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杀妻
作者:沈沧眉
该作品尚无文案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二
砍杀朱秀莲之前,我去屠宰场做过两次观摩,顺道购回整匹鲜肉做肢解练习。我想把这件事做得从容一点,优雅一点,我不希望人生最后的收场手忙脚乱,我希望完美谢幕。你知道的,绝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在表演,为了别人眼中的自己而活着。我当然也不例外,尽管我在世人眼中早已没有所谓的道德名誉可言。
三年前,我曾是轰动一时的知名人物。漠城没有人不知道我,这当然不是因为我的政绩突出,或经商有道,而是因为我是一名无耻的婚姻背叛者,抛妻弃子的狗杂种,曾遭遇过疯狂的人肉搜索和街头围观,事业崩溃,前途尽毁,自此一蹶不振。
这是朱秀莲在我们离婚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段之一。这一招非常厉害,比逍遥派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更具威力,杀人于无形,我就这么灰飞湮灭了。这种感觉比赤身裸体在市中心被人围观还要可怕,我永远无法说清楚,你也永远不会明白,总之在那之后我就经常有一种杀人的冲动。
朱秀莲后来对我说,她只是想给我一点警告,没料到事情会愈演愈烈失去控制,那些热心的网友们不能也不愿知道她的真实意图,发疯似的推波助澜把事情反应给我的工作单位,自发自动自费地给我的公司打电话寄信件,要求开除我和另一当事人。这么做的后果,没有达到朱秀莲的目的,反而把我推得更远,彻底断绝了彼此复合的可能。为此,她也有些郁郁寡欢,消停了一段时间。我的女儿视我为耻辱,拒绝跟我讲话。我生有何欢?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苟活了几年,就在人们认为我终于恢复过来的时候,我其实才开始崩溃。
我决定杀了朱秀莲。考虑到全城的人都认识我,我也没打算赖账,我只是想把这件事干得艺术一点。我已经四十岁了,凡事总毛毛躁躁的,不好。
我曾想过死亡,浏览过自杀网站,阅读过完全自杀手册,参与过陌生人的自杀讨论,参考过一些名人的死法,比如萨福跳海,顾城上吊,海子卧轨,海明威饮弹等等,最后我决定死在某个□□的肚皮上。不怕你笑话,我至今尚未召过妓。每个男人都该有一次召妓经验,至少一次,否则你就混不到真正的酒肉朋友。一个男人若没有三两个酒肉朋友就像一个女人没有闺蜜一样,是一件不太正常的事。
但是,我死在了召妓的路上。
我对此结果极度不满,非常愤怒。我这一生都在得过且过,糊里糊涂,无论是生活,还是性生活,抑或职场关系等诸多方面,我都不是很满意,却始终在作妥协、退步,忍让。我将就了一辈子,到最后就连死亡都不能按照我预想的模式进行,我太绝望太绝望了。我拒绝在死神的工作薄上签字,我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我想我一定哭了,但我感觉不到自己的眼泪。
我看见自己的尸身躺在地上,脑后有一小滩的血,苍白的五官是那样的英俊。是的,我四十岁了,但我依然很英俊。我英俊的容颜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我要回到二十年前,去警告那个年轻的梁山伯,千万不要爱上那个路过你家楼下的长发飘飘的看起来像天使的女孩。相信我,那绝对是魔鬼的伪装,她非但不是天使,就连撒旦也要对她甘拜下风。千万不要爱上她!
我穿梭在时光隧道里,就像一个微醺的人,跌跌撞撞地行走在往事的路上。我看见很多个版本的梁山伯,单纯近乎蠢笨的,假装世故老练的,和朋友牛逼哄哄胡吹乱侃的,在上司面前唯唯诺诺的,在下属面前颐指气使的,在老婆跟前忍气吞声的,在女儿面前道貌岸然的,还有讲荤段子跟女同事打情骂俏的……天啦!简直不堪入目,我从来没有如此集中真实地看清楚我自己,竟是由这么多面组成的。
我决不能让梁山伯变成我。
十八岁的梁山伯在阳台上浇花。墙角有一株枝叶繁茂的榕树,一个盛满清水的玻璃杯搁在阳台上,夏日的烈阳自叶缝间洒下来,照得那杯水清澈剔透,比那杯水更剔透的是他年轻无暇的面容。他是那样的美艳惑人纯白无辜,是什么消磨折损了他的美丽,把他变成了日后那个劣质不堪心态猥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中年男子,何物有此魔力?我感到吃惊。
这时候,朱秀莲出现在了巷口。
她穿着蓝色长裙,长发飘飘,细白的脸上嵌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我必须承认,十七岁的朱秀莲确实像个纯真的公主,怎么婚后就渐渐变成了公主的继母、恶毒的皇后了呢?
