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般葱茏

……

我是个音乐一窍不通的人,尤其是乐谱,但是一剑擒心既然要这样缠着我捉刀写歌词,我也就不能推辞,免得他牛皮糖一样粘着不放。

有时,我真的搞不懂一剑擒心到底是不是一个为音乐而生的人。有时我甚至觉得他只是个一刻也静不下来的人,在他的世界里面,他喜欢闹嚷嚷的生活,喜欢有音乐有歌声吵着闹着,喜欢一切的喧哗和掌声。这,难道就是念计算机研究生的他对这个“蔷薇乐队”投入极大心血的主要原因?

我不赞成他也不反对他,因为,毕竟比起其他的IT人士在生活情调上的白痴状况,哪怕一剑擒心就是闹得整天鸡犬不宁,也好过整天呆头呆脑。

这天的排练不到一个小时,那个弹吉他的女孩就因为有事情走了。

一剑擒心垂头丧气地去接过吉他弹着,我笑笑,跟他一起唱了起来。唱了几句,一剑擒心跳起来,“喂,笨笨,你嗓子还不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奇怪什么?我撇嘴,很不屑的样子:笨笨熊本来唱歌就比你好听多了希奇什么!真是大惊小怪的。

“这人,说她胖倒喘起来啦!”一剑擒心跃了起来,双眼发亮:“笨笨,来来来,你做主唱,我们排练一下。”

我赶紧严词拒绝:“饶了笨笨熊吧,我绝对不会和你们一样不务正业的……”

一剑擒心冷笑:总算说实话了哪,原来,在你心目中,咱们蔷薇乐队一直是不务正业的!

我双手叉腰,大嚷:是又怎么样?小子,你越来越不象话啦,你看你对你姐姐我是什么态度?哼哼!

蔷薇来过这世界

作者:月斜影清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可怜的一剑擒心小子简直毫无办法地摇头:你看你看,又来了,笨笨熊同志,你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别动不动就倚老卖老好不好?

不好不好不好……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突然,一剑擒心扔了吉他就跑上来一把抱住我,低下头吻在了我的脸上,顺势往下……

旁边几个男生笑了起来:“老大,好样的……”

我一把推开他,红了脸,恨恨地瞪他,这个阴险小人,争论不过人家时,居然就使出这样下三滥的手段,想毁我笨笨熊一世清白啊。

知不知道人间还有“男女授受不亲”这样的古训啊,气我咧。

“笨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这小子继续不知死活。

厉害你个大头鬼,我恨恨地敲他的头,发觉自己越来越拿这个小子没有任何办法了。

一剑擒心一本正经了起来:“笨笨熊,说真的,我打算拿你创作的一首新歌去参加全国的MTV大赛,如果获奖了,咱们就成名了……”

啊,呸,想吐,什么我创作的歌曲啊,我笑弯了腰:“喂,你真的天天在做着成为明星的梦啊?明星绯闻太多啦,从现在开始,我得离你远远的……”

你看你看你这是什么话,我只不过想比较著名一点儿而已,免得你整天对我大呼小叫的嘛,你……

我“熊颜大怒”,冷笑几声,原来成名的目的居然是要我对他毕恭毕敬,嘿嘿,那,你自己凉快你的去吧,我掉头就走。

“笨笨,笨猪……”他追上来拉住我的手“笨笨熊真是一个小气鬼,一句话就给气成这个样子,你有没搞错?”

我喜欢这样小气,你管得着么?

我摔开他的手,这个小子玩音乐是玩疯了,不提醒他几句还真以为自己是偶像了“老兄,你的专业课最近好象已经搁浅不少了吧?”

一剑擒心开始翻白眼,他最痛恨我点他的死穴“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好不好啊?”

当然不好了。要不,你千里迢迢地追到成都上这个计算机研究生干吗呢。

一剑擒心居然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窃窃的,不怀好意地搂住了我的肩膀:“明白了,笨笨是在望夫成龙……” 这个小子!亏他想得出这么恶心的理由!

我一把摔开他的手,跑远了。

公司业务部最近损失了很大一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们的效益也受到了不小的损失。工作了这么些年,工作上的损失倒暂时没让我有多大恐慌,但是几个女同事却非常地慌乱了起来,因为她们一个个都是比我还小资的家伙,平常讲究的是“自己养活自己吃好穿好,以后靠老公养”所以,基本无甚积蓄,而我,大概是男孩子气重点儿,很少想到我今后该由别人养活,所以,过日子就不像外表一样粗心大意。

这倒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当漂泊的日子有了意外的时候。

我一大早地去上班,在办公室门口看见门已经开了时,简直意外到了极点:要知道,每天都是我最早来开门,今天居然有人比我更早耶。

我进门,小心翼翼地开口:“耶,我今天不会不是前三甲吧?”

