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累得在浴缸里就睡着了,连怎么葱郁刚出来的都不知道。

因为我听到吹风机在耳边嗡嗡地响,温热的风拂在脸上,最后温暖的手拂过我的脸,轻轻将我的头转到另一个方向。

我被那暖风吹得很舒服,小时候妈妈也会拿着吹风机帮我吹头发,她总是说不要湿着头发睡觉,不然会头疼的。这种嗡嗡的声响很让我安心,仿佛还是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我喃喃叫了声妈妈,我想自己或者是在做梦吧,没过几秒钟就重新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脖子发麻,因为没有睡在枕头上,而是枕着莫少谦的胳膊睡了一夜。他身上还有熟悉而清淡的香气,那种我最讨厌的气息。而我竟然窝在他怀里,毫无知觉,像只猪一样睡了整夜。

我觉得很可耻,也许一次次出卖自己,我已经麻木甚至习惯,到现在竟然觉得自然而然。我不作声悄悄溜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上课。我倒了两次公交,结果迟到了。没人帮我占座,月莹不在,我独自坐在最后一排,觉得非常孤独。整堂课我都有点心不在焉,抄笔记的时候我总是看到手腕上的菩提串。我记得月莹当时说话的样子,病房灯光下,她的侧脸温柔而美好。我不后悔自己做的事情,我想如果真的可以帮到月莹,什么都是值得的。

晚上我回到公寓去,莫少谦难得在家里。我们两个一起吃了饭,我有点食不知味,这样加长的气氛真让我觉得格格不入。早上他没醒我就跑了,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态度。不过他一直没搭理我,我也不好跟他说话,吃完饭后香秀来跟我们打招呼,她要去遛狗了。小狗连走路都还有点歪歪扭扭,酒会拿湿润润的眼睛看人,一脸的天真无邪。套上颈圈后不太习惯,他一直用爪子挠啊挠,香秀想阻止,它还是挠个不停。

莫少谦皱着眉看着那只狗,我趁机问他:“要不要取个名字吧……”

他还是没什么表情,不过终于开口说话了:“就叫讨厌。”

我有点讪讪的,缩回去不做声。香秀却很高兴,以为讨厌是和可爱一样的词。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讨厌这只狗,就像讨厌我一样。可是谁让我有求于他?

我和莫少谦的相处陷入了一种僵持,他对我不冷不热,而我在他面前显得很心虚。从前他虽然对我不怎好,虚情假意总是有的,比现在这种冷冰冰的样子要让我好受得多。我担心的是他不肯履行协议,虽然他从前还算是言出必行,但他这样翻脸无情的人,万一要反悔也是易如反掌,反正我也被他骗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幸好快要放假了,我主动提出起来陪他出去玩,他也好像没什么兴致似的:“随便你。”

我觉得很气馁,这一个月的日子显得很难熬。他似乎工作挺忙的,我不太能见到他,因为他回来的很晚,我在家他也不怎么搭理我,我几乎都有点担心了。等到放假的时候,莫少谦终于问我:“上次你说要出去,想去哪玩?”

我很知趣:“你说去哪就去哪里。”

拾玖

我没想到他会把我带到海滨去,下了飞机我就开始觉得害怕,等看到海边别墅时,我简直就快发抖了。

别墅和上次来的时候没多大改变,我只是不愿意回响在这里发生过的事情,海浪声让我觉得眩晕,关于这里的一切记忆都让我觉得难受。我勉强对莫少谦说:“我就住一楼好不好?”

没想到他说:“一楼没有睡房。”

我痛恨二楼的那间卧室,哪怕落地窗帘关着,刚刚走进去的时候,我仍有种想逃的冲动。

这边别墅里没有佣人,一切要自己动手,我把行李箱打开把衣服挂起来,我没带什么东西来,不过是换洗衣物。收拾好了后,我才鼓起勇气拉开窗帘。窗外是宁静的海,极目望去还可以见到岛屿隐约的影子。沙滩上有鸥鸟在散步,海浪泛着白色的花边,扑上沙滩,然后又退下去。我坐在床上发呆,三年过去了,我以为我再也没有勇气对着这片海。或者时间真是最好的良药,让我把曾经的一切丢淡忘。过去是从这里开始的,他是想再在这里结束吗?

