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今天特意带了直角尺,量了下巴与脖子之间的角度。

刚好四十五度,不多不少。

他低头看向朝阳下的影子,连剪影之中都觉得自己俊朗非凡。

——就是脖子有点酸。

却在看到宋之漫的时候下巴都掉了下来。

宋斯南伸手把下巴给拍回去,他满脸错愕的指着宋之漫的眼睛:“我靠,你昨晚干什么了啊!”

虽然他是经常说粗话的,但是在宋之漫面前他总是收敛着,很少说这些粗俗的话。

倒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在宋之漫的眼里,他能有什么形象可言?

——他怕她跟自己学。

闻言,宋之漫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不死心的问:“眼睛真的很肿吗?”

“真的……很肿。”宋斯南甚至还把手指往宋之漫的缝隙里戳,震惊之后还带点跃跃欲试的感觉:“快快快,让我看看,我真没见过眼睛肿成这样的,绝了!”

“………………”可以的,这很宋斯南。

宋之漫伸腿就是一脚,绕过他往外走。

身后就是他的脚步声,听他跟上来了,宋之漫撒腿就跑。

两个人,一个跑、一个追。

隆冬时节,跑起来的时候耳边就是刺骨的风。宋之漫跑了没一会就停下来,双手戳着耳朵,口里呵气。她穿的厚实,里外加起来有五件衣服,像只熊一样包着自己。

但还是冷。

而且只跑了几十米,身上没有发热的迹象。她蹬了蹬腿,听到雪子沙沙的声音。

宋斯南微喘着气到她边上来,见她冷的直哆嗦,立马从兜里掏出自己的手,双手放在嘴边呵气,感觉自己的双手暖了,伸到她的耳边,盖住她的手。

脸上还是一贯的不耐烦:“你怎么就这么冷?啊?”

感受到耳边扑面的暖意,宋之漫身子好了很多。这个时候她是不敢反驳什么的,这么大的天然取暖器就在边上,她要是和他斗嘴,下一秒他就跑的远远的呢。于是她眯着眼,讨好的说:“我也不知道啊。”

“我也不知道啊。”宋斯南模仿着她的语气,又有点贱兮兮的重复了一遍。

宋之漫眯着眼,讨好的对宋斯南笑。

宋斯南却是一脸便秘的表情:“宋小漫你别对我笑,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样,特别像……一只猪头。”

两只眼睛肿的就剩一道缝了,脸颊两侧被四只手捂着,真的,特别像一只猪头。

他话音刚落,双手就被人捏住,宋之漫大吼一声:“辣手摧花!”

祖国的鲜花在她的手心下嗷嗷直叫,宋之漫直问:“谁是猪头谁是猪头!”

鲜花委屈的喊:“是我是我还是我!”

……

两个人闹着到附中的时候,正巧在门口看到了合欢和詹言侨。

到底是年少如花,合欢和詹言侨就像是朝阳下的白露一般。舞者出身的合欢身姿绰约,眉眼如画,詹言侨虽说是学霸,但是人长得确实不错,举止投足之间又带着一番气度。

昨晚妈妈是怎么说的?

我体会过爱情的美好,这一生死去都甘愿。

宋之漫释怀了。

合欢也不过是遇到了一段可以称之为爱情的青春懵懂,沉浸其中怎么了呢?

如果换做是她自己……如果换做是宋之漫自己,她也会沉溺其中的吧。

于是,宋之漫笑着向他们打招呼:“合欢,詹言侨。”

合欢松开拉着詹言侨的手,欢快的跑向宋之漫,寒冬的天气,她的笑比光更盛:“之漫。”

从那天合欢和詹言侨确定关系在一起之后,宋之漫对合欢的态度就渐渐冷了下去。并不是疏远她,而是……宋之漫对自己的迷茫。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可以在高考时肆无忌惮的恋爱,也不明白爱情到底有多美好,美好到让合欢如此沉醉其中。

可是所有的一切,让她琢磨数日都无法想透的事情,在隋欢的一句话中,释然了。

宋之漫回神,温声说:“詹言侨送你来的吗?”

