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笙叹气:“这次还是。”

第54章 第十局 任务倒计时。

离上次见英励勤并没有过去多久,他人却消瘦了很多。司徒笙不禁怀疑,他的消瘦缘起于与朱维恩的兄弟之情破裂,还是为了自己失去了一个“同父同母”的筹码。

人憔悴了,但风度犹在。英励勤冲司徒笙露齿一笑:“好几天不见,灏亨对你的感情好像已经超过对我的了。”

司徒笙撇嘴:“那不就是个陌生人水平?”在英励勤明知朱维恩谋害英灏亨仍向他示警之后,司徒笙对他的恶感刷出了新的高度。

英励勤:“…”

英灏亨大笑。

司徒笙道:“你长着狗鼻子吗?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

英励勤道:“这条是去你们事务所的路。”

司徒笙道:“黑灯瞎火的,一般人开车只会注意前面,不会注意两旁吧?”

“我承认我心不在焉。”英励勤也没想到自己想着心事开着慢车,就看到了路灯下几乎合为一体的身影。想到这里,有点怪异地看了两人一眼,他心事重重,倒对此没有深究,扭头对英灏亨道:“听说你最近没有回家。如果是因为我的关系,大可不必如此,我已经搬出去了,而且,很快会出国。”

司徒笙道:“报团参加了新马泰十日游?”

英励勤道:“…我打算出国留学。”

司徒笙道:“国外有什么好的老年大学吗?”

英励勤苦笑道:“我知道你们现在很不待见我,这也是应该的。当时我只是没从‘朱维恩哥哥’这个身份中走出来。事后想想,我对他这么好,他连我都下得了手,根本没有人性。今天的一切的确是罪有应得。”

司徒笙说:“你的意思是说,他害了你才是罪有应得,害了英灏亨是理所当然?”

英励勤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

司徒笙不理他,将鞋子往地上一丢,拍拍英灏亨的胳膊说:“家门不幸,节哀。”

英励勤知道自己让朱维恩快跑的举动已经将两人彻底得罪,加上自己与英灏亨的往日恩怨,和解的希望渺茫,也不再奢求谅解:“我走后,爸爸和英氏就靠你了。”

司徒笙想起了江丽华,挑眉道:“只有爸爸和英氏吗?”

英励勤苦着脸,这次连笑都笑不出来,怅然哀伤的神色怎么都掩饰不住,又或者,他根本没有想要掩饰:“江阿姨是不会原谅我的。其实也好,这些年我一直在她身边转来转去,她早就不耐烦了吧,毕竟是自己丈夫与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现在这样也好,省得相看两相厌。”

一直闷不吭声的英灏亨突然扬手挥出一拳,重重地打在他脸上。

英励勤毫无防备,整个人扑了出去。他趴在地上,捂着热辣辣的左脸,呆呆地看着他。

“我妈能讨厌你,你不配讨厌我妈!”英灏亨面无表情地甩下这句话,拉起司徒笙大步离开。

司徒笙:“…”走得这么快,害得他想不着痕迹地补一脚都不行。

英励勤慢慢地坐起来,看着英灏亨和司徒笙的身影渐行渐远,慢慢地缩小,不知怎的,想起了英灏亨和自己的小时候。

那时候,英灏亨还很信任他,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糯糯地叫“哥哥”,自己看着他可爱的巴掌小脸,却满心只有厌恶和憎恨。如果没有他和他妈,自己的地位就不会这么尴尬,自己的母亲也不会去美国…钻入牛角尖的自己根本不愿意探究真相,将所有的错都一厢情愿地加在江丽华母子身上,一面把英灏亨往歪路上引,一面向英衡山和江丽华打小报告,不断地挑拨他们夫妻的关系…那么小的年纪,这么小的把戏,怎么能没人发现。可是,哪怕他的小把戏被揭穿,也没有人指责。江丽华对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简直是纵容。

纵容。

他突然自嘲地笑起来。他想将英灏亨带坏,不停地灌输各种无法无天的思想,最后却因为英灏亨的醒悟而前功尽弃。而江丽华的纵容何尝不是另一种方式的带坏?就像现在,他钻牛角尖太深,明知是错也一错到底,最后一败涂地。

他怎么可以忘记,那个人是江丽华啊。当自己不自量力地将她列为敌人时,就已经输了。

见过英励勤之后,司徒笙对待英灏亨就带着几分刻意的温柔,目光总是不动声色地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英灏亨没什么,照样喝酒吃薯条,只是吃的时候,总喜欢不经意地摆几个帅气的Pose。倒是罗蜜十分看不下去。

她吼道:“大白天的,能不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过健康阳光的生活,少给我眉来眼去!”