有人在开着的门上不轻不重地敲了几下,我回头看,原来来的是莫少谦。大部分时间他都彬彬有礼,像个君子。他已经换了休闲的衣服,他问:“我要去买菜,你要不要一起?”

买菜?

上次来的时候好像全是吃的外卖,我都不太记得了,那是一段太不堪的记忆,我被迫将它从脑海里抹去,所有不愉快的回忆我通通用忘记的方式去处理。我不愿意一个人呆在这里,所以我老实地跟他去买菜。

我做梦也没想到资本家没有车在这里,不,还是有车的。当莫少谦从地下室里把自行车推出来的时候,我都要傻了。

他看了我一眼:“你也想走着去?”

这么大的太阳,这么热的天气……好吧,我坐上了自行车后架,让他带着我一路沿着林荫道骑过去。

在碧海蓝天的林荫道路上骑自行车,听上去还是挺有美感的一件事。

只是骑车的人是莫少谦,他还带着我,这事怎么都让人觉得别扭。

没骑多远就是一个很长的大坡,并不太陡,可是一直是上坡,虽然暮春时节,不一会莫少谦的T恤就汗湿了贴在身上,我一直觉得他不会流汗——除了某种情况下。可是现在他背心里汗湿了好大一块,看上去像幅写意画,平常他太衣冠楚楚了,看到他这样我觉得简直太别扭了。

我忍不住用手把他黏在背心上的衣服轻轻扯起来,风从他的衣领里灌进去,他的衣服像帆一般鼓起来。海边的风吹的人很舒服,我的裙子也被吹得飘起来,我一手按着自己的裙子,一手扯着他的衣角,觉得又滑稽又可笑,起先还想着忍住,可是没过一会我就忍不住了,我并没有笑出声,但莫少谦却仿佛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他头也没回的问:“你笑什么?”

“我没见过你骑自行车……”

自行车已经踩到坡顶,他似乎也放松下来,口气里仿佛带着某种愉悦:“你没见过的事多着呢!”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忽然就撒开了手。车子因为惯性笔直地朝着坡下冲去,风呼呼地从耳畔掠过,迎面撞来海的腥咸气息。这样冲下去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所有的树一颗颗分快递后退,吓得我抱住了他的腰。

莫少谦却异样轻松般吹起口哨来,我从来没听过他吹口哨,也从没见过他这种放松的样子。他说得对,我没见过的事多着呢。

菜场里各种海鲜我有一大半不认识,虽然这两年跟着莫少谦吃的东西挺多,但我只知道那些东西做熟后的样子,而且常常对不上号。莫少谦挑海鲜到还蛮内行,他砍起驾来也是真狠,我觉得他可能把商务谈判的技巧都用上了,最后砍得小贩对这他直叫大哥。

我喜欢菜场,比超市好得多,东西也更新鲜,全是附近渔民供的货。我们住的地儿太偏僻了,离市区还有几十公里。

回去的路上当然还是莫少谦骑车带我,而我拎着好几只黑色的塑胶袋,里面全是鱼虾蟹之类,还有一大把绿绿的油麦菜。还有一只袋子里则全是油盐酱醋,让我有种过家家的错觉。只是过家家的对象是莫少谦,这也太诡异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也好起来。或许因为这里填特别的蓝,云特别的白,阳光特别的灿烂,空其他别的清新;或许因为来时冲下坡的那一刹那,风拂过我的脸,让我觉得有种撒手般的痛快与洒脱。

等莫少谦再次放手任凭车往下破冲去的时候,我抓住他的衣角笑出声来。我好久没有这样轻松地笑过了了,把一切烦恼暂时抛却,在碧海蓝天之下,在艳阳高照之下,所有的心事都被蒸发。

回到别墅我也汗湿透了,而且晒黑了一层,我忘了搽防晒霜就跟他买菜去了。等我洗完澡,莫少谦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我一点也不诧异他会做饭,莫少谦是万能的,他会骑自行车,他会吹口哨,他会跟小贩砍价,他什么都会。

