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睡觉前,她都会哭,想起古以笙那一声声坚定的“不要”,她都在怨恨命运的不公。她为什么变成一个这样的人?直到现在,凌芊还是不能确定古以笙那天晚上是不是在跟韩芸菲偷情,她希望不是,然而她和古以笙都拿不出证据。可疑的迹象实在太多,现在已经无法查证了,这是一个千古之迷,除非当时有人拍下现场录象。她并不想伤害古以笙,而且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不想伤害别人的人却选择伤害,因为在两个人的爱情中,双方的付出不可能平等,更何况,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爱情,只有一个人战胜另一个人而得到某个人的青睐,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受伤。

艰苦地等待了一个月,手续总算办了下来,凌芊踏上了独自去美国的路。在候机厅的时候,她多么希望古以笙能忽然出现,将她留下,可是,生活不是拍偶像剧,古以笙不是男主角,所以,直到飞机起飞,古以笙还是没有出现。也许,他在尝试将她忘记。

这世界上的事,越是想忘记,就越不会忘记。

在一个意识形态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国家开始新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黑人和外国人并不像美国自己宣扬得那么平等,歧视总是难以避免。凌芊在街头偶尔会发现一些歧视的目光投注在自己身上,倒是街头卖艺的黑人歌手总是以热情而友好的手势吸引外国人的目光。在新鲜感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游子的空虚和惆怅。

凌芊租了一间很小的房间,房东是个死了丈夫的亚裔老太,为人尖酸刻薄,斤斤计较,一分钱都不放过的那种。小说仍旧在写着,继《嗨,医生!》之后,凌芊于前几个月出版了新小说《石头记》,这可不是有意模仿曹雪芹,而是写一男一女因争买一块三生石而相识,不想那块三生石却给他们带来无限麻烦的故事,书中男主角有点古以笙的影子,因为凌芊在创作《石头记》的时候还和古以笙在一起。在异国他乡的生活给凌芊新的灵感,她着手写一个关于女房客和男房东的故事,和以前有所不同的是,她第一次尝试了姐弟恋的情节,没想到写得还算顺利,编辑对前两章的评价还不错。

她教的中文班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有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有对中文感兴趣的家庭主妇,还有几个叛逆的中学生。一开始,他们之间配合地很是困难,凌芊对美式英语相当听不惯,有时候还得靠那几个大学生翻译,但几个月以后,凌芊耳濡目染的,自己原本英式口语都变成了美式口语,她自己郁闷不已。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从行李中拿出她与古以笙为数不多几张照片,带着淡淡的哀愁,抚摸照片上自己的笑颜,还有古以笙微笑的脸庞。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摘下“坚强中国人”的面具,露出脆弱的表情。非常吃不惯美国的东西,生冷的沙拉和血淋淋的牛肉,要不就是两块面包中间夹一块油炸的鸡肉。汉堡是凌芊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现在却成了最恶心的东西,见了麦当劳就想吐,再也没有在中国时吃麦当劳的小小兴奋。凌芊不知道自己吃了二十几年的中餐为什么一点也不腻,才吃了几个月的西餐就腻得不行。她回想自己和古以笙坐在街边吃麦当劳的情景,那时是多么的轻松惬意——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一刻如果能永恒,那该有多好。算算时间,古以笙应该就快从瑞士回国了,以前自己是多么希望这一天的到来,可是现在,古以笙回不回国,跟她再没有关系了。

分开之后,就只有这么点好处,那就是,你再也不用为他担心。

被中午的汉堡恶心得几乎想吐的凌芊不仅怀念妈妈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爸爸的红烧牛排,还怀念起古以笙为她做的一道道美味菜肴。她的手下意识地握着绿色的水晶坠子,暖暖的,让她仿佛能感受到以前古以笙望着自己时那平和而清澈的目光,只是以后他不知道会用这目光去看着谁。

在美国呆了一年之后,凌芊忽然就交上了桃花运。表姑父公司的一个同事在参加生日宴会的时候认识了凌芊,接着就对凌芊站开了猛烈的攻势,这个有法国血统的三十岁男人同样具有法国人的浪漫,一天一束红色玫瑰和粉红情书,把凌芊搞得哭笑不得。她对那个男人没什么感觉,主要是闻不惯他身上的古龙水味,身上香喷喷的男人,让凌芊感觉很不安全,她似乎比较喜欢衣服上只有淡淡洗衣粉味的人。圣诞节晚上,呆在家里也没有什么意思的凌芊答应和他去约会,当然只是想去吃一顿免费的晚餐。谁知约会的末尾,凌芊被他掏出的安全套吓得半死,用中文骂他是流氓无耻下流。作为回应,那个本来风度翩翩的男人居然翻脸骂她是“虚伪的贱人,没人要的老处女”,甚至还说像她这样的女人,“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

