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嗣失笑,“我说认真的,宋斯南。”

“认真的是吧。”下一秒,他就正色道:“我和她在一起,没有哪一刻觉得不幸福,想来她也是。”

封嗣想,如果和她在一起的人是他,他也会是这样的想法吧。

因为宋之漫,真的是他孤单时刻,出现的最闪亮的一颗星。

从此以后,哪怕经过璀璨星空,他都不屑细看一眼,因为他的眼里,只有那一颗星。

宋斯南的声音再次响起,在这空荡荡的天台回震:“封嗣,我劝你一句,早点收手吧,没意思。我和她,我俩经过这么多事才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了。你看看你这些年做了什么事,打动她了吗?——没有。她根本不屑看你一眼不是吗。你还害的我和她分开这么多年,我告儿你,就这事,她恨死你了。你还追她,有意思吗?——好吧就算你还追她,可她现在和我在一起了,我俩关系名正言顺的很,她爱我爱的也不行,封嗣,你,没、戏、了!”

封嗣听着宋斯南那半真半假,还掺杂着个人情感的话,觉得好笑。

是真的幼稚。

也真的像个流氓,不讲理。

可……却也说的对。

在他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他还可以以朋友的名义关心她,照顾她,每年送她一座“城堡”,可现在呢?宋之漫都有男朋友了,他还能继续下去吗?

——不能。他的教养和他说不可以。

可这句话他和自己说了几百、几千遍了,如果真的有用的话,那他现在就不会出现在这个天台,和她的一生挚爱交谈。

封嗣紧绷着脸,深吸了口气,说:“我知道了。你走吧,让我静静。”

宋斯南:“你确定你知道了?不会是逗我呢吧?”

“逗你的。”

“切,无聊。”

饶是这么说,宋斯南还是转身走了,他不喜欢封嗣,是打心眼里不喜欢。不是因为他喜欢宋之漫,而是他藏得太深,宋斯南这人素来直白,不爱玩那些转弯抹角的东西,所以对封嗣,他喜欢不起来,更遑论这封嗣还妄图从自己身边抢走宋之漫。

简直不能忍好吗!

宋斯南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后消失。

封嗣突然朝某个地方叫了一个名字:“之漫。”

躲在阴影处的宋之漫浑身一震,却还是走了出来。

“今天算是同学会吗?”他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不算吧。”宋之漫出现在这里,是因为詹言侨和苏合欢回来之后和她说,他们遇到封嗣了,苏合欢还补充了一句“我怎么感觉宋小四去楼上了,他那电梯是去楼上的吧,他有——”话还没说全,就被詹言侨捂住嘴往外拖。

宋之漫惶惶不安的猜测:宋斯南该不会去找封嗣了吧?

这么一想,她就跑到楼上来。

天台有两个入口,宋之漫特意绕到后面那个门进去。

她没有听到他们全部的对话,只听到最后在宋斯南走后,封嗣那一声长长的叹息。

封嗣笑着说:“这些年的同学聚会,你好像一次都没去过。”

“太忙了。”

“是怕见到我吧。”

“有一点。”宋之漫直白的说。

听得封嗣愣了一下,“你俩还真是一样,说话都这么直白。”

宋之漫没回答,走到他边上,看着高楼下的城市夜景。

万家灯火点燃,璀璨的灯海绚烂夺目。午夜时分,道路上鲜有车辆行驶。整座城市,开始陷入安静沉谧。

封嗣说:“刚刚宋斯南和我说的话你听到了吗?”

“没有。”她问,“你们说了什么?”

“他劝我离开你。”

宋之漫一怔,“是……吗?那你呢,你怎么说的?”

“我啊……”他突然偏过头,看向她。

天台上夜风极大,吹得宋之漫没扎的头发漫天飞舞,封嗣缓缓伸手,帮她把面前的头发弄到耳后,却感觉她全身绷紧。

他收回手。

说:“我说,我要放弃你。之漫,我想放弃你了。”这么多年,是时候要告一段落了。

你和他要尘埃落定,而我也要在你人生中谢幕。

“你真的要放弃吗?”

