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秋天到来的季节,公司终于从总部借调了一个刚文学系毕业的硕士来负责我们这个策划部。

郭大勇走的那天,没有人去送他,因为那些日子他对海虹的偏爱,以及在利益分配上的种种不均。

自始至终和他没有过什么利益冲突的笨笨熊去送他,请他在我们经常去的那家快餐店吃饭,算是为他饯行。

一瓶啤酒下肚后,郭大勇开始感叹:“真没想到郭大勇混了这些年,走时居然只有笨笨熊一个可以称得上朋友的同事!”

我知道,他在感叹,居然连海虹都没有来送他。

职场无朋友,我想这句话,他应该是比我更清楚的。我对他也没什么特殊好感,不过是念及当初杰哥哥生病我老请假时,他从没有为难过我的那些日子的情意。

“笨笨熊,你说,是不是职场上的所谓的爱情害了我?”他红了眼睛问我。尽管他也是自始至终不喜欢海虹,但是,看得出他是很不甘心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反正我是不会有什么办公室恋情的。朝夕相对,还有利益上的冲突,烦也烦死了。

“笨笨熊,你是个简单的女孩子,希望你开心!”

郭大勇举着最后的一杯啤酒敬我。

我是简单的女孩子么?简单的女孩子就能够天天开心么?我笑笑,一口气喝干了满满一杯啤酒。

带着一点酒意和郭大勇分手后,经过公司的大门口时,从路灯的阴影里走出一个人,是海虹!

海虹冷冷的,平静的声音就像此刻这城里遥远的冷清的月光:郭大勇,他对你说了些什么?

我笑笑,声音里已经有了很深的酒意,郭大勇,他什么也没对我说啊。

于是,我笑笑,和她说了声拜拜就走了。

笨笨熊这样愚笨的姑娘,哪里管得了人家种种深奥的复杂关系咧?

远远地瞧着租屋的门里透出灯光,觉得心安,无比的平静,我知道,那是一剑擒心来了,只有他才有我屋子里的钥匙。

这些日子以来,这小子不知转了什么性子,居然买了一本川菜谱,扬言要成为一个著名的川菜大师,于是,我的厨房就成了他胡乱鼓捣的场所,我的胃就成了他炼手艺第一个荼毒的受害者。

尽管这样,我还是非常鼓励他继续荼毒我的胃,因为他已经快毕业了,现在还打不定主意到底去哪个城市工作。

他自己是想留在成都的,但是他家里希望他回去,他父母多次来成都找他,给他下了死命令:你读书时跑来四川大家阻止不了,现在毕业了总要听一回家人的话吧。

一剑擒心这小子是胡作非为惯了的,也不理睬父母的苦心。从他的口里,我觉察出他的父母是非常厉害的角色,所以,每次他们来成都时,无论一剑擒心如何死磨硬缠我都坚决不去。

因为我这丑媳妇根本不敢去见“公婆”!

我怕他们对我不满意。而且我隐约知道他们强迫一剑擒心回家乡,就是因为不满意我,所以,我可以料到自己去见他们不过是自取其辱而已。

所以我坚决不去。

开了门,进去,这小子居然换上了雪白的桌布,将我的所有换下来的脏衣服都洗干净晾在了阳台上。

一剑擒心穿着围裙从厨房里出来,笑嘻嘻的招呼我:“笨笨熊,快去洗手,我们要开饭了。今天我学会了另一道著名的川菜:红烧狮子头,你快来尝尝,很不错的!”

我怔住,迈不动步子。

一剑擒心从来不知道,杰哥哥曾经在弥留的前一天还给我做过这道红烧狮子头,但是,这道菜终究还是没有能够做完,一直搁在了微波炉上,我想保存都保存不了,只好拿去倒掉了。

“笨笨熊,快点哦”一剑擒心并没有发觉我的异样,又冲进厨房忙碌了起来。我赶紧走进去洗手间把水龙头开得很大,然后抽出厚厚一叠面纸擦干了脸上那些可恶的水珠。笑嘻嘻地走了出去。

我拿了新买的细瓷骨的小碗盛饭,再用两个同样质地花纹不一样的汤碗盛汤,两人一起慢慢吃了起来。

“耶,小子最近手艺进步不小咧!”我挑了一块狮子头放进嘴里。

“当然了,不看看一剑擒心是什么样的全能天才。”

这小子,给他点阳光倒灿烂了起来。

说实话,一剑擒心的手艺虽然还比不上杰哥哥,但也很不错了。

饭吃完了,我主动地去洗碗碟,一剑擒心懒洋洋地立在窗边听音乐。

洗漱完毕,刚进屋子,突然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又停电了!”真是可恶,我最讨厌突然停电了,吓死人了。

