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久没见到过主子如此神彩飞扬、眉染韶华的模样了?像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般,融融的笑意暖软了刚毅孤寂的面容。这样的飞扬肆意、踌躇满志,就像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七年间的那个十四阿哥,在生命最得意幸福的时刻。

希望,好不容易填满的心,不要再破碎了!

一起去爬山

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家四口浅颜、十四阿哥、天赐、弘晖还有几个侍从,提着几篮子铁大娘为她们准备的食品点心,蹬上马车郊游去也。

“doe ,a deer a female deer

ray ,a drop of golden sun

me ,a name i call myself

far,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ew ,a needle pulling thread

la ,a note to follow sew

tea, a drink with jam and bread

that will bring us back to doe

doe ,a deer a female deer

ray ,a drop of golden sun

me, a name i call myself

far,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ew, a needle pulling thread

la ,a note to follow sew

tea ,a drink with jam and bread

that will bring us back to doe

do-re-mi-fa-so-la-ti do-so-do

…”

马蹄声答答,歌声一路摇摇,母子俩笑意飞扬,双手打着拍子清唱。弘晖和十四阿哥先是挑挑眉,然后含笑倾听,也为他们打着富节奏的拍子。外头赶车陪行的侍卫们面面相觑,不明所以,心里嘀咕不休。

格格和世子怎么唱这种洋人的歌啊?就像那些传教士叽哩咕噜的发音,让他们如同鸭子听雷有听没懂!

“妈妈,为什么天赐要唱这种怪怪的歌呀?虽然很好听,天赐听不懂啦…”小男孩窝在十四阿哥怀里,嘟着红唇朝母亲抱怨。他还记得母亲曾说什么“教育要趁早抓!”,尽教他好多古怪的东西。

浅颜好笑的刮刮他的小鼻子,“听不懂还能唱得这么响亮清晰,也算你有才了!呆呆,其实你是欺骗世人的小骗子吧?就像那些神棍一样!”打着糊涂的晃子,其实聪明狡黠。

用意,其实也是很简单。在二十一世纪,英语已成为世界的通用语言,当初她学英语,可谓是手段用尽,才跟得上时代的脚步,所以就下意识的想先训练儿子的语言学习能力了。然后才猛然想起,这儿是大清朝,根本不需要用到这门语言的。

说实在的,世界通用语竟然是英语,浅颜以前读书时,只要是英语课,心情就老大不爽,以至于英语成绩实在是不咋样,所有会的英语歌都是老师逼着学唱的,那段被逼歌的日子实在太深刻了,以至于现在还残留在脑海中,经年不散。甚至也曾想过,若她有什么冶世经纬之才、才智甚比诸葛亮该多好啊!然后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改变既定的历史,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搞个文化入侵,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学中文,形成个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共荣圈!!!

(据研究发现,当一个国家让外来的文化取代了自己的文化,失去自己国家的文化时,就代表那个国家已是名存实亡了!这是最温和最彻底的吞并征服一个国家的方法。近几年来,哈韩、哈日之风渐长,出现许多令人忧心的事,虽然中国是泱泱华夏大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磅礴深厚难以超越,但某些地方还是教人忧心不已,却不得不防啊!)

多伟大的YY,很多网络小说就是这么写的,当初溜网时,每每看得她差点没“兽血沸腾”,胸臆激昂难平!当然,也纯属是个人YY,她只是个平凡人,不敢妄想些不可能的事…

“妈妈,天赐不是骗子、也不是神棍!因为歌很好听嘛,所以就记住了,可没有骗您哦!”

已经长大到能听懂明白那些损人字眼的小男孩气得差点没蹦蹦跳,十四阿哥好笑的抱住像颗跳豆一样的孩子,摸摸他的脑门儿安抚。

“姑姑,天赐的记忆力很好呢!若悉心培养教导,将来说不定会成为文彩斐然的才子,才学可及才高八斗的三叔哦!”弘晖笑眯眯的说道,腾手摸了摸天赐的脑袋。

“妈妈,听见没有?晖哥哥说天赐是很聪明的哩!爹爹,是不是?”

