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二一六章

沈奚彻底明白过来。

“所以,你们当时给麟儿下毒的目的有二, 其一, 促使苏时雨尽快破获登闻鼓之案;其二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想让朱悯达明白, 他、十三与麟儿同在一屋檐下终是不妥, 难保有人会借着他们太子、嫡皇子与皇孙的身份做文章,离间他们, 而最易受创的, 则是他们三人当中最弱小的麟儿。朱悯达爱子心切,对于当时的他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令十三尽快回到南昌藩地。

“因为只要朱悯达身陨,依照有嫡立嫡的规矩,十三就是下一任皇储的继承人。你们的目的既是夺储,那么朱悯达被弑之时, 十三必须离开京师,否则就是为他人做嫁衣。”

“当时景元帝病重,已然卧榻不起。你们原本的计划应该是这样的, 一, 利用朱沢微之手弑杀朱悯达, 暂令朱沢微掌大权,但朱沢微非嫡非长, 便是掌权, 亦无法顺利继承储位, 而真正的储君继承人又在南昌,远水救不了近火,从而令储位玄虚,朱沢微与朱南羡之间达成一种微妙的平衡。

“二,待时机成熟,你们将朱悯达真正的死因透露给十三,令他回京与朱沢微彻底反目,他们之间明斗也好,暗谋也罢,反正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们只要寻一个合适的时机趁虚而入,一旦十三身陨,十七无权无势根本不足为惧,而你,朱昱深,在朱悯达与朱南羡身陨,朱稽佑被苏时雨参倒以后,便是这随宫里名副其实的长皇子,可名正言顺地继承大统。届时,便是朱沢微想与你争也不能够了,因为他已被十三耗得势衰力竭。”

沈奚说到这里,冷笑一声。

“可惜,时局如旋涡,风浪变化不止,谁也无法掌控大局。”

正如谁都没料到在昭觉寺事变当日,朱南羡竟因为陪苏时雨送信,耽搁了两个时辰,反而赶去了昭觉寺。而朱沢微也非愚蠢之人,恰借时机,先将朱悯达与沈婧之死嫁祸给了朱南羡,后又借患病之由,将朱南羡软禁在东宫。

时局虽变,但万变不离其宗。

对于当时的朱昱深来说,北凉整兵,他身为北平藩王,自当率兵出征对敌,可恰好,也让北大营十余千户所的虎符落在了他手中。

那其实是他最好的夺位时机,朱南羡被软禁,手无缚鸡之力,朱沢微掌大权却背负恶名,虽有兵,兵力亦不足以与他抗衡,朱昱深继位简直可以继得干干净净,不费吹灰之力。

可他放弃了,若因夺储耽搁战事,北方门户失守,大片疆土沦陷,那么这储君之位,帝王之位,要来有何意义?

反正他想要的,他终会去争,尽毕生之力,不死不休。

大殿深默,沈奚当着一众重臣的面,道出朱昱深这些年的所有阴谋后,忽地茫然了。

他环顾四周,其实今日在谨身殿的人不多,有人,譬如朱弈珩与舒闻岚,是这些年陪着朱昱深想扶相持走过来的;有人,譬如兵部的陈谨升,原虽是朱昱深的人,但官职不高,是这一二年,甚至朱昱深继位后才提拔上来的;更有人,譬如礼部的罗松堂,吏部的曾友谅,其实与此事无干,平白听来这一股脑儿秘密,吓得连眼都不敢抬。

还有人,譬如柳昀,竟不在场,譬如自己,生在深宫长在深宫,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沈奚这才意识到,其实原来,朱昱深手下的人不多,只是知人善用,眼光毒辣罢了。昔宫前殿,他用了朱弈珩帮自己一起布局,因为朱弈珩聪慧明透,又是皇子,身在局中,长在故皇贵妃身边,熟知诸兄弟秉性。后冬猎与昭觉寺,他用了舒闻岚募集消息,因为舒闻岚见识广博,有重疾做掩护,最不容易惹人生疑。而在最后关头,要一击制胜,谋取皇位时,他用了柳昀,因为纵观朝野,甚至纵观天下,杀伐果决,智计无双,冷静克己,苦心孤诣的,只有这样一个柳昀。

以至于得一柳昀,他就谋得了天下。

可柳昀这个人,怎么会听朱昱深吩咐呢?

