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蜜道:“卧室的门是敞开的,里面的衣服少了一半。床底积满灰尘,但靠床脚处有一块三十二寸大小的长方形极为干净,目测是个行李箱。地上还有被拖移的痕迹。”

她一边说,一边跟着司徒笙来到主卧室。

司徒笙从衣橱里拿了套黑色的丝绸睡衣,在身上比了比,现场脱衣。

“我可以拍照留念吗?”罗蜜借着手机光线欣赏美人裸背的线条。

“坐实你丈夫怀疑你婚外情的证据吗?”

“他从不怀疑你,他知道我对你的感觉。”

“你们经常聊起我?”

“通常是我单方面的。比如摔跤的时候,‘一定是我那个倒霉鬼老板把霉运传染给我’之类的。”

“类似于Oh,my God?”

“类似于Oh,shit!”

司徒笙将换下来的裙子塞进背包里:“每次摔完,你老公是不是还在旁边配合一句‘Oh,yes’?”

“不,他一般会做总结,‘希望你老板多做点善事攒人品’什么的。你知道的,他一向热心公益。”

司徒笙道:“我以前以为你们俩在一起是偶然,现在才知道是必然。”

“天作之合!”罗蜜甜蜜蜜地说。

“是啊,一个奇葩都不会寂寞的世界。”司徒笙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用脚踢了踢放在地上的哑铃,嘴角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嘲讽,“你猜宋春林在这栋房子里想过什么?”

罗蜜道:“想什么?唔,终于被放出来了,抓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人?或是,今天晚上吃什么?火锅怕上火,本帮菜太远,不如去隔壁酒店吃点自助餐…你想说什么?”

司徒笙道:“这栋房子是宋春林的吗?”

罗蜜回答道:“宋春林名下只有一栋房子,就是之前黑衣人暂住的那栋。收到你的短信后,我查过这栋房子属于一个叫万春芳的商人,他以前的公司在这附近。现在搬走了,房子就空置下来。他和宋春林的关系…时间太短,我还没有查到。”

“不管是什么关系,都不是情人,宋春林也没有在这里过夜的习惯。”司徒笙从包里掏出宋春林穿着T恤牛仔裤,站在某栋大厦前的照片,“体态臃肿,臀部下垂,啤酒肚突出,肩膀手臂都是肥肉,这样的人绝对不会频繁地使用哑铃。”哑铃边的地板上有好几道摩擦痕迹。

罗蜜则有不同意见:“也许是打扫房间的清洁工挪动的。”

司徒笙道:“有道理,说不定他是个爱干净又勤快的居家型男人,地板还是他亲自打扫的。”

尽管他的表情一本正经,但罗蜜与他认识多年,看他长眉一挑,就知道这话绝对不是表面的意思。果然,司徒笙又接下去:“为了时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他利用一米六七的身高优势,穿着一一零的裤子,边走路边用裤脚打扫地面卫生?”

罗蜜在衣橱里翻了翻:“这不是他的尺码。”

除非宋春林有穿大码的爱好,可照片里合身的牛仔裤推翻了这种可能。

罗蜜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司徒笙道:“很简单。黑衣人随便找了间空屋子放下宋春林,而宋春林离开了。”

罗蜜低头看着床下箱子被挪动的新鲜痕迹:“离开之前见财起意,顺便拿走了这家主人的一点东西。”

“你被人绑架这么多天放回来,还想着顺手牵羊?”

罗蜜用无比虔诚的眼神表达:Yes,I do。

“请切换到正常人的模式。”司徒笙无奈道。

罗蜜道:“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内心很惊慌,很恐惧。他可能会小心翼翼地观察环境,这时候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安全,和自由。所以,一旦他发现这个屋子里除了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他就会离开。那么问题来了,箱子是谁拿走了?可能是不久前刚来过这里拿东西的万春芳,也可能是另一拨人。”

司徒笙笑了笑,穿着黑丝绸睡衣大摇大摆地下楼,神情之淡定,行为之泰然,好似他就是这间房子的主人。

客厅仍是漆黑一片。

他打开了灯,欧式风格的客厅在水晶灯的照耀下一览无余。

罗蜜一下子就注意到沙发上的黑色粉末痕迹。尽管这间房子很久没人来过,会有灰尘,但是在铺满灰尘之前,看得出这里是被精心打扫过的。沙发上的黑色粉末和这房子格格不入。

她用棉签刮了刮,确认粉末是覆盖在灰尘上的,说明是新近蹭上去的:“是煤粉。哪里沾上的?发电厂?”

司徒笙的手在沙发上比了比。

罗蜜说:“这么大的面积,像是四个人坐在上面,或者…”

“一个一米七左右的人躺在上面。”

罗蜜道:“宋春林?他被人从煤粉里挖出来,丢在上面。”

“然后呢?”