小手揪住十四阿哥的衣袖,小天赐眨巴着小鹿斑比一样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父亲,将两个大男人钢铁铁般的心肠化成了绕指柔,不由颔首应道:“是,我们家小天赐很聪明呢!”

“切,那是善意的谎言,是善意的欺骗啦,你这小家伙也信?”不屑的哼了声,直打击得小人儿垂头丧气、像冬天打霜的柿子般蔫了。

十四阿哥和弘晖看得直叹息想笑。做母亲的能做成这样也算是奇葩了,哪家当娘亲的不是疼惜夸奖自家孩子的,偏生她喜欢偶尔打击儿子为乐,缕试不爽。

马车出了城后,放眼望去皆是江南锦秀婉约的山峦起伏,青翠欲滴。江南的山没有北地的苍雄神奇,却自有其迷人的温软婉约。

他们要爬的山,是泰安经过千挑细选,完全按照浅颜的要求指定的林草丰茂、小动物漫山遍野都是离大明山不远,山脚下有一弯隐在层林深处的幽湖,波光潋滟、明亮如镜。走在山林间,偶尔会遇见一些小动物,兔子、松鼠、梅花鹿、山猪…都是些无害的小动物,一听风吹草动,便惊吓的躲藏在林草间,待他们走了,便悄悄探出一颗头颅偷偷张望。

当然,也有些不怕生的,甚至是很嚣张的抱着一颗松果,挡在小路中央撅着小屁股背对着来人,连看一眼都不屑的某松鼠。

“噔噔噔!”,小步跑过去抓起还没有巴掌大的小动物,小男孩笑得灿烂极了。

“妈妈、爹爹,我捡到一只老鼠哦,我们养它好不好?”

小男孩很有爱心的对身后的父母亲说,眼巴巴巴的看着一干人。被他拎在小手中的小松鼠抱着一颗比它头颅还大的松果,就这样被人决定了命运也不反抗,反而拿那双黑不溜丢、水汪汪的圆眸看着一干出现的人类。

老鼠?!!众人大汗!

浅颜差点滑倒,无语了半晌方咬牙切齿道:“呆呆,谁告诉你,那只是老鼠来着?”真是标准的有知识没常识啊!浅颜汗颜不已。而且捡到?算是吗?

“唔,天赐,那是松鼠,不是老鼠哦!”弘晖很尽职的纠正堂弟。

“松鼠?”将小动物拎到面前打量片刻,小天赐歪首看着众人,“松鼠好可爱呢,毛茸茸的,就和经常偷吃我们家东西的老鼠很像哩!妈妈、爹爹、晖哥哥,天赐可以养它吗?”

弘晖摸摸小男孩的小脑袋,“天赐喜欢就养着吧!”很宠溺的话语,弘晖对这个听话可爱的弟弟完全是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疼爱的多,虽然他自己没有发现。

“爹爹?”小鹿斑比的眼睛瞅向父亲。

“可以!”十四阿哥完全没意见。

“泰安叔叔、泰宁叔叔、纳德叔叔?”

“奴才们也是完全没有意见!”异口同声。

“妈妈,他们都答应了呢!”小男孩眼巴巴的望着母亲,最在意的还是母亲的意见,因为母亲似乎、好像很讨厌老鼠呢!

浅颜似笑非笑,招招手叫来小男孩,拎过那只灰黄毛色相间的小松鼠,拉拉它长长的耳朵和毛茸茸的尾巴,再轻轻在它脑门上弹了个脑瓜蹦。一番折腾下来,某只仍死守着它的松果,乌溜溜的黑眼瞬间湿漉漉的,可怜兮兮的瞅着她,硬是不吱一声。

方才说错了,它不是嚣张,而是呆头呆脑的小傻瓜。

“原来是‘近墨者黑、近呆者呆’啊…”感慨了一句,无视众人满脸黑线,浅颜将小松鼠丢给儿子,状似很大方的说:“算了,看在它那么呆的份上,和我家呆呆实在相配,就大人大量的允许了!呆呆,好好养吧!”