合欢点头,嘴里像含了蜜一般甜的语气:“他早上到我家接我的,我一起床就看到了他。”她指着宋之漫的眼睛,愕然:“之漫,你的眼睛……”

“昨晚熬夜看书了。”她胡扯着找着借口,说完之后又觉得这又不是借口,是实话。

她昨晚确实是熬夜看书了。

热恋的情侣都是这样,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腻在对方身上。

宋之漫往詹言侨那边看去,他正和宋斯南热络的聊着。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校门打开,合欢和詹言侨恋恋不舍的告别。

宋之漫扯着衣服上的线头,颇为无聊。

却听到耳边宋斯南冷嘲热讽的说:“恋爱的酸臭味!”

“你怎么,好酸呐?”宋之漫不怀好意的指着他:“你不会是,吃醋了吧?”

她不过是一句玩笑话,对方竟顺口接道:“是啊。”

宋斯南悠悠的看向他,语气幽怨:“我吃醋了。”

是吃醋了,吃他们两个的醋了。

他们从在一起、再到认识不过半年多的时间,还是因为宋之漫参加奥赛培训才认识的,这才多久就这么腻歪。

反观自己,追了宋之漫多少年啊……

道阻且长哟。

宋斯南心里想的是这么一回事,宋之漫心里想的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说:吃醋了。

吃谁的醋?

合欢吗?

所以,他,宋小四,喜欢合欢是吗?

平生第一次,宋之漫觉得自己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像是吃了苦胆一般,不仅嘴里难受说不出半分,心里也难受的有一块地方突突的疼。

一直疼,疼的没完没了的。

甚至在考试之后,还是疼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

……

宋之漫的心情很不好。

宋斯南察觉到了。

“而且,而且是对着我的时候心情不好,卧槽,鹏少,你说这到底是怎么了,我最近没惹她啊,真的,完全没惹她!”

隔着大半个地球,十一个小时的时差,王少鹏表示大半夜被叫醒,他并不是想听这种狗男狗女之间的事情的。

他半阖着眼睛,似睡非睡的回:“可能是她来亲戚了。”

“来什么亲戚啊,她家都没人,她和她爸都到她外公外婆那去了。”宋斯南对着电脑屏幕那段吼:“鹏少,救我!”

“我说的不是那个亲戚,是那个亲戚。”王少鹏带着耳机,被他吼得耳膜都突突地疼,瞌睡虫都被宋斯南给赶跑了,王少鹏怒了,也吼:“老子说的不是那个亲戚,是每个月都要来的亲戚,傻狗!”

被吼了的人本该撕心裂肺的吼回去,这个时候却陷入沉默了。

安静的王少鹏以为耳机坏了,把耳机摘了又戴上,自言自语:“没坏啊……”

“耳机没坏!”对面的人有点尴尬的挠挠头,“你确定,是亲戚来了?”

王少鹏无奈:“你还有更好的想法吗?”

“没有。”

“就这样就这样!我要睡觉了,明天还有课。”说完,王少鹏电脑一盖,重新躺会被窝里去。

面前的电脑全黑。

正午的阳光从身后照来,把他脸上那些细微的变化都照的一清二楚。

宋斯南看到屏幕那端自己拧着眉,一双好看的桃花眼一睁一闭,一边挑眉,一边眨眼,顿时把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嘿!我怎么,这么帅呢!

宋斯南双手捧着自己的脸,十分愉悦的欣赏着。

他生的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时最为勾人。宋之漫很迷一位港台男星,那人刚出道时就是黄袍加身,闪闪发光,有无数为业界泰斗为他护身,但是他最吸引人的地方并不是他显赫的家世,而是他那一双迷人的桃花眼。

宋斯南还记得,就在今年暑假,他和回国的王少鹏在球场刚酣畅淋漓的打完一场球赛,就听到边上的宋之漫尖叫,高举着手机,对宋斯南说:“宋小四,你看他的眼睛和你一样!”

宋小四扫了一眼那人,平心而论,长得确实不错。但是中二少年却反应平平,说:“那又怎么了?”

“桃花眼啊!笑起来的时候特别迷人。”宋之漫把手机举在宋斯南脸侧,对照着看,眼里亮晶晶的满是笑意,连风都带不走的喜悦:“宋小四,你长了一双桃花眼呐!”

原本是要冷嘲热讽一段的某人突然被表扬了,变脸变得极快:“那可不,小爷我英姿潇洒、风流倜傥你知道吗!”

宋之漫收回手机,丝毫没注意到他在自夸,她整个人都陶醉于那位勾着桃花眼妩媚众生的男星去了。

宋斯南抬了抬下巴,在空中画了一个弧度。

右手摸着下巴,欣赏着自己的嘴巴。

也很好看啊!不薄不厚,即便是不笑,看起来也像是在笑一样!

