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棉花,在膏药上擦出摩擦的痕迹,不一会儿留下一个美丽的漩涡圆弧。棉花上是淡淡的药膏香气。留疤不可怕,被人暗算了才恐怖!我不相信杨不愁,就像他不相信我一样。

我把棉花放在一边。用棉花擦药很正常。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叫起来。穿好厚厚的貂裘,钻进喷香的马车,晃晃悠悠的赶往郊外。城门已经开启,隔着厚厚的帘子,可以听见贩夫走卒急促的脚步和偶尔的抱怨。

我突然想起洛玉箫骑在马上陪我走进小镇的景象,那时我只想随遇而安。

“随遇怎能安呢?人家都是算好的。”我咕哝着,车的一角放着一个小小的手炉。特殊的炭火不仅散发出暖气,还有香气。我小心的打开盖子捻出一点火炭,看看没什么异样。又关上。心里却叹了口气。

他要害我还不容易吗?每日饭菜里加点佐料就够了。我防来防去,只能把自己弄得更加糟糕。药膏贴身放着,却是没勇气用。

青衫如旧,黑发如旧,人如旧。只有颈间的枷锁是新的。

人在江湖,有几个听官府的呢?他的枷锁在心上,不在颈间。

“哗啦啦”,他晃晃手里的锁链,笑着问我:“好看吗?”

我摇摇头,把酒杯斟上酒,放在枷锁上:“不好看,不过挺实用的。”

他转动手掌,把酒杯送到嘴边,仰脖喝了。我退开一步,他看着我说道:“他告诉我说你不想来。”

我点点头:“太早了。根本起不来。”

洛玉箫看看远处,杨不愁骑着马和纪青月并肩立着,好像晨光中的剪影,“他说,你不希望和我有任何牵连。是我害了你?”

我还是点头:“不错啊!难道不是吗?”

呵呵,他突然笑了:“你能不能正经点儿?我被发配了。”

我也笑开了,但是摇摇头。我不能正经,因为那意味着道德上的谴责和鞭笞。我宁可不正经。

“算了。”洛玉箫放弃的说,“再给我一杯吧。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喝到你到的酒!”

我沉默着到了一杯,直接交到他手上,再次退开。

一饮而尽,他说道:“纪家捡到你的时候,你正昏迷。很早的时候,纪青月在江湖上得了一种使人遗忘的药,无意中放在家里。他们给你用了这种药。只要持续不断的使用,你就永远无法恢复记忆。但是,如果用药超过一年,你就会彻底变成白痴。岭南虽说瘴疠遍布,可也是各种好药的产地,一旦找到解药,我会立刻通知你的。”

我玩着手里的酒壶,道:“若是纪青月不让你给我呢?或者我恢复记忆对纪青月不利呢?”

洛玉箫张口结舌,我继续问:“若是有一天纪青月让你杀了我呢?”

他突然闭上嘴巴,严肃而悲怆的看着我。我回视他,执着的要着答案。

“杀了你,然后自杀!”

我的头痉挛起来,颇似点头的模样。意料中的答案,准确的撕心裂肺。

“我只对活着感兴趣,谁陪我死不重要。”

“我知道。”顿了一下,他突然笑了,骂了一句,“小不要脸的!”

我也笑了,当之无愧的称号!

太阳已经高高的升起,到上路的时间了。

我掏出药膏交给喜颜,“把他交给洛大侠。这个是疗伤的,效果应该不错。”

喜颜犹豫了一下,小声说:“夫人——”

我扬了扬下颌,没有说话。杨不愁的东西,留在我手里终究是麻烦。

看喜颜交给他收好,我扭过头问他:“过了年,你多大了?”

“二十一。”他的眼睛映在阳光里,很清澈。他坚守着他的原则,心思自是澄明,不像我——一片混沌。

我说道:“二十一,还有很多好年华。希望你快乐活到八十一。至于我,你还是忘了吧!对于我来说,白痴不白痴,都不重要。一点儿也不重要。”

那边想起马蹄声,杨不愁和纪青月走过来。我退到一边,轻轻颌首:“大侠,保重啊!”