我要阻止梁山伯爱上她。
“快进屋去吧孩子,否则你的厄运就要开始了。”
“你是谁?”他问。
“你的未来很糟糕,我来帮你改变这一切。”
“你来帮我改变未来?”他像听见奇闻般失笑。
“是的。”我如实告诉他,“我看见了你的未来。你会在二十岁结婚,三十岁萌生离婚的念头,四十岁死于车祸。你的生活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噩梦,这一切全都是从你遇见一个女人开始的,现在这个女人就要来了……”
“如果未来能够被改变的话,你又怎能声称看见了我的未来?”
“……”
“不过,既然你这么说,我倒很有兴趣看看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他走到阳台边,朝下张望。他看见了朱秀莲,眼睛亮了。
我的天一下子全黑了。
我向死神提了最后一个要求,我想去看看我的女儿。
☆、三
我的女儿叫梁冰,十九岁,大学在读。我刚刚把她的母亲砍成了完美的五十二块,我想应该对她说声抱歉。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在我和朱秀莲这场旷日持久的离婚战中,她毅然决然地站在了她母亲那一阵营,对我冷若冰霜。更早之前她曾跟踪过我,跑到我的公司去胡闹,对我的同事破口大骂,十分无礼,表现得比她的母亲还要激烈,这让我有点吃惊。当她发现这些手段都不凑效之后,她选择了自杀。
当然,她没有死。但这件事把我所有的长辈亲友都惊动了,他们轮番地前来教训教育我,以至于我原本的那些愧疚、疼惜、怜子之心全都烟消云散了。这是她的手段,利用我对她的爱为所欲为,不惜自残以达到目的,如此极端的性格真令人讨厌,我十分生气。我和所有的亲人为敌,他们全都令我想吐,一个个推心置腹苦口婆心痛心疾首的语气和表情,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们最清醒最睿智,唯独我是被鬼迷了心窍的大傻逼,恨不得给我几个响亮的大耳刮子把我打醒的模样。我擦!都装得跟圣母玛利亚似的,关起门来还不是一样吵得鸡飞蛋打天翻地覆。这是我的婚姻生活,凭什么不听我的?
我从家里搬了出去。
打那以后,梁冰就拒绝再见我,拒绝和我通话。朱秀莲为她找了心理医生,办了休学,事后问我拿了一大笔钱。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只得用钱来弥补。我定期关注她的博客,里面有不少漫骂讨伐小三的文章,还有变相谴责我的。她用家庭故事编造了一篇拙劣的小说,小说里的第三者死得惨不忍睹,男主角则悔不当初痛不欲生,像狗一样爬回去痛哭流涕地恳求女主人的原谅,看得我又好气又好笑。她对人生的理解太肤浅了。人生是一个具有极其丰富内涵和层次的词汇,是一切情感的总和,爱情婚姻家庭都不是它的全部。从道德层面上来,我对不起她们母女。但如果我选择继续睡在朱秀莲身边,那么我就对不起我自己。我对自己每天扮演的角色感到厌恶,我讨厌一个女人以妻子的名义对我的每一件小事刨根问底,毫无隐私可言,就连偶尔想玩一下鸟的空间都没有,我曾对着杂志上的性感女星打飞机不慎被她撞见,之后的整整一个月都不得安宁。我受够了这种日子。
是的,我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我渴望自由。按照朱秀莲的说法,我消费了她年轻的肉体,榨干了她青春的年华,并且欺骗她为家庭作了十多年的无私奉献,等到她人老珠黄了,我就一脚把她踢开了。对此,我想纠正一下,她那时并没有人老珠黄,依然颇具魅力韵致犹存,只不过我已经不感兴趣了,我真诚地建议她去开辟新的疆土、征服新的勇士,遗憾的是,她把时间全部浪费在我身上,约有七八年之久,反反复复地折腾,直至真正的人老珠黄。怨恨蚕食了她仅存的风韵。另外,如果说她的青春年华全部被我消费榨干了,那么我不禁要问,又是谁他妈的消耗和榨干我的青春年华?女人可以向男人哭诉寻求赔偿或补偿,男人找谁去?女儿可以公然声称痛恨自己的父亲,父亲却不能恨自己的女儿,否则就是禽兽不如,我还必须无条件为她牺牲一切个人私欲,包括自由。当我决定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惜牺牲父女关系也要离开家庭重获自由的时候,实际上我一天自由也没有享受过,我得到的是一个醒不过来的噩梦,一直到我的斧头砍中朱秀莲的头颅,那一刹时我才复苏,在血腥中呼吸到第一缕自由的空气。
