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指点了一下,“五个人,一起上。”

见那堆人不动,他说:“不动?那,我先动了。”

宋之漫甚至没看清他的动作,只是寥寥数拳,便把五个人打成了一堆,五个人如叠罗汉一般叠在一起嗷嗷大叫。

宋之漫和宋斯南跟着他一起往外走去。

等到走到巷口,宋斯南和宋之漫向他道谢。

他摆了摆手:“小事。”

宋斯南拍胸膛:“今天真的谢谢你,我宋斯南也没什么能给你的,这样,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我一定全心全力的帮你。”

在听到宋斯南的名字的时候,他一愣:“宋斯南?”

“嗯。”

他说:“你的父亲是宋远征。”语气肯定。

宋斯南点头:“你认识我父亲?”

他笑,说:“见过几次。”

宋斯南问:“请问您叫?”

“顾榕。”

听到他的名字,宋斯南和宋之漫倒吸一口凉气。

天铭集团的继承人顾榕。

那个在二十岁就拿到ucla经济学和管理学双料学位的顾榕,在华尔街叱咤风云令当地美国人都害怕不已的顾榕。

真是他?

宋斯南站直了身子,向他伸手:“谢谢你。”

顾榕上下扫了他一眼,说:“没什么好谢的,把手收回去。”

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金色镶边,上面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

宋斯南讶异:“这是你的私人号码?”

顾榕说:“嗯。”

“你给我,这……”

顾榕:“没什么,以后有事,打这个电话。”

宋斯南问他:“为什么把这个号码给我?”

顾榕淡笑,“谁知道呢?”

他复又说:“我这人,信直觉。”

说完,他转身离开。

不过片刻,便消失在宋之漫和宋斯南的视野里。

……

宋之漫和宋斯南对着这张金色名片面面相觑。

宋之漫手指摩挲着这名片,说:“你说这是真的顾榕,还是冒充的?”

宋斯南一脸纠结:“不知道,要不,上网搜一下?”

“对对对。”

两个人马上跑到书房去,宋之漫开电脑,在上面的搜索栏里输入c市顾榕几个字,接着,一连串的关键字跳了下来。

两个人找到了一张照片,愣了几秒。

宋斯南倒在贵妃椅上,宋之漫靠在电脑椅上。

两个人沉默了良久。

之后,宋斯南开口:“真的是顾榕。”

宋之漫:“如假包换。”

宋斯南:“今天真是赚大发了。”

宋之漫突然站了起来,大步走到宋斯南边上,“你的膝盖!”

宋斯南这才想起自己的膝盖处的伤,原本没提及时感觉不到什么,现在一杯提起,感觉疼的骨子里,他叫:“宋小漫我疼!”

宋之漫连忙下楼去拿医药箱:“你等着啊!”

……

一直到高二结束,宋斯南和宋之漫也没有提起过顾榕的名字,两个人心照不宣的把这件事给藏了起来。

高三开始,整个年级像是陷入沼泽之中,氛围压抑低沉。尤其是宋之漫和宋斯南所在的尖子班,班上的人无不懈怠的开始复习功课,日以继夜的做卷子。

甚至连向来吊儿郎当的宋斯南都开始认真复习、听课了。

如果人生有再来一次的可能就好了,再也没有像学生时代那样,满心满意的只有一个目标,周遭没有太多的憎恶和烦恼,那个时候的我们,心怀坦荡、正直善良,一心热切的憧憬明天。

可惜再也没有了。

那些心无旁骛满心欢喜的岁月,那些一心学习坦率天真的笑容,所有诸之于口付之于心的满心欢喜,哪怕是被所爱之人拒绝也毫不动摇的喜欢他,年少时的喜欢,是真的喜欢,没有纷杂世俗的牵绊,没有金钱利益的瓜葛,只是在午后的某个瞬间,你抬头,看到他站在阳光下对着你笑。

于是,心就跳了一下。

你想,哦,原来是喜欢。

班里面的气氛越来越压抑,却在某个晚自习时,班主任气势冲冲的跑到讲台上,大手一拍,惊得所有人都抬起头,不敢说话。

陈建斌指着两个人,让他们站起来。

宋之漫不明所以的看向那两个人,就坐在她的前面,同桌,一男一女。

男的叫刘峰,女的叫陈满。

陈建斌在台上苦心教导:“这都是什么时候了,高三了,我之前说了什么,高中最重要的就是学习,至于别的情情爱爱的东西都给我抛到一旁!高一高二的时候你们不跟我闹,等到高三了,轰轰烈烈的谈了朋友,啊?谈恋爱是现在谈吗?”