洛玉箫看看我,一径的笑。也不大笑,只是微笑。阳光有些刺眼,我半闭上眼睛,听到身边有人下马,转身上了自己的马车。

坐好的时候,车帘已经放下来。周围陷入一片黑暗之中。手炉传来恒定的温度。很好,我还有个手炉。

第10章

接下来的生活比较平静,简单的说就是杨不愁封锁了所有的消息来源。除了这个小院里的天气变化,我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任何事情。

就这样活着吗?

这样也算活着吗?

我是不是错了?

偶尔我会问问自己,但是闭上眼就会忘记。我学会了慵懒,学会主动的遗忘。其实算一算,从我有记忆以来,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快一年了。大多数都是在纪府,那药吃的已经差不多了。

我已经对恢复记忆不报希望,偶尔记起来的东西都写在纸上,有空的时候看一看,打发无聊的时光。

有一天,我听到前院传里哭闹的声音,喜颜站在我身边。疑惑的看看她,她摇了摇头。我们一样出不去。不过听声音是上官飞花的。惊天动地,可以想象怎样的壮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突然,一阵沉重的铁甲撞击声传来,封闭许久的小院门被撞开。冲进来一队盔明甲亮的士兵,不由分说,手中刀枪一摆:“不论何人,一律前院集合!”

原来的四个侍女早就被我打发的剩下一个,算上洒扫的总共五个人,很容易聚在一起,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走。

“快走!”我被人狠狠的搡了一下。赶紧带着人踏出小院。

身后有人命令着:“搜!”

抄家!

两个字不期然的撞入脑海,我突然有种解脱的感觉。原来我要的不只是简单的活着,囚禁的生活已经够了!

我有一种打破囚笼,不惜同归于尽的兴奋。脚下也加快了脚步。

“夫人!”喜颜拉住我,“这边走。”

哦,对了,我根本没在这个府里呆过。连路怎么走都不知道,“喜颜,你带路,去前院!”声音里的急迫是这三个月从来没有过的。

走到前院,我突然犹豫了,若真的是抄家,原因是什么?

不容我细想,几个士兵走过来推推搡搡的把我们推进了前院。上官飞花的哭声霎时停止了。

杨不愁带着嘲讽的微笑看着我,似乎我做了什么愚蠢的事情。看向上官飞花,她愣愣的看着我,突然扑过来,我慌忙闪开,喜颜扶住差点跌倒的上官:“你这个丧门星,你害得我们好苦啊!”

眉头动了动,此话从何讲起。杨不愁过来扶着上官飞花,交给丫鬟,说道:“纪家用假女儿代嫁的事情被揭出来了,圣上震怒。纪家满门下狱,纪青月被救走了。”顿了顿才说,“想知道是谁救的吗?”他的脸上挂着得意。

我点点头:“既然这么问,定然是洛玉箫了。”看他噎住的样子,我抬了抬下颌:“杨府呢?”

“我受到牵连,贬谪沙棋关。”

“她呢?跟你一起吃苦吗?”我看看哭晕的上官飞花。

“太师已经同意把她接回去了。不过,她不想离开。”杨不愁叹口气,“幸好没有孩子。”

我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似乎……似乎他很庆幸?

越过大门,的确有一辆很大的马车。看来是太师府派来接她的。

我抄着手站到一边,看着人们把上官飞花扶出门,突然想起新婚那夜,她自信满满的对我讲:“杨不愁是我的,谁也夺不走他!”

“你是纪红锦?”一个文官模样的人站在我面前。我点点头。

“原来就是你啊!”他摆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转身对杨不愁道,“将军,得罪了。这人是重要案犯,下官必须把她带走。”

杨不愁还是那么不慌不忙:“陈大人客气,奉旨办事无需如此。不过,下官还有几句话要说,不知可否方便?”

那个陈大人识趣的站开,杨不愁走到我身边,帮我整理头发做出无比恩爱的模样低声说:“我虽然答应过不伤害你,可是,这是皇上的命令我也没办法。”

我抬起眼皮看他,他的眼里闪过一抹得意,便说:“多谢大人维护,诺言对君子不对小人,无需解释,存乎一心。”

他的手停下,顿了顿才说:“你是重犯,洛玉箫救走纪青月已经惊动官府,像你这样的人不可能再被救走!他错失良机,可惜呀可惜!”