“你不想我放弃吗?”封嗣死死的盯着她的眼睛,期望从她眼里捕捉到一丝的犹豫,然而没有,她果断的摇头,“阿嗣,你值得更好的。”

可是在我心里,你就是更好的。

封嗣忍了忍,没说出口这句话。即便说出来,又能怎么样呢?她不喜欢你啊,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你。

“之漫,你开心吗?和他在一起。”

宋之漫不假思索:“开心,也幸福。”

真残忍,在他心上刺了一刀。

封嗣又问:“你会和他结婚吗?”

“会。”

“你……很爱他?”

“很爱。”

他沉默了。

耳边风声呼啸,他低垂着眸,不知在想些什么。到最后,他抬头,朝她露出一个标志性的微笑:“你走吧。”从我的身边走吧,我会一直记得你,在我的心里。

“阿嗣……”

“宋之漫,再见。”未来的宋之漫,再见。

宋之漫定定的看着他,好久之后,喉咙哽咽,她知道他的意思了。声音里带着些微的哭腔:“再见。”

她往门口那边走,就听到身后一声低吼,痛到极致,她想转头回去看,却被他制止:“之漫,别看我,千万别看我。”

千万别回头,如果你回头,我就会私以为你对我还有那么一丝的……爱意。

那我会冲过去,抱住你,死都不放手。

宋之漫站在原地,没动。

封嗣看着她的背影,无声的流着泪。

“之漫,我们两个就这样说再见了吧。”

“嗯。”

“以后你结婚,别请我。”因为我会忍不住冲上前把你抢走,哪怕你多不情愿。

“好。”

“……你走吧。”他深深的阖上眼,无力的倒在地上。

宋之漫的腿像是灌了铅一般的沉重,她一步一步走的极慢,下了三楼,她终于忍不住,在楼道里失声痛哭。

那个白衣少年,曾在她无数个生日时送了她无数个城堡,把她当成公主一样的少年,终于说了放弃。

那个少年,曾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

曾给了她无数的动力和希望。

也曾深情款款和她说“喜欢”。

可她到底……没能爱上他。

她这一生,把爱都给了另一个人。

从此以后,山长水阔,再无他人。

那一晚,封嗣在天台停了很久。

他与月色为邻,抬头看着满天月光。

你们总看到他们为爱坚持十年,可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呢?我也为爱坚持了十年,她也是我的一生挚爱。

我这一生,爱上她之后还能爱谁?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

再也不会了。

因为不会有人再在他最灰暗的时候出现,哪怕是一个笑就能赶走他的内心阴霾;再也不会有人如她般温柔与善良;再也不会有人,让他有一种冲动。

为爱不顾一切,甚至粉身碎骨。

她是他的公主,永远的公主。

作者有话要说:嗷……

☆、第61章

那天晚上在天台发生的一切, 宋之漫和宋斯南都选择了缄默。

当然,宋斯南是这么想的。小爷我狂拽酷炫**,用一个眼神就能杀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谆谆教导, 让封嗣对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毕竟像自己这样善解人意还循循善诱劝他回头是岸的人不多了。

宋之漫没有那么自恋。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

不是她自私, 她曾经很希望能和封嗣成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爱,而她把爱都全倾注于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封嗣要的, 她给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愿意给。

与其继续纠缠,还不如放弃。

就当做,年少岁月里做过的一个美好的梦, 梦醒之后,生活继续。

偶尔会拿出来回忆, 感慨曾经有那么好的人温柔善待她, 全神贯注的爱着她。可惜他们不能走到一起。

有许多因素, 但最主要的还是,她不爱他。

……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就是夏末。

那天宋之漫刚好不上班,宋斯南则是因为周末的缘故待在家里。

宋之漫坐在客厅的羊绒地毯上, 阳光穿过玻璃,热度消减不少。晒得她身上热烘烘的。宋之漫顺着毛线的毛,突然对沙发上玩手机的人说:“宋小四, 你有没有觉得毛线的毛,太长了?”

“长吗?”宋斯南朝这边掀了下眼皮,“是挺长的。”

“我们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没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着毛线的爪子,“毛线毛线,待会要带你去剪头发啦,开心吗开心吗?”

