皮都没抬,问:“怎么上来了?”

宋斯南走到窗边的贵妃椅上,坐下。

他伸长手,拿到一侧书柜上的书,随意的翻了下,回她:“在家没事做,在你家待会儿。”

宋之漫翻过一页,明显不相信:“宋四少还会有无聊的一天?不是朝外面喊一声,就会有一大堆狐朋狗友来了吗?”

宋斯南翻了几页书,没什么兴趣,干脆在贵妃椅上躺下,摊开那本书直接盖在脸上。

白色窗帘并没有遮挡住多少的阳光,他躺在那里,满面的温暖被那本外文书给隔绝开来。

从书底下传来他的笑声,嗤笑。宋斯南左腿曲起,右脚勾上,搭了个二郎腿,一抖一抖的,他懒洋洋的说:“他们?太吵了。”

宋之漫闻言看了他一眼,从窗外照射进来的光直射入她眼底,她微眯着眼,疑惑道:“不是说无聊吗,怎么,还嫌吵?”

宋斯南动了下身子,似乎是觉得这个姿势并不舒服,调整好之后,他才说:“你不懂。”

宋之漫:“我怎么就不懂了?”

宋斯南伸手抓住窗沿处的小玩偶,朝宋之漫那儿扔去:“看你的书去,小破孩。”

宋之漫是最烦他喊自己小破孩的,当下把书一甩,起身,向他走来。她挽袖子:“叫谁小破孩呐?”

宋斯南打了个哈欠,在阳光的映照下,他越发犯困。

却还是有兴趣和她说话。

宋斯南往里翻了个身,书本掉落在地,他闭着眼,嘴上上扬:“这儿还能有谁?”

宋之漫站在他身边,抬腿就踹了他的小腿一下,扬着下巴:“不许叫我小破孩!”

宋斯南受惊的睁开眼,无奈:“你比我小两岁不是事实?你斑驳一个试试!”

宋之漫确实比宋斯南小两岁,不是宋斯南年龄大,是她小。

读书的时候,宋鸿渊走了点路子,让她提前一年上的小学,后来隋欢去世,她一个人整天郁郁寡欢的,幸好,宋斯南一直陪在她身边。

真的,幸好有他。

如果人生中一定有那么一刻时刻,暗淡、无光,像是城市底下的下水道一般肮脏腐烂永不见天日,那么她想,一定是那段母亲离世的时光了。

宋之漫那个时候甚至想要和隋欢一同离开。

她不再说话,双眼无神,任何的动静都无法吸引她的注意力。

渐渐地,很多人都放弃了。

宋鸿渊甚至一度想把她送出国治疗。

而只有宋斯南,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事。

他对宋鸿渊说:“宋叔叔,您把宋之漫交给我,我保证,不出一个礼拜,她就活蹦乱跳的和以前隋阿姨在的时候一样。”

那时是在哪里啊?

也是在书房。

宋斯南的个子才到宋鸿渊的胸口,他大放厥词,拍着胸膛向宋鸿渊打包票。

宋鸿渊弯下身,竟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宋斯南:“好,但是,宋斯南,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你得好好照顾她。”

宋斯南说:“这都不是事儿,宋叔叔您就放心把之漫交给我吧!”

宋斯南自那之后,每天陪着宋之漫。

宋之漫不说话,宋斯南就整天在她耳边说话,有的时候,他找不到话题了,就拿着小学课本照本宣科的念。

宋之漫吃不进东西,宋斯南就拿着各种吃的摆在她身边,他说一句话,就拿一个出来喂给她。

宋之漫没搭理他。

宋斯南也没气馁。

宋斯南想,大概他所有的好脾气与耐心,都给了十岁的宋之漫吧。

所以往后的岁月里,他暴戾、桀骜、满身匪气、狂妄不羁。

他成为了最世俗的痞子,

而在当时,

他是最温柔的英雄。

宋之漫开口说话那天,是在半个月后了。

她的第一句话是:“妈妈。”

宋斯南激动不已,大声的喊着宋鸿渊让他过来。

宋之漫眼里氤氲着雾气,她看着宋斯南,难过的低声嘶吼,“妈妈——”这是她第一次,在隋欢离开之后,撕心裂肺的喊,不能自己的哭。

宋斯南手足无措,只是抱住她,那个时候,他连安慰都不会。

宋之漫紧紧的回抱住他,泣不成声。

那个傍晚,秋末的黄昏,日光隐约。宋斯南和宋之漫也是在这个书房,她紧紧拥抱住宋斯南,哭的难以抑制。

书房外是雍雍穆穆的树木,夕阳的余晖从树叶之间的缝隙中穿到地面,找出一个两相依偎的影子。

……

宋之漫陡然想到了这件事,原本想和他斗嘴的心情随之消失。

宋之漫对着宋斯南,席地而坐。

从边上拿了个抱枕,放在贵妃椅上,她抬起手臂,放在上面,侧脸压在手背上,感觉到棉花的柔软,还蹭了一下。

宋斯南靠着墙,坐在贵妃椅的后端,他低垂着眉看宋之漫。

他很讶异,依照往常,宋之漫总是会和她拌嘴几句才算行,今天却低眉顺眼的。

宋斯南说:“怎么,不说话了?”

宋之漫抬眸,一双杏眼,睁得极大,“喂,宋小四,你当初怎么就接受了带着我这么个拖油瓶啊?”