司徒笙不以为意地抖了抖脚丫子:“你老公又出差了对吧。”

罗蜜:“…”她才不会承认他猜对了!

英灏亨从薯片里抬头:“几号游街?”

“游街”是指《复仇者联盟》的铁杆粉丝新郎的婚礼。

罗蜜和司徒笙同时扭头看他:“你也要去?”

英灏亨坦然地迎接两人的瞩目。

司徒笙语重心长地说:“英励勤都知道去国外改造了,你怎么还留在这里混日子呢?”

英灏亨道:“你的事务所是混日子用的?”

司徒笙道:“我是事务所的老板,在这里待着叫敬业爱岗,奋斗事业。你是以前的雇主,在这里待着叫游手好闲,不学无术。”

英灏亨道:“我还是以前的雇主和现任的老板的…啧!”

司徒笙没好气道:“没事别啧啧,我对这个有阴影。”

英灏亨对司徒笙的过去十分感兴趣,无论什么,一听他有阴影,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要是插上电源,说不定还能媲美22伏的电灯泡。“什么阴影?说来听听。”

司徒笙道:“话说天地初开的时候,有只猴子,好奇心特别旺盛,喜欢多管闲事,有事没事就去神祇的办公室游逛。经常被他骚扰的神祇表示不胜其烦,决定略施薄惩。于是,他将那只猴子叫到办公室,拎起它的尾巴,“咔嚓”一声,剪掉了。猴子的惨叫声突破天际!为了防止猴子鬼吼鬼叫骚扰他人,神祇使了个法术,让猴子开口只能发出两种声音,一个是‘好’,一个是‘哼’,善意的和恶意的表达都有了。好,哼,好,哼,好哼,灏亨…”

他还没说完,英灏亨已经扑过去,两人在沙发上扭打成一团。

罗蜜:“…”这两个人的幼稚才是突破天际的,已经可以归入返祖现象了。

她转身去厨房里找吃的,感受一下用刀叉筷子等工具吃东西的生活,提高一下生活层次,拒绝与原始人类为伍。

等她吃得肚子滚圆回来,司徒笙和英灏亨正头靠头地挤在一张沙发里说话。

英灏亨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司徒笙的痒痒肉。

司徒笙被戳得没办法,无奈道:“我有个喜欢啧啧的朋友。”

英灏亨竖起耳朵:“那个朋友是你的阴影?”

司徒笙道:“可以这么说,也可以不这么说。就好像每个人小时候都会有个经常被用来比较的别人家孩子。”

英灏亨道:“我小时候被比较的是自家的孩子。”

司徒笙直觉英励勤小时候的学习成绩不错,拍拍他的肩膀道:“苦了你了。”

英灏亨一脸莫名其妙:“苦什么?”

司徒笙道:“英励勤小时候成绩不错吧?”

英灏亨道:“还行。按同年级的考试总分比,每次比我少十到二十分。”

司徒笙:“…”差点忘了这小子是A大的!

英灏亨道:“你那个朋友呢?每次考试分数都比你要高?”

司徒笙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说,总不能直截了当地说坑蒙拐骗比他强吧。

“嗯?”英灏亨催促。

“比我聪明一点,冷静一点,判断力强一点,运气好一点…”往事不堪回首,不想说了。

英灏亨道:“强得不是一点点啊。”

司徒笙头扭向另一边,拒绝与他挨着。

英灏亨道:“他是谁?为什么没见过?”

司徒笙道:“他神出鬼没,最近帮我查一个案子。”说到案子,他猛然想起自己当初给沈玉流的期限是三个月,算算时间,已经超出了,沈玉流那边居然一点消息都没有。他想起身打电话,扭头看看连体婴似的黏着自己的英灏亨,“你还不回家?”

