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出了王少鹏,跑过来邀请他,王少鹏指着宋斯南说:“这人球打的比我好,他上。”

宋斯南活动筋骨,“咱俩多久没打球了,一起啊。”

王少鹏摆摆手,眼睛一直往身后看,笑着说:“今天不行。”

宋斯南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篮球馆旁的秋千架上,两个人分别坐在一个秋千上,晃啊晃啊的。

穿着米色风衣的那个人。

像是要晃到他心里一样。

穿着球服的少年还在邀请,宋斯南也手痒了,收回视线,和他上场去了。

王少鹏找了个石板凳坐下,摆弄着自己的手机。时不时的看下球场,抽空又往身后看去。看到秋千上两个人笑着说话,他才心安的转回身去。

……

宋之漫和余斯羽是在这些年关系好起来的。

当初余斯羽和王少鹏草草的结束,宋之漫也忘记了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直到大学,宋之漫和余斯羽在同一栋宿舍。

那个时候,余斯羽已经是个瘦子了,和当初一点都不像了。

瘦了的余斯羽,眉眼间透着一股温婉之气,笑着的时候,浅浅的梨涡露出来,好看极了。

就是这个梨涡,令宋之漫对着她发了一会儿呆。

余斯羽一个偏头,就看到了盯着自己看的宋之漫,她并没有因为宋之漫的无礼而生气。她记性好,一下就认出了眼前的这个人,是当初,温柔待她过的人。

在那个熙攘的肯德基店,她和对面的人窘迫的坐在一起,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时候。宋之漫出现了,她笑着,对自己伸手。

余斯羽永远忘不了那个瞬间。

那个时候,宋之漫的眼里,是没有轻视的。

但也过去了这么久,余斯羽不太确定眼前的人是宋之漫,犹疑的叫了一声:“宋之漫?”

宋之漫诧异道:“你认识我?”

余斯羽说:“你真的是宋之漫啊?我是余斯羽。”

宋之漫有些许的懵,她回忆了下,觉得自己似乎没有同学叫这个名字的。直到余斯羽说到:“王少鹏,我是那个网友。”

她才想起。可那个网友……

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余斯羽解释:“减肥了。”

“嗯……不好意思啊。”

“嗨,没事。”

后来她才知道,她俩不仅在一个宿舍楼,寝室还是对面的。

那个时候,宋之漫在学校里没什么朋友。除了每周周末来看她的苏合欢,她的社交,似乎是一片空白的。

不是她人缘差。相反的是,她人缘不错。

只是没有交心的朋友。

有过想和她交心的人,可是无论她再怎么努力,也没有办法对那人敞开心怀。

余斯羽除外。

宋之漫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如果非要解释的话,可能是命运吧。

后来王少鹏回国,余斯羽和王少鹏在一起,两个人谈恋爱、结婚,顺其自然又顺理成章。

很多次,余斯羽建议:“之漫,你要不要谈个恋爱试试?”

她问:“为什么?”

“总觉得你,太孤单了。”

“不会啊。”宋之漫说的是实话。

她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苏合欢,一个叫余斯羽。前者和初恋在一起,两个人虽然走的很慢,却一直是幸福的。后者虽然历经千辛万苦,但也找到了所爱之人。

她们多幸福啊。

有时候,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宋之漫也觉得自己很幸福。

除了夜晚。

无数个夜晚。

她梦到宋斯南。就是在这个秋千架上。

她和宋鸿渊吵架,一气之下跑出家门。但也不知道该跑到哪里,于是就在篮球场瞎晃。

她坐在秋千上,晃啊晃。

低着头,失魂落魄的。

手指拨着地上的沙子。

没多久,眼前就多了一只运动鞋。

她讶异的抬头,见到是他,眼里酝着的眼泪,无法控制的掉了下来。她哭:“宋小四,你怎么才来啊?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了吗?”

宋斯南气喘吁吁,他一听到宋之漫跑出去了,撒腿就往外跑,心急火燎的。

此刻见到她安全的坐在秋千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可还没放稳,就看到她嘴一撇,哭了起来。

他胡乱的擦着她的脸,笨手笨脚的安慰道:“我来了啊,不哭了。我来了,宋小漫。”

后来她真的没再哭。

一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哭。

因为他不会在来了。

宋之漫睁开眼,眼前是漆黑深夜。

她难过的翻了个身,把头埋在枕头里。

不消片刻,枕头就湿了。

她难过的想,再也没有人哄她了,她哭,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可是……她是真想他。

球场上一片叫好声,篮球拍的地面都震了几下。

宋之漫回神。

余斯羽问:“你和他,你俩怎么样了?”

没头没尾的问题。

宋之漫听得懂她的意思,扯了下嘴角,说:“还能怎么样呢,就那样呗。”

“不是,你都等了他这么多年了,总不能白等吧。”余斯羽不解,“他现在都回来了,你们还不在一起干嘛?”

宋之漫眺望远处,在人群中找到了宋斯南。

他穿着运动服。

运球、传球、投篮,动作灵敏,反应迅速。

投篮的时候,右脚会习惯性的往右边歪一下。

然后——球进了。

一如多年,从未改变。

宋之漫轻声说:“他都已经回来了啊。”

“是啊!所以,你们还不在一起吗?”

