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是阿清的。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发生过某种亲密接触后,连空气都会变得暧昧。可是小妹和阿清在一起,还仍然生疏客气得很。”

“那……”我忽然想起那天谈及孩子时阿清脸上痛苦的表情,难怪他不要那个孩子,原来那并不是他的选择。可是,小妹对阿清的痴情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她不像是一个放荡的女孩,如果孩子不是阿清的,又会是谁的呢?难道……

没等想清楚,元歌已经先叫出答案:“孩子是秦归田的!”

我愣住,紧张地盯着宋词,希望她否认。可是,她却肯定地点点头:“没错,这是惟一的可能性。所以小妹才会一而再地做噩梦,在梦中喊秦归田的名字。”

你我的故事三百五十年前(5)

“小妹和秦归田,怎么可能呢?她是那么单纯的一个女孩子,不可能跟秦归田那个大色狼的。”

宋词怜惜地看着我:“唐诗,你太单纯了,只想到爱才会怀孕有子。却想不到,这世上有一种人,邪恶如野兽,可以做出完全没有人性的举动。”

“你是说……”我被那残酷的猜想吓住了,“不!怎么会这样?”

宋词的眼光更加怜惜:“张楚没有猜错,他说你连听到妙玉的最终结局很可能是落入贾芹之手都受不了,一定更不能接受小妹曾被秦归田侮辱的猜测。”

“可这是非常可能的。”元歌帮腔,“在公司的时候,我几次都撞见秦乌龟调戏小妹,每次小妹给她送茶递水,他都会趁机猥亵。那只乌龟没有做不出来的缺德事儿,他连我都想染指,还会对付不了小妹吗?”

宋词点点头,接着说:“我和张楚已经分析过,小妹梦境的惟一解释就是:姓秦的曾对她施暴,致使她怀孕,她喊‘秦经理饶了我’,不是因为梦到杀人现场,而是梦到她被强暴的现场。”

天哪!我被这超乎自己想像能力的推理吓住了,忽然间隐隐约约想到一件事:“那,那不是说,她有杀人动机?可是,小妹哪儿有那个能量?而且,她看起来,根本不像个杀人犯。”

“不仅是不像,而是可以肯定,她不是杀人凶手,而且真凶是谁,她也根本不知道。”宋词娓娓分析,“小妹是个心思很重的人,如果她知道是谁杀了姓秦的,那么梦里喊的就不是‘秦经理不要’而是‘阿清不要’了!”

阿清?!

我望着宋词,她终于说出了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也是我刚才隐约想到而不敢肯定的。是阿清,会吗?

“一定是阿清!”元歌叫起来,“如果孩子的确是秦归田的,那么就不仅小妹有杀人动机,阿清也有杀人动机,而且,他是转业军人出身,又是大厦保安,既有杀人时间又有杀人能力。他才是最大嫌疑!”

苏君接着宋词的话头说下去:“刚才,张先生来了我家,我们讨论了很久,虽然不能完全确定案情经过,却也八九不离十。来找你们,就是想再彼此印证一下各人所知道的……”

“等等,等等。”元歌叫,“你一再说到张先生,张先生是谁?又怎么搅进这件事里去了?他那么会分析,为什么不干脆请他来跟我们一起开会?”

宋词望向我,我惨然地低下头。张楚,他一直在暗中帮助我,或者说,是帮助他自己。我们在为同一件事而奔波,可是,却不能够并肩作战,甚至连见一面也不可以。

相爱而不能相亲,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残酷的吗?

然而,真的就再也不能相见了吗?连远远地看一眼也不可以?我不甘心,真是不甘心呀!