沈奚想不明白,亦不想去想了。

他只记得,早在几年前,冬猎前夕,自己明明在雪地上写下了朱昱深的名,明明想要动他的,却又因朱弈珩搅局,把这个念头打消了。

那时柳昀就对他说,你太骄傲,你不够狠心。

彼时不明所以,而今想来,真是句句箴言。

是啊,他太骄傲了,他出生荣权,顺风顺水,尊贵无匹,以至于他在雪地上写下朱弈珩与朱昱深之名的时候,如何也想不到朱弈珩的谋,竟是全心全意地为朱昱深而谋。

他太骄傲了,从未打心眼里服过谁,所以他以己度人,觉得皇储之间可以结盟,可以相互利用,却猜不到一个皇储竟会对另一个皇储彻彻底底地俯首称臣。

这些年,他在此局中,每每到了关键时候,总是差了半步。可眼下看来,他的这半步,又岂只是半步?他先输在骄傲,后输在心软,最后输在一道一辈子过不去的坎。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而朱昱深与柳昀,按下是非黑白不表,单论行事态度,只要初心已定,终点已定,途间无论险阻,亦会披荆斩棘,忍痛而行。

而自己的初心,又在哪里呢?

沈奚想,他终于明白朱昱深为何要聚集这些个与当年事有关的、无关的众臣在大殿里。

因为他不怕,便是让他们晓得这些秘密又如何?这个皇位他就是谋来的,事实摊开给你们看,还敢反了他不成么?

因为他要治,让这些人知道秘密,对自己来说,虽多了一分危险,可是对于殿下一干只愿平安度日的重臣来说,也因窥得这份秘密,不得不严防死守,否则就有性命之尤,因小心谨慎,反而更要对永济帝臣服。

权力就是这样,此消彼长,敌强我弱,你已在制胜点,只要足够强,会变通,就不怕位子坐不稳。

朱昱深高坐于御案前,看着殿内沉默的,安静的,甚至有些萧索的沈奚,忽然开口道:“拿酒来。”

在众人匪夷所思的目光中,他下了陛台,一步一步地走到沈奚面前,亲自斟得一杯酒:“知道朕今日为何传你来谨身殿,将这些因果一一道清讲明吗?”

“因朕知道,你重情义,骨子里有十足傲气,若不将这浑局看个透彻,怕是这辈子都安不下心。”

“而今你既看清了,了悟了,该知此局凭你一人之力,已回天乏术,且你,苏时雨,十三,其实都一样,看重的,本也不是这个皇位。”

“朕不愿折你傲骨,今先敬你一杯,愿你纵有不甘,亦能泯于这酒中,从此吞咽入腹,便是折磨,也忍下来。户部尚书的位子是你的,内阁一品辅臣的位子也是你的,论功绩,国公爷的封爵也该你莫属。”

“朕保你官位,晋你爵位,不为其他,只因战事虽歇,并非永止,江山隐患仍在,民生待兴,时局艰难,户部尚书的位子太过重要,而普天之下,只有你沈青樾有这个能耐做好。”

朱昱深说着,将杯中酒往前一递。

酒水微晃,荡出一圈又一圈暗纹。

是好酒,闻着都觉得香,觉得烈,觉得冰凉。

沈奚看着酒水,慢慢地,失笑出声,越笑越觉得好笑,几乎要捧腹,可是忽然一下,他的笑又戛然而止,一扬袖打翻了朱昱深递来的酒水,双目布满血丝,嘶声道:“你不如杀了我——”

殿中的内侍与大臣全都埋首俯身跪拜于地。

侍卫阙无提剑欲惩治沈奚,走到近旁,却被朱昱深抬手一拦。

他平静地看着沈奚,一直没说话,知道看着他的神情一点一点落寞起来,难过起来,十三没了,时雨也走了,二姐陨没,三姐听说去为十三守陵了,而他呢,他该怎么办?

沈奚慢慢转过身,一步一步朝殿外走去,有个瞬间,他竟无比期盼能有侍卫追上来,给他脖子一剑,这样他就不用困在这里了,不用陷于恩义,情仇,与明谋暗斗。不用作茧自缚,也不用画地为牢,他太讨厌这些了。简直憎恶。

可是没有,身后只有苍茫的风,没有人。

一直到沈奚的身影消失在墀台,舒闻岚才跟朱昱深请示:“陛下,可要着人跟上去盯着,臣怕沈大人——”

朱昱深却摇了摇头:“不必,他会想明白的。”又淡淡地添了句,“可别小瞧了他。”

几名内侍进殿将倒洒的酒水收拾干净,朱昱深对殿中一干朝臣道:“都散了吧。”又对吴敞道:“你也退下。”

不知何时日已西斜,也许因为先帝新丧,明明年三十的黄昏,天地一片肃杀冷清。

舒闻岚走下墀台,放缓了脚步,不过须臾,内侍吴敞便跟上来,有模有样对行了个礼,见四下无人,才压低声音,一边落后他半步走,一边道:“少爷,老奴当日已按照吩咐,将那番话与柳大人说了。”

舒闻岚神色无波澜:“怎么说的?”