宋斯南一愣,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事。

宋之漫在那段时间喜欢跟着宋斯南,宋斯南去哪儿她就去哪儿,甚至上学的时候她都跟去,宋鸿渊使了很多方法都没见效,而且宋斯南一不在,宋之漫就恢复之前的状态,安静的像是家里随处可见的装饰画,若是没有人搬动,便一直静止。

无奈,宋鸿渊只得求助宋斯南。

因此,宋斯南在上学的时候,每天每天都牵着一个小姑娘。

后来,宋之漫的情况慢慢变好了。

宋鸿渊问她,要和宋斯南在一个班吗,爸爸可以帮你。

宋之漫点头。

再然后,她就跳级到宋斯南的班里了。

宋斯南也想到了这件事,唇角不自觉的上扬,他侧头,看向窗外,好一会儿才说:“鬼知道我当初怎么想的。”

宋之漫气:“我认真的和你说话呢!”

宋斯南收回视线,转回来看她,用着一贯的漫不经心的语气,说:“我也认真的和你说话啊。”

宋之漫伸手拧他大腿。

宋斯南躲,单手箍住她,“啧,你这一不开心就动手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一下?”

宋之漫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使了一下力,没成功,又使了一下,还没成功。

她耐心不足,另一只手伸出来,直直的拍在他的手背。

宋斯南叫唤了一声,立马收手。

宋之漫:“在我好好和你说话的时候,就好好答,别给脸不要脸啊。”

宋斯南叹了口气,“真想知道?”

宋之漫点头。

“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原因的。”宋斯南表情很难堪,苦着脸,极为不情愿的说,“再问你一遍,真想知道?”

宋之漫:“快说!”

宋斯南无奈,从贵妃椅上跳下来,快步走到门口处,在宋之漫疑惑的眼神中,快速的说出了一句话:“因为你缠着我,我甩不掉你!”

他话音刚落,迎面就飞来一只拖鞋。

宋斯南动作极快的开门,头还没钻出去,脑后就是一击。

宋斯南单手捂住后脑勺,快速的钻出去,他有预感,下一只鞋就在来的路上。

果然,他一关门,就听到里面闷声一响。

再是拖鞋掉在地上的声音。

宋斯南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又把刚跑出来的鞋子给穿好,站在那里,若是宋之漫在此刻打开门,一定会发现,他现在满脸的笑意。

连眉梢、眼角、睫毛都染上了层层笑意。

重染笑意浮在脸上。

止都止不住。

关于刚才的问题,才不是那个答案。

宋斯南低声说:“还能是因为什么,离不开你啊。”

宋之漫当时有多离不开宋斯南,宋斯南就有多离不开宋之漫,如今更甚。

宋斯南当时真的是把宋之漫当妹妹疼的,宋家家大业大没错,子嗣众多也没错,但是那个时候只有宋小西一个女的,其他六个都是男的。

宋斯南是真宠宋小西,但更宠宋之漫。

没办法,相比于宋小四,林景芝和宋远征都更喜欢这个扎着两根麻花辫,提溜双大眼睛,满脸无辜的表情看人的宋之漫啊。

宋斯南也是真把她当自己亲妹妹宠的。

可惜啊……可惜。

宋斯南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竟然,不知道在哪天,对她的感情慢慢变味,往另一个他从未设想过的方面发展。

没办法,是真喜欢。

喜欢到,无法自拔。

☆、第二十二章

我从来没觉得这座城市很美好,真的。

可是,直到我遇见你,我才知道,那时的我多浅薄多无知多愚昧。

——封嗣

隔天,宋之漫和宋斯南背了个包就去清苔山。

他们原以为自己到的算早了,八点半到。却没想到,他们一下的士,就看到了从对面马路上停的一排黑色轿车里,看到了封嗣和苏合欢。

宋斯南弯腰,半个身子伸进出租车内,付钱。

宋之漫站在人行道上,看到马路对面停着大约七八辆车,统一都是黑色的。她原本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眼看去,却没想到,最中间的那辆车车门突然被人从外打开,外面的人微曲着身子,极为恭敬的样子。

慢慢的,里面伸出了一只脚。

那人出了车子,伸手拉了下戴在头上的棒球帽,调整了下角度。

从另一侧出来一个女生,穿着简单的一套的运动服,身后背着一个书包,从车前走过来,站在他身边。

女生扬着脸,对那男生说了几句话,随后便转向这边,高举着双手。

宋之漫也朝她挥了下手:“合欢。”

苏合欢在那边喊她的名字:“之漫!”

苏合欢拉着封嗣往这边走。

宋斯南付完钱,直起身,站在宋之漫的边上。

他看到苏合欢和封嗣并肩走过来。

一走到,封嗣开口:“你们来的很早。”

宋之漫说:“你们也很早。”她的视线从那一整排有序驶离的车子中移开,再看向封嗣时,眼中再无波澜,回到了从前。

合欢挽着宋之漫的手,说:“我早上六点就醒了,在家待不住,就让阿嗣早点过来了!”

封嗣站在合欢的边上,接到:“是啊,早上六点半就给我打电话,说要早点过来,没办法,我也只好早起了。”

宋之漫弯着双眼,看向合欢,“只是爬个山,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合欢点头:“当然有必要啦!之漫你不知道,我很少和朋友在一起玩的,我以前都没什么朋友。”

苏合欢的情绪瞬间低了下来,宋之漫见合欢这样,自己的心里也难受。

宋之漫抬头问封嗣,想要缓解一下此时的气氛:“阿嗣,这往哪儿走啊?”

封嗣指了一个方向,“往那边走。”

宋之漫连忙拉着合欢往那儿走去。

封嗣迈步跟上去,宋斯南也跟着她们的步伐。宋斯南和封嗣,第一次,两个人并肩而行。——虽然氛围很奇怪,尴尬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