元歌看看宋词又看看我,若有所悟:“哦,是不是你那位望尘莫及?可是……”

“别可是了,先说正事吧。”宋词打断她,“让我们把案件重演,整件事,要推溯到三个月以前……”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小妹留宿在大厦地下室,秦归田下去取一件东西,看到小妹一个人在那里,顿时起了色心,威胁利诱,对她施暴。

在小妹的家乡,女子失贞是件非常可耻的事情,她受辱之后,不敢张扬,忍气吞声,只把这件事告诉了阿清。阿清从此对姓秦的恨之入骨,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直到案发当晚,元歌与宋词先后离开大厦,阿清看到元歌气冲冲离开,觉得好奇,于是上楼巡视,发现秦归田喝得醉醺醺的,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摆弄他的那些特殊“珍藏”,一时兜起旧恨,顺手抄起酒瓶将他打昏,然后用丝袜将其勒死,又将避孕套罩在他头上泄愤,并顺手牵羊取走了保险柜里的玉饰。

阿清是转业军人出身,做这些事小菜一碟,简便至极。做完后,他将玉饰转移,然后回到保安室睡觉,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对谁也没有说起。

第二天早晨,小妹发现秦经理尸体,大叫起来。

阿清并不惊慌,立刻冲到楼上去报警,现场虽然发现了他的脚印,也只以为是他刚刚留下的,又因为他一向憨厚,对姓秦的感恩不尽,完全没被怀疑……

你我的故事三百五十年前(6)

“难怪警察说酒瓶上并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指印。”元歌恍然大悟,“那是因为公司规定,保安在执勤的时候必须戴白手套。所以他根本没有也不需要做任何掩饰工作,却可以把真相掩饰得天衣无缝。”

“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被怀疑,”宋词接着说,“谁都知道阿清穷得要命,而且,他刚跟唐诗借过钱,如果他手上有价值二百万的玉饰,又何必借钱呢?”

元歌轻呼:“难道是故意遮人耳目?那么这阿清也太厉害了。”

“那倒未必是遮人耳目。”苏君分析,“那些玉饰牵连甚广,并不容易出手。阿清只是一个农村孩子,在北京会有什么路数脱手玉饰?难道去琉璃厂拍卖?他又没那胆子。所以再好的玉饰在他手中也只是一堆废石头。”

“也可能,他不知道那些玉饰是我的。”我忽然想起来,案发那天,阿清忽匆匆迎向我,曾经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唐小姐,没想到那些玉是你的。”当时因为顾着凶杀案的事,没有注意到,现在想起来,应该是报案之后,他才知道原来经理办公室的玉并不是秦归田所有,而是属于我。

“这也有道理。”元歌沉吟,“阿清那个人,阴沉沉木愣愣的,杀了人和没杀人都是那么一副傻呆呆的表情,除非怀疑到他,否则也很难从他的言谈举止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说不定他根本就觉得姓秦的死有余辜,完全没有内疚感呢。”

“应该说是犯罪感。”苏君接着分析,“以阿清的智商,未必想得出那样完美的杀人计划,所以这次杀人完全是偶然。也就是说,他很偶然地得到了那样一个机会,顺水推舟,顺手牵羊,勒死秦归田之后又取走玉饰,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当然也没有告诉任何人。这就引所有的人走进一个误区,认为杀人窃玉案是老手所为,而且计划周详,所以无论是我们还是警察都把注意力放在一些高智商高能力的人身上,而完全没有想到这件事有可能简单至极,只是非常巧合而且顺便的一宗报复杀人案。而阿清在做案之后,因为过于顺利轻松,又自认为无愧于心,毫无犯罪感,照旧回去一觉睡到天亮,直到小妹大喊大叫,他才重新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顺理成章地报警,有问必答,积极配合。什么元小姐何时离开大厦呀,又宋小姐走的时候带着什么样的皮包呀,都一一报告,恪守职责。但是,没有人明白地问他:秦经理是不是你杀的?如果有人突如其来地这样问他,说不定以他的性格就会毫不犹豫地承认了。但是没有,没有一个人怀疑到他,只是问他都看到了什么。而他当然不会主动承认是自己杀死了秦经理。这是人保护自我的本能。他不想服罪,不想坐牢,所以严守秘密,连小妹也不告诉……”

“真是被他害死了!”元歌气愤,“可是他毕竟杀了人,怎么可以这样逍遥法外呢?我们应该报警抓他。”

“证据呢?”宋词问,“这一切只是我们的推论,可是证据在哪里?难道仅凭小妹流产这件事就可以构成证据来控告阿清杀人吗?”