“便是在提苏大人的时候,顺道说了句‘当今圣上又是假作痴傻’,可柳大人像是无动于衷,只回了一句,他认了。也不知究竟是认什么。到底是认苏大人对他的记恨,还是认自己权力大,终究会惹帝心生疑。”

舒闻岚沉默一下:“陛下那里呢?”

吴敞道:“陛下何等耳清目明之人,老奴前日伺候他更衣时,只提了一句‘明华宫方起火时,柳大人就到了,说是询问灯油的事’,陛下便不让老奴说下去了,好像是早就猜到那一位被柳大人救了,竟也无动于衷。”

说到这里,他皱了眉:“老奴伺候了三朝皇帝,见识了许多皇子与王公大臣,也就这二位,实实在在摸不清心里在想什么,少爷,您说,咱们能成事么?”

舒闻岚面对夕阳,负手而立:“难啊。”

第217章 二一七章

夜更深些的时候, 宫内鸣了号角。

子时已至,又一年过去了。

永济二年的年关, 随宫不设宴, 四下里冷清清的,后宫无人, 连侍卫都散了一半回家回营, 巡夜的都是内侍。

一名小火者路过六部, 老远看到前方有一身姿高大的人走来,提着风灯一照,竟是内侍马昭,

“马公公,大过年的,您怎么也值勤?”

“不然呢?”马昭一笑, “咱们这样的人,都孤寡,不兴祝什么年关, 把前后宫巡好了,只要陛下宽心, 我们这年节,才叫过得顺畅。”

他如今也是个人物了, 跟过两位大珰,晋安年间还伺候过苏大人, 而今到了永济朝, 听说永济皇帝的寝宫一建好, 还要招他过去做管事牌子呢。

小火者应是,走在马昭前头半步,为他提灯照路。

六部很大,踏着雪,走得十分慢,从正午门外的步廊一处一处巡至刑部大牢,寅时已过去大半了。

天将明,楼隔间一片晨霭,老远望去,前方雪地上似乎躺着一人,乍一看,还以为是个尸体。

“啊呀!”小火者吓出一声惊呼。

然而大珰在旁,不敢露怯,提着胆上前一看,才发现这身影眼熟得很:“马公公,那边、那边好像是沈国公。”

马昭目色诧异,拿过风灯,快走了几步。

轻微的踏雪声惊动了沈奚。

他已在这里躺了一夜了,一时睁开眼,也没出声,缓缓抬起一只手,将来人拦了下来。

冰凉的雪水沾湿大氅,慢慢浸透衣衫,侵入肌理。

可他仿佛并不觉得冷,抬眼不见天幕如盖,熹微一缕晨晖如梦幻泡影,恍惚还以为看到了很小的时候,大姐二姐还在,祖父祖母亦在,沈拓的官品不高,他们四姐弟在沈府成日打闹的时光,大姐沉稳,二姐温婉,他只小沈筠一岁,两人最顽皮,三天两头就要吵嘴。

又或看到了麟儿出生那日,他和十三抢着去抱,小小一个人儿窝在他们怀里,竟不怕生,看到他咯咯地笑,看到十三,也咯咯地笑。

当时沈婧刚生产完,还虚弱,隔着帘子唤十三,说:“你回头跟三妹写封信,就跟她说麟儿出世了,好叫她安心。”

沈婧与沈筠都是这样,总觉得十三性情比沈奚好,家里有事,也多嘱托十三。

往事有点旧了,回想起来也模糊,沈奚只记得彼时年少,自己好像有点不服气,十三与沈府再亲,到底也是朱家人,再说了,十三的脾气就很好吗?莽撞,恣意,飞扬,冲动,大而化之,加之出生天家嫡系与生俱来的倨傲与威风,若非从小从了军,放在宫外简直堪称跋扈子弟。

因此他总爱与他争,想杀杀他的威风,凭着自己几分聪明,十三往东,他就要往西,十三往北,他就要往南,吵吵闹闹过完一整个少年,竟也没能闹僵了。

沈奚想,大约是十三让着他吧。

他真是太不好了,后来得知明华宫起火,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十三其实待自己很好,二十余年短短一生,他也很难,他该与他少争一些,让他过得舒心一些的。

沈奚早在十月中就觉察出事情不对了,一开始是从苏晋来信的措辞里看出片许端倪,后来到十一月,朝廷接到木彦三卫的消息,他便彻彻底底地猜到事情的因果。再要往回赶已是来不及,焦虑之中还好稳住了心神,先动用一切势力,瞒过柳昀与朱昱深的耳目,将麟儿与梳香送去了蜀中。

当时梳香还问:“少爷,既然四殿下与柳大人都晓得奴婢与麟儿要往蜀中,您为何还是要将我们送去此处呢?”