一剑擒心小子居然在黑暗里不出声。

我刚要叫他,眼前一亮,雪白桌布的玻璃上居然点燃了一支红烛。

圆圆的红烛在一个椭圆的水杯里泊着,发出很温馨的柔和的光亮。

这小子,花样倒多得很。

我还来不及开口,一剑擒心在有点朦胧的光线里走过来,笑嘻嘻的,变戏法一样地伸出背在身后的双手,将一大束玫瑰捧到我的面前,声音居然是一本正经的:送给亲爱的笨笨熊。

这小子居然也开始说这样肉麻的话了,受不了受不了。

我大笑着想维持一贯在他面前的嘻嘻哈哈,但是,终于还是失败了,我紧紧抱住了他的腰,在他怀里笑着嚷着:坏小子,你到哪里学来这些老套的哄女孩子的招数?

老套的招数往往是最有用的招数,明白么?

一剑擒心得意洋洋的声音,居然一副很古龙的腔调。

我也不再跟他抬杠,只是继续埋头在他的怀里,这一刻,我发现,自己其实是多么多么地爱这个小我2岁的,从北京追到成都的网友的!

我,这个叫笨笨熊的笨姑娘,其实,一直是多么幸福的,老天,它对我一直都是眷顾的,在杰哥哥走后,它依旧宽容地让这个我一直喜欢的男孩子回到了我的身边!

今后的日子里,幸运之神大概会一直伴随着我的吧。

我这样希望,也这样相信,也这样祈祷!

梅迎雪打来电话告诉我“刘德华”在学校里面品学兼优,性格也活泼了不少,她说自己刚去看了那个孩子,还说那个孩子一直问起笨笨熊阿姨。

挂了电话,我真觉得惭愧,自己这些日子一直都漠然着对“刘德华”的消息,相反,倒劳累有病的梅迎雪时常去看那个孩子。

我决定在这个周末去福利院看这个孩子,拉着一剑擒心一起去。

见了我们,“刘德华”非常开心地跑上前拉住我的手:“笨笨熊姊姊,我好久没有见到你了。真想念你啊。”

我也是啊,我笑嘻嘻的将给他买的食物拿出来给他吃。

“‘刘德华’,哥哥带你去游乐园玩好不好啊?”一剑擒心逗他。

“哥哥,我已经有学名了,不叫刘德华了,叫刘彬。”他大声反驳,大声地告诉我们他的学名。

“刘彬同学好,这个名字不错啊”一剑擒心依旧笑嘻嘻的逗他。

这些日子以来,这孩子可长了一大截,都快到一剑擒心的肩膀了。

于是,在很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带刘彬去游乐园玩。

刘彬坐了“激流探险”小船后,又去坐高空观览车、高空翻滚列车等等,有时一剑擒心也陪他去坐,而胆小的我,除了在慢悠悠的高空观览车上陪了他一次外,就一直在休息区等他。

玩了好一会,大家都口渴了,一剑擒心去买饮料,我和刘彬坐在凉椅上聊天。

“上次梅姊姊来看你,很开心吧?”我问他。

“开心啊,但是,梅姊姊怎么那么瘦呢?”

“梅姊姊的身体不好啊”我回答。

可是,上次梅姊姊看我时,才坐了一会儿就差点晕倒了,还是那个张叔叔送她回去的,笨笨熊姊姊,你说梅姊姊是不是有什么病啊?

这个孩子心思倒停敏锐的。

我看他一眼,梅迎雪最近的身体好象越来越糟糕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据说当初她的白血病换骨髓的手术是相当成功的,为什么短短2年时间里就糟糕到了这个样子呢?

“你们在聊什么?”

一剑擒心买了饮料跑来,满脸的汗珠在阳光下晶亮地闪耀着光芒。

我看着他笑,这样的阳光下,这样一张阳光般灿烂的笑脸,是的,我是幸福的,幸运的,自始至终,我,和我爱的人都是健康的,所以,我拉他的手在我身边坐下:我们在谈梅姐姐。

“梅姊姊?她怎么了?”一剑擒心在我口里听说过梅迎雪的故事。

“她最近病又加重了,我很想去看看她……”

“好啊好啊,笨笨熊姊姊,我也很想去看看梅姊姊的!”刘彬拍着手站起来表示同意。

于是,我们, 一行人就浩浩荡荡地往梅迎雪家而去。

开门的是张健,见了我们一副并不意外的表情。

我也不管他,径自跑了进去,笑嘻嘻地轻轻嚷嚷:梅姊姊,我来了咧。

没有声音,只有床上无声的一张笑脸,像一朵夏季开放的蔷薇,因为经历了太多的风吹雨打,逐渐地竟然有憔悴的趋势。

不用我介绍,她看着我身边的一剑擒心,满脸都是大大的微笑,然后点头:笨笨熊好眼光。

我知道她是发自内心的为我感到开心,她这样的目光,几乎是在这样炎热的目光里让我莫名地感到清凉。

我看一剑擒心,这小子冲我得意的笑,似乎对这样的称赞一点也不感到脸红。

“梅姊姊,你最近没去医院看过么?”我坐在她床前的椅子上,我拉住她放在薄薄的凉被外面的手,这样一双滢白如玉的手,在这样的阳光下竟然是这样可怕的冰凉。

有那么一瞬间,我心头发酸,嗓子发哑,自从杰哥哥走后,我最怕的就是见到病人,我常常在想:就连梅迎雪这样的姑娘,为什么上天都不放过她呢!