我的大老婆海虹转过头看我,笑得很勉强:“笨笨熊,我想辞职了,所以今天来得早点儿……”

辞职?我没有回过神来,这时才发现海虹一直在电脑上在打着什么东东,不会正是辞职报告什么的吧?我凑过头看了看。

真的是辞职报告耶。

奇怪呢,好好的,辞什么职啊,不就是一时效益受损么?这些日子经济不是很景气,失业的人比招工的人多了不知多少倍,海虹何必这样匆忙做出草率决定啊?

“我离开,并不是因为效益的原因……”

海虹正要解释时,其他同事陆续到了,于是,我只好回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对着那台熟习而冰凉的电脑,工作了起来。

习惯了在办公室制造开心气氛的我,今天也没精打采起来,因为海虹那个愁眉不展的样子让我不得不小心翼翼,怕惹着了她。

上司郭大勇不时到办公室晃悠一下,却只跟我们几个说说话,而不跟海虹招呼。

才一个周末而已,这对传说中已经在网恋的男女就怎么啦?

我奇怪万分地看他们,目光交接时,二人似乎约好了一般,不约而同地避开我的目光。我又不是居委会调解纠纷的老大妈,更不是什么婚姻介绍所的热心阿姨,所以人家不愿意说,我干吗苦苦刺探人家的隐私!

我不再看他们任何人的目光,又忙里偷闲的打开QQ,和网络那端陌生的人儿天南海北地胡扯了起来。

正胡扯得热闹时,手机响了,拿起一看,是一个短信息:当你读这消息时,你已欠我一个拥抱;删除这消息,欠我一个吻;储存这消息,欠我一个约会;要是回复,你欠我全部;要是不回复,你就是我的,请选择。

不用看号码,我就知道是一剑擒心这个小子发来的。这小子,快期末考试了,居然不慌不忙的,每天鼓捣着上网聊天,给我发短信息,真是无聊到了极点。

我按了这个号码拨了过去,不出所料,一剑擒心果然呆寝室里在网上和MM聊得火热。

“你们马上要期末考试了,你还不去准备复习?”我很凶地低声训斥他。

“凶什么凶?今天晚上我请你看《少林足球》,好不好,笨笨?”一剑擒心很谄媚的声音。

骗谁啊,《少林足球》的D版,我已经看过N遍了,正版的还没被广电局通过在电影院正式上印呢,可怜了周星星,香港台湾宣传时眉开眼笑地表示票房大好,可内地市场却一直进不来,而内地的D版又泛滥成灾,恐怕等到《少林足球》解禁时,许多观众已经如老僧入定般,再也难以对这样熟悉的片子砸钱去看了。

我当然不去看录象厅的歪“足球”。我明白拒绝,这个小子,一叫他认真学习,他就来花样,我才不肯上当呢。

恶狠狠地警告了一剑擒心一翻,还没坐定,短信息的铃声又响了:不要嫌我长得丑,革命的道路一起走……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去卡都卡玩。

这个小子,又想到卡都卡去干什么啊?

我很意外,但是,还是答应了。毕竟,我很久没见到过杨杰了。我很想知道他现在究竟在干什么。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这天是星期一,卡都卡没有周末那样拥挤,显得有点冷清。在“禽兽”那层的高脚椅上喝了一杯红酒后,我还没看到杨杰,而DJ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小伙子。

真的很想问问杨杰到哪里起了,我看看身边的一剑擒心,想走过去,终于还是忍住了。也许,今天没轮到杨杰值班吧。我这样自我安慰。

一剑擒心已经到舞池里面和那群“衣冠禽兽”蹦迪去了,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高脚椅上左看右看。

这个小子是一刻也耐不住寂寞的,而我到迪吧里面来,除了喝杯酒,让热闹的喧嚣闹闹自己外,几乎什么也不想干。

我看看四周陌生的面孔,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去最底层的“禽兽不如”里面看看去。

和“禽兽”这层不同的是,“禽兽不如”并不是在高空架一排高脚椅,而是货真价实地在这个城市的地下商场里面。

我沿着幽暗的路灯往下面走,进去了,很柔和的光线透露出一种说不出的迷乱情调。与外面要到了周末才热闹非凡的“衣冠禽兽”相比,这里的气氛显然与众不同。这里随时都是安静的,随时都是热闹的。这里的每一个夜晚几乎都被成都市的所谓的那些文化人们衬托得安静而丰富多彩。