古人诚不欺我,自由果然是要通过流血来获得的,有时流自己的,有时流别人的。
梁冰漂亮,聪明,乖巧,深得长辈亲友的喜爱,连老师也偏爱她,她长得好看,即便犯点小错,闹点小性子,别人都格外宽容,难免养出娇纵自私的个性。哦她还特别的早熟,你知道的,漂亮的女孩子总是比较容易早熟。她刚升入中学,朱秀莲就担心她早恋,稍有点儿风吹草动就神神叨叨,批评她的着装打扮,心血来潮似的翻检她的书包笔记。我不耻她的做法,但也没有加以阻止,只要她不来翻看我的公文包笔记本手机我就谢天谢地了。
梁冰对朱秀莲这方面非常不满,发过几次脾气,母女关系一度搞得很僵,全靠我从中周旋。在我没有提出离婚之前,她凡事都坚定不移地站在我这边,当我提出离婚后,她就义无反顾地倒戈了。这对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十分伤心。她知道我看她的博客,故意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我心烦。她写博客就像她母亲发脾气一样,毫无规律可言,有时一天写三四篇博客,有时两三个月也不写片言只语。她喜欢在博客里贴一些摘录自畅销小说的似是而非的貌似深刻的看起来精致漂亮却毫无意义的句子,还超级热衷张贴自己的照片,你知道的,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若不能炫耀释放她的美丽,就像衣锦夜行一样不痛快。虚荣是她那个时期女孩子的共性,一举一动都像舞台上的伶人。
她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进行她力不从心的惨淡经营,把日常生活里的每一根鸡毛都包装得很精致,擦在一个用明媚忧伤的文字堆砌起来的水晶玻璃瓶里以供访客们观赏,换得一些惠而不费的谀辞。通过那些肉麻虚伪的留言,不难发现一些别有用心者,但她看起来似乎挺享受。这让我很担忧。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讽刺,有什么事能让一个丧心病狂的杀人魔都为之担忧的呢?没错,答案是杀人狂魔的女儿。不管你相信与否,我爱我的女儿。我曾对自己许下承诺可为她牺牲一切并在脑海里展开丰富曲折的想象而把自己感动,然而平淡庸俗枯燥乏味的生活使我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做英雄的机会,并且日渐消减了我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深邃的情怀,我常为此感到悲哀。
此刻,当我阅读梁冰博客上这些装饰性的文字时,我相信她的忧伤迷茫痛苦都是真实的。尽管这些情绪因为过于冗长繁复的前缀而削减了应有的冲击力,但这不妨碍我爱她,我仿佛看见她脸上奇怪而陌生的妆容和冰冷眼神。我的心禁不住抽搐起来。我刚刚砍杀了她的母亲,还令她的父亲惨死街头,把她一个人孤伶伶地留在这个复杂冷漠的世界上。我觉得自己很残忍,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猪狗不如。
我对死神表达了这个想法。
死神二话不说就把我变成了一条狗。
☆、四
你试过四肢着地,脸和鼻唇贴在地面上的那种感觉吗?这种感觉很奇妙,你会觉得人生就象脚下连绵不绝的道路一样无限地向自己展开,风景如画,前程大好。如果你恰好是跟我一样的猥琐男,那就更妙了,刚刚走过去的那个长腿女生,她的底裤是白色的哦。此外我还嗅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如马路上残留的汽油味,道旁绿化物根部的腐草味,夜露打湿后的灰尘气味,下水道发散上来的恶臭,以及夜归女子身上烟酒味和廉价香水——说到香水,德国有一本同名小说已经把嗅觉功能的魔力写到最极致了,我不再赘述。