元歌叹息:“那小妹也真是可怜,刚摆脱一个强奸犯,又遇上一个杀人犯……”

“我觉得小妹值得。”宋词忽然说,眼神闪亮,“那个男人阿清,虽然什么也不懂,可是他真正疼惜小妹,视她高于一切,可以为她出生入死……”

我们都沉默了。不错,对于现世中的女子,这样的爱近于失传。如果能够这样彻底地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哪怕是一个杀人犯的爱,那女人的一生也是丰盈而绚美的。

阿清懂得不多,也许,正因为他懂得不多,所以才可以爱得这样超脱而绝烈,让爱凌驾于一切之上,包括生命、法律、苦难和杀戮。

而我和张楚,却无法有这样的坚决,我们的障碍,正是在于懂得太多,想得太多,怕得太多,也就抑制得太多。

“也许可以突然袭击。”始终静静倾听着的小李忽然插话进来,“就像苏先生刚才说的那样,如果有人猛地跑去问阿清:你为什么要杀秦经理?他一个不留神也许就说了出来。”

苏君笑起来:“哪有那么容易?不过,这也是个办法。就算他不承认,也总会有些马脚露出来,我们可以带上录音机,一连串地发问,不给他思考的余地。”

“我们一大堆人一起去,不怕他行凶!”

“可是,让谁来发问呢?”

“我。”我回答,“让我来问他吧,他一直很感激我,不会对我动粗。”

讨论了半晌,连每一个细节也考虑到,然后我们一大队人才浩浩荡荡地开拔到医院去。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既希望我们的猜测完全正确,而突然袭击也顺利成功,那样,整个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另一面,我又衷心希望不是阿清做的,他那么憨厚,对小妹又那么痴情,他怎么可能是一个杀人犯呢?

可是到了医院才知道,小妹已经出院,护士小姐说,是一个黑黑壮壮的穿制服的男子接走了他。

“是阿清。”宋词皱眉,“他们会去哪里呢?”

“也许会回宾馆。”我说。

于是一大群人又转身赶往宾馆。

你我的故事三百五十年前(7)

前台小姐见到我,立刻迎上来:“唐小姐,和你同屋的那个女孩子和你那位穿保安制服的朋友刚才来过一趟,又马上走了。”

“走了?”我们大惊,七嘴八舌地问:“什么时候走的?有没有拿走什么东西?你怎么可以让她走呢?为什么不通知我们?”

小姐被问得晕了,叫饶起来:“喂,你们这是在审犯人哪?唐小姐又没有退房,又没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们有什么道理不让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说那个男的是她的朋友,让我们见了他不要再拦的。再说,房间我们已经检查过,什么设备也没少,至于唐小姐自己的东西,又没有托我们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请来的,我们又不能把她强拦下来不让走。酒店可没这个规定。”

“好了好了,我们才问了几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这是怎么跟客人说话的?告诉你,你放跑了一个杀人犯知道吗?小心我告你一个干扰司法公正!”

“什么什么?杀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别吓她了,我们快去房间看看少了什么没有。”

一句话提醒了大家,我们一行人忙挤进电梯,打开房门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见房间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我所有的真丝衣裳都被取出来洗干净,湿淋淋地挂在衣架上。

而桌子上,放着一只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扑鼻的东北特味菜。

我们几个对视一眼,走过去,打开那口袋,发现是一堆玉饰——正是王朝大厦失窃的那些。

玉饰的表面,放着一张字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连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

院子里樱花初开,风一过,落红成阵。

爸爸坐在花树下,对我喁喁地说着他年轻时“打眼”的经历:“有一次,我在北京琉璃厂看中一块红山玉龙璧,雕工、质地都是一流的,只一条,尾部断了一半,是件出土古玉。当时我一眼就看中了,摩挲了半晌,断定它是‘真旧’,不是‘新仿’,就买下了。卖家开价五万,我觉得值,可是手头没那么多现款,又怕回旅馆拿钱来不及,就倾尽身上所有,外加一块新买的‘劳力士’钻表,单论表价已经五万了,卖家这才松口。我以为捡了宝,赶紧捧回台湾来给你爷爷看,结果你猜怎么着?你爷爷把我臭骂了一顿,罚我两顿没吃饭。”