宋之漫摇头,“我也不知道,要不要和他在一起了。”

余斯羽惊愕,生怕她说不喜欢宋斯南、要放弃他了。

却听到她说:“我已经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了。很多时候,他在我的面前,我觉得那时他,可是更多的时候,我觉得,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或许每个人都期待长大,但是对于她来说,她自私的希望宋斯南永远不要长大。

还像以前那样的幼稚、狂妄、自大。

那样该多好。

只要他还是那样的他,那么他就一心只爱她。

说到底,她就是个自私的女人。

余斯羽半知半解的重复着她的话,末了又问:“那你是不准备和他在一起了吗?”

“怎么可能。”她失笑。

球场上,宋斯南再次抢到球,他站在三分线上,往后退了一步,伸手投篮,在投球的前一秒,停下来,偏头看向这边,嘴唇一勾,偏过头去,踮脚,跳,投。

——完美的三分球。

场上又沸腾了起来。

边上围观的有穿着校服的少女,在宋斯南笑的那个时候就尖叫了起来,一直到他投篮投进,尖叫声就没停过。

宋之漫说:“斯羽,这十年,我每一天都会想他回国的场景。”

她曾排演过许多的场景,但最为她接受的,便是那天,她穿着衣柜里最好看的衣服,化一个最精致的妆,走在他面前。

机场上空飞机划过。

他和她在飞机划过的那道弧线下方,彼此对望着。

机场上人来人往不断,无数的人流之中,她缓缓上前,对他说:“宋斯南,你回来了。”

“可是你知道吗,他回国那天是怎样的场景?”

“什么样的?”余斯羽兴致勃勃的听着。

“那天我做了四个小时的手术,浑身疲惫发软到不行,头发也三天没洗了,脸色发黄,丑的不行了。结果他竟然就那样出现了,就在我的科室外,穿着合适得体的西装,对着我笑。”在灯光下,他眼波流转,笑意盎然。

余斯羽想象了下画面,噗的笑了一下。

却也明白,她那段日子为什么不开心了。

不是不开心他十年不联系自己。

而是不开心,他出现的那天,自己没有精心准备。

没有以最好的模样去迎接他。

“可是之漫啊,这重要吗?”

宋之漫一愣。

是啊,这重要吗?

——不重要。

她所有的样子,好的坏的,糟糕的美丽的,他都看到过。

这么一想,她就释然了。

“是啊,不重要。”

她单脚点地,停下来。撇头看余斯羽,对她笑。

余斯羽也对她笑。

两个人莫名的笑出了声。

直到身后传来声音,令宋之漫的笑僵在原处。

☆、第五十一章

“之漫。”

他的声音像是穿越了万水千山,隔绝了时间尘埃,仿佛是过了很久很久,她的脑海里才浮现出他的身影。

是他吗?真的是他吗?

宋之漫僵硬着身子,害怕身后的人不是他。

直到他又叫了一声:“宋之漫。”带着笑意。

宋之漫僵直着身子,慢慢的、慢慢的转过身去。

“阿嗣……”她颤抖着声音,双手紧握成拳,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对面的人。

已经有多久没有见了呢?

在他离开以后,一直到现在。

关于封嗣,她不是没有感情的。

在当初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对这位在公车上向她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感恩过;在教室里,他站在黑板前,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名字时,她崇拜过;在无数个他叫她的名字,而她转头看向他那噙着一抹浅笑的脸时,她……心动过。

这个从出场就和宋斯南截然相反的人,曾在她的生命里,点燃了无数的灯光。

她不是没有喜欢过他的。

只是经历的越多,随着年岁成长,她发现自己对他的只是喜欢。

朋友之间的喜欢,仅此而已。

所以在面对他的表白时,她无法拒绝。

优秀到极致的男生,穿着白色衬衣,代表着所有青葱岁月里的光华和流彩,她害怕拒绝一杯说出口,就看到他失意的神情。

不敢拒绝,但也不会同意。

直到那天宋斯南将他打伤,他整个人倒在血泊里,毫无生气。往日总是笑着的脸,尽是苍白之色,宋之漫撕心裂肺的叫着他的名字,求着他醒来。

可后来,直到他离开,她也没有想起过他。

因为她知道,这所有的一切都因她而起。

如果没有她,那封嗣还会是那个白衣少年,顶着全市第一的名号去国内的高等学府上课,而不是托着劳累的身体去国外就医。

她是罪人。她知道。

所以这些年,她都不敢面对他。

宋之漫的眼前已经一片模糊,隔着眼前的一片雾气,她看他。

十年了。他还是那么的温文尔雅,穿着白色的衬衣,套着藏青色的针织开衫,长身如玉的站在她的面前,微微的笑着。

宋之漫狠狠的眨了下眼,确定面前的人是他之后,擦干眼泪,对他笑。

“阿嗣,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封嗣笑。

他张开手,对她示意:“抱一下?”

宋之漫笑着摇头,向前走了几步,朝他伸手。

封嗣对她挑眉。

她往后转,指了指篮球场,说:“他在那儿,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