我顶着一张邋遢的狗皮回到了我死去的地方,尸身已经不在了,只有血液凝固在地上,深褐色的,看得我有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控制不住地想要上前舔舔。这可真恶心。我赶紧跑开了。坦白说,此刻我很后悔,我想重新活过来,拥有自己的肉身,哪怕遭受再大的痛苦和烦恼,我也希望自己活着,再不济我还有五十万——啊是了,我的钱哪里去了?我停下来回头张望,除了那滩血迹其他什么也没有,我有点心慌,钱不多,但若是给某个不相干的人得了岂不可惜。
时间大约是凌晨三点钟的样子,具体我不太清楚。街灯是彻夜不眠的,天色有点儿发青,似乎还有一两颗微弱的星星。在漠城你别想看见明净的天空,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星空了,我的住宅楼不算低,但周围总有更高的,每当我仰望夜空,永远是灰蒙蒙的一团混沌,看了心里添堵,远不如辣妹写真看得爽。
我走在空荡荡的大街,深秋的夜风吹拂我污秽的毛发,我又冷又饿,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要去亲近沿途遇见的每一个垃圾桶。我看见两条狗在一个酒吧的后巷里用前爪扒拉着垃圾桶里的黑色塑料袋。我闻见冲天的酒气,呕吐物的酸臭,各种复杂难言的味道一起冲击着我的嗅觉,我感觉有一大串液体顺着舌头流了下来,我想要马上飞奔过去分一杯羹,从那两条狗的嘴里抢下点肉屑。但这怎么可以呢?我虽然顶着狗的皮囊,毕竟不是狗,怎能食别人吃剩的残羹。我强忍着饥饿,挪着脚步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路上的每一个小物件都对我有着超强的吸引力,一张可能沾染着鼻涕泪液或口红汗渍的纸巾,口香糖的包装纸,花花绿绿的食品外包装,哪怕是一个塑料袋,都令我产生想上前一探究竟的欲望。我与自己强大的意志角力,感觉十分虚弱,十二分煎熬。我停止漫无目的的游荡,决定用睡眠来抵住饥饿。
但是实在太饿太饿了,无论如何睡不着,翻来覆去,覆去翻来,折腾了两个钟头,我终于放弃莫须有的所谓人的尊严,爬起来寻觅一点能够用来填饱狗肚子的东西。本来嘛,已经是一条狗了,偏偏幻想要享受人的待遇,简直荒谬的可笑。
我围着绿颜色的垃圾桶转了两圈,给我在桶壁上发现一口已经风干了的浓痰。我迟疑了半刻锺,终于伸出舌头凑上去舔,这是方圆几里内唯一的美餐,我舔得很认真,又缓慢又仔细,先用舌头小心翼翼地舔舐边缘,一点点把它润湿,等它似乎变软变稠,方用舌尖细细品尝,我此前从未尝过一口浓痰,原来它吃起来的感觉粘稠又有劲道,隐约还带有一丝丝的甜意,如果你不去想它可能是某个肺结核患者的分泌物,那么它的口感还是不错的,那一丝甜味许是它的主人正在服用止咳糖浆的缘故亦未可知。
我用几分钟的时候吃完这口痰,得到了一丁点儿精神和心理的抚慰,蜷缩在墙角里有了点困意。你看,当我变成一条狗,我是如此的容易满足,甚至还做了一个春梦。我梦见自己和另一只狗热火朝天的调情,进入状态后却为我们俩谁在上面争执了起来,他狂吠着说自己乃是堂堂男儿,绝不能在下面。我一个激灵就醒了,立刻检查自己的生殖器,是个母的。
☆、五
我是一条母狗。
以前要是有人敢这么说我,我即便不拿刀砍他也要把他的祖宗八代挨个操一遍,但现在这成了一个事实。我真的变成了一条母狗。唉,这个世界真是一点道理也不讲的。我想做一条狗不过是一时冲动随口说说的,因为有死神帮忙,居然就成真了,早知道我就说想变成卫生棉好了,起码可以溺死在女人的□□里。