我笑着接话:“所以女人千万不能找有二心的男人,不然这亏就吃大了。”好像是别人的笑话,被我俩看到了。

我们的声音都很低,他继续恶毒的说:“不过也许他还有机会。”手指划过我的脸廓,“像你这么漂亮风骚的犯人轻易不会判死刑,最多没为官奴。就是充到妓馆里去。嘿嘿,你一定很喜欢的。而且,还可以在那里会会洛玉箫。”

我后槽牙有点酸疼,笑着说:“是呀。他是逃犯,我若是抓住他不知道可不可以将功赎罪?”

杨不愁道:“官妓永世不得赎身。不过要是给老鸨好处,或许可以伺候好一点的客人。”

“多谢指教,小女子一定铭记。”嘎嘣,我听见自己两牙交错的声音。

杨不愁突然放声大笑,惊飞屋顶看热闹的麻雀。

陈大人有点不知所措,最后在杨不愁连连挥手里,带着我离开。

官妓?我再度坐进幽暗的马车里,心里一片茫然。

手下意识的放在腹部,恐惧从心里和指尖两头蔓延,迅速在心脏汇合,一连串紧张的收缩,带来要命的窒息!

我的月事从来不准,也从不费心记它。但是连着两三个月没来,傻子也知道可能是“某些原因”。

官妓,除了终身不得从良外,我还知道,官妓的孩子……

它本来可能是江湖侠客的儿子,或者是朝中重臣的千金,现在却因为母亲不得不承受这个社会的蔑视和侮辱。不行,我绝不能让它受这个罪。

悄悄脱下锦衣,束好腰带,重新披上袍子。进了官署我就没有机会了。洛玉箫不会救我,杨不愁恨不得我死,我必须在第一时间大家还懵懂的时候,想办法逃离。“逃跑,逃跑,再逃跑!”逃到最后就是胜利!我的脑子冒出这样一句话,激动的我热血沸腾。

稳定一下手指,轻轻敲了敲车壁。外面的动静是集市,我闻见酒楼的菜香。

大概没有定案,所以官兵对我还是很客气。那个陈大人亲自跑过来问我:“纪夫人,有何吩咐?”

我捂着肚子,扭曲了脸庞(撒谎的第一要素就是自己首先要信),摁着声音道:“陈大人,我身体不适,能否给个方便,让我休整一下?”

“这……,夫人,再过两个街口就是衙门了,您忍忍吧。”陈大人好声劝道。

我呻吟了一下,肚子还真有点疼,“大人,奴家体弱,早上吃了凉的。即便到了公堂怕也支撑不住。大人行行好,给奴家留分面子,不过转身的功夫,耽误不了的。”

“这……”陈大人似有松动的迹象,肚子里传来隐约的踌躇,我放大了呻吟,却刻意压制,好似真的不可容忍却又羞于出口一般。

“只要大人挑两个从人随着便是。奴家一个弱女子,能翻天不成?”

大概想着我不过是四体不勤的官太太,陈大人最终同意了。

帘子撩开,两个健妇一左一右的搀着我下了车。

不远处有一酒楼,是京城最好的地方。我对两人道:“你们要一个上房,银子我来付。”说着从怀里摸出两片金叶子,一人一枚塞了进去。

那二人会意,叫了一间上房,颇为客气的送我进去。

我为难的看着她们,说道:“二位可否屋外稍后,奴家——”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脸红。用手一撮一带,半掩半遮,欲说还休的示意。

其中一个健妇大约是个头目,点点头道:“官家太太不要急,俺们在外面候着。有什么事您吩咐就是了。方才俺们见将军颇有舍不得您的意思,以后平反了莫忘了俺们姐俩儿。”

我笑着点头。杨不愁方才恨不得我死,句句恶语,却被别人误解,反倒给了方便,恐怕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唉,做人要厚道!