我觉得不好意思坐享其成,于是把一张藤制的桌子搬到了院子里,然后又扛出去两把椅子。晚饭在外边吃比较凉快快,总比开空调好。果然,没有一会儿莫绍谦从落地窗里看到我在折腾,他在百忙之中给我另一个指示:“把蚊香先点上。”

从来都是所谓烛光晚餐,从来没有过蚊香晚餐这种东西。不过事实证明莫绍谦是英明的,因为真的有蚊子,而且点了蚊香我还被要了好几个包。

莫绍谦的手艺不错,当然比起专业厨师差远了,可是比我强多了。这顿饭吃得我受宠若惊,不过莫绍谦胃口非常好,我的胃口也挺好,我们吃了一大只海蟹,两斤虾,一条清蒸的苏眉,连那碟清炒油麦菜也吃光光了。

吃完后莫绍谦下了另一个指示:“去洗碗!”

我很老实的去洗碗,这差事不难做,厨房有洗碗机,把碗碟放进去就行。只是厨房被他弄得很乱,到处都是菜也和水渍,我忍不住拿起抹布收拾了一下。收拾到一半的时候莫绍谦走进来了,忽然从背后抱住我。他已经洗过澡了,身上有浴液的清淡香气,而他的动作近乎温柔,把我吓了一跳。拿不准时回头主动亲他好,还是就这样任由他抱着好。

厨房对着大海,太阳已经落进了海里,可是满天还有紫色的霞光,天就要黑了。这里的景色非常美,连厨房都有这样好的海景。我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身体有点发僵,他把我的脸转过去,很温柔的吻我。

三年来我们有过无数次接吻,他从来没有问的这样温柔,将我拥在他怀里,用双手捧着我的腰,缠绵的唇齿纠葛几乎像是水一般,可以将人溺死。我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今天我会觉得高兴——因为萧山,我和萧山曾经有过这样的日子,在遥远的T市。那时候我们的快乐,那时候我们的情景,几乎是一种重温。

我有点透不过起来,莫绍谦的眼睛很黑,非常黑,瞳仁里面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我自己的倒影,我突然觉得害怕,不是平常害怕他的那种恐惧,而是另一种莫名的恐惧,仿佛有什么灭顶之灾即将来临。我不管像是什么事情,只觉得仿佛是黑洞,非常可怕,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洞,让我的思维稍稍接近就恐惧的退缩回来。我闭上眼睛,却抑制不住微微发抖,他从来都非常敏感,立刻停下来,问我:“怎么了?”

我勉强对着他笑:“没什么。”

我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因为他连脸色都变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冷笑:“装不下去了?”

我不想解释什么。最后一缕瞎逛消失在海面上,没有开灯,厨房里的光线渐渐暗下去,她的整个人也陷入那种混沌未明,可是他的声音清楚地近乎森冷:“哪怕是敷衍我,你也敷衍的用点心。哦,我忘了,你没有新——你根本就没有新。你以前不是挺能忍吗?就这么几天就忍不住了?还有十二天呢,你不是一直在忍,一直在装吗?怎么,忍不下去了?真是连一点耐性都没有?我还没在合同上签字呢,你就忍不住了?忍不下去你现在就给我滚,你愿意上哪儿就上哪儿去!”

他转身就走了,我呆呆的站在那里,听到远远传来他摔上大门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诺大的屋子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知道怎么有弄成这样,我其实一直想要讨他的欢心,可是讨他的欢心太难了。我没装,今天我是真的很高兴,可是后来我不应该想起萧山——我不应该。萧山是这个世上最奢侈的事情,并不属于我的,我不应该去想。只是似曾相识的一切让我忍不住,如果莫绍谦对我坏一点儿,或者我又会清醒些。可是今天他偏偏特别温柔,让我有种恍惚的错觉与恐惧。

我一个人站在黑暗里,觉得很害怕。摸索着把灯打开了,也不敢上楼去。我把客厅里的灯都打开了,然后把电视也打开。我的腿上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一直又痛又痒,让我坐立不安。更让我坐立不安的是我又惹莫绍谦生气了。本来他今天心情似乎挺好的,可是我又惹她生气了。

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儿去了。海浪的声音渐渐响起来,外面的风越刮越大,风声、浪声像是某种不知名生物的啸叫,我无法去想别的,因为对这种声音的恐惧占据了我的心。我把自己所到沙发的角落里,我连电视也不敢看了,仿佛那屏幕里会怕出一个怪物来。我害怕,怕的瑟瑟发抖。我觉得这屋字里藏满了怪物,我觉得再也受不了了。

我抱着电话开始拨打莫绍谦的手机,但手机在茶几上响起来,原来他没有带电话。他连手机都没有带,会到哪儿去了?