我四处看看,只有角落一个顶顶不好的位置还空着,于是,我走了过去,坐下,招手叫了WAITER。

看看前面柜台各式调治好的酒,我眼睛都花了,终于,我想了想,叫了一杯“BIOW JOB”。

BIOW JOB很快端上来了,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慢慢地舔食上层的奶油。奶油尽了,我又舀起了那两颗红得有些暧昧的车厘子。我知道我的吃法很不雅观,实际上任何人喝这种味道清凉的酒的姿势都不会很好看,但是,既然这里的灯光这样昏黯,这里又没有一个认识我的人,所以我干吗要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

而且我本来就不是淑女。

一个人大刺刺地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我抬头看他,这小子大大咧咧地笑着招手叫waiter,同样地要了一杯BIOW JOB。他的送上来时,我的已经快见底了。

“喂,你知不知道,你喝酒的样子真有点儿穷凶极恶,可真是难看极啦。”一剑擒心瞪我,将手里那杯递给正贪婪地盯着那两颗车厘子的我,叹息。

“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你最近开发的那个什么IT,提前请我作为庆贺!”我很不屑地很不客气地接过他那杯酒就喝了起来。

“没办法,养老婆就是这么麻烦!”他拼命地叹息,拼命地一副很不幸的口吻。

我一直忍不住地想笑,也不知这小子哪里来这么多的花样。你想养还没这个福分呢。我得意洋洋地白他一眼,然后继续喝我的酒。

再一杯BIOW JOB送上来了。

一剑擒心鬼鬼祟祟的看我几眼:知道么,这个叫 BIOW JOB的东东和情人饮是亲密,和别的男人饮是暧昧,你和我饮,算什么?

算你个大头鬼!

我真想敲破这个满脑子邪恶思想的小子的头。

“这里不就有个大头鬼么?何必到处去敲。”他窃笑,沾了一点奶油往我的大脑门上涂抹。

莫闹莫闹,这里是书吧耶,我赶紧阻止他,因为我看见很多窃窃私语的“文化人“已经投射过来比较暧昧的眼神了。

“嘘,女诗人来了”一剑擒心突然禁声。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耶,这个书吧的老板娘——在咱们西南赫赫有名的女诗人真是妩媚得不得了。

难怪,裙下会如如此多不二的弄臣!一剑擒心回过头来时,我还在惊艳地盯着女诗人飘然的身影翩然地坐到最前面的一张桌子上和熟识的朋友打招呼。

“天呢,你到底还是不是女孩子?”

一剑擒心这小子瞪我。

就没见过这么蛮横的小鬼,怎么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咱百姓点灯啊——你看得美人,咱就看不得啊?过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呢,没听说过啊,白痴!

大概是我们小声地争论引得旁边人不满了起来,于是,我看见一个头转向我们。几乎是想愤怒地制止我们。

就在此时,我居然拉亮了桌上供客人看书时用的精美的小台灯。

台灯亮了,转过来的那张脸很清楚地看见了我,也让我很清楚地看见了他。

居然是我的上司郭大勇和前台那个很漂亮的小妹妹。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

我终于明白海虹要辞职的原因了!

原来郭大勇这老牛找到了一株嫩草。

请原谅我的粗野——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来更恰当地形容郭大勇和她的关系的词语来了。此刻,许多诸如好色之徒、色鬼、色狼啊等等恶心的词语涌上了我本就不甚聪明的大脑门里面。同时,我立刻想起:撞破上司隐情该如何破解之类的话题——今天,我算撞破了上司的隐情么?

我还没想到该如何跟这位上司打招呼时,他已经先开口了:“笨笨熊,真巧啊,你也在。”

是啊,是啊,真巧啊。我点头,衰得像被撞破了隐情的是我自己。

然后,我看着他和那个漂亮的前台小妹妹一起携手离去,离开时,那个小妹妹还向我点了点头。

这个衰人,基于“告诉女人一个秘密就等于告诉了全世界人这个秘密”的定律,他一定以为我会把这个消息告诉海虹,免得他自己开口难堪。但是……

我吸了一口气——我偏不告诉海虹——可是——

如果海虹不知道,我可怜的大老婆她岂不继续上当受骗么?

海虹本来就打算辞职,她知道郭大勇喜欢上了别人,但是万万不会知道他喜欢的会是我们前台漂亮的小妹妹吧。

到底该告诉还是不告诉她呢?