进了房间,掩上门。里面是净房,也就是厕所。放着一个木桶,周围熏着浓烈的檀香。隔着窗户,是二层楼,楼下是一条小巷,颇为幽静。也难怪这里算是上房,看来这钱花值了。仔细一看,紧挨着这一层的是一楼的飞檐。但是为了美观,在飞檐和窗户之间大约不到一尺宽的地方,做了一个假栏杆,只有半尺高。房间与房间之间用半圆的红漆柱子隔着,很是漂亮。

我四处转转,从床上扯了床单,到里间系好。此处目测,离地四米,床很大,对角线的位置大概就有两米半,两张单子绑起来,怎么也有三米半多,加上我的身高,足够了。

绑在外面的栏杆上。正要抬脚出去,突然有人叩门问道:“夫人,可好些?俺们姐妹给您找了些热汤水。”

本来就紧张,这时候汗水哗的就漏了。我抖着声音道:“莫过来,莫过来!羞死人啦!两位好姐姐,可否放在外面,奴家马上就好!”

“也好,也好。俺们是粗人,夫人不要怪罪就是。”

踢踢踏踏的走路声,大概有一人离开。我僵在窗户上不敢动,只要有一个人向屋里看一眼,便可以看见我这明目张胆的逃离动作。我觉得时间变得超级慢,心里只剩下两个字“不要、不要!”

也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并不长,我终于喘出气来。赶忙抬脚起身,贴着外壁小心的挪动着。四米的距离,看着不高。真的踩在尺把宽的地方,一步步挪动的时候,垂直距离可以下出恐高症来。我强迫自己抬起头,手里紧紧攥着床单的一头,心里数着节奏:“一、二、一、二……”慢慢的向另一个窗户靠过去。

那个半圆的柱子是一根直筒到地上,没有任何可以踏脚的地方。早先看它有一搂粗,到了跟前才发现似乎比自己想的要大!可是已经来了还能后退吗?攥紧手里的床单:万一掉下去还有一个安全绳,红锦,豁出去了!单手勾住墙壁上突起的刻纹,另一边的手脚磨蹭着向柱子的另一边蹭。就在我蹭的几乎绝望,沮丧的就要跳楼自杀时,终于摸到边际。猛地抱住柱子,眼泪和汗水混着就淌了下来。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手脚并用,就顺了过来。

这边的房间听动静似乎没有人。当初要这上房时,小二哥曾经说过,这里还没人住,最是安静。深吸一口气,掏出杨不愁的匕首,沿着窗框一点点的挑着——咔哒,窗栓掉了。哆嗦着手扒拉开窗户,我几乎是爬着跳了进去。顺手把床单的一头扔下楼,穿堂风吹过来,忽悠悠的飘动着。

眼看窗户快关好了,那边传来健妇的声音:“官家太太,你怎么还没好啊!”一口气吸着,最小噪音的掩好窗,打开刚才包好的包袱,里面是我那件紫色的锦袍。

袍子做工很细,细密的针脚几乎看不出正反面。翻过来就是一件乳白色的烂锦纯色棉袍。隔壁突然传来惊呼:“犯人跑啦!”紧接着,蹬蹬蹬的跑步声响彻寰宇。我使劲的深呼吸,当听到陈大人的声音时,还是忍不住屏住气,呆呆的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脑子一片空白。

“顺小巷跑的!她一个女人家,肯定跑不远,快去追!”

呼啦啦,人声鼎沸,如潮水涌入涌出。

我数到十,隔壁没了动静。悄悄打开一道门缝,外面只有好奇的客人。幸好,这些门除非有客人,都是不锁的。我按按胸膛,从镜子里看见自己苍白憔悴的模样,也和受惊的客人差不多了。便打开门,随着好奇的人流,向楼下走去,楼梯口,楼梯,一楼,店门口。

哒哒哒,一队人马冲过。我霍地停住脚步,那人马却没有停下,径直奔杨府而去。

我四处一看,毫不犹豫的向着相反的方向走去。我在赌,赌他们认为一个弱女子,逃跑的唯一目的地就是夫家!

有人的地方慢慢走,没人的地方快步跑。顺便在钱庄把唯一剩下的一片金叶子换了钱。找了家小店,当了锦袍,用碎银买了几件棉服。头上原本只有一朵珠花,考虑到将军府的东西大概都是特制的,当了反而引人注意。便收藏起来。贴身的财务只有那几锭银子和——洛玉箫留下的押票。那是我唯一想起带走的东西。

想想还要多亏上官飞花,若不是她一时兴起,送来几片金叶子让我看样儿,顺手被我捏了三片在手里,今天就逃不出来!