“为什么?难道您打了眼,那块璧是假的?”我问。

爸爸苦涩地笑了,怜爱地抚着我的头发:“别把老爸想得那么差劲,连真假都分不清。那块璧是真旧,可是,因为龙尾断了一半,已经不值钱了。你爷爷说,咱中国人迷信龙,喜欢佩龙形璧,那是图个吉利。可是龙尾巴断了,这本身就很不吉利,玉的质地再好,雕工再精,也没有意义了。起初我还不信,一连拿给几个行家估价,结果人家都是看一看便摇摇头走了。我这才信了爷爷的话。”

说到这里,爸爸加重了语气:“所以说,这做玉人收藏古玉的学问大着呢,不光要眼光好,明断真伪,还要考虑它的文化涵义,古董价值,还有寓义和来历。缺了一样都会栽大跟头,你啊,要做的学问还多着呢。”

我不服气:“可是出道这么久,我还从来没有打过眼呢。”

“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别适合玉人这一行,做什么都比别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卖会,卖得的玉价比我们预计的高出一倍来。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

“不,不去。”我立刻惶恐地叫起来。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头:“你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这么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不去就不去吧。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经理那宗案子把你吓坏了,连北京都讨厌起来。”

我低下头,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讨厌,而恰恰相反,是我太爱北京了,爱到怕。一年了,整整一年过去,可是,我从未忘记过北京,一分一秒也不曾忘记过。

记忆,是我最大的敌人,是痛苦的根。

离开北京前,我曾到圆明园再次召唤吴应熊的鬼魂相见,问他,回台湾后还可不可以再见到他。他说,幽明异路,常见面有悖天数,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绝望的爱(1)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舍。

他又说,虽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见张楚,可是,我和他之间,始终会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更加黯然,这样子只会更惨。如果真能无知无觉,或许可以更快乐一点。

走的那天,宋词元歌苏君小李全体出动,浩浩荡荡到机场为我送行。

宋词穿了件白底的绣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说不出的优雅端庄,简直是风华绝代的,一个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尔套装反而稀松平常,不过反正再艳丽夸张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无,永远比不过她表情的生动灵活,千变万化。

哦,我真是不舍得她们。

元歌和我抱了再抱,宋词却只是凤目含泪,中途她接了一个电话,忽然拉起我的手,说:“这里来。”她将我带至大堂中央,央求我:“笑一笑,好吗?”

“你要拍照?”我莫名其妙地笑一笑,面孔是僵硬的。我把那只刻不离身的木灯笼从行李中取出来,交给宋词,“如果张楚来找你,就替我还给他。”

已经是五月了,乍暖还寒的天气,欲哭无泪的心。

我绝情地道别:“我不会再回北京来,也不会跟你们通信,你们,也请不要再找我了吧。”

宋词默然,元歌怪叫起来:“凭什么?为什么?我们是朋友呀!”

我说:“我要把你们忘记。”回过头,绝然地离开,忍住了不肯流泪。

整个旅途,都一直在听WALKMAN,反反复复地放着一首老歌: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

我喜欢这首歌,喜欢它苍白而无望的祈求,喜欢一遍遍重复地听它,就像现在这样。

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

老爸皱眉:“这是首什么歌这么怪?忘情水又是什么东西?”

“啤酒加白酒加果酒。”我答,有种温柔的酸楚流过心头。

“古里古怪。”老爸嘀咕着,又老调重弹起来,“年轻人,不要整天守在家里,又不是没人追求,干嘛年纪轻轻地扮个老姑娘相……”

年纪轻轻?爸爸不知道,我已经三百五十多岁了。

这时保姆走出来请爸爸去听一个重要电话,总算打断了他的唠叨。

我也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每天必做的工作,打开电脑收发邮件。有个陌生的地址吸引了我的注意,怎么寄信人竟叫做“前世今生”,这会是谁?

打开来,我心不由一震,竟是宋词的来信。

宋词?回台湾后,为了忘记北京的一切,我一直不肯和宋词元歌来往,为怕因此及彼,想起张楚。而宋词因为体谅我的心事,也一直不肯打扰我。现在,是什么原因使她终于又决定给我写信了呢?