毛线嗷呜一声,被长毛覆盖的眼珠子都看不见了。

“下午不是要带小鹿去游乐园吗?你确定还要带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机,赤脚走过来,伸手一把抓着毛线。

突然起来的腾空感,毛线惊慌失措,四条腿在空中乱蹬。

“这毛……”宋斯南审视了一番,决定道:“小问题,我来剪。”

宋之漫被他的话给惊到,“宋小四,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项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觉得不对,“你不会在诓我呢吧?”

“嘿,我没事做诓你干嘛。”宋斯南对她挑了挑眉,空着的手,挑着她的下巴,说:“小爷我今天就给你露一手。”

他把毛线给搭在肩上,毛线挣扎着,想要从他肩上跳下来,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别闹。”

“是毛线!”宋之漫瞪大了眼。

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线,别闹。”

“哎你把剪刀放哪儿了?”宋斯南环视了一圈,愣是没找到居家必备品之一,疑惑:“你不会没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术的时候,拿来剪缝合线的那剪刀也行。”

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还怪起我来。”她起身,往书房走去。

宋斯南是不去书房的,因为那儿太多医学用书。

他自从MBA毕业之后就没再看书,可能是那个时候看的书太多了,现在一看书,眼就晕。

而且宋之漫喜欢清静,她看书、看病例的时候都是在书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扰她。

算起来,他进书房的次数屈指可数。

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柜的,估计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儿了。宋斯南这会倒也不急了,前几次进书房都是那支笔啊,用电脑收个文件什么的,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会儿倒是有时间了,慢悠悠的打量着。

眼神突然停在某个角落。

他眯眼,似乎不太相信,把毛线给放下,拍了下它的屁股:“狗,自己玩去。”

“是毛线!”一头钻进箱子里的宋之漫再次纠正。

宋斯南:“……臭狗。”

“宋小四。”她语气里带着情绪。

宋斯南立马反应:“乖毛线,自己玩去。”

他又站起来,看着书柜最上层摆的东西。他朝宋之漫吹了声口哨:“最上面放着的是什么?”

宋之漫无暇顾及,她一门心思的找剪刀,头也没回:“不知道,你自己看吧。”

于是他就自力更生。

踮脚,从那一排的玻璃瓶中,选了一个个头适中的瓶子。

里面的千纸鹤五颜六色的。

还真是丰衣足食了。

宋斯南记得,当初自己给她折的那些千纸鹤,用的只有两种颜色,粉红色和黄色。也用过其他颜色的,可都不如那两种颜色好看。

他怕她嫌弃丑呐,要不然他哪会在意那么多。

但宋之漫则相反,她的玻璃瓶里,什么颜色的都有,红的黄的蓝的绿的。

宋之漫拔了塞子,从里面捞了一个粉色的出来。

她倒是折的比他的好看。

宋斯南把那玻璃瓶放在杯子上,动作迅速的给拆了那只千纸鹤,上面果然如他想的那般写了字。

——等宋小四的第1423天,天气晴,心情好。

那一瞬,他的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之手给遏制住,呼吸不匀,他往旁边走了几步,撑着桌子,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他继续拆。

——等宋小四的第1412天,天气晴,心情,很糟糕。

是蓝色的千纸鹤。

——等宋小四的第1432天,天气晴,心情,一般。

黄色。

——等宋小四的第1442天,下雨,心情,有点难过。

绿色。

他又拆了几个,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他选颜色,单纯就是为了她喜欢。而她选颜色,是为了纪念等他时的心情。

“找到了!”宋之漫转过身来,欣喜的脸顿时僵在原地,她缓缓的把那高举的手给放下,扯了下嘴角:“你怎么拆了呀?”

“嗯。”宋斯南说,“怎么折这个了?”

“因为……有人送了我一箱千纸鹤。”宋之漫走上前,拿过那只玻璃瓶,她往瓶底看了下,宋斯南还没发现,瓶子下面竟然还有个标签。宋之漫念着上面的数字:“第1400天到1450天,唔……大概是你离开的第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