这四周都是荒芜的海滩,只有零零星星的别墅,连邻家的灯光也看不到一盏。我害怕的把她的电话紧紧攥在手里,却无意间触动了键盘。那是通讯录的快捷键,我看到他的手机里,整个通讯录只有两个联系人,一个事“妈妈”,还有另一个孤零零的名字,而那个名字,竟然是我。

我本能的按动着翻页,翻来翻去只有这一项,我的名字下面记者三个号码,一个是我的手机号,一个是我寝室的座机号,最后一个是公寓的座机号。我知道他还有一个手机是公事用的,这个手机只是私人号码,但我没有想到,他的私人号码除了他妈妈,就只有我。

我知道我不应该动他的手机,我也从来没有碰过他的东西。现在我也应该把手机放下来。搁的远远的,他怎么样和我没有关系,我回来就是一个交易而已。可是我管不住自己,我的手指机械的按着,最近三十次通话记录:“童雪1,童雪2,童雪3 ”

我一直翻到最后,看到的仍旧是自己的名字。

也许他老婆的电话他都已经记熟到不用存在联系人里。我有点仓皇的安慰着自己,可是手机里存折两张照片,唯一的两张:一张是我,另一张仍旧是我。

第一张我闭着眼睛睡着,照片拍的很近,连我的眼睫毛似乎都历历可数。第二张我在笑,笑得很灿烂,两个酒窝都露出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在他面前这样笑过,他不记得他什么时候有机会拿手机拍下来。这画面让我恍惚,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恍惚,他手机里的这一切痕迹,就像是凭空捏闹,不,是我的错觉,我不可能看到这些,他也根本不应该存这些。

我一个功能一个功能的翻下去,我翻到邮件信箱,收件箱为空,发件箱为空,回收站里有一则短信,我调出来看。

日期还是几个月前,一个字一个字排在屏幕上:

“莫绍谦,你不接我的电话你会后悔的。童雪怀孕了,不过你别高兴。第一,你知道她和她的小男友旧情复炽,这孩子八成不是你的;第二,是你的你也看不着了,她已经去医院拿掉了。”

没有落款,发信人的号码非常陌生,我从来没有见过。

这个人是谁,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想。我把手机扔开,像扔一个烫手山芋。莫绍谦从来对我都不好,我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他恨我,恨透了我,所以他轻易就会掉我的一生。慕咏飞说过,他因为爱她,做过很多事情,而我不过和苏珊珊一样,是他信手拈来的一颗棋。

他一直恨我,而我一直恨他。

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他是怎么突然找到酒店去的,现在才知道是有人告诉了他。可是这个人是谁,我根本没有力气去想。我只想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害怕,也许他是故意——故意让我看到手机。他骗我骗的还不够,他折磨我折磨得还不够。他毁了我的一生还不够,他还贪婪的想要更多。我知道他有多恨我,我一直都知道。

我终于从房子里跑出去,仓皇得像是落荒而逃。我沿着路一直往前跑,一直到跑不动了才停下来喘气。隔很远才有一盏路灯,有薄薄的雾正从海上飘过来,远处的一切都是漆黑一片,除了海浪噬食沙滩的声音。我觉得更害怕了。这里太僻静,走很远才看得到一栋别墅,大部分房子没有人住,没有灯光,路上连一部车一个人也没有。

我连自己的脚步声都觉得害怕,我想妈妈,我想悦莹,我想有人来。可是不会有人来的,我跌跌撞撞朝前走,像走在噩梦里,这一切都像是噩梦,我不知道怎么走出去。莫绍谦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我也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如果他在,或者会好点,虽然他可怕,但没有总比我一个人在这里更可怕的了。