人生不但全无道理,还充满讽刺。想我当年由一名设计师荣升为设计总监的过程,真是一则绝佳的黑色幽默。那时,我在一家颇具实力的广告公司卖命已有五年。公司大佬甲乙二人白手起家,几经风险方才站稳脚跟。创业过程中的种种辛酸艰难都熬了过来,同甘共苦近十载,眼见公司壮大成熟,他们二人反倒因一些小事生了龃龉,竟闹到割袍断义的地步。甲一怒之下离开公司,另起灶头,从原公司高薪挖走了一批骨干。我也是被挖人员之一,并因此暗自得意,可是当我无意中得知,另一个被挖人员A的薪水比我略高时,我愤然拒绝了甲的优厚条件。原因是我鉴定A是一个没有本领只会招摇撞骗专攻逢迎拍马的大傻逼,而甲给我的薪水比他还低,说明在他眼里我连一个傻逼都不如,于是我毅然决然地留在了原公司。但是,在我作出这个决定的第二天,我就后悔了——跟钱过不去,我可就不是连傻逼都不如嘛!为此,我郁闷了整整一个礼拜,并在朱秀莲的责备和唠叨之下几次犹豫要不要回头,终于还是拉不下那个脸面。
一个礼拜后,我自认傻逼的牺牲得到了一个意外的补偿。老总乙在公司晨会上签发一份任命书,把我提升为公司的设计总监。这个任命除了我确实有两把刷子之外,还因为我拒绝了甲的诱惑,表现了对公司的高度忠诚。我接过任命书的那一瞬间,面对老板委以重任寄以期翼的目光,个中滋味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一耳光打得太重了。我变得沉稳,装得高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吧。有时,人生关键的时刻就那么几小步。这关键的一步阴错阳差地把我往人生的高处送了几个台阶。它使我对生活对事业都有了一个全新的眼界。
二十八岁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这个转折在当年我们那群同龄人里算突出的,我有一个大学同学B,他各方面的才华都胜我一筹,但不知何故,始终未能谋到满意的职位,供职于小公司,他的公司只能接到一些不痛不痒的小单子,即使他把那些案子做得创意十足,却也只能在一个小范围里昙花一现,很快他就产生了自我怀疑,改行干别的去了。而我供职于大公司,参与负责得都是有分量的项目,资金充足,宣传铺天盖地,看到各电视台狂轰滥炸式的播放自己的作品,很有成就感,尽管那些作品并非杰作。当然,我并非要否定才华的重要性,只是绝大多时候,一个人所处的位置和掌握的话语权比他的才华更重要。何况他们的背后通常都有智囊团。
我刚当上总监的时候不懂得使用我的智囊团,凡事亲历亲为,各环节都盯得紧,觉得这样才对得起老板的信任。一方面想要维持往日的平易近人,一方面又不能让他们真的以为我平易近人而影响我作为新任总监的权威,结果把自己搞得十分疲惫苦不堪言。在我小心翼翼困惑重重地摸索前路的过程中,我的妻子朱秀莲没有帮上一点忙,她忙着打麻将,并在麻将桌上接受大家礼貌性的恭维,说什么我有才华肯上进年轻有为前途无量……
接下来的发展很庸俗,你用膝盖骨也能猜到了——我与朱秀莲的差距日益增大,各方面都不合拍,我渐渐变成了那个“我的妻子总也不能理解我”的男人。另一方面呢,我因为有了一个总监头衔,又兼眉目周正,仪表俊朗,身边的异性忽然多了起来。早两年,我全身心致力于工作,没有这方面的闲情逸致,近年来,工作得心应手,办公室政治也研究得十分透彻,管理手下游刃有余,于是难免就有些不安于室了。
那些有意和我暧昧的女性包括,应酬场合主动给我留电话的服务性工作者,公司女职员,想从我手里接生意的女业务员,还有从网络等其他途径结识的女性。——我这样说,你没准要以为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甚至连母猪发情都要向我寻求安慰的自恋狂了。好吧,老实说,我确实有几分自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天生丽质难自弃嘛,如果我长了一张随心所欲胆大妄为的脸,估计路边扫垃圾的大妈也不愿多看我一眼,但我离自恋狂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我自认不是一个随便的男人,决不和客户玩暧昧,也不喜欢某类服务性工作者,最可能的暧昧对象就是公司女职员了。这些女职员们都很有品味,流行乐要听国外的,国内的只听王菲和刘若英,看铜版纸杂志,节衣缩食也要使用CD香奈儿三宅一生的香水,挎着LV或古琦包出入地铁和地铁附近的小餐馆,她们是小资或正在努力朝小资转变,她们喜欢用一些诸如清醒、凛冽、宿命一类的字眼,想疼痛成S就疼痛成S,想静默成B就静默成B。她们还特陶醉于杂志和小说里所写的那些女秘书和C什么O之间的情爱故事,并相信自己也有机会成为女主角。这让我很诧异,须知这些进入我所在公司任职的女性可都是知名大学的毕业生啊。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很感谢教育机构向社会输送了这么一批女大学生,使我这样的男人有机会玩一玩暧昧的婚外情。