还有还有,鼻子也很好看啊!

看看看,多挺!

宋斯南用手指把鼻子扭成各种弧度,“多挺多高啊!”

“真的很帅嘛!宋小四!”宋斯南对着电脑屏幕,完全的沉醉在了自己的“美色”之中,赞美之词一个接着一个,滔滔不绝的。

直到有声音从窗外传来“对,我是他亲戚。”

亲戚……

亲戚!

宋斯南欣赏自己的表情僵住。

那什么,宋之漫的“亲戚”……

这一天,他突然明白了一个词:“美色误人”啊!

☆、第三十三章

宋之漫选了个宁静的下午,冬日的难得晴好天气,暖阳照射,晒得脸颊红扑扑的。宋之漫抱着隋欢留给她的本子,在楼顶一点一点的看。

她看书的速度其实很快,但是看这本本子的时候却格外的慢。

因为想和妈妈多待一会儿,多聊聊天,想揣摩妈妈当初的语气、猜想妈妈当初到底是以怎样的心境写下这写字的。

阳光下,黑色墨水泛着光,带着纸张的年代味,扑鼻而来。

隋欢在上面写道:

之漫,你的十七岁,到底是什么样呢?

我想了很多,想到自己的十七岁,想着或许你会像我。

又想,不是说女儿随爸吗,或许,你会像你爸爸。

最后,我终于发现,你不会像我,也不会像你爸爸。因为你只是你。

原本是有很多话想和你说的,但是话太多,一下子竟不知道提笔写些什么,原谅妈妈啊宋小漫,妈妈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那,我们先聊聊爱情好吗?”

宋之漫往后翻页。

“遇见你爸爸那天,天气很糟糕,下着滂沱大雨,我穿着白色连衣裙,裙摆都是泥泞,大半个身子都是湿的。

你爸爸撑着伞,从我身边走过。

我躲在屋檐处,一个抬头,看到老宋走过去,却在几步之后又绕过来。

他戴着一副眼镜,轻声问我需要帮助吗?

我戏谑的说,你能帮我什么呢,把你的衣服脱下来给我吗?

结果他二话没说,竟真的把衣服脱下给我披上。

那个时候,我心跳如雷,手足无措,他笑着把衣服递给我,我看着他,呼吸在那一秒停滞了。

那一刻,我发现我对他动心了。

之漫,这就是爱情的初衷。

仅仅因为对方的一个动作而心跳不已,被他的微笑深受其害。

说的更透彻一些,那就是,在那一刻,我的心跳,只为他。”

……

宋之漫合上本子,抬头看天。天上有云,空中有风。

她突然想到了在南镇,吴继荣叔父送给她和宋斯南的那支笔。

心里很微妙的动了一下,她阖上眼,用心感受刚刚那段情绪,却再也没有办法捕捉到半分。

……

没过几天,c市又下雪了。

宋之漫晚上睡得迟,早上挣扎着从床上起来,一睁眼,窗外是一大片的雪白。

她嗷叫了一声,艰难的起床洗漱。洗漱好了,拿着东西就走。

宋之漫今天要去林景芝的药房帮忙。

别看宋斯南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痞子样,但人家却是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

宋斯南的父母都是从医,父亲宋远征是西医,现在是军总院的院长,母亲林景芝学中医,早年也在军总院上班,只是后来在外面开了家中药店,专心的在中药店干了起来。

宋之漫在放假的时候常常钻到林景芝的中药店去。

她喜欢看中医看病诊疗的过程,然而这些她都没学会,倒是学会了煎药。

煎药最重要的是火候,把握火候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心境。

宋之漫心气平,尤其是对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更是有了十分的耐心和细心。

今天刚到药店,林景芝便对她说:“之漫,今天有几帖药,特别注重火候,你来帮我煮一下吗?”

宋之漫连忙点头应下。

后来后来很久,久到她一个人禹禹独行,当初说好要一直对她好的人远赴重洋,说着以后和她老死不相往来,久到她在漫长的岁月里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人同她闹脾气开玩笑,甚至久到,她都快忘了自己的生命里有存在过那么一个人,她都没有忘记过这天所看到的画面。

她站在炉前,拿着扇子控制着火候,对着的是一块透明的玻璃窗。

落地窗外大雪纷纷扬扬的下着,雪势愈来越浓。

宋之漫只是一个抬头,就定住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