“然后?上楼换衣服或者直接离开…都不对。”她注意到煤粉仅限于沙发周围,如果宋春林走动,其他地方也一定会有痕迹。她拿出放大镜在楼梯和玄关处细细地找了,什么都没有找到,“有人消除了痕迹?”

司徒笙道:“但为什么不消除沙发的?这是皮质沙发。”

罗蜜沉思。

“我们可以从进门开始想。”司徒笙道,“有个浑身煤粉的人进来之后,躺在了这张沙发上,然后他从沙发上掉了下来。”

罗蜜打断他:“你怎么知道他掉了下来?”

司徒笙蹲在沙发前:“你应该看煤粉的走向。它们大面积地向外摩擦,说明那个人是在躺着的情况下掉落下来的。如果是坐起来的话,身体上方是不会向外摩擦的。”

罗蜜点头。

“他从沙发上掉下来,地上却没有大量煤粉…”

“有东西接住了他。”罗蜜顿了顿,眼睛一亮,“是箱子!”

司徒笙道:“三十二寸的箱子,一米六七的身高,应该能塞进去了。”

罗蜜道:“这真是太阴险了!明明带走了人,还带走半衣橱的衣服让我们误以为宋春林是自己离开的。”

司徒笙摇摇手指:“对方并不想误导别人。”

“那为什么衣橱里只有一半的衣服?”

“应该是万春芳搬家时自己带走的。你没发现吗?衣橱里的衣服很过时。”司徒笙嫌弃地看着自己身上的睡衣,“包括这一套。”

罗蜜整理了一下头绪:“也就是说,黑衣人将沾满煤粉的宋春林丢到了沙发上,然后从楼上拿了个箱子装起来带走。听上去像把这里当成了加油站。这不太可能吧?”

“是的,这不合理,只要改动一个小细节就合理了。”

一个可能性冲到了罗蜜的嘴边,但就是说不出来。

“有两拨人。”

“一拨送过来,一拨带走!”罗蜜双手握拳,兴奋地挥舞。

“带走的那一拨是谁?”

罗蜜冷静下来。

司徒笙道:“这个可以做排除法。知道宋春林被带到这里的只有那群黑衣人,我,和…”

“和谁?”

第16章 第四局 朋友一生一起走。

这套丝质睡衣一点儿都不耐寒,尤其是大半夜在寒风中奔跑。司徒笙敏捷地避过巡逻的保安,翻过墙,钻入罗蜜一早停在路边的车里,打开空调。

要不是万春芳的房间只有睡衣是黑色,其他都是浅色,他就不用抖着身躯在路上展示睡衣秀了。

罗蜜过了一会儿才悠然地从大门出来,驾驶着车往回家的方向走:“我先回家,你自己开车回公司?”

睡意来袭,司徒笙抱着抱枕缩在后座,随口敷衍道:“有点远,去你家凑合一个晚上吧。”

“…我家不是青年旅社。”

“我没打算付钱。”

“三更半夜我带着一个男人回家,我老公会怎么想?”

“Oh,shit!这不就是我在你们家的形象吗?我会贯彻到底的。”司徒笙打了个哈欠,“到了叫我。”

“…”

罗蜜的确到了叫他。但在他缩在车里睡了一晚上之后。

“哈欠!”

司徒笙心急火燎地接过热豆浆,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神色淡定的罗蜜:“你居然把我丢在车里一个晚上!”

罗蜜道:“我锁了车。”

“是的,还开了窗!”

“只是一条供你自由呼吸的缝!”

司徒笙又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道:“吸的都是寒气。”

罗蜜伸出手:“热豆浆不喝还给我。”

司徒笙张大嘴,叼住口子,咕噜咕噜地喝了个干净,抹抹嘴巴:“早饭呢?”

“你不是喝了豆浆吗?”

“虽然我拥有花儿一样的美貌,但我不是花,不是晒点太阳浇点水就能产生光合作用的!”

罗蜜伸出的手往前凑了凑。

司徒笙狠狠地拍了一掌在她手心里:“用你欠我的医药费去买!哈欠!”

看司徒笙昏沉沉的样子,罗蜜有些愧疚,主动买了肉包鸡蛋营养早餐,附赠一碗红糖水。

司徒笙一边嘀咕着女人才喝红糖水,一边喝得点滴不剩。

“你一会儿想办法去写意乐园打听一下发生了什么事。”就算他擅闯宋春林的家被发现,也不可能让他们警戒到草木皆兵的地步,“最好能弄到监控视频。”

罗蜜睡得晚起得早,精神还没调整过来,闻言一瞪眼,正要抗议,就见司徒笙有条不紊地打了个喷嚏。

“…”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司徒笙昨晚就算用火柴棍撑眼皮子也要撑住十分钟,飞车回家睡觉。司徒笙不顾罗蜜的抗议,闯入她家洗了个热水澡。

七十多平方米,两室两厅的房子在司徒笙看来有点小,尤其是卧室,放了床和衣橱后,转身都很局促。

他洗完澡出来,不忘吐槽。

罗蜜拿了套丈夫平时不穿的衣裤甩在他身上:“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如果我是你,一定回去把‘礼义廉耻’四个字好好地临摹几遍,体悟一下意境。”

司徒笙打了个夸张做作的喷嚏。

“…你确定不趁着自己还能用鼻子呼吸的时候回家写封罪己诏,以免人间地府都找你算账吗?”