听了好一会儿,宋之漫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陈满和刘峰原来是在谈恋爱啊。

她经常看到陈满和刘峰下课的时候一起出去,再回来的时候两个人脸颊通红。

也在校外看到两个人在一起吃饭;

陈满拉着刘峰的袖子撒娇;

冬天,陈满把冻到发抖的手放在刘峰的衣袖……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吗?

可是,宋之漫想:她和宋斯南,向来都是这样的啊。

她以为,陈满和刘峰也是如她和宋斯南一般的关系。

然而并不是。

讲台处,陈建斌还在苦口婆心的说着些什么,宋之漫却神游到天外去了。

她的脑袋,有一瞬间发白。

如果,那就是恋爱?

那么她和宋斯南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不、不是爱情。

也不是友情,是……是亲情吧。

但是,她脑海里乍现了一个吻。

那天她坐在宋斯南的怀里,秋风温暖,吹得她满面温和。

她转身,碰到了他的唇角。

慌乱之下,她转回身去。

当时的感受已记不清了。

现在再回想起来,恍若隔梦。

像是一场梦,梦里他嘴角带笑,接受了那个并不能称之为吻的吻。

宋之漫心里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像是……春日百花盛放、春水初涨,心尖直跳。

……

下课之后,宋之漫和合欢趴在走廊的栏杆上闲聊。

合欢前几天偷偷的去做了指甲,少女的指甲盖圆润饱暖,酒红色的指甲油在阳光下泛着点点光晕。

宋之漫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昏昏欲睡的时候,有人突然叫了声合欢的名字。

她看过去,是隔壁班的班长,詹言侨。当初在竞赛班的时候,这个人就坐在宋之漫后面,解题思路清晰,能用最简便的解法算出答案。在上次的全国奥赛时崭露头角,拿了一个一等奖。

学校布告栏里贴着他的照片,上面写着,被清华所录取。

宋之漫不是很明白,他现在来学校的意义。

直到他站在合欢面前,原本自信满满的少年,此刻战战兢兢的说着对面前少女的爱意。

合欢的脸一点点变红,在詹言侨的一个问句中,她微点了下头,接着,宋之漫就看到詹言侨旁若无人的牵住了合欢的手。

远处就是班主任的办公室,宋之漫一个侧身就挡住了他们两个牵在一起的手。

苦笑:这不是春天啊,怎么一个两个的都恋爱了呢?

等回到教室,她把合欢堵在位置里,要她坦白:“说吧,你俩怎么认识的?”刚刚两个人的熟稔程度,像是认识了很久一般。

合欢双颊微红,未施粉黛的脸上浑然天成般的姹紫嫣红,她小声的说着她和詹言侨认识的过程,最后,小心翼翼的看着宋之漫说:“之漫,你觉得我应该和他在一起吗?”

“不管我怎么觉得,你们不都在一起了吗?”宋之漫摊手,“合欢,现在是什么时候了,高考的重要关头啊,老陈头那一通话都白说了吗,谈恋爱会影响学习的你知道吗。詹言侨已经被清华录取了,他一点都不在意高考了,可是你呢,你还有,”宋之漫抬头看了下教室前边的黑板,边上写着的倒计时的日子,“你只剩143天了合欢。”

像是用尽力气却只是对着一团面发火一般,任宋之漫再矫揉造作都无济于事。

合欢柔声说:“可我就是喜欢他啊,很喜欢很喜欢。之漫,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不知道。”在她这么多年的认知里,爱情太虚无太缥缈,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给她指点,跟她解释爱情的定义。

她对于爱情茫然不解。

合欢转眼看向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木繁盛,光从四周洒向窗边,她的声音像是最温暖的太阳一般,细说着:“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可是之漫,和詹言侨在一起,我很安心。他对我很好,我和他在一起啊,总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年少的时候,一旦提到了爱情,总会想到这些渺茫的词。

爱的时候是死心塌地、是万般柔情,是想把所学到的最好的东西都给那个人。

☆、第三十章

宋之漫顿觉无力:“合欢,要高考了啊。”

“我知道啊,可是之漫……高考和谈恋爱,是一件事吗,不是啊。是谁说高考就不能谈恋爱的?”合欢笑着说,她的笑容像是向日葵基地中吸收最多阳光和水分的向日葵,看向谁就照亮谁,她说:“我就想试试,我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我得试试,要不然……之漫,我不想错过这份来到眼前的爱情。”

“如果到最后,你会发现这不是一段爱情呢?”