她垂头丧气回到家里,关了门,靠在门后。早应该知道在美国这种国家,性的开放是随处可见的,然而她还算是一个思想挺保守的人,即使在这里呆了一年多,还是无法接受这种观念。“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没想到那个杂种居然能把自己形容得这么贴切,凌芊低声笑起来,眼泪流下两行,她从来就是个倒胃口的人,所以没人要,所以得不到爱情!哪个男人想要她这么个别扭的女人?袁行剑离开她是正确的,她离开古以笙等于是拯救了他后半辈子的幸福。

“小凌子,这半个月的水电费该付了!”房东太太大力敲着门,嗓门大得出奇,仿佛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凌芊还没交水电费一样。

“等一下!”凌芊翻着钱包,掏出五十美元,开了门,“给——”

房东太太瞥了一眼,“一共是五十美元二十美分!”

凌芊在几张钞票里翻找了一会儿,发现此时钱包里最小面额的钞票是十美元。“我没有零钱。”她用抱歉的目光看着房东太太,“下个半月的时候我再补…”

“五十美元二十美分。”房东太太面带微笑,要钱的手还伸在那里,好像不得到那二十美分就永远收不回去一样。

凌芊和她对视了一下,又在钱包里翻了很久,可是一无所获,她只好回身去房间里转了一圈,在昨天穿的牛仔裤的口袋里翻了又翻,终于找出一个一美元的硬币。她捏着那个硬币,把它放在房东太太的手心里。

房东太太这才把手收了回去,楼梯间昏黄的灯光照着她的满脸横肉,“下个月少算八十美分。”她说着,就带着那五十一美元准备下了楼。

“找我钱。”凌芊满脸不高兴地找茬,凭什么房东就可以拿了钱就走!

“不是说了下个月少算八十美分吗?”房东太太回身,一脸鄙夷,“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小心眼,看你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凌芊一下子被戳到痛处了,咬着牙竟然讲不出话来。房东太太心满意足地离开,脸上凝着阴险的笑意。

“Fuck!”凌芊甩上门,狠狠踢了一下床角,脚却疼得几乎失去知觉。她抱着脚坐到床边,听着远处传来的圣诞歌曲,更觉凄凉,再想起李商隐的诗:“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心中的愁绪释放得更多,她在试想,如果还有如果,遇见古以笙之时,她就应该好好珍惜和经营这份感情,然而现在什么都晚了,决定是她做出的,那次的“电话事件”的真相也难以知晓,一切都晚了,都是自己贱,当时为什么要打电话!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自嘲地拿起手机,拨了古以笙还在中国时的手机号,电话里传来“您拨的电话号码是空号”的提示,这早在她的意料中,他不可能再去用这个号码。她想他…尤其是今天。她没有任何可以联系他的东西,以前因为两人住得近,所以她一直没问他的电子邮箱,至于QQ,她来美国之前,就重新申请了一个,之前那个的密码,也想不起来了。一点都没有了吗?好像不是的…

凭着记忆,她把古以笙原来所在的外科诊室的电话写在纸上,小心翼翼地打过去,现在是中国时间的上午十一点,他应该在上班才是…

“喂,您好,外科。”

真的是古以笙!凌芊的心狂跳起来,血液一瞬间涌上脑门,她的唇抖动着,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一手用里握着手机,一手抓着水晶坠子,她的身体抖个不停。

“您好?”古以笙又问了一句。

凌芊咬着自己的指关节,很小心地“喂”了一声。

“请说。”凭那一声怯生生的“喂”,古以笙并没有听出是凌芊。

“古…古以笙…”凌芊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叫出他的名字之前,手机忽然因为没点自动关机了,凌芊惊讶万分地瞪着自己的手机,才猛然发现,这世界上的手机,是可以在关键时刻没电关机的。

她放下手机,倒上床上,望着天花板,自嘲地扬扬嘴角。她怎么变得跟袁行剑一样,开始骚扰过去的情人了?拜托,凌芊,你不要变得这么下贱!