“哦耶!太好了,谢谢妈妈!”狗腿的欢呼完不忘抗议了声,“妈妈,天赐才不呆呢!”

一行人继续爬山之路,小天赐让父亲抱着,小心翼翼的将小松鼠放在腰间的小荷包中,只露出一颗小脑袋和毛茸茸的尾巴,看在浅颜眼里那个囧啊!

话说,他们这算是非法逮捕野生动物吧?虽然儿子说是“捡到”的。浅颜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说是要烤野味,只是以前看太多连续剧和小说残留下的不良影响,浅颜也只是说说而已,没有想过要这样做的。

“妈妈,我们叫它‘滴滴’好不好?”

“滴滴?它是雄的还是雌的啊?为什么要叫滴滴?”

“不知道!唔…等它生小宝宝我们就知道了嘛!不急的!…”

“…”

(打跌及滑倒的声音!)

“…因为它的眼睛像湿湿的,好像要滴水一样呢!‘滴滴’很适合耶!妈妈,好不好?”

“随便啦!呆呆,既然要养,它就是你的责任了哦,别怪妈妈没警告你,你可得把它给看好了,别让它当了‘鼠辈’,不然你妈妈我可不介意吃烤松鼠肉哦!”

“…”

一起去爬山

一般而言,爬山讲求蹬高远眺,感受一览众山小的雄浑风光,但大多时候更讲求爬山的过程、享受漫步山野间的乐趣。观尽沿途明显的纬度变化风光,吹着徐徐的山风,感受那份清幽惬意。

一路上,小天赐除了一开始经过蔓草丛生的山脚让父亲抱着外,其余的都是自己一路蹦跳上来,精力充沛,充分显示出白潋裳的训练结果为了继续她伟大的江湖梦,只要一没事,就抓着小天赐扎马步,打打拳脚。十四阿哥闲庭散步一般,悠然自在;弘晖也是一派闲适的贵公子模样,摇着一把新会葵扇;其余的几个侍卫呼吸绵远稳定,不见一丝疲态。

只有浅颜,一路上由开始的雀跃到最后叫苦不迭。

真是的,她竟然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实在不应该提议来爬山的,看看她为自己造了什么孽啊!

终于,在发现不对的十四阿哥的揣扶中勉强撑到半山腰后,浅颜不干了!

“哎,再、再休息一会儿吧…呼呼…”

走在前面的小天赐回首,小脸蛋很大人样的露出了无奈和隐隐的担忧,“妈妈,才一半路耶,你已经叫休息了十几次了哦!真的那么累吗?”

浅颜毫无形象的瘫坐在路旁的石块上,方想挽起袖子擦拭去额间的冷汗,十四阿哥已蹲在她面前,用帕子为她擦拭了,黑亮的眼眸中掠过毫不掩饰的忧心。

浅颜耐着心任他忙碌完,别开微赧红的脸,小声的嗫嚅道:“谢谢!没事的,只不过很久没有这样运动过了,身体有些累罢了…”五年中有三年抱病卧床,余下两年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慢慢休养,让她如同那些足不出户的深闺小姐般,哪会有什么运动可言?

“妈妈,真的没有事吗?”注意到她灰败至无血色的脸色,天赐好担心的问。小手不知不觉揪紧了一旁父亲的衣摆,小小的身体微微颤抖着。

十四阿哥不动声色的瞥了儿子一眼,眸色略沉。

“唔,有事啊!”努力平复呼吸,浅颜朝儿子张开双臂,笑道:“不过呆呆能靠过来让妈妈抱抱就没事了呢!”

将被她前半句弄得快哭泣的儿子抱在怀中,浅颜看了看,见气氛被自己搞得有些凝重,不禁转移了话题。“真不公平!弘晖,你明明那么纤瘦,为什么一点也不喘?爬山就像喝水一样简单,健步如飞的!”