沈奚也说不清。

或许因朱昱深坐主江山,天下哪里,其实都一样。

或许因蜀地天险,进蜀总要费些功夫,便是得知追兵找来,也又裕足时间再逃。

又或许,因为沈婧临终前对梳香的那句:“你若能活下来,便带着麟儿去蜀中,为他取一个贱名,不要姓朱,也不要姓沈,然后把他养大,这辈子,都不要告诉他他究竟是谁,他的父母是谁。”

他笑了一下,道:“阿姐说,让你为麟儿起一个贱名,你起了么?”

梳香道:“不曾起,奴婢没验过几日书,怕起坏了,唐突了小殿下。”

沈奚道:“那就跟你姓吧。”

梳香是灾荒年间沈府捡来的小丫头,自小就跟着沈婧,“梳香”二字还是沈婧起的,哪有什么姓氏,总不能姓梳吧。

“取‘梳’的‘木’字,姓木。”沈奚看着麟儿,他已会说话了,会叫他阿舅,伶俐还如以往一样伶俐,只是历经了人世艰难,才六岁,却比一般孩童懂事早慧,“就叫木头。”

沈奚躺在雪地上,看着晨光。

都不在了,全都不在了,只剩他一个人了。

不然他也走吧,去蜀中,找木头与梳香,再带着他们去宁州,找时雨,以后他们这些苟且偷生的零零碎碎,权且做成一家人,以后一起离开大随,想想其实不坏。

既然这样,他为何还躺在这里呢,还身在这大随深宫之中呢?

总不该是被朱昱深说动了吧?

他在户部任职逾十年,官拜侍郎尚书近七年,知道而今四方战歇,大随民生百废待兴,还有许多事没做完,他扔下户部走了,这么艰难的日子,朝政如何扛过去?

担子扛在肩上这么久,责任简直化成一种本能,自己这一副左右为难的样子真是面目可憎,就像回到了从前万事留一线试图两全的时候,到末了,还不是功败垂成?

沈奚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两声。

马昭与小火者看沈奚像是失了心,不敢走远,候在雪地里。

天大亮了,不远处,传来一声铜锁轻响,须臾,有两名穿着囚袍的犯人被狱卒带着,从刑部大牢的后门出来,仔细看去,竟是女囚。

其中一名女子似乎不甘,还在与狱卒说着什么,狱卒看似为难,拼命解释。

马昭觉得蹊跷,苏时雨一走,规矩都没了吗?什么时候刑部对囚犯这么好脾气了?

“去看看,那处怎么回事,省得扰了沈大人。”

小火者应是,过去问了几句,却也犹疑,转回头来看了一眼,把囚犯与狱卒一齐领了过来。

原来这两名女囚竟是苏晋的小妹苏宛与覃照林的媳妇儿覃氏。

覃照林离京前,将苏府的下人散了,交代覃氏回乡带着苏宛离开,越快越好。哪知半途被人跟上,押解回京,就此关进了刑部大牢里。

马昭听说竟是苏府的人,也为难,看向那处仍卧在雪里的沈国公,有道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心头起了一个主意,上前禀道:“国公爷,刚从刑部牢里出来的二位妇人,原是苏府的,其中一人还是苏大人的小妹,说是想去寻苏大人,可大人她离京已近一月了,您看可要传他们来见您?”

苏府的人?

时雨的小妹?

沈奚闻言,果然“嗯”了一声,慢慢从雪地里坐起:“传她二人过来。”

苏宛在杞州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后来上了京,做了半个月侍郎府的小姐,陷于苏晋与朱沢微的争斗,每日更提心吊胆,听说沈国公要见自己,一时也辨不清是谁,只道是名顶大的官,连脸都不看就磕头跪拜:“这位大人,求求您,准民女去见苏晋苏大人,他是民女的三哥。”

沈奚看着她,过了会儿,才道:“时雨有罪在身,已被流放,加之曾任刑部尚书,执掌刑罚律令却知法犯法,三年内,任何人不得探视,否则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