我们在聊天的时候,张健就忙着给我们倒茶水,依旧是一副很酷的表情,对我们不怎么理睬,但是,眼神中却已经不再是戒备,而是一种在沉默中透露出的友好。

看得出,他倒是很喜欢刘彬这个小家伙。因为这小子实在机灵,不但嘴巴甜,还主动地帮着张健给我们倒茶递水。

张建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梅迎雪的目光总是会有意无意地跟随着他一会,如果两人目光相遇了,两人就相互会心的一笑,非常默契非常甜蜜的样子。

我看着梅迎雪时,发现她目光的甜蜜里面,其实,是有着一种多么深刻的悲哀和无助啊,我想,她是很舍不得张建的,但是,她的病情同样不容许人乐观。 后来我才知道,梅迎雪之所以病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做了换骨髓的手术一月后就开始流浪海南过着颠簸流离的日子,就是在海南半年的生活彻底损害了她的健康和体质,也削弱了手术后护理的效用。

梅迎雪流浪海南,据说是为了避开宋黎。现在想想,当初成都这个风云一时的富豪宋黎,现在早已携带巨款逃亡美国,现在大概过着坐拥美女财富的快活生活,可是,他留给梅迎雪的呢!

这样分析着别人的爱情时,是心疼的,它让人忍不住的泪眼迷茫。

而梅迎雪,我们除了祝福她外,到底还能够为她做一些什么呢!

可惜笨笨熊实在无能为力啊。

第28章

第28章

这样炎热的夏季最适合的是在家里吹着冷气睡大觉或者是到冷气十足又十分清幽的茶楼喝茶聊天或者看书,但是万万不适宜去练舞场蹦跳出汗。

所以,当一剑擒心来叫我一起去排练时,我紧紧闭着眼睛装睡着了。

“笨笨熊,你怎么懒惰成这样啊?你难道就不能勤快一点点么?”

我的眼睛闭得更紧了,其实,脑海里倒真有点迷迷糊糊的,我这样的懒人,一躺在床上,无论闹成什么样子都能够在10分钟内睡着。

“笨笨熊,夏天这样的好季节,你真的应该多去跳跳,要不就完全成为小胖子,猪头三,你瞧街上那么多穿露脐装的姑娘多么漂亮?你不羡慕么?你难道就不想锻炼锻炼也可以有好身材的一天么?”

可怜一剑擒心小子这样一翻晓以大义换来的是我翻了一个身,照睡不误。切,什么话啊,真是!本姑娘虽然不穿露脐装,但是依旧也是穿着吊带小背心整天晃悠来晃悠去的,身材不好了不起啊,哼。

“哇塞,笨笨熊流口水了!”

一声惊呼,我再也忍不住翻身跃起,几乎是恼羞成怒的掀他:小子,我哪里有流什么口水,你少侮辱我的英名。

“哈,你有什么英名?你看看,这是什么?”一剑擒心拉着我看凉席上的一线细细的水。我愣了一会,我确实是有睡着了还流口水的习惯,刚才也迷糊了,大概真流口水了。

天呢,一个大姑娘家,这种糗事都被人家看见了,今后还怎么在他面前混啊。我“熊颜大怒”,“你滚开啦,笨猪头”。

我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床就直奔卫生间,赶紧洗脸想消灭“罪证”。

一剑擒心这小子跟了来,嬉皮笑脸地靠在门上:“笨笨熊,你流口水是没错的,但是,刚才这溜细线可是我蘸了凉开水滴上去的……”

他话还没住口,我的“熊掌”已经敲在他的额头上,我大声恨恨地骂:“叫你小子捉弄我,叫你小子捉弄我……”

“幸好这头笨熊矮,得踮着脚,要不就真把你老公敲疼了咧”这坏小子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微一用劲,我就跌在了他的怀里,然后他低下头,细碎的、凶狠的吻洒落我脸上唇上……

都是这样炎热而暧昧的空气惹的祸!