路面上有细微的石子和沙粒,我的脚被咯的很疼。我只是迫切的想要找到人,可是我更害怕雾气里会冒出个妖魔,海浪声令我不寒而栗。我的背心发凉,冷汗直冒,我连走路都不敢大声,觉得一切漆黑的地方都会跳出个鬼怪来。

妈妈不会来救我,悦莹不会在这里,我想我都快要哭了,只有莫绍谦。但他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走了很久仍旧没看到另一盏灯光。我怕得要命,路灯是坏了吗?是我做错了路,还是这附近已经没有路灯了?

我害怕寄了,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却觉得更害怕。突然看到前方有个黑乎乎的影子从雾气里冒出来。四肢蹄子踩在石子上嗒嗒作响,眼睛竟然发着红光。我吓得大叫一声,掉头就跑。我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那怪物竟然在追我。我越来越觉得恐惧,一切不好的念头全冒了出来,我跑的越来越快,终于跑到了路灯下,那怪物嚎叫起来,我才听出来是狗,原来是一条大狗。我一边跑一边回头,他朝着我直冲过来。路灯下可以看见他尖利的牙齿和身上斑驳陆离的皮毛,这是一条野狗,不,这是一条疯狗。

我吓得要哭了,我大声的尖叫,可是没有人理我。我拼命的往前跑,疯狗一直追在后面,我慌不择路,根本不知道跑出了多远。我脚下全是软绵绵的沙子,我逃到了沙滩上,沙滩上也没有人。四处都是嶙峋的怪石,被海浪寝室的千奇百怪。我一直哭一直逃,远处礁石下似乎有人,没有月亮,海面反射着细碎的星光,我看不清楚那是个人还是块石头,我抱着最后的希望朝那方向奔去。我胡乱的叫喊着什么,也许是在叫救命,也许是在叫妈妈。但沙子里有石头,我被重重的绊倒,摔在了地上。

膝盖钻心一样的疼,我来不及爬起来了,我根本都不敢回头看,只会尖声大叫。那个黑影动了,世人原来真的是人。他朝着我直冲过来,一定是听到我在叫喊。而那条疯狗终于追上来。我胡乱的抓起沙子朝他掷去,他退了两步,然后又扑过来。有人挡在了我的面前,我只看到他一脚朝疯狗踹去,然后又拾起石头,砸的它呜呜乱叫。

疯狗夹着尾巴逃走了。我还上气不接下气,那人伸手拽住了我的胳膊,她的声音熟悉而焦急:“有没有咬到你?”

莫绍谦,竟然是莫绍谦!

我从来没有这样迫切的想要见到他,我从来没有这样庆幸是他。我扑到他怀里,把脸藏在他胸口。他的心跳的又急又快,我的也是,我根本喘不过来气。但几乎是马上,他就把我抱起来了,抱到亮一些的地方。我的膝盖流血了,他按着我的骨头:“怎么样?这样疼不疼?”

我还在哽咽:“不疼。“

“骨头应该没事。”他问,“你怎么跑出来了?“

“我害怕。”我哽咽着说,“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

他还在仔细观察我的伤口:“是摔得还是狗咬得?”

“是摔得。”

“它没有咬到你?”

“没有”我吸了吸鼻子。他突然停下了一切动作,然后冷冷的说了句“活该!”

我的膝盖还钻心般的疼,他已经扔下我要走开。我还抓着他的衣袖,他这么幸灾乐祸我都没觉得,我低声下气:“你别生气了。”

“谁说我生气了。”他淡淡的说,把我的手拔开,走到一边去看海浪。

我哭的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的脚踝也崴了,根本站不稳。我刚跳了一步,就听见他说:“你要再乱动,等脚肿起来,你就一个人呆在这里。”

我只好讪讪的蹲下,重新坐在沙滩上。

他不再理我,我也只能默默的坐在那里。

漆黑的海面上看不到任何东西,细碎的星光偶尔一闪,远处的岛上有灯塔,笔直的光柱朝着悠远的大洋。海风吹拂着海浪,一波一波地叠向岸边,我觉得很冷,冷得发抖。

莫绍谦好像完全不为之所动,他就站在沙滩上,无数浪花碎在他脚前咫尺。夜风吹拂着他的衣袖,仿佛黑色的羽翼。因为高,我从来都是仰视他,现在他站着我坐着,我更是仰视。

“你看什么?”