“走不到最后,谁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爱情。”合欢怅然若失道。

走不到最后,你怎么知道它不是一段爱情;

爱情需要时间的见证吗?不需要。

爱情是两厢情愿,是倾心相付。

是在繁花盛世之中,哪怕有再多的鲜花你都不会流连,你只钟情你眼前的花。

而且,最关键的是,如果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那到底是不是一段爱情呢?

爱情得以成全,大都来自于彼此的果敢。

宋之漫云里雾里的,她总觉得爱情不真实,觉得学生时代的爱情太脆弱,就像陈满和刘峰,被老师发现之后两个人就开始吵架、闹分手。

看吧,所谓的爱情多脆弱啊。

宋之漫想,合欢和詹言侨一定不会长久说不定明天就会分手。

……

只是一天又一天过去,詹言侨来他们班上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

饶是不问世事的封嗣都察觉到了。

周日下午回校的时候,宋之漫一个人在外面吃饭。刚好,封嗣也在那家餐馆,两个人就坐在一起吃了。

等菜的时候,封嗣给她清洗餐具,问:“宋斯南呢?”

宋之漫心不在焉的回答:“打球去了,他说好久没碰球了,今天必须去打一会儿,要不然得憋死。”

想到宋斯南最近的改变,封嗣点头称赞:“他是有好些日子没去打球了。”

菜一下就上来了。

宋之漫戳了戳碗里饭,没有胃口的放下了筷子。

几乎是她一放下筷子,封嗣就关切问道:“怎么了,菜不好吃吗?”

“不是。”宋之漫满面愁容的。

“那是怎么了?”

原本是想说,“我觉得合欢和詹言侨一点都不合适”的,但是话到嘴边,宋之漫及时改成:“阿嗣,你对于爱情,有什么看法吗?”

封嗣夹菜的动作一顿,他抬头看她:“爱情?”

“对,爱情。”

像是想到了什么,封嗣把筷子放下,身子靠在椅子上,似笑非笑的看着宋之漫,悠悠开口道:“你是想问,合欢和詹言侨的事吧?”

一下子被猜到了自己的小心思,宋之漫有些不好意思了。她挠挠头:“你能别说的这么白吗,怪不好意思的。”

封嗣偏头想了一下,“该怎么和你说呢?其实,在我看来,谈恋爱这种事情,无论是十岁还是一百岁,都是再正常不过了。”

见她一幅不解的表情,封嗣接着说:“谈恋爱是因为什么?因为太喜欢了,喜欢到,一定要把那份喜欢说出口才行。詹言侨喜欢合欢,所以要向她表白,合欢喜欢詹言侨,所以答应了他的表白。”

“爱情,有的时候讲究的是缘分。有的时候,一眼就是一生。有的人十岁的时候就遇到了爱情,而有的人等到垂暮的时候才等到爱情,在很多时候,爱情依靠的是缘分。”

在这个喧嚣嬉闹的小餐馆里,周边都是一群和他们一样穿着一中传统校服的学生,宋之漫听到坐在她后面的人讨论着期末考试,几个人附和道不想考试;她的边上坐着两个小姑娘,在讨论周末新买的衣服如何如何的好看;还有与她临近的一桌,几个男生说着游戏时谁谁谁的走位如此风骚……

在她的周边,都是一群十六七岁的人,他们讨论着关于青春期里该有的东西:游戏、打扮、考试……

而只有封嗣,他满脸认真的和她讨论着爱情。

封嗣向来都是认真的,但是宋之漫总觉得,今天的封嗣,有点不一样。

可到底哪里不一样,她也说不出来。

面前的饭菜逐渐冷了,封嗣用手指点了一下桌面,说:“说了这么些,也不知道你听懂了多少,还是先吃饭吧。”

想到还有三节晚自习,宋之漫皱着眉还是把那些饭给吃了。

回去的路上,大雪纷飞,寒风肆虐。宋之漫感觉风从脖子里灌到身体的各处,冷飕飕的,她伸手往脖子处摸,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并没有戴围巾出来。

然而也只是几秒的工夫,她就感觉到有一团柔软温暖的东西贴上了自己的皮肤。

她吃惊的一看,封嗣把自己的围巾给摘了下来,一圈一圈的给她围上。

宋之漫连忙拒绝:“阿嗣,不用了。”

封嗣却很强势的给她围上,眼里有着星点的笑意,语气还是如同往常一般随和,他说:“我一个大男生,不怕冻。倒是你,不是很怕冷的吗,怎么忘了戴围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