宋词的信很长,也很真切,她写道——

唐诗:你好。

你好吗?转眼一年过去了。我一直问自己该不该给你写信,生怕打扰了你的平静。可是,当小李告诉我你怎么也不肯接受邀请再次来北京举办玉饰展时,我知道你的心一直很不平静,你根本没有忘。即使我保持缄默,再也不同你联系,你也还是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和元歌,也不会忘记张楚。

看到张楚的名字,我忍不住闭了一下眼睛。一年了,从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突然看到,不禁有种闪电般的刺痛。

离开北京时,我对元歌说:“我要把你们忘记。”可是,怎么能忘呢?每当有人喊我的名字“唐诗”,我就同时又响起“宋词、元歌”;每天早晨照镜子看到自己,就同时看见那张与自己依稀仿佛却是男性十足的脸。

就像宋词说的,没有用的,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根本无法分割。即使他隐姓埋名,即使永不相见,即使所有的人都告诉我张楚的故事只是虚幻,我仍然不会忘记,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绝望的爱。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睁开眼,继续看下去。

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绝望的爱(2)

我复婚了,很幸福。唐诗,这一切全亏了你,如果不是你的出现和帮助,我差点与幸福婚姻失之交臂,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元歌和小李在热恋,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元歌这家伙,说她要多享受几年恋爱的感觉,说不定这中间遇到更好的男人,还时刻准备着跳槽呢。

我始终没有把那个关于我们前世的故事告诉她,不愿意让她背上心理负担。

唐诗,你也该和你的阴影告别了。自从你知道了前世的故事之后,你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祥的人,把自己封锁得那样紧,何苦呢?

这些话,是张楚让我劝你的。他们夫妻俩现在成了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客人,每当想起他在前世是我的丈夫,我就忍俊不禁。这是个秘密,我一直瞒着我老公,怕他乱吃醋。

了解到前世的故事,让我更加珍惜自己今世的婚姻,绝不让幸福再一次从我身边溜走。我老公一直说,复婚后我好像变了一个人,转世重生一样,他不知道,我正是一个转世重生的再生人呢。

还是说张楚吧,他说他和你之间有心灵感应,就算隔着千里万里,他也知道你一直是不快乐的,不仅是因为不能忘记他,还因为你那莫名其妙的负罪感。唐诗,不要让负罪感压倒了你,即使你的存在真的曾给某些人带来不安,也都以你和张楚的分别做补偿了。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你离开北京那天,不仅我和元歌去送你,张楚也去了,只是,他不敢和你相见,而一直躲在远处悄悄地看着你。我把你带到大厅中间,就是为了让他可以清楚地看到你。我希望,你最后留给他的,是一个灿烂的笑脸。可是,天哪,你的笑比哭还难看,差点把我的泪都引出来了。

飞机起飞后,我们走过去跟他打招呼。他不理睬我们,也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就像一尊雕塑。那样子,就好像整个人都被掏空了一样。我知道,他虽然没有和你说一句话,可他的心是和你在一起的,他的心已经随着你去了。当我把你的木灯笼还给他时,他忽然发了狂,举着它一直要往隔离门里冲,几个保安都拉不住……

看到一个大男人那样痛苦,我的心都要碎了。元歌还一直要追问他既然爱你,为什么又不肯向你表白。我制止了她的莽撞,可是我心里也很难受。唐诗,我佩服你的坚强,更敬佩你的善良。但是,同时我也羡慕你,拥有这样浓烈而深刻的爱情。

记得,你告诉过我,说我的前世用尽心力都没有得到过吴王爷完整的爱,那样的人生才叫失败呢。你还说,我在死前曾经许愿:如果能和他真诚相爱,哪怕只有一天,也够了。

唐诗,这样的爱,你已经得到了,既使不能相伴,但你们的心会在一起,不是一天,而是永远。这还不够吗?花朵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曾经盛开而不是永远定格做墙上的一幅油彩画,如果你可以这样想,那么,你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得到过最美丽的爱,不是吗?

唐诗,重新欢笑起来吧,再不要为分别流泪了,只要有爱,这世界就依然是无限美好的呀……

信没有看完,泪水又一次朦胧了我的眼睛……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