就这样一路提心吊胆,竟然出了北城关!面前的世界突然开阔,我才发现,不到半年的时间,我竟然非法出入城门三四次!

“偶是好公民,偶遵守交通规则。”怪声怪调在脑子里响起来,我知道,这又是我那零散的记忆。可是,我已经没有纸笔记录它了。

北风呼啸而过,我紧了紧身上的衣物,没时间伤春悲秋,眼下最重要的是找个容身之所。杨不愁应该没那么好骗,我做好他们随时会追上来的准备,边走边寻找可能的藏身之处。

曾经说过:我不属于江湖;曾经以为:男人才是自己生存的依靠;曾经努力的:在柔顺中寻找一处温暖的富贵乡,而如今,所有这一切都成为泡影。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在这个陌生的歧视女子的社会生存下去?

前路,正如着北风呼啸的世界,充满不可测的冷漠和残酷。

雪花模糊了视线,厚实的棉衣成了最后一块乐土。揣进怀里,冰冷的双手慢慢的在体温下苏醒。没有手炉又如何?我还有棉衣!

第11章

沿着官道走了一会儿,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周围除了树木就是树木。枝杈撕开风袋,朔风分成一条一条的,摔打着天地万物,充斥着宇宙中所有的孔窍,发出令人恐怖的呜呜声。

前面隐隐有灯火,黄晕晕的灯光在夜色里显得分外温暖。我疾走两步上前,原来是一家客店一样的建筑,正门抬头两个大字“驿站”。里面传来酒肉的香气,和喧闹的人声。我呵了口气,正要进去,发现门前的柱子上贴了两张大纸,风扯着飘起的纸角,有些地方已经撕掉了。最上面的一张我很熟悉,那个人脸上有道伤疤,是洛玉箫。他在押解途中逃跑,现在通缉中。

第二张是个女人。

我转头走进风雪里,我被通缉了。

他们的动作真快。不过,我一边走一边想,他们再快也快不过互联网。现在可能只是京城附近接到通知,京城外的地方或许还不知道。

“我必须赶在他们的前面离开!”

速度决定一切,这是现代战争的关键。沙龙打黎巴嫩只用了六天,伊拉克占领科威特不超过一个礼拜,美国军舰开进波斯湾,海湾战争开打,一切快的不可思议。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与其做困兽之斗,不如牵着敌人的鼻子跑。

我缩头缩脑的沿着官道疾步行走,不断的强迫自己胡思乱想,越想越觉得自己是挣扎在生死边缘的勇敢战士,是开创光明道路的孤胆英雄!血液沸腾起来,温暖着身子,振奋着精神;就当二万五千里长征了,走到延安,打败老蒋。主席开始不也没有目标吗?鲁迅说了,地上的路都是走出来。我头上有天,脚下有地,怀里揣着洛玉箫的积蓄,除了失忆,头壳完好,未来是属于我的!

“踏踏踏”,我甚至听见自己的脚步冲破狂风的嘶吼,变成暗夜里一首高昂的歌,前面仿佛有我的守护神,在“呼神护卫”的咒语下,为我打开一道光明神圣的道路。

刹那间,狂风,黑夜,鬼影,我都不怕了!我裹紧棉衣,只有一个念头:快走、快走、再快走!走到光明的地方!的74

我睁开眼的时候,最先看见一只小鸟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跳跃。我从来没有这么近的看一只麻雀!它柔软的腹部布满了深深浅浅的灰色绒毛,跳跃的时候,细细的绒毛微微的抖动着。两只细细的小爪子,在雪地上留下淡淡的竹叶形状。

下雪了?

我动了动头,才发现自己的下巴埋在雪里,游目四顾,我的手臂呢?

雪花还在纷纷扬扬的飞落。我的脑子好像冻僵了似的,转不过来。好半天才想起来,只要动一下就可以找到自己的手臂。

胸下传来隐隐的抽动,我确定那是我的胳膊再动。腹部竟然也有动静!它还在吗?

昨夜疾行,我竟忘了自己怀有身孕!