敛去眸中的忧虑,弘晖咬唇轻笑,主动依过去坐在她身畔,有些孩子气的说道:“我可不像姑姑你这么懒哩!这几年,我可是走了很多地方哦,山也爬了不少,早就习惯了。我的身体根基虽差了点,但这点体力还是有的!”

经历了太多的事,他已不是当初那个被阿玛额娘和姑姑保护得很好的小弘晖,有时候,他的精神承受力远可以比一般人来得要好。

浅颜噘起嘴,“哼,只要本姑娘想,也一样可以的办到的!有什么了不起?”

似乎是受到了刺激,等休息够了,浅颜拍拍衣裳站起身,中气十足、豪气干云的握紧拳头朝山顶大叫:“好,继续努力吧!吾将征服这座山!”

正欲迈出脚步,却发现动不了了。

两只不同颜色的两掌一齐按放在她的双肩上,一边一只,还有襦裙下摆也遭到一只小手揪住。

浅颜回首,讶异了下,眼珠子一转,似笑非笑,“三位爷,有何事呀?”

弘晖若无其事的收回手,笑得云淡风清,“姑姑,我们不想您勉强自己!”

“哦?”她不觉得勉强啊!

“所以”小天赐接了下去,“妈妈,您就让爹爹抱您上去吧,我们不会笑您的!”

抱?!!!

笑容蓦的僵在唇边,浅颜嘴角抽搐的看着他们,再瞪了好几眼一脸狡黠无辜的儿子。这只小鬼,一定是记恨她方才笑话他长这么大了还要大人抱,羞也不羞?

“抱…是行动不便的人或小孩子才有这个权利吧?我不是小孩子了耶,要抱就抱呆呆吧!”她很委婉的说,不敢看十四阿哥明显沉黑的俊脸。

十四阿哥双手环胸,不容辩驳的说道:“你可以选择让我抱上山或背上去都行,随你选择!”

“可不可以都不选择?”被他抱或背都不好吧?她脸皮虽然是厚了点,但对他,她还是不太放得开同他亲近的。

“不可以!”三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有志一同的摇头,默契好得令浅颜气得牙痒痒的。

“…背我上去好了!”

知道她人小言微,没有说不的权利,浅颜垂头丧气的说。让他抱上山,在孩子侍从面前,会很丢脸的耶!可让他背…那股子的亲密劲儿,她哪会不懂?

乖乖趴在男子坚实温暖的背脊上,浅颜掩脸呻吟。这回真的丢脸丢到大清朝来了。似乎也明白她的不自在,弘晖和小天赐走在前头,一路说说笑笑,没有来闹她。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她方才惨白如死的脸色吓着他们了,心有余悸,深深后悔他们有欠考虑,会答应一起来爬山。

双手环在男子的脖颈上,隔着轻薄的夏衫,可以清晰的感受到男子背部有力的肌肉,强健的线条,刚硬、有力、富有安全感。当然,也有一些僵硬就是了,直到走了段路才慢慢放松下来。

和她这般亲近,他也会紧张吗?这样想着,紧崩许久的精神放松下来,僵硬的肢体也柔软了很多,安静的伏贴在他背上。

“祯儿…”她低低的唤了声,虽然叫得有些别扭,但终于肯唤出口了。轻轻呼吸着自他身上弥散至鼻间的檀香,淡而清冽、不浓不烈。

“嗯?”十四阿哥低低的应了声。

“你以前…是不是也这样背过我?感觉很熟悉呢…”

她轻轻的问,几乎是凑在他耳畔说,然后是长长的一阵沉默,久到让她的心开始不安起来。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她就是感觉到他的情绪有些不稳定,甚至是…戾气大炽,连周遭的空气都因此而凝窒。