他的声音还是那样不冷不热,我一直怀疑他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都没有回头,就知道我在看他。

我含含糊糊的说:“我在看----,你在看什么---”

他回过头来,忽然对我笑了笑,我不是很确定,因为它黑了。他伸手指着灯塔的方向:“很不错的天然良港,对不对?”

这就是普通人与资本家的区别,资本家无时无刻不在想赚钱,而我这种人,永远只能惴惴不安的猜着他的心思。我一点也不懂港口,更看不出什么事良港。

“当年我的父亲就是看中这里,希望做一个油轮港。因为在附近沿海的省市,已经有了几个大型的深水港,所有从印度洋来的国际油轮,将比到宁波更节省航线。”

我有点听不懂,但他声音中有种讥讽:“四十万---不过是区区四十万。我父亲那样信任你爸爸,你爸爸却为了四十万就出卖了他!”

我瞠目结舌,我一直不知道原来就是这片大海,原来就是在这里,我们的上一辈开始了恩怨纠葛。

“前期工程已经开始,而他们煽动村民闹事,抗议油轮码头会有污染,然后说服政府改变规划,重新选址建码头。一环套着一环,计划真严密对不对?我父亲冒着酷暑飞来飞去,试图阻止或改变这个进程,最后他倒在机场里---在没能张开眼睛。”

“最终在离这里二百公里的地方新建了油轮码头。招标被独揽,整座岛变成了一座大油库。整个投资比我父亲当年的标底还要多出几个亿,在商言商,这一仗他们赢得真是漂亮。

“每当走到这里,每当看到这片大海,我就觉得我这辈子也无法原谅,原谅害死我父亲的那些人。”

我知道其中也包括我,因为我父亲,他永远不打算原谅我,所以才会对我说出这些话。他的眼中有闪动的泪光,或许是我看错了,因为他很快转过脸去。面对那一片漆黑的大海,波浪的声音像是一场疾雨,刷刷轻响着。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又高,又远,天与海都是辽阔的背景,而他只有孤零零一个人。

我说不出来任何话我从来没有想过太多,我一直都觉得他是最恨我的那个人。可是他的手机里只有我的照片,那还是我睡着了他拍下来的。

我还记得他给我吹头发,那样暖的一点点风,拂在我的脸上,我一直以为,那是做梦。

他极力的压抑,压抑到我都觉得绝望,但现在我终于知道,比我更绝望的原来是他。

我抬起眼睛来看他。

而他只是看着海面。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个男人抱有怎么样的一种感情,从前我恨他,单纯而纯粹的恨他,后来我们相互厌憎,都希望对方可以在自己面前死掉,现在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想些什么。我爱过萧山,那样深沉那样无望,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化成了命运的灰烬。

而我和莫绍谦,或许只是一场注定了纠葛不清的孽缘。

我们在沙滩上一直坐到天色发白,大海渐渐露出它广阔的天际线。海和天的分别减减明显,大还是深蓝几乎墨黑,而天空是墨墨近乎深蓝。

东方有很刺眼的彩霞。

我的脚踝肿到老大,根本不敢落地。

清晨的风比午夜的风更冷,我冻得都麻木了,试图自己站起来,努力了几次都是徒劳。他终于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我看着他的背,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可是总不能在这里坐一辈子。我被他背在背上,背回别墅去。海浪还是一声迭一声的压上来,身后的沙滩上只留下他的脚印,清晰的烙在湿沙里,然后被海浪渐渐舔舐干净,再也看不见。我搂着他的脖子,被他摇晃的像个小孩子,快要在他背上睡着了。