暧昧是一个色香味俱全的词汇,充满了诱惑的张力。谈恋爱太过劳心费神,投资又大,有时候还得不偿失,老夫老妻相看生厌,言语乏味,跟暧昧对象在一起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那是酒后微醺的轻松惬意,是眉来眼去欲说还休的销魂。真正的暧昧高手恰如王菲在歌里唱的那样“越来越近却从不接触”。我不敢自命是此道高手,但我始终坚持“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并非我良心未泯或有什么功能障碍,而是我更珍爱我的前途,我很乐意和身边那些天真得可耻但有时也不失可爱娇憨的年轻白领们玩玩暧昧,说几段含而不露的带色笑话,甚至借酒卖醉和她们调调情拉拉小手,但我从不和她们乱搞,我不能毁了自己正处于上升期的事业,谁知道这些智商不及格又深中浪漫之毒的女学生们会搞出什么乱子呢。但正如你所知道的,原则这个东西就像处女的那层膜一样,都是用来打破的。我终于和一个暧昧的女职员有了身体方面的深入交流,她叫W。
☆、六
天色大亮,我披着邋遢的狗毛,带着路人嫌恶的表情,一路来到朱秀莲居住的社区,趁警卫不注意时溜了进去。我看见邻居们聚集在楼下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
“大半夜的,那警车乌拉乌拉地叫,谁能想到出这事啊,可怜了那个孩子,去年刚考上大学,恐怕还不知道这事呢……”
“两口子闹离婚,分居好几年了,前几年还闹得满城风雨,说是在外面有人了……”
“该不会是情杀吧?”
噫?原来大家还不知道凶手就是她老公,并且他在杀妻后的一个小时内也已横尸街头了啊。真可惜,否则他们的谈资就更丰富了,足够说三天三夜的,如果该小区恰好有一对夫妻或婆媳正在冷战,那么此案就是绝佳的调和剂,其新闻价值更是高不可估。
可以预见,此事将在漠城引起极为广泛、热烈的讨论,届时会有若干专家在各电视台露面,侃侃而谈地发表他们自以为独特精辟的看法,并且一定会把三年前的事做个全面细致的回顾,从而断定我是一个有着严重心理疾病的变态狂。这势必在网络引发一阵狂潮,那些极具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人们肯定要拿我的女儿说事。我深深深地为梁冰担忧起来。我忽然明白让我做一条狗,目睹将要发生的一切,是死神对我最重的惩罚,比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更残酷。
我站在人类边缘,双目透出浓浓的无人能懂的巨大悲伤。一只白色哈巴狗带着贵族式的骄傲围着我转了两圈,然后不屑地扭头走开又到主人脚下撒娇去了。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默默的巨大的悲痛,连我的新同类也不能理解,我就不再作悲痛状了,虽然悲痛也不是装的,但没有观众的情况下,伤口似乎就愈合得稍微快点。我现在有另一个更强烈的感觉,就是饥饿。
我看见有个老妇人手里提着一块购自隔壁市场的新鲜猪肉,不禁口水狂流,眼见她正全身心投入八卦事业,便猛地上前咬住,掉头就跑,一口气狂奔出小区,生怕她追出来。好在没有,她只是叫骂了几句。我找到一个隐蔽角落,小心谨慎地吃那块肉。我从未如此紧张得吃过一块肉,好担心有同类来抢。