“等我达到写罪己诏的地位再说吧。”

罗蜜看他收拾干净往外走:“去哪里?”

“找人。”

“谁?”

“绑架犯。”

罗蜜家那口子友情赞助的冬装被司徒笙穿起来后很有走时装秀的效果——厚围巾,九分裤,宽大的大格子外套,加上他媲美偶像的漂亮脸蛋,走到哪里,都吸引住大片的目光。

张维朝公寓楼里的门卫依旧懒懒散散的,却记得他是张先生的朋友,打了个招呼就放了进去。

司徒笙拎了个水果篮,在张维朝家门口按了半天门铃,见没人应声,于是从包里掏出万能钥匙,泰然地打开了门。

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茶几上放着一沓报纸,日期显示是昨天。卧室的门半开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衣橱里放着五套衣服,夏冬各两套,春秋一套,还有一套想必已被穿走。

司徒笙刚发现张维朝过得如此简洁,不禁感慨自己的识人之明。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老老实实地每个月还欠款。

床头柜放着一张身份证和一本《会计学原理》。

也就是说,这间卧室除了证明张维朝是个节俭的会计之外,什么都看不出来。

他转身去书房。

书架有三排,一排放四大名著,一排放外国名著,还有一排放专业书和工具书。

司徒笙的手指在书上抹了一把,轻轻地搓掉灰尘,低头用脚趾戳机箱的开机键。戳了几下都没反应,他低头一看,原来机箱也是个装饰品,后面的线都没插实,书桌抽屉里只有一个打火机和一个钥匙扣。

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居然没有任何主人的特色气息…简直连酒店都不如。

司徒笙坐在椅子上,托腮沉思。

从张维朝家出来,司徒笙刚关上门,就看到英灏亨从电梯里出来。

四道目光在空气中诡异地撞了一下。

“他在吗?”

“不在。”

英灏亨扬眉:“我刚才好像看到你从房间里出来?”

司徒笙面不改色道:“你看错了。”

“我还听到门‘砰’的一声。”

“你听错了。”

英灏亨道:“你故作镇定的样子,像刚刚杀完人,来不及毁尸灭迹的凶手。”

司徒笙道:“娇弱的白雪公主能杀什么人?”

英灏亨看他一脸正经地说出“娇弱的白雪公主”,绷不住脸,笑了出来:“你在这里干什么?”

“探望朋友。”

“空手?”

“…”不,他买了个水果篮,擅闯之后就顺手放在了屋子里。司徒笙揉了揉发痒的鼻子。

好在英灏亨没有继续纠缠这个问题:“你后天晚上有空吗?”

“我的出场费是十万。”

“包夜呢?”

“看干什么。”

英灏亨看着他比女子更娇丽的容貌,似笑非笑道:“能干什么?”

“打牌打麻将,打架打游戏。只要出得起,什么都可以。”

“床上打架也可以?”

“价格不是你能承受的。”

“说说看。”

“奥黛丽·赫本的香吻,玛丽莲·梦露的秀发,费雯丽的爱抚…”

英灏亨道:“原来你有恋尸癖。”

司徒笙:“…”

他扭头要走,却被英灏亨拦住:“开下门,我留张字条给他。”

“我说了不…”司徒笙看着英灏亨了然于心的笑容,磨了磨牙,掏出万能钥匙打开门,顺道把有人到此一游的证据——水果篮拿出来。

英灏亨写了张便笺纸,贴在门板上。

“…贴便笺纸不需要开门也能做到吧。”司徒笙阴森森地站在门边上。

英灏亨点头:“没错,好不容易开一次门,什么都不干太吃亏了。”他瞄了眼司徒笙手里的水果篮,进厨房拿了两瓶酒出来。

不得不说,和张维朝的卧室、书房相比,他的厨房算是内容丰富,个性鲜明。

司徒笙眼睁睁地看着英灏亨拎着两瓶酒大摇大摆地出来,一个箭步拦住他:“如果张维朝报警…”

“你是主谋。”英灏亨毫不犹豫地回答。

司徒笙一把抓住酒瓶子。

两人在无声中比拼耐力。

司徒笙咬牙:“放手!我请你喝酒!”

英灏亨笑眯眯地放开手,看司徒笙飞快地将酒放回原位,耸肩道:“我不认为他会报警。”

那是因为你还不知道他的真面目。

司徒笙用力地关上门,狠狠地按下电梯按钮。

“去哪里喝酒?”英灏亨兴致勃勃地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