我的脚用冰块服了大半天,没有明显的好转,也没有明显的恶化。莫绍谦去买了正红花油,擦得我泪眼汪汪,她的手不是一般的重。

可是不知道是正红花油有效果,还是他那手重的按摩有效果,到晚上的时候我的脚终于敢落地了。

但我感冒了,在海边被冻了大半夜,可是只是嗓子疼,第二天起来就头晕发烧咳嗽,窝在床上软绵绵像是煮熟的面条。莫绍谦很快被我传染,我们两个各自碰着大杯子喝冲剂,然后根本懒得去买菜,只是煮白粥来吃。

没有任何佐菜的白粥其实是甜的,我喝了三天的白粥,几乎喝得都快升仙了,感冒终于有好转的趋势了。吃过感冒药做什么都晕乎乎,我一时勤快把莫绍谦换下的衣服塞进洗衣机,结果把他的钱包也洗了。

莫绍谦午睡起来的时候,我正把湿透了的钞票贴得满落地窗玻璃都是。

我对他讪讪地笑:“银行卡估计没有事……”

我把他的照片也洗了。他放在钱包里很小的一帧合影,年轻的父母抱着小小的婴儿,婴儿漆黑的眼睛依稀可以看出成年后的影子,没想到莫绍谦小时候是个胖乎乎的苹果脸,脸上竟然还有红晕,看上去像个女孩子。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莫绍谦的父亲,成年后的莫绍谦长得非常像年轻时的他,两人都是典型的北方男子,眉宇间有种凛冽的气质。

我本来把那张照片贴在玻璃上晒干,但晒到一半它就掉到窗台上。莫绍谦将它拾起来看了看,出人意料地没有对我发脾气。

我有些不安地看着他,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对不起。”

这声“对不起”,或许已经迟了十余年。莫绍谦没有回头看我,他只是低头注视着那张照片,过了很久,他才说:“和你没有关系。”

在海滨的这段时间,可能是我和莫绍谦之间相处最平和的日子,虽然感冒占去了大部分时间,但难得不再吵架。我想他大约懂我的意思,我们之间也不过只有十二天了,这十二天像是凭空多出的一截生命,让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对方相处。虽然我看到那片广阔的海域会有种莫名的歉疚,如果我爸爸没有做出那样的事,或许这里早已经成了大型的港口码头,一切都会变得不宜熬夜那个,包括我和莫绍谦的生活。

我没有在他面前提过他手机的事,我更没有在他面前提起慕咏飞,他也不提,我想如果他与慕咏飞的婚姻真的是一场交易,那么肯定是他最难过的地方。

而我和他只有这十二天而已。

天气晴好的时候莫绍谦会去海边游泳,我被海边的太阳晒得又黑又瘦,但我学会了捉沙蟹,还学会了挖蛤蛎。这些东西每天被我们吃掉了,莫绍谦做蟹简直是一绝,我觉得他大有当厨师的前途。我虽然笨,也学会了用微波炉做蛤蜊,淋上一点点酱汁,非常鲜美。

莫绍谦应该非常喜欢我系着围裙的样子,因为每次我在厨房做事的时候,他总会从后面抱住我,那是他待我未曾有过的温柔举动。从落地的玻璃里我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系着围裙的样子,或者像个最寻常的家庭主妇。而他的怀抱,其实很温暖。

我们没有继续分房睡,好像是最自然的事情。我终于习惯了和莫绍谦同床共枕,或者说,他终于习惯了床上多了一个我。有时候深夜我偶然醒来,他总是还没有睡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的睡相老是不好,大半个人都压在他的身上,他肯定被我压得睡不着,我觉得歉疚,往床里面挪了挪,问:“你怎么不睡?”

他通常并不回答我,只是让我快点睡。

在海滨的最后一晚,我照例在半夜醒来,莫绍谦却不再房间里。落地窗帘虽然拉上了,可是仍然听得到隐约的海浪声。卧室里格外寂静,听得见我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我以为他去了洗手间,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回来,我终于忍不住伸手把台灯打开,温暖的橙色光晕中,窗帘被晚风吹得微微拂动,海风腥咸的气息我早已经习惯,海浪在安静的夜晚声声入耳。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里去了。

我在楼下找到他,他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抽烟。客厅比二楼卧室更漆黑一片,如果不是他烟头上的那点红芒,我差点都看不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