吃完肉我感觉好了一点,想起刚刚听到的八卦,朱秀莲的房子暂时被封了,而梁冰似乎还不知道她父母双亡。我蜷缩在角落里再次悲哀起来。悲哀的力量好强大,我沉溺其中,恨不得再次跳楼自杀。我试图伸出前爪向上举了两举,表示要努力振奋。你听过成功学或激励学一类的讲座吗?穿得跟男装模特般的讲师拿着话筒带着学员喊口号,说什么我是最棒的我是最优秀的我时刻充满力量,我就是他妈的超人蝙蝠侠蜘蛛侠,好像这样喊两声,他们就真的充满力量随时可以征服世界了。我曾以为这是很傻逼的行为,现在依然这样认为,但人到了绝境总要给自己找点心理安慰不是,我激励我自己。
首先该洗个澡,我快要被自己散发的恶臭毒死了。但自从几年前把房子过户给朱秀莲之后我就很少来这里了,好像记得物业那边有个水龙头,我决定去碰碰运气。我的运气不坏,那玩意还在,我上去用嘴咬开开关,让冷水淋在狗头上。冲完之后,我觉得舒服多了,举起爪子爬到深色玻璃窗前照了照自己,以人类对狗的普遍审美来说,我的前途不太乐观。不过,我想你一定知道的,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起点都不是在他们自己的手中,我们都是被出生的,无法选择自己的血统和种族。这副狗皮囊是死神随意分配给我的,我只能爱它。每个人都该珍爱自己的皮囊,因为这是我们唯一拥有的,某种程度上,它就是时间和生命的代名词,没有了它,一切都是虚妄。
我洗好澡,勉强也算填饱了肚子。我走到街上去,到报刊亭前看看报纸,当日的报纸头条都没有杀妻碎尸案,我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有一种奇异的期盼,我亦如哈姆雷特般耿耿于自己的作为和名声,盼望知道在我死后,世人是怎样看我。
这时候,我看见了朱秀莲的哥哥和母亲。他们从出租车上下来,脸色凝重地匆匆走进了小区。我的这位岳母大人,怎么说呢?她七十多岁,记忆力依然非常得好,完全可以媲美刻录机,她牢牢记住了自己对他人的好和他人对自己的不好,一辈子都在絮絮叨叨,谁谁辜负了她,谁谁没有良心,反正自打我结识她女儿的那天开始她就在被人辜负,但是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她的儿女们都很烦她。朱秀莲十九岁就要和我结婚有一大部分原因是为了从家里解脱出来。至于我嘛,也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早日享受性生活。你知道的,那个年代的女性还是相对保守的,不结婚都不能进行深入交流,偏偏每次约会她都是那么的姿态撩人,诱惑得我忍不住要去碰她,而我每多碰她一次,就多了一份向她求婚的义务。
人们说起婚姻都喜欢用七年之痒这个词,实际上我到了第三年就觉得没啥意思了,最初的新鲜刺激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责任和压力。三十岁之后,我对女性的外表也不作过高要求了,我更渴望检验她们精美服装包裹下的肉体是否表里如一。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被这种渴望折磨得□□,每当我和那些年轻的姑娘们约会,我用我的大脑充分的□□她们,然后彬彬有礼地送她们回家,下一次她们十有八九会主动联系我。搞定她们其实很简单,几顿高档餐厅的晚餐,到小资聚集地喝几杯蓝山咖啡,或是到有情调的酒吧坐上两晚。在她们眼里我年轻,英俊,事业有成,更重要的是风度翩翩,懂得尊重她们。你看,她们是如此天真可爱。
☆、七
在遇见W之前,我都很享受这种生活状态。二十出头的姑娘相对单纯,没见过什么世面,又好哄,我说什么她们都相信。反倒是那种二十七八岁的女子,你要当心了。她们有了些生活阅历,言谈举止通透豁达,似乎把七情六欲都看透了,其实骨子里多有不甘,十分难缠,万万沾惹不得。W正是这样一个女性,二十八岁,白领。我好死不死就沾上了她。
沾惹上W的那一年,我三十六岁。在这之前,我已经正式向朱秀莲提出了离婚。——我特别说明这一点,是想你知道,我的婚姻破裂和外人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纯粹是我和朱秀莲两个人之间的问题。那时我们已经分居,并且正在进行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讨论,由于她的态度反复不定,一会儿同意离婚,一会儿又不同意,搞得我很头疼。我离婚并不是为了要娶谁,并且毫无再婚的打算。退一万步讲,我即便想要再婚,也决不会挑选W为对象。