这小子越来越阴险,真是个卑劣小人,老是在辩白不过人家时就使出这样卑鄙的招数。而我,这个动不动即要“熊颜大怒”的家伙,就往往只能在这样的下流招数里竖起白旗。

在春熙路的排练房里面,看着这几个小子疯狂地跳跃着劲歌劲舞,然后,音乐节奏慢了下来,一剑擒心举着话筒开始唱了起来: 谁和谁的约定刻在白桦林

谁送谁一束红蔷薇

泛黄相片里是谁的身影

谁还记得那个爱你的人

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

梦见过宝哥哥和林妹妹

曾以为爱情来过这世界

作证的就是他送的红蔷薇

谁偷看了我写给你的信

谁扔掉了干枯的红蔷薇

是谁违背了最初的约定

谁还在晚风里浅歌低吟

……

以前杰哥哥唱这首歌时,反复的尾音是“谁偷看了我写给你的信,谁扔掉了干枯的红蔷薇”这两句,而现在一剑擒心居然改成了“曾以为爱情来过这世界,作证的就是他送的红蔷薇”。

这是和在川大去年的国庆演出上完全不同的音调。一剑擒心居然从头到尾把他和杨杰综合过的曲调完完全全地改变了,这样一种加入了最新流行的R&B的音乐元素,带点台湾音乐才子周杰伦的碎碎而含混的说唱风格,但是更多了几分清脆而响亮的尾音,经过一剑擒心这样阳光的声音演绎出来,居然有种说不出的新奇和动听。

我托着腮帮子坐在后排高高的空桌子上,竟然听得痴了。

一曲终了,一剑擒心跑过来,跃坐到桌子上,抱住我的肩膀,笑嘻嘻地问:“笨笨熊,这是我最近改良后真正定下来参加这届MTV大赛的曲子,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啊,我点头,突然问了个很傻瓜的问题:“你们的MTV拍好了么?”

一剑擒心点头,很得意的样子:“我们去年冬天已经拍摄了一部分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阻隔了,现在马上要接着拍完所有的片段……“

我发现自己真是很对不起这个一心热爱摇滚的小子,居然对他的事情一点也不知道,也许,他是试图告诉我的,但是,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都大力反对他不专心学业来搞这个什么劳什子音乐,差点和他翻脸,所以他大概是没敢告诉我的!

我再问他一个很傻的问题:“你们的经费是哪里来的啊?”

这几个小子很少去卖唱挣钱,到各地的客串表演好象也没有挣过什么钱,这些大少爷大小姐居然动起了拍摄MTV的念头,真是奇怪咧。

仿佛觉得这个问题很可笑似的,一剑擒心满不在乎地回答:“问家里要的呗!”

每个人都问家里要的么?

根据我这颗笨笨熊脑瓜推算,我相信拍摄一个可以参加全国性的本土MTV歌手大赛的带子应该是费用不菲的。他们都向家里要么?

“不是,就我一个人向家里要。”一剑擒心依旧满不在乎地大口喝可乐。他这样的喝法,我怎么看他也不应该是唱摇滚的另类青年而应该是在球场上跑的大汉才对。

突然想起第一次去一剑擒心的寝室看到他将一大口袋上好的新袜子准备拎出去的情形,惊醒,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关心过一剑擒心到底的家庭背景到底是什么样的!

后悔他父母数度来成都时叫我去见面我都拒绝了,很想立刻就问问他的家庭背景,但是心里总隐隐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于是,依旧在心里沉默,直到脸上的肌肉有些僵硬了起来。

一剑擒心去成都郊外的黄龙镇拍摄MTV去了,我无论如何不肯一同去看——用一剑擒心的话来说“明星是怎样炼成”的实况,就一个人呆在这个城市每天穿着小吊带,在夜晚的凉风里去这个城市晃悠。

买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小东西回到我的租屋,刚要摸钥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门口居然站着一对男女。

这是一对穿得很体面的男女,看样子是夫妇,男人一脸威严,看样子是作惯了官儿的那种大干部,而女的绾着很高的发髻,满脸的贵气中隐隐透露着不少的精明能干。

我这样大大咧咧的女孩子,生平最怕的就是见到这样一本正经的人,所以我不认为他们是来找我的,只是冲他们笑笑,然后,摸出钥匙开门。

看我这样莫名其妙地冲陌生人怪笑,男人和女人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女人开了口:你就是笨笨熊小姐吧?

好象认识我的样子!

天呢,居然真的是找我的咧。

慌乱之中,我怪笑一下,急忙地开了门,请二人进去。

因为来了两个这样严肃的人,我满屋子卡通满屋子蓝色满屋子风铃的屋子就变得异样的奇怪和别扭。

我这个懒惰成性的家伙,热水器里面居然一点水都没有,只好立刻烧水给他们泡茶,刚插上电源,我才想起自己是不喝茶的,恰巧一剑擒心也不怎么喜欢,他来时,总是我喝白开水,他喝可乐。

所以,我急急地去冰箱里拿可乐,可是,打开冰箱,里面偏偏又只有一罐可乐了,真不知道这罐饮料到底是该给谁,只好讪讪着放在桌子上傻笑几声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