也许她跟古以笙,真的再没有交集了。现在,想起古以笙以前对她的好,她忽然有种可怕的假设,假如古以笙那天真的在写报告,那么自己的行为将给他带来什么?无疑,那是对他的一次重重的伤害,就像袁行剑当年一样。原来自己也会作出跟袁行剑一样的事,自己有什么资格去鄙视袁行剑呢?眼泪横流下来,凌芊再也止不住自己压抑许久的懊悔和歉意,流

了一晚上的眼泪,也没有洗涤干净自己以前犯下的大错——试探、怀疑和神经质。

如果还有如果,下辈子她也把一生的眼泪还给古以笙吧!

凌芊去美国两年多,终于“光荣”地回国了。说她“光荣”,因为在出国之前,朋友们打赌她到了美国那种地方,就一定不能“完整”地回来,而现在,她不仅回来了,而且还是完完整整的,只是变成一块“过了圣诞节还没买出去的蛋糕”,即过了二十五岁还没嫁出去的“大龄女青年”。一些初中同学还拿出当时的同学录,给她看初中毕业时她写在上面的三个愿望:“第一,我希望世界和平;第二,要考上北大;第三,我要在二十五岁的时候生一个儿子”。由于国际形式的变化多端,她的第一个愿望没有实现;由于个人能力有限,北大也没有向她发来录取通知书;由于多方面原因,她的第三个宏伟目标仍旧落空。

虽然愿望全部落空,但是回国后的凌芊仍然开开心心,能回到家乡是最好的,看着这么多中国人在她的周围,她忽然就有种“地头蛇”的感觉。

没想到小琼已经顺利和她的似阳哥哥勾搭上了,还是她先表白的,不愧是行动派的强人!许慧和苏敏生了个女儿,现在快一岁了,长得和许慧特别像。其他的同学该嫁人的嫁人,在谈恋爱的也几乎已经要了谈婚论嫁的时刻,只有凌芊还是个“单身贵族”。

凌芊约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在Devil酒吧叙旧,送了礼物给他们。小琼问了凌芊今后的打算,不满地说:“你还准备去X城啊,真是屡教不改!”

“X城有什么不好的,靠海,经济又发达,很适合我。”凌芊懒懒地回答,“而且,我还准备住在我原来住的地方…”

“喂,你该不是——”小琼瞪大眼睛指着她。

“放心,我打电话给原来的房东了,他早搬了。”凌芊叹口气,“而且,我的六楼也住了人,真是不幸。”她振作起来,握拳道:“哼,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住回那里去!我一定要想办法让那个现在住六楼的混蛋搬走!”

在场的小琼、许慧和苏敏一头黑线。

“人都走了,住进那个房子有什么意思,守着回忆,只会害了你一辈子。”小琼一针见血。“我觉得你要面对现实,不要总是沉寂在过去中,就算你觉得对不起古医生又怎么样,两年了,他说不定已经结婚了。连你自己都说,男人恢复得比女人快。劝你呀,早点找个归宿,不要让你父母担心。”

凌芊无所谓地摆摆手,“我现在心里素质超强,已经没有什么伤心的感觉了。我昨天答应我妈去相亲,只要对方长的不让我想自卫,钱比我赚得多,我就嫁了算了,反正古代的女人不也是这样过一辈子吗?人家可以,我也可以。”

“喂,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长期的卖淫和嫖娼——这是以前你自己说的。”许慧一脸诧异。

“关了灯,爱不爱的都一样。”凌芊消极地撑着头。“当务之急不是结婚,是找房子。我又申请了三中的面试机会,虽然还有两个月多才面试,但是我得先搬去X城。最好是在五一节前搞定,这样你们就能帮我搬家了,尤其是你。”她重重拍了一下苏敏的肩。

“随你便。”小琼和许慧齐声说。

“可是,现在住六楼的混蛋太讨厌了,我让房东问他能不能把房子让给我,他居然敢拒绝!”凌芊殷勤地凑到苏敏面前,“苏大律师,现在我可就只能指望你了!”