似乎感受到她的不安与僵硬,那股难受的气息渐渐平息了下来。浅颜松了口气的同时,听到他压抑而平静的声音。

“是的!只是你忘记了…你以前,总像个长不大的姑娘家,爱笑爱闹,带着一群小孩子尽做些皇阿玛眼中不成体统的事,让他老人家大动肝火;你也会带他们去爬树摘榛子,搞得大伙都紧张兮兮的;总会掇撺我们兄弟几个带你溜出宫去玩儿…我们成婚以后,搬去郊外的庄子休假,你精力充沛得到处去晃荡,总喜欢躲在茂盛的草丛间睡觉,让我们大伙都找不到;不会骑马却又偏偏央求我带你去郊外的草原游玩,每回耍累了,直接赖在地上不走,害得大伙满世界找你…还有那年元宵,我们一起溜出去看花灯,你兴奋过了头,到处乱闯,竟然闯进了青楼,还去调戏女人…”

他越说越溜,浅颜却是听得目瞪口呆。

她有这么过份吗?

浅颜完全傻了、愣了,陷入自我反省批判中,不知道背着她的男子清亮的眼眸中,眸光如一潭山色明媚的湖水,轻轻晃动,抿着的红唇弯出一道好看的弧度。

女子柔软的身体温驯的倚在他背脊上,淡至无的馨香若隐若现的在鼻息间萦绕,一瞬间,欲望蠢动,平静许久的心湖波澜如涌。

心里有些恼,更多的是无法平息的恨绝与疼痛。

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有多痛多恨。那些数不清的黑夜,孤苦难眠,千千万万次忆起曾经的笑颜,总是痛到难以自抑,剜心挖骨一般。那些找不到她的日子,如同行尸走肉,世界是一片灰暗惨白,单调得一如他的心。

天下女子何其之多,况且他堂堂一介皇子,天朝贵胄,权势可遮天,要什么女人没有?何必苦苦执着一个女人?曾经也是这般说服自己,那些无意义的找寻像被麻痹了一样,是日复一日不能停歇的行程。最后,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他在找什么呢?他们都说她本不是这世间之人,必是要回去她最初的世界,他又何必如此苦苦追逐强留?只不过一个女人罢了,天下貌美特别的女子多如繁几,何必执意如一人?

可是,这世间就只有浅颜一人,让他的心柔软宁和的只有这么一人,让他心甘情愿为之倾情的、让他萌生一辈子愿意在一起的更是只有一人,全都是她啊!

而今,她终于回来了,就这么温驯的伏在他背上。

可是,她却忘了他。

岂会不恨呢?在那样信誓旦旦、互诉情衷后,只有他活在回忆里不可自拨。再相见,人是情非,教他情何以堪?所以,他怨恨欲绝,恨到心脉遽痛,悲苦难言。更恨她仍是笑得那么温暖幸福,却用那么陌生的眼神看他,疏离而客气,她的目光、情感,不再是他一个人所有。

曾经,他恨她的轻言别离,消失到不给他一丝一毫找寻的机会;现在更恨她的遗忘。

可是,现在他是不是要感谢上苍,让她平安无事地活着等待他的到来?

她方才真的吓到他了!

那只箭…几乎穿透了人体,到底伤她有多深多痛?才会让她只走那么一点山路,脸色就已惨然到近死灰…即便没有亲身体验过,也知道曾经她有多痛。

那道伤痕,烙在她身上,刻在他心里,不管他吻上多少次,抚过多少回,都不会消失了。他曾以为,这么多年了,心情应该不若当初的激惶、心魂俱裂。可当那天早上亲眼见到,亲手抚触到,还是教他心湖澎湃、肺腑拧痛不已。

回京受难录

九月初,十四阿哥一行人从水路出发,赶往京城。

原本预算十几天便可抵达京城,因某女的缘故,一拖就拖了一个月。原因是

某人晕船!很严重、很严重的晕船!

浅颜在现代时是个身体倍儿好的健康宝宝。来到这儿后,几经波折,成就了这副林妹妹般的病宝宝身子骨,体娇原本也不要紧,但她不晕汽车、火车、自行车,偏偏在这儿给她来个晕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