W是这样的。相貌普通,身材高挑,有一双修长的腿,用得体时尚的服装包裹打扮一下,看起来也有几分气质,有一定程度的小资倾向,但她自认比小资更有品位,这可能和她兼任网络写手的身份有关。在做文案工作的同时她私下还写写小说,出版过两本书之后便俨然以作家自居了,认为别人写的大部分都是垃圾,她自己的才是精品。尽管在我看来根本毫无分别,当然,我不会戳穿这一点,我常恭维她与众不同,她表面上不以为然,私心里却深以为然。网络就是她的第二生命,是她生活的全部乐趣所在。这样一个女人,调调情玩玩暧昧可以,却不是好的结婚人选,至少对我来说不是。那么,我究竟是怎么和她勾搭上的呢。
这中间的故事并不复杂,而且非常俗套,乏善可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当时的状态不对,很需要找个垃圾桶来倾吐一下,而她出现的恰是时候。如果我尚未结婚,那么,这种恰是时候的暧昧,或许可以称之为爱情,但因为我是已婚男士,就只能是奸情了。
我前面说过,那段时间朱秀莲把我搞得很烦,我经常深更半夜睡不着,挂在网上打打游戏看看□□。W也经常半夜写稿。时间上的吻合为我们的交流提供了基础。实际上,我并不确定她是否对我有意,至少在平常接触中她没有流露过这方面的意思。我倒是幻想过她那一双修长性感的腿,但我这也是绝大多数猥琐男的幻想,就像看大街上惊鸿一瞥的美女,远远达不到进一步交流的地步。所以,最初我们在MSN上聊天也是很公式化的,她称呼我为梁总,我叫她小W,像一切上下属的私下交流一样,我拿捏着架子,她保持着客套。随着聊天次数的增多,我开始戏称她为作家,她也就渐渐地随便起来了。
终于有一晚我愁闷之余向她透露了自己糟糕的私生活,她用她那一腔写小言的细腻情怀给予了相当大的安慰。于是又一个寂寞之夜我约她出来喝两杯,然后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顶庸俗的一段,和我制作过的绝大部分广告案一样毫无创意。但她是我今生怀有最大歉意的人之一。女职员和男上司搞一夜情的事在漠城绝不少见,甚至每晚都在上演,唯独她很不幸运,为此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
导火线是某个周末梁冰来看我,在我的笔记本电脑里发现了我们的聊天记录,并且传送给了朱秀莲,然后她就疯了。由于我之前一直坚称没有外人插足,纯粹是两人间的问题,现在给她抓住了把柄,那还了得,我的人品和道德在她眼里立刻呈负N次方倍升级,我成了一个鲜廉寡耻的超级大骗子,怎样解释都敌不过铁证如山,她只相信自己看到的,大大的闹了一场犹不解气,还把这件事情捅到了网络。
自此我们的命运都被改写。
一场针对我和W的围剿运动浩浩荡荡地拉开了序幕。我和W以及我们的公司都受到了无数热心网友的亲切慰问和来自信件电话的关怀,我们的私人信息和照片被到处转载。我怀疑那些提供信息的网友就潜伏在身边,甚至极有可能是平日相交匪浅的朋友,但大家都披了马甲,我没有证据,只能在自己的想象里受刑。迫于强大的压力,W不得不辞职离开了漠城,我颜面尽失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但心态就此扭曲。
我由社交圈的活跃分子变成了一个深度宅男,我好害怕,好没有安全感。饭碗虽然没有丢掉,但由于我迟迟不能恢复过来,老板已经有培植他人取而代之的意思。我每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忧伤的脱发,飞快地长小肚腩,我不敢上网,却又控制不住想要搜索关于自己的消息,恨不能一把火把整个网络毁灭。我变得多疑、敏感、神经质,若干阴暗邪恶的念头像毒草一样在心里疯长。我仔细推演过自己的未来,实在生无可恋,于是我决定杀了朱秀莲。
那一天是十月八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