英灏亨道:“你们事务所人手这么少,干脆招收了我吧?”

司徒笙道:“发不起薪水。”他身上还背着一亿元的赌约呢。

英灏亨道:“没关系,包食宿就行。”

司徒笙道:“穷!你包食宿还差不多。”

英灏亨拍板道:“成交。”

司徒笙道:“…我刚刚是不是很没头脑地踩中了你的陷阱?”

英灏亨道:“不是你没头脑,是我太有头脑。”

“踩中陷阱那一部分是对的吧?”

“不是踩中陷阱,是掉坑。”

“…”司徒笙拿着手机去厕所。

他一消失在厕所的门板后面,英灏亨立刻问罗蜜:“有没有什么仪器可以窃听他在厕所里的一举一动。”

罗蜜眼珠子差点脱眶:“…”

英灏亨黑脸:“我不是变态。”

罗蜜道:“所有的变态都这么说!”

英灏亨:“…”

第55章 第十局 任务倒计时。

一进厕所,司徒笙立刻落锁,放下马桶盖,蹲在马桶盖上给沈玉流打电话。

铃声响了七下,沈玉流才接起来。

司徒笙说:“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转眼,我们就比三个月前老了三个月。”

沈玉流道:“你的数学真好。”

司徒笙“呵呵”了一声,质问道:“废话少说!调查进行得怎么样了。”

“我只能说,这是我遇到过的,有史以来最坑的案子了。”

“坑?”

“委托人坑,调查对象坑,案子的起源坑,最要紧的是,酬劳很坑。”沈玉流语气平淡,怨气却顺着手机信号拍在了司徒笙的脸上。

不坑就不找你了。

司徒笙干笑两声:“只要结果喜人,酬劳可以商量。”

沈玉流不置可否:“再给我半个月的时间。”

司徒笙并没有对沈玉流要求延时而感到失望。将案子交给沈玉流时,他并没有指望对方真能查出什么头绪来,毕竟有自己用尽手段也无功而返的先例在。沈玉流这么说,应该有了头绪,反倒让他惊喜。他说:“好。你要小心,对方很神秘也很危险。”

沈玉流道:“二十一世纪的竞争是头脑的竞争,会主动将妹妹嫁给你的人就算有竞争力,也有限得很。”

司徒笙反驳道:“喜欢我的人如过江之鲫。”

沈玉流道:“我同意,那个人的确长了个鲫鱼脑。”

司徒笙:“…”

与沈玉流通过电话,司徒笙心微定。只要查出那对兄妹的来历,对症下药,自己一年一亿的赌约就有解除的希望。自从有了赌约,月入百万就有了另一种解释——杯水车薪。

赌约约定的期限越来越近了。他收敛心神,将精力放到即将到来的盛大婚宴上。

这对新人的确叫人操心——结婚前夕,新郎新娘一个得了焦虑症,每天三通电话询问结婚当日的安排;另一个得了强迫症,每天确认一遍他们接新娘的时间。作为直接受害人,司徒笙和罗蜜本着“宁可朋友死光承受孤独,绝不把孤独留给朋友”的伟大情操,实行石头剪子布制,谁输谁接他们的电话。

于是,安徒生事务所日日夜夜传出惊心动魄的“…布!不!不!不!”

同时,朱维恩被正式起诉,英灏亨学校家里法院三头忙,幸运得不用去事务所。

“…布!不!不!不!”

结婚那日,司徒笙和罗蜜起了个大早做准备。

司徒笙外貌极佳,叼着烟都像是风流不羁的俗世佳公子。为了贴近今日扮演的角色,他给自己上了个熊猫眼烟熏妆,用卷发棒将刘海烫了个小波浪,挑染了两缕灰白,耳垂挂了两个金属小环,鼻子夹了个同色的鼻环。

小眼神一挑,简直活脱脱一个好长相被狗吃了的小混混。

罗蜜路过看了一眼,在他脖子上贴了个逆十字文身贴。

司徒笙道:“会不会有点怪?”不仔细看像搓澡没搓干净似的。

罗蜜道:“不如围一圈绷带?”

司徒笙道:“…然后取名叫库洛洛?”