慢慢坐起来,我心中暗叫侥幸。幸亏出来时已经置办了足够的棉装,而且昨夜疾行的运动量也有助于保持我的体温。雪下的很大,不一会儿就把我趴着的地方覆盖了。从这个速度和我身上覆雪的厚度来看,我躺在地上的时间并不长。大概是走的太累了,以至于睡着了,倒在地上所致。

我拍拍身上的雪,捂着肚子暗叫侥幸。抖掉手套,帽子和身上的雪花,我四处看了看,不由得发愁。白茫茫一片,官道在哪里?我可不想走进深山老林喂了老虎狼什么的。

身后传来马蹄得得的声音,急促的声音令人心惊。我蹦到路边的树旁,躲开马蹄扬起的雪花,抬起头来,只看见四五骑黑色的影子。还有比我着急的呢!

哎,要是我也有匹马就好了。当然,如果是马车就更好了。

想到这里,我加快脚步。沿着他们消失的方向走去,马走的地方应该是大道。真希望能尽快找到一个客栈,吃点热乎乎的馒头,喝点烫烫的粥啊!我摸摸怀里的银子,最好再雇一辆马车。越想越美,脚步也轻松起来。

果然,前面就是一家客栈。几张破纸从脚下飘过,捡起来一看是洛玉箫的通缉文告。墙上干干净净,没有我的。心里暗暗窃喜。

客栈院子里拴着几匹高头大马,我习惯的性的观察了一下,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花纹。那个狼头标志实在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在杨府的前院,经常能看到配有这样纹饰的侍从来来往往。我顿住脚步,向里面看看。

大概是因为风雪的缘故,店里的客人比较多。在一群青色灰色白色的,热气腾腾的身影里,一个身穿黑色貂裘居中而坐的男人分外显眼。似乎因为他的存在,店里的声音也平白低了几个分贝。

杨不愁。

缩回脑袋,理智叫嚣着让我赶紧离开,再度回到风雪连天的路上赶路;可是一天一夜没有吃饭了,香甜的饭菜香早已渗入灵魂深处成为我生命不可分割的部分。

而且,我还有个无法辩驳的理由让我留下:我不能饿死在路上。

绕到房后,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我准备到人少的时候再去吃。他们在路上可以冒雪疾行,就不排除吃完饭继续赶路的可能。

搓搓手,跺跺脚,我尽量保持体温。一边运动一边道歉:“宝宝啊,你娘也是不得已。民主和自由从来都是需要用鲜血来换的,你就打起精神跟着娘亲奋斗吧。要是真挺不住,你就趁早找个好人家,晚了想走都走不了了。”

饭点儿很快就过了,大堂里安静下来。我踅回去一看,真好,只有角落里有几个人。那些马儿都不见了,我拉拢头上的兜帽,走进大堂。

“客馆!”小二很热情,“哟,是位大嫂!您里边请。”

我点点头,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要了两个大热馒头,一碗粥,还有两个热菜,一荤一素,慢慢的吃着。

外面狂风呼啸,大雪当道。太阳在上午露了下面儿,这会儿已经不见了。天地间是灰白色的苍茫。看来是走不了了。

看小二去邻桌收拾,我便叫住他,要他准备五个馒头,二斤牛肉,还有花生米(我总的来点零食吧),还有几根生葱。然后有问他有没有房间。

小儿为难的说:“客馆,上房都满了。”

我问:“下房,或者中房呢?”

小二更为难:“那都是通铺。大娘,您——”

我掏出一锭小银子,塞进小二手里:“通融一下,不用太为难。”

小二深吸了一口气,说道:“的确没有了。不过,小的倒是单住一间,您要是不介意——”

“哦?多谢小二哥了。”我赶紧道谢,“能不能帮我准备些热水?另外晚饭我不想出来吃了。”

小二应了一声,转身刚走。从门口走进来两个大汉,迎着下楼的人行礼道:“将军,外面风雪塞路,恐怕实在走不了了!”

“吧嗒!”我手里的馒头掉进粥里,赶紧低头喝了。

大概杨不愁看了看天色,的确无法赶路,便道:“算了,先住下吧。的卢,你去取酒来,天寒地冻的,暖暖身子。”

我羡慕的看了一眼他身上的黑色貂裘大衣,有看看自己灰不溜秋的棉袄,同人不同命啊!

店里还有一些其他的客人,大致可以分为一个七八人的商队,其中有三四个大概是镖师。杨不愁这一拨,另外还有三个像是武林人士,刚刚认识,凑在一起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