“干吗?!”苏敏一头冷汗。“我的专业是刑事纠纷,又不是民事纠纷。”

“是律师的话,什么案子都可以啦。我向房东要了那家伙的电话,你帮我跟他谈谈,让他搬走。”凌芊把手机塞到苏敏手里,可怜兮兮地说,“我知道你一定舍不得我露宿街头,所以,你一定要帮我哦…”

“行啦,你不要用那么恶心的目光看我!”苏敏向来好说话,与凌芊又是那么多年的朋友,自然不会不帮忙。“你先想想条件,给他点好处。”

“行!你快打给他吧!”凌芊迫不及待地催促着。

“喂,您好。”苏敏接通电话,“请问您是…喂,他叫什么名字?”他拉了一下凌芊的衣角,捂着话筒问她。

“不知道。”凌芊一脸无辜。

苏敏瞪她一眼,只能用上长长的定语:“请问您是住在六楼的房客吗?我是谁?哦,我是…我是想租六楼房子的人…您别那么快拒绝嘛,我们谈谈吧。”

“你看,就是那副德行,房子又不是他买的,还那么拽!”凌芊悄悄对小琼和许慧说。

“哦,是这样的,这套房子我很需要,所以您可不可以让给我?”苏敏心平气和地问,又一次被拒绝之后,捂着话筒问凌芊,“他还是不肯,你说个条件吧,给他点好处。”

“跟他说那个房子闹过鬼!”凌芊没好气地说。

“喂,你正经一点,这种条件在法律上是不合逻辑的。”苏敏黑着脸说。

“唉,我帮他找个房子就是了,叫他搬出去。”凌芊总算说了个比较合理的条件。

“您好,我可以为您找一间条件差不多的房子,您能不能…哦,还是不行?”

“我可以请搬家公司帮他搬!”凌芊马上又开出条件。

苏敏点点头,“如果您觉得不方便的话,我可以请人帮您搬家,可以吗?什么?您还是不搬?这个嘛…”他用求助的目光看看凌芊。

“真是麻烦!你跟他说,我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让他给我搬走!”以钱诱之,应该会同意了吧?钱毕竟是个好东西啊。

“先生,我可以付您一个月的房租,这样可以吗?…啊?哦,这样啊,那么,打扰了,再见!”苏敏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凌芊。

凌芊高兴地拍着苏敏的背,“我就知道你一定能成功,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去?”

“搬?”苏敏看了她一眼,长叹一声,“他说,想搬进去,除非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啊?!”凌芊后退一步。

“老公,那个人有点过分了吧,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呢?”许慧替凌芊报不平,“为了个房子,有必要说出那样的话吗?”

“天!我原来的房子里竟然住进这么个变态男!”凌芊捶着吧台,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小琼搂着她的肩膀。

“绝不!”凌芊的倔脾气上来了,“我非要住进去不可!”

“你该不是要用什么犯罪手段吧?”苏敏捂着嘴笑,“真的要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哼,我亲自去会会那个变态男,装可怜也好,装黑社会也罢,我一定要住回我原来的房子!”凌芊下了生死状,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

小琼、苏敏、许慧互相望了望,最后异口同声地说:“祝你好运——”

阳光明媚的四月底,气候宜人,没有夏天的燥热,也没有春天的多雨。

挑了个星期六,凌芊早起打扮着,一件有蕾丝边的白衬衫,外套一件灰色小马夹,一条牛仔超短裙,在穿上灰色长丝袜的时候,凌芊不禁对着镜子自恋起来:“好漂亮好性感的阿芊啊…”她拿出新买的达芙尼中靴,穿上之后,在镜子前转了好几个圈。自恋完毕,戴上了大镜片的墨镜,她出发了。

今天是要去办大事的,所以要穿漂亮点,她不能保证自己的口才能打动那个霸着房子不走的变态男,可是如果加以“色诱”,说不定能说动他搬走——为他找一个房子,为他搬家,还帮他出一个月的房租,她已经开出这么好的条件了,再加上亲自登门拜托,那变态男还不买帐,她就——她就只能放弃。

她坐车到达X城的时候,心里很是激动,两年不曾来这里了,这里还是那么干净清爽,高楼大厦建起不少,虽然比不上美国那一幢幢遮天蔽日的摩天大楼,但却有种中小城市的闲适。凌芊想,蜘蛛侠也只能在美国当英雄,到了中国,没两天就会摔死,因为中国没有那么多的高楼让他吊蜘蛛丝。踏入熟悉的小区,过去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这条小路上第一次注意到古以笙,因为看见他拿着自己的书;在这个楼道里第一次和古以笙主动说话,因为她低血压头晕需要人扶…走到五楼,她停了下来,贪婪地望着古以笙以前的家门,一刹那,忘记的、快忘记的、不想忘记的往事一件件重演,就像电视里的回放镜头一样:在这里,古以笙叫住她,她以为是哪个变态图谋不轨,原来他只是要把她掉下来的内衣还她而已;在这里,古以笙的拥抱被她挣开,然后他向她表白;在这里,她坏心眼地亲了他,夺走他的“初吻”;在这里…她看着空空的墙壁,发现她写给古以笙的那副对联已经被揭去,现在怕是早被扔在那个垃圾处理场,被粉碎机弄得之剩零星的纸片。

她心血来潮地敲了门,开门的果然不是古以笙,而是一个个子不太高的年轻小伙子,手里抱着一个没几个月大的婴儿,先是一愣,然后将她上下打量一遍,目光停留在她的腿上,半晌才问她有什么事。

“对不起,走错了。”她转身上楼,回头看的时候,那男人还是眼儿直直地盯着她的腿,显出些色情的意味来。

看来古以笙原来的房子里也住进一个不怎么样的房客。

登上六楼,凌芊深吸口气,轻轻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她发现…没有人。怎么会呢,周末大家应该都在啊。是不是在睡觉?凌芊看了看手机显示的时间,早上十点多,换作以前的她,周末的这种时候通常还在和周公约会,直到十二点,才会因为肚子饿起床。

她不甘心地重重将门敲了几下,“请问有人吗?”

还是没人开门。凌芊不高兴地“哼”了一声,刚下了几级台阶,就听里面有脚步声,她忙跑回去站好,待对方一把门打开,她就不由分说地鞠了一大躬,脑门几乎碰到自己的膝盖:“您好——请您把房子让给我吧!”

天地良心,凌芊的身体一直保持着九十度,好像日本人在会见天皇一样。她还没对自己的父母行此大礼呢,这变态男应该感动了吧?她望着地板,期待对方表示同意。

“免谈。”冷冷的一个声音,残酷的拒绝。

“先生,我真的很需要这…啊——”凌芊直起身,目光刚落到那变态男脸上,就马上被吓退了一步,双手捂着自己张大的嘴,因为戴着墨镜,所以对方没有看见她几乎要掉出来的眼珠子,“你、你…”

“小姐,请你回去吧。”对方见势就要关门。

凌芊虽然惊讶地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但还是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他。“等等!我…”

“请自重。”男人眉头紧锁,硬是把她的手拉开,然后很是不悦地看了她一眼,忽然,也有点疑惑,半天没有动作。

“古以笙…”凌芊摘掉墨镜,由于近视,刚才没看清楚,现在她可看得明明白白,他几乎没怎么变,就是流海短了些,她瞪着他,缓缓伸出食指,“你是古以笙!”

同样的,古以笙也瞪大了眼睛,先是看着凌芊的脸,然后,他的目光落在她胸口的水晶坠子上。绿色的光彩,在两年后的今天,显得清澈无比。

没想到住在这里的竟然是古以笙!他为什么…凌芊心生胆怯,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飞快地戴上墨镜,她连忙准备下楼去,谁知刚一转身,她的手腕就被古以笙牢牢抓住,力量大得让凌芊想起九阴白骨爪。她回头去,就看见古以笙猛地上前,右手搂过她的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双脚就莫名其妙地离了地,然后才发现,古以笙居然把她扛在肩上,就这样把她掳进屋子,还用脚将门轻轻一踹,门“砰”地一声关住。

她以前怎么都没发现,他有这么大的力气?以前跟他抢遥控器的时候,她可是轻易就把他打败了呀,还大笑他“手无缚鸡之力”。

凌芊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被古以笙丢到了床上,她爬起来,却马上被他压着一动也不能动。一个蓝蓝的东西从他的领口掉出,在凌芊眼前晃来晃去,她定睛一看,这是她送他的护身符——她以为早就被扔掉的旅游纪念品。古以笙的双手撑在凌芊身体两侧,凌芊终于有机会和他对视,那一刻,她望见他眼中的痛楚和狂喜,甚至于眼底的湿润。

如果说凌芊不相信奇迹,那么现在奇迹就在眼前;如果说凌芊不相信爱情,那么眼前的男人又是什么?

没有任何言语的交流,凌芊环住古以笙的脖子,像赎罪一般小心地碰碰他紧抿的唇,然后,古以笙整个人压了下来…两年的等待,两年的守候,两年的坚持,两年的执著,都在这一刻释放了,一切也许该做的也许不该做的,他们都做了,也许发生的也许不发生的,都发生了。

让我们先不要关注那散落一地的衣物,先来到客厅,看看电视柜上放着的一个盖住的相框,把它翻起来,你会发现,里面有一张先被撕成两半,然后又被人用透明胶小心粘好的合照,一边是凌芊兴奋大笑的脸,一边是古以笙淡淡的微笑,清澈的眼瞳中,你可以看见那浓浓的宠溺。抽出相片,翻到背面,你会发现那里有古以笙用终于练成的、让人看不懂的“医生字体”写着的两个字,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可以看清楚的,那是一味药材,它的名字叫——当归。

古以笙做好晚饭,本想进去叫凌芊起床,才刚进门,就看见凌芊在他的衣柜里翻翻找找,把他的衬衫一件件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他莫名其妙地问:“你做什么?”

“呵呵。”凌芊厚脸皮地笑着,拉紧身上包的被单,“电视上不都是这样演的吗?这种时候,女主角通常只穿着男主角的白衬衫…”她被那旖旎的景色弄地很兴奋,红红的脸上冒着幸福的泡泡,忽然,她眉头一皱,指控他道:“可是你怎么一件白衬衫都没有!”

“你说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之后我再没穿过。”古以笙无奈地摇摇头,走过去把她从衣柜前拉开,再将那一件件衬衫叠好,“衣柜里没有白色的衬衫。”

“啊?”凌芊失望地叫着,心里却冒出更多幸福的泡泡,她发誓,以后要对古以笙二十倍的好,来弥补自己以前的种种不是。她灰溜溜地拣起上午穿来的有蕾丝边的白衬衫,上面的扣子几乎都不见了——男人冲动的时候果然有惊人的破坏力,古以笙也一样。她趴在地上,寻找掉下的扣子,忽然,一件衣服落在她头上,她拎起来一瞧,是一件真丝长袖睡裙。凌芊怔怔地捧着它,抬头望着古以笙:“这…这是?”

“我结婚了。”古以笙抱着双手靠在墙上,别过头去不看她。

凌芊心中的幸福感忽然像镜子一样被古以笙的话击碎了,她呆呆望着他,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是捧着睡裙的双手在发抖。

“出来吃饭,吃完赶快走。”古以笙转身出门,然后顺手把门带上。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结婚了,还住在这里?他的妻子是谁?那个韩医生吗?凌芊捂着眼睛,然后狠狠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看看是不是在做梦——好痛!那,这都是真的了?她蜷缩在墙角,抱着自己的头。

自找的,都是她自找的,该!

她自以为是什么?以为古以笙真的就这么轻易原谅她吗?古以笙凭什么要等她?他不是她的宠物,他有权力寻找自己的幸福。

门锁转动了一下,凌芊吓了一跳,是不是古以笙的妻子回来了?躲已经来不及了!

还好,探头进来的是古以笙,他见她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眉头一皱,“你要坐到什么时候?还要我亲自请你起来吗?”

这真是自己应得的报应…此时的凌芊无力追究古以笙当年在瑞士的事,只能慢慢站起来,把睡裙放在床上,重新拣起自己的衣服,“我穿自己的就好…我、我马上走…”她慌乱地收拾着地上的衣物,咬着下唇命令自己不要哭,虽然这绝对是她这一辈子最狼狈的时刻,但是她只能选择顺从。她对命运还是无可奈何的,因为她不是贝多芬,不能扼住命运的喉咙,相反,她总是被命运扼着喉咙。

古以笙走到她身边,毫不留情地赏了她一巴掌——在她的屁股上。

凌芊一惊,像挨揍的小孩一样护着自己,古以笙性格大变?太、太可怕了!

“我真是服了你…”古以笙看着她那惊恐万分又灰头土脸的样子,忽然笑出声来,“我说什么你都不信,唯独说我结婚了,你马上就相信。”

凌芊傻傻地瞅着他,还是没能明白他的话。

古以笙背过身去,不再看她露在被单外的身体,先是很严肃地命令她:“快把以萧的睡衣穿起来!”然后叹口气,“我的定力没你想像得那么好…”

“这么说…”凌芊猛然惊醒,愤然指着他,“你——居然敢耍我!”

“那又如何?”古以笙说着,捂着嘴偷笑着走了出去。

“哼!看我穿好衣服再收拾你!”凌芊咬牙切齿着穿着衣服,心里却如释重负,上天还是眷顾她的,唯一适合她的男人到现在还没结婚,而且,貌似真的一直爱着她…是爱,是真正的爱。