罗蜜道:“人家绑的是额巾,你戴的是项圈,不如叫库圈圈。”

司徒笙按了按手指,嘿嘿冷笑:“我看你是想要吃拳拳!”

“…莫西莫西,英二桑!Help思密达!”

“…”

身上衣服也尽量接近中二叛逆少年的审美——黑底金骷髅短袖T恤打底,外面披着复古的牛仔大外套,下面套上铆钉牛仔裤,脚上一双有尖铆钉的黑球鞋,腰带是一串咣当咣当响的金属。

罗蜜奉上一双男式的尖头黑金皮鞋。

司徒笙温柔地婉拒。

罗蜜温柔地坚持。

四目相对,风起云涌。

说时迟,那时快。

罗蜜抢先举手,司徒笙立刻将手背在身后。

“石头!剪子!布!”

“不!不!不!不!”罗蜜遗憾败北,提着鞋子溃逃了。

根据计划,司徒笙将出任反派大BOSS,破坏月兔侠的婚礼。月兔侠就是属兔的新郎,他原本想叫神兔侠,被新娘嫌弃缺乏中国特色,对此,司徒笙只有一个想法,有了月“吐”,大姨妈再也不寂寞了!

破坏婚礼第一步——“抢劫”新娘。

按原计划,劫车由英灏亨提供——一辆敞篷法拉利。英灏亨提出的时候,司徒笙当场拍板同意,认为这辆车完全衬托出反派BOSS吃饱了没事干的经济条件。想想,要是反派BOSS是个朝九晚五领几千月薪的工薪族,平时忧愁上班迟到没有全勤奖,抢劫新娘的时候怕动作太猛车子被刮花后4S店维修太贵等现实问题,还怎么专心致志地干坏事?

所以,反派BOSS有钱任性是必需的,特别符合月兔侠宿敌的身份!

可惜英灏亨几天没见人影,司徒笙又不好意思用这点小事打扰他,敞篷法拉利就换成了从租车公司租来的敞篷宝马。

宝马也是大牌,虽然款式没有法拉利那么霸气,可是作为德系三大豪华品牌之一,它经得起撞,受得起伤,抖得起威风,跑得起速度,还是很有当劫车的潜质的。

司徒笙下楼,满意地从租车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钥匙,正准备上车,就看到街对面一辆敞篷法拉利鬼鬼祟祟地开过来,卡在宝马前面。

司徒笙笑了笑,将钥匙还给租车公司,绕到法拉利旁,搭着车窗,拍了拍车门,笑嘻嘻地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英灏亨挑眉:“在你心目中,我就是这么言而无信的人?”

司徒笙道:“大清早的,九点上班党还在睡呢,就要把普通的问候上升到人品的探讨层次?”

英灏亨拇指朝副驾驶位一指:“上车!”

司徒笙望着他,笑而不语。

英灏亨与他对视了一会儿,无奈地摇摇头,长腿一跨,坐到副驾驶座上。

司徒笙眉开眼笑地跳上驾驶座,伸手系安全带:“系好安全带。”

不用他说,自从出了刹车失灵事件后,英灏亨驾车的安全意识就前所未有的高。司徒笙刚踩了一脚油门,英灏亨就隐晦地提醒道:“这条街限速六十码。”

司徒笙道:“我刚起步,才十六码。”

英灏亨道:“它加速到一百码不需要四秒。”

司徒笙道:“四秒钟足够你做很多事了。”

“比如说?”

“拉手刹,把我打昏扔到后座,跳到驾驶座上踩下刹车。”

“…”

“想想今天的任务,这种事都做不了的话,根本没有资格站在月兔侠的对立面。”

“其实有一个问题我很久以前就想问了。”英灏亨迟疑地说。

让英灏亨吞吞吐吐的问题完全引起了司徒笙的兴趣:“什么问题?”

“月兔侠和月野兔有什么关系?”

“…”

英灏亨有点尴尬,连忙说:“不知道月野兔也没什么奇怪的。”

“我奇怪的不是我不知道月野兔,而是你居然知道月野兔。我一直觉得如果有部动画片我们都看过,那应该是《灌篮高手》或《高达》。”

英灏亨想了想:“的确是件很奇怪的事。”顿了顿,补充道,“我只看过《高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