我在“禽兽不如”书吧里困惑得居然像一个“衣冠禽兽”!

一剑擒心这个小子居然敢开口骂我了。就像此刻,他看我几眼,然后走到我前面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地打量我,然后一本正经地“愤怒”:“笨笨熊有一个最大的缺点……”

什么缺点?

我的眉头都在大脑门上完全皱成了一块儿。

他停下,然后手掌伸到我的脑门上轻拉扯了一下我大脑门上的绒毛。

我拧着眉毛:你干吗?这样会很疼的咧。

“笨笨熊最大的缺点就是为了不相干的人这样皱着眉头。”

有没搞错耶,我随便想想就是多管闲事啊?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瞪他,这个小子倒真是没心没肺的。

路边飘来一阵香味,顺着风吹来的香味,我往香味的方向看去。是一家云南人开的“过桥米线”店。

我饿了,我言不及义地对一剑擒心说。

一剑擒心拉住我的手,狠狠地捏了一下:就没见过这般没心没肺的女人,你说什么她都能立刻联想到吃的,难怪吃成个大脑门,猪头三。

好好好,嫌弃我猪头三啊,我凶恶地瞪着眼睛,越是嫌弃我越是要吃成个大胖子大脑门,要你躲我躲得远远的,从此萧郎是路人!

“嘿嘿,总算给我点名分,承认我是萧郎了,有进步!”一剑擒心夸张地叹息,一副很满足的样子。就像一个拼命用谦虚炫耀自己其实是多么自豪的人一样。

这小子!

此刻,夜已经有点深了,小食店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在等米线端上来的时候,一个小孩冲了进来。

小孩约莫十一二岁,看看我们桌上的啤酒和一盘炒田螺,眼睛里面满是艳羡。

老板似乎认识这个小孩,不耐烦地看他一眼:你是不是老样子?

对,一个素米线,要大份的。

说完,小孩在旁边一张桌子上坐下了,然后,目光再次艳羡地扫过我们桌上的田螺,这次,立刻移开了目光,拿着一只一次性筷子专心地趴在桌上等自己的素米线。

此时正是冬季最寒冷的夜晚,小孩衣衫褴褛,头发长而乱蓬蓬,左脚的大拇指从破了的布鞋顶端伸了出来。

我从来没有见过脚比鞋子长的人,此刻,仔细低头看下去时,这个非常瘦削的小孩两只脚指头都冲破短了一截的布鞋露在外面,在冬天深夜的风里面瑟瑟发抖。

老板,给他一份田螺吧。

我开口,老板疑惑地看我,我再次点头。

“田螺,一个小份!”老板乐滋滋地冲里面的小伙计喊,然后对那个小孩子说:“刘德华,还不快谢谢姐姐……”

原来田螺是分大小份卖的,这里大份是18元,小份是10元,也许老板认为我们是陌生人“请客”,所以自动地将小孩的分量减为了半份。

谢谢姐姐,小孩转过头看我,脏兮兮的脸上,一双眼睛不停转动。

这个小孩居然叫刘德华,我乐了,问他:你为什么叫刘德华啊?

小孩咧嘴笑笑:我也不知道哪样原因,他们都管我叫刘德华。

我们的过桥米线上来了,小孩的素米线和田螺也上来了。

小孩飞快地拿起一个田螺,一口啃下去,却被坚硬的壳卡了一下牙齿。老板忙提醒他:瓜娃子,用牙签挑,你看,像那个姐姐那样……

小孩回头看我,我笑着用牙签示意他正确的吃法,小孩看了一会,立刻用牙签跟自己面前的那碟田螺埋头苦战了起来。

米线和田螺都风卷残云般很快消失无影踪,小孩起身放了2元钱在桌子上,冲我笑笑转身走了。

我看着他走进黑夜里面,站起来冲他喊:再见,刘德华!

他回头看我几眼:再见,姐姐。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老板来结帐,絮絮叨叨地说:这个孩子叫刘德华,是一个有爹有妈的孤儿,父母离婚了,后妈后爹都嫌弃他,所以只好把他寄养到奶奶家里。奶奶年纪大了,无力养活他,就送他到姑姑家,姑姑说:你父亲发财时对我们不理不睬的,现在凭什么要我来养活他的儿子,你滚你的吧。

于是,刘德华就滚到了成都,在成都一流浪就是三年,常年在附近讨饭拣点破烂什么的过日子,常常露宿街头或者在附